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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发帖曝光燃气问题被要求删帖并变相威胁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4日消息】2024年4月22日,江苏昆山一名网友发帖称,因家中燃气费翻倍,自己写了一篇要求彻查苏州燃气问题的文章。文章发出后,昆山华润燃气打电话要求她删帖,并安排4名员工在社区的陪同下上门维修和讲解。起初在华润工作人员解释之后,她以为事情就告一段落。结果20分钟后警察上门以反诈为名对其进行家庭调查。再之后,其丈夫被公司老总谈话,要求丈夫劝说她把文章删掉。最后她不得不发出这篇帖子,乞求华润燃气可以放过自己和家人。有网友发现在公司资料页面显示,华润燃气的注册地位于百慕大。同时一些关于华润百慕大的微博和文章点击进去发现已经无法查看。

    2024年4月22日,一名网友发帖称,“我是一个生活在苏州昆山社会最底层的小市民,在网上冲浪的时候,看见有很多重庆网友曝光重庆燃气有问题,费用很高,给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于是我就看了一下我家燃气费账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发现我家自从2023年12月份开始,燃气费用确实翻倍了。

    以前每个月不到100块钱,几十块钱,但是自从2023年12月之后,费用翻倍了,于是我才问了一下我们群里的其他同事,问他们家是不是也有这个现象。

    群里好多同事都回答:他们也发现自家燃气费确实翻倍了。

    当我发现自家燃气翻倍的情况下,我以为是我家洗澡洗的多了,所以才产生那么多高额的燃气费用的。”

    这名昆山网友说:“后来经过调查,问其他同事,他们都说,自家也翻倍了,那我就猜想,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我家自己使用量超标的问题,所以家家户户可能都有问题。于是,我就随手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求求你们,谁来救救苏州市民,苏州燃气也有问题,强烈要求彻查》这篇文章是我在2024年4月20日20:21分发表的,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很简单,我只是作为一个小小市民,我把自家的情况给反馈出来了,我并没有想到,这篇文章会带来很多网友的关注。

    4月21日下午四点左右,昆山华润燃气公司15:39分,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我在网上反映了燃气有问题,我说是的,就是我反映的,于是他们说来我家给我处理和解释这个事情,为什么燃气费超标?

    在电话里,他们说他们的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希望我能把这篇文章给删掉,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好了,估计摊上大事了。

    随后昆山华润燃气工作人员挂完电话,他们给我说,他们会安排维修的师傅来我家,给我看一下,我家的表是不是有问题。

    于是我就在家里等他们,大约到了六点左右,昆山华润燃气公司的人就来了。”

    昆山网友继续说道:“我以为他们就安排一个维修人来就行了,结果没想到,一下子来了5个人,我是一个社恐人士,突然看到这么多人来我家,我还有点害怕。

    我以为就简单维修一下,结果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来了2个维修工人,还有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估计这两个人是什么领导吧,我也没问,还有一个女的据说是社区的。

    当把门打开,我看见这么多人来的时候;我问了一句,怎么这么多人,他们说是不认识路,让社区人带来的。

    华润燃气的人来到家里后,他们给我解释了为什么从2023年12月开始之后费用翻倍的情况,还给我家的表重新更换了一下,把旧表给拆掉了,给我换了一个新表。

    他们服务态度很好,很耐心的给我解释了翻倍的原因:

    第一,从12月开始,燃气涨价了,每升涨价了0.28吧,好像,反正是涨价了几毛钱,没记住。

    第二,12月份正值冬天,因为冬天天气寒冷,如果你想洗澡把水加热到洗澡的温度,就需要更多的气来加热到那个温度,所以冬天加热水的速度慢,用的气就会比较多。

    当听了华润燃气人的解释后,人家态度那么好,我也很感动,我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

    但是没想到,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民警来了。燃气公司的人走掉后,不到20分钟,我们片区的2位民警就来我家了,说是发放宣传电信诈骗单子,然后问了我家总共住几口人,我和老公分别在哪里上班,孩子在哪里上学。

    我就如实告知了,所以他们就知道我和老公在哪里上班了。

    有政府的人就找到我老公公司,联系他公司老板,让老板给我老公说,让我老公给我说,让我把文章删掉。”

    昆山网友表示:“突然感觉真的好害怕啊,事情怎么闹这么大,居然还找到我老公公司去找他们老板了。

    他们老板问我老公为什么举报公司?他们老板还以为我老公举报公司了,老板都害怕极了。

    后来我老公解释了说,他并没有举报公司,是我写的家里的燃气问题,老板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从此之后,老板肯定对我老公有戒心了,不排除,老板以后可能会怀疑我老公,把我老公给开除。我真的好害怕我老公的工作保不住了。

    虽然说不是啥好工作,但是万一突然之间,老板不要你,把你开除,一下子失业,家里锅都揭不开了,还要还房贷车贷,找工作一下子找不到。”

    该名昆山网友表示,“我就是一个小市民,我只是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给揭发出来了,我没撒谎,没胡说八道,没制造谣言。

    恳求华润燃气能放过我,我怕你们了,这是我个人的事情,你们为什么要去找我老公公司,让老板给我们施加压力?

    我真的害怕了,昨天以前民警不知道我公司在哪里,昨天他们来我家登记了我公司单位,现在我公司他们也知道了。

    所以我害怕他们后续再来找我们公司,给我们老板说。

    我感觉人身受到了一点点威胁,他们为啥要去找公司啊?

    这不就是给我施加压力吗?我做错了什么?难道把真实事件发出来,也有错吗?

