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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替上大学是制度性溃败的应有反应

    连日来,山东接连爆出农村贫寒子弟参加高考获录取后而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山东省为此在全省展开对顶替上大学情况的调查,目前已公布查到242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而另有江苏爆出,有近千人冒名顶替参加高考情况。类似山东江苏等地高考存在的违法侵权舞弊事件,应该在中国各省都会存在,只是其他省市目前尚未揭露出来而已。

    中国高考制度是号称世界最严,对固化的中国阶层唯一尚保存一点公平竞争与改变命运机会的制度。然而,如此的制度从今天揭露出的舞弊情况来看,业已完全失守,即也丧失了基本的公平竞争与寒门学子改变命运的通道机能。这就力证出中国制度性溃败的严重与彻底,中国公民基本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被阻碍、剥夺的严重程度。

    据中国大陆媒体披露,2020年5月21日,山东冠县陈春秀参加完成曲阜师范大学成人高考后,在学信网上查询学籍信息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竟已经“上过一次大学”。网站显示:陈春秀于2004年9月1日,曾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入学就读,离校日期为2007年7月1日。2020年5月26日,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处工作人员向陈春秀证实,她的学籍被同县考生陈某某顶替使用。之后,陈春秀辗转多个部门求证此事经过。在引起借古讽今关注后,学校表示已将冒名顶替者的学历信息注销。

    网络近日更爆出,:1997年6月,山东济宁市实验中学尖子班的高三学生苟晶高考落榜;1998年复读,明明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前摸底考还是全区第四名,结果依然低分落榜。一个多月后,她收到了湖北黄冈一所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是一所“野鸡学校”。

    苟晶在微博发文称,1997年自己拿到的高考成绩是假的,班主任老师让他的女儿顶替自己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班主任的女儿毕业后,在济宁一所中学教书,任后勤部老师。至于1998年录取自己的那所学校,她根本没有填过志愿。

    高考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在中国不是新鲜事,早在多年前就已经爆出过类似事件。然而,类似山东如此频繁爆出顶替上大学事件,的确还是第一次。为此山东教育部门被责成在全省对大学展开调查,结果公布出来竟然多年来有242起顶替上大学案例。相信在中国这种制度下,山东这个调查数字不会是客观准确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伴随山东追查顶替上学事件热浪,6月26日,一认证信息为知名历史博主、拥有137万粉丝的大V账号“盘子微谈”发布微博称,“寒门子弟被有钱有势的人顶替这事儿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大批量出现了,仅江苏灌南一个县就发现千名贫家子弟学籍被冒顶”。

    由此可见,中国教育领域号称最公平公正的高考制度已经完全失去了公平公正性,也已成为权贵肆意剥夺权利,借以谋取名利的场所。

    在频繁爆出如此严重的教育腐败事件后,网络舆论斐然,但人们反思仍多只是针对教育高考与录取层面的程序机制不完善问题,而没有从中国制度性崩溃与人权毫无保障角度来阐释。事实上,中国教育今天爆出如此触目惊心的腐败侵权问题,完全是极权制度下权贵肆虐的必然反映,没有任何可奇怪的。

    人类极权政体就是造就社会极端不公的等级特权政体,以特权来管控与赎买全体国民,在此情况下,极权腐败渗透毒化社会所有肌体,让社会不会存在任何丁点公平正义与法治人权。所以,社会中不会有任何一个部门与领域能够得到所谓的独善其身。教育自然也不能例外。而高考当然也只是权贵愚弄蚕食的对象。从中共统治70年的历史来看,权贵子弟不仅可以公然进入各种名校,如前中共党魁毛泽东的孙子,可以上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众多所谓高干元老的子孙,可以任意在中国挑选大学就读。这种特权是公开的,从中共夺取大陆政权以来就实行的。至于地方上没有达到高干可以随意上大学的权贵们,那就通过途径来冒名顶替。从目前爆出来的情况来看,这种冒名顶替上大学,绝非一人一部门所能为,必是系统性多部门协调合作而成。可见,这种剥夺人教育权,将人人生命运肆意掳掠的行径,是长期的系统性的制度性犯罪。而多年来早已陆续爆出过顶替上大学,但均没有得到全局性追查整治,甚至屡屡不了了之,也可以看到中国教育系统性腐败事实上是极权统治下权贵腐败的自留地,是受到制度性保护的。

