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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以尊重公民权利的方式鼓励生育

    ——从电话催生谈起

    (一)多重的人口危机

    大约在30年前读中学时,笔者就对强制计生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深恶痛绝,彼时不懂得什么是人权,就是单纯地出于朴素的正义感,痛恨执法方式的野蛮。

    大约从20多年前,我就开始在凯迪和天涯发文或跟帖,对城市严格“一胎化”,农村“一胎半”化政策的极端非理性及其必然造成的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及人口生态的颠覆性巨变进行预警和抨击,当然从理念上也反复强调生育权乃人的基本人权,不应该被褫夺。虽然凯迪和天涯已成过往,但写过的部分文章还留存着。

    大约到了2010年左右,严苛计生导致的恶果开始集中展现。情形已经到了迫切需要改变的地步了,但由于政策的惯性,由于计生利益共同体的结盟阻挠,错失了矫正的时机。如果在2008年左右能终止计生政策,具备较高生育意愿的70后还能赶上要二胎的末班车,不仅会改善人口结构,也会由于70后的二胎普遍化,显著提高新生代青年日趋走低的生育意愿。然而,非常令人惋惜的是错过了这一段宝贵的时机。

    在计生导致的人口问题已经无法再掩饰的时候,当局也没有当机立断的终止,当时的人口专家仍然对政治高层进行恫吓,虚构放开二胎的可怕后果,2014年中国人口学大佬翟振武在《人口研究》发表论文,他预测如果全面开放二胎的话,第二年新生儿数量将达到4995万人,中国人口出生率将达到4.5(平均一对夫妻生育4.5个子女)。导致高层拖到了2016年才整体上放开二胎,此时本应该彻底终止计生政策,允许家庭自由生育。

    至此,彻底断送了70后这一代生育二胎的机会,中国生育观念和意愿彻底被摧毁,然后就出现了如今生育率断崖,新生儿螺旋下坠的过程。

    我这样一个独立的知道分子,仅凭常识就能清醒判断的人口危机,集合了全部智力资源的政府竟然意识不到,这让人很绝望。

    其实“人口”这个词经常给笔者以不适感,我讨厌把人当客体来研究,但从经济角度看,人又的确是一种生产要素,而且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笔者就姑且使用它。

    人是发展的目的,且是唯一的目的,而人口则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磐石,没有人口一切成空。对这样一个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政府集合了那么的多所谓人口学专家,其认知竟然如此地反常识,让人纳罕。

    在笔者看来,中国正在面临一场全方位的社会危机,但没有哪种危机比人口危机更致命,几十年的强制计生,已经根本上改变了汉人的生育观念,加上持续的收割,年轻人不恋爱、不结婚、不生育,叠加经济下行、失业高企,更加恶化了生育环境。2023年最早传出只生了788万新生儿,后来官方公布的数字是902万,基于我个人的判断,我相信788万更接近事实,可即便是902万,也是极低的数字了。

    中国人口的危机,其衍生性的问题集中出现:幼儿园大批倒闭,医院妇产科门可罗雀,婴幼儿产品销量惨淡,楼市也无人再接盘。

    高层至此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启鼓励生育的政策,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把手亲自抓落实。

    (二)电话询问生理周期侵犯隐私权

    网上有很多女性反映,最近接到社区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她们生理周期等隐私信息,劝她们生育。

    面对中国人口的如此危局,笔者欢迎鼓励生育的政策出台。但是,鼓励生育应当谨守鼓励这一原则,不能再以侵犯人权的方式推进。在具体执行中,也应该充分尊重公民的隐私权,社区人员询问公民生理周期的行为,这明显是侵犯隐私权的不当行为。

    按照通说,凡是公民不想让别人知道,且与他人利益和社会无关的信息,均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一个人的生理周期属于私密信息,哪怕你打电话的社区人员是女性,人家也不想告诉你,这也是网络上被骚扰者发帖吐槽的原因。

    社区人员抗辩说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孕妇和代孕者提供及时的服务,但这种抗辩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初衷好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条法律也对隐私下了一个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社区人员打电话询问公民生理周期就属于“刺探”隐私的行为,这一行为一旦实施,即便没有获得实质性的隐私,也已经构成侵权。

    其实《民法典》第1033条对此规定的更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除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了保护隐私权的条款,该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刺探”公民的生理周期信息自然也是一种“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应该如何正当的鼓励生育

    最新的生育率数字,显示中国生育率已经降到1.0,也就是平均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再看看适龄男女结婚率,这个数字还会继续下跌。以中国人口如此严峻的局面,早就应该推出切实的的鼓励措施了。

    所以鼓励生育没有问题,但鼓励的方式要正当。要从内心承认生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要承认过去40年的强制计生是亘古未有的人权之殇,给受害人造成了此生永难痊愈的伤害,那些失独家庭所承受的痛苦,更是无人可以体会。

    哪怕是从解决人口断崖,重新唤起国人生育意愿的目的出发,政府也应该进行一次正本清源的检讨,对几代受害人进行道歉补偿,特别针对当时或主动或被动响应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进行补偿,并退还曾经超生罚没的款项,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实现在这一问题上的社会和解。