    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公司在哪里?要是知道我公司在哪里?就是找我公司老板了,太可怕了。

    我写文章,并不代表我自己,代表的是生活在苏州千千万万个市民,我害怕了,真害怕生命受到威胁。

    最后,我保证我写的文字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没有说谎,没有骗人,他们给我老公公司打电话,让他老板给我老公说让我删掉文章,我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我很胆小。昨天晚上都吓得不敢睡。”


  • 王默因发帖被传唤后行政拘留

    【民生观察2023年6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公民王默因网络发帖关注,农户自留地被政府回收情况,被淮安警方上门带走传唤,目前被处于行政拘留。

    6月24日湖南网友“迷迭香”发消息说:“王默今天上午九点多他发消息,说国保要来上门慰问,还说如果晚上他没消息的话就是被官办了。近中午十二点又发消息说国保带了传唤证等上门,怎样处理在等上面通知。直到晚上十一点一直都没他消息,朋友便电话询问了他父亲,得知他已被当地行政拘留10天。希望10天后他能平安归来。”

    同天,武汉公民黎学文也发消息说:“刚得知,王默因发帖,被老家警方行政拘留。”

    2023年6月初,王默曾因在网上持续发布“江苏省淮安市政府以一纸文件,打着治理公共空间的名义实际是要回收农户自留地”的帖子,昨天遭到当地警方的上门传唤,随后被拘留。

    王默曾发帖称,自己支持政府依法治理公共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高村民幸福指数。但平桥镇同兴村村委单方面以一条微信形式宣布“回收大场”的行为,不是在依法治理公共空间,它是打着治理公共空间的名义侵犯农户自主经营自留地权利的事。

    这里面没有什么盘活村集体资产,只是赤裸裸的财富转移,是在把各农户种植“大场”自留地所得收益转移到村委口袋,是掠夺农户财富。

    王默要求立即终止这个侵犯各村民小组各农户自主经营自留地权利的事。他已将该情况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和投诉,但未获回复。

    据悉,王默出生于1972年12月15日,是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平乔镇磨担村人。曾是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标杆性人物之一、长期出现在街头围观第一线。曾参与了山东曲阜事件;新余三网民开庭围观;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事件等公民街头围观活动。

    2016年4月,曾被广州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半;2019年4月2日,刑满获释。然而出狱仅五十天时间,于2019年5月14日再次被抓,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关押在江苏省南京监狱。2022年5月13日刑满获释。

    2023年5月18日,王默前往广州举牌声援王爱忠案开庭,被广州警方带走后刑拘,三天后即5月22日,被广州警方以取保候审的方式予以释放。随后被送回位于江苏淮安的家中。

    近期,王默在网上发帖并持续关注老家淮安农户自留地被回收的情况。


  • 张杰拒打疫苗网上发帖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1年8月30日消息】河南驻马店村民张杰,因不堪村委会催促接种新冠疫苗的骚扰,遂电话投诉和网上发帖,遭到村书记的恐吓以及派出所的传唤。

    今年对河南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千年一遇”多灾多难的年头。河南人还没有走出7.20特大洪灾劫后的惊恐与悲伤,紧接着又陷入新冠瘟疫的恐怖之中…而今瘟疫还没离去,老百姓又陷入了被当地政府强制接种疫苗的无奈境地。

    自8月22日晚到现在,我们接到多位朋友倾诉自己已接到当地政府与学校通知,勒令他们必须接种疫苗。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双河镇蔡庄村民张杰称,因不打新冠疫苗他被村委折腾了几天,村书记还通知其妻子单位将其停职。尽管他已讲明家人身体都不好不适合接种疫苗,但8月22日他又被叫到村委,刘书记的“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恐吓把张杰吓得心惊肉跳,故委托朋友扩散消息以备不测。

    因不堪村委会催促接种新冠疫苗的骚扰,于是张杰便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而后,村书记说:“昨天让你来你还不来,你还打个市长热线,市长会支持你吗?绝对不会支持你,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过一人,我给你说实话……”。

    据张杰透露,8月23日在村委会现场他曾要求村书记打电话给镇长,如果镇长愿意和他签订“打过新冠疫苗后,保障其家人在五年内的健康不因此受到伤害”的合同,那么,张杰即愿意接受接种疫苗。然而,他的要求却遭到拒绝。

    8月24日,张杰被警方带走,疑与拒打新冠疫苗网上发帖有关。

    据悉,8月24日下午18时40分许,自称双河镇派出所民警到张杰家中,以张杰“传播负面消息,要承担法律责任”为由,要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张杰向警方索要传唤证书,对方称“口头传唤”,而后便被带走。

    目前张杰已从派出所回家。

    很重要的一点:派出所警察勒令张杰必须删除微博和朋友圈发出关于被逼打疫苗等相关信息。

    另外,警察拿着从推特上打印出来的河南维权人士王译的推文,追问张杰是否认识王译和任全牛律师。

    今年7月中旬,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仍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强制老百姓打疫苗,并声称不打疫苗者的出行及孩子上学等将受限,从而进行绑架。

    按道理说国家免费为老百姓接种疫苗是件好事。但为什么不被认可甚至被百姓抵触呢?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缺乏对疫苗的安全感,以及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感。

    政府部门为了政绩简单粗暴一刀切,你们的乌纱是保住了,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谁来保障?出了问题谁来担责?你们的新冠疫苗经过三期临床试验了吗?

