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公开信

  • 张凯律师:写给新桥律师同行的公开信

    今天,惊闻新桥律师事务所要求众合伙人签名,因为有上面的压力,要解聘与我的聘用合同。

    如果不出意外,解聘后将没有律师所接收我,数月后我会被注销执照。

    因为我的原因,给大家带来了压力和困扰,我感到抱歉。但,我依然希望与众同行商榷此事。

    在我做律师第一天开始,我就认为:律师不仅仅是一份用来讨生活的职业。

    而是一份追求自由、尊严、规则的行业,法律里面有理想。这是我这十几年来,愿意承受各种苦难、非议、责难,依旧乐此不疲的从事此行业的原因。我的努力,也确实换来了很多人的自由,换来了一些制度的革新,换来了一些法治观念的深入,所以,我爱这门职业。

    在我看来:律师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对民权的保护并对公权力的遏制。

    这十几年,我身体力行,获得了荣誉。同时,也带给自己众多的苦难。但我并不后悔,自由不是免费的,今天中国的进步,就是无数人舍生取义,为民请愿带来的后果。然而,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与自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任重道远。

    常常有年轻律师,兴奋的到我这里来讨教执业经验,常让我无言以对。执业经验当然有很多。但是,我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在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领域,常常作用非常有限,甚至自身的安全都难以保护。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这十年,我被人追杀过、家人被威胁过、被殴打过、被关在小黑屋神经失常过,如今,可能连律师执照都无法继续。

    所以,我对年轻人,只是期望他们不要成为勾兑律师,不要与公权力联手来换取利益,如果那样,律师只是工具,而无真正的价值与尊严。

    作为一线的维权律师,我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一些官员为了个人私利,而滥用公器,给国家和百姓带来无尽苦难。但我依然相信:今天这一切都是暂时的,中国社会虽然经历了无数苦难,但依然无法阻止历史的进步。这十几年,我们大家都亲眼目睹无数曾经权倾一时的人,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终究受到法律的管教,被历史给出差评。

    同样,我也相信:中国的未来,就在我们每个人手里,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蓝天白云之下,他们不再为食品安全而忧虑,他们可以自由的去教堂,安心的去医院……

    我也盼望:我的同行,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可以与我站在一起。虽然我知道:对于黑恶势力,我们很难拒绝,我自己也曾被权力胁迫而做出违心的事情。

    但是,我更知道:良心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作,它告诉我们:“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如此,才会有真正的平安,如此,才会有发自内心的喜悦。

    此事,我还会积极与同行及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尽量不给大家找麻烦,但是,实在沟通无望,我也只好尽力的维护自己权利。我希望:此事可以和平解决。但我更希望:我的同行,在此时,可以有着法律人的风骨与品格。我们坚守与努力,会换来我们共同的美好未来。

    张凯律师
    2018年3月27日

  • 十九大开幕当天发表公开信 余文生律师遭深夜约谈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知名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因在十九大开幕当天(10月18日)发表公开信,要求罢免习近平,及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于当晚22点遭北京当局约谈。

    据余文生妻子许艳昨晚发消息称:“2017年10月18日晚约21:30分,余文生律师接到石景山司法局陈敏科长电话,要22:00点,与石景山司法局局长、副局长谈谈。余文生律师约21:40分下楼,我约21:45分给余文生律师打电话,第一遍打不通,然后几次无人接听。约22:00点,余文生律师接听了电话,说他是到楼下后被警察押送去石景山司法局里的,过程中警察属于暴力押送。然后余文生律师在石景山司法局工作人员谈话,警察在外面。后来石景山区国宝队长陆凯也去了。石景山司法局现场现在有警察,国宝,和司法局人员,不让余文生律师回家。”

    许艳在为余文生呼吁时,附上了她的联系电话:13718826079此外还有石景山区国宝队长陆凯电话:18518852178,司法局陈敏电话:13701319935。

    后来,余文生律师被约谈四个多小时,直到19日凌晨2点多才释放回家。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维权律师余文生,近年来因参与多起维权案件屡被当局打压。前不久,曾因担任“709案”辩护律师而被吊销执照。

    附余文生律师公开信:建言中共十九大罢免习近平、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各位代表:

    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权恶化、法治倒退、酷刑泛滥、冤狱横生。中共当局言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实际中国无自由、无民主、无平等、无法治,有的是权贵当道、贪腐横行。

    2013年中共当局镇压“新公民运动”,大规模抓捕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2014年中共当局镇压“香港占中”运动,北京、广州大规模抓捕“支持香港占中”的公民;2015年“709”事件,中共当局大规模抓捕“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五年来,中共当局虐杀无辜同胞,“庆安事件”“雷阳事件”等等,凶手逍遥法外;五年来,中共当局继续迫害“法轮功”、火烧“十字架”,镇压信仰自由;五年来,“恶法”横行,《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等,打压维权异议公民,依言论治罪,维护权贵利益。

    回首中共97年历史,回首中共建政68年历史,专制集权、腐败透顶,哪管人民死活,它犯下的“反人类”罪行,馨竹难书!

