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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椿养老金被民大克扣索要凭据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13日消息】近日,贵州民族大学七旬退休教授黄椿因为部分养老金(校发部分)被民大克扣,去找民大要文字凭据,被学校保安拦阻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后被警察以“殴打他人”为由行政拘留!

    2022年10月15日,贵州民族大学因黄椿不配合做核酸,无法律手续非法拘留黄椿5天!同时扣发她的养老金,还不给文字凭据!

    2023年11月6日,黄椿再次去找民大领导索要养老金的扣款依据,又被借口“殴打他人”,拘留三天!

    据黄椿描述:“11月6日上午大约8点半,我再次去找民大校领导讨要被克扣的养老金凭据。十几名保安拦住我,不让进。

    保卫处40岁1.8米的大高个男子张元骏(网络诈骗犯,被罚款至今未还完)使劲推搡我,致我前段被抢劫时遭警察打伤骨折的肩颈骨裂,我痛极,抬手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贵安新区公安局思雅派出所的副所长杜毅和他的几个辅警接到报警来到,跟校保卫处长面谈后笑着过来,强制把我带到贵安新区公安局办案中心做笔录。

    所长王良伟和副所长杜毅口口声声说我打人,决然不提人打我,我就在它笔录上签字:此笔录我已看过,和我所说的完全不符,我被非法扣押!

    我被关在贵安新区公安局办案中心,一直拖到天色完全黑暗后,他们才暴力绑架我去清镇市中医院强制我体检!每个体检室都只有一个“医生”!

    四名强壮高大的女警(其中一名叫包永青)架住我胳膊,把我拖进黑洞洞的胸透室,医生凶狠地一下卡住我脖子,我完全没有反抗的条件!

    随后把我戴手铐送到贵阳市第一拘留所,拘留三天!我没在拘留证上签字!”

    黄椿表示,“三年前,民大老校区银晖派出所装修办公楼时,据悉民大一次性给了60万。这是藏污纳垢的贵州民族大学的一贯做法,他们花钱买打手,镇压教职工!每年学生莫名死亡的消息被捂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而今,民大搬到新校区,思雅派出所接下银晖派出所的班,少不下又是一次几十万!

    2022年10月14日,贵阳解封后,我被以不配合核酸为借口拘留10天,在贵州民族大学校医院执行,拘留期满,民大党委得知我身患重症,再非法延长拘留期5天!共16天!

    期间,医生护士全部都被赶出校医院,我叫天不应!民大人事,党办,校办负责人代表校党委宣布克扣我生活补助费8250元,不给我扣款凭据!我怀疑他们私分贪污了,几次去索要扣款凭据皆不得。”

    11月9日黄椿拘留期满出来,据说办案单位给了拘留所一笔钱,让她享受病号待遇,单独伙食。但事实上她是和其他人一样的待遇!不知是否因为当天拘留所拒绝收留她?

    黄椿表示,“快到年底了,他们胡乱抓人凑满规定的抓人指标,再把今年的维稳经费抓紧花光,领导的政绩有了,年终奖金也有了!下令抓我的领导笑了!”

  • 成都女教师举报政府克扣工资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1日消息】2020年9月17日,四川成都邛崃市女教师彭射兰,通过邮政快递,向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举报当地政府官员违法违纪,长期侵害教师合法权益,长期克扣教师工资薪酬等问题。

    经网上查询,中纪委收发室已于2020年9月18日8时许,收到了彭老师的实名举报信。

    彭射兰老师表示自己投诉属实,提供的材料也都是真实的。她说希望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举报内容,把当地地方政府不落实教师法定工资待遇的事情,公之于天下;把任意打击报复污蔑维权教师的官阀主义作风,公之于天下;把对地方个别官员阳奉阴违,视法律为废纸的恶劣行径,公之于天下!

