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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发视频抱怨蔬菜价格高吃不起了

    【民生观察2024年8月15日消息】近日,上海一网友发视频抱怨蔬菜价格高“上海的蔬菜比肉贵,真的吃不起”,不少网友也在评论区反映当地蔬菜价格高的情况。一位来自安徽的网友回复“豆角7元一斤,吃不起了”。

    上述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众多网友的共鸣,网友在评论区共留下19354条评论。以下为部分精选留言:

    安徽网友:安徽省阜阳市的黄瓜价格:¥7.98元/斤

    江西网友:我觉得一点也不贵,一线城市比我们江西九江小四线城市,菜价贵不了多少,可工资比起来只有流泪。今天我还没出门,昨天小白菜六块多,丝瓜七块多,像视频里所拍的这些菇类,多则也要十块出头,一个月拿着2000多的工资,这就是四线城市的生活。

    江苏网友:乡下种的黄瓜,冬瓜,番茄,茄子,多的都浪费掉,丢掉。

    河南网友:我们这小县城的黄瓜也7元一斤呀,坐标每个月工资公务员2700。

    江苏网友:南京昨天去买的黄瓜7.8元/斤

    浙江网友:我们六线小县城黄瓜6.9元一斤

    山东网友:坐标淄博,刚去超市买的香菇,5.98一斤,我感觉就够贵了。

    福建网友:就这个包菜我感觉我买贵了

    山东网友:山东黄瓜五块

    江苏网友:今天徐州的黄瓜价格(图片)

    安徽网友:豆角7块一斤,藕8块一斤,青菜5块,吃不起了

    山东网友:伤害(上海)人有钱连个蔬菜都吃不起,不可能!

    河南网友:才开始,冬天一线城市更难过

    内蒙古网友:蔬菜为什么这么贵,我买点大葱,4块一斤

    江苏网友:蔬菜水果贵的离谱

    安徽网友:我也搞不懂,夏天不是盛产黄瓜的季节吗?怎么会六七块

    山东网友:我种的黄瓜下雨都死了。

    浙江网友:浙江这边黄瓜8块,西红柿8块,豆角8元,丝瓜10元,玉米5元,真的吃不起了!

    山东网友:山东淄博黄瓜六块钱一斤,我今年50岁,第一次看到夏天黄瓜这个价。

    河北网友:那些希望粮食涨价的人呦,一定富的流油了吧。

    内蒙古网友:大夏天茄子5块一斤,啥事啊,是没人种了还是要绝种啦。

    四川网友:现在的西瓜也很贵,我都是偶尔半个半个买。

    湖北网友:菜比肉价贵,就吃肉不吃菜呗。

    江西网友:今年的菜为啥这么贵啊。

    河北网友:现在农民没地,蔬菜已经商业化了。

    广东网友:我这里也贵啊,茄子6元,豆角7元,丝瓜5块5,青菜5元一斤。

    北京网友:北京的玉米十元钱八个糯玉米,黄玉米十元七个,土豆1.5元一斤。青菜三把五元,包菜六毛一斤。

    山东网友:莱西本地芹菜十元一斤,山东黄瓜都八块钱一斤,你敢信。

    湖北网友:不是上海的贵,这些日子到处都涨价,因为涨水的原因,我这几天买菜这么震惊了,比前些日子贵好多,刚刚买的小葱10块一斤,生菜5块,平时都是2块多,丝瓜黄瓜什么的平时就是6、7块了,这几天更贵。

    重庆网友:今年的黄瓜咋地了统一价吗,5一7块一斤,真的好吗?

    上海网友:黄瓜、豆角已经七块九毛八了!真是吃不起呀。

  • 罗其刚发视频维权被刑拘逮捕

    【民生观察2022年10月6日消息】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公民罗其刚因在网上发了一条反映真实情况的抖音视频就被刑拘了。10月5日,罗其刚被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罗其刚因房屋被淮南市相关部门违法强拆,未得到依法补偿,一直反映求助无果。近日,罗其刚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条反映真实情况的视频,随即被淮南市公安局带走。2022年9月26日,罗其刚被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0月5日,罗其刚被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现羁押在淮南市看守所。

    据安徽维权人士朱玉珍发微博称,“今天罗其刚被批捕了。家被淮南市相关部门违法强拆,未得到依法补偿,一直反映求助无果。没想到发了条反映真实情况的抖音视频就被刑拘。”

    朱玉珍在文中质疑,“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竟然对罗其刚批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够罪吗?够批准逮捕的条件吗?你们检察院对其它案件也是这样一个标准吗?如果不是有所谓信访维稳的因素,你们会批捕吗?”