    在反思和检省的基础上,要审慎地制定可持续的鼓励政策,而且应该采取系统性的思维来解决。因为生育意愿持续走低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经济补贴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最直接,生育补贴笔者建议分成两块,一块是补贴家庭的,目的在于分担养育新生儿的负担,一块应该直接补贴孕妇本人,规定该补贴有人身属性,因为生育客观上会导致职场晋升受挫,单靠政府对用人单位进行理念引导,并不能解决女心现实的损失,那就在经济上进行补贴。

    有人可能对国家补贴表示异议,认为既然财政来自于全体纳税人,就应该全体国民一律平等。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并不恰当,生育不仅涉及种族存续,而且新生人口是未来的纳税主体,生育孩子的确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所以给予她们补贴,个人以为不违反平等原则。

    另外,笔者认为也可以考虑对婚姻法进行部分修改,充分保障生育女性的权利,根据生育孩子的数量,在财产分割方面体现出女性的牺牲。

    当然,以上只是笔者的粗浅想法,权当抛砖引玉,但必须坚持一个正当性原则,不能再以过去那种无视人权的方式。

    2024年11月7日

  • 张宝成追求公民权利四度获刑的控诉

    北京公民张宝成先生于2021年10月29日被北京高级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判处3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至此,张宝成先生因追求公民权利,希冀过一个现代有尊严的公民生活而遭致第四次判刑,合计刑期达11年6个月。

    本次对张宝成的判决,据代理辩护的律师说:“本案历经本院延审1次,报请最高法院延审2次,用尽了延审程序,理由均为案情重大复杂,理应开庭审理。我们辩护律师也多次提出书面和口头申请,要求开庭及理由。但,法院执意不开庭审理,最后做出意料之中的维持裁判,这种走过场的审判,严重违反了《刑诉法》设立二审终审的监督纠正程序,大大增加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率,责任谁来负?”

    当然律师这个“责任㫃来负?”的追问实在与当下中国,或者说与新近70余年来的中国有些不相称,因为这片土地法院判决还远没有到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而张宝成先生40余年来四次被判刑,哪次都是冤案,却一而再,再而三,乃至三而四,从来就没有法院与法官对此负过责,这就鲜活控诉着这是个没有法制,无需负责,冤情延绵的时代。

    张宝成先生1959年6月19日出生于北京,少年经历中国文革,对国家民族与个体命运产生忧思,很早就对人生价值与公民权利有过思考,并选定致力于过一个有尊严有现代公民权利的人的生活。为此,他青年时期就投身追求改善中国人权、法治、民主,并因此付出巨大牺牲。

    1978年,北京发生文革后西单民主墙运动时期,张定成被中共当局以“有历史根源的散布反党言论、破坏毛泽东思想传播”判处劳动教养三年。2006年,又被中国政府以“销毁罪证罪”,判刑三年。2013年3月31日,在北京西单休闲广场进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演讲,被中国政府抓捕、判刑2年。

    张宝成第三次刑期出狱后对外控诉,在服刑期间,曾遭受酷刑逼供:电击生殖器、殴打、虐待等迫害,身体留下终生印记。获释后多次被拘留、拘禁、拘押调查,家庭长期被监控,通讯被监听,被抄家5次以上。

    2019年5月27日,在北京被当局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张宝成,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4月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张宝成案延期至2020年5月3日审理。4月2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应检察院建议张宝成案恢复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关押期间,律师前往会见张宝成,遭到当局以疫情为由的百般阻扰,迟迟无法会见。律师多方努力,依法提出取保候审,亦遭有司拒绝。直到开庭前律师才得以会见时,了解到张宝在看守所中每日的放风时间仅仅只有5分钟。

    2020年8月18日,张宝成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依法作出无罪辩护,法庭当日未判决。8月25日,张宝成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原因不详。9月29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延长审限3个月,到12月29日。11月6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律师:11月10日宣判。

    2020年11月10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上诉后律师依照法律一再要求开庭,但法院拒不依法开庭,而只是通过书面作出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判。

    张宝成数十年来坚持不懈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法治、民主进步,是一名名符其实的中国人权活动家,他曾参与“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的“教育平权”、公民同城聚餐交流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声援陈建刚组建人权律师团”、“声援许志永”、“声援郭飞雄”、“抗议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等活动。他的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如此一个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勇于承担公民责任,致力推进中国向文明转型的优秀公民,居然被一再判刑,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几十年来拒斥普世文明价值,坚持镇压民主人权人士的立场一以贯之。而那些对外宣称的所谓依法治国、尊重人权、建设法治社会等等,在张宝成先生的四度入狱遭遇中充分暴露出欺世盗名嘴脸。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30日

