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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根宝提取住房公积金被拒致信住建部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3日消息】江苏徐州公民黄根宝因家中房屋被拆迁,已经取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后两次前往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已断缴),遭到工作人员拒绝,他至今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拿房手续,现在暂住在亲戚家中。5月8日,黄根宝致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微,要求对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作出解释。

    江苏徐州公民黄根宝因家中房屋被拆迁,已经取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目前需要去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办理拿房手续。

    2022年3月29日,黄根宝第一次去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却遭遇地方文件的蛮横规定,以及工作人员的冷血和无理要求,导致他至今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拿房手续,现在暂住在亲戚家中。

    2022年5月5日,是黄根宝失业在家的第45天,他再次去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又拿出一个文件给他看:关于印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和《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徐公积金(2019]36号),《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第四章:购房提取,第九条:购房提取申报材料:(七)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供:1.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2、补交差价款凭证;3、《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4、购房全款发票(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5、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楼1类借记卡;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从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到住建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再到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可以说是层层加码,公民提取公积金的难度越来越大。

    管理中心业务人员告诉黄根宝: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第4.1.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4.1.5提取业务证明材料硬符合下列规定: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购买拆迁补偿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要求黄根宝先用自己的钱交了拆迁安置房差价款之后,再把购房协议和购房款发票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能提取公积金。

    而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人员直接告诉黄根宝,根据这个36号文件,第3、4项也是必须要的,而第2条住建部根本就没有要求,根本就不是四项之一。黄根宝质问他们如此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是如何出台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应该不是他这一件?为什么不向上反映,及时作出改正?

    2022年5月8日,黄根宝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微写了一封公开信,对于地方层层加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住建部领导就以下几点作出解释:

    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这四样东西都是证明房屋买卖已经发生的依据,只需一样便可,为什么有协议还要发票呢?请住建部作出解释。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此条文的理解是否正确?若是正确的,这样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老百姓买房提供方便的吗?购房者要是都能交全款,还要提公积金、甚至贷款干什么?

    三、公积金放那里不能直接用,非要他去找“过桥贷款”,先全款交拆迁差价款,拿到发票之后再去提取公积金,还有比这更荒唐的政策吗?建议立即进行整改。你们不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还要不忘初心吗?老百姓办点事情,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四、该标准作为下位法,与上位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胀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相抵触。所在单位的证明,很明显并不能包括这些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因此,此标准应是无效的。

    据悉,黄根宝是江苏省徐州市公民,原为央企中铁十局徐州桥梁厂副总工程师,因在玫瑰中国网发文《和平转型一一中国最大之公约数》、《写给腐败的先富们——腐败是个好东西》、回光返照论等,并在推特和脸书上发表,被徐州当局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四个月,刑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出狱后,黄根宝在一家私企打工,现因新冠疫情赋闲在家已经一个多月,也没有收入来源。

    黄根宝电话:13813282285

  • 天寒地冻打工者被迫住车库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3日消息】近日,“恶意返乡”话题冲上了网络热搜第一。2022年1月20日,有网友拍摄了一段视频,寒冬里,江苏无锡地下车库里,住着一群几年没回过家的打工者。而河南郑州一工人因疫情停工,无法返乡只能住在桥下。

    网上一段视频显示,江苏无锡一地下车库里,住着一群几年没回过家的打工者。天寒地冻,这些打工者将被子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席地而卧。

    拍摄视频的人说:“我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吗,咱们没有混出个人样来,回去也是穷人,出来了就回不去了,可是,谁又在乎我们在外面过得好不好呢,被迫接受失败,我不甘心。”

    网友:他们没有家,更没有「国」,因为「国」从来没爱过他们。

    可怜可悲,中国梦,实际就是全人类的恶梦。有钱给黑人也不给国人!这是啥国家?

