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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济大学女博士为母鸣冤

    安徽省固镇县纪委、固镇县公安局一手炮制刘玉华贪污、涉黑冤案,关押母亲、骚扰女儿,一人涉案,全家遭殃。作为刘玉华的女儿,我发誓将不畏强权、不惧打压、不辞辛苦,用一生的时间揭发固镇县相关人员的罪行,与造恶者斗争到底,为我母亲伸冤,还法治一片净土!

    1.固镇县纪委、公安局联袂制造刘玉华冤案

    我母亲刘玉华是安徽省固镇县粮食局的普通职工,因业务经验丰富,于2016-2017年间协助固镇县粮食局,揭开了石湖粮库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成敛财工具、坑农害农的谜题。这一义举却触犯了石湖粮库郑良先家族的利益,郑家与固镇县粮食局领导蛇鼠一窝。固镇县纪委徇私枉法,污蔑我母亲刘玉华贪污、涉黑,在当地公检法的配合下,将该案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大案,并在2019年1月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十八年。

    2017年3月21日我母亲被双规当天晚上,固镇公安就来同济大学找我,要给我做笔录,并且带着搜查证。可谁知,他们把在公安局询问我的视频拿回去,竟修图做成我在监狱里的照片给我妈看,告诉我妈,我也被抓了,并且生了大病,击溃我妈心理防线,配合他们完成虚假口供。

    我妈的案子在2017年6月、7月一审两次开庭,我进一步了解了案情之后,我更加确定我妈的案子是一个重大冤案。一审判决认定我妈贪污、挪用的事实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货款不入账,直接占为己有,或者将货款挪作他用,几个月后才入账;二是巧立名目,假借职工集资名义,套取濠城粮站公款;三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做虚假的“代购代销”,货款不入账,占为己有。那么,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以及银行账户流水便是至关重要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些材料从未在我妈的案卷中出现过。我妈开庭时多次申请,律师多次申请调取,我和父亲在禹会区法院信访局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均无音讯。

    2.获得刘玉华无罪证据

    苍天有眼,世上终有良心未泯者。机缘巧合之下,我获得了固镇县农业发展银行和固镇县农业银行里保存的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和银行流水。从这些证据可以看出,濠城粮站每年每个月每个仓库里有多少什么粮食都有账可查,每个月银行流水、账户余额也有账可查。

    当我母亲的辩护律师在2019年3月11日,将厚厚的包括新证据的132页发回重审意见书交到蚌埠市中院时,这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在如山铁证之下,我母亲的案情清晰而明了。但是对办案人员来说,却是一场灾难。因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母亲无罪,同时也就是在说上百号的公安以及检查、监察人员历时一年多,却办了一个冤假错案。这何其荒唐?

    3.固镇县公安、固镇县纪委到上海对我跨省抓捕

    在律师的发回重审意见书交上去一周之后,家里就传来消息:固镇县纪委要来上海抓我,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指获取濠城粮站在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财务资料),并且将曾经协助我获得无罪证据的人停职审查。

    作为一个在同济大学已经呆了10多年的学生,我从没有想过与之谈话的第一个校领导竟是学校的纪委书记。2019年3月27日,距离律师发回重审的意见书交上去两周,我导师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固镇县纪委的人找到同济大学纪委了,要见我。由于我的党组织关系在同济大学,并不在固镇县,我没有同意见他们。第二天他们退而求其次,见了我导师,希望我导师劝说我,不要再发微博了,影响不好。同时威胁说我获取证据的事情可立案可不立案。纪委的道路没走通,固镇公安的孙某在3月29日多次打电话,继续要找我问询。后因手续不齐全,被我拒绝。

    此次,固镇县一共来了四个人,固镇县纪委两位,固镇县公安局一位,固镇县纪委驻公安一位。这四位同志最初齐身亮相同济大学监察室的时候,着实把我们的书记吓了一跳吧。四位同志驻扎了三天,威逼、引诱的事情做遍了,也还是没有见到我,未完成领导的任务。

