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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六旬环卫工被无故辞退无社保和退休金

    【民生观察2023年12月8日消息】近日,西安六旬环卫工13年没有节假日,称无故被辞退“做梦都在扫地”,因不给交社保无退休金生活艰苦。

    2023年12月6日,陕西西安。现年66岁的河南人马月梅与其丈夫薛喜发,于2007年至2019年夫妇俩一直在西安做环卫工,负责道路清扫以及垃圾转运,在2019年先后被辞退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在夫妇俩做环卫工的十三年里,不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夫妇俩每天早出晚归,全年没有任何节假日,没有加班费也没有社保,还常被克扣工资和各种补助。因为没交社保,如今两位老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

    马月梅说:“满夜的都是做梦在这里扫地呢,在那儿人家检查呢,把人都弄成这样了,人活这一辈子太难太难了。我来到西安市西城区,做了十几年的清洁工,我们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把我们这样那样的工资给我们克扣了。”

    据了解,与马月梅相似遭遇的环卫工有很多,环卫工人被人们赞益为“城市美容师”,他们为我们城市整洁付出了无数个白天黑夜,现如今他们老去,本该颐养天年的年龄,却大多生活窘迫,老无保障。

    另据一位网友反映,环卫工都是有门路的人拿到环卫资格,然后招聘老年人去做清洁工作,正式工从中赚取差价的。

    网友说,朋友的亲戚在废都环卫上,也是在城墙内,具体那个区不清楚。家里的一个老人在做环卫工。据他所讲,环卫工年纪大的根本是不招的。但是年轻人和中年人又不愿意做环卫。他们的操作都是有关系有门路的人,拿到环卫资格,然后让年纪大的去做环卫工作,从中赚差价。正式环卫工人的工资是四千多还是六千多(时间太久远记不太清楚了)。所以这对夫妇说做了十几年的环卫工人,不清楚是不是替正式环卫工做的。

    还有微信群里,某个群友在福建某地做工程。说当地的环卫工人每个月薪水一千五百元,还要给管事领导每个月上缴两百块钱,否则工作就不给你干。

    针对上述情况网友纷纷留言如下:

    1、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环卫工人的钱也敢克扣,小心你丫狗头!

    2、中国人民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比资本主义国家差远了。所以中共都不敢说自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敢说自己是有中国特色的(也就是假的)社会主义。一党独裁统治中国70多年,制造了无数灾难,中共高官和各级领导应该感到可耻和无地自容。

    3、放眼望去,满目都是民间疾苦。

    4、给底层老人卸磨杀驴就过分了吧,越善良的人越容易被人欺负令人暖心。

    5、别总看那高耸的摩天大楼,看看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这特么才是现实的中国。

    6、欺负环卫工人,真***的威武雄壮霸气哦。

    7、中共不一直这么干么,层层扒皮,现在很多企业招收流水线工人都是和中共办的人矿组织签约,中共再扒一层皮。

    8、太惨了,猪牛马还能痛快一刀,这人矿是凌迟、饿、病死。

    9、关注底层人民的悲惨命运,呼吁当局给予他们应得的福利。

    10、有福“他们”享,有苦“我们”吃

    11、如果是真的,那是地方环卫部门的失职和渎职,必须严查!

    12、环卫工很多都是雇佣老人的,每年高温都会有几个环卫工得热射病,但是为了创卫都不让他们休息,也没有高温补贴。

    13、这样的事情以后在中国只会越来越多,最后都不了了之。这就是共产党执政的现状。

    14、60岁以上属于法定退休人员,雇佣这些人属于退休返聘,按劳动法不上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辞退也没有赔偿,这些都是符合劳动法,所以有一些企业就喜欢雇佣60岁以上人员,拖欠工资属于违法。

    另外,近年来,中国各地相关部门拖欠环卫工人工资事件频繁发生,工人们无奈只好集体罢工维权讨薪。

    据粤语新闻速递报道,2012年1月17日,浙江千名环卫工人被欠薪三个月大罢工。浙江温岭市,近千名环卫工人因三个月没拿到工资,12月29日起开始罢工抗议。当天上午,有600多名环卫工人游行到市政府抗议,罢工的环卫工人表示,他们目前,只好暂时靠拣破烂维持生活。