    习近平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五年执政,不顺应历史潮流,开历史倒车,强化极权统治,其已不适合继续留任。余文生作为中国律师,建言中共十九大罢免习近平,顺应历史潮流,全面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建设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国,还政于民。

    余文生律师
    2017年10月18日于北京

    有关余文生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被国保威胁不许发声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013/16535.html



  • 谢阳妻写公开信质问贺小电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0日消息】近日(4月5日)传出谢阳妻子撰写公开信质问谢阳律师前同事、纲维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小电律师。
     
    据悉,近段时间传出有关部门一直以各种理由故意阻止谢阳律师的辩护人陈建刚律师和刘正清律师的合法约见,并声称他们已被解除委托。与此同时又传出另外一则消息,指纲维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小电和该所一刘姓律师担任谢阳律师的辩护人。据公开消息显示谢阳律师和其妻子均未作出改变现有辩护人确切声明和决定,亦未委托贺刘两人 。   
     
    谢阳妻子陈桂秋教授以【贺小电律师,请不要害了谢阳!】为题,在公开信中质问贺小电,为何正式委托的律师无法会见,而其却可以三番五次轻易会见。
     
    公开信全文:    
     
    陈桂秋:【贺小电律师,请不要害了谢阳!】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贺小电:再次会见谢阳为哪般?
     
    尊敬的贺主任,您好:
     
    贺主任,从称呼上,您应该知道,我依然尊重您。
     
    惊闻您居然率队去看守所会见谢阳,您知道这一个月来,谢阳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和陈建刚都被拒绝会见吗?他们的法定权利都没有被保障,却能让您轻松会见,您有所思考吗?
     
    您知道谢阳这一年多被酷刑的细节吗?因为我们揭露这些惨无人道的酷刑细节,您知道去年底我被约谈、被恐吓吗?您看过2017年3月初我被CCTV、凤凰卫视、环球时报所污蔑的报道吗?您知道陈建刚律师被调查、被恐吓、被警告吗?您知道他已经无法执业而去养活两个幼儿吗?您知道刘正清律师数次奔波而被粗鲁拒绝会见吗?
     
    去年9月,我们为您会见了谢阳一事曾交锋过,当时,被关押了16个月的谢阳一直不能会见辩护律师,而您却已经见了几次了!这个世界真的有点奇怪,在我从未聘请过您、也从未见过您的情况下,您居然有着超越法律的权利获得会见权!现在,您居然不要我付一分酬劳、不要我签订任何委托,欣然前往看守所,为您以前的同事谢阳挡开我委托的辩护律师,即使他们千里迢迢而来、据理力争会见权,都没有办法阻止您那颗为某些人效忠的赤诚!
     
    您的效忠热情,虽然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少数,但还是震惊了我。因为您多年前放弃法官职位,毅然走向律师行业,我认为您应该是明白人,知道国家的未来在哪里,知道如何保持基本的人性!您年过半百,居然被一些人牵着鼻子走,是您需要陷害谢阳来为您洗地,抑或那些人承诺了给您巨额财富?您可以为您母亲的去世悲伤,您想过谢阳也有年迈父母盼儿归来,众兄弟姐妹等他团聚吗?
     
    可是您去会见了谢阳,您目的何在?您准备逼迫谢阳签订与您的委托协议吗?您为何一定要作为某些人的替死鬼,将谢阳有罪辩护而入狱?我在想:您虽然有着与某些人切不断的利益联系、享不完的非法权利,但是,您能为您和您的家人的后半生的安全做保障吗?老百姓狗急跳墙的案子您至少听说过吧?在谢阳案上,我没有办法与您保证,是否没有不怕死的亲朋戚友会跳出来过度防卫。
     
    您虽已年过半白,却不及四岁孩子明白孰是孰非!抑或您内心明白,却苦于与某相关部门扯不断的利益裹挟,让您屈尊降贵,顶着无数明白人的骂声,在每次会见谢阳后去邀功请赏,因着脊梁始终无法与正常人一样挺直,得过且过。
     
    听说您不喜上网,但我依然相信您有缜密的法律逻辑,我将会委托您的同事,将上述三个媒体对我捏造酷刑的报道与您一同观赏,看看中国最权威媒体们所代表的某些相关部门的离奇逻辑、见证应该举国表彰的某个集团的智商指数,更让您知道您已经卷入一个巨大谎言的编织中,若不悬崖勒马,便在不久的将来,自掘坟墓,除非您也将自己并入被表彰之列,您也相信历史可以倒退,太阳可以从西边出来,全体老百姓都是聋哑瞎!
     