    4.两次清晨砸门,终于带走我

    事情并未就此终结,他们终于还是“动手”了。

    4月11日早八点左右,就听得哐哐哐一阵的砸门声。误以为是快递或者物业,没有理会。12日,更早了些,七点多,又是哐哐哐急促的砸门声。睡眼朦胧的我穿着睡衣去开门,门口站着三四个人。隔着门问是谁,说是物业。开了门,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把警证往我面前一亮,说我们是固镇县公安局的,来不及让人反应。终于还是来了。蓬头垢面的我获得了洗漱的允许,间隙告知律师和家人。洗漱完,发现家附近派出所又来了俩人,加上小区的保安,小区楼下还停着一辆警车,只是没有乌央乌央的警笛。一队人马,何其众多,害的我们固镇公安局的一位同志只能打车前往派出所。

    忙碌的警察们和警车,邻居以为我犯了多大的事,其实只因我获得了我妈的无罪证据。

    固镇县公安局的同志坚持认为我获取我母亲无罪证据一案与我母亲刘玉华冤案毫不相干,两案没有任何关联,在讯问时坚决不许我提我母亲冤案。在我多次抗议之下,勉强记载了几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我坐在特制的座位上,笔录完之后,就迎来了干瞪眼的时刻。两位公安和一位身份一直不明的女同志(非常有可能是固镇县纪委的人,拒绝回答我是谁,敷衍说是公安新进的同事,没有警证)玩着手机,耗时间。再后来,公安的两位同志开始不时地进出接打电话。也许是跟领导汇报情况吧。在这四个小时内,我得到一个信息,微博似乎让他们很困扰,他们认为我母亲的案子已经闹得够大了,不想再扩大影响。我思索了下,可能是最近我们发布的固镇县政法委副书记(固镇县前环保局局长)与其老公销酒之事(详见微博),又给他们引起了不少麻烦,所以又来威胁我了。之后,又要搜查我家,与两年前一样,一点新意也没有。

    5.我将记录下你们的一切

    之前,导师听了我的经历,说“你的经历都可以写成书了,或者报告”。是啊,不写成书,如何能体现家乡的法制水平呢?将此事的前前后后,完整的记录下来,是我今后要做的事情。我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安徽省固镇县有一帮子人,在2017年前后,是如何办案的。我要为你们书写一卷可以供公众阅读的案卷,参与的每个人都是主角。

    按照中国的平均寿命,不出什么意外,我还有至少五十年时间可以给我妈洗清冤屈。也许这个过程漫长而艰巨,我毫不畏惧。我妈的案情一日得不到澄清,我就不会罢休。固镇县纪委的各位,你们尽管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我已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相信心中的光明可以驱散法治的阴霾。

    感谢律师,为案件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摸清案件要点。

    感谢家乡的各位亲朋,在关键时刻的支持与帮助。也感谢各位曾经帮助过我的朋友,尽管你们迫于纪委的压力,迫于生计,言不由衷,或不便多言,但是正是你们的点点滴滴,看似微小的帮助才让黑暗越来越无处遁形。与你们的短暂接触,让我觉得,家乡的人,那么可爱。黎明前的黑暗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光明也即将到来。我的目标就是,终有一日,善良的人们不再被公权力任意肆虐。

    感谢早上微博上的各位朋友,你们的监督是最有力的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关注我母亲的案子。隐藏的证据已曝光,愿案件早日真相大白,让“阳光照亮阴霾,和风驱散尘雾”!

  • 为培育公民社会奔走的许志永博士

    据民生观察报道,2月15日晚上约六时,在广州番禺海鸥岛暂居的许志永博士被广州警方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杨斌律师一家三口。随后许志永在北京的女友李翘楚也与外界失去联系。虽然杨斌律师全家在24小时后被释放回家,但许志永与李翘楚至今没有消息。外界普遍认为李翘楚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并阻止在外援救许志永,所以一时半会不会出来,而许志永则应该遭遇刑拘。

    许志永博士再度遭际警方拘押,显然直接原因是“12.13厦门聚餐案”。2019年12月13日,中国大陆一批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在福建厦门聚餐聊天,结果同月26日在山东的前烟台大学教师张忠顺,福建维权人士戴振亚、李英俊与北京人权律师、新公民运动推动者丁家喜分别遭到抓捕抄家,并全部被抓送到山东关押。警方透露出这是针对厦门聚餐而成立的“12.13专案”。随之全国掀起了拘押传唤参加厦门聚餐的狂浪,所有曾到过厦门聚餐人士均遭到警方传唤或拘押。

