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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世江含冤入狱八年自述遭刑讯逼供和诱供

    【民生观察2025年2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青岛爱丽洁公司董事长陈世江,遭人陷害,被指控为杀人犯含冤入狱八年。陈世江自述遭到刑讯逼供和诱供:“不承认就打,一直打到你承认,一直打到你出现幻觉,还不给饭吃”,“我所说的证明我无罪的,他们一句都不写,我说要请律师还被揍一顿”。陈世江表示,希望该案能赶紧侦破。

    陈世江,出生于1976年,青岛爱丽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学业毕业以后,他就踏上了经商之路,凭借着老实本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其创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陈世江创办的蓬莱市恒乐园食品饮料厂,从最初的小作坊发展成为拥有70多人的大厂。

    1998年秋末,饮料市场进入淡季,陈世江通过市场考察和在父母的支持下,准备开设红木家具厂。就在陈世江准备开设红木家具厂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了。

    村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没想到一向老实本分的陈世江竟然遭人陷害,被指控为凶手,最终含冤入狱。

    从陈世江入狱那天起,他的母亲就日复一日的帮其申诉,这一申诉就是8年,直到2006年的4月,陈世江终于沉冤昭雪,得以无罪释放。

    陈世江说:“不承认(案件)就打,一直把你打的承认,打的受不了,打的出现幻觉了,还不给饭吃,饿着你啊。想要吃饭时候好好回答问题,态度老实啊,说的还要跟现场一样,你想这么大个案子你没做过,你能说的一样吗?怎么能说的一样呢?诱供啊,问我作案工具是什么?我哪知道作案工具是什么呀?我猜呀,他家能猜到的东西我都猜了。

    农村能有的东西我都猜完了,我寻思用手机勒死了,我说手机,说完手机,他们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个人说了,他说那个手机能把头上打个大窟窿,把头上打个大窟窿。说大窟窿,那是锤子,不对,再猜,斧头,不对,砍刀。又来了一句话,砍刀跟菜刀有什么区别?那这就告诉你谜底了,就是菜刀。噢,才知道菜刀把人给砍死了啊。

    谁能知道这么多细节呀?问你当时现场开灯了没有?灯亮了没有?没有,撒谎了,开了。

    我所说的证明我无罪的一句都不写,我说我没杀人,不写转送啊。当是我第一时间说我要请律师,换个人进来,又揍我,说我不老实,要请律师。说律师能替你杀人辩护吗?有律师你就可以逃脱制裁嘛,就这样儿。”

    陈世江现在最迫切的是希望公安机关能把这个案子侦破了,其实不是说从他出来的那一天,而是从他被抓那一天,他都希望这个真凶能够落网,能够被抓进去。甚至在看守所儿,在监狱期间,每进去一个杀人犯,都是要被打上脚镣的。陈世江听到这个脚镣声,一步一步走,甚至他都在分析这个人会不会是来替代他的。

    所以说,陈世江盼望这么久,在监狱里面儿甚至那么渺茫,他也在盼望。一直从他出来,个人也付出行动了,因为他出来不久,他就到他们当地那个公安局,当时见了他们公安局田局长,要求就是说重新立案。

    当时田局长也答复挺好说,既然你被无罪释放出来了,证明你是无罪的,国家给你赔偿了,我们也不会再抓你了啊。这个案子我们肯定要重新组织警力重审立案,来侦破这个案子。

    当时的陈世江还是感觉挺满意的,但是没想到案子一拖就拖到今天。

    最后,陈世江表示:“所以我个人吧,可能也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没有侦查的权利,我也没有抓人的权利。”

  • 广东彭坤金为父申冤三十八年未果

    【民生观察2024年3月5日消息】革命烈士后人、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彭财通因举报村书记贪污遭报复,被人打死后抛尸荒野,其子彭坤金为父申冤38年至今未果。维权期间,彭被人用枪指头、逼签息访书以及被关押毒打。

    彭坤金,广东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鹅地村人,是老红军革命烈士的后人。其祖父彭松1928年带领2个儿子参加彭湃先烈族亲大南山革命根据地红军队伍,最后其祖父和二伯父壮烈牺牲。

    37年前,其父亲彭财通(革命烈士子弟)曾因举报村书记贪污被报复,被人打死后抛尸在离家6公里的荒郊野外,38年来彭坤金从未放弃为父追凶,受尽欺辱至今没有结果。原潮阳县公安局包庇杀人凶手,命案不立有案不查。

    彭坤金讲述事情经过:1985年9月7日深夜,村书记大女婿彭文光和家父发生纠纷,被村书记指使的治保人员,将父亲押到治保会关押起来捆绑殴打,次日早上6点被人发现,死亡于离家6公里的荒郊野外;9月8日,惠来县公安局尸检结论为他杀抛尸,认定田垄死亡地点不是死亡第一现场。

