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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望力维权被多次劳教判刑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4日消息】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为维护自己家庭的正当合法权益,被地方政府屡次打击报复,导致多年来生活不得安宁,至今近20年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邢望力,曾用名:吴全力,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413021197103xxxxx,住: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曹园社区,户籍所在地: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原城郊乡)洪庄社区黄楼组。

    早些年,邢望力曾救过息县孙庙乡洪庄一跳河女子,此外他还非常热心公益。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曾代表个人向受难同胞捐款一千元并鼓励其子女捐款,其子邢鉴曾代表孙庙乡中心小学五年级向汶川同胞捐助;2014年邢望力曾到达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陈寨村宣扬德孝文化,并以个人名义向该村孤寡老人捐助一万元,获首届感动陈寨村十大爱心人物等称号。

    2021年3月5日,邢望力向本网讲述了自己为儿维权家人惨遭打击报复,导致多年来生活不得安宁!其具体事实如下:

    醉酒驾驶酿车祸篡改幼儿病历私分赔偿款

    2002年7月2日,5周岁的我儿邢鉴在息淮路顾庄路段被信阳市棉麻公司司机陈汝洲一行酒后驾驶的车牌号为豫:S103409的桑塔纳小车超速行驶紧急刹车,距刹车线10几米将受到惊吓的邢鉴撞飞一丈多高一丈多远!紧急送入息县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肝破裂伤口长10厘米、右腿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昏迷血都快流尽…….”至重症监护室……时任息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李学超等得知后指使洪文海等到医院蓄意看望孩子,打着帮我们到交警队协调解决的旗号,请主管交警队的公安局副局长卢新平(已死)、交警队大队长毕金玉(已死)、副大队长谢忠亮(时任)、中队长邱继红(时任)等以重金收买拉他们下水,弄虚作假以横穿马路将我儿冤判同等责任,买通医生夏应山私改孩子病历、故意扣压肇事方在交警队的押金四万元医药费不给,逼得我四处借钱自费救治,为要医药费我多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妻子被交警群殴!双方协调签解决协议,李学超、卢新平等拦着不让我们上楼把赔偿款私分,拘留期间家里我外公病死(气的)都不让我回家尽孝等等,以逼我全家进京上访,目的把我拘留,劳教……用尽种种行政手段对我打击报复,息县当局曾威胁我说给贪官等花费已达三个多亿抹黑我,也要以权压法……。

    穷尽司法救济途径无奈自焚

    在穷尽司法救济途径的情况下,为了寻求公平正义,2004年我的妻子徐金翠为了孩子,不惜牺牲生命冒死天安门自焚将头部烧伤以示警钟长鸣!在当时没有媒体支持监督的情况下,妻子徐金翠被息县公检法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无罪重判3年有期徒刑,关押于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服刑。将我非法劳动教养1年,并帮我复议造假维持劳教决定,至今不给劳动教养决定书,剥夺我诉讼的权利。

    养家糊口搞生产打击报复却不断

    我和妻子徐金翠于2008年在息县化肥厂北门建了一个两层半的小楼,安心搞生产加工点纯净水养家糊口看病!然李学超等及其公检法依然疯狂打击报复我全家!李指使曹园村干部王友华(已死)、黄坤等关掉我的水管,砸我的门,偷我的鸡,黄坤药死我的狗被抓到,我向息县城郊乡派出所长王亮报案至今不给予处理!

    强迫救助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退还被拒

    基于以上对我的种种打击报复使我无法安心生产过正常人的生活,从而引发第二次维权。2011年五一假期前夕,息县城郊乡政府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他们联合公安、乡信访办强迫救助我一万元,逼迫我签署五一期间不得出信阳市范围信访的非法协议,次日我携带协议及现金去乡政府退还被他们拒收。

    拒交非法拘禁罪证被控“敲诈勒索乡政府”

    2012年两会期间我去乡政府要求解决生产用水的问题无果,路过息县城郊乡派出所时,看到息县访民周俊玲已被所长王亮非法拘禁在该所数日,随即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拍下,3月7日夜晚王亮带两名身着制服的民警到我家里索要照片被我拒绝,最后其召集二十多名警察包围我家并将我带走,随后指控我敲诈城郊乡政府(2011年强迫救助我一万元),我的妻子徐金翠因担心我受到王亮等人的刑讯逼供,便和儿子邢鉴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被指控妨碍公务,判刑两年六个月,关押于河南省中牟县女子监狱,最后我被以“敲诈勒索乡政府”判刑两年,关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遭受非人待遇,被绝食、脚镣、受尽肉体与精神折磨。上诉至信阳市中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息县检察院撤诉不予起诉。

    刑满释放被非法拘禁老人被逼美使馆裸访遭判刑

    2014年3月,我刑满释放,息县当局不给我任何法律文书,以“监视居住”理由将我非法拘禁在息县9+1宾馆;2014年5月,我的岳母何泽英、母亲邢家英被逼无奈在北京喊冤遭到北京市公安分局治安处罚7天,但五天便被释放,当他们回到家乡的时候,息县当局一面雇佣黑社会到非法软禁我的息县“9+1”宾馆称,要给我孩子灌吗啡等毒品,一面雇佣息县群力中学上百名中小学生拉起横幅抗议两位老人喊冤的行为!2014年6月,两位老人被逼无奈,被迫到美国驻华使馆门前裸体喊冤。息县当局在无任何法律文书的前提下,将我和孩子等以“聚众扰乱社会”罪名关进看守所,听我的儿子邢鉴讲:在羁押期间,息县刑警队姜辉指使牢头狱霸将其殴打,甚至用二斤牛肉采用威逼利诱等手段让我的家人编造虚假证言证词伪造证据,欲指控我是该事件的策划者,但最终没有得逞;其后我的岳母何泽英、母亲邢家英、女儿被息县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关押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女子监狱。

    关注他人命案看守所惨遭重伤

    2015年,我因关注河南息县访民冯国辉离奇死亡案,再次遭到息县当局的打击报复,他们以寻衅滋事将我再次关押。2016年8月26日,我被息县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刑四年六个月,当庭我表示上诉,次日,我被关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息县副县长李学超指使策划、县委书记金平点头同意、公安局长刘洋安排看守所共同执行,熟睡中的我被他们用钝器殴打,经信阳市中心医院诊断:颅脑粉碎性骨折、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附:信阳市中心医院影像科CT诊断报告书,影像号:1398469,附:信阳市中心医院病危通知书,科室神经外科病床号042,住院号1645403,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等,我至今追究重伤重残当局不立案处理。息县当局对外称我用纸绳上吊自杀,被同囚室人救下时头先着地,至今拒绝公布监室录音视频。

    2017年,我刑满释放,次年2月我携带妻子徐金翠前往北京看病并寻求法律救助,在北京火车站遭到息县当局的绑架,其后以寻衅滋事将我判囚2年3个月,关押于信阳监狱受尽非人虐待。

    控制人身自由公安私闯民宅搜刮

    在我被关押期间,李学超等犯罪团伙打击报复取消我和儿子、女儿的低保待遇,将我夫妻农村医疗保险重复收费多收取360元。公安机关迫害我全家等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节,搜查,公安私自拿我家的钥匙进入我家将我存放在家中的三万多元现金抢劫、电脑主机、路由器、WiFi发射器、笔记本电脑一台、索尼照相机两部、电脑主机一台至今未还。2014年我被捕时所穿戴的皮带、皮鞋、衣服现在仍在当时的办案民警姜辉手中,其中一块观音玉在看守所被他们弄坏;2018年我被捕时穿的一双价值600多元的军用皮鞋和一双棉被至今不给,将我妻子的一部小米手机弄坏,我女儿的手机和皮包一个被抢至今未还,电脑桌和两个门被砸毁,我家宅基地门口修路占地,至今也没有给付任何赔偿。

