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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穗财举报陈怀包庇交通肇事命案被寻滋开庭情况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7日消息】福建李穗财举报陈怀包庇交通肇事命案被“寻衅滋事”一案,于2024年11月14日早上召开庭前会议,下午公开开庭审理李穗财被寻衅滋事案,本案由纪中久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庭审情况:

    14日上午李穗财寻衅滋事一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下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该案黑白颠倒,何其不堪,在公诉书体现办理冤假错案的陈怀、分管交通事故的屏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松涛系肇事者莫明辉舅舅变成受害人,指控李穗财在今日头条上控告陈怀、林松涛是散播控告不实信息,损害他们的名誉系寻衅滋事。

    李穗财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不实信息,全部是真实信息,更没有损害他们的名誉,她向法庭申请陈怀和林松涛到法庭上接受她和律师以及法官质询。未曾想,他们不出庭。枉法者变成受害人的陈怀和林松涛不出庭。李穗财在法庭上控诉她被陈怀殴打,一到重大会议她被屏南当局雇佣社会不明身份人员跟踪,盯梢,控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聘请黑保安殴打她,这些重大伤害一次又一次,是屏南县当局不让她好好生活,不断控制骚扰她,公诉机关听而不理,视而不见。这显然是一场不公不义的审判。

    15日早上继续开庭,李穗财认为福建省古田县检察院和法院没有公正审理此案,就申请古田县检察院和法院回避,暂时休庭。

    本案福州公民城关、唐兆星,叶国琴,福建宁德屏南公民施朝锦、张丽芳、张贤兰、陆祚钰、张小兰、吴克往、陆惠平等到现场旁听。

    维权经过:

    福建省屏南县维权公民李穗财,今年58岁,她原有一个独生子陈朝治,因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鉴定结论3次都不一样的结果,鉴定结论明显说两人的死亡与莫明辉摩托车碰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交警划分责任及其不公,疑点重重,莫明辉车撞人,撞死两个人,任何责任都没有,导致这位失独母亲不断寻求真相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

    交通案情回顾:

    2015年07月28日16时20分许,陈朝治驾驶的甲车,后载乘员张小梅,通过弯道时车辆失控,其在南端明显痕迹起点距左边缘线172cm,且是直线沿着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左侧边缘,上坡行驶约2107cm(21.07米)后,向右侧横倒在道路外草丛中,在道路路面、草坪及路边沟壁上都留有碰刮痕,陈朝治的车是直接倒地(勘测现场交警视频中有说到),莫明辉驾驶的乙车乘坐三人,从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下坡行驶,冲撞碾死陈朝治、张小梅后,向左侧横倒在道路上,甲、乙两车后轮相距1580cm(15.8米),甲车在坡头道路外草丛中,乙车在坡尾道路上,两车无碰刮。这明显是车撞人的事故。而且,鉴定书载明:死者张小梅是不排除站立的状态被撞。

    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不法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顾客观事实,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通过湾道时车辆失控向右侧翻(道路外侧草丛),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上人员向左前方抛出与对向莫明辉驾驶的闽ABB526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朝治及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乘员张小梅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并对当事人责任违法作出如下认定:“1、当事人陈朝治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莫明辉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3、当事人张小梅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那么,甲车人车分离后,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两轮摩托车还能自己上坡直线行驶1580cm(15.8米)。这就是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黑箱操作一手遮天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刘祚明、萧湧,渎职不作为作出宁公交复字[2015]第5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本队认为: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恰当,予以维持。”

    福建省公安厅,没有深入调查,敷衍塞责作出闽公(信)复核字[2016]6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我厅决定维持宁德市公安局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本来普通人凭常识都可以判断的问题,何况是交通警察,却一定要搞出一个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的责任认定。由此可见,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官场生态之恶,人命关天的事,被他们勾结操作化为乌有。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背离了社会基本伦理。

  • 李穗财举报原交警队陈怀包庇交通命案被寻滋案进展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1日消息】近日家属从纪中久处获悉李穗财被寻衅滋事案件到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4日到15日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及公开开庭审理。

    维权经过:

    福建省屏南县维权公民李穗财,今年58岁,她原有一个独生子陈朝治,因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鉴定结论3次都不一样的结果,鉴定结论明显说两人的死亡与莫明辉摩托车碰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交警划分责任及其不公,疑点重重,莫明辉车撞人,撞死两个人,任何责任都没有,导致这位失独母亲不断寻求真相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交通案情回顾:

    2015年07月28日16时20分许,陈朝治驾驶的甲车,后载乘员张小梅,通过弯道时车辆失控,其在南端明显痕迹起点距左边缘线172cm,且是直线沿着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左侧边缘,上坡行驶约2107cm(21.07米)后,向右侧横倒在道路外草丛中,在道路路面、草坪及路边沟壁上都留有碰刮痕,陈朝治的车是直接倒地(勘测现场交警视频中有说到),莫明辉驾驶的乙车乘坐三人,从30米长一人一伸手高的坡度道路下坡行驶,冲撞碾死陈朝治、张小梅后,向左侧横倒在道路上,甲、乙两车后轮相距1580cm(15.8米),甲车在坡头道路外草丛中,乙车在坡尾道路上,两车无碰刮。这明显是车撞人的事故。而且,鉴定书载明:死者张小梅是不排除站立的状态被撞。

    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不法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顾客观事实,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通过湾道时车辆失控向右侧翻(道路外侧草丛),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上人员向左前方抛出与对向莫明辉驾驶的闽ABB526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朝治及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乘员张小梅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并对当事人责任违法作出如下认定:“1、当事人陈朝治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莫明辉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3、当事人张小梅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那么,甲车人车分离后,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两轮摩托车还能自己上坡直线行驶1580cm(15.8米)。这就是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黑箱操作一手遮天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刘祚明、萧湧,渎职不作为作出宁公交复字[2015]第5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本队认为: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屏公交认字[2015]第000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恰当,予以维持。”

    福建省公安厅,没有深入调查,敷衍塞责作出闽公(信)复核字[2016]6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我厅决定维持宁德市公安局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本来普通人凭常识都可以判断的问题,何况是交通警察,却一定要搞出一个违背常理、违背法律程序的责任认定。由此可见,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官场生态之恶,人命关天的事,被他们勾结操作化为乌有。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背离了社会基本伦理。

  • 刘少红举报派出所长徇私枉法包庇犯罪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0日消息】近日,河南息县小茴店镇访民刘少红,实名举报小茴店镇派出所长孙年诗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刘少红,男、汉族、农民、文盲、1963年1月10日生,住河南省息县小茴店镇郑岗村包中队。

