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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权律师浦志强缓刑结束转帮教

    【民生观察2019年1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月1日中国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依法解除了社区矫正,现转入为期三年的安置帮教对象。

    据浦志强推特消息称,“元旦十点,在丰台区中途之家,新村司法所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告知将对我‘施以三年的继续帮教’。三年前的1月2日,北京二中院在此宣告对我的有罪判决生效。感谢师友关切,我将一如既往,提醒自己监狱有大小,门槛不高界线不清,要用犯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可得意忘形。”

    201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庭审当天,北京二中院外驻扎了大量警力,包括多名疑似便衣警员,多名到法院外声援浦志强的民众被便衣人员拉走。西方媒体认为浦志强只是行使其言论自由,纷纷要求中国无罪释放浦志强,中国则多次强调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刑初字第768号判决书,在缓刑期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依法对浦志强实行了社区矫正。期限自2016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止,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但随即又宣布对他转入安置帮教对象,期限为三年。

    公开信息显示,浦志强于1965年出生,河北人。曾于北京求学期间,参与1989年天安门学生绝食事件。

    1995年浦志强开始考取律师资格,1997年正式执业。浦志强从业初主要代理商业案件,后来开始涉足维权和异议人士案件。

    他曾代理异议人士谭作人、重庆涉黒案辩护律师李庄和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税务案件等。并于2013年开始在中国社交媒体微博上“实名举报”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表达对其维稳模式的不满。

    2014年6月13日,浦志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2015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即表示未来三年监管期间如表现良好将可免除入狱,浦本人表示不上诉,当天下午他离开被关押了1年7个月的看守所。

    浦志强的律师莫少平在判决后对法院外的香港媒体说,对浦获相对较轻的缓刑感到高兴,只要浦志强能走出看守所他都感到欣慰,但他强调浦志强无罪,浦志强则重申了自己认错不认罪的个人主张。



  • 新疆张海涛案二审审理期限到期后法院未予任何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7月8日消息:在新疆的河南籍维权人士张海涛于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境外提供情报罪”一审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该案二审审理期限已于2016年6月19日到期,但法院没有进行二审判决,也没有发布延长审理期限的通知。
     
    7月7日下午,广东省陈进学律师赶到乌鲁木齐第一看守所,就河南籍新疆良心犯张海涛的二审开庭,再一次约见当事人张海涛。陈律师在看守所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搜走了手机等所谓违禁物品,方准进入允许约见当事人。约见结束,看守所领导又谆谆提醒陈律师“你们每一次会见后,他(指张海涛)都有“思想情绪”的波动,你们律师要注意身份和职责。”
     
    7月8日上午,陈进学律师与张海涛的爱人李爱杰、公民记者黄晓敏一起,前往新疆高级法院交涉张海涛案,四次打电话给合议庭成员黄强法官表达下述意见:1、张海涛案二审审理期限已于2016年6月19日届满,现在二审未出结果,也无再次延长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2、辩护人已提出二审开庭的要求,合议庭一直未给予回复,要求给回复。”由于法院声称主办法官冯向民出差,黄法官以其不是主办法官为由,三次拒绝听取陈进学的意见并挂电话,最后一次同意向主办法官转达意见。
     
    7月8号中午陈进学律师告诉民生观察网,他昨天下午会见张海涛时发现,自从1月15号一审判决以来,张海涛在看守所内一直被戴脚镣,在里面成为重点被监控人员,而去年6月26号刚被刑拘的半个月内张海涛曾遭到殴打刑讯逼供。目前张海涛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不错,张坚持认为自己所做的事不构成犯罪。陈进学律师还说,张海涛被抓以后其妻李爱杰带着幼子生活,经济条件并不太好,一审判决后法院可能会没收房产,这让张海涛家属陷入更大的困扰,家属认为重判张海涛19年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张海涛所做的事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相反是在推动社会进步!

    图为陈进学律师与李爱杰在新疆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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