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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钟亚芳被监控2年多的系列视频3:限制是为了让你养病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报道

    钟亚芳是2006年12月21日浙一医院放射性核素误注致核污染受害者,在投诉交涉过程中,其单亲女儿钟知含又被无良医生放射性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因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拒不同意对证据确凿(有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女儿钟知含刑案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信访听证,造成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女儿钟知含的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凶手李林法等逍遥法外!钟亚芳被逼多次进京上访,结果冤未伸,反被打击报复于2009年10月1日上午在北京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抓回当地后,被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钟亚芳2011年7月22日从精神病院释放回家后,又被当局的枉法腐败官员公然违法以“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严密监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阻止其上访喊冤,至今已长达2年多,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同时封杀司法途径。更甚从2014年4月起又停发了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维持生命钟亚芳的病假工资,维持钟亚芳母女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要“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惊天之冤的单亲病重核污染钟亚芳母女变相杀人灭口,钟亚芳钟知含母女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    
    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钟亚芳拍下了大量她被非法监控、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让外界感受到了浙江桐庐县当局维稳体制的疯狂、没人性。2014年6月6日开始,民生观察开始刊登这些视频,今天发布的是视频三。视频三是由4小段视频合并而成,记录的是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走出居住的小区前往桐庐汽车站被跟踪、带回的经过。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6-18
     
    以下是钟亚芳2014年4月9日上午拍下的4段视频的文字记录:
    视频三第1段: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走出居住的小区后,就被浙江桐庐县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跟随左右严密监控,一起坐公交车到桐庐县汽车站。
      
    视频三第1段钟亚芳与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以为躲起来就没人知道了在监控我
    监控人员: 有这么多监控
     
    视频三第2段: 2014年4月9日上午,钟亚芳在浙江桐庐县当局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监控跟踪下到达桐庐县汽车站后,又被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去杭州。 监控人员竟荒唐称“限制钟亚芳人身自由不让买票离开桐庐去杭州,是因钟亚芳身体不好,叫钟亚芳休息、养病”!
     
    视频三第2段钟亚芳与监控人员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走开  我现在要买票去杭州。
    监控人员:等一下 等他们来再去
    钟亚芳:等你们领导来是吗  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钟亚芳买票去杭州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你不晓得你还要来限制我人身自由
    监控人员:我们是这门行当
    钟亚芳:这是你的工作  限制我人身自由不让我离开桐庐
         天天24小时跟踪监控是你们的工作喽
          钟亚芳犯法了吗  你晓得吗
    监控人员:你一等公民
    钟亚芳: 既然晓得我是一等公民你还要来限制我人身自由     
    监控人员身体不好
    钟亚芳:你们现在来限制我人身自由是因为我身体不好是吗
    监控人员: 叫你休息
     钟亚芳:叫我休息是吗   叫我休息不准我去杭州是吗
     监控人员:养病
     钟亚芳: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病 政府跟你讲是什么病
     监控人员:不晓得
     钟亚芳:你们领导跟你讲我是精神病是吗
     监控人员因为你长期病假么总有病
     钟亚芳:你的意思是我现在长期病假所以你们不准我去杭州
        你讲我怎样在家里养病   人身自由剥夺了  生命救治权剥夺了
        病假工资扣发了 所有的权力都剥夺了  那你讲我怎样在家里养病   你告诉我
     监控人员告他们去
     钟亚芳: 我现在就去告他们去呀
    监控人员: 等他们来  网上么叭叭叭发出去
    钟亚芳:你的意思叫我网上叭叭叭发出去  
    把你的照片发上去是不要紧的 你讲
    监控人员:这也没办法的 
    钟亚芳:你也叫我去告你们领导  去告这个政府
    监控人员:有冤伸冤
    钟亚芳:你走开   钟亚芳现在就要去杭州告他们去
     
     
    视频三第3段:2014年4月9日上午,在桐庐县汽车站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桐庐县当局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俞一丕等3名监控人员一起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去杭州。
     
    视频三第3段钟亚芳与陈中华副所长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你的意思我杭州是一步都不好出去了  从今年开始 2014年开始  一步都不好走出去了。
    副所长陈中华:有些问题在这里解决好  是不是 你这里么不解决
    钟亚芳:你们给我解决了吗
    副所长陈中华:你去了之后又回来  还是要那个 所以你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钟亚芳:你执法凭证给我  你监视居住证给我  好不好   你不要来把我钟亚芳当傻瓜好不好   法治社会吧  你陈副所长有什么权力来一次又一次地来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
    副所长陈中华:你是噶聪明的人   不会是傻瓜的
    钟亚芳:我聪明的就可以人身自由限制了
    副所长陈中华:不 不 不  这个不搭界的
    警察徐鸣:我们去钟阿姨  去 去去 走走钟阿姨 去了  去了
    副所长陈中华:我昨天晚上值班  一夜没睡  早上听到你
     
    视频三第4段 :2014年4月9日, 钟亚芳被浙江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当局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雇请已2年多的俞一丕等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去杭州后, 又被副所长陈中华等2警察与其中2名监控人员一起非法押送回家。
    视频三第4段钟亚芳与陈中华副所长的对话内容:
    钟亚芳: 陈所长我希望你叫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郑  叫他监视居住证拿出来给我
    副所长陈中华:钟阿姨  我要是你院长的话  我肯定让你当护士总长
    副所长陈中华:你还在拍的钟阿姨
    钟亚芳: 你们不是都不承认在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么。

    钟亚芳和当天的监控人员

    以下是当天的视频:

  • 山东反四人帮英雄、维权第一人周孟新的“反革命”人生

    周孟新,男,64岁,汉族,山东省菏泽市青菏啤酒厂退职干部,住山东省菏泽市石人东街155-22号,电话:86-0530-5922911.手机:15864414259
    自1969年10月中旬因议论散布对“三忠于、四无限”不满言论被无端怀疑策动士兵“哗变”。从部队退伍回到原单位山东省菏泽化肥厂工作,从19岁到63岁44年一直受到监控、跟踪、调查、侦查、刑讯、管制、刑事拘留和逮捕绑架、取保侯审,至今行动无自由。45年来辗转经历了13座监狱并遭到30多次万人大会的巡回批斗。在十余地县游街示众一个多月。45年漫长的岁月里,一直生活在恐怖和管控中,连续被有关部门制造了多起冤假错案。
    一、   第一次入狱:
    71年3月,菏泽发生了几起所谓的“通敌挂勾”的案件,公安方面即对本人重点侦查、软禁。本人请假去河南探亲被绑架回菏,无奈之下又逃之云南河口遭到刑事拘留13个月才释放。
    二、   一直被疑投敌判国:
    72年5月,名为释放,仍然限制自由,新疆朋友的一封来信,即又被怀疑要逃往前苏联,后又把新疆来信朋友马树共关押了一段时间。
    三、   追查政治谣言:
    73年5月,山东公安方面直接向中央高层汇报:山东菏泽破获一起恶性案件,首犯周煽动群众恶毒攻击江青、姚文远等中央领导同志。并扬言:江青同志想当女皇,分裂党中央云云……。当时的当权者们以此做为向上爬的资本(当时不太时兴买官卖官),并向高层吹嘘周在全国系首例在公开场所恶毒攻击伟大的旗手,向中央邀功。又一面对受控制人员刑讯逼供,囚禁了一批人,比如闫世忠、闫传福等等,同时囚禁了我几个月,有时几天几乎不让吃喝,不许上厕所。此案一直延续到1976年被逮捕。在这次追查政治谣言中,做笔录的樊某某后来都已经升为正厅级干部,退休后享受副部级待遇,而我至到今天仍受到管控,实在有点不太公平。
    四、    强加组织反革命暴乱罪:
    76年“四五”运动前后公安方面组织了强大的专案班子,搜集制造了许多借口,人为的编织了本人进行反革命暴乱的大网,株连了数省约千人受害(见1976年十七期公安简报)于76年9月4日早8点被逮捕,9月5日签的逮捕证。入狱30个月零7个小时,直到1979年3月4日下午3时许才被原中纪委副书记张策同志命人砸开脚镣释放。
    五、   狱中四次受到酷刑:
    1.71年8月下旬某晚9点多,看守所临时工韩守清(后来转正)、张启兴和两名武装人员为了配合审讯把本人上身扒光,用新麻绳五花大绑后两人用力提起再猛摔下,折腾约四十分钟,使麻绳入肉,然后又用棍子痛打一顿,直到休克,用冷水泼醒后,浑身己成血人,牙被打掉两颗,直到今日耳朵仍有一疤为证,左耳致聋,牙掉在地上韩还故意用脚踩一下。当时看守所工作人员张子义吓的不敢看,马上离去了。
    2.76年12月中旬,看守所为配合刑讯逼供,韩召集三名武装把本人五花大绑后从后背两胳膊中间穿一根长2米多长的铁管,两人抬起两人踩着膝盖,不许腿弯,然后像打夯摧残腰脊,被摧残约一个小时,直至休克才被拖回囚室。另一名在场的公安人员也在场做帮手,可作证。
    3.78年8月中旬,韩又伙同两名武装,再次把本人捆绑休克后用凉水泼醒,身上到处流血,身上皮肉一块块脱落。
            4. 78年7月底,在抗议狱方虐囚的绝食斗争中,本人本来己5天没吃饭,又被拖出囚室,手戴背铐,韩守清等人用一根皮管子从鼻孔插入原告胃中,仅胃液就被抽出一盆 ,韩一伙人名为实行人道,其实是惨无人道,被托回囚室后,仍然不予卸掉刑具和皮管,被摧残8个多小时,后来韩等人尽管强编理由和编造借口还是承认了此事是野蛮行为,但拒不坦白受何人指使。虽然韩也是极左路线的牺牲品,但其参与摧残的人超百人次,是不可谅解的。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都应追究其责。
    综上四次受刑,本人身上至今仍有伤疤为证,另有证人作证。比国际上公布的虐囚案件还要残忍,其残忍程度和电影中的法西斯没有区别,是彻头彻尾的反人类犯罪行为。
    5.审讯时除开始动点小刑,拳打脚踢,用小木棍敲打外,入狱后先是给戴上7个月的原始土制钢筋小手铐,手铐小的入肉,紧勒着手腕骨头,接着又戴了22个月的脚镣,至今日我的手脚和胳膊都已经变形己无法治愈。
    6.由于车轮式的审讯(上午、下午、夜里)使本人30个月不能睡觉,即使休息也只有十几分钟的潜意识的休息。在狱中所受的虐待和酷刑,被有关当权者们列为国家机密,不许申诉,不许宣扬,否则按泄密严惩,或按攻击专政机关治罪。这是真正的中国人残害中国人。韩事实上参与指挥摧残人在百次以上,现在韩退休后仍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六、被扣上“投机倒把份子”的帽子:
       82年初,工厂放假,本人帮助其它单位做了一笔生意,对方商业饮食公司给本人一万多块钱利润提成,被公安方面侦查到,接连传讯多次, 又在大众日报上点名曝光,作为经济犯罪重点打击。
    七、一封香港来信,又布下大网
                82年冬,本人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往返香港做土特产生意的广东人韦先生,从香港寄我一封信,当时做生意本来就不大胆,又因刚受到打击,所以信中有点含蓄,公安方面以此信看不懂为借口,汇报到各级政府高层,布下大网要人为地制造一起通敌组织反革命暴乱的大假案,并派本人周围比较要好的朋友做卧底,加紧跟踪盯梢,并多次给本人谈话,问讯,他们经常大摆筵席,宴请所谓的内线,据后来公安内部有人透露,主要以此为理由,才能报销一些费用,最后不了了之。
    八、强加“赌王”被管制:
              83年四月,本人为了少若麻烦,几乎每天不出门,与街坊邻居们打了几次麻将,结果被当局在侦查调查本人动向的时侯发现,随即拘留了和本人一起打牌的八人,并株连百人,并对本人罚巨款,中顾委张策等同志知道后,一至认为地方当局是报复,随后又被宣告无罪,退还被罚人员罚金,综上经习仲勋同志的老战友老部下原中纪委副书记张策同志多次亲自过问给予平反昭雪。
    九、被逼迫退职:
    “赌博“案宣告无罪的第二天,公安当局更加强了对本人的迫害,加大力度,街道、邻居、单位布下大批眼线,凡与本人接触的人一概受到审查、传讯,本人无法工作与生活,晚上还经常派人到原告家中偷听、侦查。本人退休不够年龄,只好于91年办理了退职。退职前己停发了近10年的工资。
    十、对原告实行经济封锁:
         91年初,本人家庭电话查出了邮电局共多收电话费上万元,两次起诉官司托了十几年,后来牡丹区人大查出时任法庭庭长魏延波贪污诉讼费,魏瞒着原告私自为本人撤诉,为此本人四处告状直至告到最高人民法院,都没得到解决,关司打了16年,本人光费用花了人民币50多万,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0多万。魏声称贪污诉讼费是法院的潜规则,随本人到任何地方告。据被告方内部人透露,被告方曾受到各级部门人员的敲诈共计200多万元,为法院亲属安排了三人进邮电局工作,此间本人正在筹办小微企业,就因官司停办。
    十一、所谓2008年2月26号事件:
    由于本地政府克扣退休退职干部职工福利,根据当地政府下的文件。1.住房补贴;2医疗保险;3生活补贴;4取暖费;5扣发退休退职干部职工涨工资的固定部分的20%。因此引起广大退休退职干部职工的愤怒,准备于2008年2月26日集体向市政府上访,结果本人24日就被当局秘密绑架到一家小酒店内,三顿没给饭吃,一夜不让睡觉,在激烈的争辩时本人突发高血压(高压240,低压150)突发脑梗塞,虽然送到医院,但天天受到审讯,政府拿出本人所发的短信5000多字,严重侵害了本人的权利。为此专门成立了2·26办公室,此举是极端错误的,法律从来没有规定什么企图或阴谋上访罪。所以对本人采取的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等一系列措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次被非法窃取短信5000余字,严重侵害了本人的人权。
    在追查2·26事件中,张允真、袁秀松等20多位老年人被追查,造成住院输液。其中,菏泽柴油机厂抗美援朝的老残疾军人庞道平被追查后5日内死亡。当局用退休退职干部职工人员的福利搞工程,吃回扣。只许贪污不许百姓请愿,众老人为生存上访请愿,虽然有关当局没有架起机枪扫射上访请愿的老人们,没有放出警犬撕咬下岗职工,但埋伏在市政府周围的几百名警察和几十辆警车虎视眈眈,实在不应该。更不应该沿用封建的株连九族政策,有人扬言要抓我的家人株连我的孩子。毛泽东时期,虽然生活穷点,但地方国营干部职工药费都给报销,现在不能报销,改革开放的红利相当部分进了贪官的腰包,有的极左路线的执行者演变成了腐败,某社区书记文革后期上台,至今几十年当权,价值几亿甚至十几亿的集体资产几十年已殆尽。某厂长仅嫖娼就花费公款几百万元,干女儿干儿子一大帮,哪里还共产党的样子,工厂几年时间亏损一亿多,工厂倒闭,地方国营的干部职工,一夜间变成乞丐,谁管谁问?腐败才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是党和人民的死敌。
    十二、被做为英雄人物宣传,本人处处受到尴尬:
    教育部1983年8月委托上海教育出版社编写了教学参考书《初中青少年修养》,做为政治课本在《无私无畏正党风》的一课中转载山东省菏泽县化肥厂干部周孟新“文化大革命”中,因反对四人帮逮捕入狱,至到1979年还没平反,张老去菏泽时了解到这一情况,马上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解决,还要求表彰敢于同“四人帮”斗争的周孟新……。教育部以及上海教育出版局事先事后并没有告知本人,一连五年周孟新事迹被作为政治教材,本人多次受到学生们的围观,非常尴尬,如果说出个小洋相,作个小品,给某企业做个广告,能得到几千万的广告费,本人为国家和民族做广告,应该视为突出贡献。
    十三、维护国家百姓利益,反被扣上作乱的帽子:
    2013年7月,山东菏泽交通集团几个人,以公名义,要对原地委党校小规模开发,引起老百姓不满,老地委党校房地产是原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因为党校没地方办公占用,后卖给交通集团,几个人要通过开发,把国资变为私产。该地块约三万多平方米,只开发一千四百平方米黄金地段,是明显的浪费资源,是官商勾结。我和老百姓要求整个地块全部开发,但是开发商很少开发棚户区,要么毁掉良田耕地,要么只开发少量黄金地段,不顾老百姓利益。为此,我和老百姓共同签字向上级提出异议。这些年来,开发商毁掉菏泽市牡丹区近四分之一的良田耕地,盖上了商品楼,百姓们痛在心中,有的村支书圈地暴富,有的竟三妻四妾,闹的民怨沸腾,可是开发办、国土局、规划局享受者国家高待遇不说,却营造出资产千万上亿的贪官,老百姓意见非常大。7月中询,社区居委会某书记的干儿子(曾带人抄我家的人)等三人代表党和政府找到我家,询问了我的动向,并透露了参与对我几十年的监视,要剥夺我正当的监督权利。为此,我也提出抗议,当局不应该继续剥夺我的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
    我的45年青春,就是在恐怖和管控中度过的,被连续制造了多起冤假错案,身体己致半残,折磨的并发症十多种疾病,不能治愈。我准备对以下事项提出赔偿要求:
    1. 45年的管控。
    2. 四次受酷刑。
    3. 戴土刑具镣铐800余天。造成我身体变形
    4. 开了30次万人大会批斗。被用新麻绳捆绑了82次(仅示众就捆绑了80次)
    5. 载入政治教课书侵权5年。
    6. 2·26事件,被窃取短信共合计5000余字。
    7. 强加“赌王”被管制。
    8. 与邮电局打官司,要求联通移动公司和法院共同赔偿。
    9. 45年中三次大规模的抄家。
    10. 重点受株连的同志,共50人要求赔偿。
    11. 45年中狱内狱外共审讯300多次,要求公安方面赔偿。
     