    2024年11月6日,刘少红实名举报控告小茴店镇派出所长孙年诗等徇私枉法包庇本村村民马保红报假警诬陷,非法将其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3年,刘少红因建房找小茴店镇易小庄易照广借钱20000元人民币(可调查易照广电话号码:16684002810),刘少红岳父李清德让他将借得的两万元人民币转借给他小儿子李荣强,因刘少红不听从其岳父李清德的安排转借,李清德又让刘少红的妻子李敏和妻姨的儿子万里把钱还给翁民生。

    李清德气刘少红有心脏病生活困难,让其妻李敏以死威胁刘少红把自己父亲刘自友的房子拆除了,让刘少红父亲住自己的旧房子。过后,李清德让刘少红把自己父亲刘自友赶走,让刘少红二哥刘少银和大哥刘辉拿钱给刘少红,不然就把刘少红父亲刘自友赶走无处藏身。

    刘少红妻子李敏天天和刘少红以死吵闹听从其父李清德的教嗦以达造成刘少红父子不和。刘少红岳母出车祸后在其家中住了六七个月,为了医药费其岳父李清德大吵大闹辱骂逼刘少红将药费掏。李清德强卖刘少红的小麦漏钱,并教嗦妻哥李荣银、妻嫂孙桂英和刘少红制造矛盾,操纵刘少红妻子李敏天天以死相逼和刘少红吵闹,以达到霸占刘少红的钱财离婚效果……

    2017年5月份,李清德操纵其小女儿李环经常辱骂刘少红,李清德的小女婿勇华多次威胁用刀捅死刘少红。李清德指使其亲家易运喜(其小女婿勇华的父亲)诬陷刘少红敲诈勒索他10万元人民币,并多次辱骂威胁刘少红父亲刘志友。

    2017年6月22日,李清德报假案说,刘少红把妻子李敏嘴打破牙打掉导致其不敢回家,派出所立了案,刘少红因这事去了息县小茴镇派出所。此事可调查刘少红大女儿刘俊花,电话:18824170635;二女儿刘倩,电话:18819460635。

    6月16日前后,李清德报假案说,刘少红找五六个人去找他要钱,还说把他家的门砸坏了,鲁海、马保红都在。鲁海电话:15565579289,马保红电话:13673467099。

    派出所用李清德的手机夜晚10点时给刘少红打的电话。李清德报假案期间息县小茴镇派出所指导员王鹏说刘少红去李清德家把锅摔了,其实刘少红去息县包信镇加油去了,王鹏多次威胁刘少红父亲刘志友随时都可以抓捕刘少红,并说刘少红有神经病。

    2017年8月14日13时,马保红前后报警做伪证,而此时刘少红在其父亲刘志友家,小茴镇派出所民警刘正杰一声不吭直接把刘少红戴上手铐拉到派出所。刘正杰无视刘少红耳聋有心脏病不让他动,甚至往他脸上喷药水,诬赖刘少红把李清德填进厕所里,当日下午三点过后才把刘少红释放。派出所指导员王鹏说过年之前处理清,但始终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2018年6月份,李清德将29亩地给马保红用于收买马保红做假证,马保红让本村村民马静种李清德给的地,马保红还找证人易振和(电话:13949193295)、刘克森(电话:13137637887)、马静(电话:15839771691)等等做假证……

    以上报警诬陷做假证将刘少红父母亲吓病,小茴镇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将刘少红非法行政拘留15日,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直至刘少红多次反映给现任派出所所长孙年诗等,案件冤深似海一直都石沉大海……

    由于以上种种冤情,给刘少红身心带来严重创伤,其被逼走上上访之路!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惩地方腐败,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刘少红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给予高度关注,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惩以上罪犯,使依法治国得以真正实现。

    刘少红电话:15290279054

  • 福建屏南李穗财举报副局长反遭刑拘批捕

    【民生观察2024年4月4日消息】日前福建屏南县维权公民李穗财家属陈述说:“李穗财已被抓走40多天了,虽然家人还没收到检察院批捕通知书,但按照《刑诉法》有关规定,她应该已遭到批捕”。家属之前收到屏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屏公(治安)拘通字(2024)00001号。从通知书内容,家属得悉李穗财已于2024年02月20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宁德市看守所,涉嫌罪名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

    李穗财是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6点,在屏南县一朋友店铺聊天时,突然被闯入的屏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便衣民警,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用暴力强行抓走。

    李穗财今年58岁,家住福建省屏南县熙岭乡岭里村82号,是个非常善良的一位母亲。她原有一个独生爱子陈朝治,但不幸的遭遇无情地降临,既令人同情,又让人愤慨。

    事情的原委是2015年07月28日傍晚,李穗财突然接到噩耗,其子陈朝治发生车祸被车撞死。经过初步了解,得知在当天下午16时20分许,陈朝治骑着一台踏板式二轮摩托车,车后载着一个名叫张小梅的女青年,经过屏南县犀山线公路197KM+480M处路段一弯道时,车辆失控,沿左侧路边直线,冲出排水沟西侧,和水泥壁碰撞后,折向摔倒在道路左边缘线外灌木丛中。摔伤的陈朝治和同车张小梅相互掺扶着走到道路左边缘线内84cm地方时(根据交警勘查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分析),遭对向莫明辉驾驶的闽ABB526二轮摩托车,冲撞、拖行、碾压,致陈朝治、张小梅二人当场死亡的特大交通肇事案。表面上肇事人莫明辉驾车撞死两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莫明辉归案后,在做完笔录就被放回家了。

    李穗财和家属都强烈不服,经过进一步了解,知悉了肇事人莫明辉乃系张晓梅前男友,曾经一直在追求对方,后遭拒绝,而怀恨在心。同时得知莫明辉和屏南县公安局当时分管交警的副局长林松涛乃甥舅关系,副局长林松涛又直接领导经办交警陈怀,且关系莫逆。

    李穗财家人介绍,他多次陪同李穗财去事故现场查看,就着交警所作事故现场分析图再分析后,她越来越觉得该案有重大蹊跷和隐情。单纯地理解就能看出来,肇事方骑摩托车不论开的有多快,就算陈朝治和张晓梅被摩托车直接正面冲撞,应该都不会出现二人同时被撞身死情况。显然该案疑点重重,莫明辉和受害人张晓梅及警方都存在利害关系,李穗财始觉得独生子陈朝治的死亡,莫明辉有重大故意杀人嫌疑,其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意图是为了脱罪。两条人命关天,李穗财因此决定上访为儿讨说法,遂多方举报屏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松涛和经办交警付大队长陈怀,徇私枉法包庇外甥莫明辉故意杀人。