    网友痛斥:一群恶魔,三十年前强制打胎,三十年后强制打针。

    张杰电话:19949135656

  • 湖北王守安因发帖被警方“追逃”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9日消息】2021年1月26日下午,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村民王守安被辖区维稳书记廖琴(电话:13872849816)带领多人找到他出租房“维稳”,但此时王守安不在出租房内,书记廖琴就打电话给王守安要求见面“谈话”,但王守安害怕再次被绑架稳控就拒绝了。

    27日,十堰市公安局信访科副科长王桂新又给王守安打电话索要王守安现在的貝体方位,警方称找他有事要处理。王守安因害怕再次被绑架拘禁,就不肯告知对方自己的位置。随后,王桂新警官就在电话中斥责王守安说“你不该在微信群里和朋友圈转发别人的材料,这对政府的负面影响很大。你为什么管别人的事?你现在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村书记廖琴给你打电话你不接了?………”,王守安说:“我也是在群里看到的维权消息,我只是转发了一下又没有违法,全国各地访民都在微信群里转发维权信息,为什么不准我转发呢?”。此后,负责维稳的廖琴书记和警方又轮番致电王守安要求见面,但王守安因害怕绑架、殴打,就开始四处躲藏,而维稳当局就开始到他的亲友家里四处“追逃”。

    王守安介绍说,近期自己的同城好友姜天禄被政府强行关进了精神病院稳控,而他的妻子皮道英为营救丈夫也被县维稳警方抓走了,为了帮助姜天禄夫妇维权,自己就将姜家夫妇被抓走的消息转发到了维权微信群里,但是26日竹山县维稳官方就开始找自己麻烦,斥责王守安“不该多管闲事!不该散布政府的负面消息。”并且要求面见维稳官员,接受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1月26日下午,我们湖北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负责维稳的书记廖琴(电话:13872849816)带领一班子人赶到十堰市内到处打听我租住房的住处,还给我打了电话,她在电话里说给我买了两条好烟叫我去拿,我说我现在没有在十堰市内,拿不成,但她们不相信,仍然到处找我。

    27日上午,我们麻家渡镇的一名官员和书记廖琴又找到我女儿王丽(音)(电话:18963932414)租住的房屋处敲门,我女儿把门打开后发现,是镇政府的人提着一条香烟走进来,政府人员对我女儿说:“我们给你爸爸买了一条烟,想来看望一下王守安!”我女儿王丽说“我爸爸没在这里住,他在别处租了房子居住”,官员不信,就开始在我女儿屋内到处查找王守安。最后我女儿王丽说我要上班了,要锁门了,这时,廖琴书记他们才走出女儿的房间。

    过了一会儿,十堰市公安局信访科副科长王桂新又给王守安打电话,要求王守安告知警方所在的具体方位,官方要过去找王守安面谈一些事情。又过了一会儿,麻家渡镇分管政法的徐书记(电话:15172265688)也给王守安打来电话,也要求见面谈事情。王守安因害怕再次被绑架拘禁,就不肯告知警方和政法书记自己所在的位置。随后,警官就在电话中斥责王守安说“你不该在微信群里和朋友圈转发别人的材料,这对政府的负面影响很大。你为什么管别人的事?你现在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村书记廖琴给你打电话你不接了?………”,王守安说:“我也是在群里看到的维权消息,我只是转发了一下又没有违法,全国各地访民都在微信群里转发维权信息,为什么不准我转发呢?”。此后,负责廖琴书记和警方又轮番致电王守安要求见面,但王守安因害怕在被绑架、殴打,就开始四处躲藏,而维稳当局就开始到他的亲友家里四处“追逃”。

    王守安接继续反映说,自己因家中贵重财物绿松石于2005年8月28日被盗,随后王守安向辖区麻家渡派出所报案,警方在得知嫌疑人杨秀珍与杨奎书记(该镇政法委书记)是兄妹关系后,开始偏袒嫌疑人并打击报案人。此后王守安开始上访反映问题,但当地政府及警方却将王守安列为维稳对象,接连把几次将其绑架到精神病院、“培训班”、拘留所等处殴打、拘禁。

    比较严重的一次是2015年那次。在2015年11月15日,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教导员等多人,为了防止王守安出门上访就把他绑架到县福利院关押,11月17日政府工作人员刘兵(音)把王守安打晕以后又把他送进了竹山县精神病医院关押“治疗”。

    押送到精神病院以后,王守安又被打针催醒,醒来后王对医生说自己没有精神病,医生说“管你有没有精神病,到这里来了,再烈的人都得服从安排。”然后多名医护人员就把王守安的手机、身份证、现金、钥匙、上访材料等物品统统没收。之后就又把他按倒,用铐具铐到床上,脚手都铐起来了,然后就强行打针灌药。先是在臀部注射小针,后是在静脉注射治疗精神疾病发药物,注射完毕后医护人员问王守安服不服?王说不服!就这样医护人员又动手暴打他,打的王守安受不了了,就只好投降说“服了!服了!”,以后就每天都强迫他打针吃药,稍有不从就暴力相向。

    王守安说:“把我打的很严重,医生和护士用拳头击打我的脸和头,只要我拒绝打针吃药,他们就会动手打我,直到打的我配合以后才会住手。有一次我因为胃疼不止,就坚决不肯吃药,他们就派来了几个人殴打我,把我打的满脸是血,四颗牙齿也都打掉了。”

    因为有过多次被官员欺骗、绑架、殴打、拘禁的经历,王守安再也不敢轻信维稳官方的见面要求了。这次竹山县维稳部门再次要求见面,但王守安宁愿流浪也不愿被他们欺骗、绑架、稳控。

    王守安电话:18120379178;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书记廖琴(电话:13872849816);麻家渡镇政法委书记徐磊(电话:15172265688)

  • 中共系统性践踏人权摧毁文明价值

    日前,中国大陆媒体披露了中共官方对两起学生处理的决定:其一是2020年7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某某在2020年3月到6月间,多次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其二是7月20日,浙江大学作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说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这两份针对在校学生因发表言论与实施强奸而作出的处理决定,表面看来并无直接相关,但透过决定可以清析看到,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学生因践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利益所作出开除决定,与学生实施强奸侵害其他人所作出的留校察看决定,轻重截然不同。这就显示了中共集团严惩一切敢于践行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者,却可轻饶那些危害社会侵害他人权利者。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维系自身特权,不顾天下民众权利,公然践踏人权、违反法制,摧毁人类固有文明价值,纵容人性罪恶的行径,充分暴露了其反人性、反文明本质。

