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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琦母亲蒲文清因骨折高龄入院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2日消息】近日,中国四川著名维权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因骨折高龄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黄琦被抓捕判刑以后,蒲文清长期遭到监控,外界呼吁关注其身体和安全情况!

    中国四川维权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阿姨(91岁)于2025年2月11日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骶尾椎骨骨折。

    蒲阿姨长期遭受监控、骚扰,如今高龄入院,健康与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网友呼吁外界关注蒲阿姨的医疗情况,并敦促有关方面保障她的基本人权和医疗权利!

    黄琦于2016年11月28日,被来自四川成都、绵阳和内江三地的15名警察从家中带走。在失联逾两周后,其家人于12月16日收到绵阳市公安局的书面通知,称他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批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黄琦被抓后,其时年80多岁的老母亲蒲文清到北京去陈情,表示黄琦的健康状况危急,多次申请保外就医但都被驳回。2018年12月7日,蒲文清在北京遭到暴力殴打和阻止上访。

    2019年1月14日,黄琦被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一案,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美国等西方国家外交官前往绵阳法院试图参加旁听,但均遭阻拦。多名赶去围观的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在庭审完后才获释。

    在开庭前几个月,黄琦的多名辩护律师隋牧青、刘正青、李静林等相继被当局解聘。开庭前黄琦的母亲蒲文清被当局软禁。

    2019年7月29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黄琦提起上诉,但被四川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4日,黄琦被转入四川巴中监狱服刑。2021年7月份开始黄琦得了甲亢,变得很消瘦。

    2022年2月以来,黄琦通过狱方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由于黄琦一直拒不认罪,狱方只允许他每月消费一百元。

    2022年11月24日,蒲文清老人远程视频会见了在巴中监狱服刑的黄琦。

    2023年2月8日,宋玉生、藺其磊律师前往四川巴中监狱会见黄琦,遭到狱方拒绝。后俩人在酒店休息时,又遭到巴州区公安分局宕梁派出所便衣警察上门骚扰。

    2023年4月,蒲文清曾向狱方申请会见黄琦无果。2023年12月,年满九十岁的蒲文清身体状况不好,听力减退视力模糊,已基本失能,被管控还跟以前一样。

    2024年1月8日,蒲文清老人给监狱长写信要求去巴中监狱四监区探视儿子黄琦,但监狱方面没有给予回应。

    2024年1月12日早上,蒲文清老人吐血,被送往成都市华西医院治疗。老人家刚过九十岁生日。

    因监狱方一直没有回音,黄琦母亲只好再次给监狱方写信。2024年1月28日,她分别给巴中监狱监狱长、狱政科科长、监区长写信,请求在春节前探视黄琦。

    黄琦有肾功能衰竭、高血压、冠心病、脑积水等多种严重疾病。其母蒲文清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黄琦于1963年4月7日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

    2004年,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因特网自由奖”。两年后,黄琦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其后又获赫尔曼.哈米特奖,中国民主斗士奖等。因坚持从事人权工作,此前曾两次入狱共坐牢8年。

    蒲文清电话:18011463073

  • 福建江智安被维稳办打伤入院

    【民生观察2021年2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福建省福州市访民江智安,在到区政府办公楼找领导了解妻子的村民待遇时,被其辖区地保主任和维稳办领导施暴殴打倒地,后被送进医院抢救。

    今晚21时许江智安告诉本网义工,两周前辖区政府领导答应在两周内解决其妻谢小珍的村民待遇问题,昨天已经过了两周时间,今天上午江智安来到福州市鼓楼区政府找领导落实待遇,但领导称自己不在办公室,让江智安继续等待。为了面见领导,江智安就在政府办公楼附近等待领导回来。不久,区政府信访办人员来到江智安面前,说其妻的待遇问题要与江智安的信访问题一起解决,而这需要更长的时间,对此江智安表达了异议,称妻子谢小珍的村民待遇问题与自己的信访问题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之后区信访领导就来开了。

    约半小时后,江智安辖区的凤湖社区地保主任肖龙(音)和鼓楼区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二人就赶到了鼓楼区政府门前,他们不准江智安到区政府找领导,要求立即跟他们回辖区去,但江智安认为自己找区政府咨询待遇问题完全合法,并且自己在区政府等待时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以社区领导无权禁止公民到区政府办事,更无权命令公民离开区政府跟社区领导回辖区。

    随后,地保主任肖龙(音)和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他们二人就开始动手拖拽江智安离开,而江智安就拼命反抗,并斥责他们违法绑架,约拖拽了数十米时,地保主任肖龙(音)、维稳办领导石阮就猛地把江智安推到在地,致使江智安头部撞地、手关节受伤,此后二人欲再次殴打江智安,但有路人呼喊报警。不久,辖区警方出警,将头部受伤的江智安送往医院急救。

    数小时后,江智安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至晚间才回到家中。

    江智安反映,派出所有明显偏袒地方政府的迹象,因为打人的地保主任肖龙(音)和洪山镇信访办维稳办石阮都没有被处理,并且因为自己没钱治疗,要求警方让施暴者出资医疗费,警方也不肯。目前,江智安已经因为没有医疗费而回家自行疗伤。

