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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召开进博会刘淑珍再被关黑监狱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31日消息】因上海要召开进博会,94岁耄耋残疾老人刘淑珍又被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派出所非法拘禁关进黑监狱。此次关押将长达22天时间,至2024年11月10日刘淑珍才能获释回家。

    2024年10月22日上午,刘淑珍老人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派出所警察通知,又被看死钉牢(为了进博会),还增加了多名保安看守。刘淑珍现暂住:南码头路1698号庆春旅馆223室。

    10月29日刘淑珍的女儿崔福芳发文质疑:“为什么要反反复复维稳一位守法公民,私有财产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抢了二十年有余至今不肯归还,没有一分钱补偿与安置。

    《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生效,有关机关、单位有明确的意见书。就是不给本人,周家渡派出所警察说残疾老人刘淑珍有很多维稳费可用,不让解决,领导一句话维稳经费就到手,比中央文件和《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快千万倍。”

    崔福芳说:“刘淑珍一分钱和生活用品也没有。派出所可以随便使用维稳经费,领导审批字一签,随便花。(多开房间和发票还有人头费等)

    刘淑珍老人如果违法犯罪可以送看守所管吃管住,为什么相关法律人要这样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94岁残疾老人。”

    崔福芳表示:“私有财产被人民政府抢了没有一分钱补偿与安置(看守保安每天400元一天,街道派出所工作人员700元至300元一天不等,而刘淑珍没有一分钱)。”

    家属反映,刘淑珍老人今年大半年都在被当地维稳,严重影响其生活行动和质量。今年看管刘淑珍天数如下:

    2024年2月19日至3月17日(28天)
    2024年3月28日至4月12日(16天)
    4月26日至5月6日急诊家属送医抢救住院停止看管(11天),没有一个部门打电话和看望慰问,过年过节也没有人来看望
    2024年6月14日至7月31日(48天)
    8月14日至9月7日(25天)
    9月12日至10月7日(26天)
    10月22日至11月10日(22天)

    据悉,2005年,刘淑珍的私有房产被当地政府强抢至今未赔偿,刘淑珍为此上访维权长达20年,现如今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归还其私有财产。

    因其多次前往国家信访局登记上访,信访局多次下发文件要求上海地方进行督办,但地方政府始终不给解决。

    因上访刘淑珍还被多次打伤而落下残疾。2021年3月3日,刘淑珍与女儿崔福芳曾因上街举牌维权,被多名警察强抢财物,辱骂、殴打后被押上警车带走。

    2024年4月26日,刘淑珍老人去北京反映私产被强拆未归还的问题。当日下午5点钟左右,在前往天安门马路上行走时,被警号:023359等警察拦截后打伤,之后交给上海驻京办人员,上海驻京办联合铁路总公司无票乘车,在驻京办人员陪同下乘坐1461次列车回到上海。

    刘淑珍被带回上海以后,并未允许她回家,家属多次询问打听得知,刘淑珍被强行送进法制学习班。

    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和警察何文敏对家属说:区政府规定,只要去北京反映问题都要回来办学习班。

    2024年4月30日,家属反映刘淑珍依然被关在学习班,不让其回家,三餐有时不能得到正常供应。

    刘淑珍电话:13564097383

  • 陈迎被社区人员上门警告不要再聚会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18日消息】2024年10月17日下午,山西临汾圣约家园教会韩晓栋的妻子陈迎姐妹跟教会的弟兄姐妹在家一起读经、祷告时,被社区人员上门警告。请关注代祷。

    2024年10月17日下午5点多的时候,有三个社区的人员来陈迎家敲门,陈迎5岁的儿子开的门。

    来人说:社区知道你家有聚会,你家不要再聚会了。

    陈迎当时很害怕,脑袋一懵,内心很复杂,啪的就把门一关,那三个人就走了。

    陈迎的丈夫韩晓栋,因信基督教,目前已经被关押2年2个月。

    陈迎说:“我们没有违法,但是我的丈夫蒙冤入狱、久押不决,信仰无罪。

    亲朋好友是自愿、主动来我家一起读经、祷告,绝对没有违法。信仰是自由的,不要继续对我们宗教迫害。上帝是公义的,必定审判活人、死人。

    圣经说:‘不可停止聚会’。我作为一个基督徒,这是我的本分。我在家里敬拜上帝,这是我的底线。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陈迎表示,“我不知道还会不会有陌生人来敲门,或者下次就拿着‘传唤证’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带走。

    我举目无亲,从江西远嫁到山西,还有三个孩子、两个老人。我的公公婆婆,一个72岁,一个68岁。三个孩子,最大的7岁,最小的3岁。今天我和他们都受到了惊吓,请大家为我们祷告。”