    彭老师举报请求:查清地方相关违法官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并进行问责;责令邛崃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和中央文件规定的教师法定工资待遇。

    彭老师举报的事实如下:

    一、当地公务员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会享受到目标绩效奖金,而教师不能享受与当地工作人员同等的目标绩效奖金。

    2011年邛崃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目标考核工作,2012年开始每年发放目标奖。

    2015年公务员人均发放3.8万的目标奖,包括“建投集团”、“兴农公司”、“新农担保公司”等公司工作人员都有这笔奖金,教育局工作的一百多位老师也有这笔奖金,唯独在学校一线上班的约四千名的教师,没有享受到目标绩效奖金。

    2016年4月18日,邛崃教师476人联名向邛崃市委、邛崃市政府和邛崃市教育局递交了诉求信,请求按《教师法》规定的待遇发放教师奖金,但是邛崃市政府从来没有给过老师们任何回复。

    2016年,公务员人均发4万以上目标奖,老师只发人均0.34万的教育质量奖;

    2017年公务员人均发4.3万以上的目标奖,老师发人均0.74万的教育质量奖;

    2018年,公务员发人均4.3万元以上的目标奖,老师人均1.5万的教育质量奖;

    2019年公务员发人均4.3万以上的目标奖,老师人均2万的教育质量奖;

    2020年,中央文件三令五申,要求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但邛崃市政府仍然拒不履行中央政策,至今已经给公务员发放人均不低于5.8万的目标奖,只给老师发放2.9万的教育质量奖。

    当地教育局的信访书面回复:“教师要求有目标奖无文件依据”。

    二、当地政府官员长期克扣教师的年终一次性奖金(通俗称呼第13个月工资)。

    从2001年到2017年的17年间,邛崃教师只领过2008年一年的13个月工资。惠朝旭担任邛崃市市长和书记的五年时间,邛崃教师只领过2018年的13个月工资的一半和2019年的13个月工资。但这时的第13个月工资是从平时每月的工资中扣出来凑成的。

    三、某些政府官员对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老师及家人进行欺骗、打击、报复、迫害和恐吓。

    1、2016年4月,彭射兰老师被推选为邛崃市教师代表后,一直依法依规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但她本人和其家人却不断被恐吓。6月,邛崃市的某位领导找彭老师在政府工作的妹妹谈话,给彭老师定了“四宗罪”(妹妹的单位领导陪同);同时,指派官员杨某趁彭老师上班时间,到她家中恐吓其老公。

    2、在网上诬蔑彭射兰老师是“美帝的特务”,并且指使人发贴在网上对她和参与信访的熊老师、邓老师进行恶毒人身攻击!

    3、2016年8月12日,邛崃五位民师(全四川只有邛崃还有184位1984年招聘的民师)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待遇未按文件执行,自己被扣了养老保险金,政府却没有给他们交养老保险”等问题,当地主要官员指使人在北京找12个黑“保安”,把五个民师抓进面包车,由7个黑“保安”将民师送回。

    中途强行收去手机、身份证、现金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四十多个小时,还使两个女民师被迫在车上当着十个大男人的面大小便,并一路拳打脚踢送到四川省新津县。邛崃市教育局派5辆车15个人到新津去接5个民师,教育局纪检组汪某当着民师的面数钱给黑“保安”,每人给5000元,共给黑“保安”35000元。

    凌晨两点到邛崃教育局后,五人又被分别被关到5个办公室接受讯问和审查,直到凌晨六点才由各学校派人接回去。到2017年1月21日,邛崃市教育局专门对这五位民师发正式文件进行处理,涉嫌利用公权打击报复信访人。

    4、欺骗、强迫三十多位向国家信访局投诉的民师签《息访息诉承诺书》。欺骗说签字后就全部解决问题,然而至今四年过去了,民师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邛崃民师仍然还在不停地上访中。

    5、2016年12月13日,因为“乡镇工作补贴”、“13个月工资”、“目标奖”等问题,七个学校大约有三十几个老师想到市政府去问问情况,到达市政府约十分钟后被请到信访局,老师们认真向信访局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反映了问题。但十几天后即被“秋后算账”:12月27日和28日,邛崃市政府指使教育局分批次通知这些老师共二十多人到教育局,派几十名工作人员轮番对老师们进行威胁讯问诱供,好多老师从早上九点到晩上八、九点才放回家。高何学校的邓贵祥老师因为在国家信访局投诉平台举报过,虽然没有去过市政府,也被哄骗到教育局“开会”被威胁恐吓,甚至工作人员还自己假摔,却诬陷瘦弱的邓贵祥“袭警”,把他带到东星派出所进行特别“讯问”到半夜十二点。

