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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大两教授山东获重刑,20位校友联名声援不被重视

    ——中国又一家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在司法操纵下跨掉

    2024年2月,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未名”)的前实际控制人潘爱华及其副手罗德顺,一审被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获刑13年、7年重刑。两名被告人,有着相对“特殊”的身份:潘爱华系北京大学生物化学博士、伯里克利国际奖获得者,北京大学教授,在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声名显赫;罗德顺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亦系北京大学副教授。20位北大校友联名为二人喊冤称,潘爱华被指控的经济犯罪,本质上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只因涉及上市公司山东未名的控制权及相关利益纠纷而遭恶意构陷,不构成犯罪。

    这些北大校友指出,淄博警方“有罪推定式调查”、“非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之嫌,呼吁淄博政法部门恪守法律底线,积极纠错,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不要让如此的大冤案在“孔孟之乡、好客山东”大地上继续上演。


    一、北大教授被刑事追诉

    生于1958年的潘爱华,顶着“北大教授”“上市公司创始人”“伯里克利国际奖获得者”等诸多光环。根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1992年,时任北京大学生物技术系副主任的潘爱华,和系主任陈章良等人一起创办了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未名集团”)的前身公司,在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声望渐隆。1995年,潘爱华在全球首次提出“生物经济”的概念。2015年,潘爱华荣获伯里克利国际奖,“以表彰他对新医药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以及他运用生命科学和医学的方法研究经济问题所创立的生物经济学理论。

    伯里克利国际奖委员会主席在颁奖辞中赞扬:潘爱华教授是生物经济学说的首创者……以他独特的前瞻性思维,开创性地把生命科学和经济学进行有机整合,创造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生物经济学理论。罗德顺则是潘爱华的校友,1983年至199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学历,毕业后留校工作,任北京大学副教授;1997年,罗德顺进入未名集团,长期作为潘爱华的副手,担任未名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高级副总裁。2015年9月,深交所上市公司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昌科技”)以定向发行新股的形式,收购了未名集团旗下、位于福建厦门的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未名”)的全部股权,并更名为“山东未名”。山东未名实现借壳上市,未名集团由此成为更名后的山东未名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6.38%。潘爱华担任山东未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数年后,已成为山东未名全资子公司的厦门未名,出现了一场股权纷争。2022年,由潘爱华一手创立的山东未名,在实际控制人变更之后,向公司注册地所属警方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

    随后,潘爱华、罗德顺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张店警方刑事拘留,揭开了一桩“北大教授被刑事追诉”奇案的序幕。


    二、29亿元股权争夺战

    潘爱华、罗德顺等人被指控“职务侵占罪”等,始自2022年厦门未名的一场股权纠纷。公开资料显示,厦门未名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北京大学与厦门市在生物医药领域合作的产物,主要从事鼠神经生长因子、重组人干扰素的研发和生产;案发时,系山东未名旗下的核心企业。此外,厦门未名持有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科兴生物”)26.91%的股权,且拥有对科兴生物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财新传媒此前报道指出,近年来,因盲目扩张、经营不善等原因,未名集团陷入危机;未名集团及潘爱华以其他主体持有的山东未名股份被用以质押融资,因未能及时清偿债务,这些股份被陆续拍卖。2022年5月,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潘爱华代表山东未名,对一笔交易进行了签字: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的价格,获得厦门未名34%的股份。山东未名在厦门未名的股权从100%稀释为66%。5月18日,厦门未名的工商变更完成,一周后,潘爱华持有的大部分山东未名股票被拍卖,潘爱华失去了对山东未名的控股权;但通过提前与杭州强新达成的合作,潘爱华一定程度延续了自己对山东未名核心资产厦门未名的影响力。潘爱华持有的山东未名股票被拍卖后,2022年7月,山东未名的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接拍方——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刘祥。2022年8月,新实控人刘祥一方的岳家霖被选为山东未名新任董事长。岳家霖曾通过第三人调取厦门未名工商备案材料,发现厦门未名34%的股权已被杭州强新拿走。2022年8月8日,深交所向山东未名下达《关注函》,称接到投资者投诉,杭州强新已获得厦门未名34%的股权,深交所要求山东未名说明该交易的具体方式、交易定价依据以及其他重要协议条款等。山东未名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杭州强新所称对厦门未名入资的29亿元实际并未到账,其取得34%股权的方式是新增注册资本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但实缴为0元。潘爱华被张店区检察院指控犯罪。刘虎摄山东未名还称,此次交易并未经过山东未名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内部也没有此事项的用印申请流程和记录,公章这个时期在上海办公室保管,上海因疫情封城多日,物理上无法盖章送出文件。随后,山东未名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警,声称“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出现核心资产流失和重大利益被侵占,该交易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正常商业行为被冠以“职务侵占”罪,两教授一审被判重刑

