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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邢台市金属公司改制十八年问题重重的幕后真相

    尊敬的中共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
    您好!
    我们是邢台市金属材料实业总公司职工。
    反映公司原总经理刘兆久利用职权,于1998年同时设置名称同为《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改制和私人两个公司,分别实施骗取政府改制批文和套取国有资产划拨。
    自1998年至今,所有以改制公司名义签署和实施的文件上加盖的公章,全部都是其私人公司的印章。对邢台市政府及广大职工分别实施欺诈。伪造股东签名;伪造股东证。
    导致公司改制彻底破产;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工作、生活、社会保障的权利被剥夺。直至2005年东窗事发。
    2006年4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题为:《“狸猫”换“太子”:邢台金属总公司“伪改制”调查》。对此予以详实报道。
    一、基本事实和后果
    (一)国有资产流失3.6亿元
    以根本不存在的改制公司名义,接收和处置国有资产。
    虚构《邢台物资综合交易市场项目》,擅自变更其土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将邢市国用(1994)字第11-72号国有土地,在抵押尚未解除情形下实施私下交易。(证据已交相关部门)
    (二)职工权益损失超过亿元
    以不存在的改制公司名义,与我们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职工安置方案未经本公司职工大会通过。广大职工失业无生活费;养老保险人均27个月;医保缺失。独生子女费,女工妇产费缺失。职工均无力补缴社保缺额和滞纳金。
    二、行政、纪检、司法相互推诿扯皮
    邢台市政府于2012年8月,根据邢信督字(2012)21号,“关于转发国家信访局交办‘地方未办结函’的通知”及信访省长张庆伟的冀信信(2012)558号而成立“解决原邢台市金属材料实业总公司改制及职工安置上访案件工作组”(第三任)。组长是时任主管副市长任树堂,副组长为邢文全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邢利,副主任李大东(具体负责人)。涉及行政、纪检、司法,共十四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梳理相关各职能部门不同时期出具的,针对我公司改制是否合法有效的,调查结论的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事实。
    (一)行政:“有关资料可由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提供。”
    (二)纪委:“经了解,当时市检察院对此问题已经立案调查。因此,市纪委并未对该问题进行查处(概要)。”
    (三)检方:“应依照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邢台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调处理(概要)。”
    三、邢台市政府没有依法行政的事实
    2012年10月,该工作组与我们签订“信访双向责任书”。但经市信访局查实:该案在没有经过调查之前的同年9月24日,已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国家信访局报告结案。
     (一)向上级报请结案的依据违法无效
    (1)邢台市国资委出具作废的调查报告
    2012年8月,其向上级提交其于2009年1月20日,出具的调查报结论(已作废),做为结案依据。
    (2)邢台市国土局出具作废的调查报告
    2012年8月,其向上级提交其于2009年5月22日,出具邢国土资【2009】84号文件(已作废),做为结案依据。
    (二)向信访人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违法无效的事实
    2012年12月,市工作组少数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社保局等六出具《答复意见书》(概要):
    “改制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依法判决”;“涉及土地处置符合相关政策”;“职工安置符合政策规定”。
    1、违反基本事实(见证据一)
    2、违反相关政策法律(见证据二)
    3、违反相关纪律(见证据三)
    4、违反相关认定(概要)
    相关职能部门自2005年以来十年间,组织五次以上比较全面的调查。其结论意见均符合客观事实并合法有效。已构成完整证据链且已被检察机关采信,记录备案。但是,均没有做为依法行政的依据。不仅如此,全部被隐瞒。
     (1)邢台市金融债权管理银行行长联席会认定
    1999年10月,邢台市金融债权管理银行行长联席会,第二、三、四次会议讨论认定市金属公司以及分立的恒丰公司逃废银行债务1.13亿元的事实。
    (2)邢台市审计局
    2012年8月17日,“改制时资产负债权益未全面评估;负债权益与部分资产划转时未经评估;财产移交显失公平”。
    (3)邢台市工商局(概要)