                                                       此致
                                       
                                       
     诉说人:周孟新
     
                                                  代理人:    
                                          
                                                     
       2014年3月30日


    长期带中世纪的刑具造成双臂变形.JPG

    家中漏着天的房屋

    牙齿被打掉的照片

  • 浙江沈志华连日被重兵看守报警反被扔跪地求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2-25消息 :今天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板桥村民沈志华(访谈两次被送精神病院的沈志华:“我没有裸奔”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68/2012011/2013/0615/7701.html)联系本工作室说,从2014年1月7日她从北京押回家后,当局即安排众多人员分四班对她进行跟踪监守,严防她再次到京上访。这些跟踪人员中,有的开车,有的骑自行车,有的骑电动车。
     
    当局的这种行为让沈志华倍感骚扰、恐惧和不堪忍受,今天她向安吉县110报警,结果被带到了梅溪镇派出所。沈志华说在对她的监控跟踪人员中本身就有梅溪镇派出所的人员,她到派出所哪讨得到说法,结果是她被派出所的人员扔到马路上,衣服全都湿了,下午她不得不跪倒在地请求帮助。

    以下是今天下午沈志华跪地求救的图片:

  • 冯正虎:非法监视居住的罪恶——反监控不服从系列

    冯正虎坚守护宪维权的理念,捍卫人权,推进法治,站在弱势群体一边,帮助访民依法维权,因而得罪某些权力部门及其领导人,遭受各种报复打击。
      
    冯正虎于2009年4月1日合法出国,短期访问日本,但6月7日回国时,却遭到上海警察的非法拒绝入境回国。没有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只有一句话“领导说的,不让你回国”,就可以野蛮地让一个中国公民无法回国,八次被拒在国门外,被迫在日本东京成田机场露宿92天。冯正虎的悲惨遭遇震撼国内外民众与中国高层领导人,最后中国政府纠正了上海违法官员的错误,保障冯正虎于2010年2月12日顺利回国。这一闻名全球的事件让上海当局及其领导人丢尽颜面,耿耿于怀,蓄意报复。
      
    冯正虎回国后,在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6日的整个期间,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十几人组成一支常备的看守队伍,24小时轮班非法监视,并时常将冯正虎非法拘禁在住处内或者其他指定居所,以监视居住的方法非法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但是,冯正虎不屈服权力,不怕打压,在极其艰难的处境下继续从事捍卫人权的工作,并成功开创了维护公民诉权行动。
     
    冯正虎揭露与批评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的违法现象,并倡导维护公民诉权的行动——“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当维护公民诉权运动已势不可挡之时,上海当局越是感受到中央要求地方守法纠错和民众请愿活动的压力,越是会怨恨与惧怕说理讲法的倡导者,不顾法律的尊严,索性指使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将冯正虎非法囚禁在住所内,从2012年2月27日起至11月20日长达268天。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会议结束后,习近平出任中共总书记,力图依法治国,上海当局解除对冯正虎的非法囚禁,冯正虎可以自由出入家门。但非法监视居住的情况持续至今,电话、手机被监听、六个监视探头直射冯正虎的家门及通道,还有15个看守人员24小时轮班非法监视居住,时常对冯正虎进行骚扰性跟踪。上海当局继续浪费大量财物,维持非法监视居住的犯罪行为。
     
    冯正虎依据中国法律,已于 2012年 10 月 23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非法监视居住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EMS:ES797820570CS),并于2012年12月3日就非法拘禁268天的犯罪行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EMS:EW38568934CS ),但是上海的司法机关至今尚未立案。
     
    兹将非法监视居住的罪恶公布于众,并继续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控诉。
     
    一、非法监视居住728天内的遭遇
     
    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6日的728天内,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十几人,24小时轮班驻守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仁和苑小区内,全部便衣,没有任何执法凭证与法律依据,非法监视与软禁冯正虎。只要领导一个电话,指令不让冯正虎出门,这批看守们即刻强行将冯正虎拘禁在住处内,不准外出。二年内将近一半多天数约364日,冯正虎被非法拘禁在冯正虎的住处内或者其他指定居所,人身自由遭受非法剥夺。而且,警察可以随时闯入冯正虎的住宅搜查扣物。
     
    1. 长期非法监视居住,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
     
    监视居住是对司法上认定的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十几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执法的证明文件,公然天天24小时驻守在冯正虎的家门口,对一个守法公民实施长达二年多的监视居住,损害冯正虎的声誉,骚扰冯正虎家人及邻居的正常生活。
     
    2. 贴身跟踪,恶意骚扰,制造心理恐惧与精神压迫。
     
    在非法监视居住期间属警察准许冯正虎出门时,冯正虎还常常会遭受非法跟踪。冯正虎与妻子去超市购物或者晚上在住宅小区周围散步都有看守人员的贴身陪同或近距离跟踪。警察唆使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人员近距离跟踪冯正虎,这种让你看得见的跟踪是一种心理威胁与骚扰,制造一种人身自由可以随时被剥夺或限制的恐怖,是以其他方法限制人身自由,造成冯正虎及家人的精神损害。
     