    我的父亲是潮阳县人,案件移交潮阳县公安局,案件就变得蹊跷起来。9月9日,潮阳县公安局死亡结论为脑血管破裂猝死。我不服死亡结论,向上控告要求复检,一个月后,潮阳县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由村书记彭钟炎的宗亲彭木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宣布父亲是服了甲胺磷农药自杀,我父亲性格刚强,绝不可能是自己服农药自杀。

    根据证人彭松林讲述,我父亲死时嘴里塞有一束青草,现场没有农药残留,身上和头部都有伤,白色文化衫背后还有一个大脚印,显然我的父亲是被人殴打死后抛尸。

    另据在抛尸现场附近守果园的杨木磷向我证实,当晚凌晨三四点左右,他亲眼看见8个男人提手电筒抬着一个人从山岭走下来,抬到田垄后慌忙逃走。

    2006年省公安厅开棺验尸,检验结果尸骨没有农药成分,却发现有锁骨肋骨断裂致命的伤痕。但令人不解的是,省厅还是维持了服农药自杀的结论。

    我为父鸣冤上访,我曾被人以枪指头,非法毒打关押10个多月,被逼迫写下悔改书,承认父亲是服农药自杀,并保证不再上访控告。更令人愤怒的是,父亲死亡当天,村霸村书记还指使他的亲友牵走我家的猪牛,拆掉我家的门板。

    为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为保护革命烈士后代的合法权益,我恳请全国网友帮我转发,谢谢。

    彭坤金电话:13902477285


  • 郭飞雄被以煽颠罪判刑八年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杨茂东(郭飞雄)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于2023年5月11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茂东和辩护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杨一审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杨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杨茂东自2021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起一直绝食至今,身体非常虚弱。

    2023年5月8日,法院通知,杨茂东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于2023年5月11日9:30分至11:50分,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磊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加了庭审,为其作无罪辩护。

    法庭在审理完成后,宣布休庭一小时后继续开庭(估计应该是宣判)。

    杨茂东因长期以来撰写并在互联网发表文章、2020年创建世界宪政民主论坛继续发表自己和他人撰写的煽动性文章、2021年1月27日接受采访诋毁中国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杨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湖南公民朱承志前天前往了庭审现场,但现场已经被戒严。他表示:“我是前天路过了广州中级法院大门外,广州中级法院大门外只有警车、警察和穿便衣的国宝,看不到一个老百姓,我去现场拍了几张照片。”

    郭飞雄毕业于名校,有着成功的事业,但他选择在事业高峰期2001年结束这一切,义无反顾地踏上民权运动的荆棘之路。

    2005年4月底,郭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拘留15天。

    在《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中,其讲述信仰、维权方式以及绝食的意义等。

    2013年1月8日,郭飞雄在南方报业外声援南方周末。

    2013年11月27日,因支持媒体自由等行为,郭飞雄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14年11月30日,笑蜀发表题为《民权英雄郭飞雄》,讲述了郭飞雄参与中国民权运动的原因——为几乎全体中国人争取权利。


  • 郝志娓牧师被以“诈骗罪”判刑八年

    【民生观察2022年2月12日消息】2022年2月11日,湖北鄂州家庭教会牧师郝志娓一审被鄂州市鄂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8年。律师会见郝牧师,她态度温和,决定上诉。

    郝牧师因拒绝加入三自教会于2019年7月31日被捕,她曾在2020年从狱中给儿子保罗写信,鼓励他信靠上帝。郝牧师告诉保罗:“人生在上帝手中,祂在亲自牧养祂的百姓,也必亲自牧养你们,因为怜恤他们的必亲自引导他们。”

    昨天,保罗得知母亲的刑期,给妈妈写了一封信,他说:“今天也就是11号中午,我知道了你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怎么去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我还没有跟弟弟摩西说这件事,因为我想先让摩西安心上学。不管什么结果我都相信这是神的意思,要借着这件事来磨练我们的心。”

    信中提到的小儿子摩西,本来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现因母亲被长期关押而自闭辍学,初中年龄即独自生活。愿上帝保守这孤儿寡母(郝牧师的丈夫几年前去世)。

    附:狱中书信—郝牧师母子家信

    保罗:

    平安!妈妈交代你几件事。

    1、家里的空调需要清洗了,可以在58同城上联系清洗空调的师傅。

    2、人生在上帝手中,他在亲自牧养他的百姓,也必亲自牧养你们,因为怜恤他们的必亲自引导他们。

    3、神会把杝对你的计划放在你心里,你要学会与上帝建立关系,为志愿的事情祷告,感动强的那个就是神给你的。妈妈的表弟当年上徐州大学,但通过刻苦的努力最后读到博士,现在在宜昌大学任教授。

    4、在特殊的患难中,你没有倒下,没有自暴自弃,这就是神爱你,与你同在的明证。听到你考了500多分,妈开心,这是神在敌人面前为你摆设筵席。你高考那两天,妈为你禁食祷告了两天,我每天都为你们俩祷告无数次,神与你们同在,妈的心也与你们同在。所以,不要怕,得胜很快就要来到。复活是真实的,得胜也是真实的。