    即便如此,我依然不相信您的智商低,我只是认为您与某些人一次谈话或一顿豪饮后,您又犯糊涂了!可我们已经不能允许您在谢阳案上有任何糊涂,请您清醒!
     
    谢阳妻子陈桂秋
    2017年4月5日
    有关谢阳律师以及其家属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律师欲会见谢阳再次被以“提审”为由拒绝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301/15549.html
    律师欲会见谢阳再次被以“提审”为由拒绝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301/15549.html
  • 李向阳: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之四——谁是党国真正的敌对势力

    习近平先生:
     
    我先讲一个从我爷爷那里听来的真实的故事那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山东沂蒙山境内。当时沂蒙山境内匪患成灾,防不胜防,为了防御土匪,就是这里义和拳残存的基础发展出了大刀会。
     
    这个当时一千余口人的大村庄,与周边村的大刀会会众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大刀会分会。当时,基本脱离生产军队化的骨干会众就有一百人左右。会长刘根,是这个村子里一户富裕人家的子弟,在村民中威信极高。
     
    这个分会,有一位四十来岁考取过晚清贡生的师爷,人称黄先生。这刘根还有一位河北藉的江湖兄弟赵副会长。据说,这位赵副会长“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了得,再加上精通神秘的“符咒”,是刀枪不入的万人敌。
     
    这个大刀会分会,有严明的纪律,不准骚扰村民等会规,黄先生拟得既细又有可行性。这个分会的宗旨非常明确:保境、安民、防匪。
     
    黄先生发现会众中有纪律散慢、搔扰良家妇女、聚赌、偷盗等迹象。做如此恶事的人,大都是赵副会长周围的人。会长刘根在黄先生的提议下强调严明会规,赵副会长暗中抵制的同时,对黄先生恨之入骨处处设绊子。最终是,会众中的不良现象不但没得到整肃,反而越来越严重。
     
    会长刘根本来品质淳厚,做人方正,但在赵副会长的带动下,品行远不如初。自从赵副会长给他弄来个混过青岛的“花妓”后,先是围观花妓坐庄的牌局,既而也上局玩一把。每每赢了银子来,给花妓添行头。黄先生反复要求严明纪律,会长刘根从不耐烦到对其喝斥。这黄先生最终悄然离去远走他乡,走时嘱托身边人,要规劝会长走正道。
     
    不久,原来黄师爷身边的一个会员因再提严明会规,被以无事生非不尊重会长为由,罚了三十鞭刑逐走。接下来,这个保境安民防匪的大刀会分会,渐成地方上如土匪无多大区别团伙。
    原来黄师爷身边的几个人,不是被逐就是默然处之,有的学黄先生离去。当地农民对这帮人又怕又恨,但是无可奈何。
     
    是一天晚上,一良家妇女被劫进大刀会营地,被劫妇女的家人齐跪在了营地外要求开恩放人。先是出来大刀会众殴打跪求的人,引来村人围观,到后来,被劫女人的亲戚族人来到,本村邻村前来围观者也更多。会众与村人纠缠中,有人喊一声冲进去救人,村人涌进大刀会营地。
    喝得灿如泥的赵副会长陪着会长刘根等正凌辱那抢进营的女人,被涌进来的村民先是一棍子把头打开花。混乱中,大刀会六七大小头目全被打死。结局是,大刀会会众被打死二十余人,其余逃之夭夭。这个兴旺一时的大刀会分会,就这样烟销云散。
     
    习近平先生,你说,就这个大刀分会来说,大刀会的敌对势力是谁?大刀会的会长刘根的敌对势力是谁?当然是断送了大刀会分会的赵副会长与身边的喽罗。
     
    当然,为非作歹的赵副会长的敌势力是黄先生们,被他们侵害的村民也是敌对势力。大刀会分会的运行规则是“会规”,国家运行的规则是“国法”。要求依法治国的,绝对不是党国的敌对势力。用法律当武器对抗非法官僚的,不是“把法治作为招牌敌对党国”。
     
    用法律来对抗官僚腐败,也绝对不是推广什么“西方法治理念敌对党国”。这法律,不就是“行为规则”么?有什么中西可分?要说依法抗争者是敌对势力,那只能是反人民、反人性的败类们的敌对势力。
     
    我正写这文稿中,有冤民找来。一身份为村书记的村霸,雇用专业打手(刑满释放人员),把碍其贪腐的村民一家三口打得惨不忍睹。公安派出所警员到场录音录像中,这村霸还狂叫“让你以后不好过”、“废了你”!警察任其张狂。这身为村书记的村霸公然在大喇叭里向全村大叫:习近平不是你亲戚,省领导也不是你大爷,谁不老实收拾谁。对这村霸恶行,公安局不作任何处罚。如这样的村霸,才是党国真正的敌对势力!
     
              李向阳
              2015/6/14

  • 李向阳: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之三——共产党与专制邪恶

    习近平先生:

    你是共产党当今的党首,你知道共产党是什么吗?