    据新华网报道,2013年7月19日,西安300多名环卫工被欠薪4个月,曝光后3天解决。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300多名环卫工人工资被拖欠4个多月,致使一些家庭贫困的环卫工无法正常生活。此事经报道后,4个月悬而未决的事情得到了解决。

    2021年1月,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的环卫工人遭欠薪八个月。这里的环卫工人每天六点开始工作,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千元。就这样,工资还被一直拖欠。网友:你说领导来上班时看到拿不到工资的环卫工在寒风中清扫街道,忍饥挨饿地完成工作时,良心不会痛吗?当然不会,因为他们的良心早就喂狗去了。

    2023年4月17日,江西省南昌县134名环卫工被欠薪3个月,公司推脱是政府欠费造成。记者调查发现,被该公司拖欠薪酬的环卫工人共计134人。目前南昌县劳动监察局已介入此事。家宝公司负责人称,政府拖欠服务外包费用导致企业运转困难,目前正在筹措资金,争取4月底解决。

    2023年11月15日,媒体报道,被欠薪半年,河北唐山百名环卫工人连日集会讨薪。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北贾庄村的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从今年5月起开始发不出工资,百名环卫工人11月13日至15日连续三天到公司门口集会,希望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但至今仍无结果。


  • 六旬老人被强治精神病 法院判决子女、医院都侵权

    2017年6月26日,随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的下达,历时一年半,跨越三个年头,涉及法理、亲情、伦理等诸多纠葛的六旬老人王正喜“被精神病”,维权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我没病,为什么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王正喜说,不管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如何,一定要为自己“正常人”的身份正名。

    王正喜,男,1956年出生,汉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最近几年来,他与妻子邹某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关系越闹越僵。后来王正喜搬到了伍家岗大姐家居住,与妻子分居生活。

    2015年8月21日,王正喜下班后应约来到爱人邹某住处。“头天下午,我和爱人发生了冲突,我受了伤。那天女儿与我约好到她妈妈家,带我去医院治伤。”王正喜说。

    当天,上午,女儿王敏和王正喜坐出租车前往医院,女婿吴远征自行开车前往。但王正喜万万没有想到女儿、女婿带他到的竟然是一家精神病院?!

    11点多到门诊部后,王正喜说,他看见女儿、女婿忙前忙后,便坐在大厅里看报,等待就诊。下午两点半左右,医护人员将王正喜带到病房,准备做检查,“病房里摆着几张床,但一个人也没有。”王说,他当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有些害怕,遂往门口退缩,结果遭医护人员强行用绳子捆绑。

    当天,医院以“双相障碍·躁狂发作”,将王正喜住院收治。女婿吴远征在《入院通知书》上签名。女儿王敏在《住院患者意外情况告知书》、《住院措施及风险知情同意书》、《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强制医疗行为知情同意书》、《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等医院住院材料监护人处签字。

    从此,王正喜由此开始了12天的“精神病人”生活。

    当天医院《精神科住院志》记载了王敏对王正喜病史陈述:“主诉:脾气大,易激怒,行为冲动30年。现病史:患者20多岁时意志行为比较紊乱,说话做事异于旁人,当地人都称其有精神病,一直未经系统治疗,后结婚生子工作,但夫妻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家人觉难以忍受,也曾报警,后协商未果,强制将其送入我院,门诊以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收入我院”。

    对于这段住院的经历,王正喜心有余悸:“正常人和精神病人在一起你说恐不恐惧?”王正喜说睡觉时总是被闹醒,跟那些病人同住的几天时间里,他每天只能睡3个小时左右。“医生每天还让我接受药物治疗,但没有病吃药多难受,为此还经常拉肚子。”

    在王正喜“就医”的日子里,王正喜的二姐夫刘某首先发现不对劲:“小舅子王正喜怎么突然不见了?”这个内向、懦弱、老实的小舅子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经刘某四处打听,终于获悉王正喜被家里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坚信王正喜没有精神病的刘某积极与院方交涉沟通,甚至拨打了市长热线。

