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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林氏兄弟上访获罪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9日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林氏兄弟因上访获罪,一审被判刑3年和5年,目前二审维持原判。

    林明华、林明洁两兄弟,因拆迁上访多年,期间为众多当地上访人员提供过无私的帮助,大家对兄弟二人尊重有加,颇多感激。至今,兄弟二人的信访事项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因此被抓、被判。

    兄弟二人被抓后,家属聘请的律师无法会见,一审铁西区法院违规指定律师,被兄弟二人拒绝,但强行开庭并判决,2020年7月17日,林明华以寻衅滋事加妨害公务被判3年,弟弟林明洁以寻衅滋事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被判5年。

    兄弟二人不服上诉,河北律师卢廷阁作为家属聘请的律师,终于历尽艰难会见到了兄弟二人,一致要求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以便查清事实、还原真相,纠正一审程序违法和错误判决,从而作出公正判决。

    但令人不解的是,二审法院毫不理会,于2020年11月23日直接维持原判,二审的监督作用荡然无存。

    限制律师尤其是自己或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和辩护,违规指定律师,二审不开庭审理等,使《刑诉法》依法保障公平、公正的立法设计形同虚设,使冤假错案和打击报复而不受追究成为可能,又如何让人相信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口号?

    据悉,林明洁、林明华兄弟是辽宁省沈阳市著名维权人士。林明洁是弟弟,林明华是哥哥。

    林明洁是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原辽宁省某国企技术人员,人称“访民义侠”,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曾获得海外中国民主党颁发的曹顺利勇气奖。早年因不服其兄林明华被行政拘留和家里拆迁补偿的问题而走上信访之路,后因长期到京上访,并热心为访民维权发声而屡遭当局非法绑架、关押、拘留等打击迫害。

    2016年6月29日,林明洁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住建部反映地方政府违法强拆事宜,被沈阳市驻京办等截访人员跟踪骚扰,后被强行遣返原籍,并被沈阳市铁西区警方予以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才得以释放;2016年8月29日,又因和一批沈阳访民在中国公安部六部口信访局集体上访(简称“集访”),状告沈阳市公安局与局长许文有徇私枉法,随后被沈阳市截访人员抓走,8月31日被沈阳市铁西区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6年9月30日,林明洁被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并控诉其罪状:在北京多次集访扰乱公共秩序、在庆安徐纯合案时打出“我是访民,朝我开枪”的标语、长期将访民维权的新闻发给境外媒体等。2018年6月29日,林明洁被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9月25日止。此前曾被羁押于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2018年9月25日,林明洁结束两年多的监狱生活刑满获释。

    2019年十一前夕,林明洁及林明华因关注沈阳访民刘振之死并为此发声,遭到警方抓捕刑拘,羁押期间律师始终无法正常介入两人的案件中,外界对于林氏兄弟的情况也一无所知。

    2020年8月14日卢廷阁律师终于顺利会见了林明洁,在会见期间得知,林明洁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及被以“非法利用资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最后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二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1月23日法院没有开庭审理直接维持了原判。

  • 池州陈氏兄弟涉黑案二审或不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3日消息】安徽池州陈氏兄弟涉黑案,三十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目前案件正在池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提起上诉、家属在喊冤、辩护律师们已经数十次强烈要求开庭审理、公正审理,但池州中院的法官不为所动,已经决定不开庭审理了,并且直接给辩护律师打电话要辩护词,还口是心非外交辞令:“合议庭要研究你们的辩护词之后,再作出是否开庭的决定。”对此,经常在全国各地承办刑辩业务的律师们都知道,该法官的潜台词是:“只要你的辩护词一交,我的维持裁定就盖章下发。”既然连开庭审理都免了,那么结果当然是直接维持原判。

    一个2万人口的县城,竟然有一个盘踞了二三十年的黑社会,执政者都干什么去了?!

    笔录造假,事实造假,程序严重违法。

    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的讯问录音录像,但在这个案件中没有。

    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的七人合议庭,但在这个案件中没有。

    让陈跃武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从来都不知道的事去承受几十年的徒刑,这是什么王法?