    正是。爱党爱国不是无条件的。一个国家,不给你言论自由民主选票参政权利也就算了,如果连免费医疗也不给,那就是视人命如同草芥……

    1月15日,一段视频显示,河南郑州一位年老的工人因疫情停工住桥下,也无法回老家心里急。

    视频中的工人说:“工地上强行放假不让住,过年不让俺回,老家疫情还严重咧,白馒头喝点热水,凉了不怕喝酒。昨晚睡在南三环桥底下,不是我自己,十几个人,都是打工的,像我们嘛,这干活都习惯了,冷吗?没感觉冷,关键回不去家里心里急知道吧。”

    网友:这是多么好的百姓啊,这是一群即便刀架在脖子上,也只会哼哼两声的族群。工地完工,无家可归,宁可在寒冷的桥洞里呆着,也不给组织添乱,更不敢恶意回乡……

    1月19日,网上出现河北南杨村支部书记杨忠平的“硬核”防疫:“赶走河南人,不走朝死里打。”

    这位村支书在500人的村微信群里发布通知说:1、沿河南的村,安排人在地理站岗值班,赶回河南人,不走朝死里打。2、告诉自己村内的超市不要卖给河南人东西,进店人扫场所码,不服从后果自负。3、和居家观察人员做通思想工作、锁门。干部做好帮办代办服务工作。4、柳园集市已经封了,告诉群众不要来集上了。5、告诉还在西安、天津、河南的人,不要回来了,偷跑回来负刑事责任的。6、卡口、超市的场所码和健康码一定要进出人员扫码。

    该村村书记的言论在网上被曝光后,引起网友一片哗然。迫于舆论压力,1月20日,柳园镇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南杨村村支书在疫情期间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通报,通报中称,已对该书记进行了约谈,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1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县长董鸿的视频又引热议。视频显示,董鸿在会上说:“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试图返回,不讲你有没有疫苗接种证明,不讲你有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你只要返回,先隔离再拘留。”

    针对此事,董鸿回应:视频经过剪辑,不真实,剪辑掉了“不听劝阻,恶意返乡”等内容。由此引出了另外一个关注的焦点:什么叫“恶意返乡”?21日,这个话题冲上了热搜第一。

    国内每日经济新闻评论说,春运来袭,奥密克戎、德尔塔多点散发,对各地来说都是一场疫情防控的大考。尽管很多地方积极备战,但仍有个别地方层层加码、动作变形。有的擅自扩大风险地区范围,或者延长隔离观察时间、增加核酸检测次数;有的帮欲返乡者算自费集中隔离的账;还有的以舆论施压:家人担心、邻里嫌弃,别回来了。

    疫情防控中,政府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应该经得起依法防控这一要求的检验,而不是“拍脑门”,想一出是一出。真正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没有行程绿码就无法返乡过年。至于有绿码者返乡,是否需要拘留,更应该由法律决定,不该被官员当作唬人的噱头,在群众中造成恐慌情绪,引起不良社会反响。

    无论是返乡还是留驻,每一个脚步都需要被善待。劝阻返乡不能靠“放狠话”、搞“一刀切”,鼓励留驻更需要实打实的暖心举措。许多省市都向外来务工者发出了就地过年的倡议,但要让倡议更好落地,还需有“硬核”措施配套,要重视和解决外来务工者衣食住游等具体问题,同时创新形式让他们的思乡之情有所寄托。

  • 上海王扣玛

    姓名:王扣玛,性别:男
    民族:汉族
    家住: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80弄76号
    身份证:310101195407172451
    联系电话:13601772756

    上访原因:
    2007年5月27日,上海申兴房屋动迁公司把我母亲的房子非法强迁了。强迁前同意给我母亲一间房子,我母亲同意,拆迁后又不给房子了,却给了货币安置,动迁文本清清楚楚白纸黑字,滕金娣动迁款42万,却给了我母亲27万,侵吞了15万(有证据)。

    维权经历:
    我母亲(死亡者)腾金娣,女,生前身份证号码:310108192410211627,住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西厢房。腾金娣于2007年10月11日下午第二次走访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其后由属地黄浦区人民广场派出所民警王丽君移交静安区北站街道办陶逸初接走,直接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旅馆”(事实上是一个私人废弃浴室),关押至2008年1月5日迫害之死。
    母亲被迫害致死后,2008年2月1日,他们多次协迫、利诱和我们谈判,同意赔偿丧葬费十六万,前提是先把遗体火化,丧葬费一个月付清,(有政府协议书盖上公章一式八份)。遗体火化后,政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十六万丧葬费不给了。六个月后,我为此事遂级反映有关部门,担没有结果。