    据江智安介绍,他家住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凤湖村,是“福州大抓捕14人同案”受害者。2010年10月,曾因自家房屋遭政府非法强拆,不仅未被赔偿安置,反遭官方肆意打击报复,曾于2010年10月19日,被当局授意下黑的社会人员手持铁棍,闯入其家打砸抢,导致其当时年少的女儿吓得大小便失禁,身心俱损,次年6月1日又遭当局报复,指使多名歹徒对其殴打,使其头顶被打破,昏迷不醒,险些丧命,而当地警方却拒不立案;由此,江智安被迫上访,且同时还依法投诉当地官员通过非法强征强拆大搞腐败等问题;因屡次上访维权,随遭到地方当局派人的多次追杀和雇凶殴打致伤等严重迫害;2013年5月5日,曾因乘车去福州市五一广场参加五四运动纪念活动,而被守候在公交车站的警方立时抓走,遭暴力殴打致伤后被关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禁毒大队,16小时之后才被释放。

    2013年7月1日,江智安曾因在北京上访,到外国使馆告“洋状”,举报贪腐,而被福清市警方遣返后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37天后被转正式批捕,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福清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判有期徒刑2年,直至2015年7月2日出狱;2016年9月,适逢G20峰会时期,因与多人参与维权抗争,而被警方再次在“福州大抓捕”行动中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刑拘,其家被查抄;2016年10月12日,其被福清市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指控因参与“每周一聚”(含聚会、聚餐)、自由行活动,及“勿忘六四”拍照上网等活动,涉嫌“寻衅滋事”,违反了相关法律;之后其虽被暂短取保候审,但很快又于2017年3月30日被收监逮捕;2018年2月6日,其同案一行14人在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同受审,并被当庭分别宣判,其中,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2018年6月,刑满获释。

    江智安妻子谢小珍电话:13799917031

  • 遭截访人员遗弃 王扣玛病危入院

    【民生观察2019年5月9日消息】曾因为母伸冤被枉判入狱后迫害致残的上海资深维权人士王扣玛早前因进京复查被误作截访后遭到遗弃而致肺部细菌性感染,目前已紧急入院,情况危重。

    据悉,4月25日,王扣玛应之前诊治医生的复查通知,在妻子姚敏华陪同下与另外一名上海友人一起乘坐火车进京,但当晚八点多火车抵达北京南站后,即遭多名铁路警察控制,三人被带下车后,上海市、区(虹口区)两级警方、政府维稳办等工作人员二十几人已在站台等候,三人随即被送到”北京市接济站”关押,其后又被押解送回上海。

    翌日(26日)上午,王扣玛妻子姚敏华被上海虹口区维稳办人员强行带走不知去向,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王扣玛独自在家,当局还派出两名保安24小时看守。事后得知,王妻姚敏华被虹口区维稳办带走后关在黑监狱四天,但4月30日才被释放。

    从26日起,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王扣玛一度无人照顾,导致受寒感冒并持续发烧,等30日妻子姚敏华返回家中时,王扣玛已高烧几日,体温最高达到四十度。当晚半夜,王扣玛被送到附近医院,医生初步诊断为细菌感染,在输液一晚后体温下降。

    由于恰逢五一假期,医院门诊暂停营业,但王扣玛病情反复,到半夜后体温再次上升到四十度,家属唯有再次送院救治,如此反复直到五一假期结束。

    5月5日,医院恢复门诊后,家属马上将病况已很严重的王扣玛送院治疗,经检查后得知王扣玛由于疏于照顾受寒后导致细菌感染,医生诊断为“细菌性肺炎”,并表示王扣玛病情危重,需要住院接受治疗。

    目前王扣玛已经入院,正在治疗中,目前已无即时生命危险。医生亦已抽取王的血液进行病毒(细菌)化验,明确感染病毒种类后再作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家属表示,上海当局的维稳手段惨无人道,明知道王扣玛生活不能自理,却故意带走其妻子多日,致使王扣玛独自一人被禁锢家中导致染病,但王扣玛病况危重,政府维稳人员却全无踪影,极其卑劣无耻。

    公开消息显示,2017年5月,王扣玛85岁高龄的母亲自家房屋遭到非法强行搬迁,未获任何补偿,同年10月11日,王母向上海市政府反映情况,遭到所辖北站街道办政法委陈姓书记带人抓走,一直被非法羁押在某浴室,时间长达近九十天,期间老人遭到虐打,最终于2008年1月5日被折磨而死。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2008年6月19日王扣玛进京为母伸冤被截回,后被以“遗弃罪”判刑一年半,坐牢期间,王扣玛遭到毒打迫害,导致脑梗中风,造成二级肢体重度残废,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长期需要他人照顾。

  • 立刻从人道出发送黄琦入院救治

    ——民生观察就黄琦罹患绝症急需救治的声明

    昨天,四川著名人权捍卫者黄琦的母亲对外发出“黄琦罹患绝症”,担心病死狱中,希中共当局“从人道出发送黄琦住院治疗”等的公开呼吁。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违反法制,践踏人权,无视人道,打压维权,肆意羁押黄琦致生命垂危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微信披露,“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的母亲5月23日发出公开信:

    各界关心黄琦的朋友你们好:
    我是黄琦母亲蒲文清,目前黄琦罹患绝症,已羁押绵阳看守所520多天。目前黄琦所患疾病因没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致病情加重。全身浮肿加重,面部双手双腿双足一摁一个凹,肾功严重衰竭,体重骤降二十多斤。基层看守所医疗条件有限,我很担心黄琦会病死狱中。
    在此我向各界及绵阳市法院、绵阳市检察院、绵阳市公安局反映我的诉求:
    从人道出发送黄琦住院治疗。
    黄琦目前身体状,要求取消黄琦每天参加各种身体训练活动。
    黄琦所患疾病饮食治疗是很重要的,黄琦每天应吃低盐低脂富营养丰富的食品。
    亲友送给黄琦的钱和家中送给黄琦的钱交还黄琦自己保管自行支付。
    黄琦母亲蒲文清
    2018年5月23日于绵阳

    由黄琦母亲的公开信可见黄琦病情极为危重,命悬一线,急需进入医疗条件相对较好的医院救治。

     
    在看守所中的黄琦

    综合各方消息可见:黄琦,1963年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黄琦所创建的原“天网寻人”网站,曾受到包括人民日报、央视,以及数千家国内外媒体高度赞誉。1999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排名第二。天网共同创办人,其前妻曾丽2000年底还获颁“中华爱国之心”光荣称号。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琦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由于以后天网在时政与公共评论中的声音越来越尖锐,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了其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受到刑事拘留的通知书。7月,黄琦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名被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再次投身中国人权事业。2016年11月28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12月16日黄琦母亲得到官方通知称黄琦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而被正式逮捕。

    黄琦先生因几度坐牢,身心倍受折磨,身体落下多种疾病,尤其肾功能严重衰竭,心脏的冠心病等等,都是很难治疗的绝症。又加在监狱被虐待、殴打、频繁而长时间的审讯等等,使黄琦身体出现严重危机。家属依法虽几番申请保外就医,但均被有关部门拒绝。据知情人透露,当局要黄琦认罪,而黄琦对从事人权工作拒不认罪,以致遭到当局持续酷刑迫害。

    黄琦先生长期来关注中国人权,从寻人,到救助人;从寻找六四难属,到呼吁平反八九;从深入汶川大地震救助,到揭露各种豆腐渣工程;从批评时政,到揭露官场贪腐。如此等等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推进中国人权改善与民主法治建设。这一切所行应该是一个真正人权捍卫者的工作,也是中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因而是完全合法合理合情合义的,是现代公民责任意思与担当精神的体现。然而,如此为民族与社会进步而奉献的人,居然一再遭到中共当局的迫害,两度被判刑,累计达8年之久,而这次被关押520多天,居然迟迟不开庭审理,而且对病危视而不见,拒不按照人道与法律原则来给予治疗。联想到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的严酷迫害,如将曹顺利、彭明、刘晓波、杨天水等等,接连在狱中迫害致死的现实,外界有理由怀疑中共当局欲对黄琦故技重施,欲不让其活着出狱。

    中共当局对人权捍卫者黄琦的迫害,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还违反《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同时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违反联合国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前言“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6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第9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不受阻挠地同具有一般的或特殊的权限受理和审议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来文的国际机构联系和通信”;第12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从人道出发送黄琦到医疗条件相对较好的医院救治;

    二、真正依法宣布黄琦无罪。并且对黄琦长期来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民主法治建设予以褒奖,以激励现代公民精神,拯救中国崩溃的价值体系;

    三、切实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兑现宪法承诺。

    民生观察 2018年5月24日

  • 重庆晏祥菊被维稳人员打伤 政府拒绝医治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市北部新区(现两江新区)鸳鸯镇凉井村冤民晏祥菊,因进京上访维权遭到重庆当地维稳部门多次打击报复,致胸部、胸椎体骨折及身体多处受伤住院,目前重庆维稳部门出尔反尔没有信守承诺,现在她面临无人照顾无医生治疗等状况。

    据晏祥菊对本网观察员讲述,她因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经营门市部商品被打砸抢盗等问题长年上访,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办维稳人员威胁、恐吓、暴力绑架、非法拘禁、殴打、甚至蓄意灭口。2017年十九大前夕她被7、8名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绑架,导致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伤情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疗。今年两会期间她因进京上访被截回重庆当地,回来后翠云街道维稳办答应将她送进西南医院进行治疗,她现在已经在西南医院住院1个多月了,目前负责护理她的街道办人员已经撤离。由于翠云街道办对她的主治医生张劲松施压,导致她没有得到正确的治疗,她的主治医生张劲松教授从4月9日开始,到至今已经半个月都没有来病房询问她的病情了。

    晏祥菊回忆说,2003年4月,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和国土分局,在未和她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抢占她家土地3.6亩,强拆房屋面积127平方米,家中一切财物均被埋于废墟中。从此,她走上漫漫维权路。多年后,重庆北部新区国土分局为了“了结此案”,竟给她母女两人安置42平方米危房,致使她母女俩至今无安身之地。

    2008年9月,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望海花市》的经营门市部,多次遭到以任重远为首的黑社会人员打、砸、抢、盗,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6416万元。当时母女两人紧急向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报案,可警察到场后,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不但不对犯罪分子予以抓捕,过后还将其中一名打砸分子陈维学悄然释放。人民警察公然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她开始了长达15年的逐级上访,期间她多次遭到重庆当地维稳部门打击报复。