    没收陈跃武的全部财产,没收案外人、陈跃武前妻丁玉兰的个人财产,不顾及他们未成年孩子的死活,这是要满门抄斩吗?

    陈跃武的公司,案子还没有判决生效呢,地方官们就给直接接管、霸占了,这不是直接抢钱?

    这样的大冤案,陈跃武及其家属们不服,所有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们都不服。陈跃武的女儿陈佳佳有话要说。

    池州案

    (一)劫难

    2018年12月18日,我的父亲陈跃武接到石台县公安局局长要求见面的电话,就去了公安局。到了之后,局长问陈满青怎么没来,于是我父亲又打电话把我叔叔喊了过去。然后,早已埋伏的特警和记者一哄而上,把他俩“擒获”,对外宣称“计擒黑社会头目”。

    公安对外宣称这次抓捕,是公安局局长卢玉同志冲锋在前,以约谈的方式请君入瓮。仿佛很危险的样子。可我父亲不过是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没枪没刀没炮的,根本就不需要公安局长冲锋,你们到家里抓、到公司抓、打电话叫到公安局去抓,都是手到擒来,不需要导演一出兴师动众大抓捕的假戏。看看当时的报道视频,现场我父亲就傻傻的配合动都不动,这需要局长冲锋吗?

    随后我父亲很快在这个仅有两万多常住人口的石台县城出了大名,2018年12月21日,在他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天,县里、村里贴满了“希望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陈满青、陈跃武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的通告。

    后来,我父亲又在池州市、安徽省、全中国出了名,因为这个案子的家属一直坚持四处喊冤,直至今日。

    陈跃武从来不是黑社会,要不是这次被黑,石台县能有几个人认识他?

    (二)案情

    2019年12月24日开始的庭审上,我父亲喊冤:“我做过的事,你们判我死刑也可以,让我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承担责任,我不服。公安给我记的笔录,都是假的,我没有说过的话,给我编造假笔录,你们把当时的(讯问)录音录像拿出来。假的,都是假的。”

    然而,法官还是在没有看过讯问录音录像、不调查据以定罪的笔录是否真实的情况下,给我父亲定了罪,叫人如何服判?

    (三)伸冤

    2020年7月24日,我们的辩护律师收到二审法院池州市中院的通知,要求尽快提交书面辩护词。但是法院对之前所提交的重要申请不做任何回复。

    辩护律师经过阅卷及会见,发现讯问笔录可能存在造假以及被告人可能遭受了刑讯逼供。没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就无法确定讯问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又如何提交正确的辩护词?池州市中级法院分明要继续办错案。

    情况紧急,我和其他家属决定去找安徽特派督导组反映情况,无果;辩护律师再次提交申请、新证据,与法官面谈,无果;找市检察院监督,基本无果。但意外得知,本案卷宗从未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也从未收到过阅卷通知。所以池州中院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开庭审理了吗?那还说什么“看过辩护意见后决定开不开庭”?

    (四)坚持

    父亲被冤后,我才明白现实比我们想象的残酷的多。一审判决后,辩护律师说,二审法院很可能直接不开庭就维持一审判决了。涉黑案件审理了这么多年,没有几个案件的二审开过庭。本案的二审很可能只是装装样子、走个过场。当时我还不信,总是抱有一丝希望,一审显而易见的不公正,多处程序违法,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二审怎么可能会不开庭呢?

    直到昨天池州中院通知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词,仍然对辩护律师提交的重要申请不作任何答复,我才反应过来,律师们说的是真的。可我很迷茫,连法院都不想查清事实,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还能怎么办?

    15个罪名,23年有期徒刑,447万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两家公司。

    为什么父亲要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承担责任?我父亲从出生就是所谓的“黑社会”吗?他一分钱的合法财产都没有吗?为什么不调查涉案财产的权属?为什么不列明判决没收的财产?为什么不回应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案外人丁玉兰被没收的30万现金,是用来养活刚上大学的女儿和未成年的儿子的!

