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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许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有余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6日消息】2024年6月5日,江苏南通海门许健被控寻衅滋事案在海门法院开庭,当日有多名群众被限制进入法院旁听,只有少数几人得以进入法庭旁听。近日,有消息传出许健被海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余。

    2024年6月5日当天许健案开庭,辩护律师李永恒申请了20个旁听席,但是由于当地公安部门的阻挠,只有些许人进入到了旁听席。

    当日,李永恒律师怒斥法院将法院的旁听权让渡给公安,并怒斥那些相互矛盾的陈述作为证据出示。李永恒律师希望法官和检察官能够用自己的初心和良知评判法律事实,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据当日旁听者回忆许健案的一些事实:

    一、2018年12月期间在刘建斌承建的海门工业园区农路升级过程中,许健于借故生非,多次通过汽车堵路拦截施工车辆,破坏正常施工秩序,许健强拿硬要价值7318元的混凝土浇筑自家场心。许健本人否认强拿硬要,事情距案发已逾5年之久的,被害人刘建斌从未报警,不合常理。许健认为浇筑场心的混凝土,是自己购买自愿送来的,不认识刘建斌,不是买他的混凝土,时隔5后说许健强拿应要属于,颠倒黑白,打压报复的构陷,而且结合控方证人中的送混凝土的司机出现后竟无法辨认许健,一切都能够证实,构造的事实一定没有证据作为支撑。

    二、2019年5月间,许健为谋私利只是让人切割李彬村幸福路路面,构成破坏路面结构等后果。关于该起切割路面宽度4米,实际上是李彬村统一维修村内道路时,许健碰到维修时后经宋卫星书记同意才放置10公分左右塑料管方便通电线而已,而且维修该路段时挖掘机司机碰坏许健罗汉松赔偿500元微信给李伟书记,李伟至今没有给许健。控方指控该项犯罪事实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叙述之间矛盾很大,根本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印证许健破坏路面的事实。

    三、许健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多次锯割、剥皮等方式任意损毁李彬村11组路段的景观树。该起事实指向景观树并不明确,自2017年至2020年涉及报警信息共3条,其中2条是宋木香许健争执中两人均报警的,宋木香的报警信息是修树枝,不是锯割树,已交村委处置、关于锯树的证言大多为猜测、推断性证言。另一报警人倪春玲家11棵冬青树树枝被毁,一棵冬青树锯断,已经治安案件处理损失价值200元。也就是说,该事情许健已经接受过了相应的处罚,如果在本案当中再进行一场法律评价,就是重复评价,就纯粹是一种构陷。

    旁听网友认为,一个明显无罪的案件,被强行判决有罪,一个自由之身的公民,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要失去两年的自由时光。呜呼,悲哉!法官同志:你办理的不是案件,你办理的是别人的人生。“但愿世间无疾苦,宁可架上药生尘”。在此,也希望世间少缺不公,希望公正的阳光能够照耀到每个人。

    许建是江苏南通海门市人,其妻朱培娟因给死去的叔叔一个说法,四处奔波讨要说法,已经成为了“访民”。朱培娟目前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

    此前代理律师曾多次要求会见朱培娟被以身体为由拒绝,许健被抓之前曾在网上为妻子朱培娟发声,之后被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行政拘留8天。代理律师前往通州区拘留所要求会见,被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拒绝。

    拘留期满后许健并未被释放,家属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称许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许健在被羁押近半年后,其被控寻衅滋事案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

    对此有律师表示:“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许健为妻子朱培娟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 刘忠南进京维权被截访人员骚扰

    【民生观察2022年7月3日消息】天津民营企业家刘忠南因为其价值数千万的厂房遭到强拆,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地方政府强拆违法,但他依然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和赔偿。近日,刘忠南前往北京维权,在入住酒店时,遭到天津东丽区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的非法骚扰,欲将他非法绑架回原籍。

    据刘忠南发出消息说,2022年7月2日早晨到现在,天津市东丽区几十个人在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玉轩阁酒店,穿着便衣,不明身份,也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到宾馆涉嫌非法绑架,现求助各界人士,恳请关注转发,帮助报警。

