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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权人士和众访民到朝阳看守所看望被拘押的刘修召

    民生观察工作2013-10-22消息:今天上午全国来自各地在京访民和部分维权人士去朝阳看守所探望被刑拘的访民刘修召,并给其存钱,全程受到警察的监视和摄像。
     
    今日上午,北京的李金平、杨秋雨、王玉琴、江西彭中林、罗祝斌,山东李玉、董今田、辽宁王素娥,新疆哈密宁惠荣、广东黎容好、湖北阮积忠、刘建刚、宁夏王文卿、沈阳侯美华、河北涿州梁银菊、张书华及河南李明翠等等十几人到朝阳区看守所,探望前几天被刑拘的刘修召,访民们打出“为刘修召献爱心”的横幅支持其维权行为,并为刘修召献爱心捐款400元。由阮积忠代表众访民进看守所存款,阮积忠给刘修召存款时,其身份证被拿到后面去查询,并受到警察的盘问和请示领导同意后才给刘修召存款,而看守所外众访民和维权人士,一直被获知消息而来的警察监视和摄像。
     
     据了解,2013年10月12日上午,刘修召、李玉等访民在朝阳区法院声援和旁听徐彩虹、林宝钗、马秀英三访民状告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行政诉讼案时,访民旁听遭到警察的阻拦,刘修召、李玉及访民在法院外抛洒上访材料,警察与访民发生冲突,刘修召、李玉及其四月大的婴儿被抓到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做笔录,到10月13日凌晨1点30分,刘修召被刑拘关押到朝阳区看守所,李玉与其四月大的婴儿第二日才从派出所释放。
     
    李玉说:“当时刘修召被刑拘,麦子店派出所所长说刘修召打警察、,并说还没有最后裁决(刘修召刑拘涉嫌的罪名),而刘修召笔录拒绝签字,是警察先动手骂人、打人的,刑拘刘修召没有看见开出刑拘票,在此事件中警察程序严重违法”。

    访民为刘修召献爱心图

  • 冀中星案开庭引关注 肖青山及百余访民到法院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15上午消息:今天上午9点,备受外界关注的冀中星7·20 “爆炸案” 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与代理律师刘晓原到庭,据代理律师刘晓原说9点14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刘晓原、李方平两位辩护律师为冀中星是作了无罪的辩护。
    大约9点40多分,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与代理律师刘晓原走出朝阳法院,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与代理律师刘晓原都对判决不服。代理律师刘晓原走出法院在朝阳法院外接受多家中外媒体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当即表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法院审判没有调查和考虑引起发生机场爆炸案的起因,冀中星上访八年,投诉无果;冀中星是一残疾人;爆炸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他提醒了别人;爆炸是意外发生,他没有想引爆,只是怕警察抢手中的鞭炮(自制成爆炸装置)。
         今天上午有彭中林等一百多名访民在朝阳法院外声援冀中星,黑龙江访民在法院外抛洒了她准备的二千多份传单,以示抗议,不少访民接受媒体采访。另维权人士肖青山今天也到现场举牌抗议。因在场有不少中外媒体采访,警察没有动粗和抓捕现场访民。
     
    以下是今天法院外的图片:

    肖青山(中)
     

  • 传孟建柱到杭州 数十人被“稳控”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11消息:今天,据传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到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进行视察,有二十余名维权访民今至上城区公安分局欲见孟建柱时被扣留带上警车拉走。
     
    同时,西湖区转塘维权人士汤柳叶和杨云彪直接被送往西湖区刑警大队关押,下午3时异议人士吕耿松则被西湖区国保大队带走。

    另外,杭州维权人 梁丽媛、叶红云、吴惠珍等五位女士目前被带至江干区公安分局刑特警大队关押。
     

  • 十四位在京访民到北京拘留所探望被拘留的林秀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9消息:今天下午2点30分,在京维权访民江西彭中林、辽宁赵广军、徐风娥、杨秀梅、江苏居小玲、吴继新、吉林邓志波、黑龙江陈惠娟、河南胡醒爱、宋玉霞、内蒙古赵艳波、宋翠荣等共14人,到位于北京大兴区団河的北京市拘留所探望被拘留的山东访民林秀丽,并捐款500元。因北京市拘留所拦截、只准进去一人,就由居小玲代表访民进入拘留所探访和向林秀丽存入捐款。
    林秀丽是10月3日中午十二点,在天安门金水桥洒传单时,被抓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后被拘留十天,拘留期到10月13日。
     
    以下是今天探望时的图片:


     

  •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到汉 访民却遭上岗限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2消息:昨天,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开始到武汉进行视察,期间更是冒雨考察武汉新港,获得媒体赞誉。
     
    可是,武汉访民们却因此纷纷被上岗封门限制人身自由。被精神病者胡国红今天上午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早上四点多他家就被守了,大概有10多人。武昌拆迁户童斌今天上午也被守在家中。私房上访户夏幼华一大早被她所在派出所长请去了。

    另外,武汉硚口区医疗事故受害者张春霞今天一大早先是被带到武昌信访局,后张春霞设法跑了出来,去了据说是习近平下塌的东湖宾馆。但很快张春霞又被人控制带到了硚口区信访局。到硚口区信访局后,没人和她谈她的问题,于是张春霞又设法前往东湖宾馆。

    尽管受到封锁,还是有访民突破围追堵截来到湖北省政府等处,希望能意外见到“习总”。以下是今天湖北省政府前的图片:

  • 武汉花楼街一百多人到法院申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0消息:今天下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花楼街一百多名拆迁户集体来到武汉市中院进行申诉。
     