    据媒体报道: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季子越,系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毕业,五年前以全市第八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专业,去年在该校计算机专业攻读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称,6月27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我校学生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分结果通报如下:

    经核实,网友所反映的言论系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子越所发表。季子越于2020年1月13日(寒假期间)因私出境前往美国,由于疫情等原因滞留未归,但按照学校要求参加了春季学期网络课程学习。7月8日,季子越从成都入境回国,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当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到6月间,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多次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我校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了处分论证会;会后,应季子越的申请,又举行了听证会。季子越本人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参加了论证会、听证会,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

    鉴于季子越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违反了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背离了我校人才培养理念,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我校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对任何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学校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另据中共官媒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该处分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上述处分决定的编号为浙大发本〔2020〕38号,落款为“浙江大学2020年7月14日”。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为: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撒销原处分,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由上两份对在校学生的处理决定,让人看到,在中共统治下的大陆,一个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者,因为一些言论被中共统治集团认为伤害了民族感情与民族利益,事实当然是伤害了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感情与利益,就将遭致开除的严惩。而相反,一个学生实施强奸这种严重侵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直接触犯刑法,被判刑的人,都是可以轻饶,而留校察看继续学业。此决定给世界释放的强烈信号就是:在中共统治下,一个人可以伤天害理,祸害他人,但绝不可践行公民宪法权利而触犯极权统治。这就是中共当下教育的只为极权统治服务而不顾苍生祸福的实质。

    我们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中共高校作出这两份决定,绝非偶然,而是中共长期统治的本质性反映。大家应该不会忘记,曾经因为救人而被判赔偿的南京彭宇案,在本质上与今天发帖开除与强奸留校事件是一脉相承的。它们都强烈地注释出中共统治集团誓与人类一切善良、仁厚、尊严、真实、关爱、人权等等文明美好价值为敌,而纵容人性暴力、罪恶、奸淫、掳掠等等丑恶东西横行。原因就是中共极权统治赖以苟延的正是人性的罪恶,而受到威胁的却是人性的天良与权利尊严意识,所以,极权统治集团面对这些社会事件,所作出的选择必然是系统性摧毁人类文明价值,将人变成兽。对此,人类应该保持高度警醒!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22日

  • 研究生季子越发帖被开除学籍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7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某某在2020年3月到6月间,多次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

    据了解,季某某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季子越。季子越系洛阳理工学院附中毕业,五年前以全市第八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专业,去年在该校计算机专业攻读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称,6月27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我校学生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分结果通报如下:

    经核实,网友所反映的言论系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季子越所发表。季子越于2020年1月13日(寒假期间)因私出境前往美国,由于疫情等原因滞留未归,但按照学校要求参加了春季学期网络课程学习。7月8日,季子越从成都入境回国,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当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到6月间,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多次发表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我校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了处分论证会;会后,应季子越的申请,又举行了听证会。季子越本人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参加了论证会、听证会,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

    鉴于季子越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违反了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背离了我校人才培养理念,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我校给予季子越开除学籍处分。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对任何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学校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7月19日

    对此有网民认为,被中共全面操控的大学对意识形态管控非常严格,中共一边在国际社会呼吁淡化意识形态,一边又在国内大搞意识形态治国,中共自己宣称信仰马列主义,就要求所有大学生、中学生,甚至小学生也信仰马列主义;中共为了永保执政特权,就在国内大肆编撰资本主义国家是万恶的,是忘我之心不死的帝国主义谎言,任何中国公民只要对此发出质疑之声,都会被党控的警方或学校“严肃处理”,发出质疑、反对声音的公民或被政治警察惩处,或被所在学校开除,完全不能有不同的声音。

    对于一名学生,学校的责任就是教书育人,即便一些学生说错了话,也不应开除了之,将其拒之学堂,断绝其接受教育的权利,而是应当多沟通、多教育。再则,季子越已经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了,学生哪有不犯错的时候,更何况她还只是观点言论方面的问题,而非实质性的罪大恶极罪犯。

    如果说,季子越仅因发表了涉及南京大屠杀等错误言论被认为“有罪”,那么当年爱因斯坦是不是就是德奸呢?1933年希特勒成为德国总理,爱因斯坦随即离开德国并主动放弃德国国籍,此举被视为叛逃。纳粹政府在国内焚烧他的著作,报纸称他为“德国人民的敌人”并公开悬赏他的人头。但是,事实证明爱因斯坦不是“德奸”,因为我们的立场跟纳粹德国不一致。同理,季子越在中共眼里是汉奸,但其实她不过是表达了自己不同看法而已。

    还有,当初奔赴美洲大地的“五月花号”上的所有人,和之后百年不懈奋斗在美洲大陆上的“叛国”独立的人们,他们打造的这个美国最终把自己的母国英国赶下了世界霸主的神坛,他们算“英奸”吗?

    再说创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列宁,他在1917受德皇资助,发动十月政变,并在夺权后,出卖国土给德国。如今,俄罗斯的历史教科书写着,列宁创建的苏联是人间地狱,为了打击异己,列宁和斯大林还创建古拉格劳改营模式,数以千万计国民被迫害致死,也没有听中共宣传教育部门把列宁说成卖国贼嘛!