    从此李穗财走上了一条充满血泪、艰辛和坎坷,为儿子申冤的上访之路。多年来李穗财虽然执着为儿申冤,不断举报林松涛和陈怀。可二人依仗权势一手遮天,为让杀人凶犯莫明辉免于刑事追究,使其逍遥法外,可以幕后让福建警察学院鉴定中心做虚假鉴定!而身为受害人的李穗财反而屡屡被对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李穗财虽执着不间断持续上访,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本是两条人命关天大案,却始终无人敢为她纠冤。

    李穗财除了上访,实名举报副局长林松涛和经办交警陈怀外,没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更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很明显,晚年丧子失去唯一爱子的李穗财,现又被构陷坐牢,不幸的她不吝再次被人在背后捅了一刀,冤上加冤!

  • 民生观察16问徐州市政府包庇拐卖妇女

    针对徐8个孩子妈妈是否是被拐卖妇女,徐州市政府是否有参与拐卖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徐州市宣传部门做出了三次回应。三次回应,难圆其说。徐州市政府最终将杨某侠认定在一个非汉语村落中,其父母死亡,一个死无对证的角落中。但徐州市政府忽略了,云南福贡县亚谷村是一个非汉语区域,但杨某侠却能够自如地使用带有汉语区域方言的汉语。另外,徐州市政府将杨某侠的所有信息封闭,包括她1998年“结婚登记”时的照片;小花梅的个人信息;以及不回应李莹亲人要求DNA鉴定的呼吁。这是明显渎职不作为,徐州市政府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包庇和帮助,甚至是参与人口贩卖的犯罪行为。

    徐州市政府第三次的通报:2月7日晚,小花梅(指杨某侠)是由同村人桑某某带出治病的路上,在江苏东海县走丢的,无人报警无人追问,父母已经死亡。小花梅是来自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亚谷村,此信息是存在于婚姻登记材料中;

    第二次通报:1月30日,杨某侠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第一次通报:1月28日,徐州市丰县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网民反映的“精神失常女子生8孩被锁破屋”情况。“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通报还透露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已经对其救治、对其家庭救助。

    针对三次通报,徐州市政府的行为已经明显违法以及涉及犯罪。民生观察网站发出如下的问题,并会继续跟进此人权事件:

    1,小花梅的在云南亚谷村的户口本上的名字是什么?她的父亲和母亲的名字是什么?她是否有兄弟姐妹,他们的名字是什么?
    2,小花梅她的户口注册信息的照片需要公开,以方便与杨某侠印证。
    3,第三次通报的文中提到小花梅的亲属是谁?
    4,小花梅的第一任丈夫的名字是什么?现在哪里?是否与其相认?
    5,桑某某的真名是什么?
    6,桑某某是与1996年几月几日将杨某侠丢失?
    7,桑某某的表述有贩卖人口的嫌疑,徐州警方有没有将其归案进行调查?
    8,既然小花梅有亲属在,是否对小花梅的亲属与杨某侠的DNA进行鉴定?
    9,牙齿脱落后牙周病会消失,医生在其他身体健康指标正常的情况下,是如何诊断出杨某侠的牙齿脱落是牙周病引起的?
    10,杨某侠与董志民的结婚证是否存在?两人办理结束的程序是否合法,哪些人参与了结婚证办理程序?结婚时的照片需要公开以方便与李莹和其被拐卖的孩子进行对比。
    11,小花梅的亲属是否与杨某侠会面相认?
    12,桑某某人在江苏是否与杨某侠相认?
    13,杨某侠现在关在哪个精神病院?谁是她的监护人?
    1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亚谷村,居民为僳僳族人和怒族人,此区域语言怒苏语,而非汉语。但杨某侠却说出“这个世界不要俺”?
    15,李大成强烈要求,对杨某侠与梁晓清的DNA进行鉴定对比,徐州市官方是否有行动?
    16,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比对的结果记录需要公开,调查是否有拐卖行为的记录需要公开。
    17,第二份通报称不知其从哪里来,也不知其父母亲,第三份通报称找到她的根,以哪人为准?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本案中,李莹的亲人一眼认定杨某莹是1996年失踪的李莹,失踪者李莹的信息:

    姓名:李莹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4-07-20
    失踪时身高:158cm
    失踪时间:1996-12-06

    失踪人所在省:四川省
    失踪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失踪人特征描述:圆脸,双眼皮,鼻子大有点塌,眼睛近视,头发黑而密,嘴角有一小痣。
    提供准确信息者:重谢(酬金:元)
    能够护送回家者:(酬金:元)
    办案单位: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中城派出所
    采血情况:未采血
    其他资料:当时在南充市涪江路小学上六年级,1996年12月6日14点左右,去上学就没有再回来。当时我们家住南充市西门坝街(原叫小西门)21号,从家去学校有两条路走。一条是:出门直走,大约100米处是市长途汽车站,向前约100米就市中区,再向左约70-80米就是涪江路小学。另一条是:出门走左约70-80米时南充市最大的服装廉价批发市场,再右转约100米,然后右转约50米就是南充高中,对面是市粮食局,再过50米左右就是涪江路小学。
    爸爸:李大忠,妈妈:梁晓清。爸爸在市粮食局工作,妈妈当时在市物质局。爸妈都是从西藏转回来的,爸爸原在西藏当过武警,妈妈在邮电工作过。在家时最好的伙伴是伍单和管虎。爱看科幻动画片。因放学回家晚、学习成绩下降挨过训,也挨过打。

    李莹和妈妈血型O型,爸爸B型。


    2011-11-1520:21李莹爸爸


    2011-11-1520:22李莹妈妈

    第三次通告:江苏徐州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

    江苏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情况:

    1月28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和网友关切,徐州市委市政府及丰县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力量走访基层派出所、镇村干部群众,调阅档案资料,咨询相关法律专家。目前,杨某侠的身份已经公安部门调查认定,有关部门对八个孩子与董某民、杨某侠的关系作出了鉴定。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此事中涉嫌失管失察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关于杨某侠身份问题,调查组通过查阅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发现其中含有“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字样,当即派员赴云南进行核查。调查人员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并扩大至周边多个乡镇开展调查走访,同时发布协查通告。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据小花梅亲属反映,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后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

