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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昱函被超期羁押六年彰显极权政治本色

    至2023年10月9日,年逾七旬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李昱函被中共公检法非法抓捕就整整六年了。

    2017年10月9日,李昱函律师被中共辽宁沈阳和平区公安非法抓捕,后被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和平区公检法又联手对她追加构陷所谓诈骗罪。在中共肺炎疫情之前的2019年4月、6月,和平区法院两度决定对李昱函律师开庭审理,却又都无故取消庭审。和平区法院朱姓法官、叶姓庭长等中共法官多次非法强迫李昱函律师本人认罪认罚,并非法强求辩护律师要求李昱函律师认罪认罚。

    一个小小的、中共特有的荒唐寻衅滋事罪,外加一个深文周纳的小小诈骗罪,都是何患无辞的欲加之罪,竟被中共公检法腆着厚脸拖延六年,还要屡次三番祭出强迫认罪的中共独门绝技,原因无他,只因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在中共公检法眼里,即便没有证据,只要通过超期羁押的非法拖延伎俩,最终能够强迫被抓捕者认罪认罚,就能够心安理得地下达有罪判决。中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白纸黑字所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中共沈阳和平区公检法那里完全是废话、空话。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后半段还白纸黑字地写着“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据此完全能够确信,中共和平区公检法压根就没有什么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李昱函律师有罪。李昱函律师作为709惊世大案受难律师王宇家人所委托的辩护律师,也遭受了中共709模式的强迫认罪。

    没犯罪,所以不认罪,实乃天经地义。但不认罪中共公检法就踢开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久拖不决,恶意拖延,超期羁押,以看守所恶劣、非人的生存环境对被抓捕者极限施压,于是根本没有犯罪的李昱函律师就被中共公检法这么非法关押了六年。

    超期羁押是中共司法的顽症和痼疾,根深蒂固、不可救药。超期羁押看似一个司法问题,实质则深深地植根于、根源于中共的专制、极权本性,是中共专制、极权政体的外露。

    随意在互联网上检索一下,自1993年至今,中共最高公检法公开颁布的有关清理、防止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至少有以下10个:

    1、1993年9月3日最高公检法、国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切实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93两高两部通知)
    2、1998年6月5日最高检《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
    3、1998年6月8日最高检《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
    4、1998年10月19日最高公检法《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98最高公检法通知)
    5、2000年9月14日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00最高法院若干规定)
    6、2001年1月21日最高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纠正案件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01最高检通知)
    7、2003年7月29日最高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03最高法院清理通知)
    8、2003年9月24日最高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03最高检若干规定)
    9、2003年11月12日最高公检法《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03最高公检法通知)
    10、2003年12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03最高法院十项制度通知)

    除上述直接关于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外,另有1998年8月26日中共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条“审判人员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2009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09《条例》,第84条“因过失导致所办案件严重超出规定办案期限,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以及2016年中共最高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等间接涉及超期羁押的司法解释类文件,其中09《条例》仅明确规定了过失超期限办案问题,却未明确规定像李昱函律师这样的被法院故意超期羁押问题,但依举轻明重之法理,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和中共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像李昱函律师这样被中共公检法故意、恶意非法关押达六年的极端超期羁押,涉事中共公检法人员无疑都构成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李昱函律师既是人权律师,也是维权公民,而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都被中共内部密定并半公开地宣告为敌对势力,因而,李昱函律师就被中共视为双重敌人,中共真正的阴险居心正是把李昱函律师作为政治敌人加以镇压,而绝非仅仅明面上的刑事被告人,强加给李昱函律师的寻衅滋事罪和诈骗罪之荒唐罪名,不过是中共用以对她实行政治镇压的借口、手段而已。在李昱函律师一案中,刑事法律、刑罚手段、公检法暴力机关作为中共的刀把子、作为中共维持一党专制独裁的打手,体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李昱函律师一案表明,超期羁押顽症的根源不在中共的基层公检法,而在中共最高层公检法,也不在法律和司法本身,而在中共不可捉摸、任意武断、盛行潜规则的政治。中共最高层一面欺世盗名,装模作样发文禁止超期羁押,一面又纵容、放任并参与超期羁押,带头践踏其自己制定的法律,这就是中共最拿手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把戏,这就是中共最擅长的高层虚言承诺以欺民、基层挥舞暴力大棒以治民和虐民的专制驭民之术。中共专制独裁政治的真相和底色绝非底层草根特别是数千万访民一厢情愿臆想的“基层坏,上层好”,而是中共自上而下所有层级无所不坏,而是基层公开明坏、高层隐秘阴坏,在反右、“大跃进”、“文革”中挑动人民斗人民、整死数千万人的毛泽东难道不比中共的任何基层酷吏、恶吏更坏无数倍吗?

