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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海凤进京被截访带回上海后关进黑监狱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日消息】上海杨浦区维权访民王海凤于两会前夕前往北京信访,被当地维稳人员截访绑架,带回上海后被关黑监狱长达40多天,于近日才被释放回家获得人身自由。

    2024年2月18日下午,王海凤去北京住建部合法信访后走出门口,被守候在此的上海市杨浦区曹毅、朱军、小杨、小马等人截访绑架。他们不顾别的信访人的存在,用暴力行为将王海凤抬手抬脚扔进京N.X9Y55车里,住建部保安奋力阻止,他们还是在保安的眼皮底下将王海凤绑架了。

    当天晚上,王海凤被送到北京陶兰亭救助站关了一夜。第二天,即2月19日乘坐G103高铁被押回上海。在虹桥火车站由警察包正林(警号:039408)接走,又将王海凤押送到上海崇明黑监狱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

    王海凤被限制人身自由自2024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共计43天时间。

    2024年3月31日,王海凤获得自由后回到了上海。

    2024年4月1日王海凤表示,“国家三令五申,不许打压截访信访人。上海杨浦区为了所谓的政绩,不解决制造问题的人,而解决被制造问题的受害人。但一路上多亏有兄弟姐妹、正义人士的支持和关注!在此她非常感谢大家一路的支持和关注!”

    据悉,2005年9月23日,王海凤的房屋被动迁、强拆,至今没拿过一分钱,没拿过一平方米房子。

    王海凤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本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她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

    近二十年来,王海凤一直遭地方政府打压迫害,多次被非法关禁闭、黑监狱。在维权的路上腿被打伤致残。现在的王海凤流离失所,到处流浪,无家可归⋯⋯

  • 闫春凤祭奠父亲逝世五周年被打压报复

    【民生观察2023年3月9日消息】2023年3月8日,是吉林省冤民闫春凤父亲闫国忠逝世5周年忌日。几日前,闫春凤前往北京“看望”祭奠父亲,因北京开两会半路被地方拦截,被伤害后住进医院。3月7日闫春凤在网上发布了《闫春凤悼念父亲闫国忠冤魂——五年忌》一文,以此来祭奠父亲闫国忠,很快遭到吉林警方的辱骂报复。目前,闫春凤被气的脑梗住院,但公安局领导却不愿负责。

    两会前夕,闫春凤乘坐广州至北京的火车,去“看望”并祭奠父亲闫国忠逝世5周年,火车行至郑州站,闫春凤被地方维稳人员拦截,并强抬硬拽限制人身自由,由于身体伤害,被活活气的住进医院。

    2023年3月8日13点27分,闫春凤的女儿在上班期间,接到一男性用闫春凤的手机打来的电话,叫她去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说***妈又进急诊了。

    闫春凤的女儿发出消息说:“今天中午11点09的时候和妈妈通话时,妈妈还是好好的,当时妈妈告诉我,在郑州有几个人把她从火车上绑下来,给她气进医院,中午警察会过来找她。我现在在去医院的路上,不清楚具体什么情况,希望各位叔叔阿姨能帮忙关注一下,同时今天是我因维权在北京去世的姥爷5周年忌日。”

    闫春凤的女儿在赶往医院后,见到了妈妈闫春凤,闫春凤身体非常虚弱,从其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其女儿得知,和龙市公安局张殿城在工作时间、其姥爷忌日当天辱骂闫春凤,把闫春凤气的脑梗发作,医院医生建议闫春凤住院,但是张殿城在电话请示领导后,领导表示不愿意负责。目前,闫春凤的女儿已经报警处理。

    据悉,闫国忠与老伴杨树美是吉林延边老访民,他家的房屋在2010年间遭延边政府强拆,而后闫国忠和老伴杨树美就开始进京上访,在上访的过程中他们又多次遭遇非法截访、关黑监狱及殴打等迫害。6年前,闫国忠因到国家信访局投诉,遭地方截访人员截访、关黑监狱。在黑监狱里,闫国忠老人被截访人员暴力殴打致残,自此他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随后,闫国忠的女儿闫春凤就开始带着父母到北京治病,并且长期租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云岗镇。

    为父治病期间,闫春凤也开始帮助父母上访维权,经过几年的艰难投诉,他家的拆迁问题终于获得了依法补偿。但是,其父闫国忠遭截访人员殴打致残的问题依然未获依法处置。为此,闫春凤只得带着父母坚守在北京,边治病边投诉。

    2017年下旬,闫国忠健康恶化,母亲杨树美也因病致残,二老的吃喝拉撒都只能在床上解决,闫春风因此心力交瘁,也曾想过退缩,但两位残疾老人却执意要讨回公道,维护尊严,不顾贫病交加,决意要与邪恶斗争到底。不幸的是,在2018年3月8日,闫国忠老人在北京丰台航天七三一医院因病去世。老人去世后的第二天,闫春凤即遭北京云岗派出所逼迫房东,驱逐她搬离。

    2018年6月15日,是闫国忠含冤去世的百日期,闫春凤欲将父亲“接回家”入土为安,结果却被吉林延边警方关进监狱3年,至2021年6月2日获释。当地政府为了阻止闫春凤到北京上访,至今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附:闫春凤悼念父亲闫国忠冤魂——五年忌