    联合调查组组织市县两级医疗专家对杨某侠精神分裂症进行会诊,并实施综合治疗,目前杨某侠的精神状况趋于稳定。经诊断:杨某侠牙齿脱落因重度牙周病所致。经入院体检,杨某侠其他健康指标正常。

    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DNA鉴定,八个孩子和董某民、杨某侠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

    公安机关已对董某民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开展调查,有关情况将适时公布。后期将根据对董某民的调查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将从此次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帮扶保障。

    第二份通报: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22/01-31/9666304.shtml

    徐州丰县联合调查组1月30日发布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情况的调查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县联合调查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就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先后走访调查董某民及其家人、邻居、时任和现任镇村干部等人员,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其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调查。

    2021年6月以来,杨某侠病情加重,在发病期间,经常摔打东西、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为防止杨某侠犯病时伤人,董某民暂时使用锁链约束其行为,精神状态稳定后便将锁链拿下。董某民行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已对其开展调查。

    2022年1月30日,经市县两级专家会诊,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专家诊疗建议:仍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必要时约束保护,防冲动伤人及走失。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董某民和杨某侠生育一孩、二孩后,镇计生部门均为其落实节育措施,但因身体原因失效。董某民也多次采取不同方式逃避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此后计生部门未及时实施有效节育措施。

    自2014年5月至今,民政、财政等部门为董某民家庭落实了低保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每年春节、中秋为其发放慰问金。其中3个孩子每学期享受750元/人的生活补助金,另有2个孩子每学期享受500元/人的政府资助金。村委会多年来经常为其提供生活物资资助。2021年镇政府为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3.7万元建设新房4间。社会爱心人士也多次为其捐钱捐物。

    联合调查组将对相关情况深入调查,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第一份通报

    1月28日,徐州市丰县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网民反映的“精神失常女子生8孩被锁破屋”情况。“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通报还透露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已经对其救治、对其家庭救助。

    李大成为李莹的亲叔叔,要求对杨某侠DNA进行对比。

  • 欧金中前妻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监居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3日消息】2021年10月22日,王才亮律师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消息:福建莆田欧金中已经死了,但欧金中的前妻欧秀香涉嫌包庇罪,于10月18日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其前妻姐姐两个儿子、女儿因该事件涉嫌“散布谣言”被查。

    据自媒体陆火Media发文,2021年10月10日,福建省莆田县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10月18日下午15时许,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金中在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自杀,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55岁的欧金中因建房用地纠纷,持刀对邻居一家实施故意伤害,造成二人死亡、三人受伤的后果。

    欧金中死亡当天,其前妻被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包庇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欧金中前妻欧秀香的姐姐的两个儿子,还有女儿,因为涉嫌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几天没回来了。

    知情人士透露,欧金中与前妻离婚不离家。欧金中藏匿期间,其前妻曾为他提供食物。

    根据媒体报道,2017年,欧金中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批出后,欧金中将原有400平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房。

    知情人士称,命案死者系欧金中邻居,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金中建房,导致欧金中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中居住六年。

    命案发生前,欧金中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片掉入死者家菜地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另据媒体报道,命案发生前多年,欧金中曾向村委、各级政府、媒体反映相关情况,但建房受阻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欧金中家属还反映,村干部曾在欧金中求助时,向其索要财物。

    针对欧金中前妻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一事,有法律人士认为,即使欧金中前妻曾向欧金中提供食物,但欧金中被抓获后已自尽,欧金中前妻的情节轻微,不应构成犯罪。

    法律人士分析,涉及到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有时不得不考虑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在某种制度关系中,将家庭关系完全无视或是虚无化,并不利于制度的建立和长久发展,自古以来,就有“亲亲相隐不为罪”的基本原理。

    上述法律人士指出,做好“亲亲相隐”与法律权威之间的衔接和平衡至关重要,否则,人们可能会对法律的权威和价值产生质疑,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能激化矛盾,这与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初衷背道而驰。

    著名律师张凯表示,“欧金中的前妻欧秀香,为欧金中提供食物,而涉嫌包庇罪。如果该传闻属实,我觉得这个妻子真的是个伟大的妻子。中国有亲亲相隐的美好传统。一个弱女子可以不顾生死保护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犯了杀头的罪。这已经让我等男儿汗颜,把她送进监狱,是这个时代所有男人的羞耻。如果谁可以联系到她的家人,我愿意为她免费辩护。”

    自欧金中事件发生以来,网上民众是一边倒的对他同情加支持,并称之为“莆田刀客”。

    上海失地农民黄尧年认为,欧金中这个人,从多方信息看,在悲剧发生前确实是个好人,悲剧的发生和结局令人感到可敬可悲。在悲剧发生前他没有违反社会法理,相反却处处出现对社会贡献亮点,遵纪守法,即使碰到恶霸,也是充满了对政府对国家的信任,通过所有能走的方式反映问题,从居住铁皮屋熬住五年,坚持五年反映申诉求助等等,难道还不能证明欧金中是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欧金
    中不是钢铁,钢铁也有被高温熔化的时候。人不是奴隶,即使奴隶压迫过度也会反抗,人类就是因为反抗才结束了奴隶社会。历史上梁山好汉也是反抗恶霸走上梁山才流传至今。中国共产党也是因为发动农民反抗地主恶霸,从而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欧金中是一个守法农民,原有4O0平米危旧房,经政府部门批准建150平米新房。他有9O老母,又有大龄儿子因无房取不了媳妇,真可谓英雄气短。在恶霸和不作为的地方政府官员、各级应该管的政府部门官员装睡下,压垮了支撑欧金中坚守法律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当代壮悲之人。

    欧金中忍无可忍,愤而杀人,于法有罪,于情于理哪里有罪?我是一个失地农民,也是一个守法上访申诉十多年的六十六岁老人,家里也有一个近九十老母。深知维权的艰难。所以深知欧金中的绝望和愤怒。

    欧金中走了,留下无尽的……和遗憾。也给执政党留下如何管好各级政府执政为民,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实处,不要让民众失望,更不要让好人绝望,从而愤而挺险,不该发生的惨剧一再发生。

    杜绝悲剧发生,必须严惩所有失职官员,严惩所有对申诉救助部门官员的失职之职,由于这些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民不安生,导致底层互残悲剧的发生!导致执政党执政为民的形象一再严重受损,导致人民对党政府信任危机发生!不严惩不足平民愤!只有严惩才能让那些嘴上执政为民的官员,接访的官员清醒不再装睡。