    控制人身自由强下行政裁定书

    截至今日我被非法行政拘留共计18次,两次行政诉讼由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均被李学超等犯罪团伙买通久拖不开庭,我被息县当局非法抓捕服刑期间,2017年12月7日,罗山县法院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之理由下发(2017)豫1521行初2号和行初3号行政裁定书按照撤诉处理。

    非法拘禁强抵刑期

    2014年3月息县当局打着监视居住的旗号,将我非法拘禁于息县9+1宾馆等一年之久,违反刑事诉讼法指定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将我后来无罪重判四年六个月不予刑期折抵,至今将我多次非法拘禁1年零好几个月!将我非法劳教1年,无罪重判三次,第二次申诉至今信阳市中级法院受理已两年六个多月了,第三次受理已一年多了,如同石沉大海。

    为儿维权家人惨遭报复坐牢达26年

    我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劳教、非法拘禁、无罪重判加起来有9年9个月,妻子被非法拘禁、非法拘留、两次无罪重判,女儿邢梅和岳母何泽英、母亲邢家英分别无罪重判,儿子被刑事拘留两次非法拘禁等以上累计长达26年。

    综上所述,望上级领导积极响应依法治国的号召,深究案件实情严查害群之马,还我得以清净平淡的生活,并恳请相关部门为我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家庭实际生活困难!

    邢望力电话:17629982233

  • 河北盲人访民杨宗生抗议非法劳教及低保被克扣

    [访民之声2017/1/3] 河北省保定市残疾盲人访民杨宗生等人昨日打出“非法劳教盲残人不赔偿政府是罪人”“民政官员克扣残盲人低保和补贴款”的横幅,抗议保定市政府违法侵权。

    据悉,杨宗生原籍北京,自幼双目失明。其父杨贺臣,原是北京市玛钢厂职工,文革初期(1962年)被下放到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大栅营镇北宋村。文革结束后,中央对这一历史错误进行纠正,但北京方面却没有依照依照中央(99)20号(91)人字第403号文件规定,将他父亲错误下放的问题进行纠正,造成他进京上访数十年,因此受尽保定市政府关押摧残。其中被保定市劳教委非法三次,共四年三个月的时间。杨宗生为此多次找到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都不予认错赔偿。

    去年保定市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低保金130元,今年他的低保金被取消,给他办理了五保,每月五保补贴300余元。杨宗生了解到,保定市的低保金和五保金高于他领到的数额很多,而且他的残疾人补贴款也一直没有给他,他认为这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是中共严打范围,中共当局应对此进行严格彻查,给他一个圆满的交代。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大栅营镇北宋村盲人访民杨宗生,因为其父62年错误下放,原工作单位不按中央文件纠错导致杨宗生上访,受到保定市政府的报复劳教。

    杨宗生说:“地方政府逼我进京上访后,又欺负我是盲人,对我殴打、拘留、关黑监狱的手段,阻止我的上访,自2006年2月20日至今,政府对我进行三次非法劳动教养,可以说这多年来,我都是在监狱中度过。”

    第一次劳教是在2006年2月20日,政府以我扰乱社会治安罪劳教一年,不给本人劳教决定书。

    第二次劳教又是以扰乱社会治安的莫须有罪名,于2007年9月27日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仍不给本人劳教决定书。

    第三次劳动教养是以杨宗生在北京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于2009年3月26日,被保定市政府非法决定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杨宗生本人认为他到北京的上访行为,都是依法诉求,地方政府不为民办事,还认为上访影响了当官的政绩和升迁,对其采取各种报复,非法殴打、绑架、关黑监狱、劳教。

    杨宗生说;“即使我在北京上访,做了违法事情,也应由北京市公、检、法和人民政府对我处罚,河北省保定市政府有何权力以我在北京上访为名,诬陷捏造罪名对我3次劳动教养,完全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是一种越权的违法行为。我真是前冤未了,又添新冤,在这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执,腐败横行天下的时代,我们百姓遭殃,过暗无天日生活,真是生不如死,使我处于黑暗生活中,更感恐惧和不安。”

    相关报道:在京访民张打横幅 谴责保定政府官员侵吞双目失眼访民杨宗生低保金和残疾补贴款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6/11/blog-post_3.html

    附:访民杨宗生的公开信

    我是河北省满城县“双目失明”的残疾人杨宗生;我这个自幼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为父亲讨公道《控告北京市玛钢厂》因此,惹恼了保定市劳教委、满城县公安局和政府等部门;我曾被政府家丁三次“非法劳教”四年三个月。这在全国可能就只有河北省的家丁们能干出这种逆反国家《宪法》《刑法》的犯罪作为。

    在2012年10月27日下午,(北京房山区长阳镇)我在家中被二十几名如狼似虎的家丁“翻墙入室、强行绑架”将我抓回满城县非法拘禁29天,这种情况在我身上已经发生无数次了。

    从1980年我随父亲进京上访至今日,我被地方公安、政府以“维稳”之名强行绑架、拘留、劳教已经多次了,每年我都会被关押好几次,有的时候,他们欺负我是瞎子,对我拳打脚踢的毒打,我因看不见、不知道这帮比犯罪分子更恶毒的人是谁???他们有时甚至不给我饭吃。他们根本没人管过我的案子和我这个盲人的生活状况,每逢中央有会议和重大节日,他们就只管非法绑架、关人,党性职责全部丧尽;竟然以一个盲人的冤案牟取国家的利益。

    2010年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父亲)被满城县那帮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腐败分子们不停地威胁恐吓之下、气恨而死,留下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还要完成父亲临终的遗愿“依法讨还公道”。

    多年来,我虽然是个残疾人。但是,我即便是沿街乞讨度日,也没有向政府讨要任何照顾和困难救助。也从来没给国家增添负担。

    但是,地方的腐败分子们却打着“照顾残疾人”的幌子,冒领国家救助中饱私囊。

    今天我要请求有关部门在2013年的春节过后,将我被三次违法劳教,非法拘禁的冤案给予解决??如果没有极大的冤情,我想每一个人都不会流离失所的坚持上访。

  • 上访少女被劳教关精神病院 陕西唐志会的苦难人生

    唐志会,出生于1987年8月1日,从14岁的小女孩上访,被称青春访民,但政府并没有因为她的年少而对她有些许的宽容,她遭到软禁、劳动教养和关5次精神病院的处罚。之后她起诉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她做出5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被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败诉。
     
    说起她的经历唐志会经常以泪洗面,她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三组。1999年夏天她才13岁,她母亲与一位村民发生争执被打后身亡。打人者先是被判无期,随后又改判15年有期徒刑,民事赔偿1万元。因对判决不服以及只拿到了3000元赔偿款,2000年初,她的父亲唐纪友负气离家出走,只留下年幼的唐志会独自一人养猪割草撑起了整个家。
     
    经过两年的煎熬于期盼,她终于到了升入初中的时候,可是她的学费却没有着落,为了筹措学费她找到法院,肯求法院执行剩余的7000元死亡赔偿金。在赔偿金不能执行到位后她开始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自此开始了她噩梦一样的生活。门难进,脸难看和指责推搡,使她受屈不过两次现场服毒自杀。
     
    但她仍没有逃脱“法律”制裁,先是被安康市中院以“暴力威胁殴打审判人员”、“扰乱司法机关正常秩序”为由司法拘留15日后,于2003年12月25日被安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教两年,自此彻底粉碎了她升学的梦想。
     
