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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奉初在国保施压下被单位辞退

    【民生观察2023年2月9日消息】湖北咸宁异见人士袁奉初追求自由民主的道路上屡遭中共迫害,出狱后频频遭到骚扰。两会前,工作的单位受到湖北省咸宁国保施压被辞退。目前,袁奉初的工资已拿到手,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

    据袁奉初所述,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在苏州华硕电脑厂区内,2月8日早上下夜班后,刚回宿舍即被公司无端解聘,工资没发,且没提任何赔偿之事宜,亦没给任何之说法。

    随后他被带至公司警务室,湖北咸宁石某、聂某等一行国保在此等候他谈话。其目的很明确,两会来临,要袁奉初配合他们的维稳工作,要随时报告他的行踪。否则只要他在中国境内,类似的事情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在过去的两年多里,袁奉初一贯不与国保及政府的任何维稳人员接触来往,即使长时间被他们监视控制,穷困潦倒之际也不接受他们的工作,始终坚守正义,维护尊严,做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这一点他认为自己做到了。

    今天2月9日,是袁奉初41周岁生日,他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工资已结,下一步去哪里还没确定。

    据袁奉初发消息说:“今日本人41周岁生日,苏州却下起了滂沱大雨,似乎是在暗示着本人的苦难与时代的黑暗,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工资已拿到手,拖着沉重的行李,步履蹒跚在江南水乡,浑身淋得像落汤鸡,一切皆为GF所害,下一步去哪里还没确定,祝自己好运。”

    据悉,袁奉初(袁兵),男,1982年1月19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民主维权人士,广州街头民主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2011年起,袁奉初与多位民主运动人士推动南方街头运动,在广州、深圳等地发起公开场所举牌抗议、在新年献词事件中集会声援《南方周末》,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等诉求。

    2016年被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2年半。在此期间,袁奉初多次遭到体罚和殴打,眼睛差点被打瞎。

    2017年出狱后,袁奉初因不堪当地维稳部门屡次骚扰与监控,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发生冲突,出狱仅四个月他又再次身陷囹圄,获刑三年并遭到更恶劣的迫害。

    袁奉初曾撰文披露,他第二次在狱中遭到监区大会全员批斗和滥用私刑,他手脚被捆住,晚上被挂在铁架床上,在重伤情况下被强制劳动,并多次受到狱警关禁闭、扇耳光的惩罚。

    第二次出狱后,袁奉初在当地维稳部门的重点监控下,屡遭电话骚扰和便衣跟踪,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 《商学院》记者赵正被单位暴力裁员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9日消息】中国经营报旗下的媒体记者被炒,但是拿不到补偿,索性就公开爆料。从举报内容看,这些媒体已经沦落到见钱眼开,无恶不作无法无天的地步。以负面报道抹黑企业,进而逼企业出钱摆平,美其名曰合作。有这么无耻的媒体招摇过市大行其道,所以各种道德败坏迅速扩散到全社会就不足为奇了。以下为爆料全文:

    《商学院》记者赵正被单位暴力裁员情况

    我是赵正,2003年8月正式加入报社,到今年已经整整18年,可以说我是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报社,献给了新闻行业。这18年我一直默默的做着新闻报道,从“商业新知”到“第一招商”,从产经报道到《商学院》杂志,这么多年辗转了很多部门,是报社里工作年限最长的记者之一。在这个中年职场的尾声却正在被报社无情的抛弃,并且不想给我任何相应的补偿。

    2020年11月初的时候汪静突然找我谈话,说我有好几个月杂志的工作量没有完成,希望我主动离职。对于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结果,坦率的说我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因为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报社会以这样方式要结束我的工作,尤其是从汪静的嘴里说出来。当时我很气愤,直接拒绝了汪静,并且说的很清楚,可以离开报社,但是必须走《劳动法》的解聘程序和流程。看到我比较强硬,汪静又不想让报社赔钱给我,就说那就继续在报社干吧。