    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指控称,未名集团原系山东未名第一大股东,潘爱华系山东未名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未名集团持有的山东未名大部分股权面临被拍卖,山东未名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为保证潘爱华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权,潘爱华、罗德顺等人共谋后,在明知山东未名内部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仍由潘爱华代表山东未名、罗德顺代表厦门未名,与杭州强新签订《增资协议》。”张店区检察院称,工商变更登记后,杭州强新认缴厦门未名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成为厦门未名占股34%的股东,山东未名持股比例由100%被稀释至66%,造成山东未名损失4.18亿元(注:据专项审计报告,厦门未名截止2022年4月30日记的所有者权益为12.3亿元,4.18亿元为34%股权的对应价值)。截至案发时,杭州强新始终未向厦门未名缴付任何出资款,潘爱华仍实际控制厦门未名。张店区检察院称,潘爱华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但对被指控的“职务侵占罪”等,潘爱华等被告人均不予认可。庭审时,潘爱华辩解称,自己从无“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故意,“应从当时背景看待厦门未名增资一事,只有引入在北京科兴事物上与山东未名利益一致的杭州强新,才能解决山东未名的困境,这也是自己从2018年开始着力推进的。至于先给股份再入资,是行业惯例。”潘爱华辩护人也指出,事实上,山东未名没有任何财产上的损失,潘爱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厦门未名公司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将涉案股权非法据为己有。2024年2月,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潘爱华、罗德顺均被认定犯“职务侵占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张店区法院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称,潘爱华等人明知厦门未名增资一事应当经山东未名内部相应程序审议,而非潘爱华作为董事长个人可以决定,仍然利用职务之便,未经相应审议程序,擅自对山东未名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办理工商登记,吸收杭州强新成为厦门未名的新股东。“根据证人证言等,杭州强新并不具有真实出资的意愿,仅仅是想通过认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厦门未名,防止潘爱华的股票被拍卖。”张店区法院认为,相关被告人涉案行为并非正常增资行为,而是以增资为手段,实现潘爱华对杭州强新所持有的厦门未名34%股权的实际占有,进而保证潘爱华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主观上具有帮助潘爱华实际占有山东未名财物的目的。一审判决后,潘爱华等人提出了上诉。在《上诉状》中,潘爱华说,厦门未名增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无论是山东未名还是厦门未名,在整个交易中均未产生任何损失。”潘爱华说,相反,增资完成后,山东未名还有股权价值的增加,“山东未名持有厦门未名的股权被稀释,并不代表其股权价值的减少;引入新的资金、引入杭州强新这样在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战略投资者,其股权的含金量大大增加。”潘爱华说,杭州强新的引进,本身就意味着厦门未名资产的增值,意味着市场对厦门未名未来的认可,山东未名实际股票价格上涨,公司市值增加,“根本不存在损害一说。”和潘爱华、罗德顺一起被以职务侵占判处刑罚的还有杭州强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鹏飞,杭州强新是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北京强新和一系列以强新为名的医药企业是知名医药企业强新生物集团的旗下公司,其实控人为李嘉强。“这可能是司法史上最荒唐的指控,三被告人都被指控涉嫌职务侵占,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侵占了任何财物。”据财新的报道,在淄博的庭审中,罗德顺的辩护人表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厦门未名34%股权的持有者是杭州强新,杭州强新的实控人是李嘉强,李鹏飞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对该34%股权没有任何权益。从全案证据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潘爱华或罗德顺对杭州强新通过增资所取得34%股权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四、五位法学家对“管辖权”提出质疑

    “企业家以增资方式引入其他合作方、增加对公司的控制力,却仅仅因为公司内部的股东纠纷,就将之认定为犯罪。这样合理、合法吗?”一审判决后,潘爱华亲属质疑道。笔者注意到,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五位法学学者在论证后亦认为,在案证据难以证明被告人符合职务侵占罪等的构成要件。上述法学学者在“专家论证意见”中指出,由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非职务侵占罪所保护的法益,不属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财物”,因此,潘爱华等为侵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实际控制权只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不是实际利益。”上述法学学者指出,“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为“本单位财物”,包括现存的财物和确定的收益,而“实际控制权”不属于“本单位的财物”。五位学者还指出,该案中,杭州强新的出资义务客观存在,双方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未履行山东未名内部的审议程序,属于程序瑕疵,属于违反公司内部自治规则的公司法行为,不能据此认定潘爱华等人主观上具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五位法学学者强调,本案中,杭州强新与厦门未名签订的协议为认缴协议,双方协议约定先登记再出资,并且明确约定了杭州强新后续增资必须经过验资确认,完成全部增资才能获得经济利益在内的股东权利等;直至潘爱华被抓获归案,双方已经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义务客观存在,而且认缴出资的期限未至。“综上所述,潘爱华等人客观上不具有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共同意思联络,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上述法学学者总结道。此外,法学学者们还指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张店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根据刑事诉讼中有关管辖的规定,犯罪行为应当由被告人居住地或犯罪地公安机关、法院管辖。”法学学者们指出,根据案件事实,由于潘爱华等被告人的居住地均不在淄博市张店区,只有山东未名的法益遭受损害,才能认定张店区为“犯罪地”。法学学者们认为,本案中,山东未名的法益并未遭受侵害,通过稀释股权来保障实际控制权,并不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鉴于山东未名的法益并未受损,因此,张店区不属于“犯罪地”,当地警方、法院对潘爱华一案没有管辖权。


    五、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北大校友联名发声声援,傲慢的司法机关不为所动

    “潘爱华与强新公司合作,是为了山东未名的长远健康发展。”潘爱华亲属说,在此过程中,潘爱华本人并未获取任何财物,也未给山东未名、厦门未名造成任何损失。潘爱华亲属还说,该案所呈现的“证据”,与“犯罪”相差甚远;潘爱华等人是国内知名的企业家,案件涉及的公司也是上市公司,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会使民营企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使公众失去对法律的基本信念。”潘爱华亲属称,淄博司法机关在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强行介入案件,对潘爱华等人长期羁押,导致北京大学的知名校企未名集团如今濒临破产。