    不改变中共的专制政治,也就是中共前总理温家宝所悲鸣的“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超期羁押作为中共与生俱来的先天顽症就绝无治愈的可能。在此意义上,超期羁押与“709大抓捕”、“12.26厦门大抓捕”、“六四”屠杀、“文革”、“大跃进”、反右等等中共暴行同其根源。

    民生观察 2023年10月11日

  • 山东异议人士鲁扬被重判六年

    【民生观察2022年7月26日消息】近日,本网从山东朋友处获悉,著名诗人、知名异议人士鲁扬先生,被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6年。

    2020年5月1日,聊城市公安把鲁扬带走,第二天便上门抄家。据其朋友透露,一些警察带着鲁扬本人到他家里,去抄他的东西,主要是他的电脑和手机,让他本人指出这些东西,然后就把这些东西带走,随后把他本人也带走。

    在失联接近2周以后,5月13日鲁扬家人收到通知,他被聊城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羁押在聊城市看守所。当局拒绝其家人和代理律师的会见。而鲁扬的家人在遭到威胁后,对鲁扬的遭遇都守口如瓶。

    鲁扬曾因挺身而出捍卫言论自由成为话题人物。知情人士相信,他被当局羁押和上传涉及习近平的视频有关。

    据悉,现年51岁、本名张桂祺的鲁扬,网名“鲁西狂徒”,是一位自由作家和诗人,也是独立中文笔会成员。有诗作和文化评论发表于国内报刊及海外媒体杂志。

    1994年鲁扬开始诗歌文学创作活动,创办“扬子宛诗社”,并主编出版《扬子宛诗刊》。2003年创办“中国当代诗歌论坛”,出版主编《中国当代诗歌》刊物。其后“中国当代诗歌论坛”被封。

    2004年创办“中国自由文化论坛”,因颇有影响而被迫多次关停,后移入外网“自由中国”网站,最后又移入博讯网站。

    2006年因自由写作被迫和受其牵连的妻子一起离开山东,到南方谋生。2008年夫妻工作再次受到影响,双双失业。

    2017年因举牌声援,因批评毛泽东遭解职的山东广播电视台特约评论员邓相超教授,在邓教授所在的济南建筑大学遭到暴徒殴打,受到中外媒体关注,同时也成为有关部门重点监控对象。

    2019年创办“中国诗人大讲堂——文殊书院”,继续从事自由文化传播事业。

    2020年5月1日,被聊城警方带走,次日被抄家,随后近两个星期下落不明。5月13日,聊城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其家人发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 村霸殴打村民致残 六年无人问津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0日消息】四川泸州叙永县大石乡旺龙村村民陈文英,因为一桩很小的经济问题,与邻居佘某产生争执,随后发生殴打导致骨折住院,依法鉴定轻伤二级丧失劳动能力。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公诉“故意伤害案”,却在权贵勾结、政府乱作为、司法不作为、律师和稀泥、当事人无知胆怯的情况下,一拖就是六年,至今无人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事情可以追溯到2001年。这年底,陈文英和本村村民佘思吕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特别注明,房屋院子内的三个石头水缸其中一个归属陈文英,其余两个归佘思吕购房者。不过没有明确具体的搬走日期。

    2014年8月3日,陈文英给佘思吕说“明天来搬水缸!”佘思吕并没有拒绝或者提出异议。第二天,陈文英把水缸里外清洗干净,佘思吕却不说原由的命人把水缸用锤子打碎,由此引发矛盾和纷争。随后导致文章开头说的那个结局,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就此发生。