    老爸,又一年过去了…
    一切还是依旧……政府除了忽悠就是骗……
    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幻想让您入土为安…
    您不就是身在坟墓吗!
    在这个没有温度冰凉的京城——北京丰台航天731医院太平间!
    您躺了整整五年了!
    3月8日是您的祭日,女儿却不能前往悼念…
    您懂得的…
    又两会了…
    我又被政府“请”出京城。
    老爸您还记得吗?
    3月8您老含冤走后的第二天,我们在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王庄村长期居住地被地方政府勾结云岗派出所找房东驱赶的事? 重兵把守!
    我们何德何能,又不是犯人……最终把女儿和母亲姐弟分别强制恐吓诱骗出京…
    2018年6月15日老爸您含冤去世的百日期,女儿要接您看您…
    想让您回家入土为安…
    却被政府送进监狱禁锢了3年…2021年6月2日我走出关押的牢笼。
    由于疫情原因和政府的“关照”至今我依旧还是没有多少自由…!
    五年后的今天,想来您竟然走了五年了…
    还躺在北京…
    女儿没能力,只能任人打压被人欺负,连最基本打工谋生的权利都被剥夺…
    前几日想去看您,广州去北京行至郑州的火车上,被地方政府强抬硬拽限制人身自由…
    由于伤害,我活活被气进了医院…
    到现在伤痛还依稀可见!
    老爸啊!确实人善被人骗,想想杨佳张扣扣还是挺佩服他们的!
    这年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骗…但是没关系!
    人啊!吃一堑长一智!
    不能在老路上重重复复的走!
    只要我小凤还有一口气在,十万里长征维权艰难的路走了,就是到终点我也给老爸您,给老娘,给我们全家讨回这个公道!
    本来女儿不就是不想您带着遗憾冤屈走吗!
    可悲!可叹!
    外公杨晋礼烈士,他在战场杀敌保家卫国却保护不了烈士女儿杨树美安全!
    可笑的是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国家”的地方政府黑恶势力在残害烈士杨晋礼唯一女儿杨树美!
    理由是房屋被强拆,老伴在京黑监狱被残后帮助老伴维权被暴力殴打伤害,连烈士唯一留存玉镯也打碎…
    经历各种打压迫害历历在目……
    老爸,今年没信心,
    说不准明年还能不能看到您了!
    不过您在北京就等着我!放心吧老爸!我一直在,父亲黑监狱被残,您和母亲被暴力殴打的事女儿没忘,女儿闫春凤誓死都控告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政府的黑恶势力,做抗争!
    2023年3月7日于广州

  • 李玉凤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玉凤的委托,指派律师彭剑担任李玉凤涉嫌寻衅滋事案李玉凤的辩护人。辩护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出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监狱方面对李玉凤鼻饲、约束衣束缚,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定义的酷刑

    (一)监狱对李玉凤实施鼻饲是不必要的;在李玉凤绝食或禁食的情况下,应当首先进行思想工作、劝说她珍惜自己身体,无果后完全可以采取注射补液措施,尤其是在李玉凤被约束衣束缚的情况下,且进行鼻饲的前提当然是束缚。

    (二)控方证人称因李玉凤袭警故对她进行约束衣束缚。但是,约束衣束缚并不是法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可见,退一步讲,即便有袭警行为,轻则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得施以法外的酷刑。

    (三)鼻饲、约束衣束缚给人造成的痛苦是极其明显的,是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明显的酷刑。

    中国1986年12月12日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为本公约的目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出现酷刑的行为”。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将一切酷刑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该项规定也适用于施行酷刑的企图以及任何人合谋或参与酷刑的行为”。

    因此,鼻饲和约束衣束缚是酷刑。公诉人称其不是酷刑,说明了他没有学习《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证明了我国政府没有尽到公约规定的培训义务。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在可能参与拘留、审讯或处理遭到任何形式的逮捕、扣押或监禁的人的民事或军事执法人员、医务人员、公职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训练中,充分列入关于禁止酷刑的教育和资料”。

    第十三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凡声称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遭到酷刑的个人有权向该国主管当局申诉,并由该国主管当局对其案件进行迅速而公正的审查。应采取步骤确保申诉人和证人不因提出申诉或提供证据而遭受任何虐待或恐吓”。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每一缔约国应保证防止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在该国管辖的任何领土内施加、唆使、同意或默许末达第1条所述酷刑程度的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行为。特别是第10、第11、第12和第13条所规定义务均应适用,惟其中酷刑一词均以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等字代替”。​

    倘若法院不判定鼻饲等为酷刑,必将引起有关人士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等国际机构申诉。一切不良影响,由司法工作人员自负。

    二、公诉人称:“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戴脚镣、带背铐、吊在窗户上、洗凉水澡等情况为不实言论”,实质是欲否定监狱内的酷刑和不良生活条件。但控方证人已经证明监狱方对李玉凤实施了残酷程度明显不低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鼻饲、约束衣等酷刑,系自认存在酷刑,故公诉证据否定了公诉意见,指控罪名明显不成立。

    鼻饲、约束衣对李玉凤的伤害程度明显不低于起诉书称李“编造”的“戴脚镣、带背铐”,故控辩双方纠缠李玉凤是否对他人说过镣铐事、是否被“戴脚镣、带背铐”,已经没有必要。

    鼻饲、约束衣是残酷程度甚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酷刑。控方证据自证存在这酷刑!难道法院要判决:李玉凤遭受了残酷程度甚于“戴脚镣、带背铐”的酷刑,但是因为李玉凤没有办法找到自己在监狱里“戴脚镣、带背铐”的证据,就判决李玉凤说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控方证人证明监狱规定一周洗一次热水澡,这恰恰证明在监狱里被迫洗凉水澡是常态。难道检察官、法官认为中国妇女都是一周仅仅洗一次澡吗?难道检察官、法官认为中国妇女都是身体不清洁吗?