    2004年年底,她的父亲唐纪友得知她被关在劳教所,向省市劳教委请求让尚未成年的唐志会所外执行。2005年2月,唐志会终获自由,并于当年12月12日解除劳教。
     
    解教后的唐志会随父亲到宁波打工,后又一个人南下广州。在打工期间她发现自己右眼慢慢看不清东西,严重影响了工作,后经检查厂方发现她右眼视力极低且存在陈旧性损伤后把她辞退。
     
    唐志会认为 这是在安康劳教时被管教用警棍打到右眼造成的后果,当时很疼,又不敢说。
    由于视力的极速下降,到了2006年8月,她的右眼几乎失明,没办法再继续工作。唐志会只好找到镇、区、市几级政府申请救助,希望能在政府的帮助下得到及时医治。但经过多次的奔波于哀求后她还是再一次失望了,政府并没有像她希望的那么做,唐志会自此决定进京告状。
     
    2006年底,唐志会身上仅剩了100多元钱,为了节省些钱她和其他访民一样没有卖全程的火车票,结果被乘务员查票时将她从车上撵了下来。为了凑足盘缠进京上访,她只好写了块纸牌子,不顾寒风刺骨在车站前乞讨。
     
    进京后小小年纪却胆量超人的她在中南海西侧的府右街拦车,被当地警方带到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医院留观后认为她没有异常后,警方把她交给安康驻京人员带走。
     
    2008年9月,她再次向当地信访、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政府部门就当年的劳教决定做明确解释,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就眼睛在看守所受伤情况给出答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她的请求却被置之不理,无奈多次进京上访遭到软禁。
     
    当年10月她再次进京上访,很快被恒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回,于2008年10月14日下午,被镇政府人员及汉滨分局恒口镇派出所民警送到了恒口镇的安宁医院(精神病院)。在医院她给大夫解释说自己不是精神病,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精神病?”并把她手脚都绑在床上强行打针。
     
    唐志会说:“不知被打了支什么针,想喊也喊不出声,几分钟后就浑身无力睡着了,等醒过来,已是第二天下午。
     
    不单是这样,在她自己能进食的情况下医护人员给她插管鼻饲。不吃药就撬开嘴直接灌,医护人员用两个夹子撬开牙齿,一次灌十几片药。”
     
    唐志会很快顺从了医生的“治疗”,当护士给她喂药时,她也不再反抗。为了把她救出来,她的舅舅孙世强百般恳求,被迫给镇政府签了息诉罢访保证书, 2008年10月23日才让把唐志会领走。
     
    经过这次折磨唐志会并没有屈服,她认为自己没病却被送进精神病院,反而进京诉冤的频率更高。2008年12月14日,她刚到北京便被强制接回来,再次被送进安宁医院,一直住到2009年1月15日。
     
    她的大姨孙世莲得知她又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多次找政府要求放人,不得已也与镇政府和派出所签订了“监管协议书”,才领出了唐志会。
     
    第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是2009年3月12日,再次被从北京接回来的唐志会被恒口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员送往安宁医院治疗 “偏执型精神病” ,2009年5月18日出院。
     
    第四次是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1月19日;第五次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4月14日。5次共计391天。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洗脱精神病之名,她先后向各级卫生部门递交控告书都没有结果。
    2016年2月29日她起诉到了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确认汉滨分局对她做出的5次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违法,并由汉滨分局和恒口镇政府共同赔偿她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
     
    她在起诉状中写道,“在被送进精神病院后,无数次告之自己没有病,但医院并不听,对没有精神病的申请人实施了67次捆绑、49次强行灌药,53次强行打针,67次强行电击(有5次被强制治疗的病历为证)……采取惨绝人寰的方式对待一个弱小的女孩子”。3月6日法院以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5年,故裁定不予立案受理。
     
    唐志会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是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诉人的行为还没有被确认违法,故她的诉讼没有超过时效。
     
     
    据此,她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阐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最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结果如她所料,9月初,她向陕西省高级法院申请了再审。
     

    现在的唐志会

    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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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关注:劳教取消近二年 受害者人权状况仍堪忧(附统计名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1月3日按: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劳动教养制度正式被废止。劳教制度废除后,原来的劳教受害者们的人权状况是否得到了改善呢?
     
    近日,本工作室收到一份由原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受害者统计整理的部分马三家劳教受害者名单及她们在劳教制度废除后的现状。这次总共统计到了三十五人,她们是:刘华、盖凤珍、高惠君、龙秋丽、赵敏、曲美玉、曲华松、石俊梅、朱晓明、郑艳杰、徐凤娥、史云香、佟瑞珍、苏桂芝、王艳、王桂兰、薛玲、苏玉香、陈淑芳、王春清、郝威、苏允莲、崔雅菊、朱桂芹、陆秀娟、王玉萍、梅秋玉、胡秀芬、丁玉荣、陈沈群、李平、姜敏鹏、许翠莲、贾凤芹、贾凤珍。
     
    在这三十五人中,2013年12月28日劳教取消后有20人又遭到刑拘、判刑,现在还有多人在狱中,她们是刘华、盖凤珍、龙秋丽、曲美玉、曲华松、石俊梅、朱晓明、郑艳杰、徐凤娥、史云香、佟瑞珍、苏桂芝、王艳、王桂兰、薛玲、苏玉香、王春清、崔雅菊、朱桂芹、许翠莲。 没有被判刑或已获释出狱的人现仍在上访维权中,其中又有四人因上访被行政拘留过。事实说明,劳教取消后,其它的惩治手段被更加频繁与广泛的运用,整个社会的人权状况并未因劳教制度的废除而改善,甚至进一步恶化。
     
     
    附辽宁马三家部分劳教受害者名单及其近况:
     
    刘华,5l岁,住辽宁省沈阳,因举报村支书记贪污非法卖地遭连环打击报复,刑拘四次,在辽宁马三家共三次劳教四年,受尽欧打虐待酷刑, 因讲诉《小鬼头上的女人》记录片,在2014年3月10晚,遭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程副所长勾结沈阳市苏家区红菱镇派出所所杨凯两地方绑架刑拘37天,受尽酷刑虐待,现身体多病,在医治当中,现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生存,被逼流浪北京。刘华13141167739。
     
    盖凤珍,59岁,住辽宁省沈阳,在辽宁省马三家共教养三次劳教三年!受各种虐待酷刑,现患癌症切掉一个肾,在2o15年1月进京维权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公安押回,判刑九个月,因这次判刑给盖凤珍身体遭成恶化,各器官遭成衰竭,癌症扩散晚期,生命垂危。盖凤珍!13134208613。
     
    高惠君,59岁,住辽宁省本溪市,因为儿子冤案上访期间被本溪市公安打成残疾,后病变患上骨癌,关押马三家劳教期间被强迫劳动,走不了路在劳动车间四肢爬行还坚持做十多小时劳动,太残忍了。在辽宁省马三家女所劳教二年,在2o13年2月释放,2o14年7月6日癌症扩散去世。
     
    龙秋丽,57岁,住辽宁省大连市,因房屋纠纷,维权上访被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被超负荷劳动,后患上膀胱癌症。2014年在京上访维权,被抓捕判刑一年半。现服刑。一个单身女人无人照顾,现癌症晚期还的在牢房度日。
     
    赵敏,57岁,位辽宁省沈阳市,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固定绑老虎凳大小便来月经都拉裤子里受尽酷刑,现满脖长满恶行瘤。
     