    事后,医院出具的《潘峰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8月31日《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均记录王正喜诊断为“无精神病”。院方称收到王正喜姐夫等亲属传递的相关信息后,于8月27日和31日分别行三级查房,和疑难病例讨论得出以上结果,因此,科室建议出院。

    2015年9月1日下午,在经历12天的“精神病人”生活后,王正喜终于离开精神病院。

    这12天的精神病院生活,成了王正喜心里难解的结:“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2015年年底,王正喜将女儿女婿和优抚医院告上了法庭。

    对于被告上法庭女儿女婿感到很委屈:“给老人看病,怎么还成了被告了?”女婿说,当天他们只是听从建议,带岳父去医院看看:“如果医生说没问题,我们肯定要把他带回来。”

    对于突然成为被告,优抚医院也有话要说。优抚医院称,自身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存在责任侵权,医院做法符合诊疗规范和《精神卫生法》的规定。

    对王正喜的以往的情况也有几种截然不同的信息。

    妻女介绍:“结婚至今王正喜一直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并且爱撒谎。遇不顺心事时易怒,经常辱骂殴打妻女……上述情况为一贯行为模式,事发前情况加重;王正喜平时行为异于常人,例如,对租住其房屋的住户20多次断水断电,他人多次报警,已赔偿他人2000多元。”

    其大姐、二姐等亲戚介绍:“王正喜生性内向、老实、懦弱,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并且长时间兼职两份工作。但长期以来受到妻子欺压,如长期睡沙发,经常夜班后不顾其辛劳还让其种田……”

    王正喜对妻女提供的相关情况均予否认,称自己与邻里关系好,吃苦耐劳,但长期受妻子欺压,其女儿也是如此……

    女儿、女婿说送王正喜住院治病是出于父女亲情,出于好心,是想把王正喜的病医治好,且为其缴纳了住院费。

    而这场跨越三年,经过两审,数次开庭的诉讼终于在2017年6月26日落下帷幕。

    法院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王敏、吴远征作为王正喜的近亲属,若认为王正喜系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送王正喜到宜昌市优抚医院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然而,本人自愿就诊是精神卫生立法的基本原则,王敏、吴远征应尽可能取得王正喜本人的知情同意,且王正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送诊的情形。王敏、吴远征在宜昌市优抚医院门诊诊断后,签署《入院通知书》、《住院患者意外情况告知书》、《住院措施及风险知情同意书》等住院文书材料,并预交住院费,为王正喜办理非自愿住院手续,将王正喜强制送入病房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即使是“出于好心,是想把王正喜的病医治好”,但因违背王正喜意志,且无法律规定自愿原则之例外情形,构成侵权,侵害了王正喜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宜昌市优抚医院收治王正喜行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王正喜由其近亲属王敏、吴远征送诊,宜昌市优抚医院对王正喜进行门诊诊断并无不当,然而,接下来的处理意见“住院治疗”,则违反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二是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在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各项条件均不满足的情况下,宜昌市优抚医院对王正喜实施住院治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尽到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侵害了王正喜的人身自由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王正喜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他损失17110.5元,共计37110.5元。其中王敏夫妇承担1万元,宜昌市优抚医院赔偿27110.5元。

    如今王正喜已经回到之前被辞退的单位继续工作。而这个判决在很多被精神病和志愿者看来,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一位常年进行被精神病者权益关注的志愿者说:“这感觉是我目前看过最进步的判决了。”

    但同时也有人表示:“这只是一个判决,其他地方的法院未必会采用类似的标准,另外此类案件有一个规律,胜诉的案件似乎都是以人身自由侵权为案由的,这个很重要,之前看过的什么健康权,人格权在帽子基本都败诉。”比如同类案件当事人将这个判决交给法官参考,最后法官只有一句话:“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也有朋友说:“其他地方的法院理应采取这种标准,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之前本刊曾报道过的武汉警察汪军被家人精神病案件,目前也卡在行为能力问题上迟迟未作判决。同为湖北的判决,不知对现在这位法官是否很有触动。

    由此可见,被精神病者的权益保护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 六旬村妇命丧家门口 精神病不再是免死金牌

    出门倒个垃圾,湘西一名六旬村妇被人捅伤倒在家门口,丢了性命。双方无仇无恨,伤人者还具有” 精神障碍”,怎么办?

