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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村镇银行储户再次赴京为信访整晚排队

    【民生观察2025年1月21日消息】2025年1月16日,春节临近,十余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再次赴京上访,要求河南解冻存款或出示冻结存款手续,储户们忍受着严寒的煎熬,排了整整一夜的队。此次信访非常曲折,排了一个晚上,身份证加信访材料终于送进去了,貌似信访成功了。

    据一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称:“国家信访局,在永定门西街,我们10几个储户晚上10:00连夜排队,为了第二天信访。

    北京的风是凛冽的寒风,最低温度零下4度,每个储户都顶着寒冷不畏惧寒风,人在抖,心在向往期盼。有几个储户带着病,继续站在寒风中整整一夜,不退缩。我们只有一个信念,存款回家。

    我们去的储户,没有分什么什么只有一个诉求,三年了,存款被不明组织冻结,要求合理合法,归还储户存款。我们是这样想,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存款要回家,必须靠自己。”

    该名储户表示:“这次信访很曲折,排了一个晚上身份证+信访材料送进,放我们进去,准备安检时,不让我们安检旁边等着。

    这时的我们,伤心绝望,哭着求助。我们的眼泪感动了善良之人,终于有贵人相助,进行疏通。后来按正常手续给我们安检,再信访算成功了。

    看清了现实,想要自己的存款回家,必须自己去付出。”

    据悉,自2022年4月18日起,河南省境内的4家村镇银行,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在几乎同一时间毫无预警地关闭线上取款和转账渠道,引发了储户大规模的恐慌。

    此后该事件引发了储户的数次维权和抗议活动。中国银保监会表示,该案起因于银行股东内外勾结。据报道,其中至少涉及数百亿元人民币资金,约四十万储户受到影响。

    在经过储户们的多次维权后,河南本省储户的存款已经全额兑付,而河南省外的近2000储户的存款却被非法冻结分文不给取,外省储户们遭遇打压维权无门。

    外省储户们在所有人都长期被严密监控的情况下,依然展现着他们异常强大的行动力。

    2023年11月26日,河南村镇银行外省储户们再次前往河南南阳拉横幅抗议,要求归还自己的存款。

    杭州出发的储户这次奔赴河南抗争的路线图,为了躲避河南方面的围追堵截,只能舍近求远,奔波千里,绕道湖北进入河南境内的南阳新野。

    部分储户在途径安徽和湖北时被河南警方跨省截住,其他储户在新野集体被警方抓捕,带到南阳新野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48小时后,再分别被拘留七到十四天不等。

    2023年12月31日,郑州东站,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们刚下高铁就被拦截,随后被关押在河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培训中心青龙山庄,期间储户们进行了绝食抗争。

    2024年12月上旬,全国各地的河南银行储户掀起一场去自己所在地派出所“要饭”的行动。由于储户们去不了北京,不敢去郑州,钱取不出来,就只能到当地派出所“要饭”。而派出所出于维稳考虑,害怕走投无路的储户们出去开车撞人,只好为他们提供盒饭。

    2024年2月除夕当日,施坚坚、欧阳云、胡卫明三名储户,因前往河南要存款,被河南郑州自贸区检察院邢维菁检察官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关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欧阳云在被关押336天后,已于近日返回长沙。其妻子称,欧阳云在被关押期间减重30多斤,头发全白,脸部瘦到脱相。

    据知情储户称,另一名被关押的村镇银行储户施坚坚,因拒绝认罪,遭到刑讯逼供,经常被关小黑屋,疾病缠身也不给治疗。

  • 2025年初再次清理中共的反法治逻辑

    1980年前后,面对自己的衰朽和垂危,中共被迫对内实行局部改革、对外实行有限开放,同时依旧拒不承认自己制度性的错误和失败,死硬固守共产专制极权,绞尽脑汁生造了一茬接一茬的无数新鲜词语,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正能量,新质生产力等等。所有这些生造且花里胡哨的词语根本不携带任何具体的信息,而只是每隔几年更新一套的《1984》话术,用来粉饰中共江河日下、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虚伪合法性,竭力掩盖中共欲盖弥彰、破绽百出的特权、极权和专制本质。

    十余年来“依法治国”也被中共经营成了这样一个诡秘、迷幻的潮词。

    法治的根本问题是法大还是权大,法治的根本要义就是法大于和高于权力,法大于和高于皇帝、国王、总统、元首、主席、总书记,大于和高于所有的省长、市长、郡(县、处)长、镇长、村长和各级书记,即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确立的王在法下。王在法下是法治的根本原则,既然作为最高统治者(执政者)的国王(皇帝、天皇等等)都在法下,那么国王、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员,共产党的各级书记自然也都在法下,而法(法律)也就只能是类议会的机构如1215年监督第一部《大宪章》执行的25人贵族委员会,以及日后议员来源多元化的的常设议会制定的法律,不是国王、皇帝或各级官员任性撒野、信口开河的个人说法。

    自苏俄、苏共以来的所有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国家,以及苟且、残存至今的寥寥几个自绝于宪政、法治世界之外的共产专制国家的历史表明,在所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共产党及其各级书记取代了旧式国王和皇帝,成为新的共产国王和皇帝,各级书记都是大大小小的国王,总书记就是总国王、就是皇帝、天子和党王;在共产专制国家,党王们根本不会像英王约翰那样被迫使处于法下,也不存在由来源多元、代表各阶层人民的议员组成的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相反,有的只是党在国上、党在法上、各级共产党书记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权力,有的只是由共产党一党制定的、由议员几乎清一色都是共产党员组成的橡皮图章一般的虚假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即便这种由共产党自己制定的法律,共产党及其书记们也总觉得碍手碍脚因而总是凌驾于其上,也总是把它轻蔑地踩在脚下。斯大林一脚踢开法律、完全蔑视法律的残酷大清洗,确立了共产专制阵营无法无天反法治的范例;二战结束后至1970年代,欧洲、亚洲共产党(统一社会党、劳动党、工人党,人民社会党等)趁乱上台,复制苏俄斯大林专制模式,其中不乏效仿斯大林清洗、杀戮者,但能够在折腾、杀戮本国人民方面比肩、超越苏共和斯大林的,仅有中共太祖毛泽东、柬共波尔布特、北韩金家王朝等少数几家,唯有在藐视法律、以党乱国、党及其各级书记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机关之上则是绝对的一致,尤以中共国最为荒唐至极、荒谬绝伦——人口第一的泱泱大国中共国从中共1949年僭政开始,直到1979年的整整三十年间不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却大模大样、堂而皇之地对人民强加反革命罪等各种罪名、判处死刑等各种刑罚,如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并向其母强索5分钱子弹费的林昭,以及同样被中共强加现行反革命罪、被强判死刑、临刑前更被中共残忍割喉的张志新。

    中共和毛太祖不仅无法无天,而且比他们批判的公开实施等级特权法律的家天下皇帝们更加狠毒、阴毒N倍,索性釜底抽薪,长达三十年压根儿不制定攸关生杀予夺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罪行擅断,可以彻头彻尾、名副其实地无法无天;中共不仅不制定法律,而且还把自己已颁行的孤苦伶仃、粗制滥造的1954年宪法也束之高阁、扔进垃圾桶,宪法被中共和毛太祖玩成了闲法,正如日后的国家赔偿法被中共玩成了国家死不认错法、国王不(可)能为非法、国家不赔法、国家拒赔法,以及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中共政府罪被中共玩成了修理、迫害维权人士、访民以及人权律师、异见人士的专用恶法条款。

    十余年来网络盛传的太祖毛泽东的两次内部训话最能反映中共对待宪法和法律的心迹,也经典地刻画出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法律和法治的厄运。

    第一次是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训话,太祖豪横地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毛太祖的这番“豪言壮语”,与中共第一阴坏陈云遗训之一“《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而且搞得挺像样,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我们党要管新闻才好”,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网传朱镕基在中共国务院内部讲话放言“如今答应(美方的条件)是为了入世。入世之后,遵不遵守,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任何规则都有可以利用的空子,大家要多研究研究”,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与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中共一次次承诺购买美国农产品却一次次出尔反尔,言语、口气、逻辑何其相似乃尔!一年年过去,一代代过去,中共及其头目们对待宪法和法律、对待具体体现法律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承诺的恣意践踏、言而无信的盗贼基因一脉相承、庚续不绝。这,是由中共空前绝后的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本性决定的,正如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是由狼和狗各自的天性决定的一样!