    据悉,李洁、韩晓栋、王强三位基督徒,因持守两千多年来的基督教十一奉献传统,就以“诈骗”罪名被捕和公诉。

    自2022年8月19日三位弟兄被抓,到如今已经被关押2年多了,已经超期羁押。

    2024年7月3日,

    李洁的妻子李姗姗、韩晓栋的妻子陈迎一起去临汾市尧都区法院约见解院长。却被告知:“解院长出差了,一周都不在。”解院长真是日理万机啊!妻子们虽未与解院长谋面,却已经感到这位院长定是一位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为老百姓做主的好官。

    7月5日,律师向法院再次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7月29日,李洁的妻子李姍姗、韩晓栋的妻子陈迎、王强的妻子温会娟一起第四次到尧都法院要求面见解炳华院长陈述意见,却被告知解院长去培训了。

    三位基督徒的妻子每天都在为解院长,还有办案的法官、检查官祷告。盼望他们有勇气秉公执法不要让李洁、韩晓栋、王强继续蒙冤在看守所,早日释放三位弟兄与家人团聚;不要让临汾的司法蒙羞;不要让临汾背负宗教迫害的恶名。


  • 上海李淑杰因上访再被关黑监狱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8日消息】近日,上海静安区访民李淑杰进京上访被送回上海后关进府村路500号,被石门二路街道派人以送她回家为由骗上车,后被强行送进黑监狱关押,期间手机身份证被扣押,于10月7日才获得人身自由。

    李淑杰是上海市静安区访民石门二路街道被动迁基地“东八块”访民,“东八块”基地于2023年被动迁,根据沪建城(2001)第68号文鼓励被动迁居民回搬,李淑杰户根据此政策要求回搬,却在2004年7月14号遭到静安区政府非法强迁,至今为止已经20年之久,久拖不决!

    每逢北京到了节点或者开会,李淑杰就因为上访被打压,被关黑监狱!

    最近一次是2024年10月1号,李淑杰乘1461列车到达上海,随即被转送至府村路500号后,石门二路街道旧改办派工作人员接李淑杰出来。

    李淑杰心想这次又要被关黑监狱,前面两个人接她,她都不肯跟他们走,后来又让另外一个人进来接李淑杰,此人对李淑杰说,上面领导说了送她回家,李淑杰才肯被接出来。

    李淑杰说:“原本说是送我回家的,结果出来后上了一部沪B.CZ709外地人开的车上,车上安排了连司机共4个30多岁的外地男士,把我控制住不许我下车,直接把我送到苏州西山凤记农家乐(黑监狱),由这4位男士24小时看管,我被非法拘禁,两部手机被抢走,身份证被扣押。”

    在关押期间,李淑杰曾质问你们这些不敢亮身份的人有什么权利这么做,这些人回答说他们也不想这么做,但是是上面领导安排他们这样做的。

    李淑杰称:“这些所谓的上面领导到底怕的是什么呢?他们也知道自己做了龌鹾的事怕我用手机采集证据曝光他们的所做所为,是吗?”

    李淑杰是2024年10月7号下午到家的,手机和身份证是到家后才给她的。

    李淑杰表示:“这帮败类真的怕曝光就不要做见不得光的事儿。下图的车牌号就是接送我的罪证!”

    此前,李淑杰因多次前往北京上访被带回上海后或被拘留,或被非法拘禁在家。

    2012年北京两会期间,李淑杰去北京两会提交议案,于3月9日被押回静安区石门二路警所处于“行政拘留5天”。

    李淑杰的丈夫叶先生说,自从八年前他家房子被强拆后,这样的事情至少发生过五、六次了。

    他说:“有一天(下班)回来,发现老婆不在家了。孩子说,妈妈被他们带走软禁起来了。”

    软禁在什么地方,叶先生并不知道,只能四处打听,干着急。

    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于9月4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近期前往北京上访的上海访民几乎都被遣返,大部分访民被送回家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部分访民被关进黑监狱。

    其中静安区居民李淑杰被遣返后控制在家中,无法自由出门。

  • 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侦查再延期

    【民生观察2023年7月22日消息】安徽蚌埠活石归正教会牧师万长春及教会同工被以涉嫌“诈骗罪”逮捕。近日,该案侦查期已过,被再延长侦查一个月。

    2023年4月11日,万长春牧师被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羁押在蚌埠市仁合集看守所。家里的银行卡等也都被收走了。

    万长春牧师的妻子尤修林在发了第一封代祷信之后,于2023年4月14日也被采取“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并遭受威胁式提醒:1、不可以发任何文字到网上;2、不可以和弟兄姐妹有任何交流,否则她也得“进去”。

    尤修林和三个孩子被孤立在家,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一下子跌入低谷,她和孩子们都不知该如何面对。过去一家人生活的点滴都成了珍贵的回忆。

    2023年5月19日,万长春牧师被更改罪名,以“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同时万长春牧师的姐姐万春琴,和教会的两位同工薛少强和曹斌挺,也相继被同一罪名逮捕。