    没有想到的是,汪静并没有真正想留下我,而是处处“刁难”,请事假不批按旷工算,月底系数打0.6,在工作量完成一万字的情况下,仅仅拿到2200的月薪,在薪酬上算计我。出于愤怒,我向报社人力资源部的龙正红发了投诉信,把半年以来的情况向人力资源部做了汇报,希望报社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处理。

    但没想到的是,报社人力资源部和汪静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所有事情都向着汪静,说他们会展开调查,让我在家先待岗,不安排工作做,也不解聘我,年终奖绝大部分扣除,只发了一万,每个月只发北京市最低工资2200元,想用这种方式逼我主动离开报社,这一拖就是三四个月,从2020年12月一直拖到2021年3月。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人力资源的主管马卉林,希望报社尽快给我一个结果,马卉林以各种理由拒绝谈判,更不提解约赔偿的事情。

    可能大家会奇怪,一个在报社工作了快18年,为报社写过数千篇报道,为报社带来过几百万企业合作收入的老记者,为什么突然沦落到被报社抛弃又不赔偿的地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和汪静之间到底发生了哪些恩怨纠葛?

    深陷海信举报事件的漩涡

    所有的事情都是从海信的举报事件开始的。2020年7月的某一天,当时我正在外边保养汽车,汪静突然打电话给我和石丹,说海信举报我们了,举报我们新闻敲诈,已经举报到中宣部,中宣部已经委托社科院对报社和《商学院》进行调查,所以要我们三个人一定要保密,回去准备材料和证据。

    于是,我回去把上半年和海信公关部的相关微信沟通的内容截屏给石丹,还有之前的两篇报道的初稿,当时汪静在看到我给海信公关部发的微信中强调选题是主编指派我做的说辞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但是我强调这是事实(这成为后来汪静决定让我离开杂志的主要原因)。过了一段时间,汪静做贼心虚又在三方电话会议里告诉我们即将接受社科院领导的电话会议的调查,为了能顺利通过调查,需要我们三个人统一一下话术,比如一定要强调之所以写海信的负面报道是因为新闻的重要性,而不是为了逼迫海信合作。7月下旬的那天,整个调查过程进行的算是比较顺利,我也按照汪静交代的话术回答了社科院领导的问话。这个事情差不多经历了一个月就结束了。

    但是第二个月我的工资就被扣了一部分,我觉得很生气,就去找汪静问原因,她说因为我写海信的报道过程中有显著的错误,把海信家电写成了海信电器,弄错了名字。这确实是一个显著的错误,我也承认。汪静说她被李总骂的狗血淋头,她也很委屈,觉得不平衡,也被扣了工资。当时我觉得既然她比我还惨,那就算了。

    但是海信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很清楚,我觉得海信事件中汪静错误的决策是导致海信举报的直接原因,因此她应该负有绝对的责任。2019年4月海信在我们的多次的负面报道后被迫和《商学院》合作,合作的费用是15万元。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合作却没有好好的服务,只写了一篇2000字的报道发布在杂志上就结束了和海信在2019年的合作。结果合同到期后,2020年海信没有选择继续合作,原因可能是不满意我们的服务,也可能是业绩不好预算削减,总之2020年的合作没有谈下来。

    所以2020年1月开始,汪静就让石丹给我布置海信的负面报道的选题,石丹告诉我因为海信没合作。我看了选题来源是一个自媒体的内容,内容和论据非常站不住脚,就是一个非常不权威的排行榜说海信销售排名下滑,我觉得用这个自媒体的新闻源去写太危险了,也太不专业了,就一直拖着没有写。作为老记者我对新闻有自己的判断,也有些负面新闻的底线,我不会因为是汪静布置的选题就一定去做,而是要看新闻内容是不是值得做。而且我觉得2019年才和海信合作过,今年就写海信的负面有点不厚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次就没有执行新闻的操作。事后据说汪静挺不高兴的。

    到了三四月的时候,海信电器和海信家电都在准备发财报,这个时候汪静又让我跟进,我觉得作为上市公司发财报的事情可以做,而且因为疫情的影响,海信的海外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确实不好,所以我也尽量客观的去报道海信的内容,没有写的过于负面。但是这个过程中确实因为对海信的业务了解的不够深入和疏忽,把海信电器和海信家电的名字弄错了。