    第二次是1961年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或为北戴河协作区主任会议)上的训话,毛太祖再次豪言“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

    这番话充分暴露出毛太祖和整个中共像洪秀全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一般愚昧无知以及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一无所知的那种无知无畏,对近现代宪政、法治、民主与中国传统皇权专制政治的本质区别毫无认知的狂妄和狭隘。

    这两个训话的真伪存在争议,只能有待未来民主转型成功后中共秘密档案解封时才能有定论,第二个训话大段重复第一个训话的内容并大幅扩充。无论毛太祖是否果真大放过这两段厥词,或者即便毛太祖确有这两段厥词但并未被如实记录下来,或者曾如实记录但因其太过无耻而已被中共畏罪销毁,中共僭政七十五年来的统治实践本身已经确凿、完美地证明了这两段训话的内容绝对是毛太祖本人及中共高层核心权贵集团的真实心声,因此,这两段训话内容的真实性完全不用怀疑。毛太祖是否果真在这两次会议上有这两段训话是无关紧要的,这两段训话一定是毛太祖及中共高层绵续不绝的所思所想、一定是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意识形态的顽念,毛太祖及中共七十五年来实打实地果真就是这么干的,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1954年训话的真实性,值得信赖的严肃学者何清涟女士在《无法变形成民主伟人的毛泽东》一文中说“其中1954年版本,文革时流传一本《毛主席内部文稿》中载有,我小时读过。而同一内容的话讲两次(指1961年会议重复1954年训话的部分),或者出于某目的将当年的旧文旧信翻出来下发,这也是毛的习惯性做法。……最重要的是,毛藐视资产阶级法律的看法早在1949年2月就已经以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的形式昭告天下,也完全符合他一贯的做法。”何清涟女士所称文革时期的《毛主席内部文稿》民间一定有人收藏,期待尽快有藏家展出该内部文稿中1954年训话的全文。

    何清涟女士所提及的1949年2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文件当指1949年2月中共《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二月指示),该指示以法盲和农民军特有的愚蠢和野蛮,以对近现代法治浑然不知的狂妄,不加区分地对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六法全书狂轰滥炸、全盘否定,而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的纯技术性、形式性、通用性极强,绝大多数基本民法规范都为各国民法共同采行,无论宣称自己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国家,而中共所谓改开后的民事立法也不得不重拾被其批倒批臭的六法全书中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几乎所有基本规范。

    二月指示第(三)条不得不承认“任何反动法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也是一样──不能不多少包括某些所谓保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条款,……反动统治阶级为保障其基本的阶级利益(财产与政权)的安全起见,不能不在其法律的某些条文中,一方面,照顾一下它的同盟者或它试图争取的同盟者的某些部分利益。企图以此来巩固其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不能不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第(四)条恬不知耻地说“我们在抗日时期……曾经个别地利用过国民党法律中有利于人民的条文来保护或实现人民的利益,……也常常利用反动法律中个别有利于群众的条文来保护与争取群众的利益,……但不能把我们这种一时的策略上的行动,解释为我们在基本上承认国民党的反动法律”。

    请中共国巨量的访民、维权人士和蒙冤下狱者细细品味,二月指示的这两条难道不正是今日中共国法律和司法现状的真实写照吗?有关信访、上诉、申诉、控告、监督、罢免、游行、示威、集会、结社(当然包括组党)、选举、宗教信仰、新闻和言论自由等等权利的字面上“敷衍一下它的根本敌人──劳动人民,企图以此来缓和反对它的阶级斗争”的宪法和法律条款,中共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看似要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律、法规,不都已被中共搁置、架空,扭曲、玩弄得面目全非吗?这不正是网传毛太祖训话所称“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吗?不正足以证明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吗?

    二月指示第(五)条宣称“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然而,除了1950年婚姻法、粗糙的1954年宪法以及一个政务院制定、勉强可算法律的1951年惩治反革命条例,整整三十年,二月指示宣称的“人民的新的法律”竟一直是飘渺如水月镜花,不见踪影,直到“文革”之后,鉴于刘少奇以及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等中共高层切身品尝到了毛太祖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苦头,中共才开始在1980年前后出台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几部基本法律。

    无独有偶,日后被毛太祖整死的政敌刘少奇等人同一时期也抱持与毛太祖如出一辙的法律观和司法观,这也事实上证实了毛太祖训话的真实性。1955年1月间,刘少奇对时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同年7月,刘少奇又向张鼎丞、时任中共北京委书记彭真、时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斌下达指示称“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宪法已经规定了,逮捕和起诉都要经过检察院。如果不经过检察院批准,捕人是违法的。……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必须告诉检察院的同志不准闹自由主义,不能因为你们闭着眼睛盖章,有了错案就说‘这个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负责’。如果有人这样讲,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就是和党闹独立性。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在党内可以讲清楚,对外,就要讲这些案子都是经过检察院批的,都由我负责。这样才对。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卑劣无耻到了登峰造极的法家皇权专制和发扬光大了的苏俄共产专制集权的阴阳两手流氓手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共二把手、首任接班人刘少奇成为毛太祖“文革”精确制导锁定和打击的首要目标、在“文革”初期即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扳倒,早被毛太祖在阴暗至极的内心深处判处了死刑却还像李斯那样咸阳市中叹黄犬而长吟,“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以向毛太祖哀求辞官来表达无意与毛太祖相争锋,幻想着被毛太祖手下留情、恩准回湖南老家种地苟全性命,其可得乎?1967年刘少奇手持宪法单行本,无助地哀嚎“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忍受着红卫兵暴民批斗、毒打,1969年刘少奇惨死开封,岂非正是死于他自己的与毛太祖毫无二致的法家和共产专制宪法观、法律观?刘少奇惨死,不亦作法自毙、咎由自取乎?冰冷而吊诡的历史和现实是,破坏宪法和法律的人未必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与毛太祖持有相同法家和共产专制、独裁、极权宪法观和法律观的刘少奇却受到了毛太祖法家和共产权术以及被毛太祖煽动和利用的红卫兵暴徒们的残酷打击、无情斗争!

    青年历史学者袁腾飞说,唤醒底层小民不能用谭嗣同的鲜血,而要用小民们自己的鲜血;同理,能够让中共头目们明白无法无天苦头的,必须是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彭真、罗荣桓、邓朴方等等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的性命、身体和鲜血,而不只是小民们的性命和鲜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十余年来中共国法治大倒退的冷酷现实表明,由于中共专制、独裁、极权是集古今中外专制、独裁、极权之大成的空前绝后的专制、独裁和极权,由于中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其共产专制、独裁和极权,哪怕中共头目及红二代们自己切身品尝了无法无天的“美味”,中共也不肯实行宪政、法治,因为实行宪政、法治,中共就不能继续奉行专制、独裁、极权了,中共虽然颟顸、顽劣,但对这一点还是心底透亮的,正如满清皇族明明白白地知道宪政利于民而不利于官。十余年来中共屡次公开叫嚣绝不搞西方宪政那一套、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七不讲”、“五不搞”即中共所宣称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之类,正暴露了中共深知并认定宪政、法治是其专制、独裁、极权的天敌,暴露出中共铁心要在专制、独裁、极权的穷途末路上狂奔至死、不作不死、至死方休的满清皇朝式末世顽固。

    1955年9月,时任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在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称“宪法上……规定了‘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称“在司法行政和法院系统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独立’来摆脱党特别是地方党委的领导,同党分庭抗礼。”1958年6月,中共最高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特别强调“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法院工作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不仅要坚决服从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且要坚决服从党对审判具体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面的指示和监督。”