    6、彭老师向邛崃市政府申请关于目标奖、第13个月工资等的政府信息公开,邛崃市政府“不予公开”。

    2017年2月17日,彭老师向成都市中院起诉“邛崃市政府行政不作为”,被告人为邛崃市政府法人代表惠市长。惠市长很不满意,2月24日,指使人社局和教育局把彭老师从离家8里的拱辰中学调到离家55里的羊安中学上班(新年过后开学已经两周,彭老师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且彭老师与拱辰中学签有三年的聘用合同,还差一年半才到期)。

    有教育局肖科长念的调令“经市委研究,将拱辰中学的彭射兰调到羊安镇初级中学校工作”的录音为证。彭老师要求将调令复印一份给其本人,遭到拒绝。彭老师又向人社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给的调令上没有“经市委研究”几个字了。严重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访权”和“诉讼权”!

    四、设计圈套,刁难陷害教师。

    1、2016年6月,邛崃教师准备向省委王书记写联名信,反映邛崃市政府克扣教师工资的事实。惠市长为掩盖不落实教师法定工资待遇事实,除了指使各学校校长没收老师的签名外,还指使众多工作人员以给老师“普法”为名,到各学校威胁教师。甚至晚上到教师家中威胁教师的家属和孩子。6月7日晩上9点,指派便衣数人去敲兰老师的家门,兰老师的妻子说“兰老师不在家”。便衣反而把大铁门拍得震天响,威胁说“再不开门就要砸门了”,吓得三岁的小女孩哇哇大哭。彭老师接到电话后赶去,问邓所长为什么执行公务不穿警服?他不回答,只说他们是执行公务。

    2、某官员还指使杨某和赵某设计陷害彭老师:2016年7月29日晩上七点半,彭老师和楼上的邻居周老师在河边散步时,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曹某突然跑过来拉彭老师制造事端,六、七个警员立马冲上来把彭、周两人抓进东星派出所,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达七个小时(赵江临当时在派出所当着彭老师家人和许多老师的面说:“今天这个事情,我跟政法委书记是通过气的”)。

    五、涉嫌干预司法公正。

    2017年2月17日,彭老师在成都市中院起诉邛崃市政府的行政官司立案后,她多次电话询问主审法官案件情况,主审法官一会儿说“要开庭”了,一会儿说“我做不了主”,到7月25日庭前释明时又说“8月上旬开庭,会提前通知你做准备”,但奇怪的是,到8月18日上午问书记员什么时候开庭时,书记员还回答“还没有确定”,同日下午就收到了成都中院的《裁定书》(我们苦苦等待和准备了六个月的案子,没有开庭就裁定了)。她不服,于8月22日向四川省高院提出上诉,直到2018年1月18日才收到四川省高院的《受案通知书》。3月6日,邛崃市司法局派人到成都市司法局去“勾兑”,成都市司法局召开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会,明确要求不准律师接她的案子。结果她起诉邛崃市政府的六个案子和起诉成都市政府的一个案子共七个案子,在成都中院起诉裁定书和四川省高院的上诉裁定书共14个法律文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只能查到2个,还有12个文书不知什么原因被“隐藏”了。很显然是有人在暗中作梗。

    综上所述,当地政府某些官员,拒不履行《教师法》的法定职责,拒不执行中央教育政策,对依法信访的老师打击、报复、迫害,已经完全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对全邛崃市教师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对邛崃的教育事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严重破坏了党中央的兴国战略,所以请求上级部门派人查处当地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还邛崃教育一个公道!

    四川省邛崃市的众多教师提出诉求,请求当地政府给予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有没有政策法律依据呢?

    2019年12月2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督导办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在年终为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以及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务必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保障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很明确,公务员享受的各类奖金、车补贴等,是属于工资的,这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是铁的事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据上面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给予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同等享受各类奖金、车补、年休补等工资福利待遇,是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支持!

    教师本来都是文化人,不好意思谈钱,更加撕不开脸皮,但教师也是一个教育者,我们天天谈依法治国,如果教师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证,让教师如何相信自己所执教的依法治国内容?让广大学生如何相信教师所执教的依法治国内容?