    解决情况:
    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陶逸初公权力作伪证串通闸北区公检法刻意制造冤假错案。在2008年6月,王扣玛到北京,先后去了公安部信访办、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被截访回沪,2008年6月19日直接把王扣玛关押在闸北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在拘留所里,公安承办王黎勇,陈伯民硬逼王扣玛写投降书,并说:你必须承认你母亲是被你害死的,不写投降书就弄死你。结果人还未出狱,就迫害致残(有残疾证书)。
    由闸北区法院判我莫须有的“遗弃”罪一年半,遗弃罪的特征是什么?兄弟姐妹不告,亲戚朋友不告,黄浦区法院不告,我户口属在地长宁区不告,我何来“遗弃”罪?
    因王扣玛母亲死亡事件,由于陶逸初公职人员公权力作伪证,原闸北区公检法部门以我遗弃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人还未出狱,已迫害致残,现已终身残疾(有证据)。
    王扣吗出狱后,已故母亲托梦帮她烧点纸钱、锡箔。2012年1月5日,上午王扣吗到母亲己故地方友放浴室祭奠,一切听从公安的指挥,秩序有条不紊进行。
    但事隔九个月,在2012年9日25日,上海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直接旨意下,叫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我户口属在地来家抓捕,将王扣吗羁押在长宁区看守所,一星期后,又将强行送南汇总医院,“强迫”住院。闸北区公安承办和长宁区政府又一次硬逼王扣吗承认第一次的遗弃罪,逼王扣玛承认母亲是他自己害死的。王扣玛不承认,便将王扣玛和三个死刑犯关押在一间,强迫王扣玛吊盐水,导致王扣玛又一次脑梗死,前后三次病危通知书开出(2012年11月1日CT显示第二次脑梗死左基低节多少点脑梗,中间部位)。
    2013年9月17日又是闸北区法院判我寻衅滋事罪名,又一次判王扣玛二年半。
    更离奇的是闸北区法院开庭一天,将王扣玛最后陈述抢走,不让王扣玛讲话。庭审后王扣玛于他们理论,不肯上囚车,闸北区法院法警连拖带拉,打冷拳将王扣玛打昏死过去,送南汇监狱总医院,半夜里才苏醒过来。他们看王扣玛醒来以后,便在菜里下毒,企图致于死地,但他们没想到被王扣玛吃出来了,又一次死里逃生,虎口脱险。
    2014年在南汇医院转新收监期间,警察找茬殴打。后到南汇老年监狱,又一次对王扣玛血醒迫害,称王扣玛是“顽危犯,包夹对象”,又派死刑犯沈某某二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段看管。
    出狱后,2016年4月30日,他看王扣玛还未死掉,更一步致于死地,由闸北区政法委书记陈平亲自旨意下,勾结江苏路派出所副所长潘勤等人,在政府指挥下勾结黑势力,指使邻居钱琼、徐捷夫妇二人将王扣玛殴打致伤,打的理由是因王扣玛收错一个快递。经上海市电力医院诊断为脑梗死,住院治疗。
    2016年6月29日,由王扣玛属在地江苏路派出所带去司法鉴定中心验伤,结果是:轻微伤(有司法鉴定书)。凶手至今未受到如何行政处罚,医药费分文不赔,还逍遥法外。现被迫害终于倒下,脑梗死半身不遂,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更不能自救,终身残疾。是谁种下的祸映!
    随着时间的推移,石头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时间还是大公无私的大法官,它能把历史长河中的是非曲直、全部说的清清楚楚,冤案就是利用公权力制造出来的。谎言总有一天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19年4月23日,王扣玛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要求获取并公开2008年1月5日原闸北分局刑侦支队对滕金娣死亡尸检的法医签署滕金娣死亡尸检认定及照片、录像等死亡依据信息”。并又向公安部行政复议。
    在公安部督办之下,苦苦追寻的真相终于在十二年后的2019年6月25日真相大白,那天收到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原闸北区公安局)寄给我的一封信,里面装有母亲腾金娣死亡现场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的真实堪查照片9张和勘查记录1张。

