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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腾宇被转至新监区后遗症全复发

    【民生观察2023年7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因习近平女儿习明泽个人信息泄露而起的“恶俗维基案”,而遭构陷判刑的网络天才牛腾宇被移至广东四会监狱新监区,恶劣的环境导致他以前遭酷刑的后遗症全部复发。

    刚刚从一位出狱的人士处获悉,因习近平女儿习明泽个资被曝光遭构陷判刑的网络天才牛腾宇被移至新监区,监室无空调(原来的有),恶劣的环境导致他以前遭酷刑的后遗症全部复发,包括被打残的右手情况恶化,中耳炎复发,他本人也难以进食,所以牛腾宇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瘦了10多斤。

    这位出狱人士说,狱方在他出狱时把一些明信片给了他,他看到狱方扣押的一大堆明信片中有牛腾宇的明信片,这说明狱方收到了家人和朋友给牛腾宇的明信片。

    在外界压力下,牛腾宇的处境一度好转,办案的公检法司人员也有十几人落马。但广东当局无意承认冤案。为了阻止牛腾宇申冤,这次又再用黑手段,把他投入四会监狱第15监区,并威胁如果他不认罪,就让他待在这个恶劣的监区。

    5月份,多个国家的驻华使馆再次关切这个案子,使该案的申诉案得以立案。没想到当局暗中下黑手。

    请大家继续关注牛腾宇的处境,并邮寄明信片鼓励他。

    地址:广东肇庆市四会市济广塘济广北路 四会监狱十五监区 邮编:526237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99年3月12日的牛腾宇,是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有“计算器天才”之称,恶俗维基服务器运维技术人员,“恶俗维基”站长,“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要受害人,在押中国政治犯。

    2019年8月22日上午,牛腾宇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网警大队跨省抓捕,后与同案其他24人一起被关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其中一人一年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2019年9月30日,被茂名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曾在恶俗维基网上“共发表评论8条,上传图片20张,共有748条的用户贡献,其本人有285条贡献值”等讯息,散布虚假信息,恶毒攻击、诋毁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形象等,是“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犯,故而应予逮捕和判刑;

    2019年11月21日,经茂名市检察院批准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12月10日,又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2020年1月22日,其被解除被指定监视居住,同日又被茂名市警方再次逮捕;同年11月2日,其一行2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广东省茂名市法院开庭受审,至2021年2月6日,其案24人均被宣判,其中牛腾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8年)、“侵犯个人信息罪”(判5年)、“非法经营罪”(判2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其等均表不服,立刻上诉。

    2021年4月23日,牛腾宇二审在本人、律师以及家人都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被法庭秘密宣判维持一审14年的判决。

    据悉,其被重判与曾发布中共高层个人信息、镇压香港及新疆等内容有关,二审法院对其速审速决,维持原判;另据悉,2019年12月10日到2020年1月20日期间,为令牛腾宇屈打成招,曾对其长期刑讯逼供,牛腾宇被吊打致残。

    此后,牛腾宇被羁押于广东茂名市第一看守所。2021年5月3日,牛腾宇母亲罕见地获准到看守所探视儿子,这是牛腾宇自2019年8月被捕20个月以来,母子首次相见。因其母不断为儿子四处奔走鸣冤,受到当局各种威胁恐吓。

    2021年5月27日,牛腾宇被送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监狱服刑。刑期至2033年9月10日。


  • 19大六中全会前辽宁姜家文被强行带离北京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5日消息】强烈呼吁辽宁维权人士姜家文!2021年11月5日晚上6点钟接到辽宁省维权人士姜家文给吴继新打电话说:刚买菜回到家正要做饭时有好多人到他家其中有辽宁驻京办还有两个便衣,外面有多少人不祥,现在姜家文正在出租屋内做饭,此事发展到什么情况,请大家多多关照和关注此事如何!