    2012年12月,“注册的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自始至终是自然人的公司,改制企业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4)邢台市财政局
    2012年8月“对该国有资产划拨没有批复,没有签署意见。”
    (5)邢台市国资委
    2006年和2009年7月,出具《关于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改制有关问题》:
    “把国有资产划拨到一个三人注册的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市体改委批复成立邢台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意愿,应予纠正,收回划拨的国有资产”。
    2014年,市国资委承认该认定的存在,且“符合事实”。
    (6)邢台市国土局
    2009年6月,出具邢国土资【2009】105号认定结论:
    “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行为应视为无效,该宗土地使用权收购时支付给邢台恒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补偿款3052.9万元(含处理纠纷的50万元)为国有资产,应全额追缴”。2014年,该局向国土资源部报告的正是此报告。
    (7)邢台市中级法院
    2012年12月,“金属公司隐瞒资产未入账。”
    (三)工作组主体、程序、内容均不合法
    1、主体不合法
    该工作组是该案件责任人,但却未依法出具《答复意见书》。其所有成员均没有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书》,却出具答复意见书。出具《答复意见书》的部门是:邢台市国资委、邢台市国土局、邢台市社保局、邢台市工商局、邢台市总工会、邢台市物产集团等六家,不足工作组成员的50%。
    2013年5月,该工作组主持复核,不符合《信访条例》。
    2、程序不合法
    未经调查就结案不合法。
    3、内容不合法(既《答复意见书》不合法,不再赘述)
    (四)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
    该工作组组长任树堂副市长,于2012年11月1日,在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会上明确指出:“这个案子涉及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是依法改制,还是暗箱操作非法改制。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领导的原因,部门的原因。”
    四、党纪废弛
    2006年6月16日,由邢台市主管副市长张砚平(调查组组长)亲自到物产集团召集职工和代表,公布了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调查组调查的情况与职工反映的情况是一致的,三人公司名称与改制公司名称相同,而改制公司未注册,这是事实。在一周内,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
    (一)市纪委王增明书记批示:“立案调查”。但无下文。
    (二)市纪委书记范建批示:(2007年11月14日)
    “1、上报李博市长;2、市纪委抓紧调查此事”。
    (三)相关调查结论被隐瞒(不再重复)
    (四)被举报人代表行政、纪检、司法部门公布调查结论
    2006年12月31日,被信访人刘兆久以没有注册登记的改制公司名义,向省市信访局报告:“…… 经过我司自查和市政府工作组及市检察院、审计局审查,认为手续齐全,依法完善了工商注册登记,不存在任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自1998年,我公司“改制”至今,公司党总支被迫解体,党员的组织生活被彻底废止。《党章》赋于党员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被剥夺且无法履行。
    自1995年至今,我们以党员的身份多次向各级纪委举报我公司原党总支书记刘兆久。没有任何一级的任何纪检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人代表了解核实情况和证据。不仅如此,被举报人对实名举报代表实施报复,被其莫名 “辞退”。
    五、国法不容
    (一)集体实名举报不受理
    2005年12月08日,河北省反贪局王立山局长接访举报;
    2006年10月16日,河北省反贪局白检察官接访该举报;
    2007年12月11日,河北省反贪局周检察官接访举报;
    2008年11月04日,河北省反贪局检察官接访该举报;
    2009年7月07日, 周检察官接访。证实举报未立案。
    检察机关对此未依法立案或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09年6月19日,时任邢台市委书记姜德果,会同市行政、纪检、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接访我公司职工代表时,针对虚假改制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职工待遇等问题明确表示:“经与市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沟通和情况了解,对市金属总公司虚假改制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资产被转移是盗取、是侵吞。可悲的是有的部门是配合刘兆久的,其还在境外威胁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性质是严重的。市纪委和市政法委要结合职工举报展开调查取证”。随即做出批示:“尽快结案,代表提出的有关待遇等问题,待案件审结后统筹考虑。”
