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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教法废除难解人权之恶 洛阳数十访民维权无门

    [访民之声2016/10/6消息] 20131228,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从此,这部在中国历史上横行了50多年的恶法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这部恶法给人民造成的伤害却影响深远,当局试图回避,造成被恶法侵害的无辜百姓维权无门。

     
    河南洛阳数十名受恶法侵害的访民为了平冤昭雪到法院起诉,试图用法律维权。在维权过程中他们发现,到每个部门都得到相同的答复:“上边有规定,因为上访被劳教的一律不予立案受理”随后便把他们粗暴的推出门外。

     
    《立案登记制》于201551实施后,许多受恶法侵害的访民再次到法院要求立案,法院均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为此,河南数十位受恶法迫害的访民多次集体进京上访,走遍了各个部门,投诉控告仍旧没有得到受理,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对该再审诉求亦置之不理,偶尔有人会拿到驳回再审裁定。

     
    河南洛阳访民李智国说:“我们要求再审,法院让我们拿出法院出具的不立案证明,可是他们根本就不给我们书面手续,几句话就把我们轰走了。现在他们又到北京上访了。” 河南洛阳访民吴振和也抱着一线希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今年9月,他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后再诉无门。而他们被劳教的理由都是一样的,即是到中南海、天安门、使馆区等地进行“非访”。有的被几次劳教,拘留的次数就更多了。

     

    李智国因为工伤残疾的补偿上访,被劳教两次,劳教的理由是到天安门、中南海进行“非访吴振和因为牛犊的权属纠纷和占地补偿问题受到政府部门侵害上访,因“非访”被劳教两次。张素珍是因为被村干部侵权上访,因“非访”被劳教两次。因为政府部门统一规定,他们随后的维权结果也都是一样。不得已,包括他们在内的数十名河南洛阳访民只好联名上访。

     
    经过和他们的交谈,本网志愿者了解到,他们解教后,不管家里多么贫困,政府都没有按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的规定也没有得到落实,甚至还有人被送进劳教所。据此,相关情况本网还会继续核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部分河南访民签名

                 
     
  • 山西被精神病访民王敬枝诉非法劳教案法院拒绝受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3消息:山西长治市被精神病访民王敬枝,今天上午到长治市中级法院诉长治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一案,法院不予立案。
     
    据悉,王敬枝是2010年3月13日被长治市劳教委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决定劳教她1年,因王敬枝的身体原因被关押7个月后释放。王敬枝身体好一些后经常到法院要求立案撤销对她的非法劳教,法院一直推脱不予受理,今天王敬枝再次到法院要求立案还是被拒绝受理。
     
    王敬枝2004年曾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出狱至今一直在上访,她认为对自己判决不公,对方到女厕所耍流氓,还先动手和她发生厮打,早上发生的事对方下午突发心脏病死亡,和她没有关系,要求摘掉过失杀人的帽子。因为她上访行为被地方认为影响了地方形象和政绩,多次强制把她接回当地,2010年3月13再次被接回后遭遇劳教处罚,后又被关进精神病院。

  • 沃尔玛员工向美国劳联产联发求援信 全国总工会定性为政治事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25消息:前天,本工作室发布了沃尔玛员工请愿抗议的消息(沃尔玛湖南常德店停业 百余员工连日讨说法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2/2014/0323/9583.html),今天又有最新消息传来。
    沃尔玛常德店、马鞍山店关店导致员工失业,工人自发组织工会集体维权后警方压制,有维权员工被抓捕,至今未放。3月23日,沃尔玛工人在与资方、政府方面协商解决无望的情况下,致信美国工会组织劳联产联,以期其向沃尔玛美国总部施加压力,维护沃尔玛中国工人争取权益。

    资料显示,劳联产联是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代表1150万名劳工。美国之音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劳联产联试图在全球推动劳工权益,不过中国是一个特殊挑战,劳联产联一直对中国有系统地侵犯劳工权益表示不满。”