    事实上,许志永博士当日并没有参加厦门聚餐,但警方却要拘押他。面对这种无法可讲无理可评的现实,为了避免无端受到纠缠、羁押,许志永选择了在祖国流亡。在流亡途中,许志永持续就中国时局发声,表达着一个学人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与对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的真知灼见,也可能因此招致当局进一步忌恨,而加紧对他的追捕行动。

    2月中旬,许志永辗转到达广州番禺海鸥岛居住时,终于被前去逐户追查的警察带走,第二次身陷囹圄。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199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论文《论经济法本土化的经济误区》中批判了以反对西化、强调本土价值、主张法治服务大局而著称的法学家朱苏力,没能拿到硕士学位。[8]1998年7月-1999年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之后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2003年11月当选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2006年获得连任。2005年下半年,为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3年,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许志永在“三博士上书事件”中首次走入公众视野。许志永与另外两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许志永、滕彪、俞江和张星水共同创办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

    2004年,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中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2005年,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改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在北京工商局注册。同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2006年初,主持撰写2005年度《中国人权发展报告》,同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始关注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2007年,主持《关于国内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衔接》的研究报告。

    2008年6月,许志永与公盟大力协助北京维权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被各界关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信函。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律协直选的活动以失败告终。2009年7月,公盟被政府取缔,并以“涉嫌偷税”之名义指控许志永,8月13日,以“偷税罪”的名义被正式逮捕,之后又被取保候审,获得暂时自由。

    2010年3月,“公盟”改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公民”由许志永、王功权、黎雄兵、滕彪、李方平发起成立,是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公民自发的公益组织。组织发起倡导以“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运动。同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对许志永的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许志永参加北京海淀区北邮选区基层人大代表竞选。官方推出的候选人包括北邮校长方滨兴。许志永在竞选过程中受到官方层层阻挠,未能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总有效票数为22000多(一票可投多人)。其中有3500多人用“另填他人”方式投给许志永,但不敌方滨兴的16000多票,最终落败。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11月24日,许志永被北京国保人员带走。12月22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一名汉人对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对藏区连环自焚事件中“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关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后又参与推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呼吁。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22日受审,1月26日被宣布判刑4年。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

    许志永作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

    长期来,许志永本着这些理想与追求,致力于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为此被殴打、拘押、判刑,坐牢。出狱后许志永没有停歇自己培育公民社会努力的脚步,他到处奔波,启蒙网友,团结同道,深入穷乡僻壤了解民情民意,传播自由、公义与爱的精神,为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夯实社会基础。

    许志永博士所行完全是践行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争取公民的自由、平等与尊严,是现代公民文明行止的典范。中共当局对如此推进中国法治民主文明进步的公民的一再拘押判刑迫害,是公然践踏人权,违背宪法。因此,中共当局应该立刻无罪释放许志永,并追究那些迫害者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2月21日

  • 华南师大博士王衡庚远赴澳洲只为逃离精神病院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是2004年12月在原数学系基础上成立的,本文主人公王衡庚就是任职于该院副教授职位时被关入精神病院,释放前后还长期遭到国保、本院党委、五毛、和其他教职工的骚扰、监控、恐吓。最终,无法忍受这种高压精神迫害逃亡澳洲申请政治避难。
     
    说起王衡庚,当时在华南师范大学还是有一定的名声,他后来还在国际著名的comm. Phy. Math.数学顶尖杂志上发表过学术论文。2001-02年,在担任系科学秘书期间,协助数学系成立首个博士点。在数学院成立后,王衡庚主持研究的非光滑区域上的偏微分方程问题与调和分析(10426016)(2004年)、调和分析技巧在偏微分方程中的应用(10501015)(2005年)两个课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支持,并在中国数学年刊A辑、数学物理学报等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均发表过学术著作,他还曾获得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如此傲人的成绩,因何被精神病呢?王衡庚告诉本刊四个字“因言获罪”。
     
    因言获罪的起因
     
    王衡庚向本刊介绍说“我在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给学生上课时,为了引起学生对数学的兴趣,除了讲数学(家)的故事外;也常常联系时事政治,还对中国大陆的腐败链问题建立数学模型来进行分析讨论,然后点评。并发表一些对环境污染的言语,因为我全校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传播比较广。时间一久,开始引起政府(尤其是华南师范大学的部分政府官员)极大的恐慌”。
     