    这不是扫黑除恶,这是打劫又夺命。

    无论如何,只要我活着一天,我会为父亲伸冤到底。我很清楚,我父亲今年已经55岁了,如果我不坚持,他很可能就没有机会活着出来了。

  • 沈阳林明杰两兄弟“被失踪”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辽宁沈阳维权人士林明华、林明洁兄弟二人因坚持维权于近日“被失踪”。

    据东北维权人士马波女士介绍,2019年9月13日晚19点44分,林明华给她发来如下消息:紧急关注!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网名叫“拼搏”(女)的维权人士,于昨日(9月12日)晚,在北京租住地被强制带离北京,并于今天早晨(9月13日)六点多钟用警车押送至本溪市溪湖区河东派出所,只因她进京去国家信访局交了举报材料。“拼搏”(女)在河东派出所期间,其母亲担心女儿状况,下午15点多钟到派出所要求见所长理论,被现场派出所警察阻止,当时气昏,抽搐,在派出所内无人过问。9月13日是中秋节,本是家家团圆的日子,本溪市溪湖区河东派出所却要强行拆散其母女,将上访维权的“拼搏”刑拘,如此操作,法律与良心、人情的天平是否在向邪恶倾斜?望大家予以关注。“拼搏”的联系电话13130397833,望大家转发!

    马波收到消息后,于2019年9月14日中午12点34分联系林明华与他微信语音通话进一步了解情况。通话之后,林明华告诉马波有些资料需要下午网传给她,并且林明华还透露,因为国庆节临近辖区维稳人员可能会绑架稳控他。到了下午3时许,马波再次联系林明华语音通话时,却再也无人接听。之后两天马波接连拨打林明华的电话都无人接听,后致电林明华的弟弟了解情况得知,林明华已经被辖区维稳人员带走控制起来了。

    2019年9月16日,在北京上访的林明杰也被维稳人员绑架“失踪”。林明杰“失踪”前曾紧急致电马波说,林明杰在北京于2019年9月16日傍晚,前去给老乡吴迪送钥匙,预约在北京西红门北站附近与老乡见面,却在晚间被户籍地维稳人员途中拦截,命令林离开北京返回老家接受维稳。之后,林明杰电话就再也没人接听了,处于“失踪”状态。

    马波介绍,林明洁是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原辽宁省某国企技术人员,人称“访民义侠”,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曾获得海外中国民主党颁发的曹顺利勇气奖。早年因不服其兄林明华被行政拘留和家里拆迁补偿的问题而走上信访之路,后因长期到京上访,并热心为访民维权发声而屡遭当局非法绑架、关押、拘留等打击迫害。

    2016年6月29日,林明洁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住建部反映地方政府违法强拆事宜,被沈阳市驻京办等截访人员跟踪骚扰,后被强行遣返原籍,并被沈阳市铁西区警方予以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才得以释放;2016年8月29日,又因和一批沈阳访民在中国公安部六部口信访局集体上访(简称“集访”),状告沈阳市公安局与局长许文有徇私枉法,随后被沈阳市截访人员抓走,8月31日被沈阳市铁西区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6年9月30日,林明洁被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并控诉其罪状:在北京多次集访扰乱公共秩序、在庆安徐纯合案时打出“我是访民,朝我开枪”的标语、长期将访民维权的新闻发给境外媒体等。2017年8月23日,其案在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权律师王秋实与常玮平出庭为林明洁辩护,庭审一度因管辖权异议引发审判长失态,继而引发回避申请,最终于上午11点左右审判长只能宣布休庭。2018年6月29日,林明洁被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9月25日止。此前曾被羁押于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2018年9月25日,林明洁结束两年多的监狱生活刑满获释。