    从事发日的当天入院,到9月27日的出院,产生医疗费2.014万元。诊断报告为:1、左锁骨骨折;2、多处软组织挫伤;3,下切牙缺失。

    8月29日,叙永县公安局鉴定报告“轻伤二级”。2014年11月,有关部门根据伤残鉴定报告,给陈文英办理了三级伤残的残疾人证书。同时,陈文英又一纸诉状将佘思吕以民事诉讼责任控告到古蔺县法院。

    事发至此,被告人佘思吕,不仅不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迅速处理善后事宜,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反而继续动用各种力量,阻止派出所立案,串通司法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唆使地方政府说情销案,恐吓愚昧胆怯的陈文英,直到最后将刑事案件变成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拖了一年也没有一个善意的结论和动作。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万多元至今没有结清(拖欠医院)和支付给受害者。政府用签发一张残疾人证做交换,欲将整个事件到此了解不再过问追责。
    就是作为残疾人应该执行和享受的残疾人福利待遇,也是在奔走抗争后的今年才真正落实每月9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

    这个事件中,律师的角色、律师的功能不能不提。陈文英最先请的律师是政府和派出所指定的律师。这个律师在调查取证的办理初期,始终都是在帮助政府、帮助派出所说话、出主意,以及提供相应地法律意见。等到受害人陈文英感到问题不对的时候,陈文英已经在关键的程序中丧失了主要的主动权。第二位律师来自广东,虽然将案情重新走回正道,但是案件一直不动,加上时间拖得太久,律师也失去了打赢官司的全部信心。目前处于无人过问的松散停顿状态。

    对此,我们向当地政府、司法机构和有职业感的律师呼吁:希望你们认真对待这个离奇的案件,将一个已经是社会底层的弱势者,加上因为此案变成残疾的受害者的权益真正关注起来。维护公平,维护程序,维护最基本的人类良知和社会操守。

  • 河北魏永良受骗控告26年无果

    【民生观察2019年6月9日消息】河北省武安市冤民魏永良因受骗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后在长达20多年的上访控告过程中,多次遭到当地维稳部门的打压迫害,问题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

    魏永良,男,系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农民。1994年以范彦祥为首的几个人主导了一场以婚骗财的骗局,受害人魏永良因此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魏永良从94年开始向警方提出控告至今,由于属于典型的婚姻诈骗案,邯郸日报于1996年3月27日以《温柔的陷井》为题为此做了详细的报道,媒体曝光后,范彦祥担心坐牢,一面威胁受害人魏永良不让控告,一面通过他二嫂的关系结识了时任河北省组织部部长的王章林,而王章林竟是一个目无党纪国法之徒,利用权力干扰司法公正。

    现任中纪委副书记刘金国(时任河北公安厅副厅长)于1996年4月开始将本案批示给陈庆恩查处,因无果,刘金国26年来一直多次批示严查此案,至今仍然无果。无奈之下受害人魏永良多次上访喊冤,却被陷害拘留劳教,更将报道此案的主编田风调离岗位。

    在控告期间魏永良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因公安机关拒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检察机关均找借口不予行使立案监督的权力。

    1999年因魏永良不断控告,被武安市公安局长陈其明(在邯山区政协主席位置上被法办)和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庆恩(在河北省公安副厅长的位置上被逮捕)非法劳教三年,未经任何审讯,也不给任何法律手续。

    在控告25年后的2018年6月5日,武安警方才出具了违背事实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于报案和控告公安出具法律手续的时限最长30天,受害人要求对公安拖延执法的枉法行为追责)。

    在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手续后,2018年8月13日魏永良向武安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今又是九个多月过去了,检察院却无任何书面司法答复(答复时限是十日)。

    现受害人魏永良请求中纪委、监察委和政法机关依法追究违法人王章林、范彦祥、刘友元、刘金国、段可政、陈庆恩等人的渎职枉法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拒不出具司法文书罪。以上人物的简介背景如下:

    1、河北省组织部原部长王章林(音),邯郸大名人其姑姑的女儿就是诈骗嫌疑人范彦祥的亲二嫂;王章林的孩子多年前均为厅级以上官员.有人猜测说:“大名人大多能出来做官那是人家上面有人!”有人猜测这些官员的靠山是不是王章林或王章林集团?