    据网上一段视频显示,刘忠南入住在玉轩阁酒店,有数名不明身份人士围在其房间门口不断敲门骚扰,欲将刘忠南强行绑架带走,遭到刘忠南断然拒绝,双方一度僵持不下。随后,刘忠南报警,警察出警到达现场。

    此前,刘忠南曾因进京维权入住该酒店,被当地截访人员非法绑架回户籍地福建,途中心脏病发作也不送院救治,仍被强行送回老家的经历。

    据了解,刘忠南是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0年刘忠南租用了东丽育才中学学工学农基地的十二亩废弃的养殖场,改造成立了泉源食品公司,年加工新鲜水果几百万吨,和他合作的种植户遍及天津周边各县市和内蒙辽宁等地,有几十万农户因为与他们合作脱贫致富。

    2019年10月20日,东丽区金钟街道执法队一群人突然强行闯入了泉源食品公司,强行将正在上班的职工和家属驱离,用解铲车钩机推倒厂房、砸毁设备。

    许多职工连宿舍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拿,宿舍就被推倒了,无处可去的职工只好露宿在废墟里。后来,刘忠南为他们买了帐蓬,职工们才有了临时的住处。

    因为拆迁,泉源食品公司正在加工的数百吨水果烂在了池中;泉源食品公司投资数百万元改造好的燃油锅炉和烘焙设备被埋在了废墟中。因为拆迁,刘忠南十多年的心血一下子全没了。

    为此,刘忠南多次向东丽中学、东丽国防教育基地,金钟街道执法队反映情况,最后才被告知在9月26日金钟街道给了东丽国防教育基地一纸通知。通知上说泉源食品属于违法建设,要拆迁。而这张通知,到拆迁时刘忠南都没有看到。

    刘忠南和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租用的是东丽中学学工学农基地的土地,租用时上面就有建筑,且泉源食品一直从事农产品加工,没有改变农业用地的性质,而金钟街道一纸通知就成了违法建筑,且强制拆迁没有走任何司法程序。

    为此,刘忠南他们四处奔走,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无奈之下,刘忠南只好进京上访,却遭到当地截访人员的非法绑架。

    2022年3月5日早上10点许,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公职人员及三峰村村书记郑连春,在北京雇佣十余社会人员和两部7人座商务黑车(京AWA383、京A7WQ65),进入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玉轩阁酒店二楼大厅将刘忠南绑架,因刘忠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途中其心脏病发作也没送往医院,只是停在河南周口服务区里,另一部车到外面医院买了一点急救的药回来,刘忠南服用后继续前往福建。

    3月6日早上9点,车子到达福建永泰县嵩口镇,刘忠南在嵩口派出所口头报警,要求调查涉嫌的犯罪人员,然而嵩口派出所既没有扣留涉嫌的犯罪人员,还让他们逍遥法外。之后,嵩口派出所所长和两个干警将刘忠南送到医院看病,然后回派出所做了笔录也没开报案回执,期间刘忠南一直向警方索要报案回执无果。

    3月7日,派出所干警给刘忠南协商,说要报案回执要把报案内容改一下,变通才能给回执,如果不变通不敢开回执,民警说,如果开了回执,镇里县里要处分一大批人。

    3月8日下午3点许,刘忠南又报了110,派出所出警把他接到了派出所里,笔录也没做。到晚上9点多,给他开了个回执称:是政府行为不予公安受理范围。

    对此,刘忠南认为永泰县公安局嵩口派出所的所作所为涉嫌渎职包庇,对群众的报警有案不查,有案不立。他要求福建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追踪调查。

    刘忠南电话:13752222266

  • 刘忠南在京被绑架警方不予立案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5日消息】2022年3月12日,福建永泰县嵩口镇刘忠南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他3月5日在北京玉轩阁酒店遭到当地政府雇佣人员的绑架,强行将他从宾馆带到商务车上送回老家,途中其心脏病发作也没送往医院救治。回到当地后,刘忠南随即报警,但警方称是政府行为不予立案。