    晚上19点37分姜家文发信息说已经上车回辽宁,姜家文长期在北京维权,长期为弱势群体的访发声,为正义而呐喊!长期受到当地政府打压迫害,每次北京有大型活动或者会议,姜家文都会被强制带离北京回辽宁丹东,每次回去当地都是以非法关押的行为对姜家文进行非法拘留,请关注姜家文回去后的情况。

  • 全国民师联属维权 黑龙江五千余人挤爆教育厅

    [访民之声2017/9/18消息] 今天,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北、江西、福建、山西等省份民师统一行动,到省教育厅维权,黑龙江因有5000余民师到达省教育厅,再次成为维权人数最多的省份。

    黑龙江在场民师表示,今天上午他们去的有5、6千人,大部分是民代幼下岗教师,其中有几百名经过培训拿到教师资格证却没能上班的教师。去后经过商议,代幼教师进去了5个代表,那几百名有教师资格证的进去了2名代表。不过谈判结果不理想,说年底解决。

    此外,河北、江西、山西等多省民代幼下岗教师也响应全国一盘棋连锁维权响应,纷纷到教育厅维权,期待打破多年维而无望的僵局。



  • 退伍军人向桂林全州县检察院申诉自己2015年被精神病

    今天,2016年12月8日,下午16时许,我走进了广西桂林全州县检察院控诉科的大门,里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工作员。
    我礼貌的问:请问这里是控诉科吗?
    她们答:是。你有什么事情?
    我说:我想反映和咨询一下2015年我被精神病的事情,我可以用手机拍摄吗?
    她们答:不能拍摄!你拍摄想用来做什么?
    我说:用来证明我来这里反映过我2015年被精神病的情况。
    她们回答:这里不允许拍摄的。
    我说:那我只拍摄我自己,不拍摄你们吧。
    她们说:那也不行!你身份证带来了吗?
    我说:带来了。
    我把身份证给了她们中一个。她拿着我的身份证到另一个办公室去了,不知道是复印还是干什么。我为了证明我今天来这里反映过我2015年被精神病的事情,拿出手机拍摄了办公室大厅的布置,并把自己拍摄进去;另一个女工作员对我说,你不要拍,等下我们的工作员也会把你拍摄的视频删了的。一会,来了个穿制服的年轻男人,要把我手机里拍摄的视频删除,我只好配合,让他把我手机里拍摄的几十秒钟的视频删除。那个拿我身份证的女工作员回来,把我的身份证还给了我,并对我进行了来访登记。
    她们说:现在你有什么事情要说,你讲吧。
    我说:我叫陶小兵,在县城XX单位工作,是退伍军人,1993年12月应征入伍,1996年12月退伍,1997年分配在现在的单位上班;我在一直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没有危害社会行为,每天与朋友,认识的人以及接触的陌生人交往密切,谈天说地,弹吉他,画画,娱乐,外出出差,社交等正常情况下,2015年3月6日,被我的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把我从住所楼上骗下来,强行绑架上一辆五菱微型车,反绑双手,押解到湖南永州芝山精神病医院,以我怀疑别人偷拍我裸体隐私,用手护着下体是精神不正常为由,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我的大哥是父母1979年离婚后,连同我的大姐,小哥,小姐由法院判决归我母亲抚养的,我和我的二哥由法院判决归我父亲抚养,我大哥在法律上与我是没有关系的;我从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出院后,查阅了大量精神病强制治疗的法律法规知识;根据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2013年《新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病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部门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做精神病鉴定和精神病体格检查;有社会危害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强制治疗申请,由检察院移交法院进行审理,依法进行精神病鉴定,符合法律强制治疗条件,确有必要强制治疗的,由法院下达强制治疗决定书,并指定监护人,方可对公民进行强制治疗;2016年6月22日,我国最高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和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假精神病”问题的出现,《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未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收到材料的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检察院。《办法》同时规定,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处理被强制医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应当在强制医疗机构设立检察官信箱并定期开启检察官信箱;检察人员应及时与要求约见的被强制医疗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谈话,听取情况反映,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根据这些法律规定,2015年3月6日,我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将我绑架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治疗条件和程序,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合法性,是完全违法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人身权利,造成了我脑神经组织和功能,以及身体其它器官,组织和功能受到精神病药物的严重毒害,留下明显后遗症,与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判若两人;此违法犯罪行为,请你们检察院依法予以纠正,还我法律人权和清白!