    5、要多读圣经,多背圣经。罗马书第八章,你和弟弟要背熟,以赛亚书26-66章要熟读,还有耶利米哀歌第2-3章,你们都要熟读,我回来了要检查。妈的心也与你们同在。所以,不要怕,得胜很快就要来到。复活是真实的,得胜也是真实的。

    6、如果你开学时,我还没出来,就让小舅舅给你准备开学的事情。

    妈妈爱你们。
    2020年7月于鄂州看守所

    以下是郝牧师大儿子保罗给母亲的信。

    妈妈:

    在里面这么长时间过的好吗?这么长时间没见面都不知道您变成什么样子了,没见面的这段时间里我成长了不少,也懂得了很多的道理,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害羞胆小的男孩了,现在的我可以独自处理很多事情,在神的帮助下我克服了数不清的困难,通过了高考,上了大学,并且在大学里都充满了神的恩典,与同学都相处融洽,真的很感谢神。

    在您刚进去的那段时间,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但是想到有个弟弟,我心里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不能就这样颓废。后来在神的帮助下逐渐走出来了,有在好好生活,懂得照顾自己了。

    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摩西了,因为我上学了就不在摩西身边。刚开始还好,可是到后来我得知摩西都好长时间没去上学,我心里很难受,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寒假我回来了,摩西答应我去上学,求神祝福他。其实我还好,因为我长大了,可是摩西平时我都照顾不上,一个人在家,现在门都不想出,唯一的办法就是祷告了,交给神。

    今天也就是11号中午,我知道了你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怎么去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我还没有跟摩西说这件事,因为我想先让摩西安心上学。不管什么结果我都相信这是神的意思,要借着这件事来磨练我们的心。

    突然写信一下子有太多的话想对您说,但是不知道从哪说起,有太多太多的事都想讲给您听,我19号就得回去上学了,如果有机会我会在出发之前去看看您。

    保罗
    2022年2月11日

  • 湖北民警隗志刚维权八年未果

    【民生观察2021年2月28日消息】2021年2月28日,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蒙冤民警隗志刚,实名控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金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栽赃陷害办案民警等犯罪事实。自2012年隗志刚被冤狱后,其一直依法申诉维权,至今八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据悉,2006年隗志刚因参与一起命案的侦破,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徐建峰,依法据实提供了立功材料,而被徐建峰伤害案原告陈开兵诬告,并有陈之表姐夫——时任枣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杨均义利用职务之便,勾结湖北襄阳检察机关中周永康的余孽王永金、王宏(时任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王勃(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察委干部,时任襄阳市检察院反渎局处长)等人栽赃构陷,致使隗志刚蒙冤入狱一年半。

    1、2009年初,陈、杨等将诬告信件转呈到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层批后,湖北省检察院时任反渎局长王永金批示:“一是此案与中政委交湖北第一,也是唯一的案件,必须高度重视………”而后襄阳市检察机关在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情况下,要求枣阳市检察院“以事立案”。

    2、枣阳市检察院立案前,明知没有犯罪事实存在,并故意违反法律程序,不鉴定核实原始书证“小纸条”是否真伪,在隗志刚没有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故意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7日,隗志刚被冤狱后,枣阳市公安局将涉案原始书证的“小纸条”和记录证明其依法办案的“刑警工作日志”,提交给襄阳市检察机关。

    2013年2月4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补缺鉴定甄别后,明知隗志刚是正常执法是被冤枉的,索性错上加错,故意藏匿“小纸条”和“工作日志”鉴定结论等重要书证,隐匿检查机关自下而上三次调查核实徐建峰立功属实的材料,拒不依法移交法院。

    2020年1月上旬,隗志刚时年86岁的老父亲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后,方才获得《湖北省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鄂检技鉴字[2013]1号。但是,隗志刚的“刑警工作日志”鉴定意见书和三级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关于徐建峰是否存在立功情况的原始材料,至今藏匿未移交法院。

    3、2014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时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赌局长王永金等人,和襄阳市、枣阳市检察院几十名检察官到庭列排参加旁听。事前,王永金曾授意枣阳检察院放风杨言:“谁要是当庭证实开展狱侦就当场拘留”。

    4、湖北省公安厅2014年9月,依法为隗志刚正式启动维权程序后,王永金和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已畏罪自杀)等人相互勾结,为掩盖冤案、免遭追责,不惜颠覆国家《宪法》第132条规定,来维护襄阳中院颠覆十年前湖北省高院认定徐建峰立功的事实!

    2020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为了“掩盖”两个相悖判决共同生效的天大笑话,又以原判徐建峰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使用法律错误将刑罚执行完毕的徐建峰再次逮捕立案再审。2021年1月6日,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受理申诉。

    隗志刚表示,一件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竟然拖了八年得不到解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以王永金为首,以王宏、王勃、杨均仪等人为推手的省市检察院的枉法者们,以权谋私,怕因错案追责,凌驾于国法之上。为此,他特向上级领导部门实名举证,对王永金提出枉法控告!