    瞧好了,顽固抗拒司法独立这一司法审判的固有规律和专业规律,绝非最近十余年来中共维稳沙皇周永康,跳梁小丑、科班出身的法律小人、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以及“七不讲”和“五不搞”逆流的突发奇想,而是从第一代中共最高层开始,代代相传至今,从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直至今日历代中共高层娘胎里带来的根深蒂固的顽劣基因。是这种先天顽劣基因决定了中共必须抗拒宪政、法治、民主,必须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什么叫本性难改?这就叫本性难改!这就叫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除了网传的这两段训话外,另有信史资料能够揭露毛太祖和刘少奇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农民军和商韩法家法律观以及苏俄共产专制工具主义、机会主义和刀把子法律观。

    1957年3月17日,毛太祖提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取消宪法课(《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于一夫先生《“以党治国”面面观》一文(《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称“1958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发表谈话,提出:‘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刘少奇也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毛太祖这次北戴河谈话不久,彭真掌控的中央政法小组就在当年提交《关于人民公社化后政法工作一些问题向主席、中央的报告》,谄媚地说“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然而,长达三十年期间,没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共却大摇大摆地罪照定、刑照判、人照杀。天平天国、义和团农民泥腿子,就是这么粗暴、野蛮、蒙古大夫、汪达尔人蛮族统治的!

    最高头目群体都明火执仗地抱持如此荒诞和邪恶的法律观和司法观,又有如此不堪的检察院和法院,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高层头目或被毛太祖一个小指头碾为齑粉、或被毛太祖逼的跳楼自残、或被毛太祖下狱九年,不亦因果循环、自作自受乎?中共高层头目们都抱持一模一样的法律观和司法观,但被碾为齑粉的之所以是刘少奇而非毛太祖,显然仅仅只是由于毛太祖是手握最高权柄的一把手,刘少奇虽然贵为二把手和接班人,但距离毛太祖的一把手之位却相隔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是臣与君的本质身份差别的鸿沟,是李斯与秦始皇之间的鸿沟,是魏忠贤与崇祯皇帝之间的鸿沟,是布哈林、托洛茨基、叶若夫与斯大林之间的鸿沟。如果把毛太祖与刘少奇位置互换,被碾为齑粉的一定不是刘少奇,而一定是毛太祖,如果刘少奇也有毛太祖那番阴险、毒辣的手段。

    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早已赤裸裸不加掩饰地挑明了中共延续至今的心声: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所以中共绝不受宪法的约束,绝不允许宪法在自己之上;相反,宪法必须在中共之下,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既然作为母法、总法和根本法的宪法必须被中共踩在脚下,作为子法的所有其他法律就不仅要被踩在脚下,而且压根就用不着制定,省得中共强权任性、罪刑擅断时,省得毛太祖整死刘少奇时碍手碍脚。这样的统治休说跟蕴含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法治八杆子打不着,甚至根本不如商鞅、韩非严刑峻法的法家统治或曰法制,因为两千年来皇帝们的法家之治或法制至少还保证了有法可依,而毛太祖、刘少奇、罗瑞卿、彭真等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却压根无法可依,不仅是无法可依,而且更是无恶法可以,中共第一代头目们连皇帝们那种明确保障特权的恶法也不耐烦颁布!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是十足的任性撒野、随心所欲、随时随地因事立法的共产党及其大小书记们的皇权、党权专制统治,而毛太祖一人又处心积虑地把共产皇权专制玩弄成他一人的共产皇帝专制、独裁、极权。然而,中共总还是要在国际上混一混的,并且当时中共在共产专制阵营的那些大哥小弟们如苏俄大哥就搞出了一个苏共专制的宪法,所以为方便在共产专制阵营,在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等穷棒子王国群和真真假假冒牌的所谓社会主义世界混圈子,加上还需要向欧美发达民主国家吹嘘,中共还是要搞出一个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反平等、反各种普世价值和宪政价值观的水货宪法,以便在国际社会粉饰门面、招摇撞骗。在1980年有限、带着紧箍咒的半拉子改开之前,中共第一代头目们的统治就是彻头彻尾的和尚打伞、无法(几乎没有任何必备的立法)无天(权力随意撒野、不受任何限制),就是以对内、对外不同嘴脸的无耻两面派手段确保中共独揽大权、一党专制。

    1980年前后,为自我抢救和续命,中共被迫进行有限改开,以日后的“六四”屠夫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头目们从自己被毛太祖无情碾压的切肤之痛中认识到了无法无天固然便利中共的强权任性和专制独裁,却也会因权力如脱缰的烈马、毫无制约而反噬他们自身,于是他们心急火燎地开始恶补立法,短期内密集出台多部必须的基本立法。然而,就像他们第一代头目对无法无天的迷信一样,第二代头目们同样是土包子泥腿子和刘姥姥出身,孤陋寡闻,视野狭隘,对真正的现代法治一无所知,他们最初只是粗浅、感性地认识到国家稳定离不开法律,而全然没有意识到完善的法律尤其是有关人权保障的法律会有力约束中共自己的强权任性,会根本反制中共的一党专制,或者说他们仅仅因为自身吃过毛太祖无法无天的大苦头而一时竟忘了毛太祖的“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一卑劣的高论,一时竟全然没有认识到中共一党专制的道场与人权保障和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接二连三制定了几部至今虽被中共玩得基本残废但其存在本身已让中共悔不当初的法律和法规:1989年“六四”屠杀前夕制定的行政诉讼法、1994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2007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几部法律法规越来越像紧箍咒似的勒在中共官员和政府的头上,越来越让中共各级各类官员、越来越让更高层级的中共政府以致中共最高层嗅到了法律、法治终将危及中共一党专制的气息,于是大致从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从最高层到基层的各级政权开始系统性地公开破坏法治,公开恶意扭曲法律,公然大规模制造寻衅滋事、敲诈中共政府以及(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等等冤假错案。

    2012年开始,中共索性撕破伪装,连遮遮掩掩、装点粉饰已不屑一顾,立法、司法、执法全面公开大倒退。这一年,中共把其长期在法外对其党员实行的“双规”乔装打扮后引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扩充为完备且可“合法”对任何个人适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从此纯属酷刑、不受任何监督、完全由中共私家打手公安一手操纵、黑箱运作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中共恣意滥用、泛滥成灾,最臭名昭著的案例就是2015年“709”大抓捕对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2016年“苏州大抓捕”和“福州大抓捕”对维权人士和公民、2019年“12.26”厦门大抓捕对许志永博士和丁家喜律师等异见人士大规模非法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年中共武汉肺炎野蛮封控期间中共更把行政滥权推向“文革”一般的疯狂巅峰。

    “六四”屠夫邓小平以后的第二代和第N代中共头目们的统治看起来似乎在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上比以毛太祖为首的第一代头目大有进展。然而,法律数量的多寡,具体法律条款和法律规范体系的细节改善,完全不能代表中共统治在法治上有根本的、质的提升。在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中共的领导,就是颠覆中共的一党专制,中共绝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中共一定要高于国家、法律和政府,中共铁了心要死守一党专制、独裁、极权这个根本上,第一代、第二代、第N代中共头目们完全一致、毫无改变,其间虽有胡、赵昙花一现的改良,但完全不能撼动中共的专制根本。因此,在中共一党专制这个根本前提之下,无论立法数量多么庞大,无论具体法律条款和纸上的规范如何精致甚至达到欧美法治国家的水准,都不过是李鸿章对濒临覆灭的满清皇朝的裱糊。只要慈禧老妖婆的“四个不能变”横立眼前,满清的预备立宪也就只能漫漫无期地预备着,直到满清把自己作死;“六四”屠夫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当道下寨,中国就绝不可能建成宪政、法治,中国就注定只能是中共国和中共党国,而绝不可能是人民主权、主权在民、政府权力和执政党在法律之下的法治国和共和国。质言之,中共专制政体与满清靼子皇权专制政体一样,与现代法治根本水火不容,有中共专制即无法治,欲行法治必先扫除中共专供制,正如有满清靼子皇权专制即绝不可们立宪、欲立宪必先剪除满清皇帝。