    她们在我陈述时,多次打断我的述说,说你的大哥虽然父母离婚后与你没有法律关系,但和你有血缘关系,绑架你去治疗是为了你好;你这样的情况我们这里不管的,如果你有病,你大哥不帮你治疗,我们可以帮你申请强制治疗。
    我听了她们这样的话,心里直发凉;我没有精神病,是一个能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交的正常人,被我大哥非法强制治疗94天,造成了严重的人权和健康,生活的损害,依法来进行申诉,希望检察院依法对此违法强制治疗行为进行纠正,还我人权和清白,她们却说可以强制让我哥帮我治疗,这到底算什么事情? 为了避免引起误会,我尽量克制情绪的冲动,笑着说,我没有精神病!1989年,天分出众,乐观豁达,青春年少的我还是一个完美主义的艺术追求者呢,至今我都坚持着最初的梦想! 我大哥2015年3月6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绑架我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合法程序,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没有合法监护人,是完全违法的犯罪行为!我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必须依法还我法律上的清白!
    我1996年从云南野战部队退伍回来参加工作,一直过着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的日子;在长年累月的工作中,无论是本单位的同事,还是驻村蹲点,搞新农村建设时接触的乡镇干部,村委干部,从没有谁认为我和说过我精神不正常,就在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一天,和我来往接触的朋友和陌生人都络绎不绝,没有人认为我精神不正常;恰恰相反的是,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非法强制治疗94天,被迫吃下大量含有激素和脑神经阻滞剂的精神病药物后,脑神经组织和功能被药物“化学手术”切除,废止,阻滞后,出现了脑神经功能的异常症状,身体的器官,组织和功能,外形外貌等也都明显被异常化了,变得像个“神经病”,人即看起来难看,又有点异常的样子;我问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一直和我经常来往的朋友和熟人,我说:我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前,包括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的前一天,你认为我精神不正常吗?他们无不肯定的说:没有,从没有那么认为过!他们最多就是说了我怀疑别人偷拍我的裸体隐私,用手护着下体有点损面子。我还问过他们,我在精神病医院关押94天出来后,你们觉得我这个人变了吗?他们无不都说:是有点不同以前了。我跟他们讲了精神病药物对人体脑神经组织和功能,以及身体其它器官,组织和功能,外形外貌的的摧残损害作用,他们有的说不清楚,有的说:是啊,那些精神病药物就是把人变蠢,变不正常的!
    她们还问我,你现在有工作吗?有工资吗?谈过女朋友吗?
    我说有工作和工资;1998年时,认识过本县某乡镇的18岁农村女孩,因为感觉不合适,当年就明确说明不可能与她结婚;但她每年都来纠缠我一段时间,直到2006年底才彻底断绝了往来。
    我对她们说,种种迹象表明,我的大哥一直还想再把我再绑架进精神病医院,他可能被人利用和挑唆!我希望你们检察院依法对我被精神病的事情进行法律保护!
    她们说,你若没有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你可以对你大哥讲清楚情况,让他不要干涉你的正常生活;否则,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说,你们检察院不是可以依法进行检察纠正这种被精神病的事情的吗?2016年6月22日,最高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对违法强制治疗行为依法进行检察纠正,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吗?还有2012乃《刑事诉讼法》和2013年《新精神卫生法》中的想强制治疗规定吗?
    她们说:不要和我们讲这些法律,我们这里不管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去公安机关反映这样的事情。
    我苦口婆心的和她们,以及一直在旁边帮她们腔的穿制服的年轻男人讲述和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我来这里反映2015年我被精神病的事情是遵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他们就是反复说这样的事情不归他们检察院管,让我去公安机关反映。我很纳闷,明明最高检察院2016年6月22日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中规定得非常明确清楚,没有法院判决的违法强制治疗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我2015年3月6日,被我父母离婚后和我没有法律关系的大哥带领五个社会中老年男人绑架到湖南永州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94天的行为,明显不合法,属于违法将我强制治疗,将我被精神病,依法到检察院申诉完全是合法的,怎么就不能向检察院申诉呢?!那些法律法规到底要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呢?!
    她们最后对我说:你回去吧。
    没有办法,我只好离开。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有法律法规可依,我2015年3月6日被绑架进精神病医院被精神病的事情,总可以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广西桂林全州县2015年被精神病的退伍军人:陶小兵
    2016年12月8日
    来源: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160379dcb0102zm9x.html