    由于相当多的官员装睡,不理上访申诉人的冤情,导致上访申诉人的问题一拖再拖,拖了十几二十多年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欧金中一案给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只有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才是化解矛盾的唯一之路。

    黄尧年呼吁,在即将召开的党的六中全会上,中央应以欧金中案带给社会的震撼,切实出台解决上访申诉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作为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在二O二二年全部化解。五年以上上访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五年以内的二三年之内解决。

  • 卢玉屏控告公安包庇黑恶势力犯罪

    控告人,卢玉屏,1961年10月10日出生,手机:13538143898

    被控告人一:深圳市宝安区安乐村鸿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有贵、黄伟洪、霍汉泉)等村霸纠集本村保安、彪悍村妇、黑社会人员一百多人、三轮车夫四五十人在2005年10月25日抢劫我家(永安平商场)全场商品、全部家庭财产、现金、贵重物品金银首饰金额巨大!在他们实施抢劫同时,凶手黄伟洪、霍汉泉另带一队黑社会歹徒把我与婆婆陈巧围堵在另一栋楼上毒打!致我们两人重伤,最后婆婆含冤死不瞑目!凶手犯下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六条、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已经构成多条犯罪!就因为那些办案人员与保护伞包庇至今逍遥法外!

    被控告人二:深圳市宝安区新乐派出所民警牟效斌徇私枉法包庇凶手,我报案时他滥用职权说不够条件传唤凶手,也就没有安排给我们认人,不但不立案,又欺骗要协调解决问题,一而再拖忽悠欺骗我们,现在就发现案卷宗里做假,2005年12月9日他才糊乱在电脑打出十几个人头像给我们辩认,但推婆婆那个人就不打出来给我们辨认,这次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全程办案记录却发现他做假,2005年12月9日在电脑上辩认人头,现案宗里却变成2005年10月25日认人,还有当时没传唤凶手做笔录,现在案宗里有凶手笔录,还有人做伪证,这些都是他做假欺瞒上级的证据,就不敢公开对方假笔录却说渉及商业秘密与利益为借口,申请公开执法记录仪记录,深圳市公安局就答非所问,又用信访已终结来掩盖他们的违法行为。我从2018年7月2日向新乐派出所再申请鉴定笔录制作时间,鉴定辩认笔录时间,至今在拖不给书面回复。从案发至今要求立案惩治凶手就不立案!还造假欺骗上级!刑事犯罪只字不提,谎称是经济纠纷用20万元婆婆做手术费来相混淆说问题解决,把案件终结。

    被控告人三: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王少松,(0755-84467202)在2017年8月9日打来电话说深圳市接国务院督查组要他重新侦查我案件向我了解案发时情况,但是过后就没有下文,我打电话问他侦查结果,他却说查不到黑社会名字,又叫我过去宝安公安分局信访办说领导与局长要协调,他还说已经反馈国务院,是按公安局2010年经济纠纷不立案证明反馈。其实在2010年6月8日公安机关已经做出不立案告知书还诬陷我不配合认人,诬陷婆婆拒绝法医鉴定,一开始就不想立案解决问题就急忙终结案!发案是2005年就因为民警玩忽职守、有意包庇凶手制造冤假错案,致使我婆婆陈巧被故意伤害重伤直至含冤死亡都没立案追究凶手刑事责任!还有我家超市全场商品、家庭财产被抢光重大经济损失无法主张,难得国务院督办下来侦查冤案真相机会都被王少松剥夺!2018年10月24日中央扫黑除第8督导检查组督办下来侦查我家冤案的,宝安公安刑侦大队扫黑办压案不公开也不吿知我本人,偷偷内部造假反馈中央而且终结案件,好得在2019年1月份发现深圳市宝安区都造假反馈报告!2019年4月16日我在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扫黑办找一位姓林领导,他再次收我控告信后说要公安信访办主任反映后再重新打报告反馈,后宝安扫黑办拒绝见我不给我进去,公安局信访办主任指使那些协警堵在来访接待室蛮不讲理把登记表拿走不给登记填表,三次都指使那些保安故意挑衅我为什么不去北京告他们,还有保安招手叫我来啊动手打他们,想找机会拘禁拘留再次迫害我,这事好得我及时报警6次后还打了市长热线12345求救才免于遭受迫害!

    被控告人四:龙川火车站铁路派出所所长违法。姓陆民警,在2018年9月17日带三个歹徒上K106列车上,这是后在电话里听他说是当地出示证件叫他找列车长把正在熟睡的我从火车卧铺拖下火车,还把我随身携带物品手机抢走,被拖下火车时我看到火车站有多名警察在现场,我拼命呼救他们还笑好象在看热闹,置之不理!任凭歹徒把我连拖带抬拖出火车站,抬上一辆车牌号码(豫DH66S9)小车控制住,一路上我多次心脏病发作,三个歹徒向他们大哥报告我病重需要送院抢救,也联系好五华医院要送我抢救,但后来据三个歹徒说是我当地驻京办姓陈的信访局长手机尾数是98的,不同意,还要歹徒把我送汕尾陆丰市陂洋戒毒所!后因我再次心脏病发作差点死去!吓得三个歹徒说出真相,他们说你死后要报仇就找你当地陈姓领导,他用一万元收买他大哥帅锋,还有前两次在北京绑架我是他们兄弟,每次给他们公司三万元,后再次打电话给姓陈局长知道要出人命,才叫改送到户口所在地甲子镇瀛北派出所控制我8小时,歹徒的车与人就立即放走,到2018年9月29日才放回深圳家,我向各相关地方市长热线和公安机关投诉但至今没给我处理结果!我多次被绑架迫害生命安全财产受到威胁!2019年1月13日到北京西站被七八名不明身份人绑架到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后被甲子镇领导接到宾馆软禁,洗澡后全身长满红包疹怀疑被下毒,中西药都治不好,后深圳北大医院检查是荨麻疹病毒!

