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冯改娣

  • 河南冯改娣寻滋案再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2020年8月3日,河南省济源市法院受济源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对冯改娣寻衅滋事一案代为二审宣判并送达裁定书。二审裁定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河南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十一年刑期,案件上诉后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之后,两次变更管辖法院(先是变更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开庭审理后,又将案件跨地级市变更给济源市法院管辖),历经四年零四个多月时间,2019年11月27日,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如算上原内黄县法院在内已是第三家)法院——济源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冯改娣不服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随即向济源市中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济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辩护人冯晓磊(冯改娣的儿子)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冯改娣也做了无罪自辩。

    冯改娣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司法程序却罕见。

    刘晓原律师曾在二审时担任冯改娣的辩护律师,对该案件情况十分清楚。他认为,冯改娣的案件,明显是一起错案。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两次改变管辖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改判缓刑,显然是不愿纠正原一审的有罪错判,这不只是担心改判无罪要承担国家赔偿的问题,而是担心改判无罪会追究原办案机关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访民数据库·河南冯改娣
    https://msguancha.com/a/lanmu5/2020/0218/19409.html

  • 访民冯改娣“寻衅滋事案”已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日消息】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天开庭。来自全国各地维权访民有四十多人,由于疫情原因再加之各地暴雨连连,很多想去的人都被暴雨与疫情阻碍没有前去旁听。今天参加去旁听的有40多人,这次开庭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离冯磊家有四百公里,前来参加旁听的朋友都非常辛苦,他们是来自河北沧州,邯郸,还有河南安阳本地的,有郑州的,大部分都是都是河南地区的,外省的就有河北的。

    河南内黄冯磊告诉本网站:今天来自全国各地几十位公民在烈日酷暑的炎炎夏日坐车二十小时前来旁听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一案,经过五个小时的唇枪舌剑的激烈辩护,两点结束了庭审,52页的庭审笔录足以让冯磊发表了辩护意见,冯改说:这次庭审开的还是很顺利的,我们把自己的这些辩护的观点也都提出了,因为这次是二婶主要是针对一审的判决里面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再重新做了质证与辩护。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在一审没有查明案件的情况,所以说这次开庭围绕的是对一审提起上诉的理由,也是认为侦查程序违法,很多事实没有调查清楚,证据不足的情况一审将无罪的受害人冯改娣判三缓四,这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期待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能依法改判受害人冯改娣无罪!

    2020年6月16日河南内黄冯磊母亲冯改娣收到敲诈勒索一案开庭通知: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庭长来到内黄向冯磊与母亲冯改娣送达辩护人出庭通知书与开庭传票,6月30日上午8点30分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审理。另外张庭长来内黄还有一事,就是辩护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关于冯改娣于2011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案卷材料与证据,一审(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以内黄县公安局对冯三次拘留、北京警方两次拘留、两张训诫书作为定案依据判三缓四,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申请调取该证据与证人全部出庭。

    本案于2012年1月13日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但未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讯问和传唤过,2012年12月26日六家政府机关(包括内黄县公安局在内)还与当事人达成60万的协议(后被内黄县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金),直到2014年7月22日才刑拘了当事人,原一审被重判11年,二审安阳市中院发回重审,后指定管辖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北关区检察院再重新起诉时去掉了“敲诈政府、勒索公安局”60万的指控,增加了“寻衅滋事罪”的指控,经过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年多之后,北关区法院居然没有下判,经过层层报请,经过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后将这个案件指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冯磊说:感谢所有全国各地朋友的关心与支持,感谢辛苦前来参加旁听的维权人士与访民朋友。本网站期待法院公正改判冯改娣无罪。

  • 河南冯改娣二审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8日消息】河南内黄冯磊母亲冯改娣敲诈勒索一案开庭通知信息:2020年6月16日,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庭长来到内黄向冯磊与母亲冯改娣送达辩护人出庭通知书与开庭传票,6月30日上午8点30分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审理。另外张庭长来内黄还有一事,就是辩护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关于冯改娣于2011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案卷材料与证据,一审(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以内黄县公安局对冯三次拘留、北京警方两次拘留、两张训诫书作为定案依据判三缓四,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申请调取该证据与证人全部出庭。