    2012年11月5日,她在重庆龙头寺火车站等车时,被不明身份人员(后得知为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道工作人员,另几名为盘踞在当地的黑社会地痞流氓)绑架后,被非法拘禁在重庆市城口县治平乡(地处偏僻的大山)长达10天,期间她被这伙人殴打致胸部骨折,并当场吐血。这些人还威胁她:“就是把你杀了,扔在这里也没人会知道”。面对歹徒的嚣张气焰她回答道:“我知道访民王芬也曾经被你们绑架到这里,你们如果杀了我,我的朋友和亲人肯定会找到这里来的,一个大活人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这些歹徒听后才作罢。

    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她又先后多次因进京上访被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道维稳人员绑架并遭到非法关押。

    2017年10月17日,她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天骄俊园》小区内,又被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绑架,过程中她被暴力殴打,过后去医院诊断才得知为:胸12椎体压缩骨折。可当时这些人面对她的伤情,不顾她的苦苦哀求,依然将她非法拘禁了9天之后,才将她扔在医院随后一走了之。

    过后她的家人多次拨打重庆市110报警电话,警察出警以后,只是走一下过场,之后到派出所不但不立案调查,也不出具报警回执,还将报警的家属骗至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派出所非法拘禁近两小时,并威胁恐吓她的家人说:“信不信把你铐起来,把你关起来”。

    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多钟,她在北京一住宅小区内,被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维稳人员余德全和六七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然后被绑架至北京玉泉营高家场46-3号黑监狱内关押。经过谈判,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维稳人员谢彦向她承诺,回重庆后带她到西南医院进行治疗并解决她家的信访问题。

    信以为真的她于3月11日上午跟随维稳人员回到重庆,在翠云街道办公室里,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之后,最终人大主任杨林终于口头答应,派人带她去重庆西南医院先进行治疗,其它的问题以后再说。

    晏祥菊表示,现在她住进重庆西南医院已经整整一个多月了,因翠云街道对院方医生施压,致使她的伤情没有得到正确的治疗。期间,她多次要求主治医生张劲松教授为她会诊,并拿出正确治疗方案,可总是被院方敷衍了事,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张劲松医生还扬言要打她。

    从4月9日开始,主治医生张劲松已经半个月都没有来病房询问她的病情了。并且负责护理她的翠云街道两名工作人员,也于3月31日开始再也没有来医院了。她请求全国网友关注她的生存境况!

    晏祥菊电话:13308365505



  • 广东苏昌兰狱中病情恶化急需入院治疗

    【民生观察2017年8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罪获刑三年目前正在服刑尚有两个月刑满释放的佛山异见人士苏昌兰最近病情加剧,急需入院治疗,家属向经办此案的国保负责人交涉,要求尽快保外就医,始终未获批准。

    据悉,8月21日下午,苏昌兰胞兄苏尚伟和苏昌兰丈夫陈德权及儿子一起在佛山市南海区国保人员的陪同之下前去南海区看守所会见苏昌兰,目前苏昌兰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据苏昌兰自述,其心脏不时伴有剧烈疼痛,经常在半夜被剧痛折磨,无法睡觉,自从上月起停止服用甲亢药物后,最近数天心脏刺痛的次数明显减少。

    由于苏昌兰患有“甲亢-心脏间歇停顿症”,必须长期服用治疗甲亢药物。为此,苏尚伟咨询了有关专家,医生认为,从目前症状来看,病人必须立即入院治疗,如果延误治疗的话不排除苏昌兰会有心脏骤停的情况出现,十分危险,目前出现的心脏刺痛等症状正是病情严重恶化的先兆。

    苏昌兰自拘捕以来都有病况出现,较早前,辩护人刘晓原律师和吴魁明律师曾多次为苏昌兰申请保外就医,但当局一直不予批准。苏尚伟称,在妹妹苏昌兰案二审完结后,每次会见苏昌兰时都与陪同前往的办案国保负责人协商,希望能够尽快准许苏昌兰保外就医,但对方始终未见批复。

    有关苏昌兰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东苏昌兰甲亢病情严重 距刑满还有三个月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27/16199.html



  • 少女情绪困扰想自杀 入院求助被当精神病

    情绪困扰相信人人都经历过,现年十八岁刚考完公开试的凯莉,就是其中一个。她回忆起中一那年,她更试过萌生自杀念头。在美术室,她鼓起勇气问她的同学:“我快撑不下去,你可否给我一把*刀?”最后,同学通知老师,凯莉被带到医疗室。

    当年为什么想自杀?她说原因有很多,“被欺凌、学业压力大、和兄长关系差⋯⋯”所以,当时的她真的想不开。不想自己再沉在情绪的低潮,凯莉又再鼓起勇气,要妈妈带她去医院。“我以为去医院真的可以帮到我,事实并非如此。”,她指当时在未了解她的问题前,一到医院就已被要求穿上约束衣。更有一天,无故被要求吃药,负责的护士和医生都带点恐吓,指她如果不吃药就可能要打镇定剂,要被锁起。凯莉苦笑说:“原来入医院这么一回事。”

    这个住院的经历无疑是吓怕了凯莉,但也的确令她正视自己的情绪问题和需要。“每个人也有不开心的时候,而导致人不开心的原因每个人也不同。”她承认自己的确有情绪问题,亦正努力面对。同时,她希望外界对情绪问题多一分关注。“这未必是病,是一个过渡期。我不会被精神病标签,每个人都有低潮的时间。”

    (来源:苹果日报 https://goo.gl/2sX4mv 2017-5-29)