    曲美玉,59岁,辽宁省本溪市人,丈夫因公受伤失明,上访被劳教一年,在马三家受酷刑。2014年因上京维权抓捕判刑一年半,2015年7月在监狱绝食抗争提前释放,人都奄奄一息。2015年10月26日因去公安部上访押回收监沈阳大北监狱。
     
    曲华松,52岁,辽宁省大连市,因房屋拆迁上访,在马三家两次劳教三年,2014年因维权抓捕,判刑一年半,现在辽宁省大北监狱服刑。
     
    石俊梅,67岁,辽宁省营口市,因女儿被害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2014年4月28日去中南海寄信,被当地公安抓回判刑一年,因石俊梅判刑丈夫着急上火肝癌发作去世了,现石俊梅丧失劳动能力多发病症在医治。
     
    朱晓明,53岁,辽宁省营口市人,因哥家强拆导致可死亡而上访,在北京信访维权遭抓捕,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因进京维权多次被刑拘。在2015年8月因在本市维权举报市信访局局长而被批捕,现在营口看守所关押,在关押期间受虐待折磨每天做13个小时劳动,做南韩工艺外贸活。丈夫电话!1305061070
     
    郑艳杰,69岁,辽宁省大石桥市人!因养殖被政府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两次劳教四年,因每天完不成产量任务受马三家警察王艳萍电击酷刑。因北京维权于2014年4月19日在北京西城区判刑9个月,现释放。郑艳杰儿子!15242125219
     
    徐凤娥,60岁,辽宁省本溪市人,因儿子劳动争议案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二年,2014年上访判刑3年,现关押在本溪看守所服刑。
     
    史云香,45岁,辽宁省本溪市人,因劳动争议案维权上访,2012年在马三家劳教二年,2014年在本溪市上访抓回当地,判刑三年,现在本溪看守所服刑。丈夫电话!13050237474
     
    佟瑞珍,57岁,辽宁省阜新市人,因强拆而上访,在马三家两次共劳教二年半!2014年在京维权上访抓捕判刑2年,现在监狱服刑。佟瑞珍丈夫!13470358808
     
    苏桂芝,60岁,辽宁省阜新市人,因刑事案而上访,在马三家两次劳教三年,2014年在京维权上访抓捕判刑2年,现在监狱服刑。
     
    王艳,51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半,受尽各种虐待酷刑。2014年6月在北京市坐公交车没买一元车票, 公交车司机报警,北京警察交给辽阳公安抓捕判刑三年。在辽阳市看守所受虐待酷刑及多次欧打,现已坐轮椅折磨无法行走,现在监狱服刑。
     
    王桂兰,65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儿子被杀害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她曾以自己阴道夹带出刘华的“劳教日记”,2014年因维权上访被当地抓捕判刑一年,保释监外执行。
     
    薛玲,56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被法官欧打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她因有病要求看病被虐待酷刑关小号15天。在2015年3月在北京维权被辽阳抓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她在辽阳看守所被用酷刑,头着下呛水来逼其认罪,她一直不认罪,因呛水酷刑造成心肺严重损伤,留下后遗症,现医治中。薛玲!17078832842
     
    苏玉香,54岁,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佟二堡镇人,因举报官员案而上访。2011年劳教一年半,2013年年未在监察部截马文部长车,夫妻被刑拘37天。2015年7月22日在北京丰台区红房北道口485公交车站,被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佟二堡派出所所长带领便衣公安绑架押回当地,批捕,现押在看所。现已开庭,等待判刑结果。
     
    陈淑芳,64岁,辽宁省大连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两次三年,是残疾人,释放后2015年8月至10月进京上访被两次行政拘留20天。
     
    王春清,59岁,辽宁省庄河市人,因违法强拆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两次24个月,释放后在2014年两会进京上访押回判刑6个月,2015年10月27日行政拘留10天,继续维权追究劳教非法责任。电话!041189440446
     
    郝威,50岁,辽宁省大连市人,因房屋欺诈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受尽虐待,2014年3月6日在司法部上访被大连绑架非法拘留10天,还迫害造假定精神病。电话,13001137980
     
    苏允莲,62岁,辽宁省庄河人,因拆迁而上访,马三家劳教一年,2014年至2015年两次行政拘留20天。
     
    崔雅菊,辽宁省抚顺市人,因商业商标侵权上访,2011年在马三家劳教一年,2014年在京维权抓捕判刑一年,现在服役,。
     
    朱桂芹,54岁,因哥哥工伤侵权而上访,被在马三家两次劳教四年,受尽各种酷刑,被打成眼睛四级残疾。她说,她在北京控诉劳教所的酷刑时,被地方当局雇佣黑保安公司遗返原籍。在押送途中,一名黑保安将她强姦,还说这是政府让他这样干的,她对一名维权艺术家回忆说,这名黑保安一边强姦一边问她,“爽不爽?我的鸡巴大不大?”
    在2015年3月7日两会期间,因北京公安为维稳地毯式大搜捕,朱桂芹住在北京市丰台区吕村时,被晚上抓住送久敬庄,由抚顺公安押回当地,关押批捕。3月9日在看守所被用大挂,绝食抗争,7月29日在看守所被上大挂酷刑被打不能自理。现羁押在看守所。朱桂芹姐朱桂芝电话!13841301270
     
    陆秀娟,50岁,辽宁省铁岭市人,因举报案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两次共四年,在马三家受虐待、酷刑落下一身病。2013年行政拘留三次25天,现住京维权。陆秀娟!13077762538
     
    王玉萍,59岁,辽宁省锦洲市人,因房屋财产纠纷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受虐待酷刑,做两次大手术,到今没给劳教决定书。现落下全身疾病,流浪北京。18611297764
     
    梅秋玉,47岁,辽宁省大连市人,因计化生育强迫做人工引产,在马三家劳教二十六个月,受尽虐待酷刑,小号大挂经常挨打,缝衣针紮手,现落下多种杂症病,现在京上访维权。
     
    胡秀芬,65岁,辽宁省沈阳人,因劳动纠纷及房屋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二年半,在马三家警察实施酷刑26次,最长时间大挂酷刑7天7夜,现落下精神残疾。
     
    丁玉荣,62岁,辽宁省朝阳市人,因房屋造政府强拆迁而上访十一年,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在马三家劳教三年,受尽虐待酷刑殴打,大便拉裤子里,裤子、尿和例假,都粘在身上拽不开,进劳教所人76公斤,释放时只剩下28公斤,她说,”我就像一个皮包骨的骷髅鬼,现腿落残疾拄拐行走。
     
    陈沈群,58岁,辽宁省沈阳人,因劳动争议案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一年,受尽虐待酷刑,不许上侧所大小便憋着!尿憋不着撒车间劳动场所,不干活受电击,释放后沈阳苏家屯公安多次送精神病院拘禁限制人身自由,至今无劳教决定书,现流浪北京以讨饭为生存。电话17710657782
     
    李平,63岁,辽宁省辽中县人,因丈夫医疗事故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12月,进去时三级残疾,在劳教所被折磨成二级残疾,释放后多次被沈阳市公安局长许文有下令非法绑架拘禁。李平!18310186832
     
     
    许翠莲,62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因房屋拆迁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所劳教12月,释放后2o15年9月进北京上访,回家后刑拘30天。许翠莲!15541549540
     
    姜敏鹏,54岁,辽宁省锦洲人,因土地侵权,只有3分地而上访,在马三家三次劳教7年,受尽虐待酷刑,现流浪北京维权。
     
    贾凤芹,64岁,辽宁省朝阳市人,因举报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二年,现住北京维权。电话,18021280854。
     