    笔者注意到,案件审理阶段的2023年7月15日,多名北大校友向淄博市委、市政府递交了一份《请愿书》,称潘爱华、罗德顺等人系被“恶意构陷,非法追诉”。这些北大校友在《请愿书》中说,该案涉及上市公司山东未名的控制权及相关利益纠纷,有关利益方恶意举报,警方非法立案,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检方未纠错,继续推进刑事程序。“董事会改组后,山东未名以许诺在当地投资设立产业园的方式,蒙骗、蛊惑相关领导,企图利用当地政府的力量,通过刑事手段达到其控制厦门未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目的。”针对检方指控“截至案发时,杭州强新始终未向厦门未名缴付任何出资款”的说法,该《请愿书》提供了不同的观点。《请愿书》称,增资过程中,因被举报未进行信息披露,山东省证监局介入调查,注资由此停滞。2022年9月,山东省证监局调查完毕且未进行处罚,双方继续就注资展开谈判并达成一致,但正在办理注资手续过程中,淄博警方轻信相关利益方的举报,以刑事手段介入,致潘爱华等人被羁押,注资再次搁浅。“厦门未名的增资扩股,是一场普通的市场商业行为,其中没有任何不法的利益输送。潘爱华、罗德顺没有职务侵占、损害公司利益的主观动机,也没有任何损害公司权益的客观行为。”《请愿书》指出。这些北大校友们强调,该案案发背景特殊,举报方系山东未名的新进股东,与原股东和管理层就公司管理权、控制权产生了纠纷,为此意图通过刑事手段达到其获取厦门未名股权的目的。

    淄博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已经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北大校友们在《请愿书》中呼吁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关注,督促淄博政法部门恪守法律准则,“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反复强调的关爱和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和公民人权的要求”,积极纠错,以维护罗德顺、潘爱华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

  • 河北大午案已起诉至法院

    【民生观察2021年5月8日消息】河北大午案最新进展,该案已由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6日,五一公共假期后的第一天,各辩护人先后收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的通知,告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21人(或单位)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一案已由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院,此时距离此案由公安机关移送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2021年4月26日)仅仅10天,且时间横跨五一假期。

    本案涉及21名被告人(或被告单位),9项罪名,348册卷宗及鉴定材料,在短短的10天审查起诉期间内,几乎无一辩护人能够完成阅卷、会见当事人、递交法律意见等基础辩护工作,部分辩护人甚至来不及到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

    法律团队认为,本案涉案人数涉嫌罪名卷宗材料如此之多,审查起诉时间如此之短,在本国检察史乃至法律史上可谓开创了绝无仅有的历史先例。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司法局、律所等各种渠道,催促、要求各被辩护人至迟今天下班前要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并直接派工作人员打飞的前往部分辩护人所在律所送达起诉书、卷宗光盘。

    种种迹象表明,本案至少在河北省层面启动了24小时应急预案,外部封口禁言,内部争分夺秒推进案件办理进程,目的是压缩一切辩护时间空间,尽快结案。法律团队原来预测此案会在七一前一审宣判,但现在看来,河北方面是铁定了要赶在七一前完成二审宣判。

    据内部工作人员透露,此案公诉及审判阵容强大,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院长都将亲自参与庭审,担任公诉人或审判长。

    案件背景: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锒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员有30人,其中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7人被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不详,2021年4月21日,7人均被检察院批捕;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其余18人分别被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高碑店市看守所、满城县看守所、顺平县看守所、高阳县看守所。

    2021年4月26日,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5月6日,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21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一案由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大午案十问十答(一)

    河北大午案法律团队整理了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一并回应。以后还会陆续推出,随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进展。

    前言: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荒凉、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放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锒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但因为各种原因,案件进展一直不为外界所知,现解答社会比较关切的几个问题:

    1、孙大午及其他涉案高管都被采取了什么强制措施?

    答: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员有30人,其中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7人被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不详;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其余18人分别被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高碑店市看守所、满城县看守所、顺平县看守所、高阳县看守所,侦查羁押期限已延长至2021年5日16日。

    2、大午案由哪一级公安机关侦办?

    答:大午集团位于保定市徐水区,该案名义上的侦查机关是高碑店市公安局(高碑店系保定下辖的县级市),但辩护律师要求当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时,高碑店市公安局就是否接待律师表示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

    3、大午案涉嫌哪些罪名?

    答:逮捕文书主要涉及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罪名,但结合律师会见反馈的信息分析,不排除后续可能涉及的罪名还会增加。

    4、大午集团是否涉黑涉恶?

    答:现有法律文书显示办案单位并未认定涉黑,律师会见时,孙大午坚信政府不会“乱搞”他涉黑涉恶。但需要高度警惕的是,本案不排除被人为拔高为涉黑涉恶的可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大午集团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在当地口碑极好,始终坚持共同富裕,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绝不可能和涉黑涉恶沾边。

    5、大午案的起因是什么?