    三、文责自负;李玉凤不是涉案新闻报道的作者或编辑;作为新闻焦点人物的李玉凤,明显不应当对他人创作、传播的新闻报道负责。且控方也没有确实证据证明李玉凤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并提供虚假信息。

    四、“自由亚洲电台”、“大纪元”等涉案网络媒体被我国政府封锁,上述媒体言论影响力极其有限。

    因为中国大陆居民无法自由登陆涉案网络媒体,能够通过“翻墙”工具登陆涉案网络媒体的中国大陆居民比例极少,所以涉案网络媒体上的言论影响力极其有限,绝对不会实质危害中国大陆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对中国大陆居民来说,涉案网络媒体不是向公众开放的信息网络平台。因此,中国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不适用于本案。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该条款最后一句的“向公众开放”,申明了司法解释所指的“信息网络”须具备“向公众开放的”要件;即向公众开放的信息网络才受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之规范。

    六、涉案电子证据的提取违反法定程序,无法确认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目前无法进行网络在线信息对比,因此,无法确定真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在线提取时需要进一步查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一)需要分析、判断提取的电子数据范围的;(二)需要展示或者描述电子数据内容或者状态的;(三)需要在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新的应用程序的;(四)需要通过勘验行为让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生成新的除正常运行数据外电子数据的”……该规定的存在证明了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被安装新的应用程序的,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被攻击生成新的除正常运行数据外的电子数据。即信息可以被篡改,非原始存储介质的屏幕录像不能单独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开发布的电子数据、境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在线提取时需要进一步查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一)需要分析、判断提取的电子数据范围的;(二)需要展示或者描述电子数据内容或者状态的”……

    涉案网络信息是境外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不在法定网络在线提取范围内,且证据需要展示网络信息电子数据内容,依法应当进行网络远程勘验。

    但是,本案并没有网络远程勘验。

    (二)本案侦查机关收集的电子数据,不是原始存储介质,而是不清晰的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本案电子证据提取不符合上述规定。

    七、被告人没有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更没有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被告人行为不符合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八、被告人没有编造虚假信息,没有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更没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被告人行为不符合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九、本案没有法释〔2013〕21号文第三条列举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法释〔2013〕2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而本案没有上述情形,故被告人行为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十、案涉音频是否系李玉凤声音,没有经过司法鉴定。​

    ​公诉人辩称因不具备鉴定条件,故未做鉴定。但是,辩方认为现有科学技术足以做声音同一性鉴定。且没有书证证明司法鉴定机构无法鉴定。

    ​公诉人诡辩称鉴定意见不是唯一的证据形式,但是,正常的法律职业人士都应认同:证人证言不可以替代司法鉴定。如果能让几个证人取代司法鉴定,那么,是不是该取消中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了?!

    十一、对政府、司法机关的批评,不构成违法。对政府、司法机关的批评甚至咒骂,只要不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构成犯罪。更何况李玉凤的批评言论事出有因,言之有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纪委网站2021年6月1日消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可见河南地方政法系统腐败的严重性。也印证了李玉凤对河南公检法机关中腐败分子的批评、贬损具有前瞻性。

    十二、应谨慎限制公民批评和网络表达。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司法,有违罪行法定原则,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有违刑法谦抑性精神。

    综上所述,本案控方证据取证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控方证人证言中的鼻饲、约束衣、洗澡次数内容支持了辩方观点,公诉指控破绽百出、贻笑大方,故辩护人请法庭宣告被告人李玉凤无罪。 ​

    以上意见,望采纳。

    辩护人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剑
    2021年9月26日

  • 李玉凤、李翘楚获2021“曹顺利纪念奖”

    经“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发起机构公开向社会征集推荐名单并表决,决定将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女士和李翘楚女士。

    2021年3月14日是曹顺利女士在她被任意羁押期间受折磨而被夺去生命七周年纪念日,该日被大陆维权人士设定为“人权捍卫者日”。

    李玉凤,现年63岁,常住河南省焦作市。自1988年始,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除,虽然其强拆案于1998年胜诉,但法院不予执行判决,她的抗争遭到打压,2004年她被劳教一年,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和平抗争之路。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自2012年始到2015年,李玉凤现场声援各种人权案十多起,包括声援许志永、南乐教案、子洲教案;声援在建三江被殴打的几位律师;援郑州十君子案;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声援香港“占中“;声援唐荆陵案。以及多次公开祭奠六四死难者。2015年10月26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而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不久,2019年7月5日,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李玉凤再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一审尚未开庭。

    李翘楚,1991年出生,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此外,她还积极参加各种民间自发行动,比如声援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事件中的农民工、反996、MeToo、武汉疫情下的性别暴力问题等。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2019年12月31日,李翘楚在她的男友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由此开始实名发声,声援12·26案。2020年2月16日至6月19日,李翘楚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她根据自己被秘密关押的经历写下了《李翘楚: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系列文章,详细讲述了自己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酷刑及不人道虐待。当李翘楚了解到许志永在指监期间遭受酷刑后,于2021年1月31日就伙食问题向临沂市公安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月2日就伙食远低于国家标准和高价买餐的问题对临沭县看守所进行了控告,就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投诉,并对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和临沂县看守所所长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2月6日,李翘楚被山东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押往临沂,目前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今天,本着“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的宗旨,我们决定把2021年第七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翘楚女士。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评委会
    2021年3月12日

    附1:历届获奖人排榜

    第一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5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劳工维权人士、公民记者周维林先生。
    第二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6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反强拆普法志愿者贾灵敏女士。
    第三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7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女士。
    第四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8年3月14日公布,共同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陈建芳女士、李小玲女士。
    第五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19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公民律师纪斯尊先生。
    第六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于2020年3月14日公布,获奖人是人权捍卫者张建平先生、王和英女士。

    附2:“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成立公告

    2013年9月14日,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在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学习和观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途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带走,此后失踪、刑拘,在朝阳看守所遭到迫害及非人道待遇,身染重病,被剥夺及时医疗救助,于2014年3月14日在北京309医院重症监护室溘然辞世。这是一起震惊全世界的中国政府报复打击民间人权捍卫者的恶性事件。

    随后,世界各民主国家、NGO人权团体等纷纷表示谴责和抗议,对曹顺利被迫害离世表示哀悼,中国大陆的维权人士也以各种方式纪念曹顺利,并要求政府允许第三方独立查明曹顺利死亡真相,追究相关部门和官员的法律责任。

    但是,中国政府罔顾事实、推卸责任、敷衍塞责,至今没有答应家属和律师关于准许独立调查、追究罪责的要求。

    鉴于曹顺利女士对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和牺牲;