    这一点,中共自己与中国民间人士一样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所以中共才一定要弃现成的“法治”一词不用,或不甘心、不愿乖乖地和痛痛快快地使用,而非要另行起用“依法治国”一词,背后逻辑与中共不肯心甘情愿使用“市场经济”一词,而非要生造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相同。缘于此,真正体现现代法治实质的限制公权力的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无不步履艰难。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大概也是世界共产专制历史上民告官的先河,中共颁布此法之际显非完全虚情假意、粉饰门面,而更是由于对法治约束公权力、束缚中共自己手脚之功能缺乏基本认识。行政诉讼法甫一实施即遭到中共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强烈抵制,尤其是遭到中共刀把子和唯一具有直接暴力职能的中共公安的极端抵制和藐视,民告官立案难、回复难、胜诉难、执行难事实上把行政诉讼法限制行政权的立法意图消解于无形,行政诉讼法的制度功能被地方各级甚至中共最高行政机关及其部门化为乌有。

    1994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五年之后,中共又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法治之路上更进一步,限权范围从行政权扩大到司法权。悲催的是,原本旨在限制行政滥权特别是限制强横成性的中共公安滥施暴力,促使中共公检法公正执法和司法、防止罪刑擅断和恶意炮制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法,竟被中共从基层到最高层所有行政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生生玩成了国家不赔法,促进和倒逼执法和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立法目的生生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异化成明知是冤假错案而为了逃避国家赔偿和个人追责竟至绝不认错、死不认错,如真凶现身的聂树斌被冤杀一案,中共最高法院及河北省高级法院恶意推诿长达十六年、直至推无可推方才纠错,更有巨量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明知是冤假错案却仍一意孤行、草菅人命、强加罪名、强判刑罚。立法意图上可谓用心良苦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悲惨地走向立法意图的反面,恰似中共顽固死守的马列邪教所谓经典著作千万遍重复的人民利益、人民至上、代表人民,而实践中所有共产国家无不压榨、蹂躏、屠戮人民一样,原因究竟何在?显然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律之外和之上的专制政治。

    2007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后十三年,中共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图打破中共行政权长期黑箱、神秘运作的怪圈。然而,这个条例的命运如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一样,被不甘受到约束、不肯被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的各类行政衙门玩得半身不遂甚至彻底报废,中共所有的行政衙门无不绞尽脑汁拒绝公开行政信息。

    上述两部法律加一部行政法规构成中共国公民制约公权力、监督行政权的初步规范体系,但自始就受到中共整个行政、司法权力体系的顽固抗拒,立法意图基本落空,并且随着日益增多的个体公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个案制约,最迟在2007年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开始,中共已明确感知到了其自己制定的这三部法律对自己的束缚,越来越后悔自己竟愚蠢地颁布了这三部自我设限的法律,越来越杯弓蛇影一般把中国人民特别是巨量的访民运用这三部法律对中共进行监督、制约的行为视为对中共政权潜移默化的和平演变和颠覆,越来越企图退守和内卷回毛太祖、刘少奇当年宣称的中共党不受法律约束的共产原教旨专制、独裁、极权状态,越来越明白了陈云老朽“新闻法不要搞”的个中三昧——既然新闻法不要搞,那么与新闻法具有相同的制约公权力和中共党强权任性效能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息公开条例当然也都不应搞、不要搞。中共居然稀里糊涂搞出了这三部法律,中共简直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后悔!

    此外,更应该颁布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更是遭到中共全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一致抵制,早年还有一两位“不识相”、不迎合中共的人大代表提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而近十年来全体中共人大代表、全体中共官员都心照不宣地明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已成为中共的莫大禁忌,提不得、碰不得、言说不得。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直指专制、独裁、极权、腐败、衰朽中共的死穴,提出公职人员财产公示议案简直是要直取已经奄奄一息、垂死挣扎的中共的老命,提出这样的议案才是货真价实地颠覆中共政权,而二十多年来中共也以其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抗拒暴露了其假反腐、真贪腐和假法治、真专制的本来面目。

    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国家赔偿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不以民主、宪政、法治为前提,无不是民主、宪政即法治之下的政治制度的具体机制。专制之下岂有法治?独裁之下,何来民主?极权之下,焉能自由?没有民主、宪政、法治即党在法下的宏观政治制度,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统统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共一方面妄图确保其一党专制、独裁、极权之根本政治制度固若金汤、传至万代,一方面又摆出架势装模作样实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息公开即政务公开,纯属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实乃自欺欺人、欺世盗名的无耻把戏,完全是重演满清靼子妄图不触动皇权而立宪的骗局。

    现代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力和保障民权、人权和私权利,即抑制公权、弘扬私权,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权利提供有效和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中共却恰恰相反,中共念兹在兹的是要把私权即公民权利关进中共恶意讨薪罪、寻衅滋事罪、颠覆中共罪、谋财害命的信访等等恶法和邪恶制度的笼子里,却从不打算把自己的强权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即便这法律和制度是它中共自己制定和建立的,因为正如毛太祖、刘少奇、朱镕基等等中共历代头目所说所做的,法律和条约实际执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中共的意志和任性。中共这样的法律和制度,中共这样的法律观念,根本与近现代的法治风马牛不相及,而仍然只是两千多年来的商鞅、韩非和嬴政的法家之治和暴政,是法家严刑峻法治民之治,是移花接木、改头换面、偷梁换柱的伪法治,即中共生造词语、别出心裁所称“依法治国”,是以严苛的恶法和罪刑擅断管制、禁锢、压制人民的法家和共产专制之治。不肯老老实实使用现成的“法治”一词,非要生造一个“依法治国”,暴露出的正是中共这种抗拒法治的卑鄙、阴毒小心思。

    既然法治的真谛是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那么法律的首要锋芒就不应是指向人民,就不应是什么依法治国即动用法律治理、统治人民,而应指向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执政党,而应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书记等等冗赘党官。然而,在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的政治之下,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力、依法治中共及其党官纯属天方夜谭般的臆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之法治真谛在政治价值观上等同于平等和自由,而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的中共政治的终极、核心利益就是固守其永久执政的特权,因而中共绝不可能与任何其他群体和中国人民平等的,而为了固守永久执政、万世一系的特权,中共就总是像家天下的皇帝们那样视全体国民为潜在敌人,对人民进行防范、监控、盯梢,因而中共绝不允许人民享有自由。这就是中共的一党专制、独裁、极权、特权政治与真正的现代法治之间的死结,在中共的专制、独裁、极权之下只可能有与两千多年前商鞅、韩非、嬴政的严刑峻法同根同源、依法治民的法家之治,只可能延续斯大林、毛太祖那样的共产专制暴政,而绝无一丝一毫的现代法治的存身空间,这已被十余年来中共立法、司法公开大倒退的铁血事实所证明。

    从中共对律师的控制、打压及中共律师制度的虚伪能更清楚地洞穿中共假法治、真专制以及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商鞅、韩非、赢政严刑峻法法家之治的本质。在现代法治之下,律师凭借法律、法学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独立于警察、司法机关和执政党之外,只服从法律,如此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仅凭法律知识即能有效制约警察、行政、司法、执政党的强权擅断,才能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才能成为委托人和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优秀律师,成为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这样的律师和律师制度却并不符合专制、独裁、极权中共的胃口,中共需要的是能够增进其专制、独裁、极权的驯服、顺从、乖巧的律师,而不是独立、不受中共操纵、只服从法律——当然是体现现代法治价值观的良法而非颠覆中共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之类的恶法——的律师。这,正是中共僭政后长达三十年既几乎没有法律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709”大抓捕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共对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出身的张庆方律师寻衅滋事、罗织罪名、吊销其律师执业证的原因,还是中共法院对女律师高丙芳野蛮强加虚假诉讼罪并被强判四年刑罚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上,中共绝不肯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对应的,在政治上,中共也绝不肯实行宪政、法治,这是由中共的专制本性决定的。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真正的宪政、法治,都会要了中共的专制老命,这是一定的,中共也看准了这一点,于是,中共才煞费苦心地推出一个伪装成法治的依法治国,企图愚弄底层小民和国际社会。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必须洞穿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伪法治、真法家严刑峻法治民和共产专制驭民的嘴脸,切不可被中共带偏了方向。