    2023年7月19日,该案两个月的侦查期已过,现在又被延长一个月的侦查。

    尤修林说:“家里两位老人,突然获知自己两个孩子都被涉嫌‘诈骗罪’逮捕,惊愕并痛苦。我公公去年出了车祸,身体还没有恢复好,他每天忍不住流泪,盼着儿子和女儿能早日回来。

    我婆婆是老一辈的传道人,一辈子教导儿女敬虔爱主。我丈夫也深受其妈妈的影响,自从蒙召之后忠心爱主、服侍主,为主愿意摆上一切。他接待弟兄姐妹都是把自己最好的摆上。

    教会资金的使用情况,一直是公开的,弟兄姐妹也都知道,我丈夫没有骗过任何一位弟兄姐妹。他没有占有任何人的财务,还经常帮助家庭困难有需要的弟兄姐妹。

    我们的信仰教导我们乐意奉献,基督徒奉献也是依据圣经和基督教传统,都是自愿的,谁能强迫的了呢?怎么可能诈骗?!恳请弟兄姐妹为我们教会代祷。”

    尤修林表示:“三个多月没有见到我丈夫了,我和孩子们非常非常想念他。在这段时间里我有过软弱,惧怕,我甚至不敢为我所爱的人去发声,内心非常痛苦。感恩的是,在这段时间里,主让我学会依靠,仰望。在低谷中、无力自拔的时候,总能听到他慈声的呼唤,每次靠近他的时候,内心都满得力量。无论环境如何,我深知他掌管明天。

    祈求公义之神,与蚌埠活石归正教会的每一位弟兄姊妹同在,保守我们不被更多伤害,让被带走的人们早日平安回家。”

  • 言论审查再升级 网民纷纷谴责

    作为全球言论最不自由的国家之一,在开展多次“清朗”行动后,中国网络监管再升级,7月13日,社交媒体微博和B站发布公告声称,将加强整治“谐音字、变体字”并鼓励检举。微博的通告称,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站方将对站内利用谐音字、变体字等“错别字”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加大对利用“错别字”借机信息的排查力度等。

    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对利用“错别字”借机传播不良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排查清理力度
    2.健全平台用语管理机制,完善关键词识别模型
    3.通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站内宣介等方式,引导站内用户规范使用汉字

    此消息一出,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单。截止当日下午5点,相关词条已有1.6亿阅读量。网民气炸纷纷谴责:只许州官谐音,不许百姓错字。

    由于中共严格限制言论自由,微博上一般词汇也会被判读为敏感词汇,使贴文被“夹文”、“限流(贴文被秘密屏蔽)”处理,位于北京、承包其它公司网络审查工作的“博彦科技”,四千多名员工日夜浏览和审查网络内容,监控服务应用在2019年就收录了十多万个基础敏感词和三百多万个衍生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网友只能以拼音缩写、谐音字、表情图像emoji或各种隐晦方式规避,例如“政府”写成“zf”、“政治立场”变成“zzlc”、“自由”写成“ZY”、“民主”成了“MZ”、“人权”拆成“人木又”,习近平变成“细颈瓶”、“人民币”变成“软妹币”和“米”、“笑死了”改成“笑不活了”。

    一贻笑大方的例子是曾有字幕组为防止被禁言,在一部美国影集《汉尼拔》中,将字幕中的“杀”统统以“口”取代。剧中因此出现了“你口兰德尔的时候,有没有幻想你口的人是我”这类让人哭笑不得的字句,好端端一部惊悚片,却出现了充满情色意涵的对话。

    近期中国河南村镇银行爆发存户被殴打的流血事件,此一事件让熟知中国言论审查调调的中国网民,自然得想方设法规避言论审查,于是中国网民一律改用谐音“荷兰”来代指“河南”,试图让相关信息保持热度。中共畸形政策形塑出中国民众畸形的发文习惯。

    对官方宣布整治谐音变体字,网民愤怒地形容新举措如同“文字狱”,表示“把原词开放了就谁会想用谐音和拼音缩写?”、“为啥用谐音字?难道不是因为有些很正常的字词发出来,都是敏感词汇吗?”、“为啥会用谐音?还不是各类文学网站,微博,论坛,许多正常中国文字和词组被屏蔽,导致不得不使用错别字和谐音字”、“真要整治,就得想想当初把人逼得不得不使用这种语言的原因”、“现在是文字狱,梦回大清”、“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还要玩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一套吗?”“要不取消输入框吧,让大家只能接受信息灌输不能发表看法,为什么打谐音心里没点数吗?还不是会被夹”。还有中国网友狂刷火星文嘲讽,“90后哋焱暒妏叒婹苁偅炪茳煳孒(90后的火星文又要重出江湖了)”、“姒后,洎们僦适样窷兲叭(以后,咱们就这样聊天吧)”。

    在微博上,网民本无思维说:“就一句话:你们有病,让我们吃药。”拔刺大师说:“能不能反省一下为啥网友用谐音字,还不是因为你们啥都夹。”羊小咩luckyRiky说:“不如说直接点:屁民都闭嘴。”飞狗历险记说:“人家望远镜都拍到130光年以外了,我们还搁这搞文字狱。”阿苇Kiyon说:“最后连沉默都是在冒犯国王。”

    网民有效改善腋毛分叉说:“如果不是因为会被随便乱炸、屏蔽,谁想用谐音字、缩写、外语把自己的话搞得像密文一样大家天天跟周迅在风声里摸衣服缝边的密码一样摸别人的博文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大家闲着没事干是吧?”