    共产党的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不仅要解放中国人民,还要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共产党要建立的社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官员被定性为“人民公仆”,人民公仆的工作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在共产党没执政前,就发出“一党独裁遍地是灾”振耳发馈的见解,誓言要建立一个“如美国一样的民主国家”。
    如上就是共产党这个政党的意志,就是共产党这个政党社会实践的宗旨。这样的党太伟大了,他们为了公、为了民众,才成立这个党,成立了这个党,就是为了民众。所以,我经常说,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的共产党是多么地伟大呀。这样的共产党,的确是伟大、光荣、正确、先进。

    社会主义制度,其体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在这样的社会中,人尽所能,按劳分配,消灭贫富差别,人人平等,不有压迫剥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这是何等美好的社会呀,所以,我常说,社会主义是多么美好呀。

    可是,中共建政后,掌握党权者背离党的基本宗旨,搞极权独裁。我们说,这是个人意志的体现,不是共产党所为。无论是谁,不论是其被违背事实宣传得多么伟大,都是反共产党的。背离共产
    党的宗旨,把伟大的共产党搞成个人独裁机器的人,就是反党分子。

    我们的社会,谁都不敢改变“社会主义”这一称谓,就是加上“特色”两字,也只是为“社会主义”加上一个贬低不了的修饰语而已。

    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谁搞极权,谁剥夺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谁就是反社会主义。谁搞特权掠夺民众,谁搞得贫富不均,谁就是反社会主义。今天我们的社会,拿社会主义的标准衡量一
    下,不是社会主义天堂,分明是人间地狱。不是地狱么?有钱的移民,没钱的偷渡,有权的移民,没权的变着法儿办美国绿卡。这样一个人人争相逃离的地方,一定是比共产党所宣传的“罪恶、黑暗的资本主义”还罪恶、还黑暗,这不是人间地狱是什么???

    在中国,一个共识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共产党最大的谎言,把官员说成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是最大的无耻。从当今所谓的共产党来看,这确是自欺欺人的谎言,这样说,确是无耻之至。但是,在我看来,共产党一个党派,也就是一个社会团体,有着它的宗旨与主义,它的宗旨与主义有着正义性,是掌控、左右共产党这个民间团体的恶徒,以共产党为壳,把这个团体异化成了反共产党反人民的工具,掌控这个党的是一个罪恶的既得利益集团。

    习近平先生,到此特别说明一下,我说的掌控左右共产党的恶徒显然不是指你。你个人显然已经掌控不了这个党,想把这个党重新拉回到本原,也不是你个人力量所能做到的。
    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在掌控这个国家的邪恶之徒们,确是谎言说尽、坏事做绝。他们天天把共产党的宗旨与主义挂在口头上,用作欺骗民众。他们,累累恶行,做尽了反人类、灭人性的罪恶勾当。
    当谎言无法骗人,为了维持其作威作福践踏民众的极权邪恶,便举起屠刀。什么国法,什么党纪,在这个罪恶的既得利益集权眼里,无非是一张废纸。他们,可是任意剥夺民人的人身自由以至生命,他们可以任意掠夺,他们可以道德与人伦抛到一边。

    当前被关押的数以千计的良心犯,只因为彻悟了既得利益集团的谎言,说了几句真话,被关进大狱受着心身摧残;有更多的人,被以各种方式杀害,包括明死与暗杀。只说一个黑龙江庆安县,不前久,为了自己诉求不想当合格奴隶的徐纯合被明着枪杀,举报贪腐恶官的纪检干部范家栋、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被罪恶的既得利益集团雇用黑社会流氓打死。
    如此事实,共产党、社会主义中国政府,是不是颠覆了?

     
    李向阳  2015/6/1

  • 李向阳: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之二——反腐改变不了官场腐败

    习近平先生:

    你的大力反腐,曾让民众为之一振,感到社会清明的希望。可是,实践证明,反腐是失败的。

    你也非常明白,全国的官员,不贪污、不张杨特权的少之又少。中国官场,早走进逆向淘汰的邪路,不同流合污,就在官场中没有生存发展的余地。有些官员上台宣誓可如何清廉,要如何一心为党为国为民,可到头来是个大腐败分子。也许,有的宣誓官员当时真那么想,可是,现实不得不让他改变初衷,与腐败势力同流合污。

    假如贪腐必究,整个国家的党政官员剩绝大部分要下大狱。这是不可想象的事。也就是因为腐败是绝大多数官员的行为,社会运行已背离法律,以潜规是运行,这也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党与国的不稳定,就源于这里。

    当前反腐对百姓而言是:调子高,没实际。以老百姓的说法,只见打雷不见下雨。

    习近平先生,说到此,你很是不服气了。光一个山西动就双规了多少多少。是的,山西反腐确是动了不少官员。可是全国呢?就是一个山西,相比庞大的官僚体系,比例多大?不是太小了么?你与我们平民百姓一样清楚,山西没被双规的官员,没几个是清廉的。就是山东吧,动了几个官员?