  • 河南全省民师省府集体请愿活动流产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2消息:按计划,河南全省各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今天上午将到河南省政府、教育厅进行大规模请愿活动,不过该活动已流产,未能如期举行。
     
    据河南洛阳民师代表臧老师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获悉民师们今天的活动计划后,河南省当局紧急下发文件强令各地进行阻止。据臧老师了解,该文件甚至规定郑州各宾馆、旅店不准民办老师入住,客车不准运载上访民师。昨天,五、六位洛阳民师搭乘长途汽车准备到郑州时,结果被发现赶下了车。
     
    在这种情况下,本次活动被近取消。不过臧老师表示,河南不让人上访,下一步老师们准备到北京去。
     

  • 告公安部五原告全“失踪”庭审取消 沈阳国保赴京抓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7消息:今天上午,沈阳“509”专案受害者许梅英、姚立新、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受理一案,准备于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引起了许多在京访民的关注,其中有湖北、上海、浙江等多地访民前来围观。
     
    当然沈阳的访民更多,其中就有来自沈阳苏家屯区红菱镇张良村的刘华、岳永进夫妇(沈阳上访村长岳永进及妻子刘华不堪劳教折磨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3/0615/2534.html)。可当夫妇二人前往北京二中院时,在离该院最近的一个地铁出口,他们就发现了沈阳赶来的警车。到达法院后,果然看到沈阳多名国保正在法院前,连红菱镇派出所所长也在场。见到岳永进,沈阳国保和警察就将岳永进按住不让他进入法庭。
     
    今天上午,由于五名原告这几天全部被抓或“失踪”,虽然他们的代理人到了法院,但法院仍不得不取消了今天的庭审。
     

  • 湖南全省民师成立民办教师理事会依法维权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月13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法〔2014〕101号文件。它把“困难补助”当作“教龄补偿”,既摆脱了政府欠债还钱的责任,又美化了慈善施舍面孔;既违背了《宪法》《劳动法》《教师法》等;又背离了32号、8号;41号等文件精神;也违背了自己制定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所以根据《信访条例》“笫十八条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利害关系人人数众多,没有委托共同代理人的,应当推选代表人参与行政程序。代表人的选定、增减、更换,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行政机关。”为此,全省原民办教师代表于5月15日通过无计名投票,选出了唐玉生、邓保华、赵耀庭、曾平国、吴智雄、李怀香、黄春兰、彭德元、方新祥9人和14市(州)各一人,共23人筹建湖南省原民办教师理事会。
     
    理事会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合理合法诉求,以达到彻底解决湖南省原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为宗旨。以堵住多年来各地区各自为政的团团伙伙自行其是,诉求不统一的状况,造成了社会的无序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难以顾及的各种诉求,杜绝易发的极端的暴力行为。所以民办教师理事会的成立是一个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政府排忧解难的群众组织,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笫二十八条 ,“行政程序参与人在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特此依法公告。
            湖南省原民办教师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呈教育厅

  • 辽宁丹东隋宝全七年问题未解决 上访屡遭打击报复关押

    申诉人:隋宝全,男,1971年5月22日生,汉族,原系丹东化工机械厂工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44号1单元601室。 电话:13050335825

    诉求

    (因合理诉求7年丝毫未得到解决) 我持续给您写信的目的:请求您指示辽宁省委、省政府让丹东市振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撤销丹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取消原企业职工身份协议书》,恢复我的职工身份,留在企业从事相应工作,依照劳动法规给我做伤残鉴定,保障因工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对非法拘禁我合计64天依法查处并给予合理赔偿并给予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对社区书记打骂老百姓进行查处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事实理由