    隗志刚电话:18972052159

  • 佳木斯两级法院拒不执行判决十八年

    【民生观察2020年4月3日消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访民谢微,控告佳木斯市两级法院超期羁押,拒不执行终审判决18年,坑农、害农一案,严重充当保护伞,执行案卷号354号。

    谢微父亲谢起春,因与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佳西村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6日作出(2004)佳民一终宇第1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谢起春于2004年10月12日向该院申请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标的3.1亩土地已被国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80万元已付给被执行人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佳西村民委员会,但佳西村委会至今未将80万元给付谢微父亲谢起春。申请人多次申请法院执行有效判决,但两级法院拒不执行判决长达十八年。

    现任佳市郊区法院院长王滨在佳市中级法院期间,08年担任执行局长时,多次暗示谢微,向其要好处费。王滨在佳市中级法院调任佳市郊区法院时给其打电话不接,门难进,脸难看,王滨多次暗示谢微,要行贿他,要好处费,严重坑农、害农、玩忽职守、徇情枉法、官官相互、渎职行为触犯刑法,而且包庇带有黑社会性质佳西村委会,佳市郊区法院一年劫访费用一千多万元。

    本案所有档案卷宗法院系统均无保留没有存档,执行卷宗系统也没有。

    佳市郊区法院立案庭长仲贵友在2017年10月18日给谢微打电话,让他到郊区法院去一下,10月19日上午星期四去法院时,第邵锋副院接待后,早已布局设计的圈套,提前准备好了拘留票据和拘留事项,有郊区法院法警张宏权、李钢、王志桥、李佳庆等7人强行把谢微按在沙发上,强行戴上手铐,以王滨为首的目无国法是黑社会行为。

    2019年9月3日下午一点半,佳木斯市郊区法院院长王滨再次约谈谢微,说他的案件已经18年了,执行不了,让他重新立案。院长王斌和副院长夏怀忠还说,现在的情况你谢微应该明白,恐吓威胁说现在郊区法院有的判了四年和三年的已经三个人,你谢微应该明白该怎么做,你敢与共产党和政府作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没有好下场。王斌院长还说:‘只要我当一天院长你钱绝对拿不回去,你现己经列入了黑名单,你敢进京上访你谢微看着办,可不是吓唬你。’

    受害人谢微现强烈要求上级领导能监督、督办执行,要求执行冻结80万元款项,赔偿18年双倍滞纳金,要求郊区法院和个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并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

