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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金汉艳上访十堰市公安局遭信访警察殴打在地(最新消息)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8消息:今天上午,湖北省十堰市访民、被精神病者金汉艳致电本工作室急促地说,她刚刚在十堰市公安局被打了。
     
    金汉艳说上次上访时十堰市公安局称今天该局局长将进行接访,可当金汉艳来到十堰市公安局信访科要见局长时,不仅未见到,还与信访科警察发生争吵冲突,遭到该科三位警察殴打。金汉艳告诉本工作室说,她被打后还被拖到公安局门外躺倒在地。

    最新消息:金汉艳和另一位今天在十堰市公安局被打的访民柯玉才下午被带到附近的朝阳派出所,后当二人返回十堰市公安局时,又遭到十堰市公安局信访人员威胁。
     

  • 湖北省十堰市访民周大珍的控告信

    控告人:周大珍,女,1967年1月15日生,汉族,驻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办事处福星苑小区11号楼201室。联系电话:13872802326  
    被控告人:张学华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界牌居委会主任盛利、刘兴堂等人。
    请求事由: 一、归还我2012年11月15日被盛利抢走的人命币一万元整。                                                         
    二、依法追究肖刚对控告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追究公安民警和政府干部充当肖刚保护伞的法律责任,以及对控告人身伤害责任。
    事实与理由:
    从2006年开始,控告人遭到肖刚及其手下成员的非法侵害,多次向车城西路派出所报案,廖警官等人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肖刚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屡屡寻衅滋事,使控告人的人身和财产屡遭侵害,无奈的情况下,2009年逐级进京上访反映,又被被控告人在接回后实施惨无人道的虐待和毒打,致使身心遭到严重的伤害,现将情况向各部门领导反映,请求责令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具体事实如下:
    一、2006年6月15日,控告人的商店遭到肖刚的打砸,因公安机关不及时依法处理,助长了肖刚等人的嚣张气焰,又对商店进行二次打砸,多次向派出所报警,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二、2007年10月14号肖刚伙同他人将控告人的房屋拆除,虽多次报案,派出所故意推诿,导致该案久拖不决。
    2007年11月23日,控告人遭到肖刚及其手下9人的殴打,导致控告人浑身多处受伤,案发第二天,肖刚请派出所吃喝后,案件仍得不到处理。
    2008年,肖刚又带四人到周大珍儿子所在武汉读书的大学去威胁,给其造成巨大心理负担。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控告人于2009年两会期间,进京上访,派出所一个姓孙的副所长带领四个人在接回后,对控告人进行拳打脚踢,导致控告人遍体鳞伤,还将控告人非法关押在西域宾馆,长达23天之久。
    2010年12月24日,车城西路派出所又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对控告人进行了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2011年1月5日,红卫界牌居委会刘兴堂又在火车站平价超市殴打本人还抢砸本人手机一部。
    2011年7月5日早晨5时许,界牌居委会的刘兴堂带着数人将控告人从北京黑监狱接回,在接回途中对控告人进行了一顿毒打,致使控告人身上多处受伤。7月7日经十堰市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损伤程度鉴定:控告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瘀血、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2年7月4日,控告人在京上访途中,被该派出所廖警官和界牌居委会主任盛利强行押送回乡,在红卫夜市小摊上,当众用啤酒瓶打中控告人的头部,头部严重受伤,出现大块瘀血,并不允许控告人前去就医。控告人多次拨打110请求帮助,110始终不予出警。
    2012年11月4日,控告人在北京妹妹家被北京黑保安押送回十堰。之后直接被拘留10天。2012年11月15日,被居委会和派出所从拘留所接出送往居委会,放出半天后,当晚又被居委会强行押送至星安宾馆,并殴打控告人,导致控告人昏阙,致使控告人1万元人民币被抢,且4天不让控告人进水近食。连续非法控制控告人人身自由长达144个小时之久。    2013年 2月25号关在黑监狱长达23天,又对本人人身伤害,还抢走我手机一部。2013年5月7日,被十堰市请的黑保安拉到界牌居委会,刘兴堂把我包抢了,报了110也不出警,刘兴堂还狂称:政府有的是钱,老子打算花几万块钱给你拼上!
    2013年8月17日,北京马家楼大清场我又被张湾区七个工作人员强带到枫林宾馆,李志和鲍虎把我打晕后,我的衣服洗了还在滴水,七个臭流氓就把我的衣服给我穿起来。然后把我绑架到十堰关在家和酒店里。2013年8月30日晚十点,又把控告人绑架到丹江高家沟,9月26日,刘兴堂和四个工作人员把控告人打的险些送命!2013年10月10日晚十点,又从丹江拉倒十堰的一个没有人烟的山沟里,又把我一个人关在黑屋子里。他们开的车全部用报纸帘子遮住!在黑屋子里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把我打伤了也不给我看医生。10月17日晚19点40分我火烧了黑监狱,到22点40分把我扔到院子里,鲍虎还说:死不了!虽然没有呼吸了,脉还在动。六个穿着花衣服拿着警棍对控告人威胁说:你还不在墙上撞死!控告人所有的物品被抢,10月18日,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控告人只有签了信访罢诉书,凌晨2点才把本人送到家。
    以上所说情况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控告人认为:东城西路派出所干警和居委会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无视国家的法纪,严重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横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给党和政府的公众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贬损,同时也给控告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公开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应该受到依法追究,现将情况反映给相关领导,请求依法责令相关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清除这些混进公安机关的败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请求:归还我2012年11月15日被抢的人民币一万元。                                   
     