    鉴于曹顺利女士为人权事业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她的生命将唤起世人关注遭受打击迫害的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的人权捍卫者;

    鉴于曹顺利女士生命最后阶段的遭遇,向全世界揭示了中国及世界其它地方人权捍卫者面临的艰难境遇和巨大风险;

    鉴于曹顺利女士已经过成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榜样和顽强抗争的象征;

    为了使曹顺利女士不被强迫遗忘,为了持久地纪念她,也为了推动她未尽的事业,从根本上杜绝其他人权捍卫者再遭受报复、迫害打压,维权网、民生观察、权利运动三家中国大陆民间人权团体,联合发起建立“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旨在纪念曹顺利女士,弘扬她的精神,继承她的事业,推进人权保护。

    “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将在每年3月14日“人权捍卫者日”公布获奖人。奖金额度六万元人民币。奖金须用于推动和倡导人权,尤其是推动公民社会监督政府履行其人权义务、参与国际人权机制运作,包括消除对人权捍卫者的报复和打压。

    特此公告。

    “曹顺利纪念奖”发起机构兼筹备委:
    权利运动http://www.hrcchina.org/
    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
    维权网http://weiquanwang.org/

    2014年9月26日

    附3: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简介

    曹顺利,女,北京人,生于1961年,享年53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劳动人事部工作,因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受到单位排挤,最后被迫辞去了工作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曹顺利了解到访民群体人权被侵害和求诉无门的严酷现实,从而开始关注调查上访人员的人权状况,之后为许多上访维权者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最终成长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

    2006年开始,曹顺利重点关注访民群体的生存权和人身自由权,发起“北京维权之旅”活动,带领访民前往国家新闻办示威,要求新闻办给予访民合法上访的权利。

    2009年3月,她与访民一道前往北大抗议教授孙东东有关“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的言论,并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人权行动计划书”。

    由于曹顺利积极投身于维权活动,而遭到当局不断打压。不仅因维权失去工作,而且还经常被软禁、监控,多次被拘押,两次被劳教。2009年4月10日曹顺利被以“毁坏财物罪”劳教一年。刑满后仅十余天,2010年4月29日,她被当地派出所以毁坏会议室玻璃为由行政拘留十天,之后又以“毁坏财物”为名再次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11年曹顺利重获自由后,仍奋斗在维权第一线,继续征集上访人员填写人权状况调查表,还着手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向国务院申请信息公开,并向国务院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要求参与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工作。

    2012年6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向国务院提交要求“公开拒绝上访维权群体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据和理由、公开联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向两届联席会议及评估会议提交的资料,调研报告和自我评估报告的目录”等相关信息;同年10月,曹顺利等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到外交部新闻办,要求外交部公开2013年10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做有关中国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加人权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因此曹顺利本人及多名上访维权人士遭到警方的软禁、绑架、传唤。

    在十数次的申请无果之后,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于2013年6月到外交部请愿静坐,14天后遭到北京治安总队的清场。但曹顺利等各地维权人士仍然坚守在外交部前静坐整整一个暑期。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在北京首都机场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时遭到阻拦、被关检带走,失踪近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月14日当天被关进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最终曹顺利在被关押半年中,因身患重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以至抢救无效,而在2014年3月14日去世。

  • 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送检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知名维权人土李玉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目前卷宗已被移送起诉至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涉及三个内容:1、接受外媒采访,发布不实信息;2、自编自唱戏曲攻击党;3、因围观-刑事案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7月5日中午,李玉凤女士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归途中被十余名黑衣人戴背拷绑架至本土,直接将其送往焦作市看守所后,公安及检察院提审均遭到李玉凤女士的拒绝。而焦作当局在从末成功提审的情况下,直接将李玉凤女士批捕。

    此后,李玉凤家属委托的律师段汉杰于8月22日介入,曾先后5次(8月26日、9月10、9月29日会见;10月17、22日,阅卷)赴焦作阅卷及会见李玉凤。

    经记者辗转调查得知,在此期间,8月28日,李玉凤妹妹李白凤曾因向外界透露其姐姐狱中的信息而遭马村派出所所长传唤、做笔录,后因所长有事急匆匆走掉,继而在8月30日,又被马村派出所传唤,但此次他们给李白凤的确是“训诫书”。

    该所长指责李白凤不应该向外界透露“李玉凤没有提审就将其刑事拘留及批捕,这样说是不正确的”;另外问讯李白凤“律师是不是自己找过来代理李玉凤案件的?”等。

    李白凤称,姐姐被无辜关押、批捕,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为她找律师是作为亲人应有的权力,谁都无权干涉。其次,尽管有关部门有去提审姐姐,但均被李玉凤拒绝,从而没有提审成功就将李玉凤批捕是事实,故自己没有向外界披露不实信息。

    本月22日,律师再次来到焦作马村区检察院阅卷发现,当局对李玉凤女士的指控,占至少一半篇幅是对其服刑期间的“郑州女子监狱”狱警和服刑人员的询问,澄清监狱状况特别是李玉凤本人在狱中的待遇,意在驳斥李玉凤在接受外媒采访中的“不实言论”,最终罗列到起诉意见书上的有三条:其一、李玉凤接受自由亚洲、大纪元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并被多家境外媒体转发;其二、即兴自编自唱一段戏“攻击党”;其三、其陪同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女儿找马村区法院法官和副院长时发生冲突,被认为其扰乱了单位秩序。

    知情人士吴先生表示,焦作当局对李玉凤女士无端指控是赤裸裸地“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李玉凤2月21日出狱当天接受媒体采访,为何到7月5号才想到抓捕?况且,李玉凤讲监狱里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与你焦作当局何干?并且对李女土即兴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说辞更是荒诞至极。他们有李玉凤女士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证据没有?明明是怕李玉凤声援香港,以及对她在党国70年庆典期间的稳控,现在十一也过了,也该放人吧?焦作当局某些领导人太狠,如果一意孤行对李玉凤赶尽杀绝,显然在未来也为自己埋下了隐患。

