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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狱警李豪年控诉司法腐败致其冤狱三年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1日消息】浙江监狱系统民警李豪年被控“滥用职权罪”入狱三年。近日,李豪年书写材料泣血控诉司法腐败下的三年冤狱,要求对该案进行再审,并恳请全社会关注此案,还他一个清白!

    李豪年是一名在浙江省监狱系统工作三十余年的基层民警。

    2023年8月4日,临平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豪年有期徒刑三年。二审维持原判后,李豪年背负罪名入狱,但他的良心和法律常识告诉自己,这是一份颠倒黑白的荒唐判决!

    李豪年究竟做错了什么?李豪年的工作职责是审核减刑材料并报送法院,全程依法依规。

    2010年,分监区提交的减刑材料经监狱审核后,原封不动报送湖州中院。法院审查后裁定减刑,流程完全合法。

    十年后即2021年,杭州检察院突然推翻原裁定,认定减刑“不符合条件”。但检察院不追责法院,反而以“徇私舞弊减刑罪”逮捕李豪年——一个仅有建议权、无决定权的民警。

    《刑法》第401条规定,监狱民警的“徇私舞弊减刑罪”必须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为前提,但全案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存在此类行为。

    后法院改判“滥用职权罪”,不仅无视“没有违法行为”的事实,也无视《刑法》第397条“造成的重大损失”——减刑被撤销的后果,与十年前的监狱建议毫无因果关系!

    试问:法官犯错,为何由李豪年顶罪?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规定“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减刑裁判权在法院,法官才是最终责任人。最高检指导案例:渎职行为必须与危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湖州中院的错误裁定,才是导致减刑结果的根本、直接的原因!

    现实中李豪年仅负责“报送材料”,法院有责任独立审查证据并准确适用法律。若建议错误,法官本应驳回;如今,法官无人被追责,李豪年却沦为替罪羊。

    检察院和法院联手将司法错误转嫁给一线民警,这是对法治的践踏!司法不公:权力游戏下的冤案制造,《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但本案无证据、无法律依据,却强行给李豪年扣上罪名。

    选择性执法:检察院对法官的违法裁定视而不见,却对民警“赶尽杀绝”。

    程序黑幕:为掩盖错误逮捕,检察机关与法官合谋罗织罪名,欺骗上级与公众!

    在此,李豪年质疑:临平区汪浩法官、杭州中院管波、陈洒洒法官,若你们不懂法,如何穿上法袍?若你们懂法,为何不敢承认“裁定减刑错误的责任在法院”?

    李豪年泣血呼吁:还他清白,捍卫司法底线!

    2025年2月19日,李豪年写下一份自述,不仅为个人伸冤,更为揭露司法系统的痼疾。

    李豪年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彻查湖州中院错误裁定的责任人,依法撤销对他的有罪判决;追责法官,落实“谁裁判、谁负责”,停止让一线人员背锅;监督权力,呼吁最高检介入,制止地方检察院与法院的勾结乱象,司法不是权力的游戏,法律不应成为陷害无辜的工具!

    最后,李豪年恳请全社会关注此案,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 张岳兵二次冤狱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

    【民生观察2024年3月9日消息】近日,代理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江苏如皋的张岳兵。张岳兵认为他是在人身自由受侵犯即便伤害对方也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正当防卫。

    江苏如皋的张岳兵因维权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十个月,于2023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出狱不满一周,当地对其又恢复了常态化维稳,限制自由不让他外出。

    2023年10月24日下午,张岳兵拄着拐杖要外出寄信,楼下不明身份人员阻拦他出去。视频中对方拦在路口并直言:我们在这里不允许你出去。张岳兵被几人包围,更有人抢夺其妻子的手机。争执无果,张岳兵用美工刀划伤一人,随后被派出所带走,对方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3年10月25日,家属拿到警方的书面通知书,得知张岳兵于10月25日15时被如皋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

    张岳兵的代理律师王大伟认为,张岳兵是在人身自由受侵犯即便伤害对方也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正当防卫。张岳兵被二次冤狱值得关注和探讨。被关看守所的张岳兵一定没看过电影第二十条,但他本身已是活着的第二十条的践行者了。案件并不复杂,争议在于:

    一、限制自由属不属于不法侵害,能不能防卫的问题。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必须存在不法侵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五条对不法侵害的具体理解作了规定,明确:“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对张岳兵限制自由系对其实施了不法侵害,其有权防卫。

    二、是不是构成防卫过当的问题。

    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过当只是突破了限度条件,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显然未超过必要限度。张岳兵用美工刀划伤对方即便鉴定轻伤二级结论正确,也不属于重大损害,不构成防卫过当。

    近日,正在召开的2024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正当防卫应适当降低门槛。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建议:考虑防卫人所处情景及由此引发情绪的合理性,将合理情绪列为出罪事由;完善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实施细则,针对部分特殊情况适当降低门槛。

    据家属反映,自2016年起,张岳兵举报如皋公交违规收费,至今如皋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和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后又举报多个公共场所长期违反消防法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经营等违法事项,张岳兵举报为了公益,从未谋求个人利益。