  • 恶俗维基案揭示公民权利缺失与中共黑帮化

    近来,日益披露出的广东一批网友泄露中共党首习近平女儿与姐夫身份信息而遭重判的“恶俗维基事件”引发网络震惊,多方材料指证该案是广东警方为了向上邀功而通过酷刑让没有泄露信息的人认罪来制造出的冤案。然而,该案最大的冤枉其实不在于这些遭重判者是否真正泄露过那些信息,而在于公民的基本言论自由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完全被剥夺,并且成为公然入罪的理由,而公职人员的信息披露义务又完全缺失,使整个统治集团黑帮化成为正当。

    “恶俗维基事件”,是指恶俗维基网站被警方指控泄露习近平女儿与姐夫信息而将24名有关网络参与人判刑且其中主要人员牛腾宇被重判14年的事件。

    据媒体披露,2019年5月,“红岸基金会”、“支那维基”等网站曝光习近平女儿习明泽及姐夫邓家贵的身份信息及照片。而支那维基同样由恶俗维基的创办人肖彦锐开办。2019年8月牛腾宇失踪,后恶俗维基网站有管理权限人员纷纷被拘。2020年12月30日,广东茂名市茂南法院审判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外泄事件,并将与恶俗维基网站有关的24人判罪,其中牛腾宇被判14年徒刑。牛腾宇母亲指控广东茂名公安为立功,使得恶俗维基成为实际泄露习明泽等人信息的支那维基的替罪羊。

    牛腾宇:1999年3月12日出生,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有“计算机天才”之称,恶俗维基服务器运维技术人员,“恶俗维基”站长,“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要受害人。

    自2014年起,中国大陆及海外有网友开始频繁尝试搭建和运作被称为“恶俗圈”的网络平台,其中“恶俗维基”、“支那维基”和“红岸基金会”三大网站最为知名;此期间,牛腾宇因对计算机技术的痴迷与天赋,以及网站宗旨是“揭露并记录事实”,而加入“恶俗维基”网站,并成为该网站技术维护员及站长;

    2019年,曾因多家“恶俗圈”网站频发习近平及家人、和中共高官及家属的户籍和照片等信息,其所在“恶俗维基”网站亦将此类信息挂于网上,遂引发中共当局的极端不满与监控;

    2019年6月22日,又因其在香港爆发“反送中”大游行之后,与“恶俗维基”创办人肖彦锐相约前去香港,对香港大游行进行围观了解,返回后又于同年8月初至8月16日到日本一游。回国一周后;8月22日,其网站全部会员尽被各地警方突然抓捕,其亦被广东省茂名市警方抓捕,并遭毒打;同年8月24日,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拘,关押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9月30日,被茂名市检察院批捕,指控其曾在恶俗维基网上“共发表评论8条,上传图片20张,共有748条的用户贡献,其本人有285条贡献值”等讯息,散布虚假信息,恶毒攻击、诋毁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形象等,是“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犯,故而应予逮捕和判刑;

    同年11月21日,经茂名市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12月10日,又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监视居住,并转关至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2020年1月22日,其被解除被指定监视居住,同日又被茂名市警方再次逮捕;同年11月2日,其一行2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广东省茂名市法院开庭受审,至2021年2月6日,其案24人均被宣判,其中,牛腾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8年)、“侵犯个人信息罪”(判5年)、“非法经营罪”(判2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其余多人被判处几年徒刑;众被判人员均表不服,提起上诉。

    从目前牛腾宇等恶俗维基事件被判刑人员披露的情况,他们被拘押审讯期间遭致酷刑,被屈打成招。而从网络记忆信息,也可以明确显示恶俗维基只是转载了有关习近平女儿与姐夫信息,并非恶俗维基泄露个人信息。由此可以实证恶俗维基被判刑的众人,是广东茂名警方邀功制造的冤案假案。

    从牛腾宇经历与所从事的工作可见,牛腾宇只是利用自己电脑技术专长而践行一个公民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知情权利、监督权利等等基本人权,关注社会问题,居然就招致众多罪名扣戴,并被判处14年重刑。

    其实,莫说恶俗维基有关工作人员没有首发披露习近平女儿及姐夫信息,只是转载,就算真正是首发披露了有关信息,那应该也属于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范围,因为中共党首习近平作为公职人员,原本有义务公示这些信息。依照现代民主法治的文明国家常识,国家领导人就应将自身相关信息公示,公民对公职人员有关信息有知情与监督权。恶俗维基转载有关习近平女儿与姐夫信息,完全符合文明国家公职人员信息公开常识与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因此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中共广东警方肆意制造冤案,显示着中共当局完全剥夺公民基本人权,而将试图践行人权者绳之以法的实质。同时暴露出中共极权集团恐惧自身信息外露而完全隐秘地下运作公权力,拒不接受公民监督的黑帮化本质。因此,恶俗维基事件进一步揭露出中国人权缺失与中共政权黑恶化的现实。

    民生观察 2021年2月22日

  • 重庆冉崇碧行使公民权利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5日消息】2020年11月17日,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因旁听朋友案件审理时,要求行使公民权利遭到审判长冯晞的反对,随后被法警绑架带离法庭关押至法院地下室,当晚被送到看守所行政拘留。