  • 武汉殡葬人防护品遭克扣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日消息】据武汉殡葬人士王先生反映,当前武汉市抗击疫情进入关键时刻,一线医务人员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他们的自身安全防护也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关心,多家医院都急需防护物资补给,各方都在积极努力支援配给,大力支援一线医护人员的防护物资。武汉市的殡葬工作人员非常支持。但是,殡葬工作其实也是一线或准一线,近期因疫情不幸去世的病人很多,因疫情病逝的尸体传染性非常大,处理的难度也非常大,殡葬工作人员实际也同医生一样身处险境。即便如此,殡葬人员仍在加班加点的冒险工作。然而,由于殡葬工作“身居二线”,常不为人知,殡葬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也不为人重视。

    自疫情爆发以来,因疫情病逝的尸体处理本应按照相应的防护级别,给予殡葬工作人员相应的防护用具、用品,但是许多殡葬人却没有得到这些物资,他们仍主要沿用日常的殡葬用具工作,而这将严重威胁殡葬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可能加大疫情扩散的风险。

    近期,武汉市的殡葬同行多次向政府及防疫指挥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等多家机构申请防疫物资,例如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药品等,但是都未获回应。1月25日,武汉殡葬同行获悉湖北红十字会收到大量防护物资捐赠,就找到他们申请相应级别的分配。红会一名负责人原本答应配给,但是几天时间过去了,他们只收到很少量的普通口罩,其他物资基本没有。为此,有同事找红会理论,但红会工作人员却说物资紧缺,不能如数如期发放。

    然而,武汉殡葬业人士了解到,湖北红十字会接收到捐赠物资却大量存放在仓库里。公开消息也显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南路的国际博览中心A馆被临时征用为“仓库”,大量捐赠物资必须集中转运到这个仓库;同时,疫情发生后,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自发来到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仅物资搬运组就至少有60人。在31日晚举行的湖北新型肺炎防疫发布会上,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强也解释,红十字会在官网上发布了急需的物资,捐赠的物资和这些急需物资的品种、型号、标准不完全一致。同时,他也坦言“我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比如说,周转不够快、调拨不够及时,这些都需要在工作中加以改进。”。此后,湖北省红十字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捐赠物资分配有关情况的说明,其说明中称“会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并将对直接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省红十字会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虽说,省红十字会表示“将认真整改”,但是武汉殡葬行业的防护用具时不我待,迫在眉睫,不能再等待他们整改下去了,必须即可解决所需。目前,武汉市的殡葬工作人员已经有人因工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毒”(根据相关规定,隐去了大部分信息,希望以后有机会公开),所以,武汉殡葬人的防护物资不能遭到克扣,不能再被拖延发放了。

    武汉市殡葬业人士吴意云表示:人们只会关注“天价运尸费”,却忽略了殡葬人也是暴露在高危环境下是事实,虽然人们不了解,但是殡葬人仍义不容辞的奋战在抗击疫情的一线。

    很多因传染病死亡的病人遗体,连他们的家属都不愿意靠近(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然而殡葬人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社会的误解,我们已经无暇解释,在这个危急关头,武汉殡葬人最需要解决的是最基本的防护问题。我们不需要赞美、不需要歌颂,只求平平安安的做好这份工作,让生命的最后一程得到尊重!

    武汉殡葬人紧急求助:请求支援防护口罩、75%消毒酒精、手套、护目镜、运尸袋、防护服、套鞋等防护物资。武汉武汉殡葬同业联系人:王浩13367260708,吴意云13720105391


  • 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克扣侵占

    【民生观察2019年3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温州市赤脚律师、儒学学者黄志霄被“因言获罪”释放后,在通过法律救济途径申诉的同时,凭其法律知识及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揭露控告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人犯日用品费用。他分别向当地监察委、检察院实名举报已两个月,但永嘉当局却装聋作哑不予理会。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