    在中国等级森严的制度设置下,高考对于农村贫寒学子改变命运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如此事关一个人人生命运的大事,在权贵眼里不过是一个道歉与解除聘用来应对。而中国封建时期,科举腐败那是要斩头下狱的。就是国民党时期,清华大学校长的孩子想上清华大学因成绩不够都不可能。而中共极权统治占领大陆后,摧毁了大陆一切价值与准则,一切行事皆以极权统治特权需要为原则,肆意将所有社会道德法制准则抛弃,使高考都成为它们粉饰统治的附庸,而丧失选拔培养人才的公平正义机能。

    中国高考顶替上大学舞弊事件,再次向世界昭示了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方净土,一切都是权贵肆虐蹂躏的对象,公民基本的教育权、改变命运的生存发展权,都是毫无保障的。中国人民要想获得生存发展机会,要想拥有公平正义的竞争,就必须结束极权主义,开启现代文明的宪政民主。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29日

  • 民生观察:运动式反腐无法根除制度性腐败

    中共自18大以来,大力反腐,“苍蝇老虎一起打”,已经有近30位副省级以上高官落马,其中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政协副主席苏荣,更是高居国家领导人之位。将近两年来,所谓的反腐风暴中,官场风声鹤唳,官员人人自危,却赢得了民间的广泛的肯定和赞誉。尤其是新一届领导人习近平、王岐山等,借加大反腐力度俘获了不少民心,大有深孚众望之趋势。毋容置疑,中国官场道德沦丧、以至于全社会贪腐肆掠已久,已经渐进公众忍耐的临界点。反腐当然是顺势而为,呼应民意、迎合民心的必要措施,但是,公众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无数事实和历史经验证明,目前中国这样的运动式反腐,只可以一时凑效,而无法根除积重难返的腐败痼疾,难以保障公权力的长久清正廉洁,遏制社会溃败的势头,面对已经被贪腐毒化的社会风气无计可施。

    在“六项规定”、“八项禁令”、“反四风”等措施以及随之而来的“反腐风暴”之中,全国上至常委、下至科长数以万计的官员因贪腐落马,看似热闹非常,成效非凡。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样的结果,就不难得出腐败已经深入骨髓、且无处不在、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结论。而基于这一判断,显而易见,迄今为止针对个人和局部的反腐动作,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阻止其恶化,但也必须承认,这并不能根治遍及官场和社会各个角落的普遍性腐败。这一点,就连主导这一运动式反腐的关键人物、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不否认。他曾经明言,反腐是当务之急,目前的反腐只是治标的权宜之计,主要目的是为了治本争取时间。

    腐败横行的现实留给人们的一个印象是无官不贪——可见不论级别多高、贪腐行为多么严重,都仅仅是无数贪腐官员中倒霉的一员而已,并未触及腐败的根源和腐败孳生的机制——制度腐败。所谓制度性腐败,就是一个社会,没有宪制,公民权利缺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彰,道德沦丧,公权力占有者,强制性地为自身和利益集团设立诸多特权,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多产生的腐败。故而,没有制度变革,就不可能根治制度性腐败,针对个人和小集团的反腐措施,只是局部的选择性的反腐,目的未必在肃清贪腐……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助长特权,巩固和维护制度性腐败的措施。

    中共现任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将反腐提升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却对直达“自身硬”根本的制度弊端,讳疾忌医,不肯承认在现行的专制极权制度之下,自身不可能真正硬起来。他一方面声称 “与腐败作斗争,个人生死,个人毁誉,无所谓。既然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以示反腐形势的严峻和反腐的决心;另一方面又有诸如不能用“前三十年否认后三十年”,“敌对势力极力宣扬所谓普世价值,是挂羊头卖狗肉,目的是同我们争夺阵地人心,最终推翻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宣示他维护现行制度的意图。这两个面向中存在的内在矛盾,正式当前运动式反腐的困境:反腐的动机和意图遭到了双重质疑:首先,反腐只是领导人树立个人权威的手段;其次,利用反腐打击政敌,铲除权力威胁,投公众肃贪反腐之好;而最终意在捍卫现行体制,维护专制统治,巩固特权。

    所以,在众多贪腐官员纷纷落马,力图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中,公众不应该被这一令人眼花缭乱的现象所迷惑,以为廉洁政治、清明社会指日可待;而是应该透过表象,直达本质,并根据现代社会的文明常识,清醒地认识到,缺乏法治的基础,没有宪政制约,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个人权利不能保证,制度性腐败就不可能根除,反腐风暴不过是镜花水月。换言之,只有在新闻自由、司法独立、民众的选举权切实有效的情况之下,以及民主宪政得以实现的前提下,制度性腐败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直至根除。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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