    据悉,2022年3月5日早上10点许,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公职人员及三峰村村书记郑连春,在北京雇佣十余人社会人员和两部7人座商务黑车(京AWA383、京A7WQ65),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玉轩阁酒店二楼大厅,绑架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刘忠南,途中刘忠南心脏病发作也没送往医院,只是停在河南周口服务区里,另一部车到外面医院买了一点急救的药回来,刘忠南服用后继续前往福建。

    3月6日早上9点,车子到达福建永泰县嵩口镇,刘忠南在嵩口派出所口头报警,要求调查涉嫌的犯罪人员,然而嵩口派出所既没有扣留涉嫌的犯罪人员,还让他们逍遥法外。之后,嵩口派出所所长和两个干警将刘忠南送到医院看病,然后回派出所做了笔录也没开报案回执,期间刘忠南一直向警方索要报案回执无果。

    3月7日,派出所干警给刘忠南协商,说要报案回执要把报案内容改一下,变通才能给回执,如果不变通不敢开回执,民警说,如果开了回执,镇里县里要处分一大批人。

    3月8日下午3点许,刘忠南又报了110,派出所出警把他接到了派出所里,笔录也没做。到晚上9点多,给他开了个回执称:是政府行为不予公安受理范围。

    对此,刘忠南认为永泰县公安局嵩口派出所的所作所为涉嫌渎职包庇,对群众的报警有案不查,有案不立。他恳请福建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追踪调查。

    据了解,刘忠南因为其价值数千万的厂房遭到强拆,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地方政府强拆违法,但他依然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和赔偿。

    另外,家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的张艳,于2022年3月7日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在北京南站被通州区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回地方。

    3月8日,张艳与金沙街道书记、街道信访局局长会谈约半天时间。3月10日下午,被通州区公安局传唤做笔录约半天时间。3月13日夜里12:00左右,张艳母女突然被虹南花苑社区工作人员,强制拉到格林豪泰酒店进行隔离。

    张艳称,现在政府工作人员、公安局、街道和她都是密接者,这些人都没有被隔离被封控,却将她母女二人隔离限制在酒店,这是变相的非法拘禁。期间,张艳多次打区、市疾控中心电话都被拉黑,无人接听电话。

  • 湖北访民李树南“寻衅滋事”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2年1月28日消息】湖北监利县维权访民李树南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在2022年元月21日李树南刑满释放回到了老家,李树南由湖北沙洋监狱的干部互送回家的。回家后的李树南还要慢慢适应现有的新环境,毕竟有两年多的时间没有自由,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变化,得知李树南回家了,湖北潜江维权伍立娟及时与李树南取得了联系,看到李树南精神状态很好,他说:要感谢关心他的朋友与媒体,他说:如果没有外面的朋友关心他可能难以坚持下去,他请伍立娟转告所有关心他的朋友与媒体,他会继续坚持自己的维权之路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湖北监利维权访民李树南夫妇在2019年9月5号朋友圈留下最后一条信息,发完此信息第二天9月6号被失联,失联大半年后经朋友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树南已经被监利县公安局抓捕。

    李树南夫妇被抓捕后,经朋友多方打听得知她女儿的电话后取得了联系,联系到家人后得知李树南夫妇案件已被检察院送法院起诉阶段,随后朋友帮助为李树南并聘请了湖北武汉律师尚满庆为代理,在2020年6月15日律师尚满庆会见了李树南,同时还到检察院阅卷。

    由于疫情原因,李树南夫妇的案件由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7月3号上午9点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李树南女儿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庭。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至3年刑期。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因举报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李树南判决书上所有“罪证”都是以前处罚过的一些非法处罚,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滥用职权构陷李树南夫妇,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

    法院以: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滥用职权,配合政府构陷打压维权访民。

    李树南判决书中法院意见决定写着:

    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位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位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身裁定。

    法院判决属于枉法判决,维权是法律赐予的权利,法院配合政府制造冤假错案,造成全国各地维权访民入狱,李树南夫妇双双入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与经济损失,给李树南夫妇造成无法想象的永久的伤痛,这种痛是无人能理解与体会的,希望湖北监利当局妥善解决李树南当下的所有问题,让李树南能安全的,无忧无虑的过好春节,李树南老婆陈呈香刑期要到2022年4月份才能刑满出狱。希望夫妇二人早点团聚,祝李树南夫妇新年快乐!