    “相信你们的法律水平有这么低。是否有人或机关给你们打招呼?让你们干脏活?如果有,请一定要记录好。违法就要被追责,公平总会到来。”

  • 速停运动式防疫​纾困解难发救济!

    ——上海公民为民请命书

    致中央人民政府、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上海市新冠疫情在所谓“动态清零”政策指导下,封控已近一个月,百业凋敝,广大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士生存面临巨大困境(或已经处于困境),数位年老体弱者因缺乏及时医疗救治而殒命,在如此长期高压举措下已出现多起自杀事件。

    中央任命、非经民选认可的地方政府官员只知逢迎上层旨意,奉调行事,蔑视民意。未经科学调研即实施高压封控,是严重渎职行为,应追究本届政府党政官员集体治理责任,党政官员应集体辞职、接受调查。

    出现重大社会事故,全体居民(包括全体在沪工作、居住的人士)民不聊生,甚至一些居民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而相关党政官员只是“接受批评”,如果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理应反省、谢罪,致歉,补偿!

    因此,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集体缺位、失职的情形下,在尽最大努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我谨代表广大市民及在沪居住人士向中央人民政府、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呼吁如下:

    ◇立即解除本届政府党政官员职务,迅速召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推选新一届党政官员。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新一届党政官员必须已在上海生活居住10年以上,方具有治理地方的情感基础,方能得到上海居民的基本信任。遴选出的党政官员应接受尽职调查、公示财产和家庭成员状况,报经中央政府批准、授权后,为在上海市生活、居住的人民提供有偿(由人民聘请,无需人民感恩)、忠诚谦卑服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批评,定期接受人民询问,配合任期审计。如此方有可能终结千百年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外来客”执政恶端,方是反腐倡廉的根本前提。

    ◇即时刹车,暂停“静态清零”政策,恢复科学、理性防控疫情的政策,客观对待疫情,审慎评估疫情走向,及时调整政策。

    ◇向遭受盲目封控政策伤害的全体居民(含外来务工及因疫情失业的人员)发放歇业津贴,以封控状态下上海生活用品、食品的物价为基准,按受封控天数计算。

    ◇改变只减免“承租国企房产的商户租金“的歧视性政策,疫情期间所有工商企业及摊贩都应享有减租待遇,不应考虑房产或商铺的持有人性质。封控期间免除租金。房产、商铺持有人的损失由政府承担。

    ◇个人租赁的生活居住用房,封控期间租金由政府以现金方式支付。房产持有人在封控期间及封控结束30日内不得驱赶承租人,封控结束半年内不得向承租人提涨租金,租赁合同在封控结束30日内到期的承租人可顺延一年。

    ◇减免公司所得税,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基准征收,考虑纳税人抚养老幼之现实)。

    ◇立即释放疫情期间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而受关押的人士,赦免因轻度过激行为而受关押的人士,并赔偿其因受过度执法而承受的生理及心理损害。

    ◇政府向因封控未得到及时医疗救治而亡故者家庭支付赔偿金,向因封控自杀者家庭支付赔偿金,并公开谢罪。

    针对居民发放的补贴、救济及惠民举措,应以紧急状态相关法规从速公示、发放,不得延误,以避免更大人道灾难的发生。

    附注:迫于中国当下言论管控之现状,本请命书将不征集联署人,我本人承担全部风险。

  • 网友发视频曝光防疫漏洞被威胁

    【民生观察2022年1月16日消息】日前,大陆网友吐槽哈尔滨防疫人员胡搞瞎搞,以防疫为名敛财,他说自己因发布视频曝光防疫过程中的漏洞,而遭到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

    在视频一里该网友说:“就昨天拍了一个哈尔滨火车站防疫的那个视频,上了热搜咯。晚上8点多钟,也不知道哪个爹呀,不知道是干啥的呀,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我侮辱防疫人员,必须给视频删除了,要不然就要拘留我。我说,我这个视频是在现场拍的,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它也不是我胡编乱造的。早上一上火车,我们在当地那边儿上火车,我是牡丹江的,上火车之前说不要核酸报告,头一天我们都打听好了,他们如果要核酸报告我们上火车头一天就去做检测去了。他们说上车是不需要核酸的,到哈尔滨下车后,说要核酸,我们没有,我们认了,说现场可以做,花钱我们也花了,一个人40元,我跟我媳妇一人40块钱,一共80块钱。我说,报告啥时候出来,他说4个小时。然后直接就把我们放进市里了,我也不明白人家那个规矩,这玩意科学不科学,完了咱也不敢问,也不敢说,我如果说是阳性呢,你给我做完核酸有什么意义,你把我放进市里,我还不该干啥干啥嘛,该办啥事儿办啥事嘛,那做完了我就没事啊,你不等结果报告出来就让我进去,是不是这么回事。你要真是负责任,就把那些做核酸的人都扣起来,等结果出来了你再进市里,我就说你这人负责任。回头我们事儿办完了,过了6、7个小时回来了,找他们要核酸报告没有,怎么查不知道,我向他要个电话号码,想问一下是哪个医院的?给我一个号码根本就打不通,最后说他们在网上搜的一个电话号码,我就不明白了,你是哪块派来的你就不知道吗?在一个骨伤科医院做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哈尔滨一个什么权威的机构,他们给做的核酸,报告没有,一问三不知,一推六二五,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再给你推回来,反正就是不关他的事儿。他就是个打工的,他只负责掏嗓子眼儿,不管你核酸报告能不能拿到手,人家不管,就是这么个事儿。”