    长期关注劳工问题的学者王江松教授对本工作室表示,沃尔玛工人请求劳联产联关注的做法没有错,符合全世界工人联合起来制衡资本的国际主义原则,但目前还不知道劳联产联对此事的回应。王江松教授说,“听说全总对此事很重视,把写信这个事定性为政治事件”。

    以下是求援信全文,英文在前中文在后。信件署名部分匿名。本信由沃尔玛一线员工起草,由李青云博士翻译、改编。
    Please Help Us Fight against Walmart’s Illegal and Brutal Closings
    Dear AFL-CIO leadership,
    I am a Walmart worker in China and writing to ask for help for hundreds of Chinese Walmart workers facing Walmart’s illegal and brutal closings! During Walmart’s expansion in China, establishing more than 400 stores, it has also suddenly closed several stores to maximize its profits and plan to close about 20 stores in 2014.
    In previous years, Walmart’s brutal closings led to a few suicidal attempts in Northeast China. Recently, more than 100 Walmart workers in Changde city of Hunan provinc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local union, got together to resist Walmart’s plan. Walmart store management suddenly announced the closing plan on March 5th, without any prior information for workers, and replaced workers immediately, dragging workers from their posts. Walmart’s action is illegal, violating Article 4 of China Labor Contract Law which requires prior consultation with workers or worker representatives and negotiations with unions when firms make decisions with significant consequences to workers, and barbarous, enraging the union chairman and more than 100 workers who organized together to ask for the right of consultation and dignity and a reasonable closing package for workers.
    This is the first organized resistance to Walmart, with the help of local Walmart union, in China and has inspired hundreds of workers in other two Walmart stores in Anhui province which were closed in Mid-March. Given Walmart’s abrupt announcement and cruel instant replacement, store union and workers did not have enough time to organize resistance and now loosed workplace power to force Walmart management to come to the bargaining table. Local police and security personnel fiercely suppressed workers’ collective actions. Although several labor lawyers and scholars went to the store and are helping the workers, it would greatly help these workers if AFL-CIO or other relevant unions or organizations from the US which is the mother country of Walmart could join in our fight against Walmart.
    Would you please join our campaign against Walmart’s illegal and brutal closings? This campaign would benefit several hundreds of Walmart workers since Walmart will close more than 20 stores this year and has the potential to inspire China’s local Walmart union, Walmart’s only union in the world, to represent workers instead of serving management. Would you please forward this message to any other unions or organizations/people that may be interest in a campaign against Walmart or helping Chinese Walmart workers? We would also appreciate your comments or advices in guiding our fight against Walmart!
    Yours sincerely,
    walmart worker (When open, anonymous)
    A worker from China Walmart
    Chunyun Li, a PhD candidate from Rutgers University, translated this letter.
    Attached please find some photos of Changde Walmart workers’ collective action
    Local police dispersing Walmart worker collective.
    Local police took workers out of site brutally.
    A worker lied down in front of the car transporting Walmart goods.
    Collective resistance to Walmart closing
    A Walmart worker was pushed to the ground.
    A Walmart worker was hurt during local police’s escort of Walmart closing and moving of goods.
    尊敬的美国劳联产联领导,
    我是沃尔玛在中国的一名工人,写信来请求您帮助数百名面临沃尔玛非法和粗暴闭店的沃尔玛员工。沃尔玛在中国扩张的过程中,虽已建立了400多家门店,但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它也即时的关闭了一些门店,并计划与2014年关闭20多家。
    沃尔玛此前的一些闭店过程中,也造成了在东北的工人以自杀的方式抵抗。最近,湖南省常德市沃尔玛的100多名工人,在店工会的领导下,聚集到一起抗议沃尔玛的计划。管理方在3月5日突然向员工宣布闭店方案,此前未向一线员工提供过任何信息,并立即把工人从他们的岗位下拉下来,粗暴的代替了在岗工人。沃尔玛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作出设计员工重大利益事项的决定时,要通过职工或者代表大会讨论,并和工会协商确定。沃尔玛此行也是非常粗暴的,激怒了工会主席和100多名工人,这些人组织起来,捍卫他们的协商权和尊严,并要求获得合理的闭厂安置方案。
    这是在工会组织下的第一次有组织的地方沃尔玛的行为,他们的行动激励了安徽两家被关闭的沃尔玛店的工人行动起来。由于沃尔玛即时闭店、并且马上替代了工人,店工会和工人现在失去了迫使管理方和他们谈判的阻断生产的力量。当地政府和维稳人员也强力的镇压集体行动的工人。虽然有劳工律师和学者已经赶到现场、帮助工人,如果有美国劳联产联或者美国的其他机构(毕竟美国是沃尔玛的母国)出力帮助,则会大大的帮助这些工人。
    恳请您,您是否愿意加入我们集体反抗沃尔玛非法和粗暴闭店的抗议行动。这个抗议活动可能会帮助到数百名工人(鉴于沃尔玛2014年计划要关闭20多家店),同时也可能鼓励沃尔玛门店工会(沃尔玛只在中国建立工会)继续代表工人,而不是辅助资方。也恳请您把这个信息转发给对抗议沃尔玛或者帮助中国工人感兴趣的其他工会、组织或者个人。我们同时也欢迎您对我们抗议沃尔玛的行动提供任何的意见或者指导。期待您的回复!
    至诚!
    XYZ
    沃尔玛XYZ店工人
     