    据现场人士说,花楼街拆迁户此前一直在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并且获得了法院的受理。可开庭时法院刁难代理人,取消代理人资格,导致拆迁户们退庭,结果被法院认定是自动撤诉。一百多名拆迁户今天武汉中院就是对此进行申诉,最终院方接受了大家的申诉。
     
    以下是今天在法院的图片:


     
     

  • 李元龙:我的强烈抗议——到成都上神学院被强行押回

     
    2013年6月29日,我乘坐从贵州毕节到四川成都的大客车,拟到成都一个神学院参加圣经真理学习、培训。万万没想到,下午五点半,车到成都金牛区国际商贸城停车场,那里已经等着七八个公安,一个个查看下车人员身份证。看了我的身份证,就拿着走到一边。一个电话的功夫后,说我有“前科”,不顾我的解释和抗议,在众目睽睽之下,七八个公安将我连推带搡,塞上警车,强行带到金牛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才看见墙上有“金牛区天回派出所字样”。在对我进行讯问,我给他们讲清楚我来成都的目的,告诉他们我的联系人姓名,电话之后,他们还是不放我自由,却现编现弄了个“你在毕节参加的是非法教会,你来成都联系的也是非法教会,我们因此传讯你”(大意如此)的,非法剥夺我自由的理由。为此,我绝食抗议并多次要求他们放我自由或跟我去我进行培训的地方,但他们就是不答应。
    第二天凌晨两点半,毕节市东派出所的四个公安赶到派出所,不顾我的要求和抗议,不顾长时间的滂沱大雨,不顾连续近二十小时的困倦,一定要按照领导意思,将我连夜带回毕节。
    我要问:
    一,              四川成都金牛派出所,你们在我下车的时候带走我的理由,以及我在派出所时,你们剥夺我九个小时自由的理由,你们凭着良心,本着职业良心,指着你们祖先跪拜的各样神灵起誓说:
    1,“有前科”的人,参加家庭教会的人都不能去成都,不能留在成都,根据的宪法、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成都目前一个“有前科”,参加家庭教会的人都没有吗?
    2,那两个“执法理由”,是不是你们先上车,后买票的杰作?是不是你们吃竹子拉撮箕,肚子里现编的网罗?
    3,你们干这样的执法犯法的事情如此娴熟,你们是不是经常如此为当官僚、党棍卖命?
    4,你们说你们6月29号那天是“例行检查”,不是与毕节警方“勾结”,专门针对我而去检查那台车的,是否撒谎?为什么要撒谎?
    二,              毕节七星关区警方,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作为一个你们长期监视、监控、跟踪的对象,我去成都读书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经书”,这不是很合你们的心意,很和谐的事情吗?我百思不得其解:你们何以不可理喻到这一步,非要用非法手段,将我带回毕节,逼着我在网上对你们的非法行径进行抗议?
    对毕节七星关区警方,我的要求如下:
    1,对将我押回毕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并对我此行的车费等等损失进行赔偿。否则,我保持上访维权,保持起诉成都、毕节警方的权利;
    2,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的,践踏宪法、法律,践踏人权的事件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毕节警方,作为一个思子心切的人,为了能够得到护照去国外看望我留学的孩子的父亲,我两年多没有写什么了;作为一个趋利避害的人,我去年因为报道毕节五个死于垃圾箱孩子而被你们监视、跟踪,强制旅游海南岛,你们今年6月4日前后对我进行的十多天的监视、跟踪、断网我都隐忍了。但是,我要说,毕节警方,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如此让人匪夷所思地一而再,再而三非法侵犯我的隐私,剥夺我的自由啊?
    毕节警方,作为一个基督徒,根据圣经“你们要顺服权势者”的教导,你们要带我回到毕节,我心里虽然百般不愿,还是跟你们回来了。还是根据圣经“要为逼迫你的人祷告”的教导,我一直以来都没有为难你们,带去海南岛,去了;带回毕节,让你们带回来了。除了在QQ,在短信,在心里为你们祷告,除了进行24小时(从29号5点到30号6点)绝食抗议、祷告,其他的,我做了什么?我理解你们被逼着做这些事情的无奈和难处。但是,你们也得理解我的感受,尊重我的合法权益啊?
    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今天,被逼无奈的我不得不指出:成都,毕节警方,你们6月29日,30日剥夺我人身自由,强制我回到毕节的行为,是对宪法、法律的蔑视,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你们的行为,不仅使得你们的头上的警徽蒙羞,蒙尘,让法治社会成了一句空洞口号,也给国家和民族的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作为知法、执法的警察,作为一个公民,你们如此作为,难道就没有感到丝毫的不安和愧疚吗?你们真的不知道,只是按照长官意志行事,这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吗?如果是你,是你的亲人遭到这样的非法对待,你的心下如何?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充当官僚政客的急先锋,天下没有一句呐喊正义的声音,没有一个书写真理的文字,你们认为,这是毕节,贵州,中国可喜可贺的好事,还是与此相反?
    最后的祈祷:
    主啊,让毕节,让贵州、四川,让全中国的公安能够名副其实,真正能够履行按照宪法、法律的职责,真正能够本着职业良知,成为保护公共安全的从业者吧!
    主啊,怜悯、看顾警察先生吧,给警察先生们以警醒和启示,让他们能够具备一颗敬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的康健灵魂吧!
    主啊,请你除去魔鬼撒旦的作为,让值得同情的警察先生们不要一再被逼着做违法的,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吧!
    主啊,也请你除去一切无理、违法的阻挠,让我有一天,能够坐在某个神学院,聆听神的话语,学习圣经真理吧!
    阿门!
     
     
    中国贵州毕节公民:李元龙
     
    1013年7月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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