    冉崇碧反映,2020年11月17上午,她前往重庆沙坪坝区法院17审判庭旁听友人唐云淑的案件开庭,期间审判长冯晞多次回避、剥夺原告唐云淑的辩护权,冉崇碧发出声音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请求审判长冯晞学法、守法、用法,让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的保护,随后被审判长叫4名法警将她绑架到监控室对面的法警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

    冉崇碧说,“当天中午12点,我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时,被拒绝;下午3点多,我继续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无人理,继续被体罚、虐待,并且禁止我接听电话,用电棒扭伤我右手;下午4点多,被法警绑架到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强行进行体检,被我一直拒绝;6点多又被绑架到法院地下室2号房间羁押;晚上10点多被带到重庆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和医院相互勾结串通对体检造假,随后被押至沙坪坝区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11月22日拘留期满获释。”

    冉崇碧表示,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审判长冯晞严重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她请求上级领导严查基层相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据悉,冉崇碧是重庆市云阳县人,2008年冉崇碧带着女儿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其年仅四岁的女儿遭到恶邻性侵,性侵者被东莞市法院判刑7年,民事赔偿2000元。冉崇碧认为判决不公,为此进行多次投诉未果,从2009年起冉崇碧长期在北京上访。期间,各信访部门相互勾结构陷,冉崇碧多次遭到绑架、拘留、殴打等。

    2018年6月20日,冉崇碧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构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于2020年3月12日刑满释放。

  • 拘押上书宪政学者张雪忠是违法侵权

    据推特与民生观察报道,前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青年宪政学者张雪忠先生,因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于中共人大与政协“两会”召开前上书议政,5月10深夜,遭到上海警方上门带走,至今与外界失去联系。

    5月9日,张雪忠先生通过网络发出了自己《尽早启动国民制宪程序,努力实现政治和平转型——致即将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体代表》的公开信,精辟而通俗地阐述了现代政治学的一些常识问题,力证了中国两会代表的伪代表性,与中国现行《宪法》的伪宪法性。

    张雪忠先生直言中国现两会代表的伪代表性:“你们并不是中国人民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议者)。现代政治代议制是以国民主权原则为基础的。虽然组成全国性代议机构的代表们在行使职权时,也就是在进行审议和决策时,应该具有一定的相对于选民的独立性,但他们的代议职权必须是源于国民的授予和委托,因此必须经由定期的、自由的和有竞争的选举而产生。但你们的代表身份,并不是经过公正的选举而获得的。实际上,我们的国家还不存在这样的选举。”

    同时,张雪忠先生精辟指出中国现行“宪法”的伪宪法性:“现行‘宪法’是全国人大产生和行使职权的依据,但它本身却根本不是一部真正的宪法。”、“宪法应是全体国民政治意志的产物,是国民政治意志的书面化和固定化。”、“它的制定和修改就必须包含国民参与的环节,并且是决定性的和权威性的环节。这种参与可以是直接的,比如,以全民公投来决定一部宪法草案或一项宪法修正案能否生效;也可以是间接的,比如,由全体国民出于制定或修改宪法之目的,选出一个特别的制宪会议,并授权后者直接制定或修改宪法。这里的关键是,不能由宪法所创设的政府机构(包括立法机构),成为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权威机构。也就是说,制定宪法的权力(制宪权)和宪法创设的权力(宪定权)必须要有所区隔,否则,宪法就无法起到限制、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宪定权)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并未包含国民参与的程序。最初制定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不是由全体国民自由选举产生的,因而并不是一个可以贯彻全体国民政治意志的正当的代表机构。而且,全国人大也不是一个特别的制宪机构,而是依照宪法规定产生和行使权力的宪定机构,由此便出现了一个荒诞的恶性循环:一方面,全国人大是一个日常的、普通的立法机构(政府分支机构之一),它的产生和运行必须受到宪法的规范;另一方面,它又是宪法的创制者,可以自行制定和修改宪法。这样一来,全国人大既是由宪法创造的,又是创造宪法的,就好比一个人同时是另一个人的父亲和儿子!况且,宪法本来是全体国民用来约束在一切政府机构(包括立法机构)的,但如果普通的立法机构可以自行制定和修改宪法,这样的约束作用就完全丧失了。”

    正是中国现两会代表伪代表性与现行宪法的伪宪法性,导致了中国社会百病丛生及本次武汉疫病祸害,为此张雪忠先生提出8点建议并附上自己精心编撰的《中华统一共和国宪法草案》(学者建议稿):

    张雪忠先生说:各位代表,虽然我基于自身的政治信念,无法认同你们身为人民代表的正当性,但我亦认为,你们已经组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国家权力机构,因而完全可以启动国民制宪程序,为中国的政治转型及现代化作出重大的、历史性的贡献。在此,我谨以中国公民之一员的身份,向你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虽然全国人大作为一个常规的、普通的立法机构是不正当的,但它可以将自身转化为一个启动国家政治转型的特别机构,且该特别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制定选举规则和任命中立、公正的选举委员会,并委任该委员会组织自由、普遍和直接的选举,以产生新的全国性的代议机构。该代议机构为过渡时期的最高权力机构(以下称“最高过渡权力机构”)。