    在2017年7月12日,黄志霄因网上发帖批评公权力机关及涉案警察枉法,被永嘉县公安局、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此前其曾为亲戚陈某某做公民代理,致使永嘉县公安局四次行政败诉)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一直到2017年11月11日期间,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较差,每周都是紫菜蛋汤、白萝卜汤、红萝卜汤、菜汤、番茄蛋汤、豆芽海带汤,逢周三有一餐(猪)肉,还不甚新鲜。早餐都是稀饭和榨菜(或萝卜条)。按当时在押人员粗略估计,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费未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11月12日,黄志霄转入温州市看守所。该所伙食方面比永嘉县看守所好多了。早餐稀饭和鸡蛋、或鸭蛋、肉松、花生、虾皮、火腿肠;午餐分别是猪蹄黄豆、狮子头、鸡腿、鸡翅木耳、咸鱼、鲜鱼、猪血、玉米排骨汤、三鲜汤、香菇炖肉、猪肉豆腐、蔬菜等。每月还另送每人四个苹果、四个梨子。当月菜谱和伙食费决算均公开贴在监室内,人均月伙食费250元左右。

    黄志霄获释后,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永嘉公务网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局在25日答复称“2017年度永嘉县看守所决算在押人员人均月伙食费259元”。

    对此,黄志霄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这样的伙食不可能人均月伙食费有259元。与温州市看守所比,同样的伙食费,而伙食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必细看伙食账目,但凡亲身经历过的在押人员都会明白,其中必有猫腻。两个羁押场所的伙食比较,足以证明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实际伙食费支出绝对没有259元。黄志霄为此怀疑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或挤占、或挪用、或侵占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伙食费。保守估计,假设人均月伙食费最少相差50元X12月X(约)700人=420000元,那么这40万去哪了?而这40万还仅仅只是一年。

    据此,黄志霄在2018年12月28日,向永嘉县监察委递交《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在押人员伙食费的实名举报》检举函,戴某某主任居然还嫌笼统,说只会转给财政局或审计局。当日下午,黄志霄就将此实名举报函邮寄给温州市监察委主任方某。

    2019年1月11日,黄志霄又分别将举报材料递交给永嘉县检察院、永嘉县公安局长林某某。邮寄给温州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邱某某、浙江省公安厅。1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检察院某副检察长。2月25日,邮寄给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

    2018年12月14日,黄志霄与朋友去永嘉县看守所接待大厅查询在所时现金存入与消费账单时,发现朋友存进去的现金在2017年7月21日居然就已经被该所无端扣除了78.2元。经其询问,值班台女辅警(FJ1901)明确告知这是看守所扣除了其刚进所时分发的一套日用品(毛巾、牙膏、牙刷等)的钱。

    黄志霄才知道,非但之后的日用品都需要自己签单购买才能发放,就连刚入所分发的那套日用品的钱也被该所扣除。

    2018年12月19日,该所一位朱某某副所长明确称县财政没有拨付日用品费用,78.2元是刚入所时所发的日用品扣下来的钱,并称每一个在押人员只要账户上有钱就要扣掉,扣也是财政扣的。

    而按《看守所条例》第48条“看守所所需修缮费和人犯给养费应当编报预算,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专项拨付”、《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5条“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第6条“人犯给养费(四)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看守所执法细则》3-14“看守所应当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识别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财物管理的通知》“看守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标识服”等法规,毛巾、牙膏、牙刷等日用品已由财政部门拨付,属于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应该由看守所主动分发,这也是职责所在,而不是让在押人员自己开单签字购买承担。

    2018年12月20日,黄志霄致电永嘉县财政局行事科询问,科员林某说,在押人员的日用品是已由财政部门拨付。

    12月25日下午16时多,黄志霄去县财政局行事科问有无公布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日用品预决算,科长胡某某明确表示已拨付被褥等零碎生活用品每年40万给永嘉县看守所。

    黄志霄随后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确认,但无生活用品单项决算,显然账目不清。

    黄志霄称,他在看守所时,一个监室十几人,顶多一两个外省人没有钱,也就刚入所时分发了一套日用品,之后便由监室其他在押人员分摊,如必需的洗洁精、用手纸等。假设,永嘉县看守所平均每天都有五位后来都没存钱的外省新犯入所,一套生活用品也姑且按永看的要价78.2元,一年365天,充其量也不过142715元!那么,还有二十几万去哪了?而这二十几万还仅仅只是一年。换而言之,永看有侵占或挤占或挪用或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日用品款项之嫌。

    2019年2月25日,黄志霄向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邮寄《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实名举报》。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3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监察委。

    黄志霄表示,他作为看守所内亲历者,作为一个公民,觉得有权利也有义务将两条线索向监察委如实举报。反腐倡廉,人人有责。“而奇怪的是,温州当局对此反贪线索采取漠视态度,并没有找实名举报人谈话询问,这与一贯的反腐立场相悖。难道反腐只能是官方自己发现,或者情妇反腐吗?”