    被控告人五:汕尾市在驻京办信访局长陈征,公然违反中央的政策,拦截堵访迫害违法行为!从2014年2015年我两次被非法行政拘留案件广东省高院已裁决,必须去最高法院申诉立案!两次到达北京就给他雇去北京西红门包家保安大队歹徒绑架,绑架我的车牌是(吉J98M30),每次绑回户口所在地限制人身自由十几天。包括18年9月17日被他雇黑社会歹徒第三被绑架,加重心脏病发作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深圳市检察院多次申请监督立案一直不做回复,最高检察院督办转办六次广东省检察院置之不理,在2019年9月26日到省检察院咨询,一个位姓梁检察官1月10日受了我控告深圳宝安公安部门民警徇私枉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启选庭长职务犯罪的问题,至今也不回复,他说他们是十部只管受材料后转十一部,上级转办下来也同样转十一部他们怎样办也不关十部的事,还说现在上级还没有明确规定要多久时间做出答复。

    以上控告属实,恳请中央各部级领导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广东省巡视组扫黑除恶专项,直接派上级正义领导暗访侦查,或者异地纪委、扫黑除恶办负责侦查与管辖。切不能给深圳市公安、宝安区公安机关侦查与管辖,因为在我家十五年冤案伸冤,被故意伤害致死婆婆讨回公道中,深圳市、宝安区公安机关做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有充当保护伞之嫌应当回避!若是不同意异地负责侦查与管辖的话,那只能由深圳市纪委监察机关、政法委、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办指派真正公平正义领导负责管辖,才能为我十五年冤案立案侦查捉拿黑恶势力凶手讨回公道,为我本人四次被黑社会歹徒绑架立案捉拿歹徒追究刑事责任,追究涉及包庇凶手隐匿案情真相涉案人员责任,揪出保护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中央各部委、巡视组进驻政法委领导、纪委监察委、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巡视组、督查组、扫黑除恶督导检查组领导!全国扫黑办!广东省巡视组和相关部门领导!广东省扫黑办!深圳市交叉巡视组领导、深圳市政法委、纪委监察委、扫黑除恶办领导!

    控告人:卢玉屏
    2020年6月19日

  • 蓬莱市医院在重大医疗事故中得到包庇

    我叫姜海霞,我母亲马桂珍,被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任重无资质人员非法行医造成植物人严重后果两年多,各级政府部门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问题,层层包庇犯罪并诬陷我家。

    事故经过:

    2018年1月11日,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高压氧,没有医生上班,两名无医生资质人员护士邢兆伟、护士邓树红给我母亲实施了当天全程高压氧脑促醒治疗。当时我母亲是脑出血术后恢复,手术成功,恢复良好,病情平稳。

    治疗过程中护士违反操作程序,并篡改治疗方案。没开急救氧,导致我母亲缺氧长达十几分钟。因高压氧舱对讲仪器损坏及护士人为调低对讲音量,及舱内护士未尽护理职责,病人家属多次呼救无人理睬。病人血氧饱和度一度跌致50%几,持续近五六分钟。

    后院方为推卸责任,不承认事故发生。不给病人有限针对性治疗,导致我母亲机体严重受损,造成不可逆转性伤害。

    后经院方确诊为:缺氧性脑病和继发性脑白质脱髓鞘改变。造成我母亲植物人严重后果,至今两年多。

    此诊断在我母亲两年多病例病程中仅2018年4月24日出现一次,后被接任主治医生无故篡改,无理由删除,至今未再出现。

    护士冒充医生详情:

    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长任用无资质人员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并隐瞒护士身份。

    2018年1月11日为我母亲实施治疗的护士邢兆伟,护士邓树红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家属一直不知道她们是护士,以为是医生。

    第一:这两位护士都没有佩戴工牌。

    第二,我母亲外二科主治医生接到高压氧科通知也是称护士邓树红为邓医生。

    第三,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与院方谈话多次称呼两位护士为医生,院方副院长徐家涛及医务科所有工作人员均未说明其二人护士身份。第四,家属与其中一个护士邓树红沟通,称呼其邓医生,该护士从未纠正说明自己是护士。该护士书写本应医生书写的疗程小结并签名。而且在治疗过程中,行使医生权利,随意更改医嘱,做医生工作。有录音及书面证据。

    第五,另外一个事故直接责任人护士邢兆伟,长期多年担任山东省蓬莱市高压氧科主任一职。是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提拔,山东省蓬莱市卫健局任命的。

    有山东省蓬莱市卫生监督所调查笔录和医院用于宣传的媒体资料为证。

    调查笔录中,医生王珺表明,医生给病人制定的治疗方案要汇报给护士邢兆伟批准,才能实行。

    护士邢兆伟的调查笔录也表明,医生给病人诊疗需请示她。护士指导安排医生工作,相信没有哪个国家,哪个医院认为是合法的。但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长期多年就是这么操作的。

    另外,护士邢兆伟还多次参与院级会诊,代表院方与我谈我母亲治疗方案及病情。这是护士的职业吗?直接违反了国家执业医师法。

    我曾当面询问过护士邢兆伟资质,该院院长及医务科人员在场,均隐瞒她是护士的事实。有录音为证。

    该护士邢兆伟不但非法行医导致我母亲植物人严重后果,还在造成我母亲植物人后果后,于2018年2月6日,山东省高压氧科,公然咒骂我母亲死了就死了,至今未道歉,院方未处理。当时,高压氧科主治医生王珺,护士陈晓慧及一名实习护士在场。

    院方隐瞒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事实长达一年多,后被家属调查发现,但因当地卫健局操纵蓬莱卫生监督所执法办案,不但违法抹杀非法行医事实,连行政处罚都不给予。

    国家法律法规适用:

    国家刑法335,336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及非法行医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法律法规明确。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无医师资质人员从事文件活动,违反执业医师法。

    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任用无资质人员人员为病人实施诊疗。否则视为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两名以上吊销其机构执业许可。

    两年多我的维权过程:

    自2018年1月11日,非法行医事故发生后,我多次与院方沟通,院方为推卸责任否认事故发生并不给我母亲应有诊疗。

    直至2019年四月,我发现护士冒充医生诊疗,院方不得不承认事故,但因蓬莱卫健局撑腰,拒不承认非法行医事实。

    期间再次发生造成我母亲严重缺氧事故长达一小时。有书面及录音证据。医院再次隐瞒病情,并不给予主动治疗。

    并多次发生严重护理事故及医护恶意对待病人及病人家属问题。

    2018年2月6日开始,我向蓬莱卫健局副局长秦焕玉,政工科罗科长,医政科王霞,卫健局纪委张书记,办事员唐亮,蓬莱政府分管医疗副市长隋玉娜,纪委张主任,蓬莱信访局,反映问题口头书面的20多次,任何问题均为得到解决。

    2018年4月,到到蓬莱医调委。后看到医调委是卫健局操纵,放弃。

    2018年6月8日到山东省烟台市卫健局信访,像个要饭的被拒之门外。有录音证据。

    2018年6月到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拒。到山东省纪委信访,被吓。

    2018年8月到山东省纪委信访递交材料,并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打发回当地,并未给予登记。