    答: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外,其余六项罪名都与农场土地纠纷和“8.4强拆请愿事件”有关。多年前,大午集团所在的郎五庄村曾将740亩土地交由国营徐水农场耕种,但农场实际占用郎五庄村土地超2000亩。因为土地权属问题,双方数年间争执不下。后郎五庄村将土地租给了大午种业公司。2020年6月21日,大午公司与国营徐水农场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发生抢耕抢种事件。2020年8月4日早晨,因农场强拆争议土地上的大午公司临时建筑,部分员工和村民维权,阻拦农场场长张洪生的车辆离开,后徐水区公安局介入,导致多人受伤。当日下午,公司员工在遭遇强拆和员工受伤的愤怒情绪影响下,自愿到区公安局门口和平表达诉求。此即为“8.4强拆请愿事件”,后成为本案的直接导火索。目前来看,围绕大午集团的绝大多数罪名都与此次冲突有关。客观来讲大午集团本身在处理此次事件中确实存在不冷静、情绪化的问题,公司上下也正在深刻反思。但是,借此把大午集团试图认定成涉黑涉恶,却是严重违背事实的,是对民营企业的极端不公平。

    6、盛传大午集团已被政府接管?

    答:案发后,保定、徐水等各级政府一共指派了29个工作组进驻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集团公章及大部分子公司的公章由工作组保管或“共管”使用须经工作组审批,大午医院由保定市等一中心医院“帮扶”;大午学校由保师附校、保定市教育局、徐水区教育局“帮扶”,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外出需报工作组审批并被工作组指派专人“陪同”,企业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影响。

    7、政府工作组进驻集团是否有助于集团稳定经营?

    答:我们相信政府派工作组进驻企业的目的是稳定公司经营,但政府工作组控制公章、财务,甚至干涉员工人身自由的行为,实际上严重干扰了大午集团的正常经营,加剧了集团员工人心不稳的状况,并因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工作组控制公章、财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作组控制公章期间,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到底由谁承担?大午集团希望撤离工作组、归还公章,实现企业财务自由,并愿意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8、大午集团目前的经营情况?

    答:以大午建筑公司为例,原计划的办公楼内装修停工、项目停建,员工由1500余人锐减至200余人。各子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客户和技术人才流失、员工人心浮动、营业额下降乃至经营亏损等情况。大午集团后续经营的压力越来越大。

    9、大午案是否聘请了律师,律师对本案的看法?

    答:大午案目前聘请了包括迟夙生、王誓华、郝亚超、杨斌、张磊、刘金滨、王万琼在内的国内顶尖法律团队介入,同时聘请了郑成月担任集团顾问。经律师会见了解,初步认为本案大多罪名不能成立,更不构成涉黑或者涉恶。

    10、大午案最新进展?

    答:目前案件仍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已陆续会见了当事人,但受到了特殊对待:保定市看守所要求本案律师必须当面预约(据了解其他案件可以电话预约);违反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明文规定,预约后10天左右才安排会见;同案当事人同一天不予安排会见;会见中看守所工作人员宣称只能会见20分钟;要求律师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30日内行程证明;律师认为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集团已经向相关监督机关反映情况;高碑店市公安局要请示上级机关才安排接待律师,侦查人员介绍案情时没有提及涉黑涉恶的问题。集团与辩护律师正在共同努力为公司高管申请取保候审,以解决集团经营危机、恢复集团正常运转。

    大午案法律团队
    2021年4月4日

  • 漫话人权·敌人是怎样炼成的

    编按:北大马克思主义学会会长邱占萱原本计划在毛泽东诞辰125周年纪念日举行庆祝活动,可在当天上午邱占萱却被数人从北大东门抬出学校,此后更怀疑被警方带走扣押。

  • 捍卫北大精神,维护学生人权

    ——民生观察就北大打压申请信息公开学生的声明

    日前,网络上传出了北京大学学生岳昕因依法申请学校信息公开,遭到北大当局限制自由、深夜约谈、惊吓母亲致崩溃、毕业面临困扰等等一系列的骚扰、威胁、恐惧等打压。民生观察对北大学生信守中国法规,践行公民权利,勇担学生责任的精神致以高度敬意!对北大当局充当公权力打手迫害信法履责学生的行径给予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4月23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岳昕对外发出了《致北京大学师生的一封公开信》,陈述了自己4月9日就20年前北大老师沈阳有违师德,对女学生高岩之死难辞其咎一事,向学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所遭遇的不公对待。信中说“我是2014级外国语学院的岳昕,是4月9日早上向北京大学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八位到场同学之一。我拖着极疲惫的身躯写下这段文字,说明近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情。”“4月9日之后,我不断被学院学工老师、领导约谈,并两次持续到凌晨一点甚至两点。在谈话中,学工老师多次提到‘能否顺利毕业’、‘做这个你母亲和姥姥怎么看’、‘学工老师有权不经过你直接联系你的家长’。而我近期正在准备毕业论文,频繁的打扰和后续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我的论文写作。”“4月22日凌晨一点,辅导员和母亲突然来到我的宿舍,强行将我叫醒,要求我删除手机、电脑中所有与信息公开事件相关的资料,并于天亮后到学工老师处作出书面保证不再介入此事。随后,我被家长带回家中,目前无法返校。”“学校在联系母亲时歪曲事实,导致母亲受到过度惊吓、情绪崩溃。因为学校强行无理的介入,我和母亲关系几乎破裂。学院目前的行动已突破底线,我感到恐惧而震怒。”