    2、范彦祥系河北武安百官村人,1994年制造了震惊邯郸地区的婚姻诈骗案主犯。范彦祥依仗省组织部的靠山更威胁魏永良:“只要你不告了,这事就算完了!我放过你,实话告诉你,我省里有人,你要非告不可,我们走着瞧,我进去之前先把你送进去,到时你后悔就迟了,咱看谁先进去……。”

    2012年冬天范彦祥20多岁的儿子眼看到了结婚的年龄,听说也搞着对象,但几年前就查出气胸(心脏病的一种)的毛病一直没有治好,这当然不是范彦祥夫妇的心病。他们不着急看病,仍然急着打麻将。终于有一天,儿子说心口疼的受不了。但两口子仍要儿子在家待着,他们就出门打麻将去了,麻将散场才回来。但这时的儿子已经昏迷不醒,马上租车送到了武安市医院,但武安市医院已经拒绝接受,无奈之下,只好送武安仁慈医院,但仁慈医院也拒绝接受……。范彦祥又凭三寸不烂之舌,总算将人送进了医院。在医生正准备抢救时,范彦祥的儿子恰好气绝身亡。第二天范彦祥的母亲听到噩耗后,双腿一蹬,再也没有醒过来!这次范彦祥又利用省组织部长王章林的关系,到武安信访局一登记,信访局以查封医院为名强制武安仁慈医院限期交出85万元了事。在强大的官方背景面前,仁慈医院只能自认倒霉!

    3、刘友元,武安市公安局政委,在魏永良被派出所看管期间(两会和双节敏感期)99年元月魏永良发现石洞派出所办公室台历上写着:公安局政委刘友元来电发现魏永良上访,抓住证据马上申请劳教。

    4、刘金国,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时,于1996年4月批示邯郸市公安局长陈庆恩处理魏永良被诈骗案,无果。任中纪委副书记时,于2016年5月传真电文批示河北省公安厅处理魏永良被诈骗案,至今无果。(以上批示有人告诉受害人)

    5、段可政,原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武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因腐败问题被撤职,当邯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兰世平通知武安公安局立案时,段可政表示:谁认为诈骗谁处理!我不认为诈骗我就不处理! 兰世平无奈的说:我们市局只能查处20万以上的诈骗案,这就是武安公安局办的案子!赤贫的魏永良从此走投无路……。

    我国宪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而本案中武安市公安局答复受害人魏永良却用了25年之久!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及其它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永良电话:15831593015

  • 武汉被关精神病院六年多的彭咏康:“共产党放了我吧”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9消息:本工作室重点关注的武汉访民彭咏康(谁来拯救彭咏康—法院·法制捍卫者的耻辱http://msguancha.com/a/lanmu68/201207/2013/0615/7647.html)近日又传出消息,现仍在精神院院中的彭咏康设法向外传书,致信习近平、李克强,要求尽快将她释放,因为她在精神病院中已被关了六年多了。
     
    彭咏康在她的呼吁信中说,她现在住的武汉市楚康医院天天停水,她只能用冷水洗澡,近一年法院分文未交,冬天她无棉鞋、棉衣,穿的都是医护人员的旧衣服。彭咏康在信中还说:“我天天盼回家,由黑发熬到了白发,牙齿松掉了”“政府连老百姓也不让我当““共产党放了我吧”
     
    彭咏康,湖北省武汉市人,1952年生,今年六十岁,原企业工人,曾下放。因父母遗留的房产问题,彭咏康与兄长对簿公堂。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进行了了判决,彭咏康表面赢了官司,但法院仍然采用了彭咏康兄长提供的“假遗嘱”的证据,彭咏康仍未得到房子。彭咏康认为判决不公,自此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因其告的是洪山区法院,她于是成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包保稳控对象。2006年3月23日,彭咏康又在洪山区法院上访,被指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十五天。
     
    2006年7月11号,洪山区信访局刘晋中局长让彭咏康去座谈。7月12号,彭咏康去后等了半天刘晋中和法院方的人方出来与她谈了下。还未谈完,下班了,刘晋中说出去吃饭后再谈,结果彭咏康没吃成饭而是被弄上了一辆小包车,随即被送到了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在安康医院内彭咏康被“治疗”了十六个月,期间被强迫吃药打针。2007年11月16日,彭咏康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离开精神病院后彭咏康又开始了上访,反映她的官司与被精神病问题。
     