    就连中共当初夺权之时,也曾暴力革命推翻自己的祖国,还出卖土地及各种权益给苏联,还在岩壁上刻下卖国标语“武装保卫苏联”,并且还在“九一八”日本侵占东北之际,中共分裂中国,成立伪“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竟公然发行列宁头像的卖国货币,如此等等,也不见中共宣传教育部门惩处自己嘛!

  • 山东被顶替上大学女子家人遭威胁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8日消息】山东济宁的苟晶,在网上披露了其1997年、1998年两次高考都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随后家人遭到有关人员语言威胁,并被相关部门电话要求删帖。

    苟晶发帖称,第一次,是高中班主任邱老师的女儿顶替苟晶上了北京一所大学。后来,她还收到过邱老师的道歉信。

    这件事,邱老师是当事人,也是主谋,既然这件事被曝光了,他理应接受调查才对。

    但是,邱老师居然没有在济宁接受调查,而是在四处奔走。

    苟晶的帖子发出来没多久,已经八十多岁的邱老师就带着冒名顶替苟晶上了大学、现在在济宁一所学校工作的女儿、女婿登门拜访了苟晶的老母亲。

    邱老师送去了一袋桃子和一万元钱,苟晶的老母亲拒绝了。

    临走,80多岁的邱老师笑着对苟晶的老母亲留下一句话:你二女儿的孩子是不是马上要中考了?

    这么赤裸裸的威胁,这哪里是一个教书育人一辈子的老师,分明是个恶魔。

    随后,邱老师不顾年迈,居然去了杭州。为什么去杭州呢,因为苟晶如今生活在杭州,他是去找苟晶的。

    邱老师找苟晶想干什么?不知道,他没有对外说,当地官方也没有说。

    苟晶最近接到了很多电话,“中心思想不外乎希望我删帖,认为我在全国网友面前破坏了济宁的正面形象。也去我老家,联系我的亲戚朋友们劝我把帖子删掉。”

    邱老师去杭州,不是一个人去的,他带了几个人一起去。这一次,他带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和女婿,而是四五个大汉。

    苟晶本来想见多年未见的老师,但又怕见,她怕邱老师打她,更怕邱老师不顾脸面跪倒在地求她。犹豫再三,她暂时还没见。

    这些事,让人很不解。

    苟晶指控邱老师和其他人合谋偷走了本属于她的大学,改变了她的人生,这是严重的指控,如果属实,邱老师们那是犯罪。

    事情被公开披露了,当地教育部门、政法机关应该立即介入对此事展开调查才对,一方面调查苟晶说的是不是真事,若是真事就该对邱老师采取措施,对他本人及他背后的团伙进行深挖,然后给予打击。

    如果苟晶说的不是真事,而是构陷邱老师、抹黑济宁,那济宁的公安机关也应该进行调查,对散布不实谣言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如若是这种情形,去济宁找苟晶的也不应该是邱老师,而应该是警察。

    影视剧里,谈判专家处置突发事件时经常用这样的技巧:有犯罪分子挟持了人质,或者有人遇到了人生难题想轻生,谈判专家一般会请当事人的家人、熟人去现场做工作,劝抚当事人。

    几个大汉陪着邱老师去杭州,济宁难道是打算让苟晶当年的语文老师、班主任邱老师去教化、说服苟晶认错的?以我们对当下某地地方的认知,这种可能性为零,他们不会对破坏了地方正面形象的人这么大度。

    不管是哪种情况,邱老师都应该是在济宁接受调查,他到底有没有让自己的女儿冒名顶替苟晶,他到底有没有操作其它类似的冒名顶替,他到底从中获得了什么好处,还有哪些人参与了这些冒名顶替的运作,他到底有没有犯罪……

    这些,是济宁当下最应该搞清楚的事情,这些,都必须从邱老师这里开始突破。

    那么,为什么邱老师能一会儿去苟晶家里威胁苟晶的老母亲,一会又能带着四五个彪形大汉去杭州找苟晶呢?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跟没事人一样到处跑,当地的有关部门完全不对他进行调查,邱老师真的是不简单啊。他背后,难道还有更大的背景?

    不敢想,济宁那个地方水太深。

    大家还记得山东的厅官张辉吗?大学毕业仅仅五年,张辉就飙升到了副厅。如此神一般的人物,现在就在济宁担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不能小看邱老师,更不能小看济宁,那里卧虎藏龙,那里高人辈出。苟晶能给自己讨回公道吗,若无更高层级的调查组进驻,大家可真不要盲目乐观。

    而苟晶事件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最热,就是因为她之前看到了这个山东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几乎就是自己的翻版,于是她转发了这个新闻,并且留下了这么一段话:

    我也是被顶替的,1997年,我参加了第一次高考,我拿到的成绩是假的,我的班主任老师,让他的女儿顶替我的名字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我落榜了,加入了复读。他的女儿毕业后,在济宁一所中学教书,任后勤部老师。1998年,我以全任城区前几名的摸底成绩,高考再一次落榜了,因为我拿到的成绩又是假的…许多年过去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班主任老师托人给我带了一封手写信,两页半信纸,道歉与忏悔。说他女儿不争气,成绩太差,不得已顶替我的名字和成绩去上大学。时隔多年,我才知道被顶替。至于我第二次高考,全区几万考生,我在高考前一周的摸底考试中,是全区第4名,而我拿到的高考成绩又是很差的,志愿都不曾填报,就被湖北黄冈一个野鸡中专录取,那么,这次又是被谁顶替了,亦或是有更大的黑幕,至今是个谜!

    这帖子一发,很多网友慢慢都看到了,非常震惊,竟然还有这种事情?