    网民美神妹乐啼说:“为什么会有谐音字变体字,还不是因为正常打出来的那个词会被屏蔽,现在倒要作贼喊抓贼整治谐音字。大禹治水都知道易疏不宜堵,只能说总有一天会决堤。”

    网民风之子•1979说:“都快到了要用鸡毛信才能传递信息的地步了,可是,他们那么自信,他们又在害怕什么?”

    网民蓝芒洞主说:“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未可哀。我劝诸公多缄口,谐音变体亦当灾。”

    网民罗丹妮说:“因为正确的字不让用,大家迫不得已才会用谐音替代,归根结底还是矫枉过正导致。笑死自己阉割自己的文化,反过来怪网友用谐音字变体字,你们不搞文字狱,大家不自然就正常用字了?永远都是这样,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就知道捂嘴。”

    网民宝贝贴贴_说:“颠倒了因果吧。表达情绪、输出观点不是人的天性?各种敏感词搞得正常表达的道路不通,还不让人另辟蹊径?要硬这样也行,我给两个解决方法。一个是灭绝汉语言,另一个是灭绝忠国人。”

    微博上的认证医生公众号“许超医生”表示,某些词汇被管控让他连传授科普知识都有困难,未来如果连谐音字都不得使用,恐怕是雪上加霜:“我也很想正常打字,比如阴茎、阴道、性交、精液、月经……这一系列与下三路相关的词,能够在发出后不被限制的话,科普就还有希望。如果既不能正常打字科普,也不能用谐音字科普,大家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马可婷在其微信号social_marketing发表文章《微博整治谐音字,网友炸了》,文章说,今天的事儿大了,有朋友给我发消息说,微博不让用谐音字、变体字了,吓得我赶紧上微博看了眼热搜。在颁布内容之后怎么去判定和裁量,才是微博该考虑的核心问题。虽然微博有澄清,本次治理目标是:通过错别字传播不良有害信息,不是不允许任何错别字的出现。但是,口号已经喊得够多了,却没有给到实际的典型案例,那用户就很难界定。正常打字有敏感词又会被限流,谐音字是逼不得已,也有的谐音字已经衍生成为了互联网的特有语言,还有是单纯的不小心打错字,一刀切肯定是会引起强烈不满的,也很难说服用户。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王左中右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现在的屏蔽词真是让人懵了个逼》,文章说,觉得现在屏蔽词太让人无话可说了。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说,甚至你什么都没说,他们也不让你说。有一阵,很多歌词都被屏蔽了,满眼的******。陈奕迅的《我有我爱你》,歌词里有“难**(做爱)侣我极同情你不幸”,别说了,这种歌手直接关进敏感词监狱判个无期也不过分。

    文章说,你不会想到“说一**验”,说的是“说一下体验”。你不会想到“埋伏**”,说的是“埋伏一波”。你更不会想到“生**累,练完体**去兼职,还好工作***饭吃”,说的是“生活好累,练完体操我去兼职,还好工作给我口饭吃”。你明明啥也没说,他们就屏蔽了,你明明啥也没碰到,他们就说你是流氓了。这样的屏蔽真的是太麻了个痹。

    文章最后说,你禁了傻逼,以后大家都伞兵当傻逼,你禁了屎,大家都拿翔当屎,你禁了一个脏话,就脏了更多的话。怎么说呢,总有一些人觉得厕所太脏了,就把厕所给禁了。把厕所都给禁了,大家就只能随地大小便了。

    作者木蹊说在其网易号“木蹊说”发表文章《如果可以正常表达,谁愿意去用谐音?》,文章说,昨天微博发布社区公告称,站方将对站内利用谐音字、变体字等“错别字”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什么微博要发布这个公告呢?无非是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利用谐音字、变体字,去表达自己对热点事件的看法。经过多年的驯化,这已经成了常见现象。但,如果用正常的文字能正常的表达,谁又会去用谐音、错别字?如果能好好说话,谁又想阴阳怪气?如果不是基于那份内心的畏惧,谁又会像仓颉一样,自己造字?

    文章说,动不动这禁那禁,一句好好的中国话被逼成了东拼西凑的鬼话。而要不说谐音,则会被禁止。这好吗?文字是可以禁止的,表达是可以禁止的,错别字谐音也是可以禁止的。但思想呢,现实呢,真相呢?也能被禁止,屏蔽,淹没吗?

