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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俊彪的冤屈:“喜欢去敏感地区”竟成罪证

    四川维权人士谢俊彪被成都警方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在羁押一年后,定于2022年5月7日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西航港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而本次拘押及将判刑谢俊彪的事由是,2021年5月13、14日,谢俊彪去了一次雅安,公安就是以这个理由抓的他。公安在问讯谢俊彪的妻子时问:“为什么谢俊彪喜欢去敏感地区?”谢的妻子说:“那是因为他是谢俊彪,所以你们总是盯着他。”

    应该说谢妻面对公安的追问回答是极为经典的。集中说明了:其一、那些所谓敏感地区,那是警方给那些被他们监控打击对象所划定的。如谢俊彪这样的维权人士就是警方划地为牢的对象,他无论到哪里,哪里随时就可能被警方设定为敏感地区,也就是谢俊彪不能去的。其二、在一个捍卫公民权利,珍惜公民权利的维权人士谢俊彪眼中,法律明令禁止的才是不触犯的,那种因人设限,因人划牢的权力蛮横,不是维权者遵行的准则。所以,雅安不是法律禁地,是公民可以前往的地方,谢俊彪就当然可以前往。其三、谢俊彪的依法行权,与权力的蛮横侵权,形成了强烈对撞,出现“因为他是谢俊彪,所以你们总是盯着他。”的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矛盾,最后公权力肆意将谢俊彪扣上“寻衅滋事罪”拘押并判刑。这是典型的公权力因人设禁,因人定罪。所以,谢俊彪案是极为经典的公民维权而被地方当局肆意入罪迫害案,最后案件如何判决,值得大家拭目以待。

    谢俊彪,1981年11月10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青云寺小区7组公民。因房屋遭强拆自2013年开始上访维权。

    2018年2月10日,曾因习近平等中共高层常委将到成都市双流区视察,谢俊彪遭双流区公兴派出所警方莫名破门辱骂和殴打。事后,又因其将此不幸经历和猜测发于微信群,爆料“明天可能有大爷到双流视察”,随旋即被双流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1月21日,谢俊彪因再次进京信访、投诉喊冤,并在北京市西城区转发维权动态等信息,而被北京警方以传播“敏感事件相关文章”,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37天;

    后又因关注“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冤案,并积极参加营救活动。遂多次被警方上门警告、传唤、拘留。

    2020年5月6日,他在微信群中表示自己又被维稳人员警告,说他接受媒体采访,要重点稳控。

    2020年5月10日上午,当时正值四川省在成都召开“人大及政协会议”,谢俊彪与其他维权访民一起到会议地点反映问题以及寻求“人大代表”帮助,但遭到拒绝和驱赶。谢俊彪等人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举牌调侃四川“两会”,内容为“戴(代)表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抓老鼠”。当日下午,正在朋友家中茶聚聊天的谢俊彪被双流警方带走刑拘。

    拘留30天后,谢俊彪于2020年6月9日被警方安排取保候审。据称,谢俊彪在拘留期间拒不承认自己有罪,而警方确实未有实质的“犯罪证据”,羁押期间所谓的“提审”更是摆摆样子走过场,连较早前的推文都拿出来充数,该条推文有关黄琦母亲蒲文清老人,但最后都未能将谢俊彪“定案”。

    谢曾一度不愿取保,最后警方只得说服其前妻在“取保候审”手续上签字,而谢表示前妻根本无权决定此事,但警方却认为手续无问题,最终将谢俊彪“赶出”了看守所。

    警方曾依照所谓“取保候审条例”,要求谢俊彪在取保一年期限内必须定时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并且离开当地需要报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一系列规定均遭到谢俊彪的拒绝。

    2021年5月13日、14日,谢俊彪前往雅安关注维权人士黄琦及其家人,结果6月7日,在谢俊彪一年取保期满还差2天时,被双流警方以“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为由,又将他刑事拘留,随后家被当地警方查抄,抄走三张光盘和一部手机,妻子也被警方传讯。

    2021年7月,谢俊彪被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其案宗移送至成都市双流区法院。

    2022年3月17日,其辩护律师参加了次日的庭前会议。律师了解到,谢俊彪在羁押期间,曾遭看守所警方殴打和戴戒具酷刑虐待,且其所戴戒具远比“工字链”(脚镣和手铐用铁链连在一起,形状呈“工”字)严酷,所戴手铐及脚镣是用一付手铐连着,人直不起腰,其意在于让人生不如死;共戴3次戒具,第1次四天四夜,第2次五天五夜,第3次四天四夜。