    (二)最高过渡权力机构有权组建过渡时期的最高行政机构,并任命该机构的官员,同时有权对各级司法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革。

    (三)最高过渡权力机构有权颁布必要的法令,完成各级地方代议机构的选举,并产生各级地方行政机构。

    (四)最高过渡权力机构一经产生,即应尽快创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并委任该委员会起草一部合乎现代政治原则的宪法草案。宪法草案起草完毕后,应交由最高过渡机构进行表决,若表决未通过,则应发回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修改;若表决通过,则应付诸国民投票,并于投票通过后予以实施。

    (五)为给最高过渡权力机构的选举创造条件,作为特别机构的全国人大应作出决议,立即释放全部政治犯和良心犯。

    (六)为给最高过渡权力机构的选举创造条件,作为特别机构的全国人大应作出决议,立即开放党禁、报禁,容许人民自由结社和自由创办、经营新闻媒体。

    (七)为给最高过渡权力机构的选举创造条件,作为特别机构的全国人大应作出决议,规定任何政党均不得再享有国家公务机构的地位,任何政党成员均不得再享有国家公务人员的待遇。

    (八)最高过渡权力机构首次集会时,作为特别机构的全国人大即告解散。依新宪法产生的全国代议机构首次集会时,最高过渡权力机构即告解散。

    从张雪忠先生通篇论述来看,完全是基于学者的学理常识与中国现实而言事,而没有任何个人感情偏激之词,体现了张雪忠先生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张雪忠先生的公开信,是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是担当公民参政议政职责,是秉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精神,而奋起的疾呼,因此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此理性上书,居然遭到警方拘押,这显示了中共当局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与对自身法制的完全漠视。在中共两会召开前夕,中共当局公然拘押上书议政的宪政学者张雪忠,宣誓着中共当局拒绝一切政治改革,禁绝一切公民权利,抛弃一切法制文明,对抗人类历史潮流的决心。文明世界应该对此保持清醒认识与高度警惕。

    附张雪忠先生简介:

    张雪忠(1976年-),中国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以敢言抨击中国大陆政治制度和参与维权活动著称,并且因此被华东政法大学停止授课资格。2013年12月被华东政法大学正式解聘。2019年,张雪忠的律师执业证被吊销。

    学术经历

    张雪忠先后就读于江西省万年师范学校与江西教育学院。1998至2001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至2007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之后留校任教。研究与教学领域为民法。

    政治言论

    张雪忠以敢言著称,多次就敏感政治话题发表直接观点,因此屡受打压。

    张雪忠长期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专栏文章。知名文章有《中国需要去马克思主义化》等。张曾在校方的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据信与这些文章有关。

    2011年5月13日,张雪忠发表致教育部与教育部长袁贵仁的公开信:“关于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以及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从大学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的公民建议书”。建议书长达万余字。张的新浪微博被删号。同年7月,教育部回函称张学忠的“建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12年10月11日,张雪忠发表“就政治课问题致教育部长的第二封信”。

    2012年7月,香港因中国官方强推“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发生大规模反洗脑抗议活动。张雪忠高调支持此行动,并因此在2012年9月8日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

    2013年5月,张雪忠首先在网络公开一份中国官方的“七不讲”的内部材料的内容。其后得到其他学者和教授的证实。“七不讲”是中共中央在2013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令,确定七个领域为禁区: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权贵资产阶级、司法独立。随后“七不讲”成为网络禁词,张的新浪微博再次被删号。

    2013年6月,张雪忠在网络发表题为《2013反宪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险》的文章。文章发表之后几天,张被学校领导约谈警告。相反,他告诫学校领导,自己被解聘会给学校形象带来长期的危害。同年8月份张被停止授课资格。

    2013年12月9日,张雪忠被校方正式免职。校方否认免职是因为他写作的《新常识》一书以及《2013反宪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险》等文章。校方指“张雪忠在本轮聘期内违规利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变相强行公开发表《新常识》,向全校教职工强行传播其政治观点,还利用其教师身份在学生中传播其政治观点”,“严重背离高校教师职业操守的行为及张对其错误没有认识及改正表现”。[3]在校内匿名评价老师的“评师网”上,张雪忠得分为4.6分(总分5分);站上的21篇帖子大部分都是称赞他的。

    张雪忠被学校开除后,自称中国官方又施压张雪忠挂靠的律所,迫使他离开,又没有其他律所聘用张雪忠。2019年4月4日,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以张雪忠几年没有被律所聘用为由,注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2018年8月张雪忠致信中国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启动全民制宪程序、创建现代政治体制。建议书附张起草的《中华统一共和国宪法草案》。

    2020年5月9日,张雪忠发表“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代表”的公开信,10日深夜被上海警方上门带走。

    民生观察 2020年5月11日

  • 保障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最好的纪念

    2月6日晚上,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因最早披露武汉肺炎疫情而被警方训诫处罚的李文亮医生离开了人间,顿时网络掀起刷屏的纪念浪潮,中共当局先是严控舆情,降温纪念,后而宣称让国家监察委成立调查组前往武汉调查,一些教授学者及大学校友会纷纷出来发声提出各种诉求以资纪念李文亮医生。民生观察认为,李文亮医生因本着良心责任,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披露武汉疫病,而遭到当局惩诫,进而染病离世,其被封口而致疫病泛滥,全民危机,人类遭殃的惨痛悲剧,力证了公民权利保障对人类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因此,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就是争取公民权利的落实!