    文章最后说,文学上有一种理论——最伟大的作品,往往诞生于压抑的时期。正是因为文字是被压抑着,被束缚着,才促生了文体的创新,表达的创新。比如中国最伟大的作品《红楼梦》,就诞生于“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时代。你不让念诗,没事,我写一本小说,用四个家族的兴衰,把那个黑暗的社会全给抖出来。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的时候,也是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神话、幻想结合起来。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界中,心领神会。同时,也揭露出狭隘的思想,荒唐的举措,正是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大包袱。我相信,谐音可以消失,但中文不会消失。我们的文字依旧会在夹缝中寻找光明,依旧如不绝长河,激浊扬清,奔腾不息!

  • 湖北姜天禄再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月4日,湖北十堰市访民姜天禄因到政府部门上访,被其辖区村书记等人强制押送到“竹山县北大街精神病医院”关押维稳,其间家属要求会见但被拒绝。

    1月13日,姜天禄又被转移到“竹山县番口精神病医院”关押,1月15日姜的妻子和妹妹闯进医院才见到了姜天禄,姜家人强烈要求释放出院,但医院表示:没有政府的许可不能放人!

    1月15日,姜天禄的好友王先生告知本网义工,姜天禄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村民,因房屋征拆问题多年上访,后被竹山县政府及警方多次关进精神病院打击报复。

    姜天禄曾透露,他被强关精神病院最惨的一次是2018年7月那次。18年7月29日,姜天禄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竹山县城关镇政府人员赶到北京市租赁了一辆哈尔滨牌照的车,花了一万三千元“劳务费”把姜从北京绑架回竹山县关进了辖区派出所,然后又把姜押送到竹山县精神病医院关了8天。政府人员指示医院给姜天禄炮制了一份虚假的诊断证明,说姜患有“人格障碍”精神病。

    被关进该医院后,政府指示医护人员把姜天禄手脚困在床上,然后轮番换人打他的脸、锤他的头,并且威胁他说“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老实点,不然有你好果子吃!你看这病房里的人都被我们打怕了,被整治的服服帖帖的,不敢说一个不字”。

    见此,姜天禄只好仰天长啸说“我不想活了,你们如果继续这样打我,有朝一日我出去了,你们也别想活命了”。随后几天,医护人员不怎样打他了,但是病房里却新来几个身上有纹身的黑社会人员,他们动不动就殴打姜,一个人打累了就换一个人来打,还轮番用皮带抽打他。还有,姜天禄在病房里上厕所也会被监控,他们生怕姜天禄借机逃跑。

    2021年1月14日,姜天禄的家属向十堰市竹山县政府发出一封公开信,控诉竹山县政府公然践踏宪法,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全文如下:

    《慢长信访维权的冤情路》

    信访人:姜天禄,男,汉族,农民,于1970年8月10日出生于竹山县城关镇桥东三组,现年50岁,公民身份证号:420323197008100075。

    信访事项及内容:1、2002年竹山县公路局因305省道从莲花村霍河口至堵河大桥的路段的改扩建项目工程,所处的280km+850m地段存在的姜正业、姜正华、姜华三户的土木结构的房屋,需要改扩拆建,在规划改扩建时,只把姜正华、姜华的房屋改扩拆建而姜正业的房屋被排除拆建,且由公路局工程项目部施用挂土岸的方式进行安全防护,谁知姜正华、姜华的房屋拆建后,以然在所在改扩建的公路右侧进行房屋免费始建,在始建两户房屋时,姜正业土木结构房屋有两间主房屋垮塌,而不能居住,公路局置治不理,引发姜正业的信访维权,由姜正业为维护房屋的合法诉求县政府、公路局对姜正业行使诉求不予解决,遭遇县信访局领导残酷摧残和迫害,姜正业苦于信访无果,气下病,而含恨于2004年离世。

    因房屋不能居住,危及着儿子、儿媳及孩子生命及财产问题,儿子姜天禄接起父亲信访维权的旗帜,持续信访,向省、市、县、北京信访数次,遭遇县、镇、村截访、劝导,并对信访人强制打压,强制押送到十堰市疯人院实施人工摧残,还有非法拘禁数次。致使信访人心里压抑,精神崩溃,房屋不能居住后,在公路左侧,搭建临时锅蓬,又遭遇县、镇、村组建的执法队,对其搭建的锅蓬实施强拆行为。公路局与城关镇协商后,将桥东村村拥有产权证的房屋购了一套只有86.5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屋赔偿给信访人,但住宅面积小于其原住的房屋的平方面积,而再起信访,历时信访18年成为竹山信访积案。

    2、“民有一过必罚,官有千错不纠”,这是基层群众对腐败举报和维权的真实写照。县政府动用警力实施暴力行为,强行对其非法拘禁,多次对其行政拘留、传唤,押送到精神病院。县政府、镇、村形成庞大的利益集团,只是合谋算计,加上我国信访制度没有垂直处置政策。群众无论举报、诉求解决,都回到原点。