    另外,一方面反腐,一方面照常腐败,这也是“只见打雷不见下雨”的深层含意吧。此情下,不知是故意抹黑你的反腐还是真这样,社会上广为流传你是反腐是“选择性反腐”,是排除异已的一种手段,你在践行“杀贪官、用贪官”的官场厚黑学。

    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是,整个官僚体系在强力抵制你的反腐,并且,人人加紧腐败。腐败,是体制所然,我们把专制体制比作一个大粪缸,谁掉进去都是臭的,这与人没必然联系。早在一百多年前,西方政治家就说过,在一个良好的体制下,魔鬼也只能做好事,在一个坏的体制下,天使也做恶。

    要改变党国岌岌可危的现实,只有从根本上入手,让国家运行宪政制度。除此外,别无他途。 

    从理论上说还是事实来看,振兴党国只用反腐这招,是行不通的,这摸着石头过活走过来的这段,就国情来说是错误的。为反腐杀人解决不了腐败问题。

    其实,腐败官员也是这个体制的受害者。他们大多是社会精英,在良好的体制下,他们本应是能更好地发挥才干体现人生价值,可是,在这样的体制下,让他们从人变成魔鬼,让他们活在无度的贪欲与张杨权力的变态中,活在浊有明天的恐惧中。腐败,不全是腐败官员之过,让具体的官员买单把他们投进大狱,应说是不公平的。仅仅反腐,不但不会让官场清廉,反而积聚仇恨,甚至把社会带进血腥动荡中。

    习近平先生,你也是体制的受害者。你父亲不是一度受到践踏么?你不是为此也饱受了磨难么?就说今天,人家奥巴马可以坦然的排队买便餐,甚至以一般公民的身份过自己假日生活,可你吃个包子都要经大动作防范不测,你正常人的生活都不可有了。

    其实,我们这个社会已进入全面恐怖中,老百姓都时刻有生命危险。这是因为当今社会体制所然,到处是仇恨、到处是冤情、到处是非公平。

    习近平先生,时代赋予了你引领整个国家走向社会文明与安祥的责任,当然,这个时代同时赋予了我这样的草根平民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习近平先生,为了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你有“壮士断腕的气魄”,我们千千万万的草根有“被撕成碎片、零落成泥化为尘土,也让生命之花留下泽被万世的芬芳之志”。推动我们的国家在平稳定中实现公平正义,人人生活在祥和中,并不是难事。

    但是,反腐是舍本求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

     李向阳  2015/6/12

  • 李向阳: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之一——社会需要依规则运行

    习近平先生:

    我说社会需要规则,你也许会说,国家有法律。

    是的,国家有法律。法律就是社会行为规则。社会行为依规则运行,任何不守规则的人,都是对社会安定的破坏,都应受到惩处。这样的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很可悲的理,我们的国家不是依法治国,而是运行被称为“讲政治”的潜规则。

    你“依法治国”的口号,让人为之一振。可是,依法治国落实了么?从当前看,你的依法治国,只不过是一句空空的口号而已。这是你说谎言欺骗民众,还是你真想依法治国而没能力做到?你说谎言骗民众,说明你做人已经洞穿了道德底线;你依法治国的话是真话,但你作为掌控这个国家的人,无力实现依法治国的美好愿望,说明你掌控不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就在你为第一领导人的情况下,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滑去。

    习近平先生,我所说,用事实来佐证。

    我案头积累的冤假错案材料,在证明着你掌政的今天,法律已真正成为“庇”。当今的司法黑暗,已超过江胡时代。

    蔡某诉崔家峪镇政府一案,一审不得不判决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可两年多还在发回重审的一审中;

    杨海龙的企业被恶警与不法商人联手抢去,该事件民事部份的起诉搁置不理,杨海龙被两度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入狱申诉无门;

    卢志国与美佳公司种植收购合同纠纷案,只因为交不上法官索要的十万元好处费而一年余不给立案也不给答复,通过上访终于得到不予立案的的裁定,为此上诉,审限期一个月居然五个多月没结论;

    类淑奇手续完备合法的企业,被为了取得非法利益的强权摧毁,政府把“手续完备合法的企业”说成没手续;

    江某的家莫名其妙地被查封,工资被法院划走。这是法官与歹徒做假案骗其资财,通过两年多的抗争最终是还原事实,也得出应执行回转的基础裁判,可是,执行回转万般难;

    张在秀工伤死亡案,当地政府居然不依法申报,拒不做“事故调查报告”,正建的楼就在这里,可工伤死亡事故到头来找不到赔偿人;

    临沂市成批的访民根本没有违法事实,就被当地政府强行绑架拉回拘留,依法起诉公安局,官方动用装甲车制造恐怖弹压,案子庭审过程中,公安局官员寻衅滋事,无执法权的情况下居然执法,