    该程序的责任人是时任主管副市长李博和市政法委副书记冯利敏。该程序在没有依法签订《信访双向责任书》;没有依法针对集体实名举报实施调查;没有依法向集体信访人出具《答复意见书》的情况下,于同年7月结案。没有依法与同期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做并案处理。相关调查结论被隐瞒,没有以此做为依法行政,严肃党纪国法的依据。        
    (二)检察机关调查报告被篡改
    2007年,河北省检察院将海南省王女士举报,交由邢台市检察院查办。2009年7月,市反贪局向邢台市政法委提交“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
    2012年8月,市检察院出具“关于查处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情况汇报”的调查结论意见(未加盖公章)。该报告正是 “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删除相关职能部门所有认定(事实部分相同)后,结论意见则相反:
    1、调查结论意见原文
    “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足以说明,邢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没有按照市政府批复内容进行改制,而是由刘兆久等三人提前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套取了国有资产60310432.38元,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是违反法律、政策的,所有划拨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全额收归国有,其中包括新华南路221号土地······。”
    2、篡改后的调查结论意见
    “从以上情况分析,土地补偿款3002.9万元虽然属于国有资产,但处置国有资产是经法定部门主持,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而3002.9万元的资金流向属于企业经营行为,是民法调整的范畴,因此对以上款项的追缴检察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应依照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邢台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调处理。”
    (三)邢台市检察院没有依法起诉
    邢台市检察院没有根据“关于刘兆久等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情况汇报。”依法起诉,且删除刑事附带民事部分。
    (四)宁晋县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判决造成冤假错案
    2009年11月,(2009)宁刑初字第129号判决如下:
    第一项判决:被告金属公司私分国有资产737.46万元
    第二项判决:被告恒丰金属公司对单位行贿10万元。
    该判决,将被侵权人市金属公司列为被告,判定人民法院受贿,可谓冤案;将香港监狱犯人取保候审缓刑释放,可谓假案;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可谓错案。
    2012年,邢台市工作组,断然拒绝被侵权人职工集体代表查看该判决书的请求。
    (五)工作组偷换概念
    2012年,邢台市工作组以私分国有资产已判决为由,拒绝针对国有资产流失3.6亿元问题的实名举报实施调查。
    六、政令不通
    (一)省市、国务院相关批示不落实
    1、2013年7月,我们信访李克强总理,既国家信访局信冀字(2013)117号“关于转送苏渠成等人来信‘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强制剥夺职工生存权的恶性事件长期得不到处理的幕后真相’事项的信函”。 副省长张杰辉对此批示:“请省国资委商邢台市政府调查处理,并经省信访局向国家信访局报结果。”至今未果。
    2、孟祥伟市长于2014年 8月,“立案调查”批示不落实。
    (二)架空并操控邢台市政府
    1、邢台市政府综合二科
    于2014年9月,出具报告认定:“没发现违规和不妥之处”。
    其依据是:以2012年认定结论,否定2014年认定结论。
    造成相关副市长第1679号批示与第1920号批示自相矛盾,并以该副市长的批示否定市长第3114号批示。
    2、邢台市国资委
    于2014年11月,出具邢国资呈【2014】80号《关于邢台市金属公司改制后职工安置问题的报告》,认定我们金属公司职工应该交由私人公司安置。
    上述两报告意味着个别职能部门不但拒不执行市长批示,反而强行代表市政府认定:私人公司冒充改制公司,所实施涉嫌违法的犯罪行为是合法的。
    上述两报告对市长、市政府法制办及信访代表实施欺瞒。
    个别官员利令至昏,视依法行政,严肃党纪国法为空话。至此,该问题推拖十八年,至今无法得到解决。
    七、诉求
    (一)彻查涉及我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成立职工安置小组(含职工代表)以解决职工问题。
     