    从3月到5月,围绕海信海外业务裁员和海信电器财报的话题一共写了两次海信的报道,都是汪静要求写的。我虽然觉得在疫情的当下,这么写企业的问题有点不太好,何况是去年合作过的企业,但是也没办法,因为我如果坚持不写,汪静就会让石丹安排其他记者继续写,我也不想失去一个企业,更不想得罪汪静和石丹。

    但是就是因为汪静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顶风做负面报道,而且变本加厉的报道老客户,最后闹得客户关系很紧张,这其中我负责的企业包括海信、安踏。安踏的副总裁李玲甚至气愤的跟我说觉得汪静太过分了,毕竟都是合作了五年的客户,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去年才评选安踏为最有价值企业,今年就写安踏业务岌岌可危,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据说安踏的李玲用这话质问的汪静哑口无言。

    我觉得汪静从2019年开始受到业绩压力,就开始变得急功近利,客户不合作就立马写负面报道,一点不考虑和客户的关系,这种做法闹得销售人员意见很大,本来很多在谈业务,都因为她不管不顾的出负面而停止合作,可以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作为一个老记者我希望杂志多赚钱,但是我不希望用这种手段去获客,尤其是疫情的背景下,我和销售私下聊起来都觉得应该温和一点,毕竟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为什么还要逼企业一定合作呢,今年不合作保持好的关系明年还可以继续合作。但是汪静急功近利,就跟疯了一样,只要不合作的企业都直接写负面,而且是一篇接一篇的写,确实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海信事件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汪静三番五次的逼我去写海信的负面报道,海信就不会去主动举报报社和杂志,至少不会举报《商学院》杂志。所以汪静在这个事件上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事后她却把责任推到我的身上,认为是因为我报道中的瑕疵导致被海信举报,我觉得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推卸责任,非常没有一个领导的担当,让人觉得不齿。

    海信事件之后的秋后算账

    其实我要重点说的海信之后我的情况。客观的说海信事件对我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为此我也失眠过好几天,心理负担有点大,焦虑不想写稿子,工作状态下降了很多。但是一个月后我还是调整了工作状态。但是我却发现我的处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我就发现,杂志每个月的封面文章专题里,就完全没有和我相关的任何内容,因为这个策划专题都是石丹主导的,里边的内容基本都是她策划的,具体谁写什么,写哪家企业,她都会详细安排好具体的记者,记者只要照着去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从8月到12月,前后5期杂志的每一期封面策划内容都没有我任何的安排和相关企业报道,我在这一块内容里成了透明的,我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心里很失落。

    然后就是9月10日一年一度的年会,这个年会活动中所有北京的记者都安排了具体的采访工作,有的记者一个人就安排四五个采访(外地记者没有来京所以没有安排采访任务),只有我没有安排任何采访的任务,我觉得很气愤,就问石丹为什么不安排我工作,石丹说北京的一个记者同事也没有安排采访,但其实那天她被安排做住持人。所以她的解释根本无法说服我,我很生气的选择了请年假,没有参加这次的活动。

    再后来,我就发现我写的杂志的内容总是莫名其妙的没有发布,比如7月写的杂志稿,石丹没有给我发到杂志上,却给我发到新媒体上,最后新媒体只算工作量又没算稿酬。8月写了三篇杂志稿,有一万多字,结果石丹只发了字数最少的那篇,导致我8月又没有完成杂志的工作量,薪水少了好几千。这时我才觉得不对劲,就微信里问石丹为什么杂志的报道有那么多报道都没有发,结果石丹没有给出我任何回应。我觉得即便文章有不满意的地方也可以找我修改,或者告诉我这次没采用的原因,辛辛苦苦写了上万字,说不用就不用,也不给任何理由,我觉得这么做太不尊重记者的劳动了,也直接导致我每个月税后就拿4000块,说实在的我很生气,但是为了不得罪石丹和汪静,我也忍下来了。