    李玉凤家属表示,李玉凤被抓捕前夕因心脏病复发救治刚刚出院,出院后仍没有离开过药物。此次其再次被抓捕,李玉凤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令家人担忧。外加其90岁的老母亲年事已高,希望李玉凤能够早日获得自由继续医病,并为母亲尽子女抚养老人的义务。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女士的相关消息。

  • 李玉凤从京被绑后直接逮捕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从上个月(7月5日)在北京木樨地被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至焦作遂遭行拘并逮捕后,今天(8月26日)其律师段汉杰在家属的陪同下到焦作市看守所会见了李玉凤女士。家属称,李玉凤被当局从北京绑架回焦作50多天,迄今未提审过一次,直接遭逮捕。

    据悉,上个月(7月5日)李玉凤与封西霞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返回途中在木樨园遭十余名不明身份黑衣人反戴背铐暴力绑架。这些黑衣人将李玉凤带回本土,焦作当局便将其行拘直接送往焦作市看守所羁押。

    8月9日李白凤在焦急的等待中等来了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邮寄的《逮捕通知书》,获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姐姐李玉凤已于2019年8月8日被批捕。

    今天(8月26日)下午,段汉杰律师受李玉凤妹妹委托从郑州来到了焦作市看守所。据家属称,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首先审查了律师的手续,并打电话找来另一名工作人员商议后做了一番安排,至此,段律师终于会见到了已被关押52天的李玉凤女士。

    李玉凤目前精神状态尚好,并感谢大家对她的关注。其妹妹李白凤称,李玉凤六月底赴京找丰台分局讨要曾被扣押的手机以及要到北京看病,并未上访,但7月5日中午在木樨园桥北,被河南马村分局的几名警察(便衣)带到一辆商务车上。直接拉回焦作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进看守所。当晚曾有分局领导见她,说“你的案子都结了”。

    由于李玉凤拒绝见提讯的人,所以到目前为止她并未被讯问过,便被焦作当局直接逮捕。

    李白凤表示:“得知姐姐又被批捕心里很难过,但更多的是气愤。自从我家被政府非法强拆,我姐这三十多年都在研究中国的法律,她耗尽大半生都在规范、纠正政府的枉法行为,她怎么可能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真不知道他们(焦作当局)怎样才会放过她。现在我妈也知道姐姐的事情了,天天要我带她去找姐姐。如果我姐这次再被判刑,我妈就会豁出去九十多岁的身体去陪姐姐”。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的相关消息。

  • 李玉凤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民生观察2019年7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本周五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在北京木樨地遭十余名不明身份黑衣人暴力绑架后,现得知李玉凤女士已被河南焦作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李玉凤妹妹李白凤透露,得知其姐姐7月5日上午与同伴封西霞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而遭不明身份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后,她便急急忙忙到处打听姐姐的消息,最后查明,当天晚上李玉凤便被焦作维稳办人员直接送往焦作市看守所羁押。因当时天色已晚焦作公安局马村分局办案人员下班,李白凤没有拿到其姐姐的处罚通知书。

    翌日一大早,李白凤便早早赶往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便拿到了姐姐李玉凤的《行拘通知书》,得知姐姐已被焦作马村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当李白凤拿到《行拘通知书》那一刻便忍不住放声大哭“我姐做什么了你们这样对待她,你们不就是想打击报复将她当靶子想把她往死里整吗?想把她整死震慑整个焦作的人都不敢动,你们的乌纱帽就能保的住了?”。

    “以前我姐被抓我没有在他们面前哭过,这一次我实在没忍住哭了。哥哥刚去世,家里老娘九十多岁了没敢让她知道,我姐被判刑四年刚刚出来如今又被抓,让我怎么给老娘交代啊!这个国家哪有法律啊,他们想整谁,谁就是违法的。法律在这个国家早就死了。”李白凤泣不成声地说。

    李玉凤的闺蜜说“听到白凤说李玉凤又被抓的消息我当时就懵了,她在那边哭我在这边哭。凤她啥也没做呀,到了趟最高法和信访局就违法了?我和凤四年五没见面了,前两天她给我打电话说从北京回来就过来看我,我高兴极了,马上到菜市场给她买了她最爱吃的羊肉和她爱吃的菜,就等她来了,没想到是这个结局,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李白凤表示,如果我姐到了一趟北京最高法和信访局就违法犯罪了,那最高法和信访局合法吗?他们开着门营业不就是让老百姓去的吗?焦作马村分局说我姐违法,不就是想证明“最高法和信访局”是非法的机构吗?以前我我姐被抓我都忍了,这次我会不顾一切要为我姐讨个公道!

    【李玉凤简介】

    李玉凤:河南省焦作知名人权捍卫者。1958年3月10日生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1988年,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迁,1998年拆迁案胜诉后,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抗争之路。

    最初她纯粹为自己维权,2005年在北京接触到许志远博士受到启发,便开始帮助他人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她自学法律不断提升自己,认清了中共独裁体制下无完卵的本质,从而转变升华为一位坚强的、反抗极权专制的人权战士。

    多年来,她一直走在街头维权运动第一线,哪里有审判维权人士良心犯的庭审,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因此,缕遭当局打压报复。

    2004年,李玉凤被焦作当局劳教一年。

    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间)李玉凤与另一同道在博讯等网站公开发表祭奠六·四和在维权抗争路上遇难的英烈。

    2013年6月4日李玉凤和几个朋友冒险到长城脚下,合唱一首「六·四屠杀血染中华」的歌曲,以祭奠六·四殉难者。

    2013年7月许志永被抓捕,李玉凤为其奔走呼吁。同年南乐教案发生,她迅速赶回家乡,先后六次前往现场声援。同年子洲教案发生时她又赶赴子洲声援。

    2014年3月四律师建三江被抓,李玉凤不顾亲人们劝阻赶往建三江声援被酷刑打断肋骨的律师。

    2014年7月声援郑州十君子,在郑州三看现场拉横幅、绝食连续抗争十余天。同期焦作因截访致一个警察死亡案的张小玉、许有臣夫妇案爆发,她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律师,安排声援事宜。