     
     
    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 :苏渠成等    联系电话:15833488166
    相关材料以及全体实名举报职工签名附后:

  • 多位湖北访民在京上访 张文芳称十万维稳生活费被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4-10消息:今天,湖北省洪湖市访民张文芳致电本工作室说,她正在北京上访,她发现湖北还有多位访民也正在北京上访,包括程雪、夏幼华、汤素芳、曾宪文、彭汉宜 等。大家都是多年老上访户,由于冤情一直得不到申张,现在不得不又到了北京。
     
    张文芳还说:“我是地方政府故意残害,现在主要是不解决问题,推,拖,骗,去年洪湖市财政局账目上一年给我维稳生活费十万元,龙口镇政府一分生活费也没有给我,镇委书记说是市里领导要他不给,要我到大街上去要饭”。
     

    正在北京的湖北访民

  • 探访姜和娥:举报上司被关精神病院十一年

    自去年5月,我以《姜和娥实名举报国粮蛀虫至今被关精神病院》为题在本网刊登之后,我和这个消息的提供者,姜和娥的访友就时不时的提到姜和娥,在答应她到精神病院看望姜和娥没有兑现后,她的访友每次见到我或电话联系时都会说,怎么不去了,姜和娥太可怜了,一个正常人在精神病院关了11年了,又刚做了乳腺癌手术你们得帮帮她。
     
    每次听到她说这些我都感到无地自容,作为《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的编写者,一个自认为愿意为正义发声的人,却在纠缠于自身小节而忽略还在水生火热之中的受难者,和她相比我缺少的何止是对朋友的忠诚,更多的是对邪恶的熟视无睹。
     
    为此,我决定放下其他事情以个人名义和姜和娥的访友一同到精神病院去看望姜和娥,在两次答应又被她两次推辞之后,近日再次决定去时她说,没钱了怎么去呀,去了总得给她留点钱吧,再给她买点东西,你要有钱就借给我。当她说出所需数额时我毫不犹豫的给了她所需的数额500元,并为了防止途中因为我们两人的身体原因发生意外,我选择了较为舒适的火车卧铺。
     
    经过12个多小时的颠簸,第二天(2015年2月4日)早7.36分我们终于到达了姜和娥的家乡江苏镇江。和姜和娥的弟弟一起去了姜和娥所在的镇江市卫生中心(镇江地区第五人民医院)。
     
    这所医院并不算大,院内的各种花草早已被冬日凄冷的寒风吹掉了裹在身上的美丽外衣,赤身裸体的站在那,不时的摇摆着发皱的身子观望着来人。而在这个院子里居住多年的姜和娥却从未见到过她们曾经的美丽和现在的落魄。
     
    进入病区后发现,54岁至今未婚的姜和娥像个犯人一样被禁锢与封闭严密的住院部的六楼。她脸色苍白,身材有点臃肿,和她交谈发现,她说话流畅。她告诉我们她和其她精神病患者一样每天被迫做4个小时的手工活,每天被迫吃3、4片精神类药物,晚上还要吃一颗安眠片,有时打针,还把她绑起来用过电针,她用手比着,3根电针是分别扎在脑门和太阳穴上的。由于长期的药物作用,现在她离开安眠药根本睡不着。
     
    姜和娥给我的材料中记载,她家住江苏省镇江地区丹阳市司徒镇薛甲大队119号,因为1988年写了封举报信反映所在单位丹阳市粮食局司徒粮管所领导张荣金贪污、盗窃国库粮食40多万斤后遭遇打击迫害至今。
     
    1997年8月30日姜和娥被政府动用武警部队40多人把她从家里抓送到横塘市精神病院,第二天又把她送到镇江市卫生中心,在医院期间被强制用药后昏死过去3天3夜,1997年11月12日回家后调养了4年才恢复过来。
     
    2002年11月28日,姜和娥又因到北京上访要求对其举报事项查清事实真相被抓住送到了镇江市卫生中心,2005年因做子宫肌瘤手术在家人的帮助下强行离院,2006年3月9日又因上访被强制送回这家医院至今。
     