  • 中国人权律师团强烈谴责南昌当局再次强送李宜雪入院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江西南昌女孩李宜雪因控诉辅警猥亵,被警方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她重获自由后发声揭露江西精神病院大量关押虐打“被维稳”的民众,并借钱起诉江西省精神病医院。随后,李宜雪被强迫失踪。2024年12月22日,根据通告李宜雪被南昌公安和街道二次送进精神病医院就诊。之后,全国大量网友前往寻找李宜雪,遭到阻扰和拦截。2025年1月4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布声明,强烈谴责南昌当局再次把李宜雪强制送精神病院。

    2024年12月22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和西湖区南浦街道办事处联合通报:李宜雪被街道社区依法依规送诊。

    大家不禁要问:

    一、李宜雪再次被送诊,送到了哪个精神病院?

    二、官方称依法依规送诊,依的是哪条法规?

    三、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筷子巷派出所为什么介入李宜雪和他人的纠纷?

    四、家属对李宜雪被送诊的情况是什么态度,能否由第三方独立采访并公开披露?

    李宜雪在几乎一边倒的社会舆论支持下仍然再次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引发全网关注,而这一次她能否精神正常地走出精神病院牵动着亿万网友的心。很多人感慨,超过10亿的流量和举国之力救不了一个李宜雪。

    其实这种悲剧性的结局在近年早已上演不止一次。2022年初和2023年初,举国关注和几十亿的流量同样不能让铁链女获得自由,也逼不出胡鑫宇的失踪和死亡真相。当然,与身陷囹圄的铁链女和阴阳两隔的胡鑫宇相比,李宜雪还算是幸运,她拥有着蓬勃的生命、灿烂的年华、率真的个性和自由的生活,当她遭遇不公时,她尚有机会利用法律为自己伸张权益,能利用网络对邪恶体制进行舆论反击。李宜雪在对抗暴政中展现出的勇气与真性情,给当代中国社会留下了一幅浓墨重彩的宝贵画卷。

    率真的李宜雪可能并不清楚,10亿的播放量不但未能救她,恰恰是她被二次强制关入精神病院消息的网络流量。当局所针对的已经不是她李宜雪个人,而是针对社会舆论和普遍的民意树立暴力机关和暴力政权的权威,反映的是独裁者的傲慢和霸道!借用他们抨击前苏联迫害异议人士的一句话:为了在国内强化法西斯专政,他们加紧利用“精神病院”作为镇压人民的工具。他们对不满和反抗其反动统治的持不同政见者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后投入“精神病院”任意迫害,其手法之残暴比希特勒当年的集中营和监狱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宜雪事件的网路反应。

    前媒体人赵兰健12月20日在X上发帖说:“江西省公安系统一直是以黑社会的方式强加管制敏感案件,李宜雪已被江西省公安系统迫害致残。胡鑫宇案件也是江西省公安厅一手操办的糊弄老百姓的冤假错案。李宜雪举报江西省精神病院,揭示了中共利用精神病院,作为国家暴力工具迫害普通生命。李宜雪旁证出中共系统正在实施反人类行为,应受到法庭审判,追究中共的反人类行为的责任。尽早制止中共系统再继续作恶迫害普通人的生命。”

    曾经遭受当局精神病院折磨的界立建12月23日在X上发帖说:“每一次揭开自己被关押精神病迫害的痛苦伤疤,每一次都是痛苦的回忆,痛得喘不过气来。精神病医院的暴徒护工们比看守所监狱恶警还要凶残歹毒万倍、精神病院最邪恶的手段就是抽取你脑脊液、人为制造成痴呆植物人,逼迫家属签字接出医院,不到一年受害者就去世。进入医院一刻对你的各种检测包括血常规、心电图、磁共振CT、抽取大量血液、验尿等各种检测都是在为供体配型做准备,精神病院……更是器官买卖的交易市场。”

    中国法律学者杜文12月23日在X上发帖说:“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若存在独立的司法、媒体监督、以及对公权力的有效制衡,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想关谁就关谁’的情形。可是为什么在中国屡见不鲜?为什么类似的事情还一直在不断重演?为什么在这片土地上,针对‘被精神病’的控告几乎没有一例能获得真正公正的审判?这背后的根源正是中共长期的极权统治!正是它建构起一整套高压维稳体系,使得无数黑箱操作有恃无恐,使得医院、公安、地方政府与其穿一条裤子、互相勾结,把公民最基本的自由与尊严践踏在脚下。”

    共产暴政的产物,通过精神病院迫害民众由来已久。

    早在2002年,著名民主人士胡平就写过一篇专著《谁是疯子——政治迫害的新招术》,揭露从苏联时代一直到中共如何利用精神病院对民众实施政治迫害。胡平在文章中写道:“以精神病的名义实行政治迫害,这种迫害有两大特点:第一,它罔顾法律,绕开法律,没有判罪的名义,却有判罪的效果。实际上是法外施刑,比那些以法律的名义治罪的方式还更狡猾、更阴险、更无耻。第二,关进精神病院常常比关进监狱还更残酷,因为它可以在治疗的名义下用药物和其它物理手段(如用电棍进行所谓休克治疗)直接破坏人的神经系统,摧残人的精神。事实上,它不是把精神病人治好成正常人,而是把正常人治坏成精神病。若问这些异议人士、工运人士或法轮功成员真的是精神病、是疯子吗?不是,肯定不是。如果真是疯子,当局倒不会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了。”

    胡平说:“七十年代,苏联著名异议人士麦德维耶夫写过一本书《谁是疯子?》,揭露了苏联克格勃利用精神病院折磨迫害各种异议人士的严重罪行。如今,当局继承其衣钵,变本加厉,虽然眼下我们还没有完整系统的披露,但仅就我们已经知道的零星事实,足以令人触目惊心。”

    资深媒体人郭君在近期的一期《菁英论坛》节目中表示,中共当局很早就设立了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并且把政治异议人士关押在里面,这个医院的主管单位就是公安局。郭君说:“中共是在1987年左右开始设立安康医院的,有意思的是很多其它的医院也自称是安康医院,但公安部绝对不会去禁止别人用这个名词,所以就真真假假混在一起。

    1990年有一个文件特别强调说,有三种疯子公安机关可以把他们送进精神病院,第一种叫做花疯子,就是流浪汉;第二种是武疯子,就是犯病的时候会动武的;第三种叫做政治疯子,包括贴政治标语、喊政治口号的人。”

    郭君说:“这次李宜雪被关进的江西省精神病院,是不是这种安康医院,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所有的精神病院,都百分之百和公安员警有配合。现在所谓的政治疯子已经不只是贴标语或者喊口号,有其它的政治言论和文章也可以送到精神病院,这也就是前苏联的做法。”

    李宜雪被精神病事件反映了中共体制之恶。

    李宜雪最初被送入精神病院是因为她说出了辅警猥亵的真相,被送入精神病院是当局封口和进行惩戒的标准程序,也是中共邪恶体制的基本运作模式。李宜雪出院后将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是要告诉人们真相:自己不是精神病,是正常人。在打官司以及在与警方交涉的过程中,李宜雪拒绝接受私了,她要求通过法律得到一个公道,这依然是率真的体现。

    凡是在性格中保持着率真天性的那些人,都相信世界上应该存在且必须存在着公平、公正、公道,认为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运行的底层逻辑和崇高真理。如果世界失去了这些基本价值观,失去了这些底层逻辑和真理的光芒,那我们就必须把它们恢复出来,以让人们生活的有尊严、有骨气、有秩序、有希望,这也是我们人类在这个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