  • 湖北李树南夫妇提起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8日消息】湖北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8月31日对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李树南夫妇案件的辩护词全文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李树南女儿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本人担任被告人李树南、陈呈香涉嫌寻衅滋事上诉案李树南的辩护人。经过会见李树南本人,以及审慎地分析案卷材料,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李树南无罪,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全部都不能够成立。为此,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宣告李树南夫妻无罪,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辩护人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予以重视。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

    本案的起诉书是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指控李树南、陈呈香构成寻衅滋事罪,该款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2011年5月7日中心河清淤李树南、陈呈香阻挠施工事件;第二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陈呈香在信访听证会上寻衅滋事;第三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自焚;第4起犯罪事实是2012年12月10日陈呈香缠访柘木乡乡长。可见,这4起犯罪都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本案立案的时间是2019年8月19日。因此,本案立案时候均已经超越了五年的追诉时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本案应当终止审理。

    二、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体到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该起犯罪的犯罪地是北京中南海周边。可见犯罪地是北京,案件与监利县没有任何关联性,故监利县公、检、法无权管辖本案,而且,公诉机关没有提交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本案存在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审判(管辖)更为适宜”的法定情形。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一审法院在毫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审理本案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其审判行为应属无效,二审应当以此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监督一审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2011年5月7日,在没有取得李树南岳母冯田英同意,也没有支付补偿的情况下,柘木乡政府的施工机械就开到了冯田英的田边,开始施工,挖坏了田边的白杨树和田里的油菜籽。为此,李树南、陈呈香要求暂停施工,先解决土地补偿和赔偿白杨树问题,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要求,根本不属于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因此,也就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该事件也就根本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7月18日,李树南夫妇二人在听证会上砸坏自己的录音机和工作牌导致会议中止事件虽扰乱社会秩序。但是,该事件当时已经被监利县公安局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至少证明以下三点:其一,李树南的行为至多属于轻微的行政违法,不能构成犯罪。否则,当时的监利县公安局岂不是徇私枉法、纵容犯罪?其二,即使构成违法,李树南也已经被行政处罚;其三,即使李树南的行为有些过激,也不能在7年之后,再次被追究。并且,再次上升为刑事案件,追究他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法谚有云:“不能让一个人两次踏入同一条危险的河流”。可见,一审判决将已经进行过行政处罚的同一行为认定为犯罪,明显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极端错误的。

    五、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是公民上访权的宪法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辩护人查遍《信访条例》,也未发现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定罪判刑。《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是对政府部门的义务,而不是针对访民的要求。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严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任何国家机关无权认定公民是否非正常上访。

    六、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

    1、训诫书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首先,训诫书没有说明李树南在上访的时候是否有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是否有扰乱中南海周边的公共秩序,同时也没有说明李树南上访时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其次,关于训诫书的实际作用,仅仅是对没有违法但有一定违法可能性的信访人的一种告知和提示,不是对公民具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其作出不意味着被训诫人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08〕5号)这份信访文件第二条也可以看出训诫书只是针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如果说连治安管理处罚都不构成,又怎么能构成犯罪呢?因此,训诫书只能证明上访人有上访行为,而不能证实其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就是说,训诫书证明上访人还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所以,训诫书是上访人行为合法的证据。用训诫书作为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证据,是用证明行为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行为违法甚至是犯罪,这显然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最后,训诫书的作用仅仅是告知、提示,即告知上访人应当到相应的信访部门去反映问题,要依法维权,不要做违法事情。其与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的“此处禁止吸烟”的告示牌并无本质区别,而不是惩戒。《训诫书》的内容仅是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李树南到底实施了哪些行为、造成了什么影响的说明和事实记载。只能说明李树南去中南海周边上访过,根本无法证明李树南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也无法证明造成了何种不良影响。如何能够以此认定李树南构成犯罪?