    然而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维护如皋市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谎报现象,长期高薪雇佣江苏省如皋市鼎盾保安公司多名保安日夜轮班实施非法限制举报人张岳兵人身自由,并将住所用钢材焊死,非法安装监控日夜监视、非法拍照、非法跟踪。张岳兵多次报警,如皋公安渎职不作为。

    在被非法拘禁期间,2021年12月9日张岳兵因担心电瓶车长久不充电耗损电瓶,下车库给电瓶车充电,不法分子跟随,暴力踹开车库门,殴打张岳兵致满脸是血,如皋公安不仅没有对不法分子打击,反而将张岳兵治安拘留10天,至2021年12月20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张岳兵刑事拘留。2022年1月26日,张岳兵被如皋市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批准逮捕,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

    代理律师王大伟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阅卷、实地踏勘、调查取证、一次庭前会议,两次开庭审理后认为,张岳兵维权不为私利,因去北京信访被带回如皋当地强制隔离而起,指控其隔离中实施的两起犯罪事实均不成立。张岳兵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尽快无罪释放。

    2022年11月11日,张岳兵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宣判:张岳兵为公益维权在隔离期间被打伤,反被定寻衅滋事冤判1年10个月。其当庭表示上诉,代理律师曾为其作无罪辩护。

    2023年10月19日,张岳兵刑满获释,回家仅5天后又被带走刑拘。


  • 陆辉煌蒙冤狱两年半 申诉无门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0日消息】广西公民陆辉煌,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7月,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境外《北京之春》网站,发表传播《致中共中央公开信——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致习近平总书记的公开信》、《“妄议”国事》、《对当前政局的分析与呼吁》、《“艰时克共”的建议》、《致中国劳工观察组织的信》。呼吁中共当局实行宪政改革,加强反腐、清除周永康等腐败集团,反对习近平大搞个人崇拜、修宪,并呼吁关注劳工的悲催境遇等。

    2018年8月1日,陆辉煌被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传唤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利用威胁的手段(不说就打人)获取陆辉煌的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然后利用这些密码非法打开陆辉煌的微信、QQ、邮箱,搜集到陆辉煌所谓的罪证——陆辉煌所写的前文所列的六篇文章。为什么说警察打开陆辉煌的微信、QQ、邮箱搜集证据是非法的呢?因为8月1日警方传唤陆辉煌到派出所时,公安机关对陆辉煌所谓的寻衅滋事案还没有立案(起诉书和判决书上面都写着8月2日立案),也就是说还没进入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根据文章的作者(陆辉煌),对深圳市叫“陆辉煌”的人进行传唤,强迫他们交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如果文章的作者用“赵钱孙李”或者“习李栗汪”,公安机关是否也要把名字中含有“赵钱孙李”、“习李栗汪”的人传唤过来,并强迫他们交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QQ、邮箱等密码呢?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安机关在还没进入刑事案件阶段就非法打开陆辉煌的手机、微信、QQ、邮箱搜集陆辉煌所谓的犯罪证据,这明显的是违反《宪法》第四十条的行为。违宪采集来的证据当然就是非法证据。深圳龙华公安机关依据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立案,深圳龙华检察院依据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起诉陆辉煌造谣污蔑国家领导人、造谣污蔑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反腐斗争、战略布局、劳工制度与现状以及民族复兴目标等。最后深圳市龙华法院依据不实的事实和这些违法违宪采集的非法证据判决陆辉煌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陆辉煌自始至终拒绝认罪。由于在深圳宝安看守所羁押期间,坚持信仰,拒绝认罪,加上不服牢头的不合理管理,陆辉煌遭遇看守所恶警杨伟东电击、禁食、带手铐脚链等酷刑。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睡地板,陆辉煌患上严重的风湿,看守所的日子日渐摧残他的身体。在判决书下来后,陆辉煌选择不上诉,离开魔窟般的看守所去监狱服刑,等到刑满出狱后再申诉。

    陆辉煌好不容易熬到2021年1月31日刑满释放的日子。出狱后,陆辉煌开始了艰难的申诉维权工作。4月16日,陆辉煌按法定程序通过邮政EMS递交申诉材料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陆辉煌寻衅滋事案。至今超过三个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给予陆辉煌任何回复。6月15日,陆辉煌通过国务院信访网站投诉深圳市龙华法院,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陆辉煌寻衅滋事案。上级信访部门兜兜转转,把信访事项又发回原审龙华法院,龙华法院回复陆辉煌:请你按照法定程序提起再审。我去,我真想骂人了,陆辉煌按法定程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三个多月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个回复都没有。陆辉煌向上级部门反映又叫他按法定程序提起再审。这球踢来踢去的,陆辉煌要申诉,无门。

    深圳作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它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今天,深圳法院不顾事实、以违法违宪的非法证据判决陆辉煌有罪,明天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将会出现无数不顾事实、已违法违宪的非法证据判决的陈辉煌、李辉煌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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