    李宜雪在视频中表现出她是一个不虚伪、不媚俗、不愿被潜规则之人,是一个试图按照普世原则率真生活的正常人。然而以谎言和暴力为底层逻辑构筑的中共邪恶体制一定要打压、封口甚至灭口这样的正常人。中共依然试图将秉持率真个性的正常女孩李宜雪“鉴定”为精神病。只要中共的暴政依然存在,发生在中国人身上的这些悲剧就不会终止。

    我们关注李宜雪事件的意义。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我们关注李宜雪就是希望我们自己哪一天不经我们本人或者家属同意,当局不敢把我们拖进精神病院。李宜雪未来的命运让无数人牵挂,已经成为中国当代历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李宜雪点燃的光亮不会熄灭,因为它是无数前人早已点亮的那盏神圣火炬的传递和延续,是普世文明的火种在当代中国人心中不灭的体现。

  • 张金山瞿华夫妇再次被政府雇佣人员跟踪监视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6日消息】近日,张金山、瞿华夫妇再次被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官员雇佣人员,对他们进行24小时的跟踪监视。

    2024年12月26日瞿华通过视频表示:“自2024年12月23日开始,南通开发区官员又开始雇佣不明身份人员,对我夫妻实施24小时的监视跟踪。

    政府没钱解决我家房屋强拆问题,却有钱雇人监视、跟踪我们。

    今天是我们被非法监视、跟踪的第三天,我们报警无果,打公安督察无果,打12345市政府热线无果。请大家关注转发!谢谢!”

    据悉,十年间张金山、瞿华家三处房屋遭到地方政府和法院的违法强拆,一家老小至今无家可归。在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向国家信访局领导反映。

    从2015年至今,张金山、瞿华夫妇经常被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人员盯梢、跟踪、限制自由、甚至于被堵车、堵门、撞车等等!去北京多次被地方公安和街道雇佣的黑保安用黑车违法截回南通,还被黑保安殴打、抢夺财物,每一次报警都无任何结果。

    2019年9月,为了非法限制夫妇二人人身自由,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海镇区主任陆健,雇佣保安公司对二人实施非法拘禁。

    2024年7月26日,瞿华在南京被南通开发区民警及街道工作人员看见后,就开始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阻止她的正常出行。

    7月30日,瞿华被他们用警车强行从南京带回。回南通后,他们又安排不明身份人员在夫妇住的宾馆对门开房,对夫妻俩进行24小时的监视和跟踪!

    7月31日,瞿华拨打了南通市12345热线、公安12389热线,反映了被当地强制带回南通、被非法监视以及贴身跟踪的问题,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8月2日,是瞿华夫妇被他们非法监视和跟踪的第四天,瞿华报警后公安不出警。

    2024年10月22日,张金山、瞿华夫妇二人在安徽和县历阳走亲访友,被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民警,拿着一年前以莫须有违法行为作出的拘留决定书在安徽和县以要执行拘留为由,强制带夫妇二人回了南通开发区派出所,但又不执行拘留。

    一段视频显示,南通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民警欲将张金山、瞿华夫妇二人强制带回南通,二人拒绝返回,并随即拨打110报警。随后二人被带往和县公安局历阳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办案民警要求二人配合南通警方的办案,声称如有异议回南通当地进行诉讼。瞿华表示自己现在报案是受害人,要求该派出所出具报案回执,但历阳派出所拒绝出具报案回执。

    张金山表示,“这已是我们出远门后第二次被强行带回当地,这种以作出的拘留决定书为由,强行把正常出行旅游的我们带回又不拘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人身权利。请大家关注!”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 刘美香案代理人再次前往纪委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7日消息】近日,刘美香涉嫌贪污一案的代理人包龙军、王宇、江天勇等,就该案再次来到河北省邯郸市纪委接待部门,举报、控告魏县监察委刘美香案的相关枉法者。

    2024年12月3日,包龙军、王宇、江天勇再次来到河北省邯郸市纪委接待部门,就魏县监察委相关办案人员(4.15专案组成员)刘新清(音)、李景帅、张洋洋、张贵英、任国营、尹某某,在郭栋林、刘美香涉嫌贪污一案中对刘美香实施逼供、诱供进行举报、控告。

    控告人刘美香,女,汉族,1975年2月9日生。刘美香委托之亲友辩护人为包龙军、江天勇、王宇、任全牛。

    被控告人刘新清(音),自报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监察委主任(4.15专案组成员);被控告人李景帅、张洋洋、张贵英、任国营、尹某某,均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监察委办案人员(4.15专案组成员)

    控告事项:一、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78条,对上述被控告人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积极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案件基本情况:控告人刘美香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公司)业务人员。

    2024年4月12日,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将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国核电力)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郭栋林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指定邯郸市监察委员会调查;2024年4月15日,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再行将案件指定魏县监察委员会调查。2024年4月15日,经向邯郸市监察委申请,魏县监察委员会对郭栋林立案调查并于同日对郭栋林采取留置措施。

    2024年4月30日,魏县监察委对平安养老公司职员、控告人刘美香未经审批便立案调查并于同日采取留置措施。

    2024年7月13日,魏县监察委将案件移送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5日,控告人刘美香被刑事拘留;7月29日被逮捕;8月29日被移送魏县人民法院起诉;现羁押于邯郸市第三看守所。

    控告人在留置期间,被魏县监察委相关办案人员(主要为上述被控告人)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诱供、逼供、骗供,并隐匿控告人的无罪供诉。

    控告人刘美香作为平安养老公司业务人员,与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就是客户关系。

    控告人在被“留置”之初,一直和办案人员说,自己仅是平安养老公司北京分公司综拓岗位负责人,这个部门仅是公司多个平行部门的一环。国核电力院也仅是平安养老的一个客户单位。自己所在部门对国核电力院提交的长期医疗基金个人账户额度分配表,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其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加盖公章,然后移交给理赔审核岗或者保全岗进行处理。

    而国核电力院提交的长期医疗基金职工额度分配表,是国核电力院内部核算出来的,而且该基金款项是国核电力院的款项,平安养老公司北京分公司只是对其托管,不负责审查其额度。

    可是,实事求是的陈述在办案人员那里是行不通的。因为郭栋林赔付了大笔资金给魏县监察委,他们为了减轻郭栋林的责任,就要寻找一个“替罪羊”。控告人恰恰就成为了这只“替罪羊”。

    为了让控告人推翻自己无罪自述,并完全按照他们的意图作出“合格”的笔录,以得到他们需要的口供,他们对控告人长时间的实施“洗脑”。并且,他们还隐匿了控告人无罪供述及自书材料。

    他们要求刘美香的口供必须和郭栋林的达成一致。为此,他们对控告人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逼迫控告人,要求控告人配合他们。如果控告人顺服的配合了,他们对待控告人的态度就会好一些;不配合他们,他们就会吓唬控告人,还对控告人发脾气。而且,他们欺骗控告人说她仅是郭栋林贪污案的证人,并将郭栋林讯问笔录先拿给控告人看,让控告人记住并和郭栋林保持一致,最后才按照说好的对控告人作笔录。他们告诉控告人,只有这样(配合),控告人才能早出去。

    被控告人的“诱供”非常有技巧,那个自称监委主任的刘新清(音)每次都以轻松的聊天方式来找控告人谈话,他会说控告人长得挺秀气,只是发型不太好,还说出去后要把发型做了。那语调,让控告人感觉很快就会回家了。当控告人对笔录不认同时,他就连哄带骗的说:目的不是调查控告人,只是指证郭栋林,具体谁说的,对控告人没有影响。只要控告人积极配合,就会很快出去。