    2014年9月2日前去河北省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9月5日返回北京参加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

    9月30日因声援香港“占中”和迎接北京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遭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八个多月个之久,期间被北京警方连续疲劳审讯五十多次,逼她出卖朋友,无果后,拘留所又给她戴上连体链、趟链、头盔等以及疑似被下药,等酷刑刑讯逼供;她虽受尽酷刑,但均被她以坚强的意志予以回绝,保持了难得的“零口供”。

    2015年6月5日,李玉凤被北京警方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

    受尽酷刑身体虚弱的李玉凤,出狱后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刚刚出狱十天,她便不顾身体的虚弱到河南正阳参加一位访民的庭审旁听。6月19日赶赴广州声援著名的唐荆陵律师案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6日时至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再次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抓捕并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

    同年11月26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当日被河南焦作当局强行带回地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再次拘捕。2017年1月18日,李玉凤被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27号下午三点,李玉凤女士开庭这天,她到庭后随即便与其辩护律师坐在了一起,称“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庭判决之前,我还是一个公民而不是罪犯,我与公诉人的权力是平等的,凭什么要我坐在被告席,这是严重的歧视行为,是严重违背司法公正的。”一席话说的法庭上一片寂静,而后是包括法官在内及旁听席上的民众都目瞪口呆,无论法官法警怎样劝说,李玉凤女士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这样,李玉凤女士通过自己的抗争,终于为自己争取了一把普通而有尊严的椅子。

    有网友称“李玉凤大姐为自己争取一把有尊严椅子这件事情,不要说在独裁国度非常难得,即使在全世界恐怕也是属于罕见的”。

    李玉凤出生于一个基督徒世家,她从小就已受洗皈依上帝;她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不仅为人低调而热情,谦卑而又侠肝义胆,且富有同情心公益心。尽管她生活极其简朴,在北京维权期间她住地下室,以捡矿泉水瓶、在菜市场捡菜叶为生,但看到网上有人为良心犯募捐,她每次都会慷慨解囊积极响应。稍有闲暇她便会参与公益,到福利院义务去照看孤儿与孤寡老人。

    为此,人权律师刘书庆曾这样评价她“李大姐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一方面她争取并珍视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她又能以超越的姿态随遇而安,为最坏的情况也做了准备。所以辩护人眼前的她,不放弃不怨尤。体现了一位真正基督徒自我牺牲的精神,她就是中国的德蕾莎修女,是这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北京时间2018年3月5日,美国时间2018年3月4日,李玉凤女士获得了第五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其中的颁奖嘉宾当年六四学生领袖王军涛先生对李玉凤女士获奖发表了感言中说:“今天,我很荣幸在这里将本届奥斯卡自由人权金像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玉凤女士从自己切身经历中体认到自由和人权的价值,自那时起她全身心投入到在抗击暴政的斗争中维护和彰显自由和人权。她的故事和精神极大地感染和激励国内外为自由和人权而奋斗的同仁。她在暴政残酷迫害中不屈不挠的事迹会是我们时代的中国人的象征性丰碑!”

    2019年2月21日,李玉凤女士被“寻衅滋事罪”获刑四年刑满获释。

    2019年7月5日,李玉凤女士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而遭不明身份十余名黑衣人暴力绑架到河南焦作后,再次被焦作市公安局马村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 李玉凤在北京被暴力劫持

    【民生观察2019年7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年二月份刚刚四年牢出狱不久的河南焦作维权人士李玉凤,今天(7月5日)又遭焦作当局十余名黑衣男子暴力劫持。其被强行抬到车上后被逮背拷。

    今天(7月5日)早上,李玉凤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而后又到河南省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徇私枉法、本末倒置司法腐败制造的冤假错案。

    投诉后李玉凤和同伴西安维权人士封西霞返回途中,大约上午11点钟,在木樨园被一群不明身份的黑衣人气势汹汹的强行摁倒在车里反扎背铐抓走!

    据封西霞女士说,她们俩下车后根本来不及反应,一群膘肥体壮的黑衣男子,就像饿狼扑食一样凶狠,他们将李玉凤塞进车里,迅速把李玉凤的胳臂扭到后面戴上了背拷。

    “这些劫持李大姐的黑衣人是河南口音。当时这些黑衣人动作快的李玉凤大姐连喊救命的时间都没有。和我们一起下车的乘客都吓傻了,纷纷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说我们都是合法上访的,他们这些人都是黑社会在绑架老百姓。下车的乘客被吓得尖叫着纷纷往后躲。”

    封西霞女士气愤地说“好在这次我和李大姐一起去的,不然她怎么被抓走的我们都不知道。这些黑衣人动作之残忍,根本就没将李玉凤大姐当人对待。我是这场河南焦作当局劫持李大姐的见证人,希望大家关注李玉凤女士”。

    据悉,2014年9月30日,李玉凤因拉“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的横幅,迎接新公民运动呼吁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在北京大兴看守所关押八个多月后,2015年6月5日被北京大兴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同年10月份,李玉凤女士又因在北京南站与人合影,又被北京警方抓捕。拘留一个月期满后,还没走出大兴拘留所大门,便被河南焦作当局接走。回到焦作后李玉凤女士连家门都没有进,随即便被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起诉李玉凤女士的事由仍然是“迎接袁冬出狱拉横幅”和“在北京南站与人合影拍照”,最终李玉凤获刑四年。

    今年2月21日李玉凤女士四年刑满出狱。3月份两会期间,李玉凤在河南郑州会友吃过晚饭,与华春辉、王译夫妇准备搭公交车回住地时,遭到焦作市公安局、法院和维稳办二十余名男女暴力绑架。时过四个月后,焦作当局又故伎重演。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女士的消息。

