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勇

  • 江天勇父亲诉官媒侵害名誉获法院受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5消息]本网1月5日获悉,江良厚诉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侵害名誉一案,于1月3日得到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受理。现年69岁的江良厚是江天勇父亲,而江天勇目前正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监视居住。 
     
    东方报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澎湃新闻网》在12月16日晚间,发布题为《江天勇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新闻稿,称“江天勇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江良厚认为《澎湃新闻网》的报道严重失实,他本人和江天勇的名誉权同时受到侵害。他在起诉状中表示,“报道发布后,原告不得不忍受该报道对江天勇,和作为其父的原告的指责和误解,该报道实际上也同时损害了原告的名誉”。
     
    本网了解到,除了《澎湃新闻网》外,江良厚还以同样理由,分别向北京朝阳区法院和广州越秀区法院,起诉《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南方都市报》,但都被拒绝受理,两家法院甚至连起诉材料都没有接收。
     
    江天勇是著名人权律师,河南罗山人,去年11月21日在湖南长沙失踪,之后家人与代理律师多方寻找,也未得到任何消息。12月16日晚间,包括《澎湃新闻网》在内的多家官媒突然发布新闻稿称,江天勇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直到12月23日,其家人才收到湖南长沙警方的通知书,证实江天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河南郑州执行监视居住,具体关押地点不明。 
     
    本网曾多次报道江天勇之父起诉官媒,详情请见:
    《江天勇父亲诉官媒侵害名誉权》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03/15347.html
     
    《律师会见江天勇被拒 家属起诉官媒受阻》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27/15336.html
     
     
  • 江天勇父亲诉官媒侵犯名誉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2消息]受江天勇父亲江良厚先生委托,陈进学律师于1月2日通过邮局寄出诉状,起诉《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侵犯名誉权。此前,陈律师曾赴北京递交诉状,但朝阳区法院以“该案尚处于公安刑事侦查阶段”为由,拒绝接收材料。
     
    现年69岁的江良厚先生认为,两报的行为侵犯了他本人及江天勇的名誉权。他在起诉状中指出,两报去年12月17日关于江天勇的报道,将很多无论如何都不涉嫌犯罪的情节纳入报道,混淆视听,导致他们的社会评价降低。
     
    以下附《民事起诉状》全文
     
    原告:江良厚,男,69岁
    被告一:法制日报社,住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定代表人雷晓路,任该社社长,联系电话010-84772288
    被告二:检察日报社,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法定代表人李雪慧,任该社社长,联系电话:010-68630102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及原告之子江天勇名誉的行为;
    2、判令两被告删除并由其要求各转载者删除发表于互联网络的《江天勇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嫌侵权报道(以下称“涉案报道”)以及回收、销毁并由其要求各转载者回收、销毁基于该涉案报道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报纸、刊物、图片等侵权载体;
    3、判令两被告在其发布涉嫌侵权报道的媒体首页置顶刊登内容经原告与法院审定的致歉公告至少连续30天;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709元。
     
    事实与理由:
    2016年12月17日,被告一、被告二发表涉案报道称“……经查,该人真实身份系江天勇,男,46岁,原系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因违规被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公安机关还表示,江天勇还长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并以所谓“公民代理人”身份承接、插手一些敏感案事件,在互联网上大肆编造传播谣言,煽动访民和当事人家属对抗国家机关、干扰司法办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12月1日,江天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通知其家属。”
     
    原告系涉案报道提及的自然人江天勇之父。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公告及网站查询信息,江天勇之律师执业证书系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执业提出申请,或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被注销,而非因违规被吊销。该报道所用“吊销”之词,不可避免的使普通民众产生江天勇可能存在《律师法》第49条规定的被吊销律师证的不当、违法或犯罪行为的猜测和认定,降低对其的社会评价。
     
    同时,长期接受境外资金并不必然违法或者犯罪。中国政府长期接受境外资金并长期对外提供资金,目前未被任何机关追诉。诉讼时进行公民代理并不违法,“承接、插手案件”是代理的应有之义。“敏感”是主观评价,是否存在及程度深浅悉赖个人感受,并不导致对此类案件的代理行为亦敏感或违法。该报道既然以《江天勇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题进行报道,却将很多无论如何都不涉嫌犯罪的情节纳入该报道,混淆视听,易使受众产生如上行为涉嫌犯罪、而江天勇必然有如上行为的错误认识,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
     
    血浓于水,父子连心。该报道发布之前,原告多次就江天勇失踪一事报警,但从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告知江天勇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情况,该报道称公安机关已通知家属不属实。该报道发布后,原告却又不得不忍受因该报道而对江天勇和作为其父的原告的指责和误解。该报道实际上同时损害了原告的名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故此,被告之行为,侵犯了原告及原告之子的名誉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具状人:江良厚
                                     2017年  1月  2日
     
     

  • 律师会见江天勇被拒 家属起诉官媒受阻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7消息]12月27日上午,陈进学律师要求会见江天勇,被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拒绝。与此同时,吴魁明律师受托起诉《南方都市报》报道失实,但法院不予立案。
     