    2、到案经过、多名接访人员的证言,均不能够证明李树南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李树南实施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情节,只能证明李树南夫妇曾经到过中南海周边上访。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仅仅多次上访就构成犯罪。多次上访也好,一次上访也罢,决不可能因为次数多就使上访本身的行为性质发生了改变,从而构成了犯罪。仅仅是上访,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没有过激行为,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综上所述,从程序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的五起犯罪事实,前面的四起已经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五起犯罪–李树南、陈呈香在2011年至2019年间多次进京非访,监利县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根本不具有管辖权。从实体角度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李树南阻挠中心河清淤施工,系事出有因,而非无事生非,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信访听证会事件的刑事追究,违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上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存在“非法上访”的概念,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缺乏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南夫妇“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故而,

    最后,辩护人必须再次强调:李树南夫妇确实不构成犯罪!恳请贵院坚守法律,坚守正义,依法判决无罪。

    辩护人:方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

    本网公民记者得到李树南女儿消息说,李树南已经由看守所下监狱了,陈呈香已经被安排下监狱了,在武汉女子监狱,具体地址还不清楚,李树南在荆州某监狱,因为刚下监狱还没有给女儿打电话具体地址都不知道。最后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入狱后的情况。

  • 湖北李树南夫妇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29日消息】湖北监利维权访民李树南夫妇在2019年9月5号朋友圈留下最后一条信息,发完此信息第二天9月6号被失联,失联大半年后经朋友多方打听才得知,李树南夫妇俩已被湖北监利县公安局抓捕关押了已经大半年了。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李树南夫妇被抓捕后,经朋友多方打听得知她女儿的电话后取得了联系,联系到家人后得知李树南夫妇案件已被检察院送法院起诉阶段,随后朋友帮助为李树南并聘请了湖北武汉律师尚满庆为代理,在2020年6月15日律师尚满庆会见了李树南,同时还到检察院阅卷。由于疫情原因,李树南夫妇的案件由监利县法院在2020年7月3号上午9点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李树南女儿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庭。

    李树南夫妇的案件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至3年刑期。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因举报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并未提及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柘木乡政府多次伤害其夫妻二人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并且以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受害人夫妻,构陷入狱《口袋罪》寻衅滋事。

    李树南夫妇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并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7080岁的老人),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训诫书,训诫书并不证明已经违法与犯罪,没有逮捕条件。检查官提到2020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他人。

    在2020年8月31日李树南夫妇分别被判刑,李树南被判刑两年五个月,李树南爱人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夫妇分别被构陷判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上诉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所有的构陷的信息都是夫妇俩以前被处罚过的事,公检法再次利用以前的处罚再次构陷,并构陷夫妇俩以重复处罚的方式再次构陷入狱,由于李树南夫妇信访问题不予解决,长期在北京维权,当局以李树南夫妇长期在北京维权为由以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二上访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形,依法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二上访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身裁定。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妇的后续情况。

    以上是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树南夫妇俩上诉的“法律依据”公检法、法院不以李树南为什么上访?又为什么长期在北京上访?还有为什么在上访过程中被监利当局多次截访遭到殴打造成后遗症伤痛。因为举报县乡勾结联合贪污被迫害入狱!湖北省当局就在前几天,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召开专题信访会议,要着重解决积压信访老案件,但是下面各级政府领导都虚假汇报解决问题的数据。

    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彻查各地信访案件的问题,湖北长期上访在北京的访民十年以上积压案件太多,湖北潜江维权访民伍立娟维权已经十八年了确得不到解决,连基本的退休都办理不了,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坐在高位解决不了民生问题、你可以辞职让有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官员上任,2020年即将结束,访民积压案件解决了多少,年底访民案件清零,怎么清零的?请湖北省委书记应勇,湖北省长王晓东把解决访民案件公布出来让人民群众监督。

  • 湖北监利访民李树南案件通报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监利县访民李树南夫妇因维权遭到湖北监利当局的构陷被判刑两年五个月,同时判刑的还有李树南老婆陈呈香被判刑两年10个月、夫妻双方不服判决都已经上诉。

