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刘萍

  • 刘萍被强制赋红码医学隔离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4日消息】近日,江西新余公民刘萍在杭州被防疫人员强制赋红码,随后被带去酒店隔离,且无任何书面依据。在核酸检测为阴性后,刘萍被依法解除医学隔离,她依法向防疫人员索要对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相关文件。

    2022年8月13日刘萍紧急发出消息称:“刚刚接到电话,说我到老蔡水果店购物,是次密接人员,必须居家隔离或者酒店隔离!可是该水果店却没接到有密接人员出现的电话!更没有接到禁止营业的通知!现在继续生意中而我却被赋红码!现在被带去杭州良渚酒店隔离途中!没有给予任何书面依据。”

    据网上一段视频显示,几名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要求刘萍上到一辆120急救车上,要带她去酒店隔离。刘萍询问有没有什么书面的手续,她被带去隔离的理由是什么?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手续,他们只是奉命来接她去酒店,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刘萍。之后,在几名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下,刘萍只好上了120救护车。

    刘萍在被隔离期间,防疫人员对她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今天(8月14日),刘萍被依法解除了医学观察。

    刘萍表示:“我现在向他们索要浙江杭州市对次密接人员进行医学隔离的红头文件!习近平反复强调:要依法治国!所以对任何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主席习近平的命令!否则就是反党行为!”

    据悉,刘萍,女,出生于1964年12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

    2013年4月21日,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

    当局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人权捍卫者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

    李思华于2016年4月29日刑满出狱。2019年10月27号,刘萍和魏忠平刑满获释回家。

    刘萍电话:15607901202

  • 新余刘萍出狱后被剥夺养老社保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刘萍女士因践行宪法公开参与人大代表选举、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上街呼吁民主曾被判刑六年六个月,于2019年10月27日出狱并与家人团聚。近日,刘萍前往其原单位“新余钢厂”及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发放退休工资、恢复自己的社保权益时,遭到推诿,其社保权利被剥夺。

    刘萍透露,由于自己年届退休,出狱不久就去社保局办理退休养老金事宜,但是却被告知“需要等待领导指示”。12月5日上午她又去了新余市社保局要求依法恢复自己的养老保险权利,但是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毛宝根却百般阻挠,他拿出一份20年前的江西省《江西赣2003老社养函》说刘萍被判刑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刘萍却说这份20年前的《社养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早已失效。依据《宪法》精神,被判刑期满出狱的人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出狱后只要补交清所欠的社保资金,退休后也能领到自己合理合法的退休金;而医保是当年交费后才能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以前的也不用补交,只要出狱后交清当年费用,即可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医保待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公民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养老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对此,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毛宝根又让刘萍去找法律顾问。刘萍回答说:“你作为行政机关要剥夺公民权利,应由你们提供法律依据,何来让公民自己去找法律顾问?”最后,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借故离开,对刘萍的述求置之不理。

    据悉,刘萍(女)生于1964年12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政治犯。
    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

    2013年4月21日,江西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在刘萍家楼下开展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抓捕的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公民活动,几天后新余警方出动大批警察将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十余人抓走,并查抄了三人的住所。随后,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当局四易罪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萍、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人权捍卫者李思华有期徒刑三年。李思华已于2016年4月29日刑满出狱。

    2019年10月27号,刘萍和魏忠平刑满出狱后,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两人见到家人时情绪激动,刘萍与88岁的老母相拥而泣,魏忠平也与母亲抱头痛哭,场景十分感人。

    近年来良心犯虽然走出监狱的大门,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合法权利。尤其是今年相继出狱的陈云飞、江天勇、唐荆陵、郭飞雄、董广平、周勇军、刘萍、魏忠平等良心犯,其言论自由及人身自由仍受到种种限制、应有的劳动权利及社保权益也多遭侵害。近日,国内维权人士呼吁外界关注他们出狱后的生存状况,尤其是关注他们是否可以自主地选择工作地点,以及自由的劳动权利及合法的社保权益是否可以不被监控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等基本人权。

  • 刘萍等明天开庭 在京众维权人士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2消息:备受关注的中国独立参选人和维权人士:江西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人被以非法集会等罪名受审一案,于明天2013年12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第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其中刘萍被羁押后已经先后四易罪名,最后刘萍、魏忠平被冠以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以这些强加到刘萍等人身上的罪名起诉开庭审理,当局如此行为,受到在京江西网友彭中林、应立钢等人关注,也受到上海韦开珍、周炎、王永风等各省维权人士的关注声援。
     