  • 黑龙江访民张淑芝起诉非法劳教法院不予立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9消息:黑龙江绥化癌症访民张淑芝,因在京上访被长期跟踪监视,还遭非法劳教,期满解教后,张淑芝和其代理律师多次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劳教委被拒绝立案,今年的5.1之后,张淑芝给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去起诉状后再遭拒绝立案。

    张淑芝说,法院先是以她没有劳教决定书的理由不给她立案,她有解教证明和劳教所给的劳教决定书复印件也不行,后来又说超过了时效,她和律师都找了好多次都没用,劳教委撤消后她以市政府为被告重新写了起诉状,法院照样不立案。 5.1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她就给绥化市法院用特快专递把起诉状寄去了,随后,她多次电话询问,7月2号她又打电话询问,对方支支吾吾说不立案,再打电话就说做不了主,让找庭长,后来就再不接电话了。

    据了解,在京访民张淑芝是一名黑龙江籍的癌症患者,其原为黑龙江国企“望奎县运输公司”职工。张淑芝在1980年参加工作,由于企业未严格防范职业病,从而导致她长期接触盐酸得了重病。

    1997年4月,张淑芝来到“北京中日医院”做了一次大手术,从此不能正常工作,而其单位就此停发了她的工资,就连最低生活费也不给。为了生存,张淑芝不得不在术后不久就带病返岗,并且坚持工作到2000年。但是,好景不长,不久运输公司的经理李长青又开始扣发她的工资,为此,张淑芝开始逐级上访,时至今日,她已经成了进京上访的“常客”,同时,她也成了黑龙江被维稳的重点对象,经常被黑龙江维稳人员跟踪、骚扰、截访,还被拘留11次,刑拘一次。
     
     就在今年的1月份,她到医院看病被截访人员跟踪阻挠,后因不满医院的检查结果,双方发生争执后,医院报警后警方把她带到西城分局,在警方打出的一份她的身份信息里边标明她是违法犯罪人员,她奇怪她一直在截访人员的监控下,身份信息显示的是在逃人员,怎么现在又变成犯罪嫌疑人了呢?直到现在10几个截访人员都日夜“监护”她,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犯罪”的。

  • 湖南李伍一:为劳教讨说法奔波五年一无所获

    2011年9月劳教期满后,于12月27日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签是:你告市劳教委,要到劳教委所属地大祥区法院立案。来到大祥区法院立案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我说:关于上访案件,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有明确规定,不准立案。没门,我立马打通政法委鞠晓阳书记的电话,要求见面拜访,得到他的回答:近几天很忙,下周再联系。后连续打了三周电话,都以借口推了。2012年2月27日向市委郭光文书记呈送了材料,没有回复。3月 6日向鞠晓阳书记呈送了材料,4月6日得到鞠晓阳书记的答复是:老李,你去找县政法委李明海书记吧。尔后又将材料送中巡组的王太华、王铁二组长,长沙市第976号邮政信箱。
        2013年去了省人大反映,王某看完材料后回答:你去找省委信访局的涉法涉诉中心。来省委信访局涉法涉诉中心反映,龙某看完材料后十分混仗的回答:又不是我们劳教你的,谁劳教你你找谁。到省高院反映情况时,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答:政法委有明文规定,不准立案。当我要他们出具明文规定时,他们仗权势与我大吵大闹起来。后又来到省检察院反映,熊某看完材料后回答:检察机关只能接收审理被法院判决后的裁决,省高院不立案我们也管不着,他们说政法委有明文规定,你再去找高院要明文规定,他们不给,证明他们违法,但我们也不敢管政法委,只有政法委管我们。
        2014年走遍中央很多部委。首先去最高人民法院,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答:我们只接收下一级法院裁决后的文档,不直接收材料。又来公安部反映:公安部接待人员安排湖南省政法委驻京办事处的李某接待我,他对我说:老李,我们系统的人拘留你、劳教你,你认为违法了,也只好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还不服可向省高院申诉,再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这是你应走的途径,每个公民应该懂得这些法律程序。尔后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法工委信春鹰主任分别邮寄了两次材料。最后来到中纪委反映现实并呈送了材料。
        2014年10月12日手持“要求依法赔偿”申请书来到邵阳市公安局法制办。工作人员刘某接材料初步看后回答:等我们商量后下午3:00给你书面答复。下午3:00。我前去拿签复时,法制办工作人员不但不给答复,相反叫来两名把门将军(穿警服的)在该办公室将我连推带拖赶出了市公安局大门,尔后我又去该局信访处登记。
        13日我又来到省公安厅送交材料,有一四十岁左右的女警官看了材料后回答:你只能走法律途径,我们的人处罚你,然后又来给你解决,这不是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耳光,这是不可能的。这话纯真不假。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2015年6月9日又来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得到回答:你告劳教委,去大祥区法院立案。10日上午来到大祥区人民法院立了案。23号接大祥区法院立案庭电话:老李,你来拆诉,因你告的对象是市劳教委,劳教委已经撤销,要更改被告对象,告邵阳市人民政府,必须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近几年来的艰难、困苦,劳累、奔波,一无所获,付出太多太多,实在是天高无路、地厚无门、惨无人道,归结一句话:权力还是大于法律。被迫,太冤!
     
                                   
                                             湖南邵阳民师李伍一
                                          2015年6月26日
                                             电话:15211961368

  • 沈阳马三家劳教受害者盖凤珍狱中咳血三个月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0消息:盖凤珍是辽宁沈阳访民,曾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被劳教。2015年1月5日,盖凤珍在中南海上访时,先是被关到马家楼,带回沈阳后即被刑事拘留,关押至今 。
     
    今天,盖凤珍的妹妹发出紧急消息,她于6月18日下午3点接到沈阳第一看守所管教打来的电话,从电话中了解到盖凤珍咳血三个月了,病情加重,骨廋如柴,命悬一线,奄奄-息,只剩下一口气。二次开庭公安九个证人,九种说法,漏洞百出。
     
    盖凤珍的妹妹希望外界能关注盖凤珍的处境,盖妹电话,15640084675。
     

  • 殴打电击拘留劳教被精神病——山东苦命鸳鸯李春华夫妇的遭遇

    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因丈夫乔瑞坤及其他近亲属关于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李春华认为本来属于乔瑞坤的财产被对方霸占,为此告状,谁知法院的判决并未替她挽回损失,迫使李春华开始逐级上访。近8年的上访历程中她多次死里逃生,其中包括和当年赫赫有名的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同时被驻京办带走,李淑莲被迫害致死,而她有幸活了下来,然而,李淑莲的死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并没有使龙口当局在司法方面有所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的迫害其他访民,在李淑莲死后,李春华又被劳教一次,关精神病院三次,丈夫乔瑞坤也被两次关押到精神病。
     
    李春华,女,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市后乔家村人,现年54岁,农民,因丈夫跟兄弟的财产分割出现纠纷,两审终审均让李春华认为没有给她一个公道的判决,于是开始上访。2006年12月30人,在京上访的李春华被龙口市信访人员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关押至31日下午四时才让其回家,这成为以后随意接回、关押、酷刑、被精神病的开始。
     
    2007年初,李春华又来到北京上访,4月5日,截访人员再次将她带回,并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拘留10天,从拘留的第五天开始,龙口刑警大队长张磊带人将她从拘留所拉出来,绑在老虎凳上讯问,威胁、谩骂、殴打其上身。
     