     控告人:周大珍
                                          
        2013年11月
     
  • 湖北郧西郑大靖对十堰市法院院长的行政控告状

    原告:郑大靖,男,52岁,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民联廉租房三楼。
    被告: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
    诉讼理由:原告在未经任何指控、公诉和开庭审判情况下,却被被告公开诬陷犯下诸多刑事罪名。当原告多次向十堰市中级法院讨要说法,被告置之不理。原告要求上级法院依法查清事实,还原告一个清白,并对原告造成的名誉、精神和身心伤害依法予以赔偿。
     
    事实经过与理由:被告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公开发行《十堰审判》(2011年第3期总第25期)期刊上公开发表不实言论诬陷原告,其内容为;“郑大靖因与中国银行郧西县支行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不服法院判决上访。2006年以来,郑大靖进京非正常上访就达33批50人次,上访滋事地点主要是天安门、中南海、东交民巷、驻华使馆区等敏感地区,并且在北京多次串联其他地区人员上访,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结,在境外媒体非法散布中国政府侵犯人权、政治腐败等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互联网上刊载了大量郑大靖的上访信息及跟帖。为了对郑大靖实施打击,郧西县公安局立案报请十堰市劳教机关拟对其实施劳教,并赴省沟通,但省劳教办听取汇报后未予批准认可。市集处办通过省集处办再次向省劳教办发出劳教建议同样无果。”
     
    原告原是中国银行十堰市分行郧西县支行职员,郧西县支行于2000年底被十堰市分行撤销,原告被强迫买断工龄,十堰市分行撤行领导小组当时对原告提出其所居住的没参加房改房的现有大小五间砖木结构住房问题的解决,撤行领导小组答复说,单位都不存在了,分配给你们的住房,以后向省行汇报后,作价卖给你们。这样一拖就是数年没有结果。
     
    2005年4月前后,房子几经转手最终倒卖给了别人,随后30余人强行拆除原告住房,并引发打斗事件。由此引起了原告上访讨公道的艰难之路。因上访,原告多次被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
     
    原告提出以下诉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执法犯法责任;
    二.在媒体上公开向原告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三.依法赔偿原告名誉、精神和身体伤害损失150万元,以及产生的其它费用。
    原告:郑大靖
    2013年7月28日
    (摘选)

  • 湖北省十堰市张斌

     

     
    姓名:张斌
     
     
    性别: 不详
     
    年龄:不详
     
    籍贯: 湖北省十堰市铁路处
     
    受难者单位、职业
     
    铁路职工
     
    案件发生地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9年至2010年间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湖北省十堰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郧西县访民金汉琴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4月22日在十堰市精神病医院关押期间,该受害人也在这个医院内。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0/08/201008171615.shtml
             

     
    收集时间:2011-6-10

  • 湖北省十堰市郑道英

     

     
    姓名:郑道英
     
     
    性别: 女
     
    年龄:花甲老人
     
    籍贯:湖北
     
    受难者单位、职业
    十堰市白浪开发区,访民
     
     
    案件发生地
    十堰市白浪开发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政府、公安机关\赵斌(现任湖北省副省长)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几十次被地方政府截访人抓捕、毒打、关押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儿子刘存军被蓄谋的故意伤害致死,法院居然采信杀人犯没有证据的口头理由,对杀人犯被从轻判决,民事赔偿部分法院给出的最终结论是:仅赔偿2000元的情况下要求增加赔偿合法,而限于被告无偿付能力不予支持增加赔偿请求.
    为此,郑道英老人申诉上访十年.
    十年中,郑道英老人几十次被地方政府截访人抓捕、毒打、关押,每次被抓,材料都会被截访人毁灭,现在其手中仅有的几份被拘留、关精神病院、劳动教养的相关证据。
     
     
    案件来源:天涯网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091420&PostID=52563293
             

     
    收集时间: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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