    由于明天再次开庭,今天在京全国各地访民和维权人士:江西彭中林、应立钢、辛绍江、上海韦开珍、周炎、王永风、郑培培、吴玉芬、虞春香、浙江金丽、湖北尹旭安、李树南、杨泽莲、辽宁林明洁、张海彦、黑龙江张宝珠、郝素娥、赵敬、江苏沈立秀、刘艳、宁夏宋素萍、河南李明翠、张树荣、陈玉珍、河北毛晓丽、董柱、山东胡淑兰、甘肃侯敏玲、广西杨桂玲等30人,今天下午在北京南站举牌和发起集体签名,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名中国独立参选人。     
     
    同时,下午在京全国各地访民和维权人士还在北京南站打出: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横幅,举牌要求释放许志勇、丁家喜、王功权、宋泽、黄文勋、李焕君等人。

  • 刘萍等明天开庭 在京众维权人士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2消息:备受关注的中国独立参选人和维权人士:江西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人被以非法集会等罪名受审一案,于明天2013年12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第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其中刘萍被羁押后已经先后四易罪名,最后刘萍、魏忠平被冠以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以这些强加到刘萍等人身上的罪名起诉开庭审理,当局如此行为,受到在京江西网友彭中林、应立钢等人关注,也受到上海韦开珍、周炎、王永风等各省维权人士的关注声援。
     
    由于明天再次开庭,今天在京全国各地访民和维权人士:江西彭中林、应立钢、辛绍江、上海韦开珍、周炎、王永风、郑培培、吴玉芬、虞春香、浙江金丽、湖北尹旭安、李树南、杨泽莲、辽宁林明洁、张海彦、黑龙江张宝珠、郝素娥、赵敬、江苏沈立秀、刘艳、宁夏宋素萍、河南李明翠、张树荣、陈玉珍、河北毛晓丽、董柱、山东胡淑兰、甘肃侯敏玲、广西杨桂玲等30人,今天下午在北京南站举牌和发起集体签名,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名中国独立参选人。     
     
    同时,下午在京全国各地访民和维权人士还在北京南站打出: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横幅,举牌要求释放许志勇、丁家喜、王功权、宋泽、黄文勋、李焕君等人。

  • 刘萍等三君子案明天开庭 新余维权人士今被“上岗”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2消息:明天,江西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君子案将再度开庭,今天传来消息,在新余的维权人士今天开始就被“上岗”了。
     
    据新余钢铁厂的维权人士刘喜珍、黄慧敏夫妇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一大早,新余钢铁厂就派出多名人员守在他们家楼下了。从刘喜珍、黄慧敏传出的照片来看,其家楼下有一辆黑色小汽车和多辆摩托车,总共六、七个人都是对他们进行监控看守的。
     
    刘喜珍说,据她了解,另一名新余钢铁厂的维权人士邹桂琴今天也已被“上岗”了。

    最新消息:湖南网友罗文义来新余围观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现已被新余警方带走。他的电话:13787324597
     
    以下是刘喜珍、黄慧敏楼下的状况:


     

  • 在京众维权上访人要求无罪释放刘萍等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27日消息:明天,江西刘萍案就要开庭。今天下午,北京杨秋雨、山东李玉、江西景德镇市彭中林、江西新余应立刚、江西赣州王香玉、钟振林及广东冉崇碧等在北京南站大横幅声援刘萍,要求无罪释放刘萍、魏忠平、李思华。
    江西新余三位独立候选人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因参与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一人一票改变中国)、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聚会举牌声援丁家喜赵常青及要求释放西单四勇士、释放政治犯等活动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刑拘,2013年6月4日,又改为涉嫌非法集会罪,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已满三个月后,一直未依照法律作出判决,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在没有任何合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超期羁押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程序严重违法,2013年10月14日,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张雪忠律师、郑建伟律师、刘金滨律师、陈光武律师、庞琨律师、李金星律师曾提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之规定,要求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立即释放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名被告人。并表明将依法向相关的法律监督机关,控告三名合议庭成员严重侵犯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渎职行为。

    以下是今天的声援图片:


     

  • 湖南刘萍

     
    姓名:刘萍
     
    姓别: 女
     
    籍贯: 湖南株洲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两次被送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原湖南株洲柴油机厂女职工刘萍因企业破产,未拿到破产安置费而上访。
    2006年9月正在北京上访的刘萍,被当地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强行送回当地,直接用车送到精神病医院强制进行检查。
     
    2007年1月26号,正在北京上访的刘萍,被湖南驻京办人员拉回去,拉回去后就被关进精神病院,共关了42天。
     
    刘萍说:“我被关的时候,院方说要放我,他们说这是违法行为,不能这样非法拘禁,但市委书记写了字据放在医院里,就说没有他们政府部门允许,不准放我,不允许我家的人把我接回去。他们还逼我的家人签字做我的监护人,签字保证我不到北京来上访。我一个正常人,而且我大学毕业,我妈没有文化,他们要我妈成为我的监护人,你看现在政府讲不讲道理?”
     
     
    案件来源: 六四天网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9&id=425
           

     
    汇编时间:2008-7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