    姜志勇统计,三次强制收治时间累计达11年之多,1997年被收治72天;2002年11月28日至2005年9月18日共收治近3年时间;2006年3月9日迄今被关8年。而这3次强行收治公安机关和粮食局称,是执行的市委市政府的指示。
     
    2010年8月20日姜和娥因为跟主治医生包和华顶嘴,受到报复,她服用的思瑞康被换成了兴奋药,让她整夜整夜睡不着,她提出加大安眠药的用量也被拖延至5天后才给加。
     
    2011年9月1日姜和娥的事被传到了互联网上,她因此又被加服兴奋药(把兴奋药放在胶囊里让她吃的)后失眠。
     
    2010年3月30日也是因为网上有关她消息,她又被施以同样的手段致其失眠。2013年5月16日,新的《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姜和娥要求出院被拒便和主治医师包和华说,还要出去告粮食局,结果被再次失眠,而每次被失眠后包和华都不让给她添加安眠药的用量。
     
    2014年3月17日,她写给习近平主席的信被发现而再次被用兴奋剂整的彻夜难眠,糟糕的是这次比以往失眠的时间要长的多,一直拖到6月3日医院才给她打针和用乐硝安定缓解失眠症状。姜和娥说,长期的使用不良药物使她的心、肝等脏器功能严重损伤,也患上了乳腺癌。
     
    2014年10月13日姜和娥的乳腺癌到了非做手术不可的地步,送姜和娥到精神病院的丹阳市粮食局这时才觉得自己并不是姜和娥的监护人,不适合在手术单上签字,随找来了姜和娥的弟弟姜志勇签字。
     
    姜志勇在给我们谈起这事时说,要求让姜和娥出院时他们说我不是监护人,现在需要我签字了我又成监护人了。不仅如此,医院还欺骗姜和娥,是她弟弟不要她她才不能出院。
     
    在我们离开医院时姜志勇问大夫,什么时候让姜和娥出院?大夫冷冷的说,这个你别问我,你去问政府,说着就砰地一声关上了厚重的铁门。
     
    新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通知患者及监护人。
     
    姜和娥清楚的记得,在给她做的5次精神病鉴定中2次为正常,第五次鉴定时大夫根本就没见姜和娥就做出了有精神病的鉴定。2002年11月22日,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对姜和娥的鉴定结论是“偏执性精神病,反复上访行为受精神病理(被害妄想)的影响,建议住院治疗”。
     
    姜志勇和妹妹姜小春则认为把精神正常的姜和娥鉴定成有病,强制关到精神病院就是怕她揭发司徒粮管所领导张荣金贪污、盗窃国库粮食的事。
     
    随着国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姜和娥表示将继续依照新的《精神卫生法》法维权,更希望能有相关机构给她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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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张春霞、邹桂兰等十一位访民被困驻京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2月26日消息:今天上午,湖北张春霞、邹桂兰、丁振云、王先云、杨全姣、刘忠莲、彭汉宜、王德敏、伍王红、周良娟、何新民等十一人,在湖北省驻京办所在在湖北大廈上访。
     
    这些人上到湖北大廈17楼后,不仅无人接待,17楼多个楼梯口也被上锁,电梯一度不运行,造成他们被困了一段时间。
     
    以下访民今天的图片:


     