  • 入院治疗期间 一女性精神病患者自缢身亡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今年54岁的山阳女子赵某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将其送往精神病康复医院治疗,11天后,其却在医院自缢身亡。这让家人难以接受。
      “前一天看望时还好好的”
       3月21日下午,山阳县圣泉康复医院大门紧锁。
       死者赵某的小儿子王涛悲伤地说,母亲2013年患有精神分裂症,以前也曾在圣泉康复医治疗过,这几年一直是父亲照顾。3月6日,母亲到圣泉康复医院入院治疗,3月16日就出了事。“住院期间,父亲隔三差五去看望,出事前一天看望时母亲还好好的。”
       “16日晚8时许,家人接到通知,说母亲在山阳县中医院抢救,家人赶到时母亲已经走了,当时脖子上有勒痕。”王涛说,事发后他们去病房进行了查看,发现了一些条布。
       事后,圣泉康复医院对家属表示,赵某出事的时间应该是下午7时左右,他们赶紧将其送往山阳县中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身亡,死因是用床单条布在病房内自缢。
       院方说,当时人是半跪着的状态,病房内还有2名患者,对于这一说法,家属充满疑惑。
       华商报记者从山阳县公安局证实,患者确系自缢身亡,排除他杀可能。
      家属质疑院方监护不力
       “这家医院是全封闭医院,医院有医生、护士,母亲在医院出事,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涛质疑,事后医院称,医护人员每隔15分钟巡查一次,为什么母亲自缢时,医生没有及时发现?
       3月21日,华商报在圣泉康复医院门口见到该院张姓副院长,其表示,赵某的事情他不清楚,让记者去县城某宾馆找“一把手”刘院长,华商报记者提出去事发现场看看,遭到拒绝。
       根据张姓副院长提供的地点,华商报记者并没有找见刘院长。3月22日早上,记者设法查询到宾馆房间电话,终于联系到了刘院长,其称,目前县上正在调查,不方便多说,随后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涉事的圣泉康复医院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有四五年时间,同时也是山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就此事,山阳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巩忠涛称,赵某自缢身亡后,院方第一时间上报到了局里,他们也派人下去调查,“患者患有精神疾病,此前曾有自杀倾向,对于这类病人院方曾和家属签订了书面东西。”
      律师称院方有义务保障患者安全
       3月21日,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称,赵某是住院期间自缢,目前正在调查。“我们是主管部门,但没有权利判定责任由谁来负。此事由县政法委牵头处理,建议去县政法委采访。”
       就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刘陆训律师表示,赵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将患者送往医院后,特别是在精神病医院采用封闭治疗的情况下,实际上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已委托给了院方。精神病院作为特殊的专业医疗机构,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患者治疗的同时,保障其人身安全,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患者在医院自缢身亡,院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刘陆训表示,作为监护人和家属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院方侵权责任,要求医院给予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院方会和患者家属签订一份风险告知书,但这也仅仅是医疗风险,不包括自缢风险。”
       昨日,赵某的家属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在有关方面的介入下,院方承认他们有过错,目前已经和家属代表达成赔偿意见,事情也得到解决。
    (来源:华商网http://ehsb.hsw.cn/shtml/hsb/20160331/580614.shtml 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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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2年"被出入院"13次