    2020年9月份,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因为上访被监利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五个月,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妻子陈呈香,罪名相同,刑期两年10个月比他还多五个月、律师在监利县做了核酸检测以后会见了李树南。

    2020年10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监利县看守所,见到了李树南。李树南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他说他的心脏有点问题,每天都在吃药,否则就会心慌、疼痛。他说监利县以上访为由,把他们夫妻二人都抓起来就是对他们夫妻的打击报复。2011年,因为他岳母的耕地被占,他们上访过,后来信访终结后,他们就没有上访了。2013年他举报过监利县县委书记等人贪污腐败,当时的县委书记被免职了。2014年到2019年,他在北京治病、打工。2019年9月6日,当时他们夫妻在监利老家,警察找到他们说马上快国庆70周年了,让他们去公安局写个保证书,保证不去上访了,他们到了公安局后,也没有要求写保证书,直接把他们送到看守所了。但是,他表示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无怨无悔。

    2011年至2017年,李树南在北京生活期间,围观过胡石根长老案件、翟岩民案件,声援过709律师和访民徐纯合,在北京无数次围观支援访民开庭、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等、几次去江苏围观范木根开庭等等。

    李树南委托律师感谢外面关心他的所有朋友与媒体,他很好、他在看守所各方面都很好、看守所饭能吃饱、谢谢大家对他们夫妇的关心与支持,他对自己所作所为不后悔。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树南夫妻的情况,也同时关注李树南夫妇案件的二审开庭时间,届时本网将报道二审的情况。李树南夫妇属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属于法律赐予的合法权利,李树南夫妇应当属于无罪请立即释放回家。

  • 湖北李树南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5日消息】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据悉,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却并未提及干部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被柘木乡政府人员多次伤害其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

    在此次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其证人证词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80岁的老人),没有任何可信度,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劝诫书,纯属伪造。

    检查官提到2019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

    关于李树南与政府的借款,检查官提出,2011-2019年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政府零星的给予根本不够支撑夫妻二人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夫妻二人已和政府达成口头协议政府每月补助4000元(由被告李树南在街道打扫卫生),且在8月期间领到过一次4000元,在6-9月期间,夫妻二人并未离开过湖北老家,但却在2019年9月6日被抓。

    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件是行政案件并未构成刑事案件,休庭中。2020年6月19日律师尚满庆曾会见过被告人李树南。在案件审理期间,旁听人被告女儿李艳华的手机被没收。

    据了解,李树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村民。2003年为了照顾孤寡年迈的岳母,夫妇双双到监利县拓木乡中心村居住,并承包了拓木乡彭阮村100多亩鱼塘搞种养结合。2010年南方几省严重内涝,监利县数万亩农田颗粒无收,李树南夫妻代岳母冯田英打理的两亩口粮田被抢险挡水挖坏,不仅绝收,而且被毁得不能耕种了。水灾消退后,李树南多次找乡村干部反映,要求给一点救灾款平整土地,始终无人理睬。

    李树南认为,这是以县委书记为首勾结乡村干部做假帐截留救灾资金,倒卖救灾物资,贪污工程青苗补偿款,坑害百姓所致,遂开始逐级上访。不仅如此,监利县柘木乡官员为了隐瞒采用重复申报水利工程项目诈骗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揭穿,2011年5月对李树南采取报复震慑性殴打,致使其终生残疾。

    因为上访维权,2012年3月,李树南夫妇承包的鱼塘在地方干部的纵容下遭人为破坏,承包合同被单方废止,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树南妻子陈呈香选择了点火自焚。

    2012年7月18日,在召开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李树南质疑对他信访事项造假并同步录音被制止,劫后余生的陈呈香难抑心中愤怒指责做伪证的人,结果夫妇各自被拘留15天。

    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北京上访被朝阳警方拘留;同年12月15日,陈呈香因在京上访,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3天后在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被宣布劳动教养,后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2013年元月11日释放。关押期间,陈呈香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搐,不能入睡。她经过多次向管教反映,里面的医生才给她服用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但症状并未缓解,自此多病多灾。