    由此信可见,岳昕因行使作为一个公民与北大学生的权利遭到北大当局迫害,以致心身疲惫,感到恐惧而震怒的有关情况。为此岳昕向北大提出了几点诉求:“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公开书面说明越过我向家长施压、凌晨到宿舍强行约谈我、要求我删除申请信息公开一事的相关资料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对此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予以明确,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立即停止一切对我家人的施压行为,向我已经遭受惊吓的母亲正式道歉并澄清事实,帮助修复因此事导致的家庭紧张关系。3、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必须公开书面保证此事不会对本人毕业一事产生影响,并不会再就此事继续干扰我的论文写作进程。4、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消除此事对本人学业、未来就业和家人的其他一切不良影响。5、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明确就以上诉求进行公开书面回复,给关注此事的大家一个交代。”

    引发北大学生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是,20年前在北大读书的几名学生在网络上揭露当年的老师沈阳,因做出有违师德之事,导致一个叫高岩的女生自杀身亡,而沈阳没有受到应有惩处,此事让诸多知情者愤愤不平,作为现今在北大的学生邓宇昊、岳昕等人,于是想到依法向学校提起信息公开申请,以便了解清楚当年高岩死亡事件的真相。结果竟然遭致学校如此迫害。

    可以想到的是,至今虽然公开出来发声的岳昕只是9日前往北大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八人之一,但另外七人从一些隐约能查的信息可见也遭到了类似的恐惧威胁。如,同是前去递交申请的邓宇昊就曾透露出遭到威胁谈话。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依法提交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竟然遭到如此违法的恐惧威胁,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其实,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中共当局历来都是对那些信奉法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具有独立思想与人格,不顺服权力意志者,采取敌视迫害的态度。远者如中共延安时期的残杀王实味,夺权之后反右,文革之中迫害臭老九,八九屠杀陈情学生,长期封杀镇压自由知识分子等等,近者如不断抓捕判刑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将同样是北大毕业的曹顺利因到外交部提请信息公开而抓捕入狱迫害致死;将依法申请注册人权理事会的秦永敏投入大牢两年多至今未判;将4月16日向南京公安提交申请游行的王健拘押,等等。可以说,中共夺权与统治的历史就是充满镇压迫害良知人士的历史。就此而言,中共的法律事实就成为那些信奉者的陷阱。而让人遗憾的是,在这些迫害中,原本作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传承的大学,应该成为培养良知人士的摇篮与保护良知人士的堡垒,但现实中中国大学却屡屡变成了权力迫害良知人士的帮凶。如北大当年迫害了林昭等人,而今又迫害申请信息公开学生。

    翻开北京大学的历史,可以发现其学生们历来尊崇他们的老校长蔡元培先生所提出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精神,同时有着强烈的忧国忧民的士子情怀传统,五四时期他们是倡导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的先锋,八九爱国民生运动中北大也献出了一批年青的生命,今天岳昕等八位同学激于义愤而依法提请信息公开,本质上当然是对北大精神的承继,是公民权利的践行,是信法护法的典范,也是同为北大学生的职责所在,对此北大人原来应该感到骄傲。

    事实上,北大学生所行完全依照《北大学生章程》第二十一条“学生具有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北京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项“与学生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应该向本校学生公开”的规定,符合中国自己的法律法规,是践行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与言论自由权,因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正义行为。

    而北大当局对申请学生及其亲人们的打压,已经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了恐惧,直接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免于恐惧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也背弃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了依法治国原则,公然摧毁社会的正能量,打击学生关心社会正义、推进社会法治的努力。因而是违法侵权、背离文明、毁弃教育宗旨与北大精神的行径。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北大当局立刻停止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及其家人的打压,并就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公开道歉,无条件答应岳昕所提出的五点诉求;

    二、依法依规如实完整地回应学生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三、切实保障学生的宪法权利,谨守北大传统独立与自由之精神,拒不充当公权力侵害学生人权的打手。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24日



  • 北大高岩事件助推中国“我也是”运动

    北京——她是一个年轻、有前途的中文系学生,成绩优秀,学习勤奋。但亲友说,1998年,在中国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上大二的高岩被一名教授强奸,不久后自杀身亡。

    现在,在她去世20周年之际,高岩的故事成了中国尚处在初期的“我也是”(#MeToo)运动的口号,激起了要求政府采取更多措施防止性侵犯和性骚扰的呼声。

    到目前为止,中国对“我也是”运动持谨慎态度。这似乎是担心它可能会威胁到中国以男性为主导的权力机构的稳定。

    但最近几天,尽管政府已部署审查机构删帖,仍有数百万人在网上分享高岩的故事。

    高岩的同学让事件重新回到公众视野。他们最近发表纪念文章,描述高岩告诉他们时任北京大学教授沈阳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的情景。高岩还告诉朋友,沈阳散布谣言,说她有精神病。

    沈阳否认了这些指控。

    很多人把此事作为中国女性遭受虐待和歧视的一个例子。

    “隐藏起来的受害者受到正义可能得以伸张的鼓舞,勇敢地站出来发声,”东北城市大连24岁的学生活动人士佐伊·陈(Zoe Chen)说。

    此案激起的广泛愤怒促使各方异常迅速地采取了行动。最近几天,数所大学谴责了目前在南京大学任教的沈阳。

    北京大学周末誓言要采取更多措施,防止性骚扰,并称对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零容忍”。沈阳曾在北大任教直到2011年。北大还透露,1998年在警方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后,学校因沈阳涉嫌不当行为而给予了他警告。