    李春华介绍到“大队长张磊问我们公安机关以治安案件处理你不服,假如省厅也以这个理由处理你服不服?我说不服,立即遭到他们劈头盖脸的毒打,打得我当时就昏死过去,什么都不知道到了,过了不知道多久才缓过来,他们还说自己是上级下派的,就这样拘留的后五天,白天拉出去坐老虎凳询问,遭受殴打、不给吃饭、喝水的酷刑,晚上再把我送回拘留所。”
     
    2008年6月1日,李春华在山东省政府信访局信访时,被镇信访办主任戚本东带派出所警员控制,将她拘押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基地(内部人员说的),6月4日晚,她被他们拖拉着塞进警车,套上黑头套,带进一个小屋,再用铁链将她上身捆绑在铁凳子上,两条腿分别固定在铁凳子的两条腿上后,才将头套扯掉,这时出现在她面前的是龙口市李建丰、修先嵩两位副局长和她辖区派出所所长薛治勋。
     
    李春华说“他们先是侮辱、谩骂、威胁我,连我的父母扯在一起骂。还说,我们公安机关就是暴力机关,是专门惩罚你这种人的,我们有的是办法整你,中国就是这样,就这么个社会,你告也没用。骂着并命令我抬头挺胸向他们,我不抬头不吭声,这群畜牲便将我的鞋及袜子全部拽下,用电线丝缠在我的十跟脚趾上,接通电源电击,同时用电警棍电击我的手、面及头部等,看到我痛苦的样子,这群畜牲在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李建丰还亲自电击我,并说我叫你不抬头,王守贤、姚素珍(两人均系龙口上访人员)都叫我们整熊了,就不信整不了你!一直折磨我到凌晨3点多,才卸下刑具,戴上黑头套将我送回610基地。”
     
    6日早晨,李建丰来到了610基地,对李春华说“你不要仇视社会,仇视党”。
     
    过了约四五天,副局长李建丰带着人又对李春华重复了6月4日晚上的酷刑,一直折磨到凌晨2点多。
     
    以后每天有法院、公安、政府的人来找李春华威胁、训话、做工作,并逼着她写不再上访保证书,都被她拒绝。一直关押到6月28日,李春华得知读高中的儿子及年迈的老父亲正在找她,违心签署了不再上访保证书,政府又关押她一个礼拜,直到电击的外伤口痊愈才放她回家。
     
    这次酷刑后,跟踪、限制自由、截访、威胁还一直阴魂不散的如影随形,09年3月份的一天,警察将她带到镇信访书记孙学庆的办公室,他说,你再上访,叫你在地球上消失,这种口头威胁后来差点发生到她身上。
     
    09年6月27日,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带着社会上雇佣的十多名男性,闯入李春华在北京租住的小旅店,不让她穿衣服、穿鞋,光着身子把她拖出房间扔上面包车,然后他们抬出另外一龙口上访女性李淑莲(李淑莲09年9月份上访被抓回后,被上吊离奇死亡),也没让穿衣服扔上车李春华向他们喊“我要我的衣服和鞋子”,镇政府截访人员戚本东回复“给你个鸡巴吧”!
     
    在遭遇暴打一路回到镇政府后,镇信访书记孙学庆命人将她从车里光着身子拖出,拽着胳膊在砂石路面上拖了近30米远,倾斜的左腿被磨擦的血迹斑斑,身上唯一的内裤差点让磨掉,被关到房间里后,李春华奋力反抗,看押她的一对男女对她说“你老实点,你要理解我们!!”,再经历一个礼拜裸体后,才给她买了衣服穿上。
     
    失踪近一个月后,李春华读高二的儿子及丈夫开始寻找她,并到北京公安局要求立案侦查,同时人权网站纷纷报道呼吁,迫于压力,政府在她外伤基本好了之后于7月30日将她释放,看押她的人还讽刺说“你真是大难不死呀”!
     
    8月20日,南方都市报专门派记者到山东采访李春华门上被不明人员安装摄像头一事,并在都市报版面报道了此事;9月11日因李春华和李淑莲的遭遇,全国各大网站均跟踪报道,后遭到全国删贴封杀;10月6日,从外地赶来的5名记者来龙口对她和李淑莲的遭遇进行专访,上午8点,她刚走出村口,就被镇派出所所长带人劫持,抢了手机及随身携带的包等物品,限制她与媒体人见面,到晚上9点,才放她回家,类似于这样的限制自由可以说成了家常便饭。
     
    2010年7月15日,李春华被龙口市截访人员从北京抓住,塞进车里连夜送回,路上李春华提出要到省高院申诉,随即遭到看押人员的暴力殴打,衣服上下全部被撕破,这次押送殴打她,光看病的医药费就花了两千多元。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16日,她带着满身的伤跑进省政府,一个姓李的处长接待了她,并当面批评了龙口市的代表,要求他妥善处理此案,此人也满口答应,李春华也高兴的满以为自己的上访日子到头了,谁知回去后,龙口市再无下文。7月27日,身体稍微好转的李春华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龙口市政府,赴约跟市委书记的谈话,刚走进市政府大院,就被七、八个人围住殴打,她还未成年的儿子眼镜被打断,头部被打肿好几个包,这些人给出的打人理由是——擅闯市政府,所以该打。
     
    灾难过后,精神病迫害来临
    2011年3月3日,李春华夫妇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带到镇派出所,当日夫妻俩均被送入莱阳精神病院,同时政府人员进入她家,像鬼子扫荡一样搜走了所有告状的证据原材料,没用的东西乱扔的到处都是,关押到4月29日才放出,但给的证明不是医院住院证明,而是拘留证。在住院期间,该院神经科主任警告李春华多次,“不要再上访,没用,否则你要家破人亡的”,最可气的是出院后,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尽然剥夺了李春华一家四口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李春华说“把我们抓走后,他们抄家,所有有用的证据原材料全部被搜走,随后,政府人员伙同南山集团(龙口实力最雄厚的企业)保卫处人员将我几个娘家人叫去开会,让他们接管我无人的家,因为门锁都被他们破坏了,如果他们不管的话,我九名在南山集团上班的人将被开除,这种株连式逼得我们兄弟没办法,去给我安了锁,但是大门被砸坏,家里电器、家具系数被破坏,两只看院子的狗被饿死,四只母鸡不见了,真是一片恐慌、凄凉!!”
     
    休养两个月后,李春华再次进京上访,又被抓回去拘留7日,拘留室里在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里安装了三个摄像头,其中厕所里就有一个,上厕所、换衣服都暴露在监控者的眼皮底下。
     
    2012年1月7日下午,在北京上访被抓回来还在拘留中的她,被警察叫到监室,告诉她有人来给她解决问题,她出来看到只有镇政府及派出所的8个人,把她拉上车,开上高速,送到山东莱州荣军医院(精神病院)关押,并向医院谎称是李春华的老父亲委托他们将她关押到这里的。
     
    而在外面的亲人则找不到她,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经过多方打探,家人于除夕夜才在该院找到她,经过跟院方激烈的争论,他们才同意放人,回到家时已经大半夜,其他人家在高高兴兴迎春节,而他们的春节团聚日则是在悲喜交加中度过。
     
    2012年6月5日,李春华在北京上访被截访回来,紧接着被拘留十天,然后带着手铐、脚链被送到四百公里外的山东省济南市第一女子劳教所,到2013年5月8日,她才被释放回家。由于劳教期间冬天刺骨的凉水洗衣服等,让她的关节疼痛更加厉害,头发也几乎全部熬白,最难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在劳教期间老母亲去世,没来得及见最后一面。
     