    3. 连续的长时期或每周有几日被剥夺人身自由。
     
    2010年8月3日至8月16日,看守人员听从上海市公安局国保部门袁副处长的指令,天天将冯正虎非法拘禁在住宅内,不准出门,连续14天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每周一、三、六、日或者领导认为敏感的日子,冯正虎也会被看守人员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强迫不准出门,冯正虎一人无法抗拒多个看守人员的强力侵犯。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的证明文件,没有执法资格的社区保安,只要一个国保警察的电话指示,就立即可以剥夺冯正虎的人身自由。敏感日子是根据领导的主观感觉而定的,领导神经脆弱,冯正虎会天天无自由。金正日追悼会、利比亚首都被反对派军队攻克的当日也成了不准冯正虎出门的敏感日。
     
    4. 遭受6次强迫失踪,即非法的不通知家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冯正虎于2009年2月15日曾在北京阜成门外大街国宾酒店的十字路口被绑架至上海海军东湖招待所508室及上海客来登宾馆105室,直至3月25日非法拘禁41天,该案件另行处理,已向司法机关提起控诉。2010年2月12日冯正虎回国后,又遭受6次强迫失踪。第一次,2010年5月9日至5月12日在上海市崇明县假日岛度假村非法拘禁4天;第二次,2010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在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度假村非法拘禁3天;第三次,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市崇明县横沙岛天使海滩度假村非法拘禁7天;第四次,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在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度假村非法拘禁3天;第五次,2011年3月2日至3月21日在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鹿鸣农庄非法拘禁20天;第六次,2011年11月25日至12月11日在上海市崇明县假日岛农庄非法拘禁17天。
     
    5. 滥用职权,以传唤方法数十次变相拘禁冯正虎。
     
    在非法监视居住的二年期间,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除了将冯正虎拘禁在冯正虎的住处,还频繁地滥用传唤方法将冯正虎变相拘禁在五角场派出所,由二个保安人员看守,大多次数的传唤连法定的笔录程序也不做,甚至还超过传唤8小时的法定关押时间。2010年期间,警察没有传唤证,多次强行传唤冯正虎。2011年,冯正虎以头撞车的激烈方式拒绝非法传唤的抗议下,警察才出具传唤证。而且,都是同一个传唤案由:“涉嫌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什么是“其他方法”,就是什么方法也没有,随意关押冯正虎的一个借口而已。2011年冯正虎收到13张传唤证,有的连公章都没有。以后更夸张的是,2012年5月10日至6月10日的一个月内,冯正虎连续收到13张传唤证。
     
    6. 肆意抄家,非法扣押,致使冯正虎的财产损失,住宅没有安全。
     
    冯正虎的家门口有十几个便衣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同时也危及冯正虎住宅的安全。警察有时出示一张检查证,有时没有任何执法的证明文件,肆意闯入冯正虎的住宅,野蛮抄家,扣物不还,犹如有执照的强盗。2010年4月19日至2011年6月14日的一年多里,冯正虎遭受6次抄家(2010年4月19日、8月3日、2011年2月16日、2月20日、3月3日、6月14日),被扣押的11台电脑及其他大批私人财物,至今尚未归还。警察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6次抄家如同入室抢劫,随意扣物,只拿不还,有时连检查证、扣物清单等执法的证明文件都没有。
     
     
    二、从2月27日起连续囚禁268天的遭遇
     
    从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0日,冯正虎被莫名其妙地囚禁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其家变成不受法律监督的“黑监狱”,连出门买食品也不准许,不让和其他人接触,甚至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办案上门也要经看守的警察准许并监视陪同下方可入内,将冯正虎全封闭关押了268天。
     
    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凭证,在冯正虎家门内外设立三道岗哨,常备的24名便衣警察和保安人员天天昼夜轮班非法剥夺冯正虎的人身自由,敏感日或每逢周六、周日又增派许多警察,草木皆兵,扰民伤财,近九个月耗资约二百七十万元人民币,伤害冯正虎及其家人,扰乱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恐吓整个社会,使警察变成罪犯,同时在践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第一道岗哨设在冯正虎家的楼道内,参与非法监禁的直接看守人员有16人: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沈国良、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金吉祥、郝明友、莫春晴、社区保安人员李建国、常汉平等4人、杨浦区保安公司职工王立成、李连军、钱光明、盛孝文、黄本荣、李辉等6人。其中,沈国良、陆巍峰是看守人员的直接领导。16个非法看守人员长期非法侵占私宅之地,狭隘的楼道口仅有2平方米的空间,却成了他们的居所,每班4个看守人员,还有他们的一张桌子、几把靠背椅及几包捡来的东西,把一楼的入口堵得水泄不通,居民无法正常行走。而且,整天的烟熏、DVD歌声、喧哗声持续二百多天,直接扰乱我们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二道岗哨设在在政通路240弄小区门卫室,参与非法监禁的直接看守人员有8人:杨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1人、反恐部门1人、特警2人,社区保安4人。
    第三道岗哨设在小区门外,每逢周六、周日或所谓的敏感日又会派出许多警察,以国保警察为主,派出所民警、治安警等各警察部门及街道综治办都会派出代表驻扎冯正虎居住的小区门口维稳。其实,他们都在自娱自乐,浪费警力财力。天下无事,庸人自扰。
     
    杨浦区公安局国保处、五角场派出所是这起非法拘禁案的负责执行单位。最初几个月,五角场派出所的一辆警车24小时停放在冯正虎家门口,作为执行非法监禁任务的车式岗亭。(车号:杨浦0352,车牌号:沪E-6237警。4月25日换了一辆警车,车号:杨浦0341,车牌号:沪E-3539警。)而且,楼道内的看守警察均由五角场派出派出,直接侵犯冯正虎的人身自由。而且,杨浦区公安局国保处警察沈国良、五角场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是违法犯罪现场的直接指挥者,他们的直接领导是上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小张、杨浦分局国保处叶副处长、五角场派出所黄颖副所长。谁是非法拘禁的最高主管领导与幕后导演?
     
    一个遭受非法监禁的人,比一个关押在合法的拘留所或监狱的犯人处境更糟,他的人身安全及公民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1. 把冯正虎的住宅打造成监狱。
      
    在冯正虎被囚禁期间,以传唤的名义把冯正虎带离家,然后偷偷摸摸地在冯正虎住宅的窗沿下安装一圈带铁叉的铁栅栏,以防冯正虎越狱逃跑。马路上摄像监视探头,转向专门对准冯正虎住宅的阳台窗口,住宅门前安装了有夜视功能的监视探头及其他几个监视探头。电话被监听。电脑、手机及网络设备全部被抄走,中断与外界的联系。数十名看守人员24小时轮班监管,将冯正虎拘禁在家。冯正虎的住宅变成一座“黑监狱”。
     
    2. 生活困难,身心伤害。
     
    冯正虎被独自拘禁在家里,连出门购买食品及日常用品也不被准许,要靠亲属朋友及许多善良的市民赠送救济。有时,看守人员不肯转交,只好从三楼阳台窗口将市民送的食品吊上来。长期被关押在室内,又加上被非法拘禁的恐惧,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会常常发病。而且,与警察的冲突,身体也会受到伤害。冯正虎失去了自由去医院治疗的权利,看病需要领导批准,若冯正虎表现不好,会被取消去医院治疗的安排。3月16日、3月21日,冯正虎受到两次不准看病的处罚。后期,看病的待遇有所改善。每次乘警车去医院由四、五名看守人员监管陪同,药费自理。在长期非法拘禁的环境中,妻子也陪同受难,其身体与精神遭受严重的伤害。
     
    3. 肆意抄家,非法扣押。
     
    3月1日下午,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葛德强、王水根、陆巍峰及七名国保警察入室抄家,扣押冯正虎的财物(电脑2台、显示器2台、手机4部、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照相机1部、网络设备若干、书籍文件及其他物品),至今已六十九日,尚未归还,违反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的法律规定。3月20日、3月23日陆巍峰、沈国良等警察再次入室抄家,翻箱倒柜,野蛮搜查,扣押财物,但他们没有检查证、扣物清单等执法凭证,属非法搜查与扣押。二年内,冯正虎遭受九次抄家,被扣押十三台电脑等大批财物,至今尚未归还。现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抄家,这不是正常的检查执法行为,而是捣乱作恶,蓄意报复,逼迫一个坚守法律法规的人向不讲法不讲道理的权势者屈服。
     