    2013年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的情况下,终结了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信访事项。李树南夫妇不甘心被如此欺凌,多次进京上访,其诉求至今无果,却因上访被多次拦截回乡遭限制自由,进京看病都不被允许。

    2015年8月20日,李树南因在京信访反映冤情时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铺,后被移交给监利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又被关进某宾馆式黑监狱,遭到群殴,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9年9月6日,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突然被监利县警方在家中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2020年1月,该案被转正式批捕,案件已被检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院。

    2020年7月3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

  • 湖北李树南夫妇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5日消息】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陈呈香夫妻二人寻衅滋事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被告人大女儿李艳华,律师尚满庆、杨高华到达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以其夫妻二人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予以定罪,建议给予2-3年刑期。

     

    据悉,被告人李树南在庭中多次提到监利县委勾结乡、村干部集体贪污腐败事情,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而在案卷中却并未提及干部贪污一事。

     

    被告人李树南2011年5月7日被监利县柘木乡政府殴打,以及2015年8月27日在监利“荆楚宾馆”被多人围攻事件,均已构成事实。(被告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被告人陈呈香,因给其母亲冯田英维权,被柘木乡政府人员多次伤害其身体。2012年11月25日被监利县公安局驻京办欺骗,说接她回家解决问题,事实是在途中对她进行了药物毒害,致使她从一名正常中年妇女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靠药物维持的人,多次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却被各方推诿。

     

    在此次开庭过程中,并未见到任何证人,其证人证词多数出于政府官员之口且是2011的笔录,其中还有冯田英老人的笔录(一位80岁的老人),没有任何可信度,案卷中有提到北京市出具的对被告人李树南的劝诫书,纯属伪造。

     

    检查官提到2019年6月,被告人李树南指使陈呈香非法滋事,而调出的通信记录中并没有其二人的通话,纯属伪造诬陷。

     

    关于李树南与政府的借款,检查官提出,2011-2019年期间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政府零星的给予根本不够支撑夫妻二人的医疗费用。

     

    2019年6月,夫妻二人已和政府达成口头协议政府每月补助4000元(由被告李树南在街道打扫卫生),且在8月期间领到过一次4000元,在6-9月期间,夫妻二人并未离开过湖北老家,但却在2019年9月6日被抓。

     

    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件是行政案件并未构成刑事案件,休庭中。2020年6月19日律师尚满庆曾会见过被告人李树南。在案件审理期间,旁听人被告女儿李艳华的手机被没收。

     

    据了解,李树南,196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五里庙村村民。2003年为了照顾孤寡年迈的岳母,夫妇双双到监利县拓木乡中心村居住,并承包了拓木乡彭阮村100多亩鱼塘搞种养结合。2010年南方几省严重内涝,监利县数万亩农田颗粒无收,李树南夫妻代岳母冯田英打理的两亩口粮田被抢险挡水挖坏,不仅绝收,而且被毁得不能耕种了。水灾消退后,李树南多次找乡村干部反映,要求给一点救灾款平整土地,始终无人理睬。

     

    李树南认为,这是以县委书记为首勾结乡村干部做假帐截留救灾资金,倒卖救灾物资,贪污工程青苗补偿款,坑害百姓所致,遂开始逐级上访。不仅如此,监利县柘木乡官员为了隐瞒采用重复申报水利工程项目诈骗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揭穿,2011年5月对李树南采取报复震慑性殴打,致使其终生残疾。

     

    因为上访维权,2012年3月,李树南夫妇承包的鱼塘在地方干部的纵容下遭人为破坏,承包合同被单方废止,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树南妻子陈呈香选择了点火自焚。

     

    2012年7月18日,在召开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李树南质疑对他信访事项造假并同步录音被制止,劫后余生的陈呈香难抑心中愤怒指责做伪证的人,结果夫妇各自被拘留15天。

     

    2012年11月15日,陈呈香在北京上访被朝阳警方拘留;同年12月15日,陈呈香因在京上访,被监利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3天后在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被宣布劳动教养,后羁押在监利县看守所,2013年元月11日释放。关押期间,陈呈香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失常,大脑神经抽搐,不能入睡。她经过多次向管教反映,里面的医生才给她服用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但症状并未缓解,自此多病多灾。