    李玉凤电话‭:15839138964‬
    见证人封西霞电话:18691634079

  • “奥斯卡自由人权奖”得主李玉凤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2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因迎接袁冬出狱被河南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知名维权人士、第五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得主李玉凤女士昨日(2月21日)刑满出狱,来自全国各地数十名维权人士前来河南“郑州女子监狱”迎接。焦作公安开警车到“郑州女子监”狱欲控制李玉凤女士,未得逞。

    昨天(2月21日),是河南焦作籍知名人权捍卫者李玉凤女士刑满释放的日子。这天早晨,一场大雾侵袭了河南,郑州早晨的能见度低于50米,高速关闭。尽管这样恶劣天气情况下,来自全国各地约二十多名维权人士,还是从远方赶到了河南中牟刘集镇“郑州女子监狱”,迎接到了被河南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李玉凤。

    据李玉凤妹妹李白凤称,昨天除了亲朋前来河南迎接姐姐李玉凤,焦作当地着便装的三名公安也开警车来到了“郑州女子监狱”,欲控制即将出狱的李玉凤,缘于看到前来迎接姐姐的人多无法下手强行控制,才极不情愿的作罢。但焦作公安却打开了执法仪偷偷跟踪拍摄前去迎接李玉凤的朋友。

    中午将近12点,李玉凤女士手捧鲜花,在朋友们的簇拥下走出了“郑州女子监狱”的大门。焦作公安便上前要求李女士坐他们的车回焦作,当即被李玉凤拒绝“我不坐你们的车回去。我自己宁愿坐汽车回家,也不坐你们的车,你们没有权力限制我。”

    记者致电李玉凤女士,祝贺她重获自由。

    李女士向记者表示:“2014年9月30日,我因迎接袁冬出狱捡到一个‘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的横幅而被北京、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现在看来这个横幅上写的一点没错。今天我刚走出‘小监狱’的大门,焦作公安就要继续跟踪、拍视频,甚至还要让我坐他们的警车回家控制我,这‘小监狱’外面不是‘大监狱’是什么?我向往自由,后半生都在为争取真正的自由而抗争,但是你看我来到‘大监狱’自由了吗?”

    记者问:李大姐现在身体怎么样?在里面受酷刑了吗?监狱让你干的什么活?监狱里的环境怎么样?

    李玉凤:“我现在身体还可以,有外面朋友对我和我的家人的关心,所以我在里面就很安心,我常对狱友说‘我是来监狱休养的’。在北京大兴看守所的时候被酷刑了,他们连续提审我五十多次审讯我,后来我要喝水,他们给我提供的水喝了之后就非常兴奋,想滔滔不绝的说话,回到牢房就头痛欲裂想撞墙,我怀疑他们给我使用了兴奋剂。我在监狱里不干活,因为我不是罪犯。监狱里的环境是真黑暗,不去不知道,真正进去才会知道。里面卖的东西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卖的价格也很高。另外,监狱里没有热水,我去了一年零八个月,只洗了3次热水澡,也没有开水喝。里面有位老太太得了癌症也不让人家保外就医。关于监狱里的事,我在里面就对管教说,出来我一定会告他们。到时候我会将‘郑州女子监狱’里的黑暗详细的列举出来。”

    现场人员透露,此次迎接李玉凤女士的亲朋想在现场合影留念,这时,身带执法仪的焦作公安走过来威胁拍照的朋友称“不该拍的不要乱拍,否则后果自负”。现场人员表示,我们自己拍照留念,是他自己闯入了镜头,却反而威胁我们,况且这里不是焦作管辖地,不知道焦作公安哪里来的底气。仅看今天焦作公安的作为,就知道李玉凤大姐受了他们多少迫害。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与迎接李玉凤女士的人员有:侯帅、岳三、王玉琴、崔宝强、安阳维权人士王守峰、靳才伟、王曼,张磷、王译、华春辉等人。晚上常伯阳律师等多位关心李玉凤女士的朋友为她举行了隆重的欢迎晚宴,欢迎“李玉凤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

    对于李玉凤出狱当天遭焦作公安到郑州女子监狱欲强行“迎接”一事,有知情人士称,或许与中共两会即将召开稳控有关。

    李玉凤简介:

    李玉凤:河南省焦作知名人权捍卫者。1958年3月10日生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1988年,李玉凤在河南焦作的房产陆续遭到政府违法强行拆迁,1998年拆迁案胜诉后,因被告是政府法院不予执行,从而驱使她走上了漫长的抗争之路。

    最初她纯粹为自己维权,2005年在北京接触到许志远博士受到启发,便开始帮助他人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她自学法律不断提升自己,认清了中共独裁体制下无完卵的本质,从而转变升华为一位坚强的、反抗极权专制的人权战士。

    多年来,她一直走在街头维权运动第一线,哪里有审判维权人士良心犯的庭审,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因此,缕遭当局打压报复。

    2004年,李玉凤被焦作当局劳教一年。

    2006年因纪念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期间)李玉凤与另一同道在博讯等网站公开发表祭奠六·四和在维权抗争路上遇难的英烈。

    2013年6月4日李玉凤和几个朋友冒险到长城脚下,合唱一首「六·四屠杀血染中华」的歌曲,以祭奠六·四殉难者。

    2013年7月许志永被抓捕,李玉凤为其奔走呼吁。同年南乐教案发生,她迅速赶回家乡,先后六次前往现场声援。同年子洲教案发生时她又赶赴子洲声援。

    2014年3月四律师建三江被抓,李玉凤不顾亲人们劝阻赶往建三江声援被酷刑打断肋骨的律师。

    2014年7月声援郑州十君子,在郑州三看现场拉横幅、绝食连续抗争十余天。同期焦作因截访致一个警察死亡案的张小玉、许有臣夫妇案爆发,她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律师,安排声援事宜。