    直属分局拒绝会见请求后,经过1个半小时交涉,才愿意收下陈进学律师的会见材料,但不出具收据。直属分局称,江天勇案的实际办案单位是长沙国保,只是借用直属分局的名义办案,所以应该向国保索要收据。随后,陈律师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警员推诿说,《监视居住通知书》上盖的是直属分局的章,与他们无关。
     
    同日上午,因为《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侵犯江天勇名誉权,吴魁明律师接受江天勇父亲委托,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立案庭明确告知,这个案子不予立案,也不收起诉材料,更不可能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最后,吴律师只能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江天勇是著名人权律师,河南罗山县人,上月21日在湖南长沙失踪,之后家人与代理律师多方寻找,也未得到任何消息。本月16日,官方媒体突然发布新闻稿称,江天勇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家人于23日收到长沙公安局的通知书显示,江天勇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安排到河南郑州,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警方骚扰江天勇在河南老家的家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1消息]多名警察骚扰在河南信阳老家的江天勇亲人,此举与前一天欧洲四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的探访有关。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称,江天勇的妹妹12月20日接到村主任来电,对方询问,是谁公开了欧洲外交官来访的消息?并称,“一会儿派出所的人要找你爸爸妈妈”。而当时江天勇的父母出门办事不在家,令人十分担忧。
     
    20日晚,金变玲告诉民生观察工作室,当天下午6点多,五名身着便服的人,上门找到江天勇的母亲,询问外交官员探访的细节。金变玲说,他们问母亲是否认识这些外交官,及为什么与他们合影等几个问题。临走时还声称,他们会帮助江天勇。
     
    当地的一名知情人向民生观察工作室表示,到江天勇家的五个人是坐警车来的,警车停在离江天勇父母家不远的地方。这名知情人还说,江天勇母亲在回答警察为什么与外交官合影时,不无调侃地说道“如果你们是江天勇的朋友,我也可以和你们合影”。
     
    据悉,德国、瑞典、瑞士、荷兰等四国驻华使馆的人权官员,于12月19日到河南信阳市罗山县涩港镇彭庄村,探访江天勇的父母,他们对江天勇目前的处境表示担忧。
     
    江天勇于11月21日,在湖南长沙与外界失联,之后其家人及代理律师多方寻找,均未得到任何消息。本月16日晚,多家官方媒体突然发布新闻稿称,江天勇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

  • 警方骚扰江天勇在河南老家的家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1消息]多名警察骚扰在河南信阳老家的江天勇亲人,此举与前一天欧洲四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的探访有关。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称,江天勇的妹妹12月20日接到村主任来电,对方询问,是谁公开了欧洲外交官来访的消息?并称,“一会儿派出所的人要找你爸爸妈妈”。而当时江天勇的父母出门办事不在家,令人十分担忧。
     
    20日晚,金变玲告诉民生观察工作室,当天下午6点多,五名身着便服的人,上门找到江天勇的母亲,询问外交官员探访的细节。金变玲说,他们问母亲是否认识这些外交官,及为什么与他们合影等几个问题。临走时还声称,他们会帮助江天勇。
     
    当地的一名知情人向民生观察工作室表示,到江天勇家的五个人是坐警车来的,警车停在离江天勇父母家不远的地方。这名知情人还说,江天勇母亲在回答警察为什么与外交官合影时,不无调侃地说道“如果你们是江天勇的朋友,我也可以和你们合影”。
     
    据悉,德国、瑞典、瑞士、荷兰等四国驻华使馆的人权官员,于12月19日到河南信阳市罗山县涩港镇彭庄村,探访江天勇的父母,他们对江天勇目前的处境表示担忧。
     
    江天勇于11月21日,在湖南长沙与外界失联,之后其家人及代理律师多方寻找,均未得到任何消息。本月16日晚,多家官方媒体突然发布新闻稿称,江天勇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

  • 官媒报道江天勇被刑拘后其太太及律师发声明谴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2月17日消息:2016年12月16日晚,国内媒体首度报道江天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江天勇太太金变玲及两名律师分别发布公开声明,谴责警方抹黑、构陷江天勇。
     
    金变玲指责警方在公开说谎,她在声明中称,江天勇失踪后,家人从未获得任何来自官方的通知,甚至查抄住所时也没有任何家属在场,“官方消息称已向家属两次送达通知实属弥天大谎”。
     
    江天勇的律师覃臣寿和陈进学也发布了律师声明,谴责官方媒体误导公众,进行舆论审判。声明指出,不认可公安部门、官方媒体对江天勇的抹黑、构陷,有关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两名律师还表示,会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江天勇失联25天后,国内媒体“澎湃新闻”于12月16日晚间9点16分发出报道称,江天勇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12月1日,江天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通知其家属。
     
    以下是金变玲及覃臣寿、陈进学的律师声明:
     
     
    金变玲(江天勇太太):关于江天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声明
     
    2016年12月16日21点47分“澎湃新闻”突然发布江天勇被以所谓持有国家秘密、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为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此,我表示震惊及强烈谴责,并郑重声明如下几点:
     