    在视频二里该网友说:“我现在在哈尔滨火车站现场拍的视频,也不是我胡编乱造的。再一个还有一个事儿挺有意思啊,如果你下火车,在哈尔滨短暂逗留4个小时,4小时之内再回来不看核酸报告,就可以让你进站,但超时就不好使,也不知道是哪个爹、哪个祖宗、哪个科学家计算出来的,4小时跟5小时有什么区别,你在这里短暂逗留4小时肯定是没事,多逗留一个小时,5个小时就要核酸报告,你就有可能被传染,你就有可能携带病毒,这事儿都是真事啊,我可不敢胡编乱造。就是这一块的疫情防控,我们实在没有办法,第一次做的核酸报告迟迟不给我们,我们返回的车票也退了,我们到哈尔滨火车站旁边一个小寺院,到那里去大概是3点半左右,人到那里没有号了,不用排了。我们又到第一人民医院,说今天的号没有了,连明天的号也没有了,根本就做不了核酸检测。后来没办法,到乡房(音)一个二医院,24小时做核酸,到那个医院我和我媳妇两人排了2个多小时,大冬天就在外面站着排,屋里那么大一块空地也不让你进去,就让你在外面站着排,排了2个多小时,冻得跟x八蛋似的,就为了做这个核酸,还好报告半夜出来了,完了今天终于能进站坐火车回家了。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那个骨科医院,就是我们第一次下火车做核酸的那个医院,昨天晚上9点多,报告出来了,9点多才给你,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就这么个事儿,不行你就过来找我,你不用整那事来吓唬我,你这块儿有漏洞,我当个老百姓、旁观者,我看见了我就要曝光你。”

    网友留言如下:

    1、就为挣你八十块钱,其他的你就别问了。
    2、就是为你那80元,不明白吗?
    3、只采样,不检测,爱传染传染,传染更好,那样可以全城核酸检测了。

  • 河南姐弟发疫情信息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7日上午,河南偃师市居民高某姐弟,因在微信群中发出一条新冠肺炎防控信息,随后被偃师市公安局传讯并处罚款拘留。

    1月10日,河南偃师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该局1月7日接到举报:有人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片资料在微信群中进行散播。经调查,对涉事的姐弟二人作出行政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偃师市公安局称,1月7日上午,偃师市居民高某(男,城关镇人)未经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同意,私自将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有关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人员信息发送到微信家庭群中,其姐姐高某某(女,城关镇人)看后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散播。

    这一行为造成当事人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该局依法对二人做出行政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偃师市警方称,目前,网上图片中涉及的相关人员,正在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宾馆落实集中隔离措施,身体状况良好,并已做过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警方提醒: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在网络上传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对于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1月11日,网民开始对此事件发表各自的看法。

    网民“闲云野鹤”称:如果高某姐弟只是发出了疫情警示,而没有公布被隔离者的个人信息,那么他们就是疫情防控的“吹哨人”。

    网民“实话很伤人”称:公民有知情权,偃师市有疑似病例被隔离,偃师市民有权知道相关疫情信息,官方只需依法保护被隔离公民的个人信息即可,而对疑似疫情信息应允许市民发布及获取。

    网民“清风梦影”称:这个也有隐私?为了全民的防疫安全,必须公开。

    网民“V78321561875”称:说明(官方)公布的不一定是事实,事实可能更严重。

    网民“?Ljpi”称:最好别说话,以免被拘留。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9年底新冠疫情以来,中国警方已训诫打击了多名发布疫情的网民,其中广为人知的就是湖北武汉警方训诫八位发布疫情信息的“吹哨人”。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武汉市中心医院医生艾芬在科室群组发出一份检测报告,显示一名病人对SARS冠状病毒等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这则讯息不久后传到李文亮处,下午17时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时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最后解释了冠状病毒的由来,同时他还在群里嘱咐不要将该消息和检测报告外传,但很快被截图传出。