    11月6日,记者获悉,日前永顺县检察院批捕了这起” 精神障碍” 故意杀人案中的嫌疑人。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2017年9月1日,永顺县某乡镇63岁村妇张某出门倒垃圾,在返回家的途中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过来拿着杀猪刀将张某捅伤,张某倒在了血泊里。之后,张某被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多么大的仇怨,才会引来这样的杀身之祸?当地一遍哗然,村民们议论纷纷。然而,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与死者张某素不相识,两家也没有任何矛盾,张某更没有与他人结怨,杨某的犯罪动机疑云密布。

    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侦查,杨某供述由于长期吸毒引起了精神障碍,案发前他突然萌生随便杀伤一个在路上遇到的人的想法,于是张某就成了无辜的受害人。经过长达一个月的精神病鉴定,杨某作案时处于吸毒所致精神障碍发病期,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因其系自愿吸毒所致精神障碍者,不宜评定。简而言之,杨某精神病发作,持刀伤人,致张某死亡,其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不宜评定。

    精神障碍是否不用负责?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在当时状态下,杨某对自己的部分行为确实失去了一定的控制能力,但该精神症状是在大量吸毒后产生的,而对于吸毒行为,杨某是有控制能力的。“吸毒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作为成年人的杨某应当知道大量吸毒会产生幻觉,但仍放任自己陷入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理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http://www.hn.chinanews.com/news/shsh/2017/1107/321667.html 2017年11月07日)

  • 六旬老汉店门口被精神病男子砍伤

    昨日,在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手术室门口,说起自己年过六旬的父亲雷老先生被一患有精神病的男子砍伤,家住进贤县三里乡的雷先生十分气愤,因为就在3年多前,雷先生的母亲也被该精神病男子砍伤。

    昨日,记者赶到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见到了正在手术室门口守候雷老先生的儿子雷先生,以及雷老先生的女婿夏先生。由于雷老先生被送进手术室救治,具体情况不得而知。据夏先生介绍,他在进贤县三里乡开了一家餐馆,其岳父雷老先生则一直在餐馆帮忙。昨日6时许,65岁的雷老先生在餐馆后门处洗碗,没想到邻居家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突然发病,将老人背部、右肩部、右肘部砍伤。

    “还好我岳父跑到他(砍人男子)家求救,要是往别的地方跑,可能会被追得更凶。”夏先生说道,因为事发时家人还未睡醒,街上也没有什么人,其岳父跑到邻居家躲避后,精神病发作的男子也不再追赶,但也不知去向。最终,雷老先生的家人打电话报了警,在当地医院简单包扎后,雷老先生被家人紧急送来南昌救治。

    说起父亲被砍伤,雷先生十分气愤,但又无可奈何,只希望父亲能够赶紧康复。而唯一让雷先生觉得安慰的是,砍伤其父亲的邻居一家虽然家境不好,但也已经送来1万元的医药费。“3年多前我母亲也被他砍伤,现在母亲刚恢复得差不多,我父亲又被他砍伤了,对于这样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报警的结果也只是将其送到精神病医院。”雷先生说道,一直以来他们与邻居并无矛盾,也没有什么来往,砍伤其父亲的男子年前被其家人接回了家中,但谁也没想到男子会再次犯病。

    昨日16时许,记者从院方了解到,雷老先生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据接诊医师王波介绍,雷老先生被送往医院时,身上多处被砍伤,且失血较多,情况比较危险,最终被送往手术室处理。同时,老人伤口位于右上肢靠近肩关节、肘关节位置,且伤口较深,预计手术后十多天伤口便会愈合,但手臂相关功能恢复需要较长时间,虽然未伤及神经,但不排除会留下后遗症的可能。

    (来源:江西晨报 http://www.jxcbw.cn/mainpages/NewsInfo.aspx?NewsID=66007&NewsType=LE106 2017/3/31)