    1. 江天勇失踪后,家人和律师一直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失踪,当局皆拒绝受理并设置各种障碍,家人在此期间从未获得任何来自官方的通知,甚至查抄住处也没有任何家属在场。官方消息称已向家属两次送达通知实属弥天大谎。
     
    2. 我认为公安机关所有的造谣抹黑的指控,皆是一种莫须有的构陷,是对江天勇长期以来维权工作的报复和打压。
     
    3. 报道称“公安机关说,江天勇已承认相关违法犯罪事实。” 以我对江天勇的了解,江绝对不会做出“自证其罪”的供述,他很可能已经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
     
    接下来,我将委托代理律师要求立即会见江天勇,亦考虑起诉造谣媒体和非法办案机关!
     
    声明人: 江天勇太太 金变玲
    2016年12月16日
     
    《覃臣寿、陈进学关于江天勇案的律师声明》 
     
    一、江天勇家属及其委托的律师广东 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学、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臣寿,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江天勇失联至今,没有获得任何关于江天勇的书面通知。 
     
    二、至今没有任何官方机构依法告知家属及律师有关江天勇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侦办机构及办案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其人身是否安全、是否遭受酷刑等,已经严重侵犯江天勇人身权利及律师的辩护权利。
     
     三、我们强烈谴责公安部门、官方媒体极端不公正地、铺天盖地对江天勇的抹黑、炒作、先入为主的舆论误导、媒体审判。 
     
    四、我们不认可公安部门、官方媒体对江天勇的抹黑、构陷,有关侵权(犯罪)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我们会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进学 电话:13826002506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电话:15289649064
      
     2016年12月16日
     
  • 人权律师江天勇长沙探访谢阳律师妻子后回京途中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23日消息:人权律师江天勇前几日前往长沙看望被捕律师谢阳的妻子陈桂秋,并购买了11月21日晚10点22分的D940高铁票回北京,预计第二天早上6点30分到京,然而两天过去了,江天勇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
     
    今日早晨,他的妻子金便玲女士发布消息称“我多次拨打他的电话及网络通讯软件均未能取得联系,经询问北京和长沙的朋友也均称在过去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上江天勇”。
     
    江天勇此次前往长沙还陪同蔺其磊及马连顺两位律师到长沙看守所了解谢阳的会见事宜,并长久关注709案群体,失联很可能跟此有关。
     
    鉴于江天勇在从事人权工作过程中,曾多次遭遇秘密警察的绑架,鉴于“709”之后越来越多的律师遭遇强迫失踪及酷刑,我呼吁各界对江天勇本次的失联予以关注!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联系电话:+16262230980
     
    附:江天勇简介:
     
    江天勇,资深人权律师,现年45岁。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4年11月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供职。
     
    2005年受托代理陈光诚案。此后还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艾滋感染者维权案、乙肝携带者维权案、浙江东阳特大环保案、新疆法制报记者海莱特上诉案(家属迫于官方压力放弃委托)、四川藏区普布泽仁活佛案、甘肃拉扑楞寺久美案等宗教信仰案。
     
    2009年7月遭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其后继续坚持以公民身份参与人权维护工作。
     
    2011年2月19日,江天勇遭警察绑架,失踪长达两个月之久,其间遭到酷刑折磨。
     
    2012年5月4日,因为探望正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江天勇被国保秘密警察残酷殴打,导致左耳鼓膜穿孔,双耳听力下降。至少有五名国保秘密警察参与了这次殴打。
     
    2014年3月,江天勇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遭到警察拘留和殴打,致八根肋骨骨折。
     

  • 声援香港占中被刑拘的孙立勇今天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3消息:2014年10月3日上午在广州增城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众占领中环争取真普选,当晚即被广州警方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孙立勇今天获释。
     
    孙立勇说,他在广州越秀看守所呆了整整30天,出来时才知道他是刑拘转治安拘留10天。罪名还是寻衅滋事,只是情节轻微,和他一同被抓的谢文飞、王默、则被另案处理。

        
    孙立勇 是山东烟台维权访民,曾因举报水污染被关几个月黑监狱,上访后屡遭迫害,即投身与民主运动。
  • 维权人士孙立勇、 施根源 同遭「被神经病」

    根据维权网报道,一名山东维权人士孙立勇日前被强制做精神鉴定,而福建民主维权人士施根源被非法囚禁在泉州精神病院。
        孙立勇因声援「郑州十君子」,日前遭山东莱阳国保和古柳派出所带回老家后,一直关押在宾馆不让他回家。周三强制带他去做精神鉴定。
        此外,网络名称「 断代工程 」的福建维权人士施根源,则已经被非法囚禁在福建泉州精神病院并强制服用抗精神障碍药物 ,现在需要律师介入。
        报道指出,在劳教制度被废除后,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以「被精神病」来迫害和打压民主维权人士和访民,这是一种极其卑鄙的践踏人权的行径。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http://mandarin.rfa.org/mandarin/Xinwen/shenjinbia-08202014060601.html 2014-08-20 )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