    根据现场勘查照片显示:
    照片1、双手有明显被灼伤后留下的水泡(疑似:水、火、化学品);
    照片2、脖子左侧有2个明显被锐器扎过留下的伤痕,并且嘴唇干裂呈紫红色,嘴唇干裂不符合医学临床猝死状态;
    照片3、左侧乳房肋骨处有明显肋骨被折所致的凹陷伤痕;裤腰处显现出医院住院部的病号裤,哪来的?
    照片4、背部左侧上方有清晰的外伤伤痕,并且有大面积不规片状红色班迹,不符合医学猝死表面形状;
    照片5、右脚呈现出90度弯曲,不符合医学猝死肢体形状;
    照片6、腾金娣睡觉时兰色白条运动衫是挂在墙上的,但猝死后兰色白条运动衫却是穿在身上,显然违背逻辑性;
    照片7、腾金娣睡觉床前所放拖鞋为一男一女,说明该室还有一男性;
    照片8、腾金娣死亡现场还有另一个育龄女子;
    照片9、电视机上面凉衣服是有悖于旅馆规定。

    目前现状:
    我们对上述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照片有以下认识:
    第一、1-5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医学自然猝死,而决定了腾金娣是死于暴力所致。
    第二、6-9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第一现场,而是被人为制造的第二现场。
    第三、腾金娣关押在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88天,一个年满83高龄的老人受到了多大的非人性管制。本案陶逸初当天接走我母亲腾金娣,没有通知我们亲属,也没有将我母亲送回家中,却直接将我母亲送往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交由陈俊蔚、高育文、贾萍三名街道社工关押和看管,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述四人对我母亲进行了非人道的殴打虐待,导致我母亲受伤死亡。作为死者腾金娣之子,我王扣玛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刑事责任,让违法者得到惩罚。还老人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让亡者安息。

  • 深圳黄美娟被刑拘 儿女住救助站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深圳维权人士黄美娟在失踪多日后被证实刑拘,罪名为“散布谣言”,羁押于龙岗区看守所。同时,其一对七岁双胞胎儿女亦被证实由政府安排暂住在救助站。黄美娟前夫、孩子生父从江西九江赶到深圳要求带走儿女遭到相关部门拒绝。

    据知情人介绍,黄美娟是在4月28日被警察上门带走的,由于毫无消息,因此外界一直认为其失踪,虽预感其被抓的可能性,但一直苦于无法确认。据黄美娟的邻居讲,黄失踪前几日确有警察上门,至于何事邻居无从得知。

    今日是节后第一天上班,黄美娟前夫一大早去到龙岗看守所查询得知,黄美娟的确被羁押该所,罪名是“散布谣言”。其后,黄前夫又赶到黄美娟住所辖区的布吉派出所,查询一对双胞胎儿女的下落,被告知俩儿女被安排暂住在龙岗区救助站,由工作人员照顾。随即,黄前夫赶到救助站,的确见到了入住已数天的儿女。目前俩孩子身体无大碍,但心存恐惧感,见到生父时情绪比较不稳定。据称黄前夫本就安排五一假期到深圳陪儿女玩,当即向有关方面要求带走自己的儿女,但遭到拒绝,理由是黄美娟目前才是俩孩子的监护人,因此不能将孩子交由他人。

    知情人透露,近期,黄美娟因转发敏感信息、接受外媒采访以及积极为被抓的作家叶启明呼吁等事,已多次遭到国保和派出所民警的上门威胁恐吓。

    本网目前了解到的最新消息,黄的前夫明天将会再去和相关部门要求从救助站带走自己的孩子,并决定在深圳租房来照顾俩儿女,直到黄美娟释放回家。

    有关黄美娟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深圳黄美娟因接受外媒采访被堵门警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15/17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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