    4. 野蛮推搡,粗暴殴打。
     
    3月20日警察陆巍峰、沈国良闯入冯正虎的家,推搡冯正虎至室内的书房,陆巍峰挥出一拳重重击在冯正虎的颌下,接着又是一拳落在冯正虎的脖子上,当时有伤痕。4月17日警察沈国良闯入冯正虎的家,挥出两拳击在冯正虎的脖子上,冯正虎强烈谴责他的野蛮行为,在场的王副所长、郝警察当即劝阻。沈国良的两拳,与他过去曾驾驶小车冲撞冯正虎的危害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陆巍峰、沈国良是因为无法阻挡民众来探望冯正虎而恼羞成怒,拿冯正虎出气。9月19日,冯正虎陪妻子去医院看病,遭到国保警察沈国良的阻挡,他指令几名看守人员抬走冯正虎,看守人员不执行其违法指令,他就直接与冯正虎打架。不久,沈国良的上级领导中止了他的违法行为,同意冯正虎陪妻子看病,当日下午派两辆警车由六位看守人员监管陪同去医院。在非法监禁的“黑监狱”中,没有法律保护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比在合法的拘留所里更易于遭受警察的侮辱与殴打。
     
    5. 用生命争取囚犯的权利,反对虐待。
     
    国务院《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但是冯正虎连被拘留人的“放风”权利也被剥夺,24小时被拘禁在室内,不准室外活动,这是虐待。冯正虎多次依法向看守人员提出请求,均遭到拒绝,被强制阻挡在室内,最后只好用生命去争取囚犯的基本权利。3月10日下午,冯正虎欲冲出门口,争取室外活动的权利,遭到四名看守人员的阻止,冯正虎与警察郝明友发生冲突,两人抱成一团,从门口台阶上跌倒在门外的水泥地板上,幸好不是后脑勺先落地,否则不知谁会重伤或死亡。郝警察的左脚腕扭伤,冯正虎的右膝骨撞击受伤,并致使右腿胯骨及腰椎受损发炎,痛得不能直立行走,卧床休息治疗一周,至今未痊愈。以伤害身体的代价,换取了以后在门口数米范围内在四名看守人员监视下的“放风”权利。但是,在非法拘禁的场地,没有检察机关的监督与监管制度的保证,“放风”等囚犯的基本权利,受警察领导的喜怒情绪影响,随时会被剥夺。
      
    6. 通信权受到侵犯。
     
    冯正虎收到崇明县法院的传票,作为“生命权纠纷“一案[(2011)崇民一(民)初字第3056号]法院认定的原告诉讼代理人,应当出席3月22日的一审庭审,但受到看守的警察非法阻止。崇明县法院用邮政特快专递于3月24日(EMS:EY424602010CN)、3月30日(EMS:424604286CN)寄送司法文书给冯正虎,但遭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非法扣押,妨碍法院司法工作。7月11日冯正虎试图通过邮政特快向法院寄送诉状,邮局投递员上门取邮件时,遭到阻拦。已查明3月15日淘宝网上商店通过申通E物流寄给冯正虎物品,被看守人员冒名签收,至今未归还冯正虎。被非法扣留的信件物品有的已被追回,但肯定还有部分冯正虎暂时不知道的东西。看守的警察告知,是他们的上级警察沈国良指使的。10月份后,侵犯通信权的现象有所改观,10月23日冯正虎在囚禁中第一次将控诉信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法院、检察院。
     
    7. 接见权、向法院与检察院的诉讼权受到侵犯。
     
    在冯正虎被非法监禁期间,所有来探望冯正虎的朋友及其他市民均遭到看守人员的阻止,不让冯正虎和其他人接触。甚至律师、法官来访,也要受到限制,未经警察批准,不准见冯正虎。
    3月16日,冯正虎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案[(2012)顺民初字第02772号]的诉讼代理人夏钧律师,因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已受理该案,需要与冯正虎当面讨论案情,登门时遭到看守警察的阻止。
    杨绍刚受理了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假案的代理诉讼,虽然法律规定律师有自由见当事人的权利,但警察滥用职权,阻止会见,只有警察批准才可以见面。
    冯正虎去法院交款,也要警察批准,乘警察的车,在五名看守人员的贴身监管下与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庭张法官接触。冯正虎多次提出要去法院、检察院投诉,警察领导一直不予准许,始终将冯正虎控制在公安局的范围内,让其无法向司法机关控诉。
    直到冯正虎获释,才免除接见权、诉讼权的侵犯。
     
    8. 以制造刑事假案的方法报复陷害冯正虎
     
    从2012年2月27日起,冯正虎被上海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囚禁在住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但冯正虎不屈服,于5月5日撰文长篇控告状,揭露与批评警察触犯法律,非法监禁公民的违法行为,托人邮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及法律监督部门,并在网上公开发表。这个揭发举动招致更严厉的报复。5月10日下午16:00,冯正虎接受刑事传唤的第一次讯问,被诬陷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接着五天连续审讯,天天坐审讯室十小时以上,以此方法折磨人。警察以一个极其简单的案由审讯冯正虎八天,还威胁到冯正虎的家人,对一个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企图让冯正虎坐牢入狱掩盖他们的罪恶。
    事实上,冯正虎因行使出版自由权利遭受冤狱后,一直忍辱履行判决的执行,服满三年徒刑,分期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反的是上海市公安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在该冤案的判决书、裁定书中,法院没有作出没收冯正虎及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包括被公安局扣押的物品)的处罚。依据中国法律,终审结案后,未经法院判决没收的扣押财物应当如数返还原主。这些财物经司法会计中心估价:价值约200万元人民币。但是,扣押财物的单位上海市公安局至今超期扣押冯正虎的合法财物。
    冯正虎遭受报复陷害后,立即公开5月26日的《申诉状》,揭露真相,反击所谓“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假案。而且,冯正虎的委托代理人杨绍刚律师(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 手机:18918707793 )于2012年7月3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投诉,要求撤销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对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的立案,并追究诬告人的法律责任。现在该刑事假案已不了了之。
     
    三、非法监禁的事实及其法律责任
     
    冯正虎于2012年11月20日获释,结束非法囚禁的生活,可以自由出入家门。但是,迫害冯正虎的违法者不甘心,撤除小区门口的二道岗哨,仍保留楼道内的一道岗哨,十几个看守人员拥挤在狭隘的楼道内进行非法监视居住,扰乱我们居民的正常生活,时常无中生事,制造一些麻烦来张扬权力。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将楼道内的岗哨迁移到冯正虎家门外的小区通道上,占据居民活动室,继续实施非法监视居住的违法行为。目前,冯正虎的电话、手机均被监听、六个监视探头直射冯正虎的家门及通道,还有15个看守人员24小时轮班非法监视居住,时常对冯正虎进行骚扰性跟踪。
     
    冯正虎处于被非法监视居住及拘禁之中,有时处境会变好,有时会更糟,门口的放风,批准去医院治疗或者撤销监禁,或者今天自由出门,明天又被囚禁在家,都是在警察或领导人一瞬间的善念或恶意之中决定的。冯正虎曾问看守的警察:“领导让你执行违法的任务,你去做了。如果领导指令你杀我,你会服从吗?”他说:“杀人的事不会做。”的确,执行杀人报复的任务很少有人敢做,因为这是明显违法犯罪的事。难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事就不是明显的违法犯罪吗?似乎人不死,就不是大事。
     
    没有执法凭证的便衣警察与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人员联手在一个非法的关押场所拘禁一个守法的公民。“黑监狱”不同于受法律监管下的监狱或拘留所,囚犯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关押期限与处境都是无法预期的,时时处于被绑匪撕票又无救援的恐惧之中,其精神受到极度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又会导致身体伤害。而且,这种不受法律制约而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大的威胁与恐惧。
     