    林明华电话:13514265711
    林明杰电话:17647656627
    反腐维权联盟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贵州黄启顺兄弟进京上访遭毒打、拘留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黄启顺、黄启红兄弟俩因在两会前夕上访,于2018年3月1日,被关岭县一杨姓人员带着8名黑保安把兄弟俩从北京九敬庄拖出截回,期间黄启红遭到黑保安毒打,黄启顺被截回关岭后即被拘留15天。

    据了解,在全国两会前夕,2018年3月1日凌晨,贵州省关岭县一个姓杨政府人员,带着8个黑保安来到北京九敬庄接济服务中心把贵州关岭上访人员黄启顺、黄启红往外拖拽,期间黄启红不愿意出来,被8名黑保安强行按住脖子和四肢,然后抬进车里暴力毒打。随后,截访人员驾驶汽车将两兄弟押送回贵州关岭县,关岭县截访领导杨姓工作人员坐飞机返回。

    在经过两天两夜的折磨后,黄启顺兄弟俩终于到达关岭县,之后二人直接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警察连夜对兄弟俩刑讯逼供,做完笔录录完口供后,警方对黄启顺做出拘留15天的处罚;而黄启红因在截访过程中反抗截访遭毒打,警察见其伤情严重,就对他简单审讯后释放回家。

    据悉,黄启顺、黄启红均为贵州省关岭县关索镇云头村人,兄弟俩在两会期间进京上访主要反应自身的三大诉求:

    1、控告张本强(男,贵州关岭自治县县委书记)、杨开华(男,贵州黄果树管委会书记,原关岭自治县县长)等人强征村民土地,在2012年3月15日,使用暴力违法手段,命令特警用喷射器残忍杀死其胞弟黄明(残疾人),并用电击棍电击他的生殖器;
    2、2010年4月16日,在黄启红、黄启顺家人包括黄明在内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甚至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杨开华亲自率领上百名警察冲到黄启红家种满果树的干田(2007年切断河流,水田变干田)里,抓人打人毁果树。手无寸铁的黄启红被警察无辜毒打后,再被五马分尸一样提着四肢在沙石路上拖行200多米,致使黄启红小便失禁,之后被带到当地派出所里扔到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整天。在抓捕黄启红的过程中,警察还用警棍打破黄启红妻子车朝琴的头部,导致其血流满面;

    3、2012年3月15日,张本强等人带领指挥的杀手喷杀黄明时,抢劫黄明三千多元现金、一个手机、两张银行卡、家门钥匙等物品,一直未予归还;2010年4月16日,在没有与黄启红家签订任何协议甚至没有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暴力抢劫黄启红家十亩基本农田、挖毁6000多棵果树,酷刑迫害殴打黄启红及其妻子,至今未给予分文赔偿。

    黄启顺电话:15086336205;黄启红电话:18386445430。

    附:黄启顺黄燕黄启红黄椿控告书

    控告人:黄启顺,男,51岁,布依族,身份证号522528196309060015,住关岭县关索镇太平路77号(云头村)。
    黄启红,男,41岁。住址:贵州省关岭县关索镇太平路77号。
    黄燕女,布依族,44岁。住址:贵州省关岭县关索镇太平路77号。
    黄椿,女,布依族,59岁,住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校内。电话13608591932

    被告人:张本强,男。贵州关岭自治县县委书记,
    杨开华,男,贵州黄果树管委会书记,原关岭自治县县长。
    肖彩虹,男,关岭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炬,男,关岭自治县人大副主任,关索镇党委书记。
    魏虓男,关岭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

    控告请求:
    本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提起诉讼。

    1、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33、37、38、41条的规定,严惩被告人利用行政执法之机蓄意谋杀原告胞兄黄明、酷刑迫害原告黄启红、公开抢劫原告家财物。数罪并罚。

    2、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4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一家各种损失1077万0747元;赔偿苟新林家266万元。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一)案发至今,尽管各级公安不予立案,法院,检察院也都直接漠视,但原告及家人却始终没有停止过控告。在多次亲自到公检法要求立案被漠视后,原告不得不被迫采取邮政快递方式。