  • 马三家教养院11名被劳教者公安部集体上访遭殴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2-19消息:今天上午,沈阳访民、马三家教养院被劳教者刘华致电本工作室说,上午她们十一位马三家教养院被劳教者集体到公安部信访大厅上访时竟遭公安部警察殴打。
     
    刘华说当时她和郝威、贾凤珍三人作为代表进大厅进行登记、领表,填完表后郝威拿出手机拍照了下,这时公安部信访大厅里的三名警察就冲过来将她们三人拖到一房间内进行殴打,刘华说她被打了好几拳,警察还拽着她头发打差点撞到墙上了。赫威也被打,手机也被抢走了。
     
    被打后,辽宁省公安厅的警察和截访人员也出现在了公安部信访大厅,并拿走了刘华等人的登记表和身份证。

    以下是今天马三受害者的合影和登记表:


     

  • 辽宁马三家被劳教者盖凤珍病重被切除多个器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5消息:盖凤珍是辽宁省沈阳市人,因上访曾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关押。近期,盖凤珍身体越来越差,经检查她的肾脏出现严重问题,不得不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做了手术,膀胱被切除三分之二、肾脏被切除一个。
     
    今天刚回到家中的盖凤珍与本工作室通话时显得有气无力,她说她现在根本站不起来,走不了,只能躺着。对于发病的原因,盖凤珍指与劳教期间上火、尿血有关。

  • 湖南郴州彭新忠起诉劳教委的行政起诉状

    写在前面的话
    郴州市中级法院及院长郭正怀先生:
    请你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带头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我起诉郴州市劳教委一案,从2011年7月18日起,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至今毫无结果。一起简单平凡的行政案件,你们都不敢面对?你们都无法适从?你们还好意思叫法院和法官?这里面究竟隐藏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严重司法腐败?请你们向公众公布真相!并切实、负责地受理彭新忠的诉讼案!
    本案同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多个要件。如: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被告郴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第三条、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处理。当事人彭新忠两次向苏仙区法院书面起诉了劳教委。
    第四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处理。苏仙区法院已经报请过贵院。
    最高法院也有权威的指示和精神:“严禁各地法院随意拒绝受理民告官案件”。
    在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坚决抵
    制和清除一些地方在行政案件受案方面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
    利益或者以其他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
    当事人的诉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权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其他诉讼权利的实现就无从谈起。”江必新说。
    为了维护郴州贪腐权贵们的腐败利益和贪腐罪恶,你们竟敢无视甚至践踏国家法律?你们竟敢再次充当郴州贪官污吏的帮凶?你们竟敢公然对抗你们真正的顶头上司——最高法院?你们竟敢公然挑起和激化社会矛盾?用“胆大包天”四个大字,来给你们郴州中级法院贴金,应该一点也不过分!
    再次要求你们郴州中级法院,切实、负责地受理彭新忠的诉讼案!