    今年66岁的欧秀龙近日向南国早报反映,两年前,她的二儿子周斌谋被送入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治疗。其间,周斌谋曾先后被医院“出入院”达13次,但吊诡的是,欧秀龙一家竟从未知晓此事。她要等一个说法。
    周斌谋分别被办理了13次出入院手续。
    周斌谋分别被办理了13次出入院手续。周斌谋分别被办理了13次出入院手续。
    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周斌谋出入院时的监护人签字和病历多系伪造。院方解释称,频繁为其办理“出入院”手续,是为及时报销新农合资金。但相关知情人却认为,医院或涉嫌借此变相创收。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蹊跷
    患者住院期间 被“出入院”达13次
    今年37岁的周斌谋,是合浦县白沙镇人。初中毕业后,他辍学外出打工,其间举止开始反常。“经常说要去当兵,还一直傻笑。”哥哥周晓峰记得,弟弟被带回老家后,病情有所好转,直至2013年12月再次犯病,家人便将他送往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治疗。
    不料,2015年10月,母亲欧秀龙来医院探望儿子时,发现他瘫痪在床,连话也不能说了。后经协调,欧秀龙急忙将儿子转院治疗。但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出院单上的一个日期引起了她的注意。
    “儿子明明是2013年住的院,怎么单上的住院日期变成了2015年7月10日了?”察觉异常后,欧秀龙一家从医院复印出相关住院材料。看着厚厚一沓材料,欧秀龙有些错愕,原来,从2013年12月入院之后,医院又先后给儿子办理了多次出入院手续。
    1月15日,南国早报记者见到了这摞住院材料。根据材料显示,周斌谋从2013年12月31日入院,2014年3月3日出院;然后2014年3月5日入院,2014年5月4日再出院……如此反复,直至2015年10月11日最终出院。平均每两个月一次,出入院次数共达13次。
    欧秀龙的名字多次被签错。欧秀龙的名字多次被签错。
    调查
    家属毫不知情 签名和病历多系伪造
    “弟弟住院期间,母亲几乎每个月都会从乡下赶往县城,到医院里看望弟弟,但近两年的时间里,包括母亲和我在内,从未收到医院的出入院通告书。”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周晓峰直摇头说,整个过程,一家人都毫不知情,“病人家属签名也都是伪造的”。
    在周晓峰提供的部分入院告知书中,记者注意到,患者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一栏里,其母亲欧秀龙的名字还多次被错签成“周秀龙”或“欧秀美”。
    1月15日中午,记者与合浦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该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钟军向记者证实,确实存在医院工作人员代替病人签名的情况,“但每次都有和病人家属沟通,对方无法及时从乡下赶来,我们才找人签的字”。
    不过,周家人当即否认了这一说法。“母亲每个月都会来看弟弟,中间我们还来缴纳过几次费用,不可能赶不过来。”
    此外,周斌谋频繁被办理出入院手续,其病历信息也遭到质疑。钟军对此坦言,为顺利办结手续,周本人的病历信息确有不真实的地方,“办理出院时,就写病情好转;办理入院时,就写病情复发”。
    说法
    实为“内部出院” 意在报销新农合
    病人好好地住在医院,为何会被多次“出入院”?钟军解释称,此举本意是为及时给患者报销新农合资金,因沟通不畅才导致误会。
    “按照合浦当地的有关规定,精神病患者的新农合报销费用需两个月办结一次,但在这个过程中,患者要先办理出院,经费才能下拨。”钟军说,出于及时报销新农合资金的考虑,医院才多次给周斌谋办理出入院手续。
    也就是说,周斌谋并不是真正出院。“他本人也并未离开过医院,我们只是为其办理一个手续。”钟军认为,这种操作其实是一种“内部出院”。
    但新农合的报销期限是否只有两个月?带着疑问,记者先后联系上合浦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北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进行了否认。
    “一般而言,病人2015年度住院产生的费用,到2016年3月份之前都可以报结。”合浦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针对部分特殊病人的特殊情况,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允许阶段性报账,但从未规定只给两个月的报销期限。
    争议
    账单数目不一 患者缴费存疑
    周斌谋住院长达近两年,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出现了悬疑。据合浦县卫计局此前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周斌谋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130857.69元,其中新农合实际报销了88027.53元,病人自付部分应为42830.16元。目前,患者实际自付费用为3500元。其间,残联救助住院资金4000元,民政低保报销4673.21元,病人实际尚欠医院30656.95元。
    但周晓峰提供给记者的医院交费收据却显示,周斌谋住院期间,家属实际向医院预交医疗费用现金共计11500元。“11500元都有收据保存,怎么突然变成了3500元?”周晓峰有些纳闷。
    1月15日下午,合浦县卫计局医政股长陈世宇受访时称,合浦精神病医院以前没有实行电脑化管理,需要人工查阅往年收据单,因该院未能及时查阅到患者2年以来的所有底单,才导致预缴费用产生出入,目前已经纠正这一数据。
    另外,记者了解到,民政低保报销4673.21元这一款项,因相关材料尚未完善,当地民政部门目前尚未办理拨付。
    进展
    或涉嫌变相创收 部门已介入调查
    欧秀龙一家则还在等待。除了弄清住院及报销款项,家属始终都想不明白,为何材料造假,医院仍能为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
    据合浦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陈芬业介绍,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过程中,医院需提供报销审批单、住院收费票据以及用药清单等6种证明材料,其中报销审批单必须由患者家属签字,并按上指纹。
    “但中心的工作人员只负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无法辨别是否有人代签。”该中心另一名负责人坦言,医院此举确实违规了,但报销的款项都是“公对公”,即直接流入医院账户,不存在个人侵吞现象。
    不过,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2月1日起,当地新农合补助基金对精神病人才开始实行床日付费管理,而在此前,这一补助都是按项目付费。换言之,即根据病人住院时产生的医药费用中可报销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有知情人称,病人在重新入院后,必然会重新进行各项检查,治疗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如此一来,医院此举有变相创收的嫌疑。
    北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证实了这一说法,“治疗费用增加后,新农合的补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据记者调查了解,周斌谋在每次办理入院手续后,确实又进行了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以及心电图等方面的检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联系医院收集相关材料,具体细节仍在调查中。
    (来源:南国早报http://help.3g.163.com/16/0117/12/BDHIC6T300963VRO.html 20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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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因装修中毒入院被诊为精神病 坚持维权7年

