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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再为重病八旬老太申请监外执行

    【民生观察2018年8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北滦平县84岁老人李淑贤,因种植树木被砍而举报并多次上访,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两年半,入狱后老人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其申请保外就医遭拒。今天,有两位律师前往河北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并向监狱方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据财新网报道,河北八旬老太李淑贤因举报他人非法毁林,以及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遂逐级到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反映问题,未果后又多次进京上访,最终于2016年11月18日被捕入狱,获刑2年半。服刑期间,其两次腰椎骨折,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家属申请保外就医被拒。对此,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回应称:李淑贤犯寻衅滋事罪,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且暂时也没有生命危险。报道出来后引发众多国人关注。

    昨天上午,在家属委托下,先后有徐昕、杨学林、虞仕俊、燕薪、王飞、张进华等六位律师作出回应,愿意为李淑贤老人代理申诉。今天一早,燕薪、张进华律师已经启程到达河北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当事人,并向监狱方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随后将有六位律师代理李淑贤老人提出申诉。

    附:暂予监外执行紧急申请书

    申请人:关桂侠(李淑贤小女儿),女,满族,1979年2月3日生,电话:13293299959。
    申请人:关桂银(李淑贤三女儿),女,满族,1968年2月16日生,电话:13931428295。
    申请人:李淑贤,女,满族,1934年12月1日生,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申请事项:请求贵单位立即对李淑贤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李淑贤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1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第十七监区服刑。申请人李淑贤获罪事出有因,实系冤判,李淑贤本人及亲属均不服原生效判决,即将启动申诉程序。

    申请人认为,李淑贤完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望贵单位立即对李淑贤暂予监外执行。具体理由如下:

    一、李淑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李淑贤完全符合其中的(一)(三)两情形。

    1、李淑贤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应予监外执行

    2016年3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曾对李淑贤出具诊断证明书,诊断其患有血管神经性头痛、高血压2级(很高危组)、心律失常——房性早搏、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以及颈动脉硬化伴斑块形成致狭窄等多种疾病。2017年以来,李淑贤连续骨折。经监狱医院诊断,2017年5月23日,李淑贤第十二胸椎自发性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2018年7月18日,第一腰椎自发性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2018年7月,监狱工作人员致电李淑贤家属,明确称李淑贤“不能动了”,并要求送去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坐便椅等物品。

    在两高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对《刑事诉讼法》的条款进一步予以细化,并对需要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的范围,通过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以下简称《范围》)进行了罗列。

    对照该范围,李淑贤患有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与《范围》“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第2项“严重心律失常”中的“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疾病程度相当;患有高血压2级(很高危组),符合《范围》“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第4项“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

    李淑贤同时患有多种疾病,且其中有的达到《范围》中“严重疾病”的程度,加之其年老体弱,又经连续骨折,对这样的身体状况,显然必须保外就医,故对其应予监外执行。

    2、李淑贤生活不能自理,应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者年老体弱,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的情形。

    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执行。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李淑贤患病且年老体弱,作为年已八十四周岁(远超六十五周岁)且在狱中两次腰椎骨折的老人,其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多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近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会给老人请陪护,亦是其生活不能自理的明证。对李淑贤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显然不致危害社会,毫无疑问应予监外执行。

    二、李淑贤不具有“不得保外就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同时亦有禁止性规定,即:“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具体到李淑贤,作为将届八十四周岁的老人,重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行动完全不便,既不可能有任何社会危险性,也不可能自伤自残,显然不具有“不得保外就医”的情形。

    三、司法不能自外于人道

    中国向有“哀矜折狱”的传统,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宥制度绵延久远,亦反映了“敬老”“孝道”文化对司法的深远影响。人道乃司法之底线,良善狱政,绝无自外于人道之理。

    申请人李淑贤,其入狱本已极冤,正当维权、合法举报,反被定罪量刑,耄耋老妪,风烛残年,竟惨遭牢狱之灾。更可怜者,体弱多病,毫无自理能力,医生以“卧床静养”相嘱,亲人亦希望能保外就医,既便于治疗,也便于照料陪伴,而竟被拒绝。