    本案于2012年1月13日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但未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讯问和传唤过,2012年12月26日六家政府机关(包括内黄县公安局在内)还与当事人达成60万的协议(后被内黄县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金),直到2014年7月22日才刑拘了当事人,原一审被重判11年,二审安阳市中院发回重审,后指定管辖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北关区检察院再重新起诉时去掉了“敲诈政府、勒索公安局”60万的指控,增加了“寻衅滋事罪”的指控,经过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年多之后,北关区法院居然没有下判,经过层层报请,经过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后将这个烫手山芋的棘手案件指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

    济源市人民法院,居然在没有查明事实、证据不足、侦查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给判三缓四,上诉后、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本想以书面审理本案,冯磊当场提出异议。

    河南内黄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二审继4月13日与5月28日两次下达开庭传票后均未开成庭。

    由于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媒体和网友关注度很高,事实未查清、证据不充分,完全符合二审公开审理的标准,张庭长最终还是采纳了冯磊的意见,立马通知检察院阅卷,做开庭审理的准备,昨天冯磊与张庭长电话沟通决定月底6月30日公开开庭,(这个开庭日期是冯磊敲定的,因为冯磊现在重庆,月底才能脱身离开)张庭长对冯磊的迁就还是值得赞扬的,而且对旁听的问题也给与了肯定,既然是公开审理,旁听人员、来者不拒,这是冯磊这几年来第一次遇到“敏感案件”旁听不受限的待遇,在此,冯磊欢迎热爱法律的人士、关注因访获罪(被构陷)的人士、媒体界和律师界的朋友前来旁听指导。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冯改娣“敲诈勒索一案”的开庭审理情况的后续报道,任何敲诈勒索政府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的行为都不会成立的,法院审理结果社会公众拭目以待,希望法院依法公正审理。

    冯磊电话:15083011735

  • 河南冯改娣

    姓名:冯改娣,女,出生日期:1963年3月18日
    户籍地:河南省内黄县石盘屯乡赵林180号。
    身份证号:410527196303187142

    上访原因:2008年8月,冯改娣家盖房子,在国税局工作的邻居焦某带着很多人闯入冯改娣家,双方争执过程中,冯改娣18岁的女儿受到惊吓而引发癫痫病,当场晕倒,此后精神失常。
    为了给女儿治病,冯改娣曾多次到国税局找焦某讨说法,结果又遭到暴力殴打致住院。此后,冯改娣开始逐级上访。
    2012年12月20日,内黄县公安局、信访局、国税局等六家官方机构和冯改娣签订了协议,六家单位共给付冯改娣60万元人民币救助金,用于解决冯改娣的一切信访问题,冯改娣也在停访息诉保证书上签了字。
    2013年4月,冯改娣家扩建房屋,内黄县城管执法局出动一群人到她家强行制止施工,患癫痫病的冯晶晶再次受到惊吓,当场昏迷,此后病情加重。冯改娣要求城管执法局给女儿看病,未获答复后,她又开始去北京上访,在2013年10月曾两次被截访。

    维权历程:
    2011年12月10日被行政拘留5日。
    2011年12月28日被内黄县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012年6月1日被内黄县警方行政拘留6日。
    2014年7月7日被内黄县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26日内黄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其上诉后安阳市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于2017年3月9日取保候审释放。
    2019年11月27日济源市法院重审以寻衅滋事罪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原审判决书中显示:2014年4月至2012年12月份,冯改娣以其邻居焦书明纠纷等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冯改娣的非访行为使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领导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也给内黄县有关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支付给冯改娣的60万元救助金是在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支付的

    酷刑迫害:被多次暴力劫访。

  • 河南访民冯改娣二审宣判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河南省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十一年的女访民冯改娣,案件被安阳中院发回重审后,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两次变更管辖法院,昨天(2019年11月27日),终于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算上原一审法院内黄法院已是第三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因为多年上访,2014年7月22日冯改娣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