    李文亮1986年10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满族。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看到一份显示检出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病人的检测报告,于是下午17时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时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最后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冠状病毒。再后该消息被群友截图发到了网络,引起网友的关注。

    2020年1月1日武汉警方就传唤了8名披露疫情人士,事后证明8人皆为一线医生。1月3日,李文亮被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遭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李文亮被舆论广泛关注,并被解读为8名“造谣”者中的一人。对此,李文亮回应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造谣”者之一,只知道说了真话而被训诫。李文亮其后被要求签署训诫书,公安对他提出严厉警告,训诫他如果不听从,继续从事违法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及后,李医生于医院继续工作,于1月31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有关训诫书,又提及他被公安传唤的经过。

    由于中共官方声言武汉肺炎不人传人而没有为一线医生提供应有的防护。1月8日,李文亮接诊了一位82岁以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就诊的女性患者,翌日,这位患者就发烧,并出现了一些肺炎的病征,当时,李文亮就高度怀疑这位患者患的是这种新型肺炎。1月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1月12日,李文亮开始在呼吸与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接受隔离治疗。期间,李曾经多次接受核酸检测,多次均出现阴性结果,但至1月30日结果为阳性。

    随着武汉病毒疫情的日益泛滥,死亡和感染病例增加,武汉于1月23日宣布封城,网络上不断出现质疑武汉当局训诫披露疫情医生事件。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文章对武汉传唤医生事件进行辩护掩盖,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疫情严酷的现实而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2月1日,李文亮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此外,他的父母和多名同事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经治疗,其父母得以出院。供职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李文亮妻子已怀孕六个月,在丈夫住院后已回到乡下,也出现病症。2月6日9点多,网络就传出李文亮医生去世消息,但武汉官方于2月7日0点左右,仍说此时里面仍在抢救,凌晨2点左右,还有专家前去会诊。0点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文称“全力抢救中”,最终于3点48分宣布“李文亮于2点58分去世”。

    2月6日晚上9点多钟后,网络就掀起了纪念李文亮医生的高潮,中共当局采取一贯封杀舆论的手段,疯狂删帖禁言,但后来舆情汹涌,当局看看实在无法降温阻止,于是就祭出了所谓派遣监察委工作组前往武汉调查,并且武汉市政府也发文对李文亮医生去世表示悼念。然而,这一切非常明显是为了消解民众愤怒,掩盖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致武汉疫病泛滥事件上公权力的责任。

    中国乃至世界当下正面临武汉肺炎的严重威胁,究竟何日才能战胜武汉疫病,尚待时间检测,而导致武汉疫病如此祸害人间的重大原由应该就是惩诫披露疫病情况的医生,而使社会丧失及时知情而防范疫病的最佳时机。

    中共当局因封口而致封城,由禁言而致灾难的现实,昭示了公民权利保障是人类安全的屏障这一铁的事实。而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的处罚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让人悲哀的是,就在李文亮医生罹难而武汉疫病仍然肆虐之时,竟然云南文山市又传出拘押5名透露疫病医生的消息:中共党媒“人民网”报道称,2月6日,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文山市人民医院刘某等5名医务人员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日,前往武汉报道疫病的陈秋实律师也被失踪,并且传出已经被武汉当局隔离控制。以及全国也纷纷传出一批网络关注疫病人士被当地警方威胁传唤。由此可见,中共当局仍然在持续加大封网禁言力度,仍然在持续剥夺公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仍然没有从李文亮医生的悲壮人生与武汉疫病悲剧事件上认识到个体权利与人类命运的生死攸关,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在纪念李文亮医生上的虚伪欺诈。面对此种情况,中国公民应该深切认识到,李文亮医生的死亡正是用生命来证实个体权利保障对人类命运的重大。所以,奋力争取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生前处罚进行国家赔偿,确定2月6日为言论自由纪念日,立《保护不同意见法》以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8日

  • 民生观察:保障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26日晚上,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因最早披露武汉肺炎疫情而被警方训诫处罚的李文亮医生离开了人间,顿时网络掀起刷屏的纪念浪潮,中共当局先是严控舆情,降温纪念,后而宣称让国家监察委成立调查组前往武汉调查,一些教授学者及大学校友会纷纷出来发声提出各种诉求以资纪念李文亮医生。民生观察认为,李文亮医生因本着良心责任,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披露武汉疫病,而遭到当局惩诫,进而染病离世,其被封口而致疫病泛滥,全民危机,人类遭殃的惨痛悲剧,力证了公民权利保障对人类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因此,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就是争取公民权利的落实!