    李淑贤完全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前已条分缕析,于法于理于情,均决然有据。而最可忧者,如此高龄,重病如斯,随时有性命之虞,若果如此,于亲人不能相见,乃人伦惨剧,于贵单位,乃至具体办事人员,恐亦难脱不履职甚至滥权之责。

    正当司法,应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具,不可偏废其一。法律之所以严格限定监外执行的条件,乃是以维护司法权威,防止司法腐败,防范罪犯逃避惩罚为目的,而绝非为造此人道困境。对李淑贤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仅符合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

    现李淑贤亲属愿意提供保证人,并保证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单位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望贵单位设身处地,怜病恤老,做出更利于法治公平和社会正义的正确回应。

    不胜感谢!
    此致

    河北省女子监狱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山东维权人士李延香狱中病危 急需保外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两年零六个月的山东平度维权人士李延香,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家属会见后称短期内有死亡危险,遂紧急为其申请保外就医冀当局批准救人。

    据李延香的丈夫李洪财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2018年3月19日他以案件代理人的身份前往青岛第二看守所会见李延香,见面后他发现李延香的身体极度虚弱,他当时在236监室等候会见,两位狱警吃力地搀扶李延香进来,他看到妻子李延香腰都直不起来了,骨瘦如柴。已经不能自主站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无法进食,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李延香用微弱的声音对他说:“她的肺部、胸部一阵一阵发出难忍的剧痛,身体状况糟极了,她已经快撑不下去了!”她还说要李洪财快去向法院或者镇政府为她申请保外就医。

    李洪财表示,他现在如坐针毡,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他害怕李延香的恶耗会随时传来,为此他时常不禁泪流。他告诉本网日期观察员说,如果李延香不在了,他也活不下去了,真的……,他们家真的没有错,好好的一个家,彻底毁了,而李延香没有做错什么,无非就是上访维权、关注他人……她真的没有错啊!他们家之前全靠李延香一人支撑着,老母亲、生病的大哥都是李延香照顾,还有生意上的事情。

    他太害怕她的离开了,每天想想就恐怖的受不了。在他的心目中,李延香是一名正直、善良、拥有大爱之心的优秀高尚女性,是推进法治国家进步的守法公民。在艰难险阻的维权环境里,她大爱无私付出并帮助其她维权公民代理行政官司,用她天赋的才能,在法庭上淋漓尽致的抨击了地方腐败分子的公权滥用,得罪了腐败势力,遭重拳打击报复。

    李洪财介绍,李延香是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2011年开始在山东省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2年12月,即墨市大信镇派出所有人向夫妻俩勒索5000元保护费,被李延香拒绝,之后一家人遭遇打击报复。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到北京路过天安门东时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了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之后在关押期间,一度传出她在狱中绝食2个多月以此来抗议当局违法行为。2018年2月9日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为自己私有财产的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还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行动。

    附:李延香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李洪财、男、身份证号码:370226196908011531,属地: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237号,电话号码18766278816

    被申请人:李延香(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

    申请事项:请求各级部门为了李延香的生命能活下来,给予李延香就医治病

    李延香因寻衅滋事一案,现羁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本人与李延香系夫妻关系。2018年3月19日我以代理人的身份会见李延香,一副恐怖的景象展现面前,李延香骨瘦如柴,不能自主站立,完全不能自理,无法进食,前胸部大面积剧痛,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李延香没有死罪。有获得健康的权利。为了挽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特紧急申请李延香送医就诊。这也是李延香本人的意愿,她要就医活命。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李延香符合《刑法》医疗治病的条件。对我这个家庭来说,李延香是我的唯一,她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恳请各级领导有关部门,批准李延香送医院治病就医。谢谢!