  • 六旬保安被女儿送精神病院12天

      女儿女婿怀疑他有精神病,将他送进精神病院12天。昨日,60岁的宜昌男子张德旺(化名)透露,出院后,他将女儿女婿和宜昌市优抚医院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7万元,并为自己讨回“正常人的名分”。
    夫妻扯皮他被送进精神病院
        昨日,坐在宜昌城区胜利四路某小区的保安室里,张德旺穿着保安制服,盯着监控视频上来往的车辆。他介绍,他家住宜昌城区,近几年和妻子邹某关系紧张,此后与其分居,并搬到伍家岗区的大姐家居住。2015年8月20日下午,“我和爱人发生冲突,受了伤,第二天女儿和我约好在她妈妈家见面,她带我去医院看伤。”张德旺说,次日他下班后来到了邹某处。
        当天,张德旺女儿和女婿吴某将他送到了宜昌市优抚医院。张德旺并不知道,这是一家精神病医院。当日下午两点多,医护人员将其引入一间病房准备做检查,他感觉异样,往门口退缩,结果被医护人员强行用绳子捆绑。随后,院方“根据家属陈述和张德旺的表现”,将其诊断为“疑似精神障碍者”,将其收治入院。
    姐夫出面交涉他“无病出院”
        张德旺二姐夫刘某发现他不见了,担心他出事,四处打听,终于获悉他被家人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刘某坚持认为,张德旺并没有精神病,他积极与院方交涉,还拨打市长热线求助。宜昌市优抚医院出具的一份“陈述报告”称,院方收到刘某等亲属传递的相关信息后,于8月27日行三级查房,8月31日行疑难病例查房,均诊断为“无精神病”。2015年9月1日,在经历12天的“精神病人”生活后,张德旺出院了。“我没病,结果和一群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心里真是害怕。”时至今日,张德旺依然对那段经历心有余悸,他说,有几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医生还让他接受药物治疗,“没病吃药,结果经常拉肚子。”这段经历,横亘在张德旺心里,他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去年年底,张德旺将女儿、女婿和宜昌市优抚医院起诉到法院。
    当上被告女儿女婿很委屈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张德旺的女儿和女婿吴某既惊讶又委屈。吴某介绍,岳父母这几年吵闹不断,派出所多次出警,后来有人向家人提及,怀疑张德旺患有精神病,建议带到医院去检查一下。到医院之后,岳父被诊断为疑似精神障碍者,“医院要求住院,我们不能说不让他治病啊。”当天,他还缴纳了2000元住院费。12天后,岳父被诊断为“无精神病”出院,他和家人赶到医院接他出院,并缴清了后期费用。“那时候我们只是看他们越闹越僵,也想请专业机构来把问题搞清楚,哪想到还要吃官司呢?”
    宜昌市优抚医院则称,医院做法符合诊疗规范和《精神卫生法》的规定。院方的陈述报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张德旺入院时“有明显外在的言语、行为异常”等表现,可认为是“疑似精神障碍者”。在诊疗上,医院遵守了专家建议的疑难案例可延期确诊时限不超过14天的原则,并最终得出“无精神病”的诊断结果。
        目前,当事各方正在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http://news.163.com/16/1020/16/C3R7A6JT00014Q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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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州六旬留守老人被疑似精神病患者打死 扔化粪池

    2015年12月20日,在商州区三岔河镇发生一起命案,六旬留守老人房老汉被同村31岁疑似精神病患者徐某用木棍打死,徐某还将老人尸体扔进自家化粪池。
      2015年12月20日上午,房老汉背着辣椒去家附近晾晒,中午没回家吃饭,结果到了晚上也未见其回家,由于房老汉晾晒辣椒的地方步行路程不超过五分钟,房老汉突然不见了,这引起了房老汉家人的怀疑。
      据房老汉的大哥说:“房老汉突然失踪后,我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有找见人,只找到了他背的背篓。”随后,他便发动了全村所有的人进行寻找,最终在背篓十米之外发现了线索。 “当时走到徐某家附近时,拿着手电筒一照,看见了一滩血迹,在墙角下还看到。” 房老汉的亲属说,大家最终在徐某家后院化粪池找到了被害的房老汉。
      1月3日,商州警方介绍,事发当日上午9时许,62岁的房老汉背着背篓去晾晒辣椒,遇到了徐某(疑似精神病患者),双方随后因晒辣椒发生争执,徐某便持木棍将房老汉打死,将尸体扔进了自家的化粪池,并用石棉瓦将化粪池篷盖起来。
      2015年12月20日晚7时许,商州警方接到报警后,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很快将嫌疑人徐某控制,徐某也向警方承认他将房老汉杀死的事实,由于徐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其做精神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将依法作出处理。
      华商记者 陈永辉
    (来源:华商网http://shangluo.hsw.cn/system/2016/0104/13568.shtml 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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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六旬父亲凌晨打死疯癫儿 疑担心其随时伤人