    再把人拘留;
    构陷无罪的人入狱……
    公检法合谋公开抢劫……
    致无罪的人非命……
    …… ……
    不用举例吧,我案子及案头堆积的案子,上百起,假如来者不拒,我能接更多冤案。但是,充足的事实与证据能证明的冤案,都是无法依法判决或纠正,这就是当前的司法现实。

    我所说的践踏法纪的案例,只要有一起不对,我愿坐大牢。当然,你的官员,是不会从案本身与我辩析的,最多是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逮、关、判吧。我是鱼肉,你们是刀俎,我无可奈何。

    习近平先生,你是做千秋万代让人唾骂的末代皇帝,还是做功垂千秋的伟人,就在于你能否让国家真正法治。

  • 被精神病者钟亚芳致杭州中院的公开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
    审判委员会各位成员:
    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
         您们听到、看到被荒唐枉法第2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的呼冤、呼救了吗?!——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强化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坚守法治,敬畏法律,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5月14日,打电话给主审朱梅法官,朱法官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应该快了,就要出结果了”。
    本案(2013年11月25日立案,案号<2013>浙杭行审字第55号)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惊天错案!是一起把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受害者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随心所欲视为儿戏的骇人听闻司法笑话!一、二审裁定是个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荒唐错误裁定。钟亚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按“从知道之日” 并“自2011年7月22日解除强制收容治疗”起不超过2年计算(即至2013年7月21日止),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行政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
    本案荒唐、枉法错误(例举):
    一、 一份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竟荒唐被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成为本案定案证据。
    二、同一个钟亚芳,同样的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适用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标准。在钟亚芳诉浙一医院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恢复审理了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 而在钟亚芳诉本案(诉杭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上诉一案)中,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6月21日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钟宜根(系钟亚芳父亲)代为行政复议”(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96号《行政裁定书》)。
     三、 本案中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一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认定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不仅受理了钟亚芳提起的诉讼与上诉,且杭州市公安局也对钟亚芳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钟亚芳作为本案一审原告与二审上诉人不仅参加了一、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庭审(注:钟亚芳的委托律师只是一般授权委托),而且一、二审法院都对钟亚芳送达了本案裁定书”; 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信以钟亚芳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本案定案证据计算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
    四、 本案一、二审裁定都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6日作出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且未向钟亚芳本人送达”的这一客观事实,在一、二审裁定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描述言语。
    五、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在距离2011年12月14日再审纠错依法确认钟亚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到2年的时间内,又故伎重演于2013年6月21日再次制造惊天冤假错案,荒唐枉法认定钟亚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钟亚芳再度成为“活着的废人”!
       另特别说明二点:
    一、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在一审上城区人民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钟亚芳又岂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难道人民法院可以荒唐到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案件?!
    二、 本案不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如何弄虚作假,都无法改变一个铁的客观事实——钟亚芳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之说,钟亚芳的父亲钟宜根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资格,一、二审裁定弄虚作假“以不具备钟亚芳法定代理人资格的父亲钟宜根为钟亚芳的法定代理人作出的违法无效、且未向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内的钟亚芳本人送达的杭政复决(2010)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计算起诉期限,而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而驳回钟亚芳于2011年8月3日(即距离2011年7月22日钟亚芳解除强制收容治疗仅11天)提起的诉讼”, 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把钟亚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儿戏、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杭民再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相互矛盾、同时与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自身的行为也自相矛盾、荒唐不堪!
    有关本案一、二审裁定的荒唐与枉法错误,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本人在《行政再审申请书》中已清楚载明,今不再复述!——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惊天错案不纠,法理不容!天理难容!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违法不依法再审本案,不依法纠正此惊天错案,则,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涉案法官刘晓辉、李洵等荒唐第2次凭空枉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活着的废人”的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只要一息尚存,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哪怕付出生命,直至依法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 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为此!
    身为审判委员会负责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钢粮院长与审判委员会的各位成员以及审监庭朱梅、危薇、夏明贵法官:尽管您们都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精英,发现错案、纠正错案、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您们各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鉴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而再无法无天地制造惊天冤假错案,闹骇人听闻司法笑话!
    为此,惊天错案受害弱女子钟亚芳今只能再次忍着全身病痛、含着血泪来信强烈要求您们各位:在中央与翁钢粮院长本人都在强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当下,能真正“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作出再审本案、纠正此惊天错案的审查决定——还我钟亚芳“民事行为能力”!还我钟亚芳诉权!还社会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人: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 2014年5月18日
    作者:钟亚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19 08:49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4/0519/9974.html

    回目录

  • 倪玉兰致所有朋友们的公开信

    亲爱的各位朋友们:
                       您们好!
         