    冯正虎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及拘禁的事件是一起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案例。冯正虎被强制拘禁在家268天,至今没有见到一份书面的执法凭证,也没有人告知冯正虎被监禁的合法理由。最初大小警察都是一句话:“领导要对你采取这种强制措施”。谁是领导?大家都不清楚,谁发工资,谁就是领导。后来连“领导说的”这句话也没有了,说是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犹如文革中的群众斗群众。荒诞的事居然在国际大都市持续这么久,上海怎么会美丽呢?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吗?警察及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人员公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事件为什么长期得不到纠正呢?只有保证法律的实施,在司法上确认警察非法监禁公民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才能保证冯正虎将来不再遭受侵犯,才能让所有中国公民免除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恐惧与遭遇,才能防止警察变成罪犯。而且,要让全体公民,包括警察及司法人员,认识到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如同杀人一样危害社会。
     
    1. 非法监禁的事实
     
    决定实施非法监禁的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1)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现已撤职)及国内保卫局局长;(2)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蔡田及国内保卫处处长。
    直接实施非法监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海市公安局国内保卫局袁副处长、小张;杨浦区分局国内保卫处叶副处长、李军、沈国良;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所长朱哲晓及黄颖副所长、警察陆巍峰、陶卫国、郝明友、金吉祥、张云海、叶骄、等等许多不知姓名的警察;还有警察雇用的大批社区保安及杨浦区保安公司的职工。
    上海当局浪费大量财力、警力,用于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活动上。例如,三年多的非法监视居住时期,国家浪费在看守人员的人工费用上至少有600万元人民币。
    几个没有执法凭证的便衣警察带着一帮没有执法资格的保安人员,天天在冯正虎家门口游荡,骚扰居民,炫耀权力,可以肆意闯入冯正虎的住宅,强行抄家11次,扣押电脑16台及其它大批私人财物至今未返还,而以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冯正虎已不计其数。截至2011年12月,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迫失踪有7次,合计天数95天。多次将冯正虎全封闭式囚禁于住处内,最长一次连续268天。
    警察非法拘禁冯正虎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超过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上海警察既伤害冯正虎,也在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长年累月,日复一日,警察的违法事实已在冯正虎居住的小区内家喻户晓,也闻名于世。看守们每天记录的工作日记及监视摄像记录的文件可以成为法庭审查的证据。而且,所有的参与者、目击者都将是证人,还有大量物证。
     
    2. 以非法“监视居住”的方法侵犯冯正虎的人身自由
     
    将公民非法监禁在住处或其他指定居所,俗称“软禁”,但在中国法典里没有“软禁”这个名词。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传唤、拘留、刑事拘传、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拘役、有期或无期徒刑。警察对冯正虎实施非法监禁的强制措施类似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视居住”。强迫失踪类似于非法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警察对冯正虎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都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在程序上违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有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按指印,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冯正虎从2010年3月1日起已被杨浦区公安局国保处、五角场派出所执行了三年多的监视居住,至今未收到《监视居住决定书》或者其他书面的执法凭证。
    在实体上违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对象,只有符合逮捕条件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才可以对其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冯正虎不是违法嫌疑人,更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一个守法公民。
    因此,警察是滥用职权,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而且,对冯正虎的电话监听、摄像监控都是违法的。
     
    3. 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保障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合法权益的基础,如果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就根本谈不上享受其他自由和权利。因此,人身自由作为一项个人的基本自由,是不可转让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人身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体系,中国宪法规定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立法法》第八条、《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可以由法律规定,地方法规、行政法规都无权设定。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的证明文件,仅凭领导人一句话,就对一个公民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处罚,这种行政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而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中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相适应,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警察法等相关法律的条款对人身自由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并形成一个保护人身自由的法律体系。
    因此,判定与处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已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
    中国要成为一个法治国家,应当不允许某个领导人拍一下脑子,说一句话,就可以动用警察对自己讨厌的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即使国家领导对某个公民有深仇大恨,也得依法治罪。
    司法机关只要坚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警察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会对法律有敬畏感,不敢肆无忌惮地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2012年10月20日

  • 反监控不服从:贵州糜崇标撰文披露被入室监控的经历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在目前的中国,“不稳定分子”们经常受到各种监控而失去人身自由,这些监控包括跟踪、监视、窃听、旅游、失踪、关押等等。可能我们暂时改变不了这一切,但我们可以将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曝光也是一种抗争,也是一种非暴力行动。
    2013年9月初,本作室收到贵州异议人士糜崇标的《贵州公民糜崇标第三次递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控告》一文。在文中,74岁的糜崇标披露了因他的人权活动,他及家人遭到令人发指的监控与打压。其中包括国保、保安等十多人住进他家中进行监控与控制的情况。这些人员在糜崇标家抽烟、谈嫖娼体会,甚至有吸毒人员谈论吸毒经历。曝光也是抗争,我们摘录下述内容,作为《反监控不服从》系列的又一例案。
     
    我是中国公民糜崇标,家住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改路71号,生于1939年10月17日,身位证号:52010319391017561,手机号码:15285164125
    我2013年6月15日递交第二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的第二天就遭到中共当局对我全家人的政治迫害,画地为牢,没给任何法律手续,24小时监禁在他们规定的居住地。当我问市国保、公安:是那一级政府下令这样对待我?他们说:就是省公安厅也不敢放你自由。
    6月16日至17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国保20多人冲进我家(规定我住的新添寨北衙路综合楼A栋二单元二楼二号),不由分说,不出示任何证件、法律手续,进家就进行打、砸、抢,如狼似虎的拗掉四间房间门锁,睡觉、上卫生间不准关门;砸烂和抄走手机四部、录像、录音笔各两支;第二天又来抄家,抢走两台电脑(所有砸烂抢走物品不开任何收据、清单)。把我儿子、儿媳及1岁半的孙子绑架出门不许归家,我俩老刚开口向他们讲理,就被贵阳市国保李牧警官暴打,打掉我一颗门牙,打松动多颗,老太婆李克珍的全身多处被打伤。李牧边打边大叫:“我X你妈,你要去控告,我们就整死你,你的儿女们也要受到牵连,看哪一个国际上会来理睬你?只有共产党给你饭吃,给你钱用,才是你爹,你妈……。”我刚说了一句:共产党都是吃人民、纳税人的,并霸占“国土”等民众资源资产为己有。。。。。。李牧举手又打。
    自从2012年“5.28”运动后,(2012年5月28日我同许多民众公开拉“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追查凶手、停止政治迫害、强烈要求释放良心犯陈西)的横幅游行的第三天(5月30日)遭到100多公安、国保冲进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改茶路71号家里,抄、砸、抢,绑架我一家,限制人身自由,规定我住到郊区新添寨一年多。2013年4月14我从被规定住的新添寨到贵阳市人民广场,向前来欢迎我的民众说了两句:当局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主要是阻绕我向广大民众宣传民主自由,传播“世界人权宣言”。马上就遭到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副局长、辖区派出所教导员绑架上车送往郊区住处严加监禁。“5、28”后我家里被抄四次,抄走房产证件等至今未归还,而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在一次找我谈话中就曾承诺:“如数归还你家被抄走的东西,有事可亲自来市委找我”。可直到今日也没有归还被抄走的东西、特别是房产证,在中国,如果没有房产证,房子就会被定为违章建筑拆除。5月9日我去市委找李军,刚走到市委就被跟踪来的市国保李牧等三人绑架上小车进行暴打,打得我满脸流血,押回规定我住的郊区新添寨“家”,严加看管起来,从这次被政府派人殴打,充分暴露即使是省市级的高官也是毫无诚信的本质,除了欺骗、就是暴力、恐怖黑社会。
    6月15日我发了《第二次递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16日家里进住了十几个警察、保安24小时轮班看守,不准我出门一步,每天十几人在家里抽烟(我俩老都不会抽烟),满房乌烟瘴气,甚至保安在家大谈嫖娼体会,甚有吸毒人员谈论吸毒经历。随意进出卧室上床睡觉,晚上半夜进卧房翻箱倒柜进行偷盗,家中现金四仟六百元,录像机一台被盗走。他们强行在我家里做伙食,把我家原买的比较安全的食品通通吃光,另拿来的是地沟油,标的是100%纯菜油(经冻后,变成腊状硬块),我因糖尿病不能同吃大锅饭,老太婆想去街上买点蔬菜、食油;就被李牧警官抓着暴打,手腕差点被扭断,押回住处,不准去医院治疗,浮肿两月还在疼痛。画地为牢,软禁在家不准出门一步,非法限制我们俩老的人身自由,并且还让老太婆给十几个公安、保安做每天四餐伙食,当奴隶用,如不顺从,公安就唆使十几岁的古惑仔进家耍流氓威胁,说“看守你们的都是从保安队请来的临时工,随时可以黑打你们一顿走人”等等,大耍流氓黑社会。
    从2007年开始,就因我在贵阳市创办“人权厨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被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派出所各级公安、国保抓押、监禁、被旅游、被住宾馆等数百次、加起来超过30个月,从来没有见过一纸经过检察院或法院的批文!就算是关监狱也还有“放风”待遇,长时期不准出门一步,晒不了阳光,造成缺钙,头昏眼花、体软、传染多种皮肤病,也不准上医院治疗;长期遭被旅游,吃饭馆,生活不卫生,不规律,加上思想上恐慌、紧张、患上了癌症和糖尿病,铸成很多并发病症,这样一个风烛残年的74岁爱国老人、当局也不放过、并进行疯狂的政治迫害。中共政府向人民宣传:他们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限制人身自由要经过检察院或法院批准。但他们至今对我的监禁和迫害都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或批文,而且监视我、限制我人身自由的保安都是些临聘人员,根本没有执法资格,任由他们参与执法,直接损害的是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度,可见中共当局的所作所为和他们宣传、制定的法律是背道而驰的,特别是对我一家的政治迫害更为体现。