    2021年1月4日,姜天禄再次被城关派出所押到竹山县精神病院。再次实施非人的摧残、迫害,妄图致于死地。这就是基层政府及村霸行为的表现,根本不是从人性化处理、解决实质性诉求,根本不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解决问题,其行为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对我国宪法公然践踏。

    姜天禄房屋被公路局改扩建时造成房屋垮塌,竹山县公路局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房屋面积只赔偿了86.5平米,而信访人的房屋连宅基地面积相差百余平米,现在他儿子已经26岁,即将成家。姜天禄的合理诉求应做以解决。那些因信访维权,遭遇押送精神病院的冤情行为惩戒是典型违法行为的民事行为,把一个正常有刑事能力的人编入精神病院,从事非人类的疯人治疫正常人,是非人类犯罪性质。与新时代依法治国,新时代文明竹山不相匹配。是有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有损党的形象,姜天禄的冤情能否解决,体现人间正道是苍伤,公平正义不缺席,但在文明的竹山就是缺席。

    2021年1月14日

  • 湖北潜江胡金斌强拆案法律程序再转圈⁩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4日消息】胡金斌在2018年9月26日起诉园林办事处房屋征收行为违法,一审潜江市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2日以明显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上诉至汉江中院2020年6月12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申请再审省高院2020年9月27日驳回再审申请。

    胡金斌走完了法院程序转移战场到检察院抗诉,2020年11月17日,收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行政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鄂汉检七部控行受[2020]3号。

    胡金斌在没有得到依法判决的结果下,胡金斌又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潜江市自然资源信息,因为对答复不服又申请了行政复议程序,同时又申请不服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于11月24日受理鄂自然资[2020]112号(受)。行政复议程序进行中

    胡金斌走上维权路程是因为自家的房产被当地政府强拆,宅基被征用。胡金斌在自在宅基地上建起并经营一酒楼,地处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红梅路西头(光明社区8组6号江汉外校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76平方米(三间四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面积120平方米。酒楼是在2002年11月22日(农历10月18号)破土开工,建设为盈利设施酒楼,平常生意兴隆。2019年11月14日(农历10月18号),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但很快房产被连夜强拆夷为平地。至此,胡金斌开始了艰难地维权进程。

    胡金斌检察院抗诉申请如下:

    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胡金斌,汉族,湖北潜江人,住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光明村8组6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以下简称园林办事处),住所地:潜江市潜阳中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吴克云,职务:主任。

    请求事项:
    申请人胡金斌等三人因诉被申请人对原告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潜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9005行初51行政裁定和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96行终17号行政裁定,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行申552号行政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等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请求依法提起抗诉。

    事实与理由:

    一、再审湖北省高院和二审汉江中院在行政裁定书上认定本案诉讼时效计算止点是2018年9月26日,但汉江中院二审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与潜江法院一审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完全不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证明力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1、潜江法院一审裁定书中认为,"2017年10月23日,胡道成到园林办事处信访办进行信访,得到了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的答复。胡金斌等3人在明确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后,即应视为已经知道相关的房屋征收行为"。一审潜江法院以此不规范的信访答复书时间2017年10月23日来认定本案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该诉讼时效起算点与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时间段之间没有超过一年,因此没有超过新法定起诉期限。

    2、汉江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中认为原告起诉状中称,"2017年8月6日,园林办事处东荆新区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周书举带着一份《致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居民的一封信》开始对胡金斌等3人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便以2017年8月6日认定为是本案的诉讼时效计算起点。该诉讼时效起算点与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时间段之间虽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一年),超过了1个多月。但该诉讼时效起算点2017年8月6日是在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8年2月8日发布之前,因此不能适用该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二审中院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以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明显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2018年2月8日起废止)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于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被申请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在新司法解释之前的房屋征收行为,应适用(法释[2000]8号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有关2年起诉期限的规定。即使不能,亦应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施行后从施行日起重新计算1年起诉期限。结合本案,诉讼时效计算起点从新适用诉讼法解释实施时间2018年2月8日到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计算止点2018年9月26日,明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一年。因此根本不存在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11441号案件作出的裁判认为,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的价值是多元的,一方面尊重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维护社会秩序特别是公法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敦促当事人及时启动权利救济程序,及早解决行政纠纷,使不确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尽快确定,从而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适用1年起诉期限造成了当事人客观上起诉不能,影响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的实现。故适用1年起诉期限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亦有悖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制定初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第三部分规定了“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并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于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的行政行为应当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选择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以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原则。

    二、无论是二审汉江法院依据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2017年8月6日《致东荆新区项目区内居民的一封信》,还是一审潜江法院依据不规范的2017年10月23日被告园林办事处工作人员出具的,明确其房屋属于东荆新区项目区内的《信访答复书》便签,都无任何法律依据。《一封信》只是大众宣传资料,不规范的《信访答复书》便签也仅仅是告之案涉房屋在东荆新区征收范围。这两封信件均无加盖公章,对行政相对人没有任何拘束力,不能以这两份不具法律效力的信件来推算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认定事实的证据明显错误。