    为防止影响扩大,政府开始对王衡庚全面监控,动员了华南师范大学大量的资源。王衡庚说刚开始时,政府的盯梢、监控或恐吓,像是在与他开玩笑,如同有时在上课的评论一样,好多只是逗人笑的游戏,一个接一个,一环套一环。时间久了他才体会到这场游戏的可怕之处,几乎包括一切与他有联系的人――朋友、家人、学生、邻居、学校书记、学院书记、教授、博士导师,到便衣警察、杂货店的员工,认识的与不认识的,主动的或被迫的…。最终,大家似乎都卷入进来了。无论他在哪儿,都能感觉到有人进行盯梢、骚扰、恐吓、监听电话,收集信息,还恐吓家人。
     
    精神病院的生活
     
    将近两年的骚扰与恐吓,他实在受不了。2007年5月,准备逃离到印度留学,手续做到一半,国保挟制王衡庚和其家人,说是去荔湾区芳村花鸟市场玩。当他与家人走到广州市精神病院时,国保在跟前紧盯着的情况下,王衡庚被家里的三人联合押到挂号处,迫害也随即开始。
    对于在精神病院的生活,王衡庚是这样说的:
     
    到门诊所见了一位男医生徐贵云,他为我做精神签定。他问:你知道为什么来这里吗?我没有吭声。
    “你认为有人想害你吗?”
    “没有“,我回答。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医生问。
    “如果在美国,我马上可以打电话给律师,我好喜欢美国”我回答。
    医生马上拿起电话,放在我面前,“你可以打”。
    “我们治疗病人,是三个月为一期,如果病还没有好,再延长三个月,直到你开心为止。”徐医生重复地对他说。
     
    随后,他要我脱下鞋。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听他的。结果是让我进了一个铁笼子,有个护士叫我脱衣服、换上精神病医院的病服。我大吃一惊,怎么这么快,整个精神病签定,居然只有7分钟左右!吓得我几乎头昏地转,却也只有惊惊颤颤地乖乖听话。出院后才得知,医生给我的诊断是‘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在精神病院的第二天开始吃药,护士把医生开的药奥氮平olanzapine、舍曲林sertraline给王衡庚,他学着好莱坞电影里的特工,把药放在舌底下。然后到厕所偷偷地吐了,经过了三四天的高度惊恐后,他发现其他有些病人,也有把药放在舌底下,护士盯着他吃药也没说什么。
     
    王衡庚说“约一星期后,我猛然醒悟:她们是护士、医生,我有没有服药、有没有把药藏在舌下,他们会不知道?更何况,他们还定期血检!不乖,将服更多的药,呆更长的时间,以三个月为一期;还有,如果我不开心,我得继续呆在医院。这些医生与我说的清清楚楚。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把药藏在舌下,就稀里糊涂地直接把它们吞了。而且我也尽量想办法让自己开心”。
     
    医院环境及病友
     
    采访中,王衡庚也详细向我们介绍了精神病院生活居住的情况,他住在被一道铁门锁着的一层楼,这层楼的结构,一切像是一个大旅馆,与4个病人住在同一个房间。整个楼层是被一道冰冷的铁门锁着。
     
    这层楼约有30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广州建筑设计院的院长,还有一个硕士、一个是本科,王衡庚说很喜欢建筑院院长,他总是很幽默。就问建筑院院长,“这里的人为什么都那么老实?”
     
    “因为都很老实,所以都凑到一块儿来到这儿了”,院长回答。
     
    王衡庚在精神病院的唯一好处,是没有国保的骚扰、监控和恐吓,这倒也是清静。他还在没事时,读《概率与统计》,与其他病友大谈“母鸡是如何生蛋”的数学问题,逗得所有的病友都哈哈笑。
     
    “当然不止是清静,也有恐惧,有一个病友,不配合医生或护士什么的,然后被捆绑在床上被打了针,马上变得很乖了。“被打针”,想想也害怕。后来,无论是什么,护士或医生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王衡庚说。
     