    糜崇标(中)与陈西在民权广场

  • 反监控不服从系列访谈:张林父女“出逃”记

     

     
    张林在2个月前的《安妮要上学》事件后即被20多位安全人员24小时软禁在家中,2013年6月11日在警方稍微松懈的监控下,带着女儿小安妮成功离开被监控的家,结束了长达2个月的软禁生涯。
    7月1日,他在帝都北京一朋友所开的宾馆中被帝都安全人员发现并由所在地安徽蚌埠警方带回。在匆忙的回家过程中脚裸受伤,目前正在家中休养。
     
    为了解有关张林“出逃”反监控的原因及经过,《民生观察》义工李其刚2013年7月初专访了张林,以下是访谈全文。
     
    李:你好,张林,我是《民生观察》义工李其刚,对于你这次“出逃”全国朋友都很关心,我们《民生观察》也很关注,就此您可以接受我们的专访吗?
    张:感谢全国朋友的关心,可以接受你们的专访。
    李:好的,谢谢。《安妮要上学》事件后蚌埠国保把你们带回蚌埠后采取了什么措施?
    张:他们把我们带回蚌埠后就实行了24小时软禁,楼下20几人24小时轮流上岗,出门买菜及采购生活用品都有人跟随。
     
    李:对这样一种没有尽头的监控你有什么样的感受?对小安妮影响大吗?
    张:我终身孜孜以求的就是自由,他们这种无端、非法的限制人身自由对我的伤害是极大的,更要命的是对于这样的伤害我还无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助。至于对小安妮的伤害那就更大了,可以说小安妮应该是大陆年龄最小的良心犯之一。她当时就闷在家中不愿下楼,因为她害怕国保,不愿意看见国保露出凶光的眼神。
     
    李:现在可以说说你们的逃亡路线和经历吗?在福建好像还发生了一些事情?
    张:这次出逃主要被他们软禁在家中时间太久,想出去散散心。同时,小安妮上学期的学业已经被耽搁。虽然蚌埠当地学校在教育局的授意下发出了欢迎小安妮返校的邀请,但是在蚌埠的学校中,小安妮被同学们当成“怪物”,都不跟她交往,使安妮对蚌埠的学校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为此,我希望能为安妮找到一所能安心上学的学校。
    我们是6月11号逃离蚌埠来到南京,刚好碰上我的朋友、《中国妇权》义工姚诚要去福建莆田为从全国各地拐卖到此作童养媳的女孩做“寻亲”活动,于是我便乘坐他的车经上海、浙江沿着海岸线一路南下到达莆田。由于我的身份证件被蚌埠警方没收,我们一路只能住不需要身份证件的小旅馆,可能是因为《德国第一电视台》将会对“寻亲”活动的采访吧,这里的空气突然紧张起来,我们所住的小旅馆来了很多不明身份的人要查住店旅客的身份证件,为了安全起见,姚诚不得不连夜把我们送离莆田,至此我们跟姚诚失去联系,后来得知姚诚为此被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7天。
    离开莆田后,因为得知广东戒备森严,不敢进入广东境内,只能北上,在湖北武汉因为病情加重而休养了几日,也不敢见朋友,之后就直接北上到了帝都,住在朋友开的宾馆直到被他们发现带回蚌埠。
     
    李:你们父女逃离当局的视线后,当局肯定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找你们,现在你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吗?在帝都你是住在朋友开的宾馆,就是说没有用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那你们最终是如何被发现的呢?
    张:是的,他们一直在到处找我们,他们是如何发现我们的不得而知,也许是网友认出了安妮或者是安全人员认出了安妮。临近7月1日,帝都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戒严状态,旅客住店行李都被要求打开检查。
    李:是吗?他们这么恐惧啊!
    张:对。
     
    李:你们现在回家后情况如何?当局是不是监控得更严密了?
    张:现在情况好多了,楼下的监控人员都撤走了。
    李:是因为他们知道你脚裸受伤跑不了了?
    张:不是的,我帝都的朋友很正直,当时她不允许蚌埠国保把我们带走,如必须把我带走那就把安妮留下,蚌埠国保不同意,他们交涉了2个多小时,我朋友直指他们对我们的软禁是非法行为,要求他们马上停止对我们的这种非法的、不人道的软禁行为。也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妥协。
     
    李:现在国内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监控是个普遍现象,你如何看待这种没人性的维稳与监控?
    张:现在大陆治安一步步恶化,骗子满天飞,他们能把监控我们的实力的十分之一用于抓骗子的话,骗子早就消失了。
    李:是啊,骗子满天飞受害的是普通民众,如果民主人士满天飞受害的就是他们政权了!哈哈。
    张:是啊。
     
    李:你如何评价你们这次“旅行”?你觉得国内人士该如何抗争这种监控与维稳?
    张:当公权力胡作非为对公民实施侵害时,我们有权利反抗,至于反抗的方式方法就不好一概而论了,但是至少要他们明白我们不是逆来顺受的羔羊!
     