    三、申请人胡金斌等是在2018年9月19日得到被申请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信访回复公文《不予受理告知书》(信访件编号:2018091160419)"根据《信访条例》,请您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出"后,通过这次信访知道自己享有诉权。于2018年9月26日向一审潜江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错误采取驳回的方式结案。

    四、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不排除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申请人胡金斌多次到潜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催问立案情况,接待的法官总是以各种理由拖而不立案也不裁定,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潜江市人大申请监督立案,向汉江中院投诉潜江法院拖而不立案。最终经过长达近九个月才立案审理,并不排除一审潜江法院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等规定,依法向贵检察院提起监督申请,切实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息诉服判。

    此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申请人:胡金斌
    2020年11月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2、行政裁定书、监督申请书副本各一份;
    3、信访回复《不予受理告知书》、《致东荆新区居民的一封信》;
    4、《潜江市人大监督立案申请书》及《潜江法院不予立案的投诉信》。

    胡金斌强拆事实再现情况如下:

    原告当事人湖北潜江园林办事处胡金斌,被告潜江市政府,潜江园林办事处,与第三,第四被告都说强拆是合法有签约合同的,但是被告从始之中都不陈述这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在被告胡金斌一家大小五口人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请求解救家人。

    在无任何坼迁手续的情况下市政府与园林办事处,光明村,还有征收办联合勾结作弊,将胡金斌老婆,还有家人的身份证要过去擅自去银行开户了几张银行卡,把坼迁补偿款强行汇入他们(被告为原告开户的卡上)按照银行合法合理的开户手续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办理开户手续,被告擅自拿着原告身份证开户三张卡,被告可以开三张卡,也可以开三十张,三百张卡,甚至跟多,就凭这一项违法造作就明显是违法强坼。但是所有的手续被告都承认是合法的,被告却不说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是无效合同。

    在庭审中市政府不承认违法强拆,园林办事处都不承认强拆,但是光明村居委会却自愿站出来背锅承认是他们光明村与征收办签订了强拆委托合同,市政府代理人与代理律师都说拆迁是属于光明村自住自制自理行为,说到这只能用,(呵呵)代替了愤怒,既然一个村都可以自制自理,那为什么不给老百姓自制选票啊?傻包光明村愿意背黑锅,这一强拆严重侵犯人权限制他人自由严重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追究相关领导的刑事责任

    胡金斌强拆一案经过清清楚楚,但是走了两年的法律程序一切都以驳回,这一驳回完全证明法律就是一张空文,公检法联合这样制作冤假错案,你们头戴国徽佩吗?湖北潜江一审法院,湖北仙桃汉江中级法院二审,湖北省高法再审,你们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不依法判案制造那么多冤假错案你们晚上睡觉不做噩梦吗?你们是这个时代的耻辱,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此时的愤怒了。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胡金斌强拆一案的抗诉如何?依法治国如何体现依法判案?拭目以待检察院下达的法律文书是否支持胡金斌的诉求。像胡金斌强拆一案的事实,强拆时把一家人绑架后进行强拆,这与土匪有什么区别?各级法院不支持正义,却驳回所有诉讼,这些法官你们就能这样心安理得吗?想骂你们都感觉脏了自己的嘴,是你们在与习近平的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习近平要求依法治国,尤其是基础法院的二审法院是直接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各二审法院就是不执行依法治国,是这些二审法院制造冤假错案的,二审法院直接导致依法治国是虚假欺骗的。

    习近平在十九大五中全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说了:依法治国让老百姓感到幸福快乐,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都感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安全.你们就不怕习近平严抓公检法的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吗?二审法院把所有的强拆案件都是以枉法裁判驳回,二审法院就是一个挂牌的依法治国的骗子,湖北汉江中院院長徐少林。高院院長游劝荣你们就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你们愧对老百姓,你们对不起历史,你们是历史的罪人。将来历史会证明一切。

  • 河南冯改娣寻滋案再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2020年8月3日,河南省济源市法院受济源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对冯改娣寻衅滋事一案代为二审宣判并送达裁定书。二审裁定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河南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十一年刑期,案件上诉后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之后,两次变更管辖法院(先是变更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开庭审理后,又将案件跨地级市变更给济源市法院管辖),历经四年零四个多月时间,2019年11月27日,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如算上原内黄县法院在内已是第三家)法院——济源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冯改娣不服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随即向济源市中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济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辩护人冯晓磊(冯改娣的儿子)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冯改娣也做了无罪自辩。

    冯改娣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司法程序却罕见。

    刘晓原律师曾在二审时担任冯改娣的辩护律师,对该案件情况十分清楚。他认为,冯改娣的案件,明显是一起错案。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两次改变管辖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改判缓刑,显然是不愿纠正原一审的有罪错判,这不只是担心改判无罪要承担国家赔偿的问题,而是担心改判无罪会追究原办案机关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访民数据库·河南冯改娣
    https://msguancha.com/a/lanmu5/2020/0218/19409.html