    2008年3月3日全国“两会”前夕,正在北京的彭咏康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程副院长和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3月5日回到武汉后,彭咏康先被投进了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关押。3月9日,彭咏康被转移至洪山区青菱乡卫生院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2011年1月,彭咏康被转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武汉市楚康精神病院(又名武汉市惠爱心理医院)至今。
     
    以下是彭咏康2014年6月14日写的至习近平、李克强的信:

  • 被关精神病院六年多的武汉彭咏康求救习近平

    彭咏康,湖北省武汉市人,1952年生,今年六十一岁,原企业工人,曾下放。同时,彭咏康还是一位访民,一位被精神病者,本刊在2012年7月第一期月刊中曾为彭咏康做过一次被精神病的专题。因父母遗留的房产问题,彭咏康与兄长对簿公堂。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进行了判决,彭咏康认为判决不公,自此走上了上访的不归路。因彭咏康上访控告的是洪山区法院,她于是成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包保稳控对象。
     
    彭咏康一共被二次关过精神病院,2006年7月11日洪山区信访局刘晋中局长让彭咏康去座谈。7月12号,彭咏康去了后与刘晋中简单谈了下,随即被送到了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在安康医院内彭咏康被“治疗”了十六个月,一直到2007年11月16日才被放出来。这是彭咏康第一次进精神病院。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彭咏康和朋友到了北京,当局又认为她敏感时期进京上访。2008年3月5日彭咏康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人员从北京押回到武汉后,被投进了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关押。没料想,彭咏康这次被投入精神病院后就出不来了。到今天她还被关在精神病院内,时间已历时六年多了,期间多次更换关押医院,而将彭咏康身锁疯人院的正是号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院——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2013年8月,突然有彭咏康的消息传了出来,其中有一封彭咏康致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的求救信。彭咏康在信中首先驳斥了洪山区法院给她治病、否定非法关押的狡辩。彭咏康说,洪山区法院第二任管她“生活”的李主任到医院见过她三次,该李主任每次来都问彭咏康精神病好些了没,还说是送彭咏康到医院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这是关怀她,不是非法关押。彭咏康说她以前没有高血压、糖尿病,是因为被关精神病院才得这个病。高血压是2009年9月才发现患上的,当时是在精神病院内,连医院的医生都说她是因为长期着急、紧张才得了这个病。至于糖尿病也是在精神病院期间才得的,是2010年6月发现的,而得这个病的原因是因她在医院内暴食所致。
     
    在彭咏康的信中,她谈到了她唯一的女儿。彭咏康说法院不仅伤害她,还害了她的孩子。彭咏康说她被关进精神病院后,武汉市当局四处封锁信息,不让她的女儿轻易见她。因彭咏康原来的丈夫有婚外情二人早已离婚,彭咏康被关后就剩下这个女儿一人在外面常饥一顿饱一顿,眼睛都哭坏了。彭咏康的女儿医学院毕业后,到一家武警医院麻醉科上了班,因常常思念母亲致精神不振,最终被单位辞退。彭咏康说:“我跟孩子说,是我害了她,更是政府害了她”。 彭咏康说出来后她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说法。
     
    不过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突然有点着急起来了,在这封求救信及给友人的信中,彭咏康透露2013年7月24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李主任到医院见了她,表示要让她女儿带她去做精神病鉴定。武汉的访民、彭咏康女儿的干妈程雪2013年8月也多次接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电话,该院信访人员要求与程雪见面谈谈,并要求程雪帮助找到彭咏康的女儿给彭咏康作精神病鉴定。彭咏康说她没有精神病,这几年在精神病院内医生都没让她吃药。彭咏康在她的信中说:“李主任2013年5月15日让我的管床医生对我下结论,吴主任、刘医生的结论是:未见异常,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李主任对此不满,强调又强调,上面还是要对我进行鉴定的”。
     
    据悉,彭咏康的情况有武汉访民向到武汉的巡视组提交了材料。现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在关押了彭咏康六、七年后要给她做精神病鉴定,是想逃避责任吗?还是要继续、永久地将彭咏康关在精神病院?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六年多,二千多天,是段漫长的岁月。我们也知道法院是最应讲法,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我们不知道法院凭什么非法剥夺一个正常公民如此之久的人身自由?它为什么又能如此久的继续着这样的犯罪与罪恶?在法院的背后又是什么?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 文风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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