    谢微电话:13199155271



  • 河北省邢台市金属公司改制十八年问题重重的幕后真相

    尊敬的中共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
    您好!
    我们是邢台市金属材料实业总公司职工。
    反映公司原总经理刘兆久利用职权,于1998年同时设置名称同为《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改制和私人两个公司,分别实施骗取政府改制批文和套取国有资产划拨。
    自1998年至今,所有以改制公司名义签署和实施的文件上加盖的公章,全部都是其私人公司的印章。对邢台市政府及广大职工分别实施欺诈。伪造股东签名;伪造股东证。
    导致公司改制彻底破产;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工作、生活、社会保障的权利被剥夺。直至2005年东窗事发。
    2006年4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题为:《“狸猫”换“太子”:邢台金属总公司“伪改制”调查》。对此予以详实报道。
    一、基本事实和后果
    (一)国有资产流失3.6亿元
    以根本不存在的改制公司名义,接收和处置国有资产。
    虚构《邢台物资综合交易市场项目》,擅自变更其土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将邢市国用(1994)字第11-72号国有土地,在抵押尚未解除情形下实施私下交易。(证据已交相关部门)
    (二)职工权益损失超过亿元
    以不存在的改制公司名义,与我们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职工安置方案未经本公司职工大会通过。广大职工失业无生活费;养老保险人均27个月;医保缺失。独生子女费,女工妇产费缺失。职工均无力补缴社保缺额和滞纳金。
    二、行政、纪检、司法相互推诿扯皮
    邢台市政府于2012年8月,根据邢信督字(2012)21号,“关于转发国家信访局交办‘地方未办结函’的通知”及信访省长张庆伟的冀信信(2012)558号而成立“解决原邢台市金属材料实业总公司改制及职工安置上访案件工作组”(第三任)。组长是时任主管副市长任树堂,副组长为邢文全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邢利,副主任李大东(具体负责人)。涉及行政、纪检、司法,共十四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梳理相关各职能部门不同时期出具的,针对我公司改制是否合法有效的,调查结论的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事实。
    (一)行政:“有关资料可由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提供。”
    (二)纪委:“经了解,当时市检察院对此问题已经立案调查。因此,市纪委并未对该问题进行查处(概要)。”
    (三)检方:“应依照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邢台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调处理(概要)。”
    三、邢台市政府没有依法行政的事实
    2012年10月,该工作组与我们签订“信访双向责任书”。但经市信访局查实:该案在没有经过调查之前的同年9月24日,已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国家信访局报告结案。
     (一)向上级报请结案的依据违法无效
    (1)邢台市国资委出具作废的调查报告
    2012年8月,其向上级提交其于2009年1月20日,出具的调查报结论(已作废),做为结案依据。
    (2)邢台市国土局出具作废的调查报告
    2012年8月,其向上级提交其于2009年5月22日,出具邢国土资【2009】84号文件(已作废),做为结案依据。
    (二)向信访人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违法无效的事实
    2012年12月,市工作组少数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社保局等六出具《答复意见书》(概要):
    “改制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依法判决”;“涉及土地处置符合相关政策”;“职工安置符合政策规定”。
    1、违反基本事实(见证据一)
    2、违反相关政策法律(见证据二)
    3、违反相关纪律(见证据三)
    4、违反相关认定(概要)
    相关职能部门自2005年以来十年间,组织五次以上比较全面的调查。其结论意见均符合客观事实并合法有效。已构成完整证据链且已被检察机关采信,记录备案。但是,均没有做为依法行政的依据。不仅如此,全部被隐瞒。
     (1)邢台市金融债权管理银行行长联席会认定
    1999年10月,邢台市金融债权管理银行行长联席会,第二、三、四次会议讨论认定市金属公司以及分立的恒丰公司逃废银行债务1.13亿元的事实。
    (2)邢台市审计局
    2012年8月17日,“改制时资产负债权益未全面评估;负债权益与部分资产划转时未经评估;财产移交显失公平”。
    (3)邢台市工商局(概要)
    2012年12月,“注册的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自始至终是自然人的公司,改制企业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4)邢台市财政局
    2012年8月“对该国有资产划拨没有批复,没有签署意见。”
    (5)邢台市国资委
    2006年和2009年7月,出具《关于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制有关问题》:
    “把国有资产划拨到一个三人注册的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市体改委批复成立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意愿,应予纠正,收回划拨的国有资产”。
    2014年,市国资委承认该认定的存在,且“符合事实”。
    (6)邢台市国土局
    2009年6月,出具邢国土资【2009】105号认定结论:
    “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行为应视为无效,该宗土地使用权收购时支付给邢台恒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补偿款3052.9万元(含处理纠纷的50万元)为国有资产,应全额追缴”。2014年,该局向国土资源部报告的正是此报告。
    (7)邢台市中级法院
    2012年12月,“金属公司隐瞒资产未入账。”
    (三)工作组主体、程序、内容均不合法
    1、主体不合法
    该工作组是该案件责任人,但却未依法出具《答复意见书》。其所有成员均没有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书》,却出具答复意见书。出具《答复意见书》的部门是:邢台市国资委、邢台市国土局、邢台市社保局、邢台市工商局、邢台市总工会、邢台市物产集团等六家,不足工作组成员的50%。
    2013年5月,该工作组主持复核,不符合《信访条例》。
    2、程序不合法
    未经调查就结案不合法。
    3、内容不合法(既《答复意见书》不合法,不再赘述)
    (四)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
    该工作组组长任树堂副市长,于2012年11月1日,在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会上明确指出:“这个案子涉及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是依法改制,还是暗箱操作非法改制。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领导的原因,部门的原因。”
    四、党纪废弛