    2018年11月再次到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打发,并未给予登记。

    2019年四月发现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2019年5月13日举报到山东蓬莱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拖延至2019年7月19日立案,并给出错误立案案由,编造理由转移问题重点,回避法律问题,包庇中医院。2019年10月18日强迫我接受违法处理结果,五个人送到我家里。

    2019年6月14日,我民事诉讼山东蓬莱中医院对我母亲马桂珍医疗侵权损害赔偿。2019年10月份,我行政诉讼山东卫健局行政处罚违法及行政不作为,并起诉我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在拖延我家十个月后,在交了诉讼费后,民事诉讼被不合理逼迫撤诉。行政诉讼也被逼撤诉。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也被索要高额鉴定费用逼迫撤诉。

    2019年6月到国家卫生部信访,交了材料,被打发回当地等解决。并被告知前四次信访均没记录。

    2019年9月,再次信访山东省卫健委,山东卫健委招蓬莱卫健局及中医院到省里,山东卫健委中医科郑科长告诉回蓬莱以经济形式谈解决。回到蓬莱仍不解决。

    2019年12月再次山东省卫健委信访,山东省卫生执法局信访,承诺12月23日前给予解决方案,蓬莱卫健局,中医院,烟台卫健局均有人员到场,结果仍不解决。有视频,录音证据。2019年7月,报案公安局,公安局无理由不予立案。复议仍是不予立案。复核被告知超期。

    两年过程中,多次网上举报到国家督察,总理平台,网上民生,山东省政务平台。均未有调查及处理。

    并且被山东省卫健委诬陷索要赔偿金额过高,无法满足。

    至始至终,院方及各部门无数次让我说出赔偿金额,我从未要求过。

    我们要求以事实,证据,法律为依据的公平解决。

    现在,我母亲依赖呼吸机维生,时日无多。

    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2018年6月之前多次以各种理由驱赶我母亲出院未果,唆使护士敲诈我家未遂,纵容主任孙杰恶意辱骂,对待我母亲及家属,纵容护士家属到我母亲病房前闹事。后我写微博,微信,找我谈解决,想用一点钱打发我家,我拒绝了。后又要撤销特护未果。

    2018年6月12日,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以不交医疗费为理由起诉了我家。我曾多次要求院方解决问题,我们知道该交多少医疗费,院方不解决问题,却起诉我家。至今120多万医疗费,是逼死我家的打算。

    今年3月又煽动护士对抗我家,无故消减我母亲正常护理项目,纵容护士恶意对待我母亲,造成我母亲多次肢体损伤。

    就这样,一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法规明确的非法行医案例,直到今天,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层层包庇,互相勾结,一致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致统一的不作为。视法律法规如无物,至今未得到解决。

    肯定媒体帮助支持!

    诚挚谢谢!

  • 被警察家属打伤 周桂香发帖遭传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省德清县六旬老人周桂香(62岁女),在2018年5月3日,因警察家属庄海英(52岁女)到周家的竹林地里挖竹笋发生争吵,两人口角之后庄海英对周桂香拳打脚踢,导致周桂香头部、脸部多处受伤、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有医学鉴定为证),而打人者庄海英没有受伤。

    事发后受害人家属报警,当天双方均被带到德清县舞阳派出所做笔录口供,此后警方不断的对受害者周桂香进行传唤。直到7月6日中午,舞阳派出所再次传唤受害人周桂香去录口供,受害人于中午到达派出所,但直至晚间21时许也未从派出所出来。夜晚22时许,派出所工作人员突然通知家属说,周桂香被处以拘留七日,理由为打架双都有错。

    当晚,周桂香的家人紧急向警方提供了她身患重病(肋骨骨折、脑部肿瘤……)的医学证明,并且告知周桂香需要按时服药,要求警方取消拘留决定,但警方并未及时采纳,一直拖到次日中午才将周桂香释放出来服药。

    此外警方还告知周桂香家人,打人者庄海英也被关押至湖州看守所了,但是,之后就有消息说行凶者很快就被释放了。对于行凶者仅仅被拘留了7天就被释放一事,受害人家属曾咨询律师,律师说,行凶者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如果要释放就需要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才行,但是警方释放行凶者时根本就没有告知受害人。

    数日后,警方人员就找到受害者周桂香要求调解,并称“我们是同事(指处理办案的警察与打人者的丈夫是同事关系,打人者的丈夫原为该派出所的所长,现交警队领导),不好把这事办下去(受害人认为,这也就是说不能依法处理)”,希望双方达成和解(不对行凶者给予法律处罚)。但是,受害人及家人不同意和解,坚决要求警方依法处罚施暴者。

    自此以后,警方就对这一简单的案件久拖不决,导致行凶者至今逍遥法外,行凶者也从未露面

    向受害人道歉及慰问伤情,周桂香明显感觉警方涉嫌徇私枉法、包庇警察亲属,而行凶者也想仗着自己是警察亲属的特殊关系,打了人白打,让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不了了之,脱逃法律的制裁。

    还有,周桂香家人也曾找过多名律师代理本案,但事后这些律师都告诉周桂香及其家人,说行凶者一方的警方背景深厚,律师受到了某种压力,不能接受周家人的委托来代理此案。

    在本案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周桂香的家人来到公安局举报,但被告知“等待了解情况后再处理”,之后就又是数月没有消息。

    2018年12月10日,等待无望的周桂香的家人开始在上网发帖,公布此事。12月10日下午,周桂香的家人就接到刑警大队的通知,要求他们到警局接受传唤。嗣后,周桂香的家人来到警局接受传唤,警方说他们在网上发帖是在“造谣”,要求他们删帖,否则可能会被进一步处理(可能被拘留)。

    周桂香的子女认为,家人在互联网上发帖是公民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们不愿意删帖。至于发帖的内容,他们认为基本上都是实情,受害人没有造谣的意愿。对于警方所说的贴文中将施暴者拘留的天数写错了,发帖人表示愿意同时将自己所了解到的天数与警方所说的天数同时发布,但对于警方要求删帖一事,家属认为这一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警方执意要为发帖一事拘留家属,那么家属将进一步依法维权。

    实名举报人:张海明
    身份证号:33052119771016231
    电话:15088325997

  • “刘兰华被拐案”遭警方强压二十多年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13日消息】由于重男轻女愚昧思想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中国大陆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恶性事件已成常态,根据官方每年收到的报案数据都以十万计,几十年来的人数无从估计,但能够寻获的个案少之又少,绝大部分被拐卖案件都是石沉大海。基于人性及感情等的原因,好多家庭在孩子被拐卖后疯狂四处进行寻找,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有父母在长期的思念和失望中出现精神失常,甚至有家庭因为寻找孩子分崩离析家破人亡,整个社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能够绳之于法的不法拐卖分子却是凤毛麟角。警方面对此类报警案件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因则采取敷衍的态度,一般登记了事再无下文。