         在2013年国际人权日来临之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您们写信,以表达我对您们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感谢您们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             
         近几年来,中国的法律被践踏,老百姓的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各界维权人士、上访群体长年受到残酷的打压迫害,至今仍未停止,在很多地方大面积的抓捕还在持续进行,基督徒和天主教徒多年来经常被无端扣上各种罪名抓捕关押,上访群体经常被冠以各种罪名被判刑、被劳教、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或者被关黑监狱,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中国普通公民有责任维护那些无端遭受迫害人们的基本权利。
         十四年前,我开始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引导他们走向理性维权轨道,那时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能有人站出来去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权益,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正义的力量。从这些弱势群体当中,我发现有一部分访民生活特别困难,尤其是他们的家乡都属于贫困地区,为了能够向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我参与了慈善公益工作,经常给访民发衣服、被褥、食品等生活用品,并给那些交不起学费的孩子和无钱治病的人捐款。但是这却被当局说成是管闲事,多次用威胁的语言劝我说:“不要管闲事,如果你执意要管闲事,你的后果将会很惨”。
         后来我的遭遇确实很惨,我在2002年的一次围观强拆民房事件时,因站在围观人群中拍照,被拆迁员和警察强行拖到警车里殴打致昏迷,众怒之下,警察不顾围观群众的安全,开着警车冲出人群把我抓到派出所里,八个警察从警车里把我拖到刑讯室按在地上拿绳子将我五花大绑的捆上,就像中国文化大革命那样,然后他们对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为了隐瞒这一事实,他们在第三天的后半夜把我抬进了看守所关押,7个月后,我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一年。2003年7月12日我出狱时已经是残疾人了。虽然出了监狱,但是我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画地为牢将我囚禁在自家的私宅里,警察强占我家靠院门口的两间住房看押我,不许外人和我接触,一旦有关注中国人权的国际高级官员来中国访问时,我和更多的维权者一样被转到郊区宾馆秘密关押,就连家人也不让知道在什么地方,这种状况持续到2008年4月。
         2008年春节前夕,我们把98岁的老太太接回家过年,为了让老人能过个安静的春节,警察向我们提出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我们都顺从,就是这样也不能摆脱警察对我们的骚扰,一群警察三次撬门而入,那气势汹汹的样子把老人吓得全身直哆嗦,我丈夫董继勤低声下气地说:“你们有什么事就说,别把老人给吓着”。警察说:我看你们都挺好的,谁也没被吓着,警告你们不许让访民进来,否则,我们就对你们不客气。
        2008年4月15日,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便衣警察杜新华与新街口派出所警察肖巍等人带领一群手持铁棍、铁锤、铁镐等工具的黑社会成员闯入我家私人住宅实施打、砸、拆、抢,我架着双拐与他们理论,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和强拆民房的政府法律文件,结果遭到暴打,我说:“你们不讲理,我到市政府告你们去”。警察肖巍、文安伟为了掩盖罪恶,公然诬陷我殴打他人,把我拖入警车踢打,后又被抓到派出所关进小黑屋进行殴打,并遭到变态警察肖巍、李楠长时间的侮辱、虐待。警察肖巍单独一人对我施酷刑时的手段特别残忍,落在他的手里就别想活着出去,躺在地上的我,忽然觉得脸上一热,仔细一看,肖巍竟然朝我脸上身上撒尿,求生的欲望促使我高喊:“救命呀,警察打人了”。肖巍为了掩盖这一违反人伦道德的举动,竟然诬陷我踢伤了他的睾丸,仅凭肖巍的虚假证词和通过医院医生的私人关系开了一张假证明,就被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从重给我判刑二年。期间,我被剥夺了请律师的权利和自我辩护的权利,法院对我控告警察给我施酷刑的事实拒不受理,也不给我做伤情鉴定。
         2009年5月4日,我和十八位服刑人员被送到“北京市女子监狱”。刚到这所监狱,女狱警就瞪着眼睛问,你认罪吗?不认罪,我直言不讳地回答她。哪知,不认罪给我带来了致命的伤害,女狱警何云使用各种非人的手段折磨我,走路不让我使用双拐,也不让我扶凳子和墙,强迫我在地上爬行,每天早晨在大厅里四肢着地撅着屁股接受四十分钟的惩罚,还要在做早操回来的服刑人员面前示众。早晨八点上工,我要从监舍爬到劳动车间去装筷子,劳动车间在监狱的另一座院子内,我每天来回爬行四次,每次需要爬行一个多小时,而正常人只需要十分钟就走到了。狱警为了提高政绩,不管我们的死活,经常让我们加班到晚上九、十点钟,我们成了监狱不付工钱可以任意剥削的犯奴。
         我长期惨遭非人的折磨,身体的状况越来越差,大脑失去了思考能力,眼前一片模糊,我挣扎在死亡的边缘中。
        这一次的遭遇是在国际友人的帮助下,我的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