    医院的作息时间极为严格。在规定的时间起床、睡觉。吃完早餐、午餐或晚餐后,可在楼层的走廊上或大厅上可散步,或在大厅上打麻将、打扑克、打乒乓,没有任何报纸或娱乐杂志可看。所有病人被铁门锁在这一层楼,不准许离开。每两个星期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可到院子里放风一次。
     
    2007年7月31日,王衡庚在被关押了整整两个月后,他终于离开了精神病院。出了院后,王衡庚约重了10公斤,这种虚胖是吃精神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因精神药物的毒性,2008年体检时他发现肝出现血囊,就去询问癌症专科医生,精神药物是否可能诱发癌症。医生回答,癌症的原因比较复杂,即不肯定,也不否定。
     
    新的监控与逃亡
     
    刚出院后不久,数学系对他还比较客气,还请他到九寨沟免费旅游,到北京数学九所进行学术访问,到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那一年,毒奶粉事件暴发后,王衡庚在上课、课后、到广州大学城的校车上,又多次发表了腐败与污染问题的评论。当年下半年,新一轮更厉害的监控、恐吓马上就来了。为防止再一次被送进广州市精神病院,王衡庚想法调动工作回到杭州。因为他是浙江大学数学系毕业的,在杭州,几乎每个大学都有他的同学或朋友。然而遗憾的是,调动工作到杭州后,王衡庚感觉仍然有人在盯着他。2011年1月,他背了一个旅行包,独自一人逃往澳洲寻求政治避难。
     
    在澳洲的精神签定报告
     
    2012年11月,王衡庚逃亡澳洲后在墨尔本难民庇护资源中心,一位前莫纳什大学教授,也是澳大利亚皇家和新西兰学院精神病协会的会员,他受过如何进行精神签定和如何治疗心理创伤的专门培训,他对王衡庚进行了精神鉴定。在签定报告中这位教授写道:——王衡庚先生认为,同事、邻居、朋友,甚至前妻被政府部门利用,来骚扰他。王先生说,他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他所描述的许多被骚扰的微妙细节,是中国当局压制公民、使他们服从的常用手法。
     
    但是他描述的部分个人经历似乎表明,他可能已经变得有些偏执,最终,开始怀疑每一个人别有用心。然而,自当他在2011年逃至澳洲后,他描述的所有担忧都消失了。
     
    他有活力、健谈;同时,对大陆失去的教授生涯,也表示好遗憾;不过,我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他有精神病。
     
    墨尔本的Foundation house(难民心理创伤辅导中心)的另一份签定报告中也提到“没有发现他有精神病的证据,尤其是精神病幻想症或被迫害幻想症”。
     
     
    附:王衡庚个人简历
    王衡庚,男,1971年12月出生于浙江东阳市,前浙江财经学院数学教授。
       在国际著名数学杂志上发表数学论文6篇,其中有著名的comm. Phy.Math.

       1993-1998,于杭州大学数学系硕博连读。
       1998年7月,于杭州大学数学系博士毕业。
       1998年7月,到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
    2001-2002年,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科研秘书,协助数学系建立首个数学博士点。
       2002年,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副教授。
       2003年,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系,被评为优秀教师。
       2004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天元基金。
       200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2005年,主讲的《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成为校级精品课程。
       2005年,成为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数学硕士生导师。
       2005年,获得广州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005年下半年,因上课与课后发表政治评论,被中共政府长期监控、骚扰、恐吓。
       2007年6月,不堪中共长期的骚扰、监控,想逃亡海外留学,手续做到一半时,被中共政府关进广州市精神病院2个月。
       2008年,因四川大地震、毒奶粉事件,再次公开发表政治评论。再次被中共政府监控、骚扰和恐吓。
       2009年6月,总算调回杭州老家(浙江财经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以为能逃离监控。
       2009年7月,到北京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学术访问。
       2002-2005年,全面负责华南师范大学的(全国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管理工作。其中在2004年,全校建模竞赛一等奖总数在全国800多个院校中排名第6。
       2002-2008年,在数学建模竞赛教练期间,获得国家级、美国级一、二等奖10多项。
       2011年1月,浙江财经学院,教授。
       2011年1月24日,为了不再被送入精神病院,逃到澳洲寻求政治避难。
    王衡庚