    温州当局对黄志霄实名举报却层层集体沉默的现象表示大惑不解。

    最后,知情人士告诉本网,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非法克扣“囚粮”及涉嫌非法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问题,黄志霄会坚持举报及要求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但从目前永嘉当局的态度看,相关部门能否就此信息公开、及展开调查情况并不乐观。就如相关部门对黄志霄所言“如果我们有错,全国所有的看守所都有错”,如果永嘉当局展开调查此案,那么就会触动相关部门的一块大蛋糕。黄志霄如果坚持举报,可能他会遭到相关部门的打压,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相关消息。



  • 江西九江万宜超市克扣工资 员工网上发帖后讨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9消息:江西九江市都昌县万宜超市以开车违章为由要扣除司机陈先生当月750元薪水中的400元,后经陈先生在多个社区论坛是发贴申述,最后要回了这400元。
    陈先生介绍,他被万宜超市人事部门聘用做早班车司机,每天早上5点至7点半之间往超市下属的5个店送菜,从中还要帮忙把菜下到店里,一天的报酬是25元,一个月是750元。到了发薪日,人事部的人说他11月份开车违章四次,要扣400元钱才可以发工资,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违章了。
    今日中午,陈先生告诉本工作室,他已经拿到了拿些钱,他说“我在包括大江论坛、都昌在线内的多个论坛发帖投诉,后来有都昌在线的网友看到了,他也是万宜超市的员工,就跟老板讲,然后就给我结清了剩下的钱”。
     

  • 黄志霄实名举报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在押人员日用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温州市赤脚律师、儒学学者黄志霄被“因言获罪”释放后,在通过法律救济途径申诉的同时,凭其法律知识及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揭露控告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人犯日用品费用。他分别向当地监察委、检察院实名举报已两个月,但永嘉当局却装聋作哑不予理会。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
     
    在2017年7月12日,黄志霄因网上发帖批评公权力机关及涉案警察枉法,被永嘉县公安局、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此前其曾为亲戚陈某某做公民代理,致使永嘉县公安局四次行政败诉)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一直到2017年11月11日期间,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较差,每周都是紫菜蛋汤、白萝卜汤、红萝卜汤、菜汤、番茄蛋汤、豆芽海带汤,逢周三有一餐(猪)肉,还不甚新鲜。早餐都是稀饭和榨菜(或萝卜条)。按当时在押人员粗略估计,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费未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11月12日,黄志霄转入温州市看守所。该所伙食方面比永嘉县看守所好多了。早餐稀饭和鸡蛋、或鸭蛋、肉松、花生、虾皮、火腿肠;午餐分别是猪蹄黄豆、狮子头、鸡腿、鸡翅木耳、咸鱼、鲜鱼、猪血、玉米排骨汤、三鲜汤、香菇炖肉、猪肉豆腐、蔬菜等。每月还另送每人四个苹果、四个梨子。当月菜谱和伙食费决算均公开贴在监室内,人均月伙食费250元左右。
     
    黄志霄获释后,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永嘉公务网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局在25日答复称“2017年度永嘉县看守所决算在押人员人均月伙食费259元”。
     
    对此,黄志霄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这样的伙食不可能人均月伙食费有259元。与温州市看守所比,同样的伙食费,而伙食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必细看伙食账目,但凡亲身经历过的在押人员都会明白,其中必有猫腻。两个羁押场所的伙食比较,足以证明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实际伙食费支出绝对没有259元。黄志霄为此怀疑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或挤占、或挪用、或侵占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伙食费。保守估计,假设人均月伙食费最少相差50元X 12月X (约)700人=420000元,那么这40万去哪了?而这40万还仅仅只是一年。 
    据此,黄志霄在2018年12月28日,向永嘉县监察委递交《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在押人员伙食费的实名举报》检举函,戴某某主任居然还嫌笼统,说只会转给财政局或审计局。当日下午,黄志霄就将此实名举报函邮寄给温州市监察委主任方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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