     

    李文亮19861012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满族。

     

    20191230日下午,李文亮看到一份显示检出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病人的检测报告,于是下午17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SARS”。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最后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冠状病毒。再后该消息被群友截图发到了网络,引起网友的关注。

     

    202011日武汉警方就传唤了8名披露疫情人士,事后证明8人皆为一线医生。13日,李文亮被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遭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李文亮被舆论广泛关注,并被解读为8名“造谣”者中的一人。对此,李文亮回应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造谣”者之一,只知道说了真话而被训诫。李文亮其后被要求签署训诫书,公安对他提出严厉警告,训诫他如果不听从,继续从事违法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及后,李医生于医院继续工作,于131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有关训诫书,又提及他被公安传唤的经过。

     

    由于中共官方声言武汉肺炎不人传人而没有为一线医生提供应有的防护。18日,李文亮接诊了一位82岁以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就诊的女性患者,翌日,这位患者就发烧,并出现了一些肺炎的病征,当时,李文亮就高度怀疑这位患者患的是这种新型肺炎。1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112日,李文亮开始在呼吸与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接受隔离治疗。期间,李曾经多次接受核酸检测,多次均出现阴性结果,但至130日结果为阳性。

     

    随着武汉病毒疫情的日益泛滥,死亡和感染病例增加,武汉于123日宣布封城,网络上不断出现质疑武汉当局训诫披露疫情医生事件。1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文章对武汉传唤医生事件进行辩护掩盖,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疫情严酷的现实而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21日,李文亮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此外,他的父母和多名同事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经治疗,其父母得以出院。供职于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李文亮妻子已怀孕六个月,在丈夫住院后已回到乡下,也出现病症。269点多,网络就传出李文亮医生去世消息,但武汉官方于 270点左右,仍说此时里面仍在抢救,凌晨2点左右,还有专家前去会诊。038分,武汉市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文称“全力抢救中”,最终于348分宣布“李文亮于258分去世”。

     

    26日晚上9点多钟后,网络就掀起了纪念李文亮医生的高潮,中共当局采取一贯封杀舆论的手段,疯狂删帖禁言,但后来舆情汹涌,当局看看实在无法降温阻止,于是就祭出了所谓派遣监察委工作组前往武汉调查,并且武汉市政府也发文对李文亮医生去世表示悼念。然而,这一切非常明显是为了消解民众愤怒,掩盖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致武汉疫病泛滥事件上公权力的责任。

     

    中国乃至世界当下正面临武汉肺炎的严重威胁,究竟何日才能战胜武汉疫病,尚待时间检测,而导致武汉疫病如此祸害人间的重大原由应该就是惩诫披露疫病情况的医生,而使社会丧失及时知情而防范疫病的最佳时机。

     

    中共当局因封口而致封城,由禁言而致灾难的现实,昭示了公民权利保障是人类安全的屏障这一铁的事实。而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的处罚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让人悲哀的是,就在李文亮医生罹难而武汉疫病仍然肆虐之时, 竟然云南文山市又传出拘押5名透露疫病医生的消息:中共党媒“人民网”报道称,26日,文山州人民医院文某、文山市人民医院刘某等5名医务人员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日,前往武汉报道疫病的陈秋实律师也被失踪,并且传出已经被武汉当局隔离控制。以及全国也纷纷传出一批网络关注疫病人士被当地警方威胁传唤。由此可见,中共当局仍然在持续加大封网禁言力度,仍然在持续剥夺公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仍然没有从李文亮医生的悲壮人生与武汉疫病悲剧事件上认识到个体权利与人类命运的生死攸关,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共当局在纪念李文亮医生上的虚伪欺诈。面对此种情况,中国公民应该深切认识到,李文亮医生的死亡正是用生命来证实个体权利保障对人类命运的重大。所以,奋力争取公民权利是对李文亮医生的最好纪念!

     

    为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对李文亮医生生前处罚进行国家赔偿,确定26日为言论自由纪念日,立《保护不同意见法》以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民生观察   202028

  • 民主制度和公民权利的缺乏才是社会病态的总根源

    ————评人民论坛《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分析报告》
     
    2014年8月22日至9月2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网,联合一些网站实施了一项名为《公众眼中的当前社会病态调查》的在线和随机问卷调查,随后以《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分析报告》为名发布了部分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告》列举了13钟所谓的社会病态:
    综合调查数据,我们发现, ‘信仰缺失’、‘看客心态’、‘社会焦虑症’、‘习惯性怀疑’、‘炫富心态’、‘审丑心理’、‘娱乐至死’、‘暴戾狂躁症’、‘网络依赖症’、‘自虐心态’位列当今十大社会病态。报告指出,其中列为第十位的社会病态症状的“自虐心态”是指:“骂共产党、恨体制,甚至获得体制内好处越多的人骂得越凶”
     