    学生活动人士表示,他们对此事引起如此广泛的共鸣感到高兴。但他们表示,高校须增加学生在决定如何举报校园性骚扰和性侵犯上的发言权,并更好地培训教授在跟学生接触时保持得体的举止。

    “只解决一两起具体案件是为了堵住民众的嘴,”中国东部城市杭州30岁的活动人士郑熙(音)说。

    郑熙说,高岩去世后,北京大学“没有表现出对学生和老师之间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反思”。

    在中国,“我也是”运动难以引发广泛的关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政党共产党对公民社会的严厉管控,事实证明高校是一个例外。

    最近几个月,学生利用社交媒体指责院长和教授的不当行为,引发了几起备受关注的解雇事件。心怀同情的教职工在请愿书上签名,发誓对性侵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表示,“我也是”运动在美国的兴起对中国解决性骚扰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们过去对性骚扰不了解,”他说。“现在我们更了解这个问题了。我们正在向美国学习。”

    高岩的同学从她死后就一直要求伸张正义。上周,在中国家庭齐聚一堂,过纪念逝者的清明节时,高岩的同学李悠悠发表文章,指责沈阳没有道歉。该文章被广泛转载。

    “20年过去了,”李悠悠写道。“你的一贯谎言连同你的一贯罪恶,该终结了。”

    这篇文章在网上迅速传播,并被中国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周一,中国著名新闻网站财新网报道,另一名学生许红云指控沈阳性骚扰。这篇文章很快就被删除了。

    高岩的父母也在最近几天发声。在一段视频中,高岩的母亲周树铭念了她丈夫写的一封信。“我和你妈妈太大意了,对你关心得太不够啦!”信中写道。“女儿,请你在天堂上原谅我们吧!”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80410/china-metoo-gao-yan/ 2018年4月10日)

  • 被校友揭露22年前性侵学生以致自杀,北大教授:是她自己精神病

    我们想让你知道的是:

    当年的同学也表示,高岩的事件不是单纯的师生恋,「在权力、掌握的资源、心理成熟度不对等的情况下,师生之间的浪漫、性关系直接指向的是腐败和潜规则,造成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身体和情感的剥削。结果是满足了一些人变态的权力欲和控制欲,付出的代价是一个生命。」

    北京大学硕士李悠悠昨(5)日在网络上实名发文,指控现任南京大学主任的「长江学者」教授沈阳,在22年前性侵北大中文系女学生高岩,导致高岩自杀。文章传开后,有至少两位高岩的同学出面实名发文证实。但被控性侵教授沈阳表示,这件事当年公安和校方都曾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都是不实诽谤。

    (2018.4.8 14:00更新)

    南京大学7日在官网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大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声明也指出,经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声明中还说,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大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

    爆料者:北京大学教授「以恋爱之名,行性侵之实」

    中国网络昨天疯传一篇名为〈现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文章,文章署名为北京大学中文系95级校友李悠悠,内容讲述曾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的学者沈阳,22年前性侵北大中文系女学生高岩,最终导致学生自杀。

    李悠悠表示,1995年,她与高中同学高岩一同考上北京大学中文系,在课堂上遇到40岁的已婚教授沈阳。当时,高岩成绩为全班第一,表现优异,因而受沈阳指派,负责处理班务,刚开始,沈阳只是邀请高岩一同搭教师专车,来回不同校区。

    但1996年,大一下学期,沈阳以讨论学术问题、收送作业为名,要求高岩送作业去他家,却藉此性侵高岩。李悠悠表示,高岩曾告诉她,「他(沈阳)饿狼一样向我身上扑过来。」从那之后,高岩开始变得沈郁,李悠悠说,高岩曾向沈阳表明,不喜欢这样,但沈阳却说因为「爱她」才这样对她。

    同时,沈阳也和班上其他女学生约会,甚至告诉其他女学生,是高岩主动「贴上来」,并说「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她?是她自己精神病。」这番话传开后,一些人在背后议论高岩「单恋」教授沈阳,说高岩神经病的传闻也不绝于耳。李悠悠说,「自此,高岩开始承受性侵与谣言的双重打击。」

    1998年3月,高岩自杀。但李悠悠说,最令人生气的,是往后的20年间,沈阳在课堂、自传里,不断重复说,「曾经有一个女生,大家都乱传她是为我而死的,这根本就是个谣言,因为这个女生是个神经病。」文章末尾,李悠悠义正严辞的要求沈阳对高岩及家属道歉。

    《北京新浪网》报导,现居加拿大的李悠悠接受专访时指出,高岩去世后,警方介入调查,进行尸检后说,高岩「已经不是姑娘了(不是处女)」,李悠悠说,我也从她朋友、同学处得知,除了沈阳,她没有走得很近的异性朋友。

    李悠悠也说,高岩从来没有说她和沈阳是交往或恋爱,只说吃饭、见面。「我觉得,沈阳最开始制造假象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但他对高岩的一系列行为,是打着恋爱名义,行性侵之实。」李悠悠表示,高岩曾说,「他应该是爱我才发生这种身体行为,但我觉得爱应该不是这样的。」