    班主任竟然可以权力大到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一个女孩子的高考?简直匪夷所思……很多网友都发出了疑问,是真的吗?在大家的疑问中,更多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学生时期的苟晶家里很穷,她的父亲一直希望她能够靠着读书有出息,帮助家里摆脱贫困,可是没想到苟晶的2次落榜给整个家庭以非常沉重的打击。她们姐妹三人,苟晶读高中时,二妹为了补贴家用,初中读完就辍学去打工,接济上学的姐姐和妹妹。2003年小妹上大学后,学费、生活费,又由苟晶提供。

    2018年,她的父亲脑癌恶化,无意中从她和同学的对话中得知了苟晶极有可能是被人冒名顶替掉大学的机会,老父亲气到浑身发抖,却说不出话,只能努力颤抖着把手在空中乱抖,或许这件事情严重刺激到了老父亲。几天后,苟晶的父亲与世长辞。

    这再次在苟晶的心中猛烈一击!父亲当年种棉花供她上学,一车棉花卖120块钱,父亲为了给她补营养,花6块钱买了苹果。

    本来这个事情虽然苟晶完全没法平复,但是她已经决定不再去想,好好过自己的下半生。

    没想到山东接二连三的出现高考被顶替的事情,很多同学找到她为她鸣不平,她终于决定发帖!

    对于班主任的信这个重要证据,她表示可以找得到。

    以下是苟晶的实名举报:

    我是山东济宁高考被两次冒名顶替的苟晶,我最开始知道我的高考成绩被冒名顶替了,是收到了来自我高三班主任的一封道谦信,他在信中承认是自己的女儿顶替我去北京读了大学,当时我的孩子都已经出生了,我是抱着小孩收到这封信的,看到这封信的第一瞬间的感觉仿佛是被无力回天这四个大字撞到在地。我当时心里想,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已经结婚生子了,难道我还能抱着孩子再去上大学吗?我感觉我上大学的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再也没有机会了。而且当时除了这封信,我没办法搞到其他任何证据。在那个年代,连一部电话都没有,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无路可走。之所以没有在当时选择打官司追究,一方面因为我感觉一切仿佛已成定局,即使我去追究,我最好的年华已经没有了,合适上大学的时间也错过了,确实遗博但也只剩遗憾和无力。另一方面我当时刚生了孩子,边带孩子一边一个人养家,正式工作都没有,我有能力拿着这份微薄的收入去打官司吗?所有的现实,都好像不断的在我耳边说,你不得不放弃,不得不认倒霉。

    即使我已经看淡了,这件事也一直是我父亲心上的一块痛,最近相关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选择了直接对这件事进行实名举报。不仅是给父亲在天之灵一个交代,给我自己一个交代,也是给事实真相一个交代。我开始是举报到山东省教育厅,当天下午教育厅传到济宁市教育局。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正面的回应。这几天中陆陆续续有电话打到我家中,告诉我当地很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但是也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一个结果,或是通知我最新进展。对方虽然说得很委婉,但中心思想不外乎希望我删帖,认为我在全国网友面前破坏了济宁的正面形象。也去我老家,联系我的亲戚朋友们劝我把帖子删掉,我想说,不是所有人都想遮盖事实,息事宁人,想尽各种办法让我删帖的人,你们想掩盖什么?我发布自己被顶替的事实,是想要知道诸多我不知道的答案,什么样的操作能这样瞒天过海,天衣无缝的把我弄到湖北的中专去了?我说句真心话,我并不是想要多少赔偿,这些都不是我的初衷,我希望要的就是希望受贿的人、暗箱操作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把这些人找出来,给我们大山东铲除这种肿瘤。这些年我卖过化妆品,销售过软件,做过移动公司的话务员,可能也是天意,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虽然吃了很多苦,但是生活现在也过的简单平淡。我希望正义可以早日到来,让这些渎职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也希望这样的遭遇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年轻人身上。

    一个女生的大学梦一辈子都圆不了了,从她的话中可以感觉到苟晶是多渴望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大学生,以至于她现在连房子都买在大学对面。

    我们从她的话中看到了她的真正意义,现在即使让她再上大学也没有意义了……她想帮助更多的人,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受害者的整个人生而言,真的是没有“正义”了。

    著名的罗翔教授也谈了这个问题,认为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很多朋友询问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我专门请教了行政法方面的权威,结论是冒名顶替者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学位随时可以撤销,不受时效限制。至于刑事问题,冒名顶替者至少涉及渎职罪(教唆犯)和行贿罪,如果还在追诉时效之内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至于被冒名顶替还能否继续入学,这属于学校的自主决定权,由学校自主决定。

  • 退休干部发帖质疑案情获刑两年半

    【民生观察2020年5月8日消息】资深文友亦忱,实名陈光平,2011年从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职位退休。近年因质疑某案情多次发文,被以所谓的诽谤罪一审“当庭宣判收监”获刑2年半,此案实属罕见。

    据《华夏时报》报道,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陈光平(笔名:亦忱),因发文质疑乐平市警方办理的万宇城案,被乐平市公安局两名大队长及一名商人告上法庭,该案为刑事自诉,起诉罪名为诽谤。

    4月16日上午9:00,该案在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3:10休庭,13:45即宣判。陈光平因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当庭即被收监。知名调查记者郝成16日通过微博率先发布了这一消息。

    根据报道,三名原告分别为乐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文军,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邵长斌和商人倪军。

    陈光平的代理律师吴律师表示,案件在休庭约30分钟后立即宣判,法官称该判决结果“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陈光平文章称,2017年9月,房地产商人石傲国与乐平市一处名为“万宇城”的烂尾楼项目的实控人倪军签订转让协议,一年后,双方发生纠纷,倪军向乐平市公安局控告了石傲国一方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文章称该案“是一起案值数亿元的特大刑事假案”“由乐平市黑恶团伙操控,由乐平公安局黑警插手经济纠纷炮制”。辩护意见书指出,吴文军是万宇城案举报人倪军之妻的亲叔叔。