    王衡庚病历

    学术论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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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锋锐所行政助理刘四新博士和胡石根长老遭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14日消息: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法学博士刘四新先生被天津公安执行逮捕。
     
    据刘四新家属发出的逮捕证照片显示,刘四新博士于2016年1月8日遭到逮捕,涉嫌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刘四新,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曾因暴打骚扰其妻的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而被判刑4年6个月,2015年7月10日被抓前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的行政助理。
     
    与此同时,李柏光律师发出消息:刚接到胡石根弟弟给我来电,胡石根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在天津第一看守所,逮捕通知书发出时间也是2016年1月8日。
     
    胡石根,中国著名民运人士,1954年生于江西南昌,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因组建自由民主党被判刑20年,服刑16年,是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异议人士之一。2014年因与徐友渔、浦志强等人举行六四研讨会被刑拘一个月。长期担任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2015年7月10日被抓关押至今。

    图为刘四新博士

    图为胡石根长老

    刘四新博士的逮捕通知书

  • 廖曜中博士赴成都代理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起诉区委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4月23日得到廖曜中博士发出的消息:今天晚上本人10:40从长沙飞成都,12:35到达成都双流机场。独自一人深入虎穴,为成都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代理起诉金牛区委及公安局,维护其合法权利。但是本人意识到风险,据说黑恶势力和国保在设局,本人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如果在今晚3点半之前还未告知各位,本人可能遇害或遇险,请各位代为寻找或营救。本人的在成都的联系人是金牛区原统战部长申勇,微信名“田力”。本人联系电话13575148809,13521594337,本人家里电话:07348332889。请锋锐所同仁随时关注本人动向,谢谢!
     
    本工作室电话确认了上述信息是廖曜中所发出的。廖曜中表示出于对申勇个人意愿的尊重和对申勇个人安全的考虑现在还不太适合过度公开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代理起诉金牛区委以及公安局的具体情况。廖曜中是有博士学位的律师,曾经担任过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以及衡阳县县长等职。
     
    申勇与金牛区委及公安局的情况请见:
     
    成都金牛区政协会议警察入场抓人 主持人被软禁
    http://sports.163.com/15/0323/11/ALD08V4G0005227R.html
     
    图片中左为廖曜中博士:

  • 华科“捐精”死亡博士之父数年坚持为儿讨真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6消息:2011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医学博士郑刚走进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后,结果“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案件发生后,校方认为郑刚是“猝死”, 给了郑刚父母郑金龙夫妇8.8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并免去郑刚妻子吴琳在华科大读博期间的费用2万元和为其安排工作。
     
    对于郑刚的死因,郑金龙夫妇一直不相信“猝死”说。近日郑金龙专至本工作室介绍了他儿子的“冤情”, 郑金龙认为郑刚不是死于“捐精”,而是死于华中科技大学的生物人体实验,只是死亡后被转入“捐精”室。郑金龙说在郑刚死亡前,他收到了儿子的电话,郑刚当时在电话中说:“爸,我已中剧毒,无解,一定要鄂州异地尸检!要为儿伸—-”.郑金龙还说,他们后来寻到了郑刚的一件带血的衣服,也证明郑刚不是死于捐精。
     
    对于8.8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郑金龙说一个博士的一条人命如此廉价太不值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年迈的郑金龙至今仍走在上访和为儿讨真相的路上。

    郑金龙


     
    以下是郑刚案的相关情况介绍:
     