    2014年9月2日前去河北省声援因截访致黑保安死亡的巩进军案。9月5日返回北京参加声援程海律师被停业一年的听证会。

    9月30日因声援香港“占中”和迎接北京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袁冬出狱,而遭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八个多月个之久,期间被北京警方连续疲劳审讯五十多次,逼她出卖朋友,无果后,拘留所又给她戴上连体链、趟链、头盔等以及疑似被下药,等酷刑刑讯逼供;她虽受尽酷刑,但均被她以坚强的意志予以回绝,保持了难得的“零口供”。

    2015年6月5日,李玉凤被北京警方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

    受尽酷刑身体虚弱的李玉凤,出狱后并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刚刚出狱十天,她便不顾身体的虚弱到河南正阳参加一位访民的庭审旁听。6月19日赶赴广州声援著名的唐荆陵律师案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6日时至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因在北京南站与十余维权人士合影拍照,再次被北京公安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抓捕并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

    同年11月26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当日被河南焦作当局强行带回地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再次拘捕。2017年1月18日,李玉凤被焦作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27号下午三点,李玉凤女士开庭这天,她到庭后随即便与其辩护律师坐在了一起,称“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庭判决之前,我还是一个公民而不是罪犯,我与公诉人的权力是平等的,凭什么要我坐在被告席,这是严重的歧视行为,是严重违背司法公正的。”一席话说的法庭上一片寂静,而后是包括法官在内及旁听席上的民众都目瞪口呆,无论法官法警怎样劝说,李玉凤女士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这样,李玉凤女士通过自己的抗争,终于为自己争取了一把普通而有尊严的椅子。

    有网友称“李玉凤大姐为自己争取一把有尊严椅子这件事情,不要说在独裁国度非常难得,即使在全世界恐怕也是属于罕见的”。

    李玉凤出生于一个基督徒世家,她从小就已受洗皈依上帝;她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不仅为人低调而热情,谦卑而又侠肝义胆,且富有同情心公益心。尽管她生活极其简朴,在北京维权期间她住地下室,以捡矿泉水瓶、在菜市场捡菜叶为生,但看到网上有人为良心犯募捐,她每次都会慷慨解囊积极响应。稍有闲暇她便会参与公益,到福利院义务去照看孤儿与孤寡老人。

    为此,人权律师刘书庆曾这样评价她“李大姐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一方面她争取并珍视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她又能以超越的姿态随遇而安,为最坏的情况也做了准备。所以辩护人眼前的她,不放弃不怨尤。体现了一位真正基督徒自我牺牲的精神,她就是中国的德蕾莎修女,是这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北京时间2018年3月5日,美国时间2018年3月4日,李玉凤女士获得了第五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其中的颁奖嘉宾当年六四学生领袖王军涛先生对李玉凤女士获奖发表了感言中说:“今天,我很荣幸在这里将本届奥斯卡自由人权金像奖颁发给李玉凤女士。李玉凤女士从自己切身经历中体认到自由和人权的价值,自那时起她全身心投入到在抗击暴政的斗争中维护和彰显自由和人权。她的故事和精神极大地感染和激励国内外为自由和人权而奋斗的同仁。她在暴政残酷迫害中不屈不挠的事迹会是我们时代的中国人的象征性丰碑!”

    李玉凤女士得知自己获奖,让律师从狱中带出了获奖感言说:“我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对这个奖觉得受之有愧,只能说感谢所有人,感谢上帝!作为基督徒,这样的荣誉只能属于上帝,我会按照圣经的要求去做,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这是我的人生目标,基督徒就是要博爱,现在所在的七监区是老弱病残监区,我可以去帮助很多人。感谢上帝,这次获奖是上帝的恩典,虽然失去自由,但是得到这样的荣誉感到很高兴很光荣,感谢大家,感谢上帝!”

    三十年来李玉凤女士从最初为自己维权,到今天彻底蜕变为一位坚强的人权捍卫者,她既拥有耶稣基督的无私博爱胸怀,同时又拥有铁一般捍卫自由人权的意志,如今已六十花甲的她,依然在用牢狱代价与生命与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博弈。

    了解了李玉凤女士事迹的一位维权人士说:“通读李玉凤大姐的事迹,我感动的哭了几次,李玉凤大姐哪里是一位女人啊,她分明就是一名高贵的人权战士!”

  • 亡父百日悼念前闫春凤遭强迫失踪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吉林延边维权人士闫春凤于今日下午被疑似延边地方的公安人员抓走,不知所踪。据其丈夫透露,可能与6月15日闫春凤为父亲闫国忠发起”闫国忠百日悼念活动”有关。

    据悉,今日下午三点半左右,闫春凤外出办事时,于北京丰台区郭公庄附近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拦截带上面包车抓走,目击者从现场对话判断,来人应该是闫春凤老家吉林省延边州的地方公安及政府人员,至于抓走闫春凤的目的和去向则不得而知。

    本网在下午四点获知消息后立即联系了闫春凤,但其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稍后的六点钟,本网拨通了知情人提供的另一电话,接电话的是闫春凤的丈夫。他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闫春凤的电话关机,被抓的消息也是朋友告知的。

    闫春凤丈夫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妻子闫春凤下午被抓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和后天(6月15日)的悼念事情有关,即闫春凤于近日公开发起的”闫国忠百日悼念活动”。当问及其妻子去向,闫夫表示很难说,但被控制起来(软禁)是肯定的,是否带回老家或者会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则无法估计。他指当局强迫控制闫春凤,旨在强行破坏“闫国忠百日悼念活动”。(岳父)闫国忠维权八年,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未能如愿,今年3月8日下午五点含恨离世客死他乡,至今遗体尚留存北京航天731医院。

    同为维权人士的闫春凤好友孙先生表示,维权老先生闫国忠含恨而终至今未能入土为安,作为女儿的闫春凤为亡父发起百日悼念活动理所当然,地方政府的做法显然非常不近人情,但在维稳绑架(高于)一切的社会里,民众(特别是维权人士)面对这样的体制也是非常无奈。

    相关报道:亡父未安闫春凤被强制带回家看管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8/0318/17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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