  • 辽宁维权访民盛兰福刑拘期间连续十七天昼夜提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30消息:辽宁大连维权访民盛兰福经历了刑拘和被旅游后回到北京,今天向本网反映了北京警方对他刑讯逼供的过程。
       盛兰福说,他是10月2日晚被抓,3日凌晨以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拘,送到北京大兴区看守所关押的,进去的第一天他就开始绝食抗议警方乱抓乱捕的恶行。
    10月7号预审告诉他给他延长拘留后他更痛恨当局滥用法律,随意剥夺人权做法,就天天喊打到共产党,打到大兴分局法西斯流氓警察,被戴了脚镣,脚腕都磨破了。还用抹布堵住他的嘴,不让喊。
    从9号开始,晚上8点提审一直到早上3、4点钟结束,早上6点30分就起床。早8点就又提审一直到晚上,连续这样提审17天,警察还说你以为你是超人啊。到28号晚上才不这样提审了,盛兰福记得一共提审60多次。并以诱供逼供的方式想逼他认罪,诬陷别人。
    22号开始盛兰福就抵制提审拒不出监,预审进到监视给他戴上手铐强制把他带走,预审、看守所管教和被监管人员都打他,一直到31号以后不提审了这次战争才结束。
    盛兰福说,对我刑拘就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又用剥夺我睡眠的手段企图逼我认罪,之后又以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来对我进行迫害。我想通过我的经历揭露警方的卑鄙无耻行为,他呼吁停止迫害,尽快释放遭到迫害摧残的反腐维权人士,停止侵犯人权,停止践踏社会的公平正义!

    盛兰福
     
     

  • 湖北省孝感市李芳久:血冤十八年 何日见青天

    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肖港派出所草菅人命的血泪控告。
    控告人:李芳久(受害人李乾峰之父),男,现年64岁,汉族,文盲,系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堰边村人,身份证号:422201195008135939,电话:15971267361。
    被控告人: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肖港派出所戴谷清刘传华。
    事情经过:
    案发1995年5月7日,广东铁路14局一辆东风牌装有铁路服装的汽车途径我村时。汽车突然起火,村里不少人赶到火灾现场,将车上丢下来被火烧破了的衣服拾回,此事我全家都不知道。事后,邻居李六毛将拾回烧坏了的一件上衣给我儿子李乾峰(当时16岁),直到8月3日肖港镇派出所才来查此事,我便将这件上衣给了派出所,当时讲明情况后,民警刘传华表态罚500元不予追究,当时未带钱,第二天(8月4日)上午10点多钟民警刘传华到小周村路过黑石岩时,我将500元钱亲自交到民警刘才传华手中,刘随手将钱放入自己的腰包满意地说:“再没什么事情了,你回去吧。”当时我要他打个收条,一句话激怒了他,为我儿子李乾峰埋下了祸根,刘当即翻脸将钱退回来说:“近两天拿一千元钱来,否则没你好下场”(有证据六证明),我当时急于做煤生意,不把当回事就走了。
    刘传华怀恨在心,于8月29日到堰边村叫党支部书记李金召把我儿子李乾峰叫去到村会计李春华家中,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用皮带抽打,拳脚相加,刘传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我儿子用上衣反包头就往墙上撞,过路人都听到了惨叫声(见证据7、8、9)致儿子的大脑神经撞坏,头破血流,反映异常,身心受到特别大的摧残,神志不清。
    儿子头痛厉害,到村诊所看大脑伤势无效(见证据10),后经孝感市康复医院医学鉴定为:反应性神精病质和情感性神经病(附后证据11),儿子的一生被彻底毁灭了。我一个贫民百姓谁也不管,不得已只有请求派出所解决药费问题,几十次不理睬,最后胆大妄为的戴谷清所长有恃特无恐地说:“没有任何的解决余地,不服你去上诉,我等着你……”
    我愤愤不平,同年9月下旬在乡邻的帮助下,找孝感市人大、孝南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寻求解决,材料转到派出所,戴谷清所长变本加厉地在农历11月29日将我押到孝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见证据12),期满释放后我又上诉,材料又转到派出所,同年腊月24日戴谷清再次将我抓到派出所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你告老子,老子要你的命……”
    为讨回公道,继续申诉于孝感市公检法,由于戴谷清有保护伞,屡遭打击报复。
    1997年5月10日,由于被戴、刘摧残致精神病的儿子李乾峰病发,打坏了村民的二件家具,一口水缸,我当时已赔了损失费(见证据13.14)。穷凶极恶的戴谷清、刘传华得到消息后,又找到了下毒手的好机会,以此为由,将我全家四口人抓到派出所,半小时内将父子三个押送孝南公安局,当时民愤极大,才放回了无辜的小儿子。把我和被害人李乾峰大儿子送往孝感市看守所,被刘传华民警打成精神病的儿子用绳系脚倒吊每次5—10分,约1小时,手脚都烤烂了(见证据15),他关在3号,我关在7号。(因我关在他的斜对面亲眼所见),当时心如刀绞。
    为致我与死地,就在抓我的当晚(1997年5月10日),派出所和孝南公安局十几辆警车出动全部警力,在没有搜查证强行抄家。将我存放在家的所有控告材料、证据、8万余元的发票、330元现金,以及25公斤涂料等全部抄走,并用莫须有的罪名,把涂料说成是炸药,定我为爆炸罪,将我非法监禁31天后,经核实无罪才放我回家。
    1997年5月10日将被害人李乾峰(被害成精神病)刑事拘留10日,1997年5月30日以“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处劳教两年(见证据17)。
    由于被控告人戴谷清、刘传华疯狂迫害,儿子受刺激、病情加重,于2003年农历十月初六凌晨3点撞火车自杀。悲痛欲绝,想起儿子死得太冤,就头痛脑胀。
    由于上述种种伤害致我心脏供血不足、肺部患有肺气肿等种种疾病,每年在肖港医院住院一百多天维持病情;由于三峡变电站要在我村征收140亩,本人被孝感市孝南区肖港政府强征5000元/亩,全村村民都不同意就用黑社会上人采取暴力,强征了本人3亩3分地,我现在身患多种病,田也被强征了,害得我无法生存。为寻求公理,为此特请求正义人士呼吁为感,让儿子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李芳久
    2014年11月29日