    因受到被拐卖人员刘兰华家属的委托,“709案”王宇律师、谢阳律师以及“律师后”文东海于10月22日去到四川省古蔺县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以及泸州市公安局和监察委等政法部门监察委交涉刘兰华被拐卖一案进展情况及举报古蔺县公安局相关警员在办理该案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并涉嫌犯罪的行为。律师在古蔺县公安局及监察委期间,遭到工作人员非法阻拦,并口出狂言粗暴对待律师,为此,律师们在事后向古蔺县纪委及泸州市监察委进行了举报控告。

    根据家属提供的信息,被拐卖人,刘兰华,又名陈玉龙、吴玉龙,男,出生于1989年12月11日,生父母吴世禄、李天容为四川省古蔺县金星乡黄英村人,出生后取名吴玉龙,但由于吴家儿女众多,迫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压力,出生四十天后吴家将吴玉龙送给本镇石硪街陈宗章和李义芳夫妇做养子,养父母改其名为陈玉龙。1993年3月25日,陈玉龙失踪,后经陈玉龙亲姐吴丽萍多方查找,了解到陈玉龙被养父陈宗章串通王丛刚、苏国琴等人拐卖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刘昌寿、李水妹夫妇家做养子,并再次改名为刘兰华(以下统称刘兰华)。刘兰华在被拐卖前,深受养母李义芳疼爱,但后来陈宗章和李义芳又另外生了一个儿子,养父陈宗章逐渐生出了拐卖刘兰华的念头,虽然遭到养母李义芳的坚决反对,但陈宗章仍一意孤行,终于在1993年3月25日伙同王丛刚、苏国琴等人以带儿子到弟弟家串门为由,一路辗转,多人接应,历经拐卖儿童中转站,数日后刘兰华便被带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现在的养父母家。

    据刘兰华亲姐姐吴丽萍介绍,弟弟刘兰华被拐卖时年龄已有四岁,吴丽萍自己当时14岁,正在读初中。弟弟被拐卖后,吴父曾前往当地石宝镇派出所报案,当时的值班警员只是草草做了登记,告知吴父回家等消息,然后再无下文。一个月后,吴父再次去到石宝镇派出所,找到当时的曾姓所长反映情况并要求警方查找,曾所长以人手不足为由要吴家自己去找,并以石宝镇派出所的名义开出一个刘兰华被偷走,希望沿路派出所协助查找的证明。

    据吴丽萍讲,几年后,自己成年并外出广东打工,几年里四处打听,先后前往广东汕头、福建沿海各地寻找,在持续寻找弟弟刘兰华的过程中,先后了解到古蔺县籍拐卖团伙和运送路线等重要信息,并在汕头等地陆续发现八十几名被从古蔺县拐卖至沿海地区的儿童,部分已经通过血液化验找到父母,但一直未能找到自己的弟弟。通过好心人的帮助,吴丽萍基本获知弟弟被拐卖的大致情况和去向后,2011年,吴丽萍再次到古蔺县公安局要求警方立案,协助寻找刘兰华,但遭到当时古蔺县打拐办徐姓主任的拖延不予立案。其后,吴丽萍通过网络平台向公安部打拐办进行举报,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并于2012年1月底向四川省打拐办就刘兰华被拐卖一案发出督办函,古蔺县公安局方于2012年2月10正式以拐卖儿童案件立案侦查,并成立了刘兰华被拐卖案专案组,但此后古蔺县公安局则一直以各种方式拖延侦查和移送起诉,也未对本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陈宗章、王丛刚、苏国琴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期间吴丽萍曾询问案件进展,但警方以“案件已过时限”敷衍答复。三年前,吴丽萍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找到被拐卖已有二十多年的刘兰华。据吴丽萍讲,弟弟被拐卖时已有四岁,对家人和家乡存有记忆,讲述自己如何被老家的养父带走交给两个不认识的人,其后几经易手辗转多地,最后到达如今的福建养父母家。不过可幸的是福建的养父母对其不错,刘兰华除了生活无忧,还在重点大学毕业,如今已成家立室。吴丽萍为此让刘兰华在警方留存了一份详细的笔录。根据刘兰华所讲的经过,吴丽萍表示,弟弟被拐卖的大致经过与自己多年来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据吴丽萍透露,就在律师于10月26日向泸州市监察委发出举报控告信后一个星期,刘兰华被拐卖案的一众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不过未知其他更多情况。吴丽萍担心警方再次敷衍了事,将犯罪嫌疑人无事释放。

    本网联系到同样是古蔺县籍孩子被拐卖的罗姓父亲,他告诉本网,古蔺县位处四川偏僻地区,经济落后,多年来当地一直有孩子无故失踪的情况发生,当地有专事拐卖孩子的团伙。据古蔺县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为止古蔺县有报案记录的儿童失踪数量有三万多起,能够寻获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而众多家长在寻找失踪孩子的过程中发现拐卖团伙的背后有警方人员的影子。上面提到的写孩子失踪证明给吴父的原石宝镇派出所曾姓所长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因犯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刑。其实在古蔺县警方人员充当拐卖团伙保护伞参与犯罪并分赃的事实产业链已经家喻户晓,只是警方一直利用公权力进行压制而已,多年前参与的警方人员或许已经成为县公安局的领导,因此案件的侦查和责任追究更加困难,连公安部督办案件(刘兰华被拐卖案)都可以轻松化解。

    网友刘先生认为,警方对于被拐卖案件侦破率几乎为零的事实令人费解,如果说二三十年前的失踪案件还有推卸责任的理由,但如今天网工程建设已有十年,在警方掌握的各种实名制及大数据信息可以轻松获取的情况下无法侦破案件实在无法形容,全国几十年来累计被拐卖人口足以百万计,但侦破及寻获个案却寥寥无几。从受害家长报警求助遭到警方敷衍推诿以及各方观点和证据显示,一直以来被拐卖案无法、无力、无能侦办的主要原因无不指向警方人员参与拐卖产业链运作的可能性。刘兰华已经寻获,并有相应的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但警方依旧拖延推诿,如今家属已经委托律师跟进并进行控告了,警方才被动抓捕犯罪嫌疑人,不过此次警方是否应付了事则要看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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