    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的审查起诉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办理。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到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判。

    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冯改娣儿子冯晓磊,说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审查起诉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2017年3月9日,济源市检察院对冯改娣取保候审。一年后,济源市检察院解除冯改娣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济源市法院,改为法院取保候审。

    该案历经四年零四个月时间,昨日,冯改娣案二审终于宣判,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值得一提的是,刘晓原曾接受家属委托担任冯改娣二审辩护律师。他表示,一起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后,先后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这在司法实践中属罕见!

    刘律师认为,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刑拘她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的侦查。之后,经过一系列控告,同时将案件披露给媒体曝光,安阳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裁定发回了重审。此次,二审法院对于冯改娣的判决,在他看来还是错判。

    据悉,冯改娣是河南省内黄县人。2014年12月26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有期徒刑11年。冯改娣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安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审理。

    据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冯改娣被认定犯敲诈勒索罪源于两笔款项:一笔1万元和另一笔60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判决书称,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冯改娣以其与邻居焦书民纠纷等事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2012年1月和12月,冯改娣以在北京上访给内黄县制造负面影响为要挟,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索要1万元和60万元。为避免给内黄县带来负面影响,县信访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石盘屯乡政府等单位被迫以救助名义给冯改娣共计61万元。

    判决书显示,冯改娣家住振兴路西段路,因与邻居国税局职工焦书民修缮房屋外墙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8月3日和6日,焦书民两次带人,到冯改娣家闹事。将其女儿吓得精神恍惚,从此种下癫痫病病根。时隔两周后,冯改娣到国税局反映此事,又被该局职工谢洪州打倒在地,110和120将其送到医院,住院七天,医生诊断为脑震荡,胸部外伤。

    冯改娣称,公安机关出警不力,数日后才将殴打她的焦书民的亲戚治安拘留七日。冯改娣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将所有参与闹事的人绳之以法。但她一直没能要到满意的说法。从2010年4月开始,冯改娣踏上了上访之路,先后到内黄县委、郑州和北京进行上访。

    2012年1月12日,冯改娣致电内黄县驻京办工作人员,称其准备到联合国驻华机构上访。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单位派人赴京劝阻冯改娣上访。

    前述截访人员说,冯改娣提出给她1万元就同意回内黄,否则就留在北京继续上访。为避免冯改娣在北京继续上访给内黄县造成不良影响,内黄县信访局、石盘屯乡政府、国税局、工商局、长庆路办事处等四家共计给了冯改娣1万元。但冯改娣自述,上访时她随身携带的1万元现金等财物被截访人员扣留,这1万元不过是归还她的钱。

    信访局工作人员王某作证称:2011年11月9日,冯改娣给了他一份书面诉求,口头提出要100万元的赔偿。

    由于信访一票否决制和内黄县面临的稳控形势,冯改娣家有两个年迈老人及一名弱智女儿需人照顾,不宜对其“非法”上访行为进行打击,县领导决定柔性处理冯改娣的信访问题。鉴于工商、税务、公安等几家单位存在一定责任,县领导决定给冯改娣进行救助,让其息访罢诉。对于政府提出三四十万元的救助金,冯改娣觉得太低没有同意。

    2012年11月12日,内黄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对冯改娣进行救助的问题,会上确定单位救助金额35万元,其中国税局10万元,工商局6万元,石盘屯乡政府5万元,长庆路办事处5万元,信访局9万元。另有一笔政法救助款25万元由公安局负责。

    同年12月20日,内黄县工商局、国税局、石盘屯乡政府、长庆路办事处、公安局、信访局六家单位签订了协议,支付冯改娣社会救助金60万元,换取其在停访息诉保证书上签字。