    还有杂志的其他内容,很多都是从新媒体上选的比较好的内容直接发在杂志上的,别的记者写的新媒体就可以直接被选择用到杂志上,但是我写的新媒体报道就从来没有一个被选择上去的,哪怕是7月写的万国置地的报道在全网获得超过50万点击,在商学院公众号的点击也超过一万这样的超高点击,这样的文章依然也没有被他们放到杂志上去。

    还有就是以前我主要负责几个合作企业的合作撰稿的事情,比如国美、安踏、海信等,这些企业已经服务了三年,对我的报道质量也很满意,很认可我的写作水平。但是海信事件之后,国美和安踏得合作就被安排给其他记者做了,没有和我打任何招呼,用他们的说法就是“不用我了”。

    所以几个月下来,在商学院遭遇这样的对待我很心灰意冷。让我更没想到的是汪静却突然找我谈让我主动离职的事情,这让我无法接受,当即我就拒绝了。我觉得我在报社做了17年,虽然没有写出来过什么惊世骇俗的报道,但是也一直保持报道的专业性,之余还通过报道的影响力给报社带来了数百万的企业合作,从2018年到商学院这三年,带来的台作就超过200多万元,我在报社17年,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报社,现在四十多了,因为一次海信事件,就让我背锅,想让我离开报社,我觉得做法太不厚道了。我在报社17年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报社的事情,也没有混过日子,为什么汪静要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去挤兑一个老员工离职呢。

    商学院杂志变态的薪酬

    还有一点我必须不吐不快的是,来到《商学院》除了写杂志报道,还要做新媒体报道,但是新媒体报道稿费低的令人发指,写一篇新媒体报道同样需要报选题,发采访函,进行采访,写稿和修改,这么复杂的一个写作流程和工作强度,却只能拿到平均只有200多元的稿费,汪静却可以大言不惭的说是按照点击付费,稿费低是因为稿件点击不理想。

    我对2020年11月的新媒体做了一个统计,这个月一共发布了40篇新媒体报道,按照点击计酬标准,这40篇报道一共的稿酬是9000元,平均每篇报道稿酬只有225元,这还是在2020年初涨了一次稿费之后的情况,之前的稿酬更低,低于500点击甚至没有稿酬(三条、四条位置的报道基本都很难达到500以上的点击)。也就是说2020年11月,15个记者平均每个人才挣了600元的新媒体稿费。不是我不愿意多写稿,是我觉得汪静根本就不尊重员工的劳动,处处算计员工,既不想花钱又想让员工卖力工作,不知道这样的管理者和嗜血的吸血鬼有什么区别?说她是现代周扒皮,说她是铁公鸡,真是再贴切不过。

    在《商学院》杂志工作的这三年里,我先后为杂志带来了十几个企业的合作机会,直接带来的合作收入超过250万元,携程、Ppmomey、同程、华帝、江小白、好未来、精锐教育、良品辅子、每日优鲜、海信都是因为报道的力度带来的合作。此外,做过的原创报道也获得了很好的影响力,2019年12月三只松鼠的供应商调查报道在《今日头条》获得了80万的点击,2020年7月万国置地的报道在《今日头条》获得了50万的点击,这两篇报道也是迄今为止《商学院》新媒体文章在网络转载中获得的最高的两次点击(稿费也依然只有可怜的几百元)。

    无论是直接间接贡献的真金白银,还是报道的影响力,我觉得都无愧于《商学院》杂志,但是汪静竟然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无视我曾经对杂志做过的贡献,也无视我的专业报道能力,将一个为报社工作18年的老记者清除出去,并且不想做任何赔偿和补偿,请问这是一个有基本良知的管理者能做出来的事情吗?为杂志写着高风险的报道,拿着微不足道的收入,出了问题还要替汪静背锅,请问在座的记者们,你们还敢为这种毫无担当的管理者工作吗?

    或许我即将离开这个已经工作18年的地方,但是我并不留恋,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惜,人生道路一条条,何必一辈子只在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毫无底线的机构里工作。但是我不会主动离开这里,我一定会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底,斗争到底!大家拭目以待!