    查阅这一调查的基本情况,刊载于人民论坛网的原始调查问卷显示,预设和既定结论,是问卷的最大特色,而问题和答案都存在诱导倾向,缺乏科学性,并不客观合理,还存在样本量有限(不足万人),结果不透明(无调查结果网页)等弊端。稍有常识即可断言,《报告》只是借助调查这一形式包装盒贩卖自己既定的观点,以标榜内容以及分析结果有根有据,但这显然是不符合学术和调查规范的造假行为。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原始网络问卷中并未有“自虐心态”这一选项,甚至没有涉及该症状的内容。而这一选项却怪异地出现在调查结果中,竟然还有28.6%的精确百分比数值,也出现在《报告》之中,而且引起了舆论广泛的关注和议论。由此公然存在的弄虚作假可见,这一网络调查在问卷设计以及调查结果统计方面,都不无可疑之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靠性,都不足以采信。
    然而,不可否认,该项调查所列举这些所谓的社会病态,其中的绝大部分,虽然轻重不一,程度不同,却确实是当前社会存在的客观现象,值得全社会的重视,也值得进一步辨析和批驳,以矫正和澄清《报告》中存在的避重就轻、颠倒黑白、似是而非、充满偏见和刻意误导之处。所以,在此我们准备围绕其中列举的部分社会病态现象,结合《报告》,加以评析。
    《报告》称,近九成的受调查者认同“信仰缺失、道德滑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病”。这一结论并不新鲜,而是一个早就成为共识而且官方也认可的答案。有趣的是,一方面,《报告》借助统计数据,将信仰缺失的矛头指向了体制内官僚:
    在回答“哪类群体信仰危机最严重”时,超过半数的网友(占比57.5%)认为信仰缺失主要表现在官员群体身上。”
    同时,却避重就轻,简单粗暴地将信仰缺失的现象聚焦在官场迷信上:
    部分官员“不问苍生问鬼神”折射的是他们“权位观”和“为民观”的偏执与错位。官场迷信是一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其背后官场腐败的危险信号。贪腐官员的所作所为,很大程度上是信仰缺失、精神缺钙所致。”
    其中显见的谬误是,《报告》回避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共产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陈旧的主流意识形态的破产,而随之而来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乃至中国梦等新的官方意识形态未能有效取信于人。这才是体制内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精神缺钙、贪腐横行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社会的信仰缺失,则是官方意识形态通过强权垄断信仰和道德解释权、戕害传统道统、压制信仰自由的结果。以当下的现实为例,打压家庭教会,强拆教堂,动辄以防止邪教名义动用国家暴力机器打压民间信仰等等,都是社会信仰缺失病态的显在原因。
    居于调查结果第二位的社会病态“看客心态”,《报告》也有着一个只顾表象、看似有理,实则罔顾事物发展内在逻辑的荒谬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冷漠和麻木的负面示范效应极易导致恶性循环,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34.9%)和“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潮泛滥,会严重影响公民的道德素养”(25.1%)成为“看客心态”最大的危害。”
    其实,社会上流行“看客心态”,恰是全社会信仰缺失,公众信念不在,公民责任感丧失的结果。而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源,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未得保障所致。这是现行体制之下,真正的民主政治没有丝毫存活空间,而极权专制压榨和剥脱的必然结果。而且必须提醒的时,恰恰是因为集体主义泛滥,公权力肆意妄为,个人权利主义从未得到尊重,无法健康发展,个人自由受到严苛压制、私有产权甚至人身安全缺乏基本保障,才是本质上属于人人自危的“看客心态”疯长的土壤。也正因为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毫无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病态现象才比比皆是,“看客心态”才会如此泛滥。
    事实上,习惯性怀疑,审丑心态以及整体社会焦虑等所谓的社会病态,与上述信仰缺失道德沦丧和看客心态,在逻辑上有着密不可分的递进关系,社会焦虑状况,就是诸多社会病态的总和。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习惯性怀疑是社会诚信崩塌的表征,而导致社会诚信崩溃而难以重建,公权力在手的政府当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更深层面,针对政府政策和行政行为的习惯性怀疑以及监督问责,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这样的习惯性质疑的流行,从某种意义上看,正是公民意识觉醒的体现。其次,抨击公众的审丑心态,却回避比比皆是的滥权、贪腐,及其造成丑陋的社会现实,以及这些丑恶现象横行背后的机制和黑幕,而将审丑当做一种社会病态归咎于公众心态不健康,这是该《报告》混淆是非、刻意误导的明证,如此皮里阳秋,不知是何居心?
    至于《报告》疑似凭空捏造出来的调查结论“自虐心态”,在表述上就存在着显见的内在矛盾:“骂共产党、恨体制,甚至获得体制内好处越多的人骂得越凶”。这种带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感情色彩的调查,可信度基本为零,但是,其中言辞混乱模糊,有着含沙射影,将矛头指向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意图,昭然若揭,却卑之无甚高论,可见其只不过是在尽喉舌和蛊惑宣传之责。总而言之,这份预先罗列现象并下了定论的《报告》,无视现有体制的弊端,回避了目前社会存在的根本问题,只字不提现有专制的政治制度才是造成社会乱象的祸根,而将批评和指斥向公众倾泻,显然是其致命的缺陷。当然,处于焦虑状态、亟待制度变革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公众,也不能指望维护当前体制的党媒能够直面自由、宪政、民主等普世价值。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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