    捐精猝死案开审 博士离奇猝死神秘死因曝光
    博士捐精死亡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刚在该校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其父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的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万元。据此,不少网友揭捐精内幕,称捐精能赚房子首付,但是不少知情人士称这样的说法很荒诞。
    一个人活着去做属于公益的捐精,但是去了就没有再回来的可能,这的确是一件悲剧性的结果。
      好好的儿子没了,家长不可能无动于衷,不可能不问为什么就让具有博士学位的儿子就这样离开人世。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是谁都会这么做。至于索赔400万多不多,那应该法院法官们依法办案的责任与义务。不是双方说了算的。
      捐精子也能死人,这是个可怕的问题。如果有人听说这个新闻了,恐怕会吓得不敢再有这种念想。所以,无论是对于死者的生命的负责,还是对于今后如何开展捐精公益事业,都是不能绕过的坎。尤其是精子的受助者,不能失去社会最起码的道德与良心,不能因为钱把整个捐精的公益事业给毁了。如果为了躲避赔偿,为了赖着不赔偿,那么就不仅是死者家属的悲哀了,而是引起整个社会道德缺失的大问题。
      据广州日报报道, 去年2月,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刚在该校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其父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的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以下简称生殖中心)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万元。昨日,武汉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拒绝尸检,死者家属还认为校方在捐精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而校方律师则表示,郑刚的猝死与捐精无关,他们没有责任,一分钱都不会多赔。由于事发后没有及时做尸检,究竟郑刚死于何种疾病,这和捐精有多大关系,双方争执不休,但又谁也没有证据。想不到,公益捐精会成为生命的悲剧;想不到,人一死就什么也不是了。如果受助者只能接受人们的义务捐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这捐精公益事业还怎么进行下去,是不是就此要关门了?
      法理上的事,必须依法从事,法院不能袖手旁观,法官更不能坐在审判席上高枕无忧,只听原告和被告唇枪舌剑,而自己没有法理主张。如果案子被争论不休的拖延着没有结果,也不是法院光彩的脸面。如果双方证据严重不足,就应依法判令其主要的一方依法举证,不能让有责任者逃避责任。否则就是法院判案不公。死者应当是弱者,理应得到法院依法的保护,让死者家属举证多有不公平。但是被告的举证还需受到第三方的监督,以防被告蓄意提供虚假证据。
      正如原告律师王艳梅所述,生殖中心也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志愿者去捐精,就是和生殖中心形成了一个捐赠合同的关系,生殖中心应该保障志愿者捐精的安全。现在郑刚猝死在了取精室,生殖中心显然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及时发现郑刚捐精异常,并及时抢救等,这些都没有。这不能不说是被告的责任缺失。
      在法庭上,郑金龙坚称自己400万的赔偿并不是漫天要价。郑刚刚读博士,就被十堰市一所大型医院看中。郑金龙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0年12月1日,郑刚与十堰市太和医院签订的协议原件。上面写明,郑刚持外科硕士学位证书,初定月薪6800元,持外科博士学位证书,初定月薪1.28万元,每两年调级一次。所以死亡赔偿金应该是硕士生的收入加上博士生的收入,按最高20年计算,再加上父母抚养费、丧葬费,算下来就是400万元。不管原告索赔的金额400万元漫天要价,不管被告愿不愿意赔偿,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裁定权。依法裁定应该是法院和法官的责任与义务。案件的判决公平与否完全在于法院和法官如何依法判决。
      然而,死者家属作为原告向被告索赔是正当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索赔没错。那么,错在哪里呢?值得人们深思。深思之一,公益的捐精事业还需要建立法律意义上的法制制度,已发完善公益捐精的程序,以及如何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和理赔的责任与义务,公益捐精不能只受助不承担责任与义务。深思之二,公益捐精是否应当有受助方支付健康体检费用,在捐助前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再捐助?这只是笔者的愚见,希望更多朋友参与讨论。
    审判情况
      历时两个半小时 不公开审理
      今年6月12日,该案在洪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郑金龙只将华中科技大学列为被告。因案情复杂,法官当庭中止审判,转入普通程序。昨日庭审中,郑金龙将同济医院生殖中心、协和医院追加为共同被告,郑刚的妻子吴琳成为本案第三人。
      刚开始时,郑金龙并没有请律师,他称:“400万的索赔额仅律师费就要36万元,我请不起。”为了打这场官司,郑金龙解释,自己已花了20多万元。为此,洪山司法局对郑金龙进行了司法援助,派出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
      昨日上午,武汉乃至全国各大媒体都聚在洪山法院庭外等候。9时10分许,法庭正式开始审理此案。
      据悉,庭审现场,吴琳并未现身,也没有其代理律师出庭。庭审焦点集中在郑刚死因以及赔偿金额上。
      11时30分许,庭审结束,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据一名法官介绍,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死因成谜
