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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带陈思明检查并促承认有病

    【民生观察2020年2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株洲维权人士陈思明疑因关注武汉疫情而遭警方三番四次谈话,并强制带到医院检查身体,且要求陈自己签名承认有病,准备以此将其隔离,不过遭到陈的拒绝,在被带到公安分局问话三个多小时后释放回家。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陈思明在大年三十前采购完所需生活物资后一直未有离家外出,至今已超二十天,而由于陈思明一直关注武汉疫情,并转发及评论有关疫情消息,已不止一次接到警方的电话警告,要求其减少发声,特别是要求杜绝尖锐言论,但因疫情严重性持续发展,陈思明并未减少对疫情的积极关注,从而引起当地国保不满。

    周一(2月17日)上午,警方人员到陈思明寓所外拍门,以防疫工作为由,要求对陈测量体温,并询问个人出入情况,得知陈自年三十起尚未出门后离开,临走向陈赠送六个一次性口罩,并叮嘱陈少在推特转发及发布疫情的相关资讯。

    临近中午,多名株洲卢淞区警方人员再次折返,要求陈思明开门,理由是测量体温及检查身体,排查疫情防控工作。虽然陈表示自己无大碍无需检查,但最终对方强行入内,将陈思明带到卢淞区331医院,安排做CT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陈思明肺部有少许结节,但属无碍。对方在咨询医生后却以此为由,要求陈思明签字,承认自己在疫情期间出现健康问题,默许警方将会采取的隔离措施,不过遭到陈思明的严词拒绝而不果。

    随后,陈思明被要求前去卢淞区公安分局问话,为此被困三个多小时释放,不过随后又被带到辖区派出所,最终获得释放,有多位朋友到场声援迎接。

    公开消息显示,疫情期间,陈思明除了在网上关注武汉疫情及全国其他疫区的情况外,也参加了由多位公知、法律学者、维权律师等群体发起的《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联署签名,还参与由海外流亡人士发起的“敲打发声呼吁言论自由”的活动,怀疑由此招到警方的打击。



  • 程渊家属发文促警方依法办案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6日消息】距离[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三人被捕已有20多天时间,长沙警方对当事人家属未有任何说法,相反对持续发声的程渊家属一直进行强压。

    程渊被捕后,程妻、程兄以及程父等人坚持发声支持程渊的公益事业,均认为程渊行公义无罪,而当局则对家属持续施压,千方百计进行威胁恐吓。日前程渊的姐姐程晓娟,网上发帖质疑警方办案的合法性。

    程晓娟:大家好,我是程渊的姐姐,我叫程晓娟。自从7月22日我小弟被抓至今已经不少天了,从起初的震惊,到现在心情渐渐平复,前两天想起不记得是电影还是电视剧的一段情节:说的是一个老族长开祠堂,对大家公布:某某人触犯族规,抬出去浸猪笼。上来几个人把人五花大绑,其中有个人还踢了两脚,把人抬到河边装进猪笼往河里一扔,事情就过去了。这个镜头在我面前反复出现,挥之不去。联想到我小弟的案子,我有了一点疑问:

    按我的理解法律的本质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应该是贯穿始终的,从法律制定开始,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才能达到要求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目的。同时执行者与被执行者双方地位平等也应该是贯穿始终的。警察调查案情时,警察的法律地位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警察办案不能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嫌疑人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罪犯触犯的是法律,该是什么罪就负什么责,执法者本人无权对罪犯做出处罚,既所谓罪犯也有自己的权利。

    而规矩(包括族规)就不同了,只要有话语权的人一声令下,大家遵照执行即可,如有触犯(只要有权者认为),既可以天下共讨之,同时犯规者触犯的是所有遵守规矩者的利益,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电影里那个绑人者上来踢两脚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我小弟被抓的时候,办案的民警说的是“依法”对我小弟执行刑事拘留。这里说的依法与族长说的族规或规矩应该是有不同的。按我的理解既然是依法,那就应该按法律来,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程渊三人起始即被剥夺自由,禁止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只剩下与警方合作,自证清白的义务。而且警方还没有向嫌疑人家属以及社会公布嫌疑人的什么行为涉嫌违法,同时出示涉嫌犯罪的证据的义务。这好像意味着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其法律地位是高于嫌疑人的?这又像是在按规矩办,我百思不得其解。

    办案民警显然要比我一个退休的家庭妇女要懂法的多,不可能出现执法上的错误。但是事实就在面前,我小弟被关押20多天了,至今警方没有任何说法,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个一二三来?

    据悉,【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是杨占青与程渊于2016年联合创办的,是一家通过政策倡导、法律赋能等方式,推动中国从制度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民间公益组织。在杨占青赴美国后,程渊是实际负责人。程渊本身是资深民间公益法律人士,参与弱势群体权利的维护工作已超过十年,曾代理多起乙肝和艾滋病歧视案。2013年起,他致力于消除强制计划生育政策,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2019年7月22日三位工作人员分别在深圳和长沙被捕,三人包括负责人程渊(深圳)、刘永泽(刘大志,长沙)、吴葛健雄。目前三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经办,现羁押于长沙市开福区湖南国安厅看守所,目前未有律师会见记录。

    据杨占青发文说,这三位工作人员已被刑拘,他猜测可能因为负责人程渊,在7月中旬适逢反送中敏感期间去过香港,以及他刚承办了劳工维权的案子等原因。

  • 成都“六四铭酒案”一周年 家属发声明促无罪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31日成都消息】六四临近,近日,成都“六四铭酒案”四君子符海陆妻子刘天艳和罗富誉妻子高燕联合发出声明,要求当局无罪释放她们的丈夫。

    据公开消息显示,2016年5月28日,涉事“四君子”陆续被抓,至今整整一周年。家属认为,铭记一段实实在在发生的历史并无不妥,质疑四个手无寸铁的人设计包装几瓶酒如何轻易颠覆这个政权, 而将他们四人抓捕或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法治国岂能凭个人意志决定四君子有罪或无罪。

    附声明原文:

    陆肆铭酒案一周年家属声明

    从去年今天(2016年5月28日)到今年今天,我们的亲人符海陆、罗富誉和他们的朋友陈兵、张隽勇已经被关押了整整一周年。他们到底犯了哪一条法律规定,他们就因为铭记一段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而被抓捕面临判刑。

    难道那段历史是虚构的吗?请当局出来澄清! 到底那段历史发生了什么,难道不应该让后人记住。中国法律哪条规定不能记住历史?请当局给出解释! 他们四人手无寸钉,就因为自己设计和包装了几瓶酒就能把这个政权颠覆吗?请问法律依据在哪里?请有关部门给我们家属一个明确回答!

    依法治国是整个社会前进的方向,难道现在这个方向是错误的吗?难道他们的行为可以凭个人意志而决定有罪无罪吗?

    在此:我坚定地认为我的家人是无罪的,当局应该立即无罪释放他们!

    罗富誉妻子 高燕
    符海陆妻子 刘天艳
    2017年5月28日

    有关铭酒四君子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成都铭酒四君子近日被提起公诉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414/15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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