    根据南京大中文系网页,沈阳目前为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1993年在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也在1996年~1997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做博士后研究,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也仍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担任兼职教授。此外,沈阳也参与中国多项学术委员会,甚至多次获得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主持多项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计划。

    20年前的性侵难以举证,发文者:希望不要再有女学生受害

    中国《新浪网》报导,李悠悠接受专访时表示,「我知道从司法意义上来讲,性侵的取证很难。」但他强调,沈阳这样的人不能继续留在校园,出面澄清的最大意义,就是希望其他的女生,不要再遭受类似情况。

    李悠悠也在文章中说明,「目前,我本人对沈阳教授尚无法律诉求。但我坚决捍卫过去和现在的受害者及其家人保留其法律诉求、追究沈阳罪责的神圣权利。」

    她强调,「所谓性侵,指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换言之,即使对方没有说『no』,只要她或他没有说『yes』,而你却跟人家发生了性关系,就已然构成了性侵。」但她说,「本文提及的性侵,并非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更多的是师风、师德意义上的概念。」

    其他同学出面指证,这是「权势性侵」

    李悠悠的文章疯传后,另有两名北大95级的学生:美国索思摩学院(Swarthmore College)助理教授徐芃和美国维思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王敖也实名发文,表示沈阳与高岩的死有关,要求沈阳不要再说谎。

    徐芃提到,高岩过世后,她母亲曾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撕心裂肺的哭喊,提醒宿舍内的学生保护自己,尤其小心沈阳教授。

    王敖则表示,高岩的事件不是单纯的师生恋,「在当代的社会环境下,在权力、掌握的资源、心理成熟度不对等的情况下,师生之间的浪漫、性关系直接指向的是腐败和潜规则,造成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身体和情感的剥削。结果是满足了一些人变态的权力欲和控制欲,付出的代价是一个生命。」

    事发后校方、警方都曾调查,最后只将沈阳记过

    (中央社)明报报导,高岩当年的班导师、现任美国俄勒冈大学(University of Oregon)东亚系副教授王宇根昨天也发表追悼文章,指高岩在学术追求及品格赢得老师和同学的尊敬。他当年负责调查事件,指「她父母知道与系某教师有关」,但苦无证据。

    《端传媒》报导,据多名北大毕业生回忆及香港作家廖伟棠引述相关资料指,高岩自杀后,北大中文系系主任费振刚曾力主将沈阳开除,但在沈阳的导师陆俭明的保护下,沈阳最终只被记过处分,并被安排去香港访学一段时间避风头,之后又返回北大。

    香港《信报》报导,北京大学今日响应此事表示,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北大声明又指,经查阅资料,20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举报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北京大学同年对沈阳作出行政处分。

    中国《新浪网》报导,沈阳受访时表示,关于高岩过世的事,「当年海淀区公安局、北大中文系和学校党委都调查过这件事,单位都有调查结论。」并强调,李悠悠文章的内容,完全是诽谤,并非事实,他说,自己与高岩「第一没上过床,第二没发生过性关系,第三没谈恋爱。而且此事是警方、学校有结论的。」

    《中广新闻网》报导,中国官媒《人民网》今天一早也刊出评论文章指出,「相信,即便是对于当事人,把事情查明白说清楚,也强过让此事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留下疑点乃至污点。」

    (来源:关键评论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3122 2018/04/06)

  • 案件追踪:往期案件最新情况

     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出院。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2012年12月号发表了《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因政治言论被强送精神病院》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70)。据悉,王培剑已于2013年1月30日出院。具体情况请见本期月刊对他的访谈。

    上海美女被精神病者茅玲获释回家,街道让看住她。《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2012年12月号发表了《访谈上海美女被精神病者茅玲的家人及朋友》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72),近日,本刊得到消息茅玲现在已出院回家。随后本刊联系上了茅玲父母,二人表示确实已回家,但不便与外界联系。

    据茅玲的妈妈向本刊介绍,茅玲是2013年1月9号下午由他们二老接出黄浦区精神病医院的,现由于无地可住,还住在他们家中,茅玲的女儿也在一起。茅玲出来后,上海小东门街道的人还责怪茅玲妈妈说:“接她出来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上海现在马上要开人大、政协两会了,把你女儿看住,不要让她再乱跑”。

    茅玲的妈妈则对街道表达了不满,她说茅玲现在没工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街道以前承诺说给茅玲低保,还给她廉租房。可现在都未竞现,都成了空话。这样茅玲能不出去吗?

    茅玲是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的居民,今年37岁。2012年,茅玲连续二次被送进了精神病院。2012年9月底,茅玲在北京上访被政府接回来后直接送到了上海精神病医院,到医院后,小东门街道和政府的人让茅玲的妈妈过去签了字,茅玲就在那里面待了22天,2012年10月20日茅玲在上海访民的帮助下出院。可这次出院仅过了三天,茅玲又被送进了上海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当时是街道的人给茅玲的妈妈打电话,说茅玲在上海火车站要到外地去,于是茅玲被她妈妈签字送进了精神病院。

     

    湖南辜湘红家人传被当局十万元收买。《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2012年9月号曾发表了《辜湘红又进精神病院了》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738)。2012年7月26日她辜湘红在北京闯美国大使馆后随即被抓,7月27日被押回湘乡市后即被送进了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当时是湘乡市龙洞镇政府的二名人员以及她的兄弟和儿子将她送进医院的。