  • 杭州陈美佳等十五位维权人在京上访 三“保镖”如影随行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14日消息:今天下午,杭州的维权人陈美佳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她,还有梁丽婉、王利明、刘训连、张贤娟、沈月侦、冯国君、凤雅、赵乐萍、沈凤仙等十五人正在北京上访,下午他们行走在北京国粹苑时,三名“保镖”如影随行,对大家的一举一动严密监视。这三人是杭州驻京办派出的,两个是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请的保安,带眼镜的是笕桥镇请的保安。
     
    而在昨天晚上,陈美佳等人在北京住曙光宾馆住下时,马上遭到北京当地警察查房,之后杭州当地驻京办和各个区、镇、村的办事人员来了,对大家进行驱赶、骚扰。
     
    以下是正在北京的杭州维权户们:

     

  • 十•一被刑拘的北京维权访民裴富贵被取保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消息:10月1日被警方抓捕刑拘的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吕村村民裴富贵昨天上午被释放回家。
    裴富贵是因为10月1日当天有数十访民到他家门前聚集拉横幅抗议政府腐败,并声援香港占中活动,当晚被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派出所的警察从家中抓走,第二天中午又被警方抄走了家里的电脑主机,后经家属打听得知被丰台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昨天上午才被取保候审获释。
     

  • 十•一被抓的维权人吴继新、郭洪伟今获得释放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1日消息:今年10月1日当天被抓的江苏维权上访人吴继新、吉林郭洪伟今天获得释放回家。
     
    据刚回家的吴继新今天晚上告诉本工作室,9月30日北京维权人士袁东刑满出狱,吴继新、郭洪伟等许多在京维权人访人来到北京第三看守所迎接,当时大家还打出了多条标语,结果10月1日晚10点多,吴继新被从北京居住地抓走,一直关在北京大兴看守所,郭洪伟也于同天被抓。
     
    吴继新说,他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在看守所里还被戴上了手铐。另外,郭洪伟也是今天刚出狱。他告诉本工作室,他也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今天是取保候审获得释放的。

  • 今天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接访作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20日消息:正值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之际,潜江银行买断工龄职工伍丽娟等到市政府信访,结果发现市委接访只是作秀完成任务罢了,工友们感觉到被骗做了他们的一次作秀宣传品。
     