    原告:彭新忠,男,45岁,文化程度:大学;住址:四海为家;籍贯:湘、桂阳县;职业:无业游民或反腐战士;联系电话:18373515290
    被告:郴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地址:市政府大院。
    原法定代理人:陈社招,女,职务: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劳教委主任(现为市政协主席)。
    现法定代理人:唐国栋,男,职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兼劳教委主任。
    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2011)郴教字第1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2、支付国家赔偿59367.25(162.65元/天*365)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严厉追究被告陈社招等人的在本案中的渎职责任。
    事实理由:
    一、劳教前已对原告进行了5日的行政拘留,原告也非屡教不改的情形,不能对原告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劳动教养);同时,因为被告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是原告被行政拘留5日后,相隔多日才送达给原告,并予以执行,属于典型的一事二罚,而且加重了处罚。显然,原告违背了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事实,不得给以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二、被告市劳教委在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前,承办单位郴州市公安局、桂阳县公安局并未征求原告所在村组的意见,不符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条明确规定:“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报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作出劳动教养的决定。”本案没有征求村组意见,属于程序错误。同时也是公安机关无视基层政权组织的错误行径。
    三、被告对原告实施劳动教养违法法律。我国的《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都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法律设定。《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规定》,是公安部颁发的,属于部门规章,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所以,被告决定对原告的劳动教养严重违背了法律。
    四、原告没有扰乱单位秩序。当时原告是为解决生存困境和询问自己曾经反映的某些贪官污吏的处理情况而上访到市委,没有采取大骂、吵闹等任何过激违法行为,相互之间是非常礼貌性的、融洽的节日问候(有当时的监控录像为铁证);至于放鞭炮,完全是一种传统民俗和礼节性的春节拜年行为(当天是春节大年三十),而且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况且当天有上百人在市委大院放鞭炮及所有市委领导都已放假未上班。显然,原告的行为完全没有达到造成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的程度,根本就没有扰乱单位秩序。可见被告不应该给予原告劳动教养处理。
    五、《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告的上访行为即使有违法或不当之处,也应当优先适用本条法律规定,不能提前给予劳动教养处理。
    六、被告劳教原告的真正直接原因是原告检举、揭发桂阳县委书记李向阳和县公安局长胡永华等人的腐败丑闻。《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党章》第三条之六规定:党员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检举、控告人依法进行的检举、控告。被告对正在进行检举腐败官员的原告实施劳教处罚,严重违背了《宪法》、《党章》和中纪委的规定。 被告的决定属无法无天,天理不容的报复性行为;更有充当腐败官员的帮凶之嫌。
    七、被告充当腐败官员的帮凶之嫌,应当是想为自己搞更大的腐败。
    八、郴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和这个劳教决定公然充当了郴州贪官污吏的帮凶;这个劳教决定是郴州党政机关及其贪官污吏疯狂进行腐败活动、危害郴州人民的铁证。
    综上所述,被告市劳教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法规严重错误,属明显地打击、报复、迫害检举人,应当予以撤销。
    最后,敦促郴州中级法院严肃纠正自己的“文革”式错误做法,勇敢地回到正常的法治轨道上来,履行自己圣神而庄严的使命,带头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切实保护受害人彭新忠的权益。

    郴州市中级法院
    具状人:彭新忠 18373515290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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