    一个姓尹的(仅提审过一次)还用其处理过的案例来教导控告人,劝说控告人积极配合。

    而且,控告人曾向魏县监委办案人员提过下述事实:“2022年的时候,平安公司在内部排查的时候已经发现郭栋林的问题了。公司通知我,要我通知郭栋林,让郭栋林联系他们的领导,公司要跟他们领导通报情况。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有郭栋林有问题。我接到公司指示联系后,郭栋林答应了。后来接替郭栋林岗位的王秋爽和国核电力院的另一个人,职位应该可能比郭栋林高一些,名字叫石磊(音)的,他们二人来平安公司接洽过。所以,可以肯定国核电力院的领导2022年是知道这个情况的。王新蕾是2014年到我团队的,之前这么多年国核也没提出任何问题,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觉得套取资金全是郭栋林的个人行为。”

    当时调查阶段的时候,控告人向专案组陈述过上述情况,但他们没有核实,也没给控告人做笔录。

    因此,上述被控告人为了达到让控告人背黑锅的险恶目的,隐匿了4月30日至5月9日、5月10日至6月19日之间的自书文件及笔录。所以,卷宗中显示的控告人的第一次讯问时间是5月9日、第二次是6月19日,两次笔录的间隔时间竟长达一个月零十天。

    而事实是,他们这段时间频繁提讯控告人。之所以在案卷中显示不出来相关笔录及谈话内容,完全是为了达到欲加之罪构陷控告人之目的。

    上述事实,经律师会见,已经初步掌握相关诱、逼供行为的大致时间点以及参与人。

    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讯问过程都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因此,特此就下列时间段申请上级监察委依法调取:

    1、控告人在5月10日被所谓监察委“领导”提讯,请河北省邯郸市监察委依法调取同步录音录像;

    2、控告人在5月下旬调查人员任国营讯问35万分配额度表格一事,请河北省邯郸市监察委依法调取同步录音录像;且当时有八页控告人未签字的笔录,请求一并调取;以及第二天张洋洋提讯控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张洋洋大致对控告人说:作为一个女人挺同情你的,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任国营是为你好,现在已经去北京,你是不是希望他查出别的事情来?还说郭栋林已经走得很远了,别到时候他出去了你还在这儿。);

    3、6月4号、5号、6号,控告人被刘新清、李景帅提讯过,请河北省监察委依法调取同步录音录像;

    4、是6月14日下午,还是15日下午、16日下午,控告人记忆不清,但是,那是刘新清、李景帅把所有笔录拿给控告人看,要求给控告人按照要求做录像的时间。当时,李景帅误以为控告人要认郭栋林那5万感谢费一事,就向刘清新汇报,刘清新听了很高兴,就跟着一起来了。当时控告人还和他们说,看了这个过程(全部笔录),心里很不舒服。让人看了,还真以为自己有问题。并说,这样的积极配合,就是为了早点回家。为此,请求河北省监委调取这三日下午为控告人制作录像的同步录音录像。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涉案人员和证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六条明确:“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成敏曾言:诱供比刑讯逼供更可能造成错案。此真法学专家之肺腑之言。

    因此,对所谓的监委主任刘新清以及李景帅、张洋洋等办案人员隐匿无罪证据以及逼供、骗供、诱供行为,应当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78条,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魏县监察委4.15案相关办案人员在缺乏管辖权之情形下,明知控告人根本构不成犯罪,却借打击贪腐之名,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非法立案,欲陷控告人获刑入狱,相关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且其虐待、骗供诱供行为,是刻意构陷,情节恶劣。

    控告代理人恳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查明真相,还控告人以公道,并依法追究冤案制造者的刑事责任。

  • 马波前往西罗园派出所维权再次遭到推诿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4日消息】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在京被无辜殴打一案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马波在各个相关部门来回奔波,遭遇踢皮球,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近日,马波就自己在京被打一案,再次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再次遭到西罗园派出所的推诿。

    2024年12月3日下午,马波去西罗园派出所追问其被打一案的进展情况,在外面待了10分钟后,主办所长石磊出来,还是谎称说案件已经交到检察院,马波再三追问什么时候交的?他说11月15号左右。

    该所林警官说10月8日交到检察院,石磊所长说11月15日交到检察院,马波问林警官,说10月8日交到的分局,10月8日到11月15日,那你们丰台分局把案件压了一个多月吗?

    西罗园派出所一直在撒谎,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被打案件,从2024年3月份就说移交到检察院,马波去检察院多次,都没有查到此案,马波在丰台区检察院与西罗园派出所之间来回跑,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马波表示:“打人凶手乔明连,至今逍遥法外,案件就这样被西罗园派出所办人情案,他们轻易的吞没了,权钱交易执法犯法!西罗园派出所恶意压案443天,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将一追到底!”

    2023年9月,马波在京期间,被一老年男子乔明连无故恶意殴打致双腿骨折,北京丰台警方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案件至今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警方口头告知已将打人凶手刑拘,但一直不给书面的通知书。为此,马波一直在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投诉控告。

    2024年9月24日,马波去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纪检信访;

    2024年9月25日,马波又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警务督察总队,最后去西罗园派出所给国家信访各部门邮寄信件,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一直压案拖案现已一年多时间,导致打人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2024年10月2日,马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落款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的关于马波反映问题的书面回复。

    对此,马波不认可该种告知方式,同时提出质疑,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为何一拖再拖,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1号,马波再次来到了西罗园派出所,询问办案民警林警官,其被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林警官又一次谎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马波要求林警官周一跟她一起去检察院查一下,哪天移交到检察院的,马波算准日期检察院需要一个月期间。

    林警官此前曾答应周一与马波去检察院,可是今天周一,马波给他打无数电话他没接。

    在打了无数次平台电话投诉后,林警官终于接了电话,但是很磨叽,就是不想去检察院。林警官说所长不让他一起去。

    马波猜测,这足以证实,案件还是没移交到检察院,林警官不敢面对检察院的事实真相!

    2024年11月4日下午,马波去了北京市公安局,把西罗园派出所所做的事情反映给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接待人员说他们追问一下案件办到了什么程度。

    2024年11月13日上午,马波拨打北京12345市长热线,投诉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当日中午12点23分,马波接到西罗园派出所的回复电话,但依然是推脱敷衍。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吴宝林再次被街道雇佣人员看守出门即被跟踪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5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宝山区访民吴宝林(网名:同学),再次被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雇佣人员非法看守在家中,出门即被多人跟踪,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2024年11月1日,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再次雇佣黑社会及社会闲杂人员,对吴宝林居家进行非法监控、蹲守、跟踪限制其人身自由。

    2024年11月2日,吴宝林发出消息说:“此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对我的人身安全及人身自由造成威胁与伤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有权作出反应。宝山区吴淞街道对此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请求访民兄弟姐妹转发和关注!”

    此前,每逢节假日或敏感会议期间,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也曾多次对吴宝林进行非法拘禁,雇佣人员对其看守限制人身自由。

    2023年9月上旬,因杭州即将召开亚运会,上海多名上访维权人士被维稳人员上门看守或被带走失去联系。

    自2023年9月5日开始,宝山区吴淞街道、海滨新村派出所雇佣黑社会及社会闲杂人员,阻在吴宝林家门口限制他的出入;自9月20日上午10点开始,又派出黑保安在小区楼下蹲守,限制吴宝林的自由出入。

    吴宝林说,任何没有法律授权,威胁到当事人生命安全及人身自由的行为,当事人会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2024年3月1日,宝山区吴淞街道再次雇佣社会闲杂黑社会人员,对吴宝林居所进行监控,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及出入安全。

    吴宝林当日发出声明称:凡是威胁到本人正常生活及生命安危等行为,本人会依法按照国家《紧急避险法》采取正当防卫措施。请群里兄弟姐妹帮忙转发。上海市宝山区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再次利用维稳时机大肆洗钱,疯狂捞钱究竟为哪般,法律何在!