    2013年9月1日,李春华夫妇在中南海府右街派出所反映问题,被警方收走身份证送到马家楼,交给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她丈夫被送上另外一辆车带走,她于2日凌晨即被送回龙口市,下午被送到拘留所拘留7天。9日7点,拘留期满的当天早晨,镇政府官员、派出所副所长王福良带着人来给她戴上手铐,拖出拘留所拉上警车,送到龙口市黄山馆精神病院关押。
     
    进入医院后,李春华才知道9月2日跟她分开被带走的丈夫就被关押到这里,9月12日时,三位医生拿了一份关押她丈夫的授权委托书让她签字,遭到她的拒绝,李春华告诉医生,自己是被绑架来的,我连自己也保不住,做不了别人的监护人,谁送来的人,你们找谁签字吧,医生们表示跟他们说这个没有用,但是签字了肯定有一个人能出来,因为不可能夫妻互相签委托书送对方进去,那样的话相当于两个精神病人互相做监护人,并签字送对方进精神病院。
     
    李春华说“为了两个人能先出来一个,我违心的签字了,出来后身上的1360元现金不翼而飞,多次找镇信访书记,他都说等调查调查,也多次去医院要求释放我丈夫,院方表示只有政府同意才能放人,镇政府说需要市里边说了才算,当他找到市群工部长吕锋申诉时,此人尽然说那是医院的事情,他们说了算,就这样推没人管,后来再次找到吕锋时,他直接说“不放,必须治疗,以免危害社会”。
     
    这次关押没有2012年那么幸运在除夕夜还能放回来,一直到半年后的2014年4月16日,她的爱人乔瑞坤才走出精神病院。
     
    因为财产纠纷告状,到法院判决不公,这本来是民事诉讼里的事情,在申诉中解决即可。然而就因为上访对地方政府造成的业绩障碍,经历当局殴打、电击、辱骂、绑架、不穿衣服关押、拘留、劳教、被精神病后,李春华明白自家的纠纷好解决,更多的是国家机器对自己造成的伤害看不到赔偿的曙光,因为现今的社会小白菜申冤的神话是不可能实现的,当然包青天的神话也只能是神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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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殴打电击拘留劳教被精神病——山东苦命鸳鸯李春华夫妇的遭遇

    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因丈夫乔瑞坤及其他近亲属关于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矛盾,李春华认为本来属于乔瑞坤的财产被对方霸占,为此告状,谁知法院的判决并未替她挽回损失,迫使李春华开始逐级上访。近8年的上访历程中她多次死里逃生,其中包括和当年赫赫有名的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同时被驻京办带走,李淑莲被迫害致死,而她有幸活了下来,然而,李淑莲的死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并没有使龙口当局在司法方面有所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的迫害其他访民,在李淑莲死后,李春华又被劳教一次,关精神病院三次,丈夫乔瑞坤也被两次关押到精神病。
     
    李春华,女,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市后乔家村人,现年54岁,农民,因丈夫跟兄弟的财产分割出现纠纷,两审终审均让李春华认为没有给她一个公道的判决,于是开始上访。2006年12月30人,在京上访的李春华被龙口市信访人员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关押至31日下午四时才让其回家,这成为以后随意接回、关押、酷刑、被精神病的开始。
     
    2007年初,李春华又来到北京上访,4月5日,截访人员再次将她带回,并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拘留10天,从拘留的第五天开始,龙口刑警大队长张磊带人将她从拘留所拉出来,绑在老虎凳上讯问,威胁、谩骂、殴打其上身。
     
    李春华介绍到“大队长张磊问我们公安机关以治安案件处理你不服,假如省厅也以这个理由处理你服不服?我说不服,立即遭到他们劈头盖脸的毒打,打得我当时就昏死过去,什么都不知道到了,过了不知道多久才缓过来,他们还说自己是上级下派的,就这样拘留的后五天,白天拉出去坐老虎凳询问,遭受殴打、不给吃饭、喝水的酷刑,晚上再把我送回拘留所。”
     
    2008年6月1日,李春华在山东省政府信访局信访时,被镇信访办主任戚本东带派出所警员控制,将她拘押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基地(内部人员说的),6月4日晚,她被他们拖拉着塞进警车,套上黑头套,带进一个小屋,再用铁链将她上身捆绑在铁凳子上,两条腿分别固定在铁凳子的两条腿上后,才将头套扯掉,这时出现在她面前的是龙口市李建丰、修先嵩两位副局长和她辖区派出所所长薛治勋。
     
    李春华说“他们先是侮辱、谩骂、威胁我,连我的父母扯在一起骂。还说,我们公安机关就是暴力机关,是专门惩罚你这种人的,我们有的是办法整你,中国就是这样,就这么个社会,你告也没用。骂着并命令我抬头挺胸向他们,我不抬头不吭声,这群畜牲便将我的鞋及袜子全部拽下,用电线丝缠在我的十跟脚趾上,接通电源电击,同时用电警棍电击我的手、面及头部等,看到我痛苦的样子,这群畜牲在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李建丰还亲自电击我,并说我叫你不抬头,王守贤、姚素珍(两人均系龙口上访人员)都叫我们整熊了,就不信整不了你!一直折磨我到凌晨3点多,才卸下刑具,戴上黑头套将我送回610基地。”
     
    6日早晨,李建丰来到了610基地,对李春华说“你不要仇视社会,仇视党”。
     
    过了约四五天,副局长李建丰带着人又对李春华重复了6月4日晚上的酷刑,一直折磨到凌晨2点多。
     
    以后每天有法院、公安、政府的人来找李春华威胁、训话、做工作,并逼着她写不再上访保证书,都被她拒绝。一直关押到6月28日,李春华得知读高中的儿子及年迈的老父亲正在找她,违心签署了不再上访保证书,政府又关押她一个礼拜,直到电击的外伤口痊愈才放她回家。
     
    这次酷刑后,跟踪、限制自由、截访、威胁还一直阴魂不散的如影随形,09年3月份的一天,警察将她带到镇信访书记孙学庆的办公室,他说,你再上访,叫你在地球上消失,这种口头威胁后来差点发生到她身上。
     
    09年6月27日,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带着社会上雇佣的十多名男性,闯入李春华在北京租住的小旅店,不让她穿衣服、穿鞋,光着身子把她拖出房间扔上面包车,然后他们抬出另外一龙口上访女性李淑莲(李淑莲09年9月份上访被抓回后,被上吊离奇死亡),也没让穿衣服扔上车李春华向他们喊“我要我的衣服和鞋子”,镇政府截访人员戚本东回复“给你个鸡巴吧”!
     
    在遭遇暴打一路回到镇政府后,镇信访书记孙学庆命人将她从车里光着身子拖出,拽着胳膊在砂石路面上拖了近30米远,倾斜的左腿被磨擦的血迹斑斑,身上唯一的内裤差点让磨掉,被关到房间里后,李春华奋力反抗,看押她的一对男女对她说“你老实点,你要理解我们!!”,再经历一个礼拜裸体后,才给她买了衣服穿上。
     
    失踪近一个月后,李春华读高二的儿子及丈夫开始寻找她,并到北京公安局要求立案侦查,同时人权网站纷纷报道呼吁,迫于压力,政府在她外伤基本好了之后于7月30日将她释放,看押她的人还讽刺说“你真是大难不死呀”!
     