     

    2013年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的情况下,终结了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的信访事项。李树南夫妇不甘心被如此欺凌,多次进京上访,其诉求至今无果,却因上访被多次拦截回乡遭限制自由,进京看病都不被允许。

     

    2015年8月20日,李树南因在京信访反映冤情时遭到北京警方地毯式抓铺,后被移交给监利县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又被关进某宾馆式黑监狱,遭到群殴,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9年9月6日,李树南、陈呈香夫妇突然被监利县警方在家中带走,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监利县看守所。

     

    2020年1月,该案被转正式批捕,案件已被检察院以同罪由移交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院

     

    2020年7月3日,该案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开庭。

     
  • 南加大教授曾晓峰命案 法官认定凶手有精神病

    洛杉矶法官30日裁定,捅死南加大香港裔教授曾晓峰(Siaufung Tjan)的心理学研究生布朗(David Jonathan Brown)确实患有精神疾病。根据检察官说法,布朗认为他是曾晓峰「人体实验的受害者」(human experimentation)。然而据报道,在其精神未失常前,布朗也曾说过曾晓峰「像父亲一样」对待他。法庭将于3月6日再次开庭。布朗撤销了无罪辩护,他将面临终身监禁在州属精神病院。《城市新闻网》报道,2016年12月2日,在学期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天,28岁的布朗闯入心理学教授曾晓峰的办公室所在地Seeley G. Mudd教学楼,用刀刺入曾晓峰胸部。根据两名法庭指定医生的结论性报告,洛杉矶最高法院法官斯温(Leslie A. Swain)30日裁定,布朗在作案时精神失常。

    2016年12月6日,布朗在首次出庭的时候曾对所有指控不认罪。目前,布朗放弃了审前的证据听证会,也撤销了他的无罪辩护。地区检察官希尔弗曼(Beth Silverman)向法官表示,布朗在刺杀曾晓峰后从楼梯间逃跑,并且被校警逮捕。审讯时,布朗表示,他相信自己是「人体实验的受害者」。曾晓峰的遗孀庞凯瑞撒(Carissa Pang,音译)在一封呈给法庭的信中,悲愤的写到,随着她丈夫的突然遇害,整个家庭生活被彻底且永远的改变了。庞写到,全家人原本计划去香港为曾晓峰80岁的老母庆祝大寿,最后竟然变成了80岁的老母亲坐15个小时的飞机,来南加参加儿子的葬礼,白发人送黑发人。曾晓峰享年50岁。

    庞向法官表示,「曾晓峰不是一个在战区的士兵,也不是一个在危险街头执勤的警察,他是在自己的实验室中被谋杀了」。庞说,她感到非常的无助,自己突然间就失去了丈夫,成为一个单亲母亲,要抚养着年幼的儿子,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某个人决定要夺走我丈夫的性命」。

    「当儿子问我,他的父亲为什么遇害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无助」,庞说,「我告诉儿子,凶手患有精神病,并且有着邪恶的想法」,然而他的儿子便反问庞,「为什么布朗不去看医生和吃药?」布朗自从被捕后一直被监禁,他的余生都将在州属精神病院(state mental facility)度过。法官向庞凯瑞撒表示,布朗的任何治疗进展或是所在地变动,都会及时通知他们一家人。布朗的辩护律师Steve Schoenfield向庞表示,布朗的家人向她们一家表示哀悼,并希望曾晓峰的遗属能找到一些慰藉。

    布朗于2013年加入曾晓峰的实验室,实验室中加上布朗共计五名学生,算是小规模的课堂,因此师生关系比较紧密,此前,还有报道称,布朗曾说曾晓峰「向父亲一样」对待他,他很敬爱曾,也崇拜他的学术成就,同学指两人从未发生过争执。但是在案发的学期他因私人原因请假将近一学期。

    曾晓峰来自香港,80年代来美留学,毕业于堪萨斯大学,2001年到南加大心理学系任教,2015年成为该校终身教授。

    (来源:星岛日报 https://goo.gl/PGtwLS 201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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