    2006年6月16日,由邢台市主管副市长张砚平(调查组组长)亲自到物产集团召集职工和代表,公布了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调查组调查的情况与职工反映的情况是一致的,三人公司名称与改制公司名称相同,而改制公司未注册,这是事实。在一周内,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
    (一)市纪委王增明书记批示:“立案调查”。但无下文。
    (二)市纪委书记范建批示:(2007年11月14日)
    “1、上报李博市长;2、市纪委抓紧调查此事”。
    (三)相关调查结论被隐瞒(不再重复)
    (四)被举报人代表行政、纪检、司法部门公布调查结论
    2006年12月31日,被信访人刘兆久以没有注册登记的改制公司名义,向省市信访局报告:“…… 经过我司自查和市政府工作组及市检察院、审计局审查,认为手续齐全,依法完善了工商注册登记,不存在任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自1998年,我公司“改制”至今,公司党总支被迫解体,党员的组织生活被彻底废止。《党章》赋于党员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被剥夺且无法履行。
    自1995年至今,我们以党员的身份多次向各级纪委举报我公司原党总支书记刘兆久。没有任何一级的任何纪检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人代表了解核实情况和证据。不仅如此,被举报人对实名举报代表实施报复,被其莫名 “辞退”。
    五、国法不容
    (一)集体实名举报不受理
    2005年12月08日,河北省反贪局王立山局长接访举报;
    2006年10月16日,河北省反贪局白检察官接访该举报;
    2007年12月11日,河北省反贪局周检察官接访举报;
    2008年11月04日,河北省反贪局检察官接访该举报;
    2009年7月07日, 周检察官接访。证实举报未立案。
    检察机关对此未依法立案或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09年6月19日,时任邢台市委书记姜德果,会同市行政、纪检、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接访我公司职工代表时,针对虚假改制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职工待遇等问题明确表示:“经与市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沟通和情况了解,对市金属总公司虚假改制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资产被转移是盗取、是侵吞。可悲的是有的部门是配合刘兆久的,其还在境外威胁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性质是严重的。市纪委和市政法委要结合职工举报展开调查取证”。随即做出批示:“尽快结案,代表提出的有关待遇等问题,待案件审结后统筹考虑。”
    该程序的责任人是时任主管副市长李博和市政法委副书记冯利敏。该程序在没有依法签订《信访双向责任书》;没有依法针对集体实名举报实施调查;没有依法向集体信访人出具《答复意见书》的情况下,于同年7月结案。没有依法与同期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做并案处理。相关调查结论被隐瞒,没有以此做为依法行政,严肃党纪国法的依据。        
    (二)检察机关调查报告被篡改
    2007年,河北省检察院将海南省王女士举报,交由邢台市检察院查办。2009年7月,市反贪局向邢台市政法委提交“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
    2012年8月,市检察院出具“关于查处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情况汇报”的调查结论意见(未加盖公章)。该报告正是 “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删除相关职能部门所有认定(事实部分相同)后,结论意见则相反:
    1、调查结论意见原文
    “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足以说明,邢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没有按照市政府批复内容进行改制,而是由刘兆久等三人提前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套取了国有资产60310432.38元,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是违反法律、政策的,所有划拨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全额收归国有,其中包括新华南路221号土地······。”
    2、篡改后的调查结论意见
    “从以上情况分析,土地补偿款3002.9万元虽然属于国有资产,但处置国有资产是经法定部门主持,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而3002.9万元的资金流向属于企业经营行为,是民法调整的范畴,因此对以上款项的追缴检察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应依照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邢台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调处理。”
    (三)邢台市检察院没有依法起诉
    邢台市检察院没有根据“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依法起诉,且删除刑事附带民事部分。
    (四)宁晋县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判决造成冤假错案
    2009年11月,(2009)宁刑初字第129号判决如下:
    第一项判决:被告金属公司私分国有资产737.46万元
    第二项判决:被告恒丰金属公司对单位行贿10万元。
    该判决,将被侵权人市金属公司列为被告,判定人民法院受贿,可谓冤案;将香港监狱犯人取保候审缓刑释放,可谓假案;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可谓错案。
    2012年,邢台市工作组,断然拒绝被侵权人职工集体代表查看该判决书的请求。
    (五)工作组偷换概念
    2012年,邢台市工作组以私分国有资产已判决为由,拒绝针对国有资产流失3.6亿元问题的实名举报实施调查。
    六、政令
    (一)省市、国务院相关批示不落实
    12013年7月,我们信访李克强总理,既国家信访局信冀字(2013)117号“关于转送苏渠成等人来信‘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强制剥夺职工生存权的恶性事件长期得不到处理的幕后真相’事项的信函”。 副省长张杰辉对此批示:“请省国资委商邢台市政府调查处理,并经省信访局向国家信访局报结果。”至今未果。
    2孟祥伟市长于2014年 8月,“立案调查”批示不落实。
    (二)架空并操控邢台市政府
    1、邢台市政府综合二科
    于2014年9月,出具报告认定:“没发现违规和不妥之处”。
    其依据是:以2012年认定结论,否定2014年认定结论。
    造成相关副市长第1679号批示与第1920号批示自相矛盾,并以该副市长的批示否定市长第3114号批示。
    2、邢台市国资委
    于2014年11月,出具邢国资呈【2014】80号《关于邢台市金属公司改制后职工安置问题的报告》,认定我们金属公司职工应该交由私人公司安置。
    上述两报告意味着个别职能部门不但拒不执行市长批示,反而强行代表市政府认定:私人公司冒充改制公司,所实施涉嫌违法的犯罪行为是合法的。
    上述两报告对市长、市政府法制办及信访代表实施欺瞒。
    个别官员利令至昏,视依法行政,严肃党纪国法为空话。至此,该问题推拖十八年,至今无法得到解决。
    七、诉求
    (一)彻查涉及我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成立职工安置小组(含职工代表)以解决职工问题。
     