    关进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后,当时院方向她表示等2012年11月十八大结束后就放她出去,可现在十八大早已结束,辜湘红还在精神病院中。为此,辜湘红越来越感到失望、着急、愤怒。她多次找院长等人交涉,院长表示“谁叫你告状的?”“你去找政府”。于是,辜湘红一天几十个电话打给湘乡市政府、政法委、信访局、龙洞镇政府。这些机构互相推脱后又让打辜湘红弟弟的电话,说是她弟弟接受了政府的条件和安排,签字将她送进来的。辜湘红要出来,得她弟弟签字同意。

    于是辜湘红又和她弟弟交涉,她弟弟竟骂她到处打电话,不让她出来。辜湘红说通过她和政府官员交涉,以及她妈妈在外面了解的情况,她弟弟收了政府十万块钱才不同意她出来的。

     

    收集整理:高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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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因政治言论被强送精神病院

    王培剑是位于杭州的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教师,北大学子,2012年12月7日晚上王培剑险些被送进精神病院,发出这一消息的是王培剑的北大同学滕彪和他杭州的朋友昝爱宗。获悉上述消息后,我于当日深夜电话采访了王培剑老师。

    王说,7日晚上六点多,法学院院长助理和他一起吃饭后来到他家中,委婉地说因为王培剑的政治言论从下周一起学校要对他进行停课,同时这位助理还建议王培剑回老家休息一段时间。随后不久,王培剑的弟弟赶了过来,他是学校专门把他从老家叫过来的。王培剑的弟弟进来后就提出要将王培剑送往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院)。王培剑坚决不从,最后将他弟弟赶出了房间。王培剑说他看到他弟弟当时很焦急,压力很大,相信这种压力是来自学校和有关方面。后来,法学院的书记周泛海也赶了过来,王培剑把房门顶住,坚决不让周进来,双方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周泛海离去。

     

    对于所谓政治言论王培剑说,近一、二个月来他在课堂上确实给学生讲过。讲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议共产党放弃权力,因为共产党与民众构成了主奴关系结构;共产党坚持一党专政,把自己打造成正义的化身就没办法建立稳定的宪政社会;王培剑给学生讲到了六•四事件的真相和经过,并讲到了王震当年“十万人头”的讲话;介绍了知名维权人士滕彪被剥夺律师执照等情况;向学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1998年中国民主党组党时王培剑曾和中国民主党创始人王有才交往过,他因此被监视居住了一个月并在公安局关押了几天;向学生讲述了一些学院限制公民自由的表现和行为,以及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还向学生讲到了毛泽东等。

     

    王培剑说,他的这些言行都被学校的信息员报告给了学校和有关方面。近段时间来,计量学院法学院以各种方式对他提出了警告。7日学院欲对他这名曾经的抑郁症患者采取行动看来是“忍无可忍”了。

     

    8日上午,我与王培剑又进行了通话。当时王培剑说他上午刚与与法学院的书记进行了交涉,并表示随后将与他的弟弟进行交流。王培剑还表示,与法学院书记的谈话气氛还可以,结束谈话后他还与这位书记来了一个拥抱。对于谈话的内容,王培剑表示以后再谈。当时我感觉王培剑可能暂时逃过一劫了。

     

    谁知第二天,就传来了王培剑已被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消息。自由亚洲电台发出的消息说,王培剑是8日中午一点左右被他弟弟王壮剑送到精神病院的。王壮剑虽然否认中国计量学院给他施加了压力,但承认当日王培剑“同意倒是没有同意,我一个人没办法处理这个事情,一定需要有协助的人,找不认识的(学校)保安进行协助,那天还是比较顺利,冲突还是比较小的”。

     

    对于王培剑被关进杭州第七人民医院的最新情况,2012年12月下旬,我又电话采访了在杭州的昝爱宗。昝爱宗说:“王培剑一般情况下是正常的,就是平常情绪上有些小波动,有时爱说些小事情,有点幻想症状”“他曾经二次住过精神病院,都是他家人送进去的。我曾到医院看过他,他们病房里当时有三、四十人,一进病房看到他就和其它病人明显不一样,他还在里面看书”“我认为他没什么大问题,不应该住院”。

     

    对于王培剑为什么不应该住院,昝爱宗说:“没经过医生诊断就认为发病”“没发病就送精神病院这些都是不对的”“现在患心理疾病的人多得很,全国据说有一亿多”“我了解的就在中国计量学院王培剑的同事中,有一个人的情况和差不多。他因为没讲政治问题,就没人强送他到医院去,而是被安排到学院图书馆上班”。

     

    我又问如何看待王培剑在课堂上给学生讲一些所谓的敏感话题。昝先生说:“王培剑本身是法学教师,宪政这些内容本身就是他专业授课的范围,是应该讲的内容” “关键是看在哪儿讲了,杭州的环境紧,这事要是在广州大学讲可能就没事了”。

     

    滕彪在自己的微博也介绍了王培剑的一些情况,他说到王培剑经历了很多不幸,毕业后分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但很快离开了。他成为中国民主党成员,也因此在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在律所实习后,司法局拒绝给他发律师证。几个月前王培剑离了婚,一人住在学校筒子楼里,加上停课的打击,心理压力极大。

     

    本刊记者:刘飞跃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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