    阿莉(化名)说,如果没有7年前的那次变故,现在的她应该有一份月收入过万元的工作,也应该已经成家,生了孩子,过着传统意义里幸福的生活。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2007年4月,曾在数家外企担任经理的阿莉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被贴上了“精神病人”的标签,阿莉丢掉了原来的高薪工作,社保也被冻结(因劳务纠纷)。
        在与这家诊断其为“精神病”的医院艰难“对峙”无果后,阿莉将该医院告上法庭,为的是让其修正诊断“恢复名誉”。
        结果事与愿违。这桩特殊的医患纠纷最终一审败诉,两年前二审法院又宣判驳回上诉,并为终审结果。
        但阿莉并未放弃。7年来,她始终奔波在诉讼维权的路上,掏空了将近20万元的积蓄,只能依靠年迈的父母接济。她为的只是,摘掉精神病的帽子,以及找回因此丢掉的工作。
        阿莉告诉记者,她正着手向江苏省高院提起申诉,“我手上有确凿的证据和材料,加上5月《精神卫生法》就正式实施一周年了,希望高院能给我一个客观公正的回复。”
        一脚踏进精神病科
        阿莉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2006年10月底,阿莉跳槽到了法资企业罗地亚(镇江)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地亚”),担任部门经理。
        那年罗地亚将公司从无锡迁到镇江,办公大楼正在建设中。2007年3月12日,包括阿莉在内的少数员工首批搬入新楼。搬入的当天,阿莉便感觉不适。
        “当时刚上完第三遍油漆,整幢楼的设计又是封闭的,中央空调还开着暖气。”阿莉回忆道,“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当天头就非常晕。”
        接下来的日子,她陆续出现流涕、声音嘶哑、胸闷、眩晕、头痛、手指麻木等症状。在那里办公的同事,都有不适感,只是没她严重。
        由于当时正处于公司业务最繁忙的阶段,身为供应链方面经理的阿莉更是分身乏术,她只能咬牙坚持。直到4月10日,眩晕到不能起床的阿莉跟公司请了假去医院检查。
        “一量体温38.6℃,医生除了嘱咐我多休息外,还建议我做个脑CT。”但一想到第二天还要负责培训,又接到老板的“催工”电话,下午感觉稍好的阿莉也就没做CT检查,第二天接着去上班了。
        终于,接踵而至的不适在4月19日集中爆发。当天,法国大老板来华检查工作,阿莉陪同了一整天,并参加了晚上的聚餐。
        阿莉说,她一整天就像喝醉酒似的,她甚至不记得是怎么吃完这顿饭的。当天,阿莉父亲接到罗地亚人事经理的电话,被告知其女儿“不认识人了”,目光呆滞,言行怪异。当晚9点左右,阿莉被两名同事搀扶回家。其时,她神志不清,浑身发冷,瞳孔散大。夜里,甚至出现痉挛。
        到20日早上,种种症状并未缓解。阿莉形容整个人就是“濒死”的状态。
        父母随即打车带着女儿前往镇江四院。由于不知道要挂什么科,阿莉的父亲便就近咨询了一名医生。在简单说明女儿的症状后,该医生表示就挂他所在的科室——精神科。
    问诊过程中,阿莉的父亲明确告诉医生,女儿在有毒环境工作过一个多月,身体多日不适,希望尽快解毒。医生当即要求阿莉住院治疗。
        记者看到,在阿莉的住院证上,清楚地标明了入院科别为精神科六病区,而门诊诊断为有机化合物所致精神障碍待定(苯)。
        病急乱投医的父母并没有多想,将阿莉送入了病房。入院时的医患知情谈话记录中写道:“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不排除器质性精神病可能。”
        当天,医院并没有安排阿莉做任何相关检查。一到病房,她便被绑在床上打了思瑞康、氟哌啶醇、东莨菪碱等药物。
        阿莉表示,由于药物作用,住院头几天她基本昏睡在床,“到了第四天,在我家里人的坚持下四院才让我到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脑电图,原因是其仪器坏了。而检查的结果为轻度异常”。
        从长期医嘱单上,记者看到4月25日医生修改了用药,只开了思瑞康。后来,阿莉猜测,原因极可能是这次脑电图检查,让医生意识到用错药了。
        之后逐渐恢复意识的阿莉发现自己身处医院,并在一个有着铁门不能自由出入的病区。神智渐清的她不断要求出院,想尽早上班,医生则建议多观察几天。适逢“五一”长假,她便同意继续住院。
        “五一”期间,经医院批准能回家休养的阿莉走出病区的一瞬间,彻底懵了。考虑到所住病区的特殊性,阿莉怀疑自己可能被当成精神病患者。与此同时,阿莉父亲仔细阅读思瑞康的说明书,才知那是专治精神分裂症的。
        回家的这几天,阿莉翻查了相关文献,又上网查了资料。5月8日,当阿莉拿着一叠资料找医生沟通,请对方考虑是否要做“急性中毒”的诊断时,“医生却暴跳如雷,指着我叫嚷说:你必须承认你有精神病!”
        阿莉完全没有料到是这样的结果。她没有继续与医生争论,而是通知了家人,赶紧于次日出院。
        此时,在《出院记录》中,阿莉的入院诊断变为了“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待排”,而出院诊断则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此外,虽然病情为“治愈”,但医嘱上仍然继续要求阿莉服用思瑞康。
        僵持之下的判决
        接下来的遭遇让阿莉认识到,精神病这顶帽子足以毁掉她的人生。5月11日,她重回罗地亚上班。几天后,公司领导突然通知她回家,当时的理由含糊其辞。公司后来透露,叫  她回家的原因是她的精神疾病。
        阿莉想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5月23日,她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看病,被诊断为“急性脑功能障碍、苯中毒可能”,医生建议减停药物。她当天开始减药,3天后彻底停药。7月18日,她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复诊,被确诊为“中毒性脑病”。她仍不踏实,又到上海的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中毒”。
        有数份“中毒”诊断做支撑,10月,阿莉又去了南京职业病防治院,希望对方能参考这几份诊断,以及按照《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来鉴定她是否为“急性中毒性脑病”。岂料对方表示,他们的鉴定依据主要为初诊的病历。
        阿莉随后找到镇江四院,希望对方修正“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诊断,但多番协商未果。