     5月4日,湘潭县分水乡发生一起惨剧,62岁的父亲彭某将熟睡中的儿子打死。5日,案发地仍聚集了不少村民,知情者大多唏嘘不已。
        父亲趁儿子熟睡下手
        发生命案的房子,是彭某和儿子租住的,“两父子穷得一塌糊涂,不过也难怪,儿子有病不会赚钱,这个家也富不起来。”村民说,彭某今年62岁,本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的年纪,但还得操持家务并照料“时常发疯”的儿子。
        5月4日凌晨三四点左右,村干部被急切的敲门声惊醒。
        “我杀人了。”来人正是彭某,而在彭某租住房的卧房里,28岁的小桂已经倒在血泊中。
    “晚上也没听到什么动静,天快亮时,就听见外面来了好多人。”彭某的邻居听到屋外响动才知道出了事,“到屋门口就听说是小桂死了,后来还看到尸体被抬出来了。”
        一向心疼儿子的彭某怎么会对儿子痛下杀手?无论是闻讯而来的亲人,还是往日熟络的邻居都百思不得其解。
        据介绍,最近几天,他们父子关系紧张。“3日下午,小桂拿着柴刀到处舞,说要砍几个脑壳,他有病放狠话也不奇怪,但彭老倌的脸色很不好看,拦着儿子不让他出门。”
        4日,彭某被湘潭县公安局民警带走。
        几天前,父子曾有打斗
        5日,说起“父杀子”的惨剧,当地村民连声叹气,“导火线应该是劳动节那天的打斗。”
        5月1日一大早,小桂就和父亲大吵一架,“听他们断断续续的争吵,大致意思是小桂埋怨父亲起得太晚,延误了做早饭的时间。”小桂大骂父亲,最后还动了手。邻居担心彭某安全,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了解情况时,发现小桂神智不对劲,言语也不合逻辑,“民警建议彭老倌带儿子去精神病医院看病,彭老倌说先回家凑一凑钱。民警还说如果有困难,可以向他们求助,会尽量提供帮助。”所有人都没想到,才几天时间就发生了悲剧。
        对于小桂的病,彭某对熟人都是讳莫如深。知情者透露,小桂年幼时是个聪明孩子,但到了少年时期开始变得疯疯癫癫,“估计是成长过程中受了刺激,但谁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如今时而清醒时而暴力。”
        1日的风波过后,小桂被父亲带回了家,情绪也趋于平静。可3日下午开始,他就开始骂骂咧咧,“就是你们这些人报警,害得我被警察抓。”虽然不知道报警人是谁,但他显得特别气愤,还扬言要杀害报警人。有人看到,小桂好几次抓着柴刀冲出屋子,喊打喊杀的,幸好被父亲拉回了屋子。
        彭某杀害儿子的动机是什么?我们试图联系办案民警,因案件仍在侦查阶段,警方婉拒了采访。
    村民猜测,小桂日趋严重的暴力倾向,让彭某不堪重负,担心儿子随时伤害他人,因此彭某才走上不归路,“如果彭老倌多跟我们诉说,我们也能帮着想办法。他担心儿子伤人,还可以报警,彭老倌走上这步路,真是可惜了。”
    (来源:大湘网2http://hn.qq.com/a/20140507/017905.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014-05-0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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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雷宗林天安门前自杀未遂被拘 六旬老父进京寻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31 消息:今天下午,本工作室志愿者见到67岁的孔繁朗老人。孔老先生两周前从福州市赶到北京探望被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拘留的儿子雷宗林,但看守所称目前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雷宗林一家房屋在2004年被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政府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之后常年上访。
    今年8月13日,雷宗林在天安门广场将随身携带的酒精倒在自己身上并掏出了打火机,被广场警卫制止,后被公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由刑拘。
    孔老先生说:“我几天前去看守所给他送了秋衣秋裤,但我没看到他,律师也没有看到他。我问了,请一个律师去里面看人要500块钱,我付不起”。