    我作为一名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崛起,而奉献了青春、热血的因公致残的劳动者。由于伤病越来越重,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没有饭吃、没有衣穿、看不了病、不能成家立业、婚娶、居无定所、满目凄凉,不能生存了。2008年在办理城市低保的时候,方知被国营企业恶意隐瞒了工伤事实,没有向上级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及评残,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被企业在转制过程中,违法违纪、欺骗、甩包袱,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主张权力的过程中,遭受地方政府、行政人员的无情打击、镇压,逼迫我长年上访。企业黑心厂主当着我、劳动局仲裁人员的面说:“他认识劳动监察的人”,我因此被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我的仲裁请求,告知让我找法院;找到法院,法院的人告诉我,不归他们管;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告诉让我找政府部门上访解决;找到区信访,区里推到市信访,市信访推到劳动部门,互相推诿,只好到省里、中央依法信访要求解决合理诉求。国家信访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的领导,看到我的情况有理有据,充分支持,对我的案子多次督办、交办,要求地方政府合理解决。丹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为此对我的案子进行督办处理,下发督办单。地方政府个别徇私枉法的官员,隐瞒实情,虚报谎报办理结果,拒不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决定,无限超期,拒不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书,顶风作案,拒不处理解决。劳动局的曾庆达拍桌子告诉我,我就不给你解决;市信访局的王甲云处长在有监控视频的接待室告诉我,“你的案子一律不给解决”;在APAK会议期间,丹东市信访局、劳动局的领导在北京久敬庄截访我,答应找主管市长签字,回丹东解决,给我骗回了丹东,至今不给解决。

    我依法到北京信访,主张权利,没有违法违规信访记录,至今七年了,问题没有得到丝毫解决,反而遭到地方政府无情的打击、报复、镇压:每逢重要会议期间,地方政府就把我当罪犯一样,监视居住,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阻止我到北京依法信访。安排社区、办事处的干部、警察开面包车、警车堵住我母亲家的楼道口,在楼下大声喧哗,在群众中的影响极坏;在火车站、汽车站多次被政府的拦访、截访人员堵住,非法扣留我,被警察用警车强行带回家;在2012年10月,地方政府安排警察在北京菜市场附近,把准备吃饭的我像抓逃犯一样抓住,用警车强行绑架回丹东,关押在凤城边门黑监狱56天。派警察值守,院子里放大狼狗咬我们,预防逃跑,晚9早6锁在大铁门里,办事处、社区的4名干部24小时值守在我身边,寸步不离,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衣着单薄,患上风寒,不给医治,得了严重的肺炎,至今未愈,给我的身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我母亲家楼下,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社区、办事处的干部,把准备外出洗澡的我的衣服扯烂,社区、办事处的干部合伙做假证,说我殴打他人,被辖区警察不给出具任何拘留、释放手续,不顾我患有重大疾病,非法拘留8天;接我回家的辖区派出所所长,恶狠狠的说“没有拘留、释放手续,你就当作在黑监狱里又待了8天吧,你们这些上访人员,都是刁民,给你枪毙8个来回都够了,你就是到北京找到习近平主席,也没有用,我们地方政府也不给你解决问题,一分钱也不给你”;我所在社区的孟秀香书记,停发了我和母亲的低保救济金,连我申请廉租住房的指标同时也给终止了,我找她理论,她恐吓我说“她有个在黑社会很有名的弟弟,你要是把我给告倒了,我让儿子、媳妇上你母亲家吃饭去” 。并于2013年12月13日用手打我脸、用拳打我胸,歇斯底里的大喊“找人打断我腿,让我死,不让我好了”;我没有住房,在外面租房居住并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社区书记带领社区干部多次找到我租房的房东,告诉他“我是上访户,重点人员”,迫使多个房东不敢租房给我住,我被房东赶了出来,2年多的申请廉租住房的租金也白白的打了水漂,导致我居无定所,无“家”可归;在黑监狱里,社区书记和市信访局的林宝凤局长联手炮制“说我给我母亲的肋骨打折了3根”恶意诋毁我,制造谣言,蒙骗各级政府和领导,不利于合理诉求的解决;社区书记、办事处不给我落实低保政策,民政主任亲自打电话询问,督促办理,社区、办事处也不给落实政策,不让我有饭吃;我依法申诉、呼吁,地方政府官员怕暴露自己的丑恶嘴脸,违法删除我在天涯、凯迪、微博网站上发布的帖子,剥夺我依法申诉的权利;自丹东市信访局的王甲云处长在有监控视频的接待室告诉我“我的案子一律不给解决”之后,市信访局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没人接待、处理我的案子。并从此以后,每次到市信访局上访,市信访局的接待员告诉我,让我填表、排队在大厅等待。我从早晨刚上班,等到中午下班,下午上班,等到晚上下班,也没人接待、处理我的案子,耍戏上访群众。给市信访局的主管领导打电话反应,主管领导屏蔽我的电话号码,打不进去电话,没有人管我的案子。