    (二)被告所犯罪行有三

    一、蓄意谋杀

    案情经过:
    2012年3月14日,中午12点左右,关索镇纪委书记彭世荣打电话给黄明,说副县长肖彩红约他们下午16:30在政府四楼见面。16:30,蒋泽荣和黄明准时到达政府办公楼四楼,被告肖彩虹却避而不见。当天晚上,关索镇政府送达黄明一份书面通知。第二天,3月15日上午八点半,在没有和原告家人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告肖彩虹亲自指挥数百名警察武警非法闯进原告家合法承包的干田里。肖彩虹一声令下:“打,打死钉子户,拆迁好做”,一群警察武警立即把原告的侄子——云头村村民苟新林(又名谢红林)按在地上毒打,踢成脑外伤,浑身是血。警察用警棍打断了村妇蒋泽珍的手,打掉了张绣的牙齿,杨德芬被打得皮开肉绽,浑身没有一块好肉……左上肢残疾的黄明一个人坐在小土坡上怒看暴行,他无力阻拦,更无能伤害任何人和物。但是,腐败分子们引来日本韩国投资的同时,更是引来了日本强盗残酷的杀人手段!他们有组织有秩序,十几个黑衣白盔的警察从四面爬上土坡包围他,他站起来怒喊:“你们不要上来,上来我就点火……”!其中一人迅速跑上前去,用喷射器正对着他的脸、嘴喷射……。9点钟目击群众听到土坡上有人喊:"烧死人啦"!其时凶手担心他没死,又解开他的裤带,用电棍电击他的生殖器。确信他死亡后,搜走了他内裤口袋里的银行卡和几千元现金,以及外衣口袋里的手机和钥匙。黄明死后,舌头伸出好长,舌尖都烧焦了!牙齿也烧掉了!是什么东西能有这么大的力量?能在分秒之间把人烧焦炭化?喷射器喷出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目击群众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显示:黄明点燃的灌木稀疏,且离黄明的身体还有一段距离,高度不及黄明身高的一半,不是燃烧的灌木烧着黄明!那些包围喷杀黄明的黑衣白帽人也不是消防员的装扮!是杀手!是警察!同一天拍的死者两张照片颜色变化太大!黄明一死,被告张本强、杨开华下令,魏虓立即组织抢尸体,杨开华、魏虓都大叫:“赶快把尸体抢走,多死几个人不要紧”!为什么他们那么着急毁尸灭迹?从8点半警察进场,到9点钟烧死黄明,仅仅半个小时的时间,可谓"杀人神速"!这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谋杀!是杀人灭口!

    2012“3。15”强征现场的所有证据,包括杀人视频,照片,现场遗留的物证,尸检结果都无可辩驳的证明黄明被“故意谋杀”,绝非省政府答辩的“意外燃烧致死”,更不是县、市两级政府撒谎欺骗公布的“自焚”!

    二、酷刑迫害罪
    被告暴力行政,毒打原告黄启红,再用五马分尸的酷刑提着黄启红的四肢在沙石路上拖行200多米,致黄启红小便失禁,扔在派出所冰冷的地上。一整天。用警棍打破黄启红妻子车朝琴脑袋,使其血流满面。

    案情经过:
    2010年4月16日,在原告家人包括黄明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甚至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告杨开华亲自率领上百名警察冲到原告家种满果树的干田(被告07年切断河流,水田变干田)里,抓人打人毁果树。手无寸铁的原告黄启红无辜被警察毒打后,再被五马分尸一样提着四肢在沙石路上拖行200多米,扔进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拉到派出所,不顾黄启红小便失禁,扔在冰冷的地上。直到晚上才得送县医院住院就医。黄启红被拖行的同时,他的妻子车朝琴背着三月大的婴儿在后面哭喊追赶,被警察猛回头一警棍打得头破血流。黄明在现场手举《土地管理法》和《合同法》《物权法》大声斥责杨开华知法犯法。被告抓了苟新林、苟建平、黄启红,控制了黄明、蒋泽荣等人后,强行用挖机毁掉了原告家6000多棵果实累累的果树。