    协议书称,“60万元社会救助金用于解决冯改娣反映的一切信访问题,包括其女儿冯晶晶病因、病情、医治问题”;协议签订后,冯改娣反映以上所有问题全部终结,“保证其及家人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上访。不得再因以上问题以任何形式到政法部门提出诉求,真正停访息诉,案结事了”。协议同时规定,冯改娣若不履行协议内容,必须无条件主动将60万元救助金全部退回。

    协议还要求,冯改娣写出书面保证书,同时分别对上述六家单位写出息访罢诉、案结事了信访事项处理保证书。

    据冯改娣的儿子冯晓磊称,2014年7月1日,他和母亲为了给妹妹治病来到北京。当地稳控的人得知他们到北京后,当晚就进京了。3日下午,内黄公安试图强行把冯改娣和他带回内黄,因其向北京110报案,陶然亭派出所出警。

    4日,冯改娣女儿住进北京开阳中医医院。6日,冯改娣外出未归。7日早上,冯晓磊接到冯改娣电话,称其已经被当地公安带至内黄县,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内黄县公安告知冯晓磊,因冯改娣在北京三里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门前上访,被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合并执行十五日。半月后,冯晓磊去接母亲,被告知冯改娣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冯晓磊说,母亲冯改娣此番进京,除了给妹妹治病,也还为另一件事上访。但与之前上访的事情无关。

    内黄县公安局一份“关于冯改娣涉嫌敲诈勒索案件协调会的情况说明”称,2014年7月21日,内黄县政法委在该局召开案件协调会,专题研究冯改娣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改娣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邵建新主持,公检法三家机关均派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与会。次日,冯改娣即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三天后被内黄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司法材料显示,前述几家单位有关人员证言称,冯改娣多次到北京相关部门“非法”上访,国家信访局对此会逐级通报,会给内黄县委、县政府带来不良影响;信访考核成绩要进行排名,落后的相关单位的责任领导会被追究责任,所以不得不出钱换平安。

    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冯改娣到北京非法上访被劝返时,以不给1万元就到联合国驻华机构给内黄制造负面影响,迫使政府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给其1万元,才回内黄;冯改娣去政府有关部门缠访、闹访,并口头要100万元,否则继续信访,有关领导组织协调,以息访停诉为前提,不得已才作出给予60万元救助金,并签订协议。但冯改娣签订协议、拿到60万元后,仍然“非法”上访,并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判决书认为,冯改娣的行为使多家单位工作人员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六家单位给付60万元救助金是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是在具有胁迫感和要挟产生恐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了大局的稳定做出的给付行为。

    内黄县法院认为,冯改娣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做出11年重刑判决。

    据了解,冯改娣案并非孤例。在她之前,内黄县法院还以同样罪名判处该县另一对夫妻有期徒刑:妻子张改利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丈夫张艳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夫妻俩之前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手中领取的社会救助金约3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赃款,予以全部追缴。2014年12月19日,河南安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张艳军、张改利夫妻的情况跟冯改娣大同小异,也是因对当地政府处理意见不满多次上访,当地有关部门出于稳控压力,2011年7月支付2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并与其签订息访罢诉协议。之后,张改利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逮捕。2012年5月14日,内黄县法院一审判处张改利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4月11日,张改利刑满释放。一个多月后,张改利夫妻再度踏上上访之路。这次上访的诉求除承包内黄供销社西长固分社店的事,又新添了张改利被判刑的事。上访期间,内黄县供销社给张艳军“社会救助金”3万元,并支付其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1.0559万元。

    内黄县法院认为,张改利、张艳军多次赴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给钱就回去,不给钱就继续上访给内黄造成影响,有敲诈的主观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巨大的财物,被告人的行为完全具备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网络搜索发现,2009年以来,类似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入罪判刑的案件,在河北沧州、吉林磐石、黑龙江佳木斯等地均有发生。