      为何没尸检成焦点
      令外界关注的是,郑刚为何在捐精过程中会猝死呢?这也是昨日庭审的焦点。
      郑金龙走出法院后说,“如果捐精能致人死亡,那全世界的男子都不用结婚。”他还说,郑刚的身体一向很好,并且从他随身带的包里找出证据,其中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金龙还称,郑刚当年春节回老河口时,该院还对郑刚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没想到10天后,郑刚就猝死在校内,郑金龙认为不可思议。当他要求对郑刚进行尸检时,遭到了被告方拒绝。
      为何医院没有对郑刚进行尸检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万利强称,“郑刚猝死之后 ,我们也希望能够对郑刚进行尸检,因为捐精死亡这在世界上是第一例,很有研究价值,但其家属不同意,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还称,不同意尸检的是郑刚的妻子吴琳和郑刚的哥哥,“郑金龙当时在楼上,他的大儿子当时全权代表郑金龙。
    庭审之后
      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三被告是不是有责任?
      华中科大的代理律师何丹称,法庭已查明,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华中科大及协和医院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则称,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当相应责任,并且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郑金龙的法律援助律师刘杰认为,即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也应公平赔偿,之前的8.8万元只是一种人道捐赠。
      法庭上,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焦点一
      猝死与捐精之间有无关联
      郑刚猝死于2011年2月12日,第5次捐精过程中。此前的4次,他都平安无事。
      对于此前郑刚是在读博士的说法,华中科技大学表示,学生学籍证据显示,郑刚是2008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幸猝死时硕士研究生尚未毕业。
      是什么原因导致通过体检的郑刚死在捐精室内,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代理律师王艳梅认为,郑刚确实死在了捐精室内,是捐精致使郑刚死亡。
      “捐精和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湖北省人类精子库依托该院建设)代理律师万利强说,因为事发后未进行尸检,所以至今无法准确查明郑刚猝死死因。他强调:“但按照一般的医学理论,可能是郑刚自身心脑血管方面存在隐患。”
      郑金龙认为,他查看儿子遗体时,发现口腔、皮肤等部位有不正常表象,怀疑被人投毒。但万利强表示,警方排除他杀,院方曾要求尸检,却遭郑刚的妻子吴某反对。
      庭审焦点二
      补偿协议后谁同意火化尸体
      郑刚猝死次日(2月13日),协和医院和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和其家属达成协议,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家属8.8万元,并减免郑刚妻子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协议书上,吴某以恳请协和医院解决其工作为由,放弃主张任何权利。当年2月14日,郑刚遗体未经尸检火化。
      对于这份补偿协议,郑金龙认为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并不具备法律上的赔偿效力。而被告方则表示,这是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契约,具备法律效力。
      对于郑金龙的代理律师王艳梅所认为的“事情发生之后,校方强行把尸体火化,剥夺了郑刚家属对死因的知情权。”第二被告方、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的代理律师万利强表示,按我国法律要求,尸检应由家属同意并提出,学校和医院不可能强行火化郑刚的遗体。万利强表示,此事他一直全程参与,没有尸检的原因是家属(郑刚的哥哥和妻子吴某)不同意。
      而郑金龙则称,不做尸检,完全是被告方的意思。
    庭审焦点三
      学校是不是当事法人单位
      郑金龙的代理律师王艳梅认为,生殖中心事先没有告知捐精风险,侵犯了郑刚的风险知情权。“其次,捐精过程中安保措施不到位。”她说,捐精室是一个封闭的房间,整个过程仅有郑刚一人在内,每隔一小时才有人敲门询问。当天郑刚取精时发生猝死,但直到一小时后才被人发现。
      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代理律师万利强反驳:“整个过程生殖中心没有责任,在捐精前已和郑刚签订一份捐精知情同意书。”他介绍,生殖中心具有相应的资质,精子库按卫生部的要求操作,是很规范的。郑刚捐精前也经过体检,结果合格,事发后马上打120,还拨打110报警。郑刚被送往协和医院抢救后,警方也赶往调查,排除了他杀可能。
      华中科技大学代理律师何丹认为,郑刚是自愿捐精的,其死亡非常不幸,学校也很沉痛。但其捐精的对象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学校不是当事的法人单位,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王艳梅则认为:“即使最后法院认定被告方没有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被告也应根据公平责任补偿原告损失。”
    捐精猝死案开审 博士离奇猝死神秘死因曝光
    •     www.sdchina.com   来源:中国山东网综合   2012-9-13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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