    此致

    申请人:李洪财(李延香的丈夫)紧急申请
    2018年3月20日



  • 山东维权人士李延香狱中病危 急需保外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两年零六个月的山东平度维权人士李延香,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家属会见后称短期内有死亡危险,遂紧急为其申请保外就医冀当局批准救人。



    据李延香的丈夫李洪财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2018年3月19日他以案件代理人的身份前往青岛第二看守所会见李延香,见面后他发现李延香的身体极度虚弱,他当时在236监室等候会见,两位狱警吃力地搀扶李延香进来,他看到妻子李延香腰都直不起来了,骨瘦如柴。已经不能自主站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无法进食,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李延香用微弱的声音对他说:“她的肺部、胸部一阵一阵发出难忍的剧痛,身体状况糟极了,她已经快撑不下去了!”她还说要李洪财快去向法院或者镇政府为她申请保外就医。



    李洪财表示,他现在如坐针毡,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他害怕李延香的恶耗会随时传来,为此他时常不禁泪流。他告诉本网日期观察员说,如果李延香不在了,他也活不下去了,真的……,他们家真的没有错,好好的一个家,彻底毁了,而李延香没有做错什么,无非就是上访维权、关注他人……她真的没有错啊!他们家之前全靠李延香一人支撑着,老母亲、生病的大哥都是李延香照顾,还有生意上的事情。



    他太害怕她的离开了,每天想想就恐怖的受不了。在他的心目中,李延香是一名正直、善良、拥有大爱之心的优秀高尚女性,是推进法治国家进步的守法公民。在艰难险阻的维权环境里,她大爱无私付出并帮助其她维权公民代理行政官司,用她天赋的才能,在法庭上淋漓尽致的抨击了地方腐败分子的公权滥用,得罪了腐败势力,遭重拳打击报复。



    李洪财介绍,李延香是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2011年开始在山东省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2年12月,即墨市大信镇派出所有人向夫妻俩勒索5000元保护费,被李延香拒绝,之后一家人遭遇打击报复。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到北京路过天安门东时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了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之后在关押期间,一度传出她在狱中绝食2个多月以此来抗议当局违法行为。2018年2月9日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为自己私有财产的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还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行动。



    附:李延香就医申请书



    李延香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李洪财、男、身份证号码:370226196908011531,属地: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237号,电话号码18766278816   



    被申请人 :李延香 (现关押在青岛第二看守所内)                          



    申请事项:  请求各级部门为了李延香的生命能活下来,给予李延香就医治病



    李延香因寻衅滋事一案,现羁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本人与李延香系夫妻关系。2018年3月19日我以代理人的身份会见李延香,一副恐怖的景象展现面前,李延香骨瘦如柴,不能自主站立,完全不能自理,无法进食,前胸部大面积剧痛,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李延香没有死罪。有获得健康的权利。为了挽救爱人李延香的生命,特紧急申请李延香送医就诊。这也是李延香本人的意愿,她要就医活命。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李延香符合《刑法》医疗治病的条件。对我这个家庭来说,李延香是我的唯一,她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恳请各级领导有关部门,批准李延香送医院治病就医。谢谢!



          



    此致



          



               申请人:李洪财(李延香的丈夫)紧急申请



                                                        2018年3月20日

  • 辽宁关淑清在狱中受虐 申请保外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辽宁省凤城市访民关淑清现正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在狱中关淑清遭到管教的殴打和虐待,现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其家人要求保外就医亦遭到推诿和阻扰。

    据关淑清的妹妹关淑珍介绍,2018年3月8日,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关淑清起初关在丹东市看守所,之后转到大北监狱和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通知她们让家里人去看看关淑清,于是在关淑清原单位两个人和当地公安局两个人的陪同下,关淑珍终于见到了她的二姐关淑清。见面后,关淑珍看见姐姐关淑清廋的像骷髅一样,要不是管教介绍,她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姐姐了。

    当时,关淑清说话有气无力,勉强向她陈述了其在丹东市女子看守所里的遭遇。关淑清说:“自己被看守所管教和管监扒光衣服殴打的吐血多次,管教还用脚踹她的肚子,造成她至今还在尿血、大小便失禁,看守所方面也不给她治疗;就在被送往大北女子监狱的路上,丹东市女子看守所的管教陈玉影仍不放过她,左右开弓狂扇她的脸,之后脸被打的肿的老高,没人敢管。在大北女子监狱,她又被管教和管监赵敏、樊娇曼、刘莹莹等扒光暴打,打完后用冰水往她身上泼,逼迫关淑清让她认罪,在虐待她时还口口声声说是政府指使的。”
    鉴于关淑清现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关淑珍和家人要求为其保外就医,可监狱方说必须要征得当地政的府同意,他们才给办理保外就医,于是关淑珍就找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可有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管,并暗中阻扰不予批准。