  • 山东代保贵


    姓名:代保贵

    性别:男

    年龄:不详

    籍贯:山东菏泽

    受难者单位、职业
    山东菏泽村民

    案件发生地
    山东菏泽市、聊城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定陶县杜堂镇杨店村村支书戚某波和杜堂镇综治办副主任康某勇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18年1月23日
    第二次:2018年3月2日
    第三次:2018年5月2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18年1月31日
    第二次:2018年3月9日
    第三次:2018年6月5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第二次: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第三次:菏泽市定陶康和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有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强制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代保贵称,强送人员把他从外地接到当地精神病院的路上,曾用透明胶带将他的上身和双腿、双手绑在座椅上,到医院后,医生再对其进行全身检查,“第二次到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他们把我衣服全部扒光,逼我穿上病号服,把我的衣服、鞋子都扔了。”
    “每天三顿药,都有人在旁边看着,必须喝水吞下去,再张嘴检查有没有藏药,”代保贵称,住院期间,院方强迫他吃大剂量的精神类药物,“我每次把药丸吞(藏)在舌头下才逃过一劫。”按代保贵的说法,住院期间为做化验,他还被抽取大剂量的血液。

    案件来源:山东一男子为父申诉三次被送精神病院,逃出后状告医院社区胜诉
    http://m.us.sina.com/gb/china/phoenixtv/2020-11-05/detail-ihacruyi7393996.shtml

    第一次收集:2020年11月7日

  • 张科科律师会见许光利遭办案单位“踢皮球”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1月18日)上午,张科科律师来到湖北荆门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湖北荆门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快速逮捕的维权人士许光利遭拒。

    据悉,许光利的委托律师张科科在许家兄长的陪同下,于今天(1月18日)上午九时许来到湖北荆门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许光利,却遭到了看守所的拒绝。张律师问起原因,看守所值班人员表示:“办案单位月亮湖公安分局提前通知看守所不同意许光利会见律师。”并让张科科律师找办案单位。

    张科科律师随即来到掇刀区检察院控告反映情况,该检察院登记了张科科律师的信息后联系了市检察院。张科科律师听到电话里市检察院说,因为许光利案件属“涉黑案件”,律师会见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才能会见许光利。对此,张律师无奈地表示:“即便区检察院也认为这不是法定的限制会见的情形,但(目前)也只能监督到这一步。”

    随后,张科科律师又来到许光利案的办案单位月亮湖公安分局,由一位承办此案的左姓警官接待。左警官说,(许光利)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且在进一步侦办中,并拒绝说明案情主要事实,直接拒绝会见要求。“左警官说许光利的家属可以随时送钱送衣物给许,但事实上许的家属至今送不了”张律师说,对方不透露自己的名字,却要求律师留下证件信息。

    在此之后,张律师来到荆门市公安局投诉,该局人员“热情”接待,并连说“不让会见没道理”,登记了张律师的信息后,说电话联系月亮湖分局协调解决。然而电话联系后却对张律师说:“协调过了,这个案子确实特殊”而后又让张律师找月亮湖分局。至此,张科科律师此次荆门会见许光利,被踢了一个“完美”的皮球。

    关于许光利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湖北荆州许光利被以“寻衅滋事”批捕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12/16928.html

  • 出租单位违约 瑞金一民办小学经营者损失数百万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9消息:瑞金市民钟湖生于2002年9月与省内一单位签订20年的出租合同,钟先生将几处闲置房产改造成一所私立小学。在承租期内遇到拆迁问题,钟湖生损失数百万元。
    钟湖生介绍,他于2002年9月与江西省赣南地矿局地质调查大队沙洲坝基地办事处签订了《房屋租凭合同书》,将位于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的九0九大队职工医院全部土木破烂房屋租给我兴办幼儿园和小学。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02年9月至2022年8月止。在此基础上他讲房屋翻新改造,同时还高薪聘请了一些当地较有名气的退休高级教师,学校每年纯收益近30万元左右。
    办学时至第七个年头(即2009年),因瑞金市台商创业园的建设,瑞金市政府有偿征用原江西省赣南地矿局地质调查大队部分土地,他只得到50余万的补偿款。
    钟湖生说,他投在学校里的固定资产投入就有100多万,加上未来十几年每年30万的预期收入,50余万的补偿款远远不够。
    “如今我已50多岁了,本是三高(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缠身之人,高昂的医疗费用又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生活度日如年,苦不堪言,希望广大热心的好心人能为我作主,还我公平公正的处理” 。
     钟湖生电话:13979761052
     