  • 当局将改“寻滋罪”审冯改娣案

    【民生观察2019年7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知名人权律师姬来松近日收到河南济源市法院寄来的传票以及电话通知,冯改娣案将于7月10日上午九时公开开庭审理,罪名由原先的“敲诈勒索罪”改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冯改娣案自2014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以来的第三次。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内黄县的冯改娣因为多年上访,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当时羁押在安阳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政府6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冯改娣提出上诉,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其一审判决,发回到内黄县法院重审。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同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北关区检察院管辖。随后,北关区检察院曾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新增一条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元减至1万元。案件开庭审理后,一直未见宣判。

    而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北关区法院拖延大半年,一直不予宣判,期间更层层报请,后经河南省高院、河南省高检决定,跨地区指定济源市法院异地管辖审理该案。2017年3月,该案在济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已被羁押两年零八个月的冯改娣被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

    中国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认为:重所周知当局以打压访民构陷访民敲诈勒索都是不成立的,一个手无寸铁的访民敲诈勒索政府部门的说法极其荒唐。强大的政府有公安局的保护,强大的政府理应懂得法律法规,完全掌握各种相关政策,遭到访民敲诈并成功的几率几乎不存在。如果这么有访民敲诈成事的话,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特别是负责任更加无法推卸责任。

    另外,“中国人权观察”表示,高度关注该案的第三次开庭,冯改娣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虽然其后获得取保候审,理应无罪释放,但当局一直不撤销案件,再次开庭并将起诉罪名更改,的确具有打击报复的特点。目前,全国各地大量公民访民都非常关注冯案的开庭,预计将有一定数量的访民到场旁听。

    相关报道: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7/0327/15626.html

  • 河南冯改娣今获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民生观察2018年3月9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获悉,济源市检察官去到河南内黄县访民冯改娣家中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标志着冯改娣长达一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正式结束。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检察官于今日去到内黄县冯改娣家中送达《决定书》,解除了冯改娣长达一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根据公开消息显示,河南省内黄县冯改娣,因为多年维权上访,2014年7月22日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当时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的审查起诉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办理。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冯改娣儿子冯晓磊,指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审查起诉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日,冯改娣被移送至济源市看守所羁押。2017年3月9日,济源市检察院对冯改娣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刘晓原律师表示,这一起访民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后,先后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这在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对冯改娣刑拘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并由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负责此案的侦查工作,十分荒唐。如今济源市检察院只是解除了冯改娣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没有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关押近两年零八个月的冯改娣还无法提起国家赔偿。当局此举亦为以后针对冯改娣的维权行为预设了伏笔,以至于日后可以轻松将其收监,以制止她的维权行为。

    相关报道: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327/15626.html



  • 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省内黄县访民冯改娣在被关押两年八个月后于3月9日被取保候审。
     
    本网联系了冯改娣的儿子也是其辩护人的冯晓磊,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他母亲虽然是取保候审,也尚未收到不予起诉或无罪的决定书,但能够释放回家也很高兴。冯改娣是在二审发回重审并两次指定管辖后在审查起诉期限最后一天(3月9日)由济源市检察院将冯改娣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并获得释放。
     
    据悉, 河南内黄县的冯改娣因为多年上访,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当时羁押在安阳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政府6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冯改娣提出上诉,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其一审判决,发回到内黄县法院重审。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同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北关区检察院管辖。随后,北关区检察院曾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新增一条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元减至1万元。案件开庭审理后,一直未见宣判。
     
    冯晓磊告诉本网,他于今年(2017年)1月22日接到北关区法院的通知,称案件已移送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同时已将案件移送济源市检察院。当天,母亲冯改娣被送至济源市看守所羁押。2月21日,济源市检察院因“案件重大且复杂,一个月内无法做出审查结论”为由,决定延长起诉期限,期限为2017年2月23日至3月9日。3月9日,审查起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济源市检察院并未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而是将冯改娣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天冯改娣释放。  
    相关报道:
    河南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发回重审后将于5月17号开庭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6/0514/14400.html
    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开庭当日突然被延期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6/0517/14411.html
    河南内黄县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在安阳开庭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6/0525/14431.html