    据关淑珍反映,她二姐关淑清是因1997年在辽宁省凤城市硼矿硼砂厂工作时,吸入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而后受伤住院,在有丹东市劳动局工伤鉴定为证的情况下,硼矿硼砂厂不给她看病,拒不给她办理工伤认定,也不给予工伤待遇等问题而上访。之后,到了退休年龄也不给签字退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关淑清开始上访,但亦多年无果。无奈之下,关淑清找到了全国总工会投诉,总工会批示:让凤城市政府领导督促办理。可硼矿硼砂厂领导程涛和经济局局长李贵海伙同凤城政府政法委书记陈志华,及凤城检察院唐金凤利用假证非法陷害、诬陷关淑清,用各种方法逼她认罪,而关淑清认为自己无罪,最后她还是被判刑一年半。
    关淑珍说:“关淑清是个守法公民,只是为了自身的权益维权,每次上访都是走正常渠道,从没闯门闹事,何罪之有?她们一家人要为她维权,又被辽宁丹东凤城市公安局给盯上了,不让她们上访。”
    关淑珍电话:18704154282

    附【关淑清举报信】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原凤城硼矿硼砂厂工人,1984年参加工作,全民所有制工人。

    2015年3月25日,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主管单位凤城市经济信息局至今不给补缴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不给办理退休手续,经信局要求我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书向经信局借款,把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给补交上(个人部分自交),以达到他们想要的,是我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包括解除工伤合同。

    1997年3月我在凤城硼矿砂厂碳解岗位上,被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当时单位住院的30名职工中,被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的只有10个人,我是10人当中的其中一个,这9个人后来在企业转制后,有的人已到退休年龄,单位也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唯独我超过了十九个月,至今不给办理退休手续。

    1997年经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后,这9人已享受工伤待遇。而当时我被确诊后,疑视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被丹东市职防院转诊于辽宁省职业病医院会诊,凤城矿只拿出2000元钱,就以无钱支付医疗费为由不管了,工伤也没有给办。

    2009年7月凤城市经信局委托丹东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业性一氧化碳接触反应神经机能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第拾级”风城市经信局又以不是工伤为由,拒不给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等。

    2014年7月辽宁省信访局责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凤城市经信局所反映问题再次进行论证,结论是工伤,(可以申请复查)……等等,可是经信局又以此“论证意见无人签字”为由,还是不给办理退休和工伤手续,多次找到他们,拒不接待。

    我由于工作造成职业伤害,付出生命健康的代价却得不到应享受的待遇,我现在病情己加重,心肌缺血,眩晕症,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和保障,治病欠下了很多外债,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请求中央领导对此事能够重视,使一个因工受伤害职工,退休后生活待遇得到保障。

    单位和劳动局还是不给我工伤认定和工伤复查,不给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没人管。

    关淑清 电话:17099967469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 胡石根在狱中冠心病发作 申请保外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被北京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7年半的胡石根长老(基督徒),近期因冠心病发作而服刑困难,家属为他申请“保外就医”,但当局却说“现在还不行”,予以拒绝。

    据知情人刘跃介绍,胡石根长老在2016年间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七年半。近期,他的家属探监后得悉,胡石根现突发急性冠心病,身体极度不适,每晚只能以坐姿睡觉来缓解疼痛。胡石根告诉家人说,他只要一躺下,就会喘不过气来,并且还会出现剧烈的胸痛。
    2018年1月18日,关押在天津长泰监狱的胡石根被送往监狱医院就诊,在此期间狱医给他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但目前体检的结果,医生还未告知病人及家属,家属为此心急如焚。昨天(1月21日),胡石根的家属向狱方提交了“保外就医”的申请,但是监狱方却给出了如下答复:“现在还不行,要等到‘7O9案’全部结案了以后再说。”