  • 六旬老人遭名誉侵权 蒙冤受辱十余载

    ——记上海老知青王秀珍名声受辱为求清白的艰辛历程
    王秀珍,64岁,住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陕西南路。自2003年底,因家庭生活困难,王秀珍为了其两个双胞胎儿子上大学的事情,名誉遭到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瑞金街道(原陕建居委)汤晓健书记、主任白丽萍与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诋毁,蒙冤受辱十一年;期间,多次遭到野蛮殴打、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因名誉受损,王秀珍的两个儿子也受到牵连。诉求无门之时,王秀珍希望寻求媒体帮助,为其讨回一个合理说法!
    王秀珍与丈夫佘德友是老三届的知青。佘德友内蒙插队,1976年返沪在卢湾区住宅公司一队当泥工,王秀珍当时被安置在静安区集管局高远有机粉末厂工作。1983年,王秀珍与佘德友结婚。1984年,王秀珍产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因当时夫妻没有经济基础,两个双胞胎儿子全靠夫妻双方组织的关心、照顾才抚养长大(当时没奶,靠的是人工喂奶)。从中学时代起,每逢暑寒假这一对双胞胎就开始到肯德基、麦当劳当工,挣点零花钱。
    然而,自王秀珍的儿子上小学开始,由于家里贫穷,又是弱势家庭,王秀珍就曾遭到邻居的歧视、侮辱。这使得王秀珍本人百思不得其解……
    2003年底,王秀珍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双双考进大学,因家庭困难等原因,儿子的学费一时凑不齐。王秀珍就多次向居委街道、区政府反映自己两个儿子上大学所需学费的问题,并写信给当时的区长王丽华、建委的许明(已过世);最终,多亏街道领导帮王秀珍多方面与各部门领导协商,两个儿子才进入学校的大门。
    就因王秀珍为儿子上大学的事,当时的居委干部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对王秀珍的印象极坏。这两位“领导”用侮辱性的言语及行动对王秀珍进行打击性的名誉侵害、人格侮辱。这给王秀珍在居民、社会中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时间长达9年多。
    期间,原居委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先是散步谣言说:“王秀珍生活作风不好”,后又煽动人在王秀珍家门口倒垃圾、仍破沙发、死狗、死猫等杂物,还到处悬挂赃物,对王秀珍进行人格侮辱。王秀珍向居委反映情况,居委人员置之不理;如果有人同情、照顾王秀珍,帮其解决一些问题和困难的话,王秀珍就被诬蔑和人家有关系,这致使王秀珍在公共场所、社会及地区乃至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莫名其妙地成了“议论”的对象,背起了“黑锅”、扣上了“黑帽子”。王秀珍有口难辩,处处受委屈。建委的相关人员为了达到目的,采取各种极其阴险手段来对付王秀珍,并煽动一些陌生流氓对王秀珍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与辱骂。
    2010年4月16日,王秀珍在街道办事处遭到保安欺辱,右手中指被掐断。所幸的是,当时瑞金派出所民警陈宣庆采取果断措施,这才使得王秀珍的手指少截肢一只手指。然而,这一件事给王秀珍留下了残疾、后遗症。6月4日,王秀珍到市信访办去反映情况,竟然遭到人民广场派出所警察(警号17278)莫名其妙第打耳光。7月1日,王秀珍再次遭到警察(警号17292)的谩骂与诽谤。以上事件,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2010年8月8日、9月23日、10月23日,王秀珍遭到三次更严重的殴打,当时的卢湾区分局这才予以了重视。春节前,瑞金派出所调解组柴伟业为王秀珍的医药费、以及让其一家过个平安年,通过社区民警、委员街道协调,甚至他们自己掏腰包来解决了此事。怀有感恩之心王秀珍,感受到了一时的温暖与欣慰!
    为了洗清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王秀珍多次到街道区市索要“证据”,却被说成是“神经病”,造成周围的人对王秀珍有看法,遭到歧视、孤立等不良影响。