    据官方消息,2018年10月,乐平市公安局对烂尾楼“万宇城”接盘方石傲香、席山、石傲国、石林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2月22日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19年9月29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石傲香、席山、石傲国、石林子涉嫌挪用资金罪向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19日,石傲香、席山、石傲国、石林子四名被告人,被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时间不等的执行。

    据了解,陈光平籍贯江西新建,2011年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退休时职位为副调研员。其个人公众号“亦忱看世界”,上面发表了多篇有关乐平的文章,包括其民事起诉他人名誉侵权案件的文章。

    2019年11月14日,“亦忱看世界”公众号发表了一篇《XXX》的文章,文中提到,10月28日,陈光平具状前往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起诉方克林构成名誉侵权,珠山区法院受案后,定于12月16日(周一)在珠山区法院第二法庭审理。陈光平申请该案公开网络直播审理。

    2019年10月11日,“景德镇发布”发布景德镇市委政法委通报称,近一段时间,网民亦忱(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陈光平)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Zine等自媒体连续同步发布多篇帖文,就乐平市万宇公司一案发表言论,反映案件定性不准确,有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介入干涉案件。对此,景德镇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就有关情况与市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核查核实工作。

    2018年10月17日,乐平市公安局对乐平市万宇公司石傲香、席山、石傲国、石林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2月22日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19年8月20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指定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2019年9月29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石傲香、席山、石傲国、石林子涉嫌挪用资金罪向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景德镇市委政法委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本着客观公正以及建设性的态度进行监督。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认真负责地发表言论。法律绝不允许任何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决不允许任何人试图凭借制造舆论绑架案件办理、干扰司法公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诽谤诬告他人涉嫌违法的,政法机关将坚决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核查调查中,如发现有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或违规办理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另据悉,乐平市公安局相关民警依据《刑法》246条、《刑事诉讼法》210条之规定,已于10月9日正式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陈光平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法律观点:举报公职人员是否可构成诽谤罪?

    针对网上公开散布公职人员举报材料是否能构成诽谤罪,有四种观点:一是认为公职人员被举报系公民履行监督权力,公务人员应当持容忍态度,由官方对不实举报内容进行澄清;二是认为公开举报信中采用攻击性言论是侮辱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故不构成犯罪;三是认为攻击性言论是侮辱行为,对自诉人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属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四是认为攻击性言论如果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的,且浏览次数远远超过5000次,属于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侮辱、诽谤案,属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同时,该《解释》也要求:

    第三,明确法律界限,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广大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关注社会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公民依法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始终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国家通过网络上的各种信息和评论,能够了解社会情况和群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和建议。但网民在行使表达权的同时,不能触及法律底线。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允许有诽谤他人的所谓“言论自由”。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也严格区分恶意造谣、恶意传谣行为与不明真相发帖、转帖行为之间的界限,有助于确保公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的言论自由。

    近年来,各地法院不断报道,有公民因对调查结果不满的,在网上散播举报文章,而被公职人员以刑事自诉被判诽谤罪的案件。法院此类的判决认为,刑法并没有将国家公职人员排除在诽谤罪的保护范围之外。虽然公职人员的身份具有特殊性,本身有接受各种方面的监督的义务,公民虽有言论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但这种自由是有限制的,不能捏造事实。

    也有观点认为,公职人员名誉权保护应受一定限制,否则的话,会造成公民遇到打压害怕举报的现象。公职人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因而公职人员的名誉事实上包括了公民对公权机关和对公职人员个人的复合性的评价。实践中,公职人员的名誉权不可避免地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批评、检举、控告、建议等民主监督权利存在冲突,但法律赋予公民民主监督权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对公民行使正当民主监督权利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保护应弱于一般公民名誉权的保护。

    关于该案,作为法院的离职人员,应该明白行使批评权、监督权与造谣诽谤的法律底线之间的关系吧?目前案件尚未二审终结,让我们期待更多的案件信息吧。

  • 佘万宝、岳煜熹等发帖遭罚款拘留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日消息】近日,四川民主党人佘万宝,因上网发帖被四川省广元警方拟罚款一千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据佘万宝的朋友介绍,广元警方已经明确将对佘万宝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目前尚未执行。佘万宝表示,一旦广元警方对其拘留将会以绝食的方式抗议,以捍卫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朋友们得知佘万宝绝食的决定后纷纷劝告,恳请其以身体健康为重。

    9月1日晚,佘万宝介绍:昨天四川广元下西派出所受上级公安部门委托,对我进行了近3小时的传讯,主要是把我今年以来在网上的发帖、图片、视频有选择地制作了三十余篇材料,签字都把手整酸了,最后让我签了一份“行政处罚通知书,说我寻衅滋事违法,拟对我进行十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罚款一千元。什么时候执行待定,估计就在近期吧!我自狱中走出来,与公安市局分局派出所(包括国安局)都相处平和,自身也由于身心不力年事渐高,故行事行语都比较“自律”。当局虽对我多年严密监视,但对我是文明温和的,我无可奈何,这次是我出狱后当局对我首次強硬,近来我痛风复发,血压持高,身心疲惫,当局却以我“在网上散布非法言论”为由对我拟施迫害,让我哭笑不得心存愤恨却又下想与之理论,所有材料均轻淡一瞥之就草草签字。今告之,因为我准备在行拘期间绝食以示抗议!故事先告知,我若有不测,也有友人知晓究竟。就说这多!