    我依法信访,至今七年了,地方政府不但没有给我解决丝毫问题,反而遭到了他们无情的打击、报复、迫害、镇压。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这些亡党叛国、徇私枉法的腐败分子肆无忌惮的残杀、虐待自己的同胞、穷苦百姓、上访人员。

    我恳请各级政府、各级政府的领导、各界人士,了解我的实际情况,伸出援手,亲力亲为妥善安排、解决好我的合理诉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伤工残职工的合法权利。

    申诉人:隋宝全

  • 辽宁省张海彦:四中全会前警察送我进精神病院

    张海彦是一个很活跃的网民,经常运用网路维权,这是他经历无数次因信访被迫害、被推诿后想出来的一个办法。在许多熟识他的网民印象里他是一个诚实、质朴、乐于助人的人。他平时话很少,和女同胞们在一起也从来不像其他男人一样做些无聊的调侃。他的思路清晰,在使用网络维权方面带动了一批人,我也因此认识了他。第一次听说他被关精神病院后,感到很诧异,前几日,他发来信息,他再次被凤凰县公安局强制送到了精神病院。
     
    这次是在2014年10月21日下午2点,张海彦在辽宁省凤城市火车站买票,要去外地。这时有警察过来查他身份证后就不让他走,阻拦的原因是他以前上过访。张海彦向他们解释说:“我现在已经息访了”。可他们还是强行把他拽上车,押到凤凰城公安分局。当天,分局出动了6名警员把他扭送到凤城市精神病院,张海彦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辖区民警王德平还电话通知张海彦的妹妹,你哥哥又被送进精神病院了,开完会就让他出来!
     
    2013年9月,在他被凤凰市公安局刑拘期间给他做过一份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书中这样描述“纵观被鉴定人的病程及发案经过会发现其在2006年就已经发病,坚信高宏一伙人在谋害他,最终采取在饮料内放结核菌的手段让他患上结核病,且病情始终未能完全缓解。在妄想症状支配下不遗余力到处上告(为自己的无辜被害维权),并采取网上传播的方式争取更多人的支持,说明其辨认能力不存在。”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之后便把他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三次。
     
    张海彦说,如果我被鉴定成精神病,那么我所有的举报都不会被采信,将来再到任何地方举报都没人受理了。他们就是冲着我的举报来的。
     
    张海彦的资料显示,他是辽宁省凤城市人凤凰城丹凤委5组村民,1971年4月3日出生,焊工 (隶属丹东市) 。因举报本地的高宏(外号红哥)为首的黑恶团伙被打击报复,报警警方不作为被迫离开家乡到辽宁省大连市打工,因屡被迫害,无奈之下才开始上访。

      因为打毒针的证据是缺失的,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公安分局为了及早结束他的信访案件,就以此为借口公然造假,给他造了个假的“精神病鉴定”。他们三次将他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让他吃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次),不吃就绑起来,却并不治疗他的结核病。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张海彦这次在吃药时还是把药藏在舌下,大夫一走就吐出来,用卫生纸包好,偷偷带出来。
     
    他说,有时大夫看的紧还是吐不掉,没一会就感觉浑身无力迷迷糊糊,就想睡觉,脑子也迟钝,正常人吃了会变的又傻又彪。
     
    张海彦再次被送到精神病院后,张海彦的妹妹在网上发出声音,救救他的哥哥。
    2013年5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也明确规定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好在10月25日下午2点多,辖区民警王德平给他妹妹打电话,通知她去精神病院接张海彦出院。
     
    让张海彦不解的是为了治疗自己的结核病,今年7月就被迫签下了息诉罢访协议,为什么还抓我?难道我曾经上访过就把我当成敌人?中央政府在提倡依法治国,让公平正义回归社会,可为什么地方政府仍然在制造冤假错案。他希望用他受迫害的遭遇唤醒民众,让大家都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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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在京访民四中全会前问官员良知哪里去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8消息:今天,在北京的林秀丽、季子燕等众多青岛访民,借中共四中全会来临之际,聚集并打出标语,要求官员不忘“良知”, 纠正访民们的冤假错案。同时,众人还声援被关押一年多的张福英等让访人。

    青岛在京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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