  • 当局以必须有部级挂靠单位为由拒绝中国人权观察注册

    中国人权观察组织注册文告
                          
    (第十一号)

     前已宣布,2014.3.25 上午九点,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张家瑞、理事马永涛、成员毛善春受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和全体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委托,走进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505室的民政部社团管理局, 向当局正式提出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遗憾的是,由张家瑞先生出面的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已经被民政部社团管理局以需要有“和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为由,断然拒绝接受我们的注册申请。
    民政部社团管理局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厅是一个非常隐秘的部门,处于中国民政部斜对面的王府世纪大楼505室,和北京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同一个大楼。一个全国性的办事机构,居然会和一个街道办事处享受同等待遇,这在中国政府机构恐怕是绝无仅有,仅此,也足见这个政府把全国的社会组织置于何等无足轻重的地位!从外表上,人们根本看不出这是全国性的管理机关,想成立社会团体的公民要找他们办事,得费很大的精力去寻找这个机构,这或许也意味着,在当下,中国公民要行使结社自由权有多么艰难。
    好容易找到直接主管人,张家瑞、马永涛、毛善春向工作人员递交了我们的申请。
    但是,工作人员并不接受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资料,而是给了他们一个《社会团体办事指南》,并问他们是否有社会团体办事指南中第一条第五款所规定的申请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需要提交的八项材料。
    对此,张家瑞代表中国人权观察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开始审理张家瑞代表中国人权观察递交的资料。
    随即,他们立即说:八项材料的第二项规定,成立社团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并且说,成立全国性社团,必须由和中国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作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以此为由,民政部社团管理局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人员立即断然拒绝了我们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
    应该指出,中国政府早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人人都享有结社自由权。根据当今世界通例,结社自由意味着无需政府批准就可以践履,顶多只需要到政府机关报备。何况今日中国并无“结社法”,法无规定之处就是公民的自由领地,所以,我们创建中国人权观察组织的合法性无需证明就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出于对中国国情的尊重,我们还是愿意按照当今中国社会团体管理规定,努力达到其具有合理性的规定要求,积极争取成功注册。
    但是,不言而喻,按照“成立社团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成立全国性社团,必须由和中国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作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苛刻规定,中国公民永远不会有结社自由,中国能有的只是政府的结社自由。
    所以,当局拒绝中国人权观察的申请,并不是因为中国人权观察不具备注册资格,而是以上规定早已把中国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剥夺殆尽。
    对这一情况我们绝不感到意外,正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指出: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人权观察的合法注册工作绝不会一帆风顺。但是,作为肩负使“公民有结社自由权”的宪法规定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直接现实之历史使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会一往无前,万难不屈,长期坚持,坚决申请,直到当局予以认可为止。
    既然民政部社团管理局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人员拒绝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的理由,是完全违反联合国文献和中国宪法关于公民有结社自由权的规定的“成立社团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成立全国性社团,必须由和中国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作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那么,现在我们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要求废除这种完全违宪,也严重侵犯人权的规定,唯此,才能打开中国公民自由结社的通道。
    顺便指出,民政部社团管理局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人员拒绝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的理由,还有1需要活动资金捐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未提供;2住所使用证明;3正副理事长、秘书长都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等,对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只要废除了“成立全国性社团,必须由和中国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作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非法规定,要达到要求都易如反掌因而不足挂齿。
    再次强调指出,《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人人有结社自由,大量中国人正处于人权被肆意践踏的可悲境地,只要没有全面的人权保障中国就必然会走向大动乱大流血,因此,中国人权观察的产生顺天应人,名正言顺,我们坚信,依靠我们的顽强努力和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随着民间压力的增大和体制内进步力量的崛起,中国人权观察一定会合法化,中国的人权保障体系一定能确立。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
                                                   2014.3.25 21:03  
     
    秦永敏电子名片:         
    住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7 
             街坊30门4楼7号  邮编4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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