    据了解,佘万宝曾是广元农业银行副行长,因参加八九民运被判刑四年。1998年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分部,于1999年被四川广元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囚禁在位于南充市的川中监狱。佘万宝服刑期间,曾和一百多人关在一间牢房,从2000年到2003年间,每天被强迫劳动达十小时以上。由于佘万宝被判刑后不久与妻子离婚,家庭财产分文未取,出狱后更无栖身之地,但他仍表示为了中国的民主和自由,无怨无悔。在监狱漫长的关押期间,他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患上高血压和心脏病,出狱后很长一段时间仍经常头痛,头昏,没有生活来源,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被严格限制。

    9月1日,四川维权人士岳煜熹发消息称:我也被本地派出所打电话威胁并叫我回去(回户籍地),说是有事找我。我问有啥事?警察回答是身份证有问题。据以往经验,他们是以身份证有问题为由,先把人骗回家,然后再以网上言论违法为由处罚你。

    9月1日上午,湖南株洲民主人士欧彪峰也被辖区国保传讯,并做了一份审讯笔录,主要涉及欧彪峰近期的网上言论。自香港爆发“反送中”游行以来,欧彪峰时常转发香港市民的“反送中”示威消息,并表示支持市民的诉求,8月间,欧彪峰曾被国保警察传唤调查,警方警告他不得转发不利于中共政府的负面消息。9月1日晚,欧彪峰表示,不仅他被警方传讯,与他一同参与声援的20多名朋友都将被警察找。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香港爆发持续的“反送中”游行,上网发帖声援游行的大陆网民已有多人被拘留、传唤、警告。2019年6月18日,四川异议人士卫小兵因发表支持香港游行言论被暂住地浙江湖州市警方拘留拘十五日;2019年8月4日,广东东莞异议人士胡海波因前往香港声援“反送中”游行被警方抓走并处以15天拘留;2019年8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作家、维权人士谭作人又因涉港言论,被辖区国保警方传唤、警告;2019年8月13日下午5时许,居住在湖北仙桃市的宜昌市公民石玉林突然接到宜昌市警方的电话通知:晚上7点见面约谈。晚上7时许,一名宜昌市国保警察与一名街道办维稳部长来到仙桃市某餐厅约见石玉林。见面后,石玉林询问警察自己哪里违法了?警察没说哪里涉嫌违法,只说是香港游行不要转发负面消息,他们两人从宜昌市奔波两百多公里来到仙桃市,就是要叮嘱这事,现在上面领导很重视香港游行,所以着重要求石玉林不要发负面消息。

  • 李思侠三人因举报污染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日消息】陕西安康石泉县李思侠等三人发帖举报污染企业28次被抓,有关部门称其为恶势力犯罪,犯寻衅滋事罪。2019年7月20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近日,当事人已提出上诉申请。

    新京报此前报道,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多年以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双喜村两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的情况。2017、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选举。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在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附近常住的小区被警方带走。当日,李思侠因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3天后,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李思侠案在今年2月底、3月初两次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内容中将此案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一审审理中,李思侠一方坚持作无罪辩护。

    2019年7月20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向李思侠送达一审判决书。判决书称,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

    一审法院同时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时间较短,其目的是针对石料厂“强索”各种费用,其“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的特征不明显,“不属于恶势力犯罪”。当事人李思侠不认可一审判决结果,已于7月29日提起上诉。

    李思侠的二审辩护律师王飞表示,虽然一审法院已认定李思侠等人共同犯罪部分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李思侠本人是否涉嫌犯罪仍是本案争议焦点,他们在二审中仍将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

    据了解,西安商人郭思荣,是村中两座石料厂的最初投资人。于2008年经石泉县国土局公开招标获得双喜村青山沟、向家沟两座矿山的采矿权。多年来,因村民持续投诉其污染环境、证照不全、占用村道等问题,石料厂时办时停,2015年青山沟采矿点因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征收其土地停工。

    据村民反映,石料厂开采前,双喜村于2007年修成一条长1.5公里的硬化路。石料厂开办不久,硬化路即因石料厂重型工程车往来导致损坏,引起村民不满。为解决这一问题,石料厂与双喜村委会于2009年签订道路使用协议,协议规定,两石料厂自2009年每年交纳2.5万元道路使用费,而村委会需保证石料厂运输车辆畅通;石料厂交纳30万元保证金用于事后道路恢复;道路使用期暂定3年,其余事项到期后再议。

    上述合同到期后,虽然没有签订新合同,石料厂大体还是遵照前述合同约定,每年交纳道路使用费。但在部分村民看来,石料厂说好只用3年,此后又未签新合同,此为石料厂不守信用。且石料厂导致扬尘污染、少数村民用水污染等问题,双方积怨逐年加深。据相关资料显示,仅在2009年至2013年间,双喜村就爆发了3次村民拦路事件。

    今年56岁的李思侠家中共六姐妹,她在西安工作生活多年,户籍也已迁出村里,但李思侠年过八旬的母亲刘树清一直在老家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生活。

    李思侠与两石料厂的矛盾由来已久。据多位村民透露,2010年至2012年,李思侠认为母亲的土地被石料厂冲毁,曾多次向石料厂要求赔偿。

    2013年,李思侠开始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发帖等方式举报两个石料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等问题。此后,石泉县政府及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介入调查,发现李思侠举报问题属实,县环保局、国土局对石厂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直至2014年,青山沟石料厂按规定完成安监、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前置审批手续后,石泉县国土局于2015年2月10日办理了该矿采矿许可证。同年,青山沟石料厂因阳安铁路复线建设停工。而另一采矿点已由郭思荣在2008年授权双喜村前村主任邱兴银经营,目前因林业用地批复到期,于2018年5月停工至今。

    而此时环境已发生变化,在2018年8月公布的《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中显示,石泉县城关镇位于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而在2019年1月《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的通知》中,双喜村亦在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

    对此,双喜村委会主任杨华新表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要想继续在村里开办石厂“已无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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