    李:最后,请问下对于小安妮的上学问题你有何考虑和安排?
    张:对于小安妮的上学问题我现在也很迷茫,在大陆可能很难解决,出国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李:前不久好像有台湾的政治家说欢迎小安妮去台湾上学?
    张:那只是一种姿态,可操作性几乎没有。
    李:问你一个私人的事,你可以不回答。
    张:请讲
    李:你好像也是离婚了的?
    张:是的
    李:那你为何不让女儿跟你前妻?那样估计受你影响要小很多。
    张:小安妮从小我就是按照正常国家的方式进行教育培养的,她已经习惯了跟我的这种平等相待的生活方式,而她母亲却不这样,因此我们离婚时安妮选择跟我,同时她母亲打工也没有时间照顾小安妮。
    李:哦,理解
    李:好了,占用了你这么长时间,真不好意思
    张:没事,老朋友了,多多联系
    李:好的,你也保重,有事多多联系,拜拜
    张:拜拜
     
    《民生观察》义工李其刚报道
    2013、7、3
     
    附《维基百科》对张林的相关介绍: 

        1979年9月,张林以安徽蚌埠考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清华大学,曾担任《清华大学历史地理学社》社长,后肄业。于1986年辞去公职,在安徽、海南、云南等地宣传自由民主理念。
        1989年,张林因组织领导皖北市民和学生,支持和参与89民运,被判刑两年;出狱后,又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被劳教三年。
        1997年从劳教所出来后,张林获赴美签证,前往美国;但因张林立志要为民运事业献身,于第二年即从美国闯关返回中国,准备继续从事民运,结果回国第二天即被警察带走,再次被判劳教三年。
        2005年,张林因进京参加前中共领导人赵紫阳追悼会,被冠以“煽动颠覆罪”入狱。2007年,张林因其30万字的自传体作品《悲怆的灵魂》,被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授予“狱中作家奖”。诗人王一梁对该书高度评价,表示单凭这本书就可使张林入文学最高殿堂。
        2009年3月,澳洲的《自由圣火》网站把2009年年度的自由文化奖之人权奖授予给尚在狱中的张林。同年8月,张林获释出狱。2012年7月,张林在湖南会友途中,曾突然失踪,后被证实是国保强制邀请“喝茶”。
        2013年2月27日下午张林十岁女儿张安妮被四个国保从合肥琥珀小学带走,被单独关押3小时,后和张林被关在一起,小安妮共被关押20个小时。后来,张林父女被软禁在安徽蚌埠。
        2013年4月6日至16日,律师援助团和网友围观团从全国各地来到合肥声援张安妮复学,4月8日张林父女被律师援助团和网友围观团从蚌埠解救到合肥,张林和律师网友护送张安妮至琥珀小学,要求复学被校方拒绝,校方要求张林提供警方的安全保证,显然张林无法提供。10日开始律师刘卫国宣布开始在琥珀小学绝食绝水24小时,绝食接力持续到16日被清场。期间有网友在广场举行烛光晚会,有网友在街头为安妮单独授课,还有网友在公安厅门前搭帐篷露宿,还有街头演讲等多种多样的声援活动。
        2013年4月12日,琥珀小学公开回应张林,称张林未提供在合肥的暂住证、经商或务工证明等材料,张安妮不符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要求。对此张林发表声明给予反驳。
        2013年4月16日,合肥声援张安妮复学现场遭清场,张林和女儿张安妮再被押回蚌埠。数百便衣参与行动,声援的网友被警方带走十余人,当天有些被释放,有些被户籍地国保接回原籍。还有一些下落不明。
     
     
     
     
     
     

  • 反监控不合作:张林父女昨天被当地警方从北京带回蚌埠

     

    民生观察工作室李其刚2013-7-2消息:著名异议人士安徽蚌埠的张林及女儿小安妮昨天被当地警方从帝都北京带回蚌埠。由于乘车时间紧迫,国保紧追慢赶,张林在帝都乘地铁的过程中被摔,脚裸受伤,目前正在家中休养。
    两月前,安妮要上学事件后,张林及女儿被蚌埠国保带回蚌埠家中严密看管,身份证件被没收,自由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小安妮上学也受到监控骚扰,烦躁、郁闷笼罩着这对父女。
    6月11号,这对父女抓住时机逃离了恐怖的“家”,他们首先来到南京,在南京朋友、《中国妇权》义工姚诚的帮助下,他们经上海、浙江到达福建,在福州,姚诚联系安排了《德国第一电视台》对张林的采访,但在安全人员对电视台的全程“保护”下,张林未能接受采访便逃离了福州。由此姚诚被国保跟踪并抓捕,在无法获知张林的下落的情况下,姚诚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宣布行政拘留10天!最后在拘留7天后放出。
    由于张林父女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他们一路只能乘坐大巴、住便宜的小旅店,辗转湖南、湖北、最后北上来到帝都,住在朋友开的小宾馆!
    昨天张林一出宾馆就发现多位彪形大汉站在他的面前,其中有他熟悉的蚌埠国保!
    对于张林的遭遇,本网将会继续关注。

  • 民生观察:与民为敌的两会是反人权反文明反历史

    据维权网、民生观察等长期持续追踪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媒体报道,随着中共当局操控的每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与政协“两会“召开的临近,中共当局在全国再度提升防控民众的严酷级别,在和平时期下的中国启动“战时机制”,在全国掀起大规模监控、软禁、抓捕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大肆绑架抓捕上访民众,封杀网络言论,使整个中国陷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状态。中共统治集团如此视民为敌,赤裸裸地注释着中共操控的两会的欺世盗名、权贵分赃与反人权、反文明、反历史的本质。

     

    据网络披露,距离北京700多公里的中共荥阳市政法委日前发布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启动”战时机制“的通知文件,说“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各项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决定于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启动战时机制。”起止时间是从2019年2月22日至3月17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报送的内容包括本辖区、本单位当日“维稳”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上级通报的涉稳信息落实情况;收集、掌握的预警性信息;当日发生的赴省进京集访情况。报告要求每天下午15时前通过传真、微信群等报送至市委政法委。

     

    与此同时,山东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在2月14日下午,组织收看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的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也提出“启动战时机制”;吉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也发文称,2019年吉林市丰满区“两会”安保工作开展期间,“全面启动战时机制,全警动员”;除了启动“战时机制”,当局也按照惯例,对往北京列车、快递邮件进行安检,并拦截上访民众入京,还有中共还会展开其一贯的做法,即在两会前夕开始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等等一切不驯服于权力者实施非法拘禁、上岗看守等方式进行稳控,直至两会结束。

     

    民生观察报道:2月27日,北京维权人士李蔚就被维稳警方“上岗”看守了。李蔚反映,从今天开始自己就被两会维稳了,警察开始在自己家的楼下上岗看守着,同时也是为了非法阻扰他去迎接江天勇(维权律师)28日出狱。李蔚说:“在我2018年3月遭遇杭州恶警滥权和殴打事件之前,我一直都比较配合北京警方的维稳工作,但至今杭州事件仍未解决。两会在即,警方依照维稳惯例,两会期间要在我家楼下上岗看守,禁止我出门维权,现在我只好不出京旅游,以减轻北京警方压力了。基于以往经验,上岗警察对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这不,今天白天只有保安在看守我,警察去执行其它公务了。”傍晚,李蔚又发出消息说:“北京的夜晚气温比较低,今晚最低-1度。给我上岗的警察和保安不得不发动汽车来取暖,整夜都会如此。两会十余天,长期下来,他们要烧多少油啊,财政要给他们多少加班费啊?简直是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

    李蔚被上岗

     

    “维权网”报道:北京“两会”临近,当局大肆违法绑架维权人士和访民。以下是获得的相关信息汇总:

     

    四川省珙县珙泉镇齐良容,十几年的冤案未得到解决,反被地方政府强制拘留近二十次,刑拘一年半后关出一身病,于2018年10月无罪释放。2019年2月15日下午约三时许,被珙县政府的“打手”从北京乘座飞机“接”回珙县后,至今下落不明,手机关机。“打手”之一罗成的手机号:15884778665。  

     

    2019年2月26日,上海维权人士沈莲满和沈玉青,在北京公安部信访时、被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人员拦截,押送北京接济站,后押送上G169次火车,现已押回上海。

     

    2月26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马玉珍和其丈夫蒋湛春,在北京师范大学附近吃饭时,被自称是镇江市公安局的人绑架,至今下落不明,而马玉珍被当地公安限制了自甴。蒋湛春在2015年被政府陷害犯敲诈勒索罪,被关472天。2017年被无罪释放。今年蒋湛春在北京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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