  • 余文生案当局再设障碍阻律师跟进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6日消息】本周,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与蔺其磊、卢思位两位律师去到江苏徐州跟进余文生案二审事宜,但家属索要判决书以及律师要求会见被拒,而江苏高院亦设置障碍,连主办法官都避而不见刻意回避。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6月17日在江苏徐州市中级法院秘密宣判,余文生获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余文生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坚决要求上诉。为此,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聘请蔺其磊及卢思位两位律师作为余文生上诉案的辩护律师。

    周三(7月22日),家属及律师去到徐州市看守所,在门卫处遭到阻拦,门卫以蔺其磊律师执业地在北京为由,拒绝其入内。尽管蔺其磊律师解释自己一直在河南生活工作,且北京也已非重点疫区,但门卫始终不予入内,为此,蔺其磊律师就此问题进行投诉。

    而卢思位律师进入看守所后递交手续申请会见亦遭到拒绝,所方以未接到二审法院通知为由,拒绝为律师安排会见。卢律师当即指出看守所所出示的理由毫无法律依据,并向徐州市公安局以及徐州市驻所监察室作出相关投诉,但均无果。

    周四(23日),两位律师赶到南京,去到江苏省高级法院查询余文生案上诉情况,却被告知该院系统内并无余案上诉资料。律师随即致电一审法官,对方答复余案确已提交上诉,并已将案件移交高院。后因应律师要求,高院接待人员经多方查询核实后,解释称余案上诉未走普通移送方式,而是徐州中院安排专人送至高院,因此电脑系统内无法查询。同时,律师还了解到,案件已被分案,主办法官姓陈等信息。两位律师提出阅卷及与法官沟通的要求,但接待人员告知该法官外出办案未归,并且案件卷宗尚在江苏省检察院,律师下周可以再联系处理。

    其后,两位律师向江苏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辩护手续,该中心接收材料后答应转交主办法官,但不会因应律师要求出具接收手续,宣称从不出具手续,引起律师不满。律师正与工作人员理论之时,一名法警与一名保安冲入来要求律师马上离开,并粗暴呵斥律师,傲慢无礼态度蛮横,且斥责律师不懂法律,声言不怕律师的投诉控告,为此,律师就此时进行了相应的投诉。

    余文生案被秘密宣判后,家属蹭多次向徐州市中级法院索要案件《判决书》,但遭到拒绝,一审主办法官未提供任何理由并挂断电话拒绝再沟通。

  • 余文生案再维权再申诉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25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2018年1月19日)快将满两年,而当局却一直不准律师会见以及家属探视,期间曾传出案件已经开庭审理的消息,但当局一直未予理会律师及家属的查询,家属仅仅知道余文生律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妨碍公务罪”以及被羁押在江苏徐州市看守所。

    家属与律师一直以来努力接触徐州公检法等部门,尝试了解余案详情,但均无所获。家属亦多次要求对余案进行信息公开以及控告办案单位不通知、不回应以及不予安排会见等违规行为,但几乎从无反应。

    据了解,本周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在王宇律师及蔺其磊律师等人的陪同下,自驾车一千多公里再往徐州,走访多个公检法部门进行交涉,籍案件快将两周年之际再作最后的努力。

    周一(12月23日),许艳女士及众人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所方为余文生作身体检查以及公开体检报告。许女士称,余文生被捕近两年来一直未获律师会见及家属探视,因此外界对余文生的健康状况一无所知。家属担心余文生在羁押期间因居住、饮食以及其他不可描述的原因导致身体出现问题,再加上家属曾在较早前申请公开余文生的身体健康情况,但徐州当局却无回应,因此令家属有合理的理由提出此项要求。

    同日,家属与律师还去到徐州市中级法院,查问余案有关详情,但无所获。期间,王宇律师在法院大堂拍摄时遇到阻扰,手机被两名女警推搡之下跌落,许艳女士上前劝说同样被推搡,当时现场有多名男警增援,气氛一度紧张。其后,王宇律师在被要求当面删除所拍照片后才获准离开。

    周二(12月24日平安夜),家属与律师又去到江苏省高级法院,就徐州中院对余案秘密开庭以及久拖不判等问题进行控告,要求江苏高院监督纠正,立即无罪释放余文生。江苏高院并未出面回应,而是转介由高院的信访部门进行接待。同时众人又去到江苏省检察院,向检察院服务中心反映问题。

    余文生律师于2018年1月19日清晨在自家楼下送小孩读书时被捕,当时罪名是“妨碍公务”,羁押北京石景山看守所,一周后案件异地管辖指定江苏徐州警方接管办案,随即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三个月后被批准逮捕,羁押徐州市看守所,至2019年5月被秘密开庭审理,至今未判。余文生羁押近两年来一直未被获准会见律师,期间家属曾聘请多位律师进行跟进,但始终无法突破当局的权力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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