  • 河南内黄县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在安阳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25日消息:河南内黄县维权人士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长达六个小时,来自全国各地数十位维权人士前来声援冯改娣,但法庭只给冯改娣儿子冯磊发放了5张旁听证,当地警方在法院外安排大量警力维稳,该案今天开庭结束为止并未判决。
     
    当事人冯改娣儿子冯磊25号晚间告诉本工作室,5月25日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寻衅滋事案”从九点开庭到下午三点才结束。早上八点半左右冯磊和代理律师李方平来到安阳市北关区法院,门口有特警、法警、公安便衣、保安等几十人在执勤,前来旁听的外省公民和当地公民几十人也在门口等待旁听证。
     
    冯磊在5月17日已经向法院递交了50张旁听证的申请书,就是希望能满足前来旁听的公民,今天冯磊问邢庭长,申请的50张旁听证可以发放了吗?她说只能给5张,如果旁听席还有空位置再给发几张,这个法庭是可以容纳60人左右的,但是都被安排给了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九点钟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就出示证人证言,所有证人证言三次笔录,三种说法,前后不一,冯磊和李方平律师要求之前申请的15名证人出庭质证一下他们之前所做的证词是否属实,审判长说之前已经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所有证人出庭了,但是今天没有一个人出庭作证,李方平律师指出作证是公民的义务,这些证人全是公务员,更应该起个带头作用,经法院通知不到庭的证人,法院要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的,也可以强制证人出庭的,这15个证人没有一个出庭作证的,那他们前后矛盾的证言怎么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针对冯磊出示的六份视频证据,审判长说法庭没有播放光盘的设备,但冯磊认为这是法院故意刁难的一个借口,冯磊坚持把视频证据里的关键内容译成文字当庭宣读了一遍,也揭穿了内黄县官员在县委大院预谋用车祸或者医疗事故谋杀冯改娣母女二人的犯罪录音,就在他们的阴谋被公开以后,谋杀未果,才采用了用刑事立案的卑鄙手段来构陷冯改娣“敲诈政府”被重判了十一年,他们的阴谋在律师的死磕下,媒体的曝光下,全国网友们的关注下再次失算,在60万的救助金不能定为敲诈勒索案的情况下,他们还不甘心,又罗织出了一个“寻衅滋事罪”,此外,公诉人还试图用六年以下的刑期来构陷冯改娣。
     
    冯磊还说,他母亲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很好,自行辩护也很不错,冯磊感谢李方平律师今天的精彩辩护,感谢前来旁听声援的公民,感谢网上关注声援的朋友们。


    图为法院门口大量警力维稳

  • 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案开庭当日突然被延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17日消息:原定于5月17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河南内黄县维权人士冯改娣涉嫌“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今天早上被北关区法院延期审理,北关区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法院女法警突然被市里紧急抽调、无法前往看守所提人。
     
    本工作室志愿者得知这一情况后采访了当事人冯改娣儿子冯磊,冯磊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冯改娣敲诈政府、寻衅滋事一案,又出新花招,原定于九点半开庭审理,八点半时说限制旁听人数,九点钟又说法院没有女法警无法提人,想延期到下周三开庭,经过沟通后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杨某出来接待辩护人李方平律师,以“女法警被市里紧急抽调”为由,没有法警去看守所提人,决定将案件延期到5月25号即下周三再行开庭审理。

    冯磊以及辩护律师和前来声援冯改娣的各地维权人士对法院给出的理由表示十分荒唐,难以接受。案件被延期后,各地维权人士在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举标语抗议法院愚弄公民、随意延迟开庭时间。

     
    此外被羁押将近两年的冯改娣今天经律师送出一封感谢信:今天是2016年5月17日,是我冯改娣开庭之日,非常感谢李方平律师的代理辩护,感谢来自吉林、辽宁、北京、山东、河北、湖北还有河南本地公民和网友的关注与声援,让这么多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受累了,冯改娣诚心感谢大家。
     
                    冯改娣于安阳市看守所
                    2016年5月17日上午


    图为各地维权人士在法院门口举标语抗议法院随意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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