    8月20日,南方都市报专门派记者到山东采访李春华门上被不明人员安装摄像头一事,并在都市报版面报道了此事;9月11日因李春华和李淑莲的遭遇,全国各大网站均跟踪报道,后遭到全国删贴封杀;10月6日,从外地赶来的5名记者来龙口对她和李淑莲的遭遇进行专访,上午8点,她刚走出村口,就被镇派出所所长带人劫持,抢了手机及随身携带的包等物品,限制她与媒体人见面,到晚上9点,才放她回家,类似于这样的限制自由可以说成了家常便饭。
     
    2010年7月15日,李春华被龙口市截访人员从北京抓住,塞进车里连夜送回,路上李春华提出要到省高院申诉,随即遭到看押人员的暴力殴打,衣服上下全部被撕破,这次押送殴打她,光看病的医药费就花了两千多元。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16日,她带着满身的伤跑进省政府,一个姓李的处长接待了她,并当面批评了龙口市的代表,要求他妥善处理此案,此人也满口答应,李春华也高兴的满以为自己的上访日子到头了,谁知回去后,龙口市再无下文。7月27日,身体稍微好转的李春华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龙口市政府,赴约跟市委书记的谈话,刚走进市政府大院,就被七、八个人围住殴打,她还未成年的儿子眼镜被打断,头部被打肿好几个包,这些人给出的打人理由是——擅闯市政府,所以该打。
     
    灾难过后,精神病迫害来临
    2011年3月3日,李春华夫妇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带到镇派出所,当日夫妻俩均被送入莱阳精神病院,同时政府人员进入她家,像鬼子扫荡一样搜走了所有告状的证据原材料,没用的东西乱扔的到处都是,关押到4月29日才放出,但给的证明不是医院住院证明,而是拘留证。在住院期间,该院神经科主任警告李春华多次,“不要再上访,没用,否则你要家破人亡的”,最可气的是出院后,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尽然剥夺了李春华一家四口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李春华说“把我们抓走后,他们抄家,所有有用的证据原材料全部被搜走,随后,政府人员伙同南山集团(龙口实力最雄厚的企业)保卫处人员将我几个娘家人叫去开会,让他们接管我无人的家,因为门锁都被他们破坏了,如果他们不管的话,我九名在南山集团上班的人将被开除,这种株连式逼得我们兄弟没办法,去给我安了锁,但是大门被砸坏,家里电器、家具系数被破坏,两只看院子的狗被饿死,四只母鸡不见了,真是一片恐慌、凄凉!!”
     
    休养两个月后,李春华再次进京上访,又被抓回去拘留7日,拘留室里在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里安装了三个摄像头,其中厕所里就有一个,上厕所、换衣服都暴露在监控者的眼皮底下。
     
    2012年1月7日下午,在北京上访被抓回来还在拘留中的她,被警察叫到监室,告诉她有人来给她解决问题,她出来看到只有镇政府及派出所的8个人,把她拉上车,开上高速,送到山东莱州荣军医院(精神病院)关押,并向医院谎称是李春华的老父亲委托他们将她关押到这里的。
     
    而在外面的亲人则找不到她,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经过多方打探,家人于除夕夜才在该院找到她,经过跟院方激烈的争论,他们才同意放人,回到家时已经大半夜,其他人家在高高兴兴迎春节,而他们的春节团聚日则是在悲喜交加中度过。
     
    2012年6月5日,李春华在北京上访被截访回来,紧接着被拘留十天,然后带着手铐、脚链被送到四百公里外的山东省济南市第一女子劳教所,到2013年5月8日,她才被释放回家。由于劳教期间冬天刺骨的凉水洗衣服等,让她的关节疼痛更加厉害,头发也几乎全部熬白,最难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在劳教期间老母亲去世,没来得及见最后一面。
     
    2013年9月1日,李春华夫妇在中南海府右街派出所反映问题,被警方收走身份证送到马家楼,交给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她丈夫被送上另外一辆车带走,她于2日凌晨即被送回龙口市,下午被送到拘留所拘留7天。9日7点,拘留期满的当天早晨,镇政府官员、派出所副所长王福良带着人来给她戴上手铐,拖出拘留所拉上警车,送到龙口市黄山馆精神病院关押。
     
    进入医院后,李春华才知道9月2日跟她分开被带走的丈夫就被关押到这里,9月12日时,三位医生拿了一份关押她丈夫的授权委托书让她签字,遭到她的拒绝,李春华告诉医生,自己是被绑架来的,我连自己也保不住,做不了别人的监护人,谁送来的人,你们找谁签字吧,医生们表示跟他们说这个没有用,但是签字了肯定有一个人能出来,因为不可能夫妻互相签委托书送对方进去,那样的话相当于两个精神病人互相做监护人,并签字送对方进精神病院。
     
    李春华说“为了两个人能先出来一个,我违心的签字了,出来后身上的1360元现金不翼而飞,多次找镇信访书记,他都说等调查调查,也多次去医院要求释放我丈夫,院方表示只有政府同意才能放人,镇政府说需要市里边说了才算,当他找到市群工部长吕锋申诉时,此人尽然说那是医院的事情,他们说了算,就这样推没人管,后来再次找到吕锋时,他直接说“不放,必须治疗,以免危害社会”。
     
    这次关押没有2012年那么幸运在除夕夜还能放回来,一直到半年后的2014年4月16日,她的爱人乔瑞坤才走出精神病院。
     
    因为财产纠纷告状,到法院判决不公,这本来是民事诉讼里的事情,在申诉中解决即可。然而就因为上访对地方政府造成的业绩障碍,经历当局殴打、电击、辱骂、绑架、不穿衣服关押、拘留、劳教、被精神病后,李春华明白自家的纠纷好解决,更多的是国家机器对自己造成的伤害看不到赔偿的曙光,因为现今的社会小白菜申冤的神话是不可能实现的,当然包青天的神话也只能是神话罢了!
     
     

  • 上海民众向中央巡视组控告:劳教不能“国家无答责”

    中央第2巡视组在沪两个月期满离开。在最后的两天,在江苏路888号长宁区党校内巡视组每天接待前来举报的上海市民有几千人,等候接待排队需要2—3小时左右,党校的每个教室都坐满了人。
    上海的问题堆积如山,巡视组常期驻沪也难以揭开。9月29日下午,上海部分在维权中被劳教维权人士到巡视组举报、控告上海市政法委与公安局对维权人士以劳教打击迫害的累累罪行,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官员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并对受害者给予赔偿。被非法劳教迫害的维权人士认为:日本法院一直以“国家无答责”拒绝侵华时期对亚洲其他国家人民的被劳工赔偿与被慰安妇赔偿,中国当局是否也会对遭受非法劳教的受害者以“国家无答责”拒绝赔偿呢?
    上海政府打着维稳的幌子,上下串通恶意对维权人士打击报复。在近年中,被劳教的维权人士就达50多人,被判刑的也有10多人,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部分被劳教人员要求中纪委责成政府职能部门纠正冤假错案,化解、解决社会矛盾。
    中央巡视组会把劳教恶行受害者的要求带到四中全会上吗?中共最高当局会以“国家无答责”来对受害者的权利置之不理吗?四中全会后对周永康的处理会把劳教问题切割吗?我们将拭目以待。
     
    部分被劳教人员:童国菁、沈莲满、陈启勇、李惠芳、吕龙珍、邬玉萍、邵满根、孙军、谈兰英、杨新民、周雪珍、陈建芳、崔福芳、何六妹、刘华琳等。
     
     上海访民
     
     2014年10月1日
     
    注解:“国家无答责”是日本明治时期对法律的解释,是日本国家对日本国民之间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关系。意思是,国家并不需要由于国家行为引起的对个人的伤害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日本高等法院一直以“国家无答责”拒绝侵华时期对亚洲其他国家人民的被劳工赔偿与被慰安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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