    记者就阿莉的情况采访了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精神学方面的专家。该专家指出,具体的诊断要看到病人本人才能判断,镇江四院最初的诊断不能说是完全错误,“但如果病人明确告知有过毒物接触史,我会建议她先去神经科做相关的检查以排除器质性的原因”。
        随后,记者也查阅了作为8年制及7年制临床医学等专业用全国高等学校教材的《精神病学》。在鉴别诊断的章节下,有这样一句话:“精神症状可以由精神疾病所致,也可以是躯体疾病的伴发症状。只重视精神症状而忽略体格检查往往会导致误诊。”
        上海仁济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焰生则告诉记者,下中毒的诊断,更需要有典型的表现和确切的证据,“要看当时脑电图、腰穿、血的毒物化验等的检查结果”。
        无奈之下,2008年4月,阿莉将镇江四院告上法庭,同时申请对医院的过错及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5月,在与被告交换证据材料后,阿莉大吃一惊。首先,这家最初收治阿莉的医院,对阿莉病情有高度相关可能的环境污染接触史,没有做任何的检查与会诊,而直接认定其患的是精神类疾病。其次,这家医院的医生存在着伪造病历的嫌疑,因为有好几处患者家属告知材料上的家属签名部分并非是家属所签。第三,阿莉在这家医院住院不足20天,但医院的住院明细清单却显示:护理记录为21天,而患者家属的“陪床费”更是高达每天148元。
    阿莉怀疑病历是被医院精心篡改过的。
        从法院的一份“谈话笔录”的内容显示,镇江四院的代理律师曾经承认,阿莉住院期间的一些材料上患者家属签名的地方是医院“代签”。但该律师辩称,已告知过患者家属,医院在装订病案材料时发现签名部分是空白的,就由院方代签。
        一审法院委托权威机构对病历进行文书鉴定,仅签名被确认系伪造,其余项目因涉及“精神病临床医学内容”,超出文书鉴定业务范围,未能鉴定。
        “病历被改得面目全非,根据它去做司法鉴定,结果能真实吗?”2008年11月,阿莉撤回起诉之初的鉴定申请,要求一审法院对病历的原始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审法院认为,仅从记录内容矛盾认定被告伪造病历,太主观。此后,镇江四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一审法院希望阿莉配合。阿莉坚持己见:先鉴定病历真伪,然后配合做司法鉴定。
        僵持之间,一审法院于2010年9月做出判决:从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分析,尚难判断被告的伪造行为导致原告何种程度的损害,该判断有赖于临床法医学鉴定;虽然医疗侵权案实行举证倒置,医疗机构须证明自己无过错,但医方申请鉴定后,需患者配合。因原告不配合,导致无法得到专家意见,影响本案的法律判断,驳回原告请求。
        阿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阿莉提交了一份由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该报告指出,阿莉在镇江四院的门诊和住院病历,“出现多处前后矛盾、记录不一致和伪造签名的地方”,以及诊疗中有“服用药物剂量不符合用药规范”等问题。
        但该报告最终不被法院采纳,二审法院仍以“原告不配合鉴定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鉴定亟待规范
        自2007年“被精神病”之后,阿莉同时还就无故解约一事与罗地亚进行着劳动争议案。该案一路从江苏打到上海,五审两次劳动仲裁。而医疗侵权案从一审到二审,前后开庭审理已十几次。
        多年维权无果,阿莉身心极度疲惫。
        阿莉认为,此前的精神病治疗,给身体带来多重伤害,被迫服用的大剂量精神药物,使得身体明显发胖。“我原本是穿S或M号的衣服的,但现在,原来的衣服都穿不上了。除了发胖,这些年来我的头几乎每天都痛。”今年39岁的阿莉一直没有成家,“我的生活完全被毁掉了。成天忙着打官司,而且还戴了这样一顶帽子,谁会找你?”
        内心仅存的意念告诫她,不能就此沉沦。
        事实上,这几年,阿莉忙着参加各种与精神医学有关的公益活动,亲和、向上的她很快成为幸存者的“知心姐姐”。原本孤立无援的一群“被精神病人”开始分享各自的经历,相互帮助维权,并积极为精神卫生法修改提建议。
        为防止滥用精神医学侵犯公民权利,阿莉还撰写了一份《精神医学体验报告》,这份报告充分展示了经历过精神医疗的人们对精神医学的真实体验,相当于一份“被精神病人”的“自救攻略”。
        阿莉认为,公民接受精神医疗和自救的前提是充分了解相关医疗和法律知识,提高个人博弈能力,否则“被精神病”的危机还会蔓延。
        在她看来,精神病是一种特殊疾病,就目前来说还没有精确的仪器可以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病史和临床表现进行诊断,在“患者”与“正常人”之间根本无法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
        “精神病鉴定不要轻易去做。”阿莉对那些急于摘帽的“被精神病人”如此建议,“一旦得出精神病诊断,这个鉴定结论会直接影响到你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判断,‘精神病’的帽子就很难摘除了。”
        好在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其中确立了“非自愿住院的危险性原则”,除非达到“危险性”程度,精神障碍患者有权拒绝住院;其二,因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而住院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可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其三,“患者”受到侵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对防止“被精神病”做了比较充分的制度安排。不过,阿莉认为《精神卫生法》仍有不足之处。
        同时,新的一年,阿莉还打算为自救攻略补充一些内容和信息,以避免悲剧在其他人身上再次发生。
    (来源:腾讯新闻2http://news.qq.com/a/20140513/027991.htm014-05-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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