    谢俊彪因被强拆而维权,遭地方政府为了维稳而持续不断迫害,进而遭地方当局肆意设罪传唤、拘押,再到被强行通过取保候审来划地为牢,最后被以口袋罪“寻衅滋事”来判刑,整个过程诠释出一个奋起维权的公民,如何一步步被地方政府任意扣罪稳控,最后含冤入狱的现代窦娥冤案。

    纵观谢俊彪10来年维权与遭受迫害的过程,会发现当今中国公民依法捍卫自己权利而难逃公权力侵权后的肆意迫害,以致公民在维护经济权利时常常遭遇人身权利与政治权利的进一步被剥夺,形成了中国公民维权而进一步被侵权的恶性怪圈。中国公民如何跳出维权而被进一步侵权的不幸命运?落实公民的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等等基本人权,切实将权力关入法治宪政下公民权利的笼子中,便是文明世界的政治常识,也是公民摆脱维权被进一步侵权厄运的不二路径。

    民生观察 2022年5月6日

  • 斯人已去 冤屈未申——记上海被精神病者周铭德

    周铭德是原上海机床修配厂的一名工人,也是一位一直坚持上访维权的访民。2012年3月月的一天,为了了解周铭德的被精神病经历,我电话采访了他。当时是我第一次与周铭德接触,谁知电话打去后他没有陌生感,也没什么顾忌,很详细地诉说了他的遭遇。结束电话采访后,周铭德没过几天就用快递给我寄来了他的申诉材料,厚厚的一包,整理得很好,各种判决书、证据材料都列出了目录并装订整齐。现在周铭德的声音似乎还在耳旁,但他人已不在了。

    9月12日,我突然在网上看到了周铭德去世的消息,就立即与上海访民联系。吕龙珍和周铭德一起上访过,是周的朋友。吕龙珍介绍说,今年四月底,周铭德发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一检察说是肾脏上长了囊肿,但验血、穿刺都没发现癌细胞。尽管如此,上海第六医院还是认定周铭德患上了癌症,并于5月中旬对周铭德做了开刀切除手术。手术过后,周铭德身体不仅未见好转,而且不断恶化,头部及全身出现许多肿块。进入后期,周铭德浑身疼痛难忍。最终,2012年9月6日下午3点48分,周铭德撒手人寰,离开了这个曾给她带来无数痛苦的世界,时年55岁。9月10日,周铭德的追悼会举行时,有一、二百上海维权人士、访民及各界民众前往参加,许多人为他扼腕叹息。对于周铭德的死因,吕龙珍认为肯定与他在精神病院内被关六十多天,并在里面被吃药打针有关。

     

    周铭德走上上访不归路,首先是因为他的母亲。2003年周铭德的母亲在华山医院治疗脑瘤,家属认为院方误诊使病人变成植物人,但院方不承认。周铭德根据自己掌握的所有证据指证院方,但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2004年他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为了阻止其上访,上海当局给了其妻子、儿子巨大的压力,2007年开始,周铭德与妻子谢颂华闹起了离婚,当年的11月20日双方初步达成了离婚协议。2012年3月我与周铭德通话时,他明显表达了他遭亲人误解、迫害的痛苦,甚至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后因财产纠纷等问题,周铭德与谢颂华仍矛盾不断。2008年4月23日,周铭德从北京上访被上海当局押送到富春路100号接济站,当天谢颂华和他们的儿子也赶了过来。同时,接济站内出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两名人员,当时周铭德对此二名人员并不知晓。中午十一点多,周铭德正在接济站内行走时,突然被人打昏。随即,周铭德被人绑架到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十病区49床。事后周铭德得知,打昏他的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工号为0291的人员。周铭德后来得知,这次正是他的妻子谢颂华及儿子签字同意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是正常人”周先生数次要求出院,其亲属也要求医院放他出院,但他仍然被关在精神病房里。有时到了吃药时间, 周铭德都当着护士的面把药吃下去,等护士走后再去卫生间把药吐掉。在医院期间,医院给出的住院理由是——偏执状态,在4年间不断上访属异常行为。67天后的6月28日,周铭德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

     

    出院后,周铭德将妻子谢颂华、儿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其医生韩孝龙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上海市多级法院审理后,以周铭德被鉴定为偏执状态,在精神病院内住院两个多月等为由判处周铭德败诉。

     

    官司的败诉,让周铭德对这个体制产生了思考与怀疑。2011年11月,周铭德和国内另外四名被精神病者彭宝泉、徐武、陈国明、高作喜一起,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呼吁《民事诉讼法》专家关注《精神卫生法》中的无行为能力认定程序与监护权问题。同时认为,精神卫生法应当和民事诉讼法相衔接,应对非自愿住院患者提供司法保护。

     

    现在,周铭德已走了,他已到了天国。不知他到天国是否还在上访申冤?不知天国是否有维稳、有精神病院?但愿他能早日安息。

     

    刘飞跃

    20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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