    对此,家属十分懊恼,因为胡石根曾告诉家人说,在他审判之前,有关部门多次劝解他说:“只要你认罪,后面的事情一切都好说!包括保外就医等宽大处理”。但时至今日,家属看到的却是各种借故推辞,全然不顾及胡石根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的疾苦。因此,家属要求当局信守承诺,尽快给胡石根办理“保外就医”,以让他得到应有的救治。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公民胡石根现已年过六旬,在1991年间,他参与创建了“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5月间,胡石根因抗议当局镇压“六四”(学生运动)被捕,随后胡石根被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监禁20年(后获减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4年5月,胡石根因参与纪念六四25周年研讨会,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7月10日,胡石根在“709”“大搜捕”中被警方抓走,7月11日被刑拘,其后转为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2016年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7年半,现关押在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服刑。(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长泰监狱医院,邮编300381,电话:022-225583005)

    相关报道:狱中胡石根健康恶化 当局承诺保外至今仍无消息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14/16156.html

  • 罹患脑瘤的杨天水保外 但南京军区总院拒收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服刑期间罹患脑瘤的异议作家杨天水(杨同彦)已于昨日(8月16日)获准保外就医,已被家人接返家中,于今日送至南京军区总医院就医,被医院以其病情过于严重而拒绝接收,医生建议家属送杨天水前往上海华山医院救治。

    据悉,昨日,杨天水家人为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本可以直接送往南京军区总医院就医,但当局强制要求家属先将重病的杨天水送至老家泗阳县,在停留一晚后,今天,家属将杨天水送到南京军区总医院,但遭到医院拒收,理由是杨天水病情过于严重,南京军区总医院或无力医治,建议家属将其送往上海华山医院。迫于无奈,家属只能前往上海,据闻已于傍晚到达上海并入住酒店,准备明天一早就前去华山医院入院治疗。

    据杨天水的姐姐杨桂香讲述,杨天水头脑意识模糊,对于家人一时记得一时忘记,语言表述也是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沟通有一定难度。家属认为可能是受到病情影响,加上刚刚从监狱放出,一时之间未能适应外面的环境所致。

    知情人透露,有多位好友准备前去探望杨天水,但遭到家属婉拒,杨天水的姐姐称,杨天水不认得人,不方便探视,等其术后恢复清醒后再去。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杨天水姐姐在电话中语气急促且紧张,并不愿多讲话,回绝好意后匆匆挂掉电话,似乎说话有难处,感觉家属遭到了类似刘晓波就医时家属被稳控的情况。

    另外,根据医学界人士估算,杨天水的手术治疗费用可能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鉴于此,海内外公义人士随即发起募捐,为杨天水筹募天价医疗费用,其中包括身处美国的前八九学运领袖周锋锁创立的“人道中国”基金会。

    有分析人士认为,杨天水身体健康一直有问题,期间杨天水本人和家属曾多次要求保外就医,但一直不获当局批准,由于这次杨天水病情十分严重,当局才主动通知家属协助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担心杨天水在剩余的四个月刑期里出事(去世)。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局除了设法阻碍杨天水就医(得到最好的治疗)之外,稳控家属以达到控制和封锁有关杨天水病情、状况等消息的意图很明显。

    有关杨天水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在押异议人士杨天水罹患脑瘤 保外就医急需手术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813/16246.html



  • 狱中胡石根健康恶化 当局承诺保外至今仍无消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7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因“709大抓捕”获刑七年半的胡石根,其家属在近日探望了正在服刑的胡石根,得知他身患多种疾病,而当局当初保外就医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

    据胡长老胞弟胡水根讲述,胡石根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脂肪肝等疾病,进入监狱服刑以来已发生两次被紧急送院救治的情况,由于监狱条件简陋和环境较差,致使胡长老病情更加严重。会见时,胡石根谈到当初当局劝喻其认罪时曾经表示,只要胡长老认罪,承诺什么都好说,包括保外就医。但令他感到愤怒的是,当初的承诺至今没有消息。

    胡水根表示,家属们心急如焚,胡石根年事已高且重病缠身,希望当局兑现承诺,可以准许胡石根保外就医,除了能够得到相应的治疗外,还能有家属的精心照料,会对其身体大有帮助。

    有关胡石根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声明:停止打压人权 民生观察要求立即释放周世锋、胡石根等人
    http://msguancha.com/a/lanmu2/2016/0801/14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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