         2010年从监狱里出来后,我的境况已是一贫如洗,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虽然国家有扶助两劳人员的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却从来未给过我任何扶助,全靠我丈夫董继勤那点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四月的春天异常的寒冷,我丈夫和女儿为我租了一间宾馆,刚住几天,警察就到宾馆来找宾馆老板的麻烦。2010年4月22日,旅馆老板迫不得己向我们询问情况,他说:“你们和警察发生什么过节了,这几天警察不断地来找我的麻烦,让我们轰你们出去”等等。我直言不讳地说:“什么事都没有,我们只是新街口地区的被拆迁户,是因为遭遇强拆才导致无家可归的”。老板说:“你们能不能换个地方住,现在警察每天都来找我的麻烦,给我们施加压力,我们是外地来北京做生意的,惹不起警察”等等。前来看望我的张淑霞大姐再三恳求老板“让我们再住十天,因为现在外边的天气太冷,我妹妹的身体抵御不了寒冷”等等。老板很同情我们的遭遇,终于答应我们说:“我最多再让你们住五天,行吗?别太让我为难,我惹不起警察”等等。我和董继勤在最后五天的期限内又先后找了几家旅馆,均在办理手续时称:“你们的身份证输不进去,无法入住”。后来我们才知道,有特殊黄色标记的身份证是我们在寻找住房时屡遭拒绝的主要原因,旅馆的身份证登记是与公安联网的,派出所警察可以随时掌握入住人员的信息。
         2010年4月28日,呼啸的北风伴随沙尘席卷北京天空,我和董继勤带着仅有的一点生活用品离开了西四北大街82号盛聚隆宾馆,搬到东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露宿。
        那段日子,为了躲避沙尘暴,我们经常露宿在应急避难场所的地下通道,因为夜晚的气温很低,我瘦弱的身体难以抵御夜晚刺骨的寒冷,只要大风一减弱,我们立刻回到地面。
        我们露宿在应急避难场所的那段日子并不好过,经常受到来自东城警察的刁难,他们一点人道都没有,以各种借口经常在深夜将我们驱逐出应急避难场所,其主要理由是:“你们不是天灾造成的,你们是人祸造成的,应急避难场所是为发生天灾造成无家可归的准备的”。就这样,他们以这个理由先后两次将我们抓进东华门派出所进行夜审到天亮。。
         2010年5月27日凌晨三点左右,西城警察谢轶等人在东城警方的监督下,将我们从应急避难场所强制执行到西城欣燕都宾馆关押十多个小时,下午1:30分左右,为了避开东城警方的注意力,厂桥派出所副所长沈树均、片警杜华等六、七个人开着两辆警车趁着天降暴雨之际,把我和董继勤又押回东城应急避难场所,然后观察周围的动静,确认没人注意他们时,就将身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我与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年近六旬的董继勤遗弃在随时有被暴雨淹没的地下通道,一走了之。
         2010年6月17日凌晨2时许,西城公安分局治安队队长谢轶、警员孟凡旭、厂桥派出所警察赵国平、沈树均、杜华五人共同把我和董继勤强制押进御鑫宫宾馆1018房间关押,这是因为舆论的压力,为了遮盖面子,他们把我们囚禁在这里,这间宾馆是西城公安分局征用的,这句话是警察在前台大厅里当着我们的面说的,早晨9点左右,我和另两位朋友通过宾馆服务员看到了警察以西城公安分局的名义办理的入住手续,看押我们的警察就入住在对门的房间里,多个保安被安排在大厅里值班,他们把我们关押在宾馆里却不给我们饭吃,也不给我治病,幸亏得到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才得以生存,但是这让警察特别眼红,他们三番五次向我索要加班费,被我拒绝后,就指使宾馆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断水断电对我们进行报复。
         2011年4月6日晚上10点多钟,我夫妻二人被转押到西城看守所秘密关押,我被隐瞒了真实姓名,以“西看一号”取代我的名字,当时如果没有您们的关注和呼吁,我将会被永远消失。
         在接下来的多次审讯中,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预审员违法剥夺了我所有的权利,导致我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检察官的到来解开了这个谜,作笔录时我问检察官,新街口派出所扣押了我的文凭和工作证件等文件资料及财物至今不给,西城警察还公然造谣生事,只要这些东西要回来,警察所编造的事实便会不攻自破,这事你们有责任调查清楚。检察官说他会把这些东西要回来的,紧接着他又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我:“你说是法律大,还是政权大”。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就看着他,他又说:“在你身上用的是政权,不是法律”。后来我被
    “三盲”法院的”三盲"法官判刑2年6个月。
         十二年的惨无人道的迫害,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面对邪恶,残忍的酷刑不能让我屈服,十二年的残酷折磨不能丧失我的坚强意志。
         这些年来因为有了您们的支持、关注和呼吁,我们的人权状况有所改善。
         
         我真诚地感谢您们,感谢您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此致
                       敬礼
                        
                                                           倪玉兰
                                                           2013年12月4日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