    2024年8月28日下午,宝山区吴淞街道又一次雇佣黑社会及社会闲杂人员对吴宝林居家违法进行监视、跟踪、蹲守,对吴宝林人身安全、人身自由造成严重伤害。

    吴宝林表示,宝山区吴淞街道对此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吴宝林因房屋问题上访维权多年至今无果。每到国家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日期间,为阻止其上访,吴淞街道就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其上门看守,出门就对其跟踪,使其无法自由出行。

    吴宝林电话:13918277331


  • 陈燕慧再次被物业和社区联合上门逼迁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9日消息】近日,租住在湖南长沙的株洲公民陈燕慧再次被物业和社区人员联合上门逼迁,这是她自9月份以来遭遇的第二次逼迁。而最早的一次逼迁是在今年的8月初,长沙相关部门及物业人员让她在5天之内搬离,此次多给了5天时间,让她在10天之内搬离。

    2024年9月22日,2名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男性工作人员,敲开陈燕慧租住的房屋。

    物业称,房东因为要自用,已经全权委托物业收回该房屋,希望她能在10天之内搬离该房屋。

    9月26日,中海物业和社区人员联合上门来催陈燕慧搬离。

    社区说是来解决陈燕慧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并要求她拿出租房合同查看。最后来了句:房东自己的房子,要收回也是天经地义。被陈燕慧怒怼:收回自己的房子是天经地义,但前提是遵守合约。

    陈燕慧在X上发文说:“他们这两次上门还算礼貌,克制。只是在某些部门的推动下,后续又会如何呢?”

    几个小时后陈燕慧继续发文说:“这种事情三天两头的来,整的人心情特别恶劣,抑郁。我这个房东也是个人才,无底线的配合强力部门,上次逼迫我五天之内搬离,这次又让十天之内搬离,还整出授权物业来收房这一套下作手段。说实话,即使她求着我再租下去,我也不可能续租了。但又恶心的我气愤难平,真特么的是不让人活的节奏!”

    9月27日陈燕慧发文:“一边喝酒,一边看盗墓笔记。我想这是我目前唯一能忘记自己处境且又能让自己安睡的唯一方式了。

    他们真是抓住了我的疼处,对我这种一直没有一个家的人而言,我是情愿把我抓了,都不愿意过这种被逼搬家而居无定所的生活的。不,这不是生活,而是被逼在活着。

    他们懂,我也明白。”

    据悉,陈燕慧,网名:迷迭香,湖南株洲人士。曾积极参加湖南的公民运动以及关注各地被关押的异议人士、良心犯等。

    2019年曾因关注“公民王美余9月23日在衡阳看守所离奇死亡”一事遭到特警控制;

    2021年6月12日,陈燕慧在株洲家中被当地公安部门带走,此后她在株洲市公安局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告知哥哥自己已被控制,罪名涉嫌寻衅滋事。

    湖南公民欧彪峰因关注“泼墨女”董琼瑶被警方抓捕刑拘,此后陈燕慧一直在网上为欧彪峰呼吁,且第一时间赶到欧彪峰家里,到看守所探视。

    2024年8月3日,陈燕慧的微信被封,被长沙警方等部门联合逼迁,家门还被便衣上岗,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 洛龙分局再次传唤曾武律师且还要扣押其手机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8日消息】近日,洛阳李伟平案之辩护律师曾武因关闭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安装的信号屏蔽器,被洛阳市洛龙分局带走传唤,之后以扰乱单位秩序拟行政拘留5天,曾武律师当场提出复核申请。2024年9月27日,各辩护人开了一天庭后,洛阳市洛龙公安又到酒店传唤曾武律师,还要扣押曾武律师的手机。

    近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信号屏蔽器遭“损毁”事件持续发酵。

    据此前报道,9月20日,李伟平等人“涉黑”案二审开庭,洛阳中院在法庭、律师休息区甚至卫生间,均设有信号屏蔽设备。休庭期间,辩护律师曾武试图关闭休息区的屏蔽器,后致一屏蔽器掉落在地。当日下午休庭后,曾武即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遭警方传唤。

    洛阳警方对曾武的传唤持续至21日早上。据曾武回忆,询问内容主要涉及洛阳中院屏蔽器掉落一事。询问结束后,警方对曾武作出拟行拘5日的处罚,理由是其行为“扰乱单位秩序”。

    曾武称,他当场提出复核申请,“暂时没有出(复核)结果,说一个月内答复。”

    涉事律师是否有意“损毁”屏蔽设备?据曾武讲述,相关屏蔽器是他在试图关闭时“不慎掉落”。

    曾武称,当日上午10时许,休庭期间,辩护人在律师休息区休息。“此时发现四周墙壁上挂有信号屏蔽器,甚至连厕所都有。手机依旧没有信号,而且考虑信号屏蔽器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对违法安装、启动的屏蔽器进行关闭。”

    “关闭第二台信号屏蔽器时,设备意外掉落。”曾武回忆称,屏蔽器高挂墙上,他借助休息区的红色沙发,试图关闭第二台仪器,“第一次上去碰不到,第二次拿出手机去触碰开关。碰了一下,那个设备就掉下来了。”

    曾武的说法与其他在场目击者此前所述基本一致。

    据该案辩护团队透露,该案另一辩护律师的助理因涉此事亦遭处罚。该案一辩护律师任建宇23日发帖称,涉事律师助理被洛阳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两次传唤,“实际上,(涉事助理)仅仅在曾武够不着信号屏蔽器时说了一句可以用手机去关。”

    曾武25日表示,涉事助理的处罚决定已作出,“也是五天拘留,目前暂缓执行。”

    曾武认为,他们关闭信号屏蔽器,是为制止法院侵犯辩护人通信权利的违法行为,并未扰乱单位秩序。

    “就算法庭内装信号屏蔽器合法,但律师休息区装屏蔽器显然不合法。”曾武表示,法院使用信号屏蔽设备要根据案件情况、性质,征得有关部门许可,“洛阳中院显然没有经过审批和许可,违法在先。本人关闭屏蔽器时(屏蔽器)不慎掉落,

    对律师拟处罚五日的行政拘留,明显不符合比例原则。该屏蔽器如意外毁坏,本人愿意积极赔付损失。”

    9月27日晚上,各辩护人在开了一天庭后,洛阳市洛龙公安又到酒店来传唤曾武律师,且还要扣押曾武律师的手机。

    试问,扰乱单位秩序已是欲加违法,现又企图扣押手机,谁给你们滥用权力背的书?如此骚扰打压律师,还能公正审判吗?一眼望到底的绝望!


  • 张展再次被关押进浦东看守所

    【民生观察2024年9月3日消息】近日,出狱不久的公民记者张展因前往甘肃营救被抓捕的张盼成,被上海警方带走失联,现已被关进浦东看守所。

    日前,张展为营救最近被抓捕的甘肃青年活动人士张盼成,从上海只身赴甘肃,突破干扰,终于说服张母签署了委托书。然而,她在当地失联,一度处于杳无音讯状态。

    关注张展的朋友在与国内多位民主人士取得联系后,得知张展被上海警察从她老家陕西咸阳带回了,现被关押在上海浦东看守所。

    在新冠疫情期间,张展因只身前往武汉报道新冠疫情而被中共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在关押期间,张展拒绝认罪,曾处于绝食或半绝食状态,多次传出病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极大损伤。

    2024年5月13日,张展刑满获释。但她仍无法获得人身自由,处于国保的密切监视之中。

    2024年6月11日,张展被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宣桥派出所传唤。同时被威胁:“再碰红线就进去。”

    此次,张展因营救张盼成再次被警方羁押。

    据了解,张盼成,前北京大学保安,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

    因发视频批评中共当局迫害异议人士、以及中共政府对外国提供巨额经济援助等,于2021年2月再度被甘肃警方逮捕,后被甘肃省合水县法院秘密审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4年2月14日张盼成刑满释放,随后一直被软禁在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老家。

    7月13日,为防自己再次失联,张盼成在网上发布了公开声明。

    文中称,自己长期被跟踪,且身份证户口本均被没收,当地多次上门要将其认定为“精神病”,并表示如果自己再次被带走,将绝食抗议。

    7月26日,张盼成在老家被软禁期间读圣经写下一篇文字,并发布在网上,不久即失联。

    7月29日,获悉张盼成已被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称,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且受到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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