     
     
    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 :苏渠成等    联系电话:15833488166
    相关材料以及全体实名举报职工签名附后:

  • 湖北省孝感市李芳久:血冤十八年 何日见青天

    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肖港派出所草菅人命的血泪控告。
    控告人:李芳久(受害人李乾峰之父),男,现年64岁,汉族,文盲,系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堰边村人,身份证号:422201195008135939,电话:15971267361。
    被控告人: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肖港派出所戴谷清刘传华。
    事情经过:
    案发1995年5月7日,广东铁路14局一辆东风牌装有铁路服装的汽车途径我村时。汽车突然起火,村里不少人赶到火灾现场,将车上丢下来被火烧破了的衣服拾回,此事我全家都不知道。事后,邻居李六毛将拾回烧坏了的一件上衣给我儿子李乾峰(当时16岁),直到8月3日肖港镇派出所才来查此事,我便将这件上衣给了派出所,当时讲明情况后,民警刘传华表态罚500元不予追究,当时未带钱,第二天(8月4日)上午10点多钟民警刘传华到小周村路过黑石岩时,我将500元钱亲自交到民警刘才传华手中,刘随手将钱放入自己的腰包满意地说:“再没什么事情了,你回去吧。”当时我要他打个收条,一句话激怒了他,为我儿子李乾峰埋下了祸根,刘当即翻脸将钱退回来说:“近两天拿一千元钱来,否则没你好下场”(有证据六证明),我当时急于做煤生意,不把当回事就走了。
    刘传华怀恨在心,于8月29日到堰边村叫党支部书记李金召把我儿子李乾峰叫去到村会计李春华家中,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用皮带抽打,拳脚相加,刘传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我儿子用上衣反包头就往墙上撞,过路人都听到了惨叫声(见证据7、8、9)致儿子的大脑神经撞坏,头破血流,反映异常,身心受到特别大的摧残,神志不清。
    儿子头痛厉害,到村诊所看大脑伤势无效(见证据10),后经孝感市康复医院医学鉴定为:反应性神精病质和情感性神经病(附后证据11),儿子的一生被彻底毁灭了。我一个贫民百姓谁也不管,不得已只有请求派出所解决药费问题,几十次不理睬,最后胆大妄为的戴谷清所长有恃特无恐地说:“没有任何的解决余地,不服你去上诉,我等着你……”
    我愤愤不平,同年9月下旬在乡邻的帮助下,找孝感市人大、孝南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寻求解决,材料转到派出所,戴谷清所长变本加厉地在农历11月29日将我押到孝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见证据12),期满释放后我又上诉,材料又转到派出所,同年腊月24日戴谷清再次将我抓到派出所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你告老子,老子要你的命……”
    为讨回公道,继续申诉于孝感市公检法,由于戴谷清有保护伞,屡遭打击报复。
    1997年5月10日,由于被戴、刘摧残致精神病的儿子李乾峰病发,打坏了村民的二件家具,一口水缸,我当时已赔了损失费(见证据13.14)。穷凶极恶的戴谷清、刘传华得到消息后,又找到了下毒手的好机会,以此为由,将我全家四口人抓到派出所,半小时内将父子三个押送孝南公安局,当时民愤极大,才放回了无辜的小儿子。把我和被害人李乾峰大儿子送往孝感市看守所,被刘传华民警打成精神病的儿子用绳系脚倒吊每次5—10分,约1小时,手脚都烤烂了(见证据15),他关在3号,我关在7号。(因我关在他的斜对面亲眼所见),当时心如刀绞。
    为致我与死地,就在抓我的当晚(1997年5月10日),派出所和孝南公安局十几辆警车出动全部警力,在没有搜查证强行抄家。将我存放在家的所有控告材料、证据、8万余元的发票、330元现金,以及25公斤涂料等全部抄走,并用莫须有的罪名,把涂料说成是炸药,定我为爆炸罪,将我非法监禁31天后,经核实无罪才放我回家。
    1997年5月10日将被害人李乾峰(被害成精神病)刑事拘留10日,1997年5月30日以“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处劳教两年(见证据17)。
    由于被控告人戴谷清、刘传华疯狂迫害,儿子受刺激、病情加重,于2003年农历十月初六凌晨3点撞火车自杀。悲痛欲绝,想起儿子死得太冤,就头痛脑胀。
    由于上述种种伤害致我心脏供血不足、肺部患有肺气肿等种种疾病,每年在肖港医院住院一百多天维持病情;由于三峡变电站要在我村征收140亩,本人被孝感市孝南区肖港政府强征5000元/亩,全村村民都不同意就用黑社会上人采取暴力,强征了本人3亩3分地,我现在身患多种病,田也被强征了,害得我无法生存。为寻求公理,为此特请求正义人士呼吁为感,让儿子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李芳久
    2014年11月29日

  • 郑恩宠讲述持续八年遭严密监控的经历 近日维稳再升级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报道
     
    郑恩宠是国内知名的维权人士,作为律师的他曾代理上海许多拆迁纠纷案件,并向中国上级政府告发上海高层的一些贪污案件,涉及周正毅、黄菊、陈良宇、韩正等人。为此,郑恩宠成了上海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郑恩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6年6月5日,郑恩宠离开了监狱。出狱后的他仍不忘为民维权、为民发声,理所当然地他成了上海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由此他从小监狱进入了社会大监狱。近日,郑恩宠律师接受了本工作室的电话访谈,讲述了八年来他遭严密监控,尤其是近日对他监控升级的情况。
     