    三、公开抢劫罪

    1、2012年3月15日,被告指挥的杀手喷杀黄明时,抢劫黄明三千多元现金,一个手机,两张银行卡,家门钥匙。

    2、2010年4月16日,在没有和原告家签订任何协议甚至没有通知原告家人的情况下,暴力抢劫原告家十亩基本农田、挖毁6000多棵果树,酷刑迫害原告黄启红及其妻、子,至今未给予分文赔偿。

    3、被告张炬在2010年之后,多次派镇纪委书记彭仕荣等人到黄明家,向黄明索取征地贿赂,黄明不给,于是他们就干脆直接抢劫。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一家各种损失1077万0747元;(细目另附);赔偿苟新林家266万元。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被告杨开华因为2010年4月16日上午亲自抓捕村民勾建平时,被身背孩子的勾妻张锈手捏石头打伤头出血,当天下午被告群体便对原告一家实施残酷报复,酷刑迫害原告黄启红及其妻、子(被告误以为是黄妻打的杨开华)。2012年3月15日更是灭绝人性疯狂报复,残酷杀害原告同胞兄弟,大学文化的残疾人黄明。给原告一家造成极其严重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尤其是黄明幼小的孩子,受到的伤害将是终身无法弥补。因此,请求国家赔偿。并由被告负责赔偿各种损失。原告声明:不接受公款赔偿。只接受被告私款赔偿。

    鉴于被告杀人是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手段极其残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请求严惩被告,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37、38、41、49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严惩杀人凶手,严惩打人凶手,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此致!

  • 江苏王彩柱王风阁兄弟北京上访遭村官妹夫进京诱捕

    王彩柱、王凤阁是江苏省邳县官湖镇人,他俩是亲哥俩,因为不甘心赖以活命的口粮田被强占,今年五月来到北京上访。他们刚到北京就被镇政府派来的接访的抓住,王彩柱侥幸逃离了魔掌,王凤阁等三人被带回去后关进了黑监狱,在黑监狱里他们受尽了折磨和酷刑:五昼夜不让吃喝,刚刚睡着就用木棍狠狠打脚踝骨,在被关黑监狱的12天里每天会不定时的打他们两遍。
    王凤阁说:他被关12天,体重掉了23斤,可见他们受到了何等的折磨!
    王彩柱跑了以后继续在北京上访,但因为他状告无门每天还有被抓回去的危险,他把镇政府的恶行发到了网上,这下他们害怕了,派出30多人来北京抓他们哥俩(家里边通报的),更卑鄙的是一级政府竟然买通了他俩的妹夫李伟(村支部副书记)来北京诱捕他们,致亲戚反目。现在这哥俩在北京不敢在一个地方住两夜,每天搬家,他们也不知道这种状况还会持续多久。
     
    维权志愿者
    2013-9-1

  • 江苏连云港市成以公三兄弟就祖宅遭强占的公开信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委书记李  强先生:
     