    2011年1月12日,居委会作伪证、制造假的现场,说王秀珍把桌子上的办公用品甩了一地,还打人。当时有三位民警在场,王秀珍指责道:“为何要陷害我,目的何在?”居委干部却默不作声。王秀珍到居委要求解决问题,却被多人联手殴打、欺辱。4月25日上午,王秀珍到街道政府,以第三把手为首的几个人,其中一司法科曹科长带头对王秀珍破口大骂:“滚,滚,滚!”,王秀珍就这样被几个年轻力壮的中年人扶着双手往外拖打。5月11日下午,王秀珍经社区271弄23支遭到围攻,被其中一女子踢了一脚,此女子拨打110却说王秀珍“打她”。5月12日下午4时许,王秀珍不被允许经过23支弄,并被诬蔑“勾引男人”,当众受
    辱。5月14日中午,王秀珍被打耳光、揪头发,其景惨不忍睹。5月29日中午,王秀珍边走变喊,经过23支弄时,冲出几个人不许王秀珍出声,说其“夹拼头”。报警后,王秀珍为了自己的清白,要求民警让这几个人拿出诬陷自己的“证据”。6月3日,王秀珍再次遭到辱骂,其背部遭到殴打、水浇,头部遭到空瓶攻击。6月12日上午,王秀珍到雁荡居委会找白丽萍,问:“受辱之事怎么解决,既然这样诋毁我,证据何在?”白丽萍不予理睬。一会来了两个人,掐住王秀珍的手(当场淤青),将其拉出去。8月15日,王秀珍受到居民殴打;8月24日,又遭到社区民警高贤康的踢打;问题不但没解决,9月6日,又相继遭到居民的殴打致使手腕造成轻伤骨折。
    2012年8月6日下午2时许,王秀珍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遭到一名50多岁信访局人员欺辱。市驻京办将王秀珍转至黄埔区工作人员处后,黄浦区接访人员再次对王秀珍百般刁难、迫害老人;时任上海市瑞金街道司法所所长曹不宁,更是恶言相逼,将王秀珍老人推向绝境。期间,王秀珍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钱、身份证被抢、包被夺,财物损失近250元。8月9日,王秀珍到医院看病,接访人员更是对其“形影不离”,严重侵害了王秀珍的人身自由权利。8月29日至9月7日,上海市黄浦区瑞金街道接访人员关押王秀珍10天;9月7日至9月17日,王秀珍被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瑞金派出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天;10月5日至11月29日,王秀珍为求清白,再次遭到关押45天。期间,王秀珍的右手小拇指被掐断、骨折。
        2013年,1月8日至1月13日,王秀珍因到中南海投信被黄浦区瑞金二路派出所拘留5天。
        当时,王秀珍家的生活水平每月仅260元,超过262元,就连廉租房都没有;现如今,王秀珍夫妇和未成家的儿子居住在仅16平方米的房内,两位60多岁的老人只能睡在地板上。因名誉受到侵害,不仅使本人受到严重损害,更给家庭带来了不良影响,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侵害名誉权责任认定(一):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黄浦区(原卢湾区)建委相关人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再对六旬老人王秀珍侮辱、欺凌、诽谤,竟对一弱妇下如此毒手,试问法律的公正何在?
    至今,王秀珍名誉遭侵权近十余载,期间,受到的“折磨”,可想而知。若此事能够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相信领导会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彻查此事,定能证明老人的清白,为其讨回一个公道!
        当事人王秀珍本人说道:“腐败流氓集团勾结属地父母官来打击上访人员(正义维权),他们捏造大量的伪证、伪材料来丑化我、侮辱我的人格形象,甚至利用社会上下九流的人员来编造“故事”来诽谤我,其目的就是想败坏丑化我,让我无法做人,实在太残忍。故只能求得广大群众和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主持公道、洗清脸面。我要做人!”
    受害人要求:
    一、若非名誉侵权,请原陕建委书记汤晓健、主任白丽萍及黄埔区(原卢湾区)建委相关人员出示合法证据;若是名誉侵权,请相关人员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二、相关名誉侵权者,应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3、9

    王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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