    以下是职工伍丽娟撰写的信访全过程——
     
    今天是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的日子,我今天与断友黄行芝,潘向荣在潜江市上访,上午我们三人直接去了银行正行长不在办公室,只有副行长与办公室主任在,潘向荣提前去了主任办公室,我与黄行芝直接在副行长办公室,坐了不到15分钟就走了。
     
    我们离开银行又去了市政府信访办,我与黄行芝去了信访办很忙,没有看到信访局长,也是只有其他办公人员与副局长在忙,我们随后又去了潜江市政法委办公室6楼找政法委书记也不在,随之我们下到四楼市长办公室,在市长办公室外门口有十几个访民在门口,四楼市长办公室大门是封闭式防盗门带密码的,有一个访民进不去拨打了市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728—6288110,信访办接访工作人员说,这监督举报电话只是市政府下面一个机构办公室而已,市政府下面怎么可能监督上面大他的领导?这不是笑话吗?
     
    随后我与潜江市公安局肖天树局长联系,他没有接电话回复信息,抱歉,我很忙,请稍后来电,我回复信息,我在信访办,他再次回复我等起,我就等在信访办门口的公路上,我只感觉今天信访办很不正常,访民很多小小大厅坐满了访民,特警警察都多,这对我来说因为看的太多了习以为常了,黄行芝等的不耐烦想走了,我说你走吧我在等一会,黄行芝走后我等了几分钟也走了,刚上车公安局肖天树局长来电话问我在那里,我说你忙我已经上车准备回家,我赶紧说刚上车我下车回来,
     
    我接着又给黄行芝打电话说肖局长接谈快回来,我回到信访办公路上很多警察,信访局院里被警车与警察占居,我直接到接待室就看到肖局长,还有银行正副两个行长都在坐,正行长是刚调来不久只知道姓胡还不知道名字,副行长叫付明,我坐下后黄行芝随后也进来了,这是肖局长说一个一个的谈,伍立娟先谈就让黄行芝出去等一会。
     
    其实今天的谈话也没有谈什么,因为我伍立娟维权十年谁都知道,局长还说我伍立娟十年上访比大学,博士都有水平,我接着说肖局长不能这样说,这还不是在市政府的打压下培养成长的, 还说我打扮得花枝招展,,我说这是阳光也是自信,也是对领导的尊重,难道我穿成衣冠不整,见你就哭,你解决问题吗?彼此较量了几句最后言归正传。
     
    在接谈中途又来了一个派出所所长汤良荣,这次谈话很简单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上访维权十年说再多不解决问题,我只说希望依法治国从根本上回到法制依法解决问题,肖局长要我提出条件,我没有说什么条件,我说想回去上班,,在就是你们依法依规拿出方案,因为你既然是代表政府还有银行也在,你既是公安局长懂法,又是政府副市长也懂政策,你们拿出合法的条款与条件,在我们大家,包括银行满意接受政府接受,我接受就可以,我也没有多说话,我真的不想再说话,也真的不想再上访,这是每个访民的愿望。
     
    最后在我们谈话结束后就到下班时间了,肖局长说黄行芝与情况一样就不用谈了,在我走出接待室前两分钟,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不知道从信访办那个办公室出来,被很多警察护送到车上走了,还没有等黄行芝反映过来,原来才明白今天是市委书记张桂华接访,黄行芝当时就问了很多在大厅的访民是不是市委书记张桂华接访的,大都说没有看到张桂华,很多老百姓根本不认识大领导,只有几个认识的人也说张桂华没有接访,难怪今天肖天树局长接访还要派出所所长汤良荣拍照,我就说你们拍照我也要拍照,给我拍照是他们做宣传素材用的。因为是肖局长这样说的。哎,,,,,,。我冲击量只是他们作秀的宣传品。
     
    我最后还是希望可以回到谈判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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