    我们是年在七十岁上下的退休职工、老哥仨,我们家位于民主中路、有近90年历史的祖宅,该房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民主路174、176、178号,系我们先辈于民国十六年所建,连同后院成“前店后坊”格局,是中国传通的小手工业者经营模式。这里是我们“六世同居”(我们是第四代)之处。2010年6月,市政府将民国建筑、门面房174、176、178号,作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予以公布(见连政发〈2010〉76号文)。市房管局1958及1964年档案记载,先父为该处私房房主即产权人,我们是其法定的遗产继承人。
    现在房子被纳入了新浦区旧城改造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因其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被新浦区当作非定级文物;因我们和官方都未进行产权登记;因不动产的非产权人对该不动产没有处分权,因此产生行政争议。我们诉求化解矛盾无果,反被进一步激化;诉求依法行政、维护政令畅通、维护合法权益,反遭打压。
        2013年8月8日下午三时左右,区政府一边派人将老大以公和老三以廉,骗至区政府8楼“与市住建局领导协商解决问题”,一边又调动特警、公安、城管、便衣近百人拉起警戒线,把我们祖屋包围起来,抢走我们家门口“强烈要求官方出示我们祖宅是‘公房’的产权证明及依据”标语牌和“关于祖宅遭遇旧城改造的声明”宣传板(后从区政府传达室找回)。当时老二以正(69岁)抱住标语板与四五个来争抢的壮汉扭成一团,浦东派出所长王某喝令“把他带走!”。在四五个人对他推拉拖拽中挣扎呼喊“要文明执法”,在光天烈日下中暑倒地,被驮到卫生院救治;外孙女(中学生)见她妈妈被围攻,便上前斥责叫喊,竟被扭送到派出所,警方先以“袭警”后以“骂人”回应群众的责问……这场警民冲突,实为官民冲突,完全由官方策划挑起,真可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冲突持续两个多小时,始终无人阻止施工安装脚手架。
        公权力把依法维权的公民当作假想敌进行打压,害人害己。这里没有恐怖分子;这里没有正在杀人越货、绑架人质的歹徒;这里没有聚众闹事,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事件;这里也不是抢险救灾之处,竟调动三车特警,加上公安城管便衣近百人对付依法按政策维权、守护自己家园的几个老弱病残!是什么人谎报案情,制造事端,滥用警力,将矛盾升级,造成数百人围观,严重败坏地方政府形象,应该认真查处。
        无法无天,导致公权滥用。现场指挥(小头目)、浦东派出所所长王某当天上午11时许曾召我们到区政府8楼“谈话”,将一份越权行政的文件(非原件复印,伪造痕迹明显)当成执法依据(该文由市房管局长期临时工炮制,现年65岁仍在其位。长期以来,该局向有关方面隐瞒抵制国家和省委关于私房改造的禁止性规定,隐瞒抵制建设部现阶段对私改经租房纠错确权的全国统一标准,与民争利,许多欺上压下应付上级督查的回复、汇报多出其手其口),我们当即出示证据指出“你被骗子骗了还帮他数钱",该所长不容我们分说,即向我们“告知”(奉命?)“你们要阻止施工,我们就要采取行动”,随后扬长而去。他不辨真假是非,对施工是否合法有据,全然不顾,我们如何阻止施工及何时何处违法,不置一词。重权轻法,唯命是从,三个多小时后突发奇兵,师出无名也就毫不奇怪了。
        独家上演的荒诞剧“区政府征收国有资产”“区政府征收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该收场了。该闹剧是市住建局将我们部分祖宅当作“公房”与区政府共同编导的,他们称为“公房”,却至今拿不出产权证明及依据,以权代法、以言代政、与民争利,不言自明。为了支持推进旧城改造顺利进行,确保依法征收,我们在4月3日向区政府(抄送市住建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6月3日,我们在《八点声明》中重申了意见,7月9日我们以《住建部和省政府的政令不容践踏》为题,实名举报征收与补偿中渎职腐败问题,至今均无人过问。三份材料核心问题,就是区政府没有遵照执行国务院第590号令和市政府连政规发(2011)4号文中的规定,在征收决定之前没有“对未登记建筑先行认定处理”,以至造成违法违规征收与补偿,至今未有纠正,矛盾激化并持续升级。
        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依法依规解决问题,恳请李书记关注本案并责成有关部门:
        1、查清谎报案情,捏造事由,导致动用特警的真相,对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行问责,避免今后类似事件发生;
        2、按照国务院第590号令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我们和官方均未登记的
    我们祖宅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在认定和处理决定之前,应执行省政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规定(苏政发〔2004105),如向我们告知“该行政决定的理由、依据”等等。
    目前,市委为了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部署“三行一改”,我们期盼真抓实干出成果,在反对官僚主义和不做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的氛围中,早日案结事了。谢谢!
    盼有回声!
     
                            公民:成以公(电话:0518-85456010)
    成以正(电话:15061310791)
    成以廉(电话:13775584433)
     二O一三年八月

    以下是8月8日发生冲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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