    郑律师说他2006年出狱时,由于有很多朋友前来看望,也有不少媒体采访,当局如临大敌,竟调派了七十名穿制服的警察,还有多辆警车,里三层外三层将他家围住,外人进入他居住的楼房都要进行盘查。
     
    大约一个星期后,这种状况开始改变,人员开始减少,郑恩宠自此进入了常态化的被监控状态。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呢?在上海市闸北区晋元路88弄1号楼1406室郑恩宠家,每天十二人个,三名警察九名保安,这十二人都是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北站派出所的人员。每天这十二人分成三班,八小时一班,把守在郑恩宠家十四楼楼梯间内。小小的楼梯间,看守们把它打造成了吃喝拉撒一条龙,有沙发,有做饭的工具,有时则是送饭来。至于小便,他们在楼梯间消防通道内安放了马桶。如此严密的监控,致使郑恩宠很难出门,即使偶尔出了门也是被贴身跟踪。而在所谓敏感时期,郑恩宠往往数月出不了家门。
     
    为了出行自由,郑恩宠多次和看守们发生冲突。郑恩宠说他因此被殴打的次数很多了,这里仅举一例,2008年02月17日是周日,每周日上午七点至九点郑恩宠都要到基督教堂做礼拜。当天早上六点五十分左右,郑律师和太太蒋美丽按惯例出门,刚走到他家所在的14楼电梯口,就被看守他的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北站派出所的社区警察张广宝及另外三名社会闲散人员截住。当郑律师要求下楼时,张广宝带头动手,将郑律师推倒在地,四人中有三人用右脚猛踢郑律师大腿、小腿,整个殴打过程一直持续到七点四十分同住一栋楼的郑太太的弟弟、弟媳出面阻止才停止。张广宝等人边打边叫嚣:"是上海市公安局长前天下的命令,对你就是要严访死守""昨天不是打你了吗?你到中央去告呀,在上海告没用"。
     
    除了冲突殴打,更多的是传唤、抄家,每当有记者等人员来访或者当局认为郑恩宠不老实了的时候,传唤、抄家便如约而至。郑恩宠说,八年来,他已被传唤86次,抄家17次。如2009年4月13日,郑恩宠第44次被传唤,而这是他七天内第四次被传唤。
     
    2013年4月,香港中文大学邀请郑恩宠到港作访问学者,研究城市住房建设。但因为上海当局的阻止,郑恩宠最终未能去成。
     
    2013年6月21日,正是因为这次赴港,郑恩宠准备卖掉上海的房子,当时便租住在朋友家,暂时脱离了看守们的视线。此举令上海当局大为紧张,当天上海警方出动了四十多辆警车,在上海进行了“全城搜捕”,上海所有出入口设关卡,生怕郑恩宠进入美国领事馆。6月22日凌晨3.时,郑的妻弟被传唤,当天妻弟的舅子从浙江刚来上海看病,也在次日凌晨3:30时被传唤。6月24日、25日,郑恩宠多位朋友,包括30年前的工友,都因此遭到到警方传唤、关押。6月25日凌晨2时,在上海闵行、青浦两区交界处的住宅,郑恩宠被十多辆警车带回闸北公安分局并传唤了12个小时,遭到严刑毒打,要他在没有公章的传唤证上签字,近十小时在冷风机下站着,不提供伙食。
     
    2014年5月3日,郑恩宠妻子蒋美丽的姐姐蒋忠丽去世。郑恩宠当然要前去祭奠。可监控警察又叫郑恩宠坐他们的车去,郑恩宠对此予以了拒绝,他坚持自己走过去,监控人员于是一路跟随。三天丧期,郑恩宠一直守在现场,而监控人员也不例外。蒋忠丽去世的消息,郑恩宠并未告诉上海的维权人士和访民们,但期间冯正虎等还是闻听消息赶了过来。这时现场监控警察赶紧将郑恩宠拦在一边,不让他与冯正虎等见面。
     
    5月6日丧期结束回到家后,郑恩宠突然发现对他的监控有了变化。除了那十二名监控人员监控得更紧外,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的二名国保竟亲自来站岗了。这二名国保郑恩宠认识,以前也来过,来时他们从不穿制服,但这几日他们来站岗还穿着制服。更离奇的是,大街上的巡锣警察这几天竟跑到郑恩宠家所在的十四楼进行“巡逻”, 巡警每次来都是二人一组,仅7号一天巡警就被发现二次到了郑家十四楼。
     
    采访时,北京高瑜、浦志强等多名异见人士被抓,郑恩宠说北京动手了,从对他的监控升级来看,上海也快了。他刚和北京的胡佳通过电话,他们都有了坐牢的准备,但他们相约宁可把牢底坐穿也不自杀。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年5月10日

    郑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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