    12月31日凌晨1点半,李文亮被医院领导叫到武汉市卫健委询问情况,天亮上班后又被医院监察科约谈,并在此后应要求写下了一份《不实消息外传的反思与自我批评》。据武汉市中心医院的一名医生透露,医院原计划开除李文亮。

    2020年1月3日,他因“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李文亮被舆论广泛关注,并被解读为8名“造谣”者中的一人。有媒体指出,1月1日武汉警方传唤了8人,而李文亮是在1月3日去派出所接受训诫,可能并不属于8名“造谣”者之一。对此,李文亮回应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造谣”者之一,只知道说了真话而被训诫。李文亮其后被要求签署训诫书,公安对他提出严厉警告,训诫他如果不听从,继续从事违法活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及后,李文亮于医院继续工作,于1月31日在社交媒体上传有关训诫书,又提及他被公安传唤的经过。

    随着病毒疫情的发酵,死亡和感染病例增加,武汉宣布封城,没有人再说李文亮或该8名人士的造谣者。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文章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最高法院官方文章建议,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危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文章称,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

    2020年3月19日晚8时,武汉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决定撤销对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评定李文亮等14名牺牲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为首批烈士。

  • 发视频呼吁救夫 施明磊被骚扰

    【民生观察2020年3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长沙富能”案涉案人之一程渊妻子施明磊女士再遭警方骚扰,警方以“疫情报备”为由,要求施女士提供详细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过最后显示此番骚扰与施几日前向外发布视频呼吁营救丈夫有关。

    据悉,周二(3日)下午两点四十左右,正在上班的施女士接获打自长沙的座机电话,对方自称长沙岳麓区含浦派出所,致电要求施女士提供目前的个人及家庭信息,包括现阶段住址和工作单位,理由是疫情报备需要。

    施明磊以自己已经搬离含浦派出所辖区三年多且户口亦已调离为由予以拒绝,并向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由于对方致电时曾提及“你丈夫是不是程渊”的问题,施女士向对方表示,丈夫程渊所涉案件从头到尾由长沙国安经办,未曾听过与警方有关,再讲自己已经离开含浦辖区多年,因此对对方的说辞持有一定的怀疑。

    因应施明磊的要求,对方申报了自己的姓名与警号(为一名辅警),并要求施女士配合其工作,最后终在言语中透露此次致电目的。

    原来几日前施明磊曾拍摄一段简短视频,由施本人简单介绍了“长沙富能”公益机构的工作范畴、丈夫程渊及另外两名涉案人以及三人被任意羁押七八个月且不予获准会见律师等侵犯人权的事实,此视频被上传至施明磊的推特账号,同时也发布了英文版本。

    另外,疫情发生后,程渊的姐姐与施明磊通话时担心弟弟在看守所的防护措施,于年前特意邮寄口罩,不过未有程渊等人收到的消息。而施明磊女士在大年初二带同四岁女儿去到长沙,希望能够见到丈夫,最后失望而归。

    NGO公益机构“长沙富能”被指“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发生已进入第八个月,然而包括负责人程渊在内的三名涉案人仍然未被允许会见律师,外界只知道该案由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经办,仅知三人羁押在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内,至于案情方面,律师及家属至今未见经办国安拿出实质性的所谓“颠覆”证据。



  • 方言被约谈 任自元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0年2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肺炎”爆发以来,中共警方加大了对公民言论的弹压力度,已先后多次传唤、约谈、抓捕为疫情发声的网民。

    2月15日,湖北武汉网民“方言”因发表疫情消息,被武汉国保警方约谈。“方言”透露:15日,武汉国保给我打来电话警告说“不要在声援武汉的微信群里发负面的信息。”我请他举例什么是负面的信息?他说“影响不好的就是负面信息,你要多看正面信息。”我问什么是正面的信息?他说“官方通告的就是正面的”,我说“我没有电视机看不到啊!”

    警察又问我有没有微信号,让我们加微信,方便以后多沟通。我说“我的微信被封杀了,借别人的微信又不方便”。之后,我请他给我留一个微信号,等以后解封了联系方便沟通。他说“这要等我汇报给上级,看看能不能解决。”

    随后他问我“你有没有出去旅游?”我说“在家封闭”。接着他说因为疫情不方便入户来找我。我说“你们来了我也不害怕!”,并且请警方工作中保持自己的常识逻辑,不能冒险入户,路上空气中都可能遇到病毒。

    另据山东网民消息,中国大陆疫情期间,山东邹城民主人士任自元(网名韩铮)在2020年2月13日被当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其被指控“涉嫌发布武汉疫情的相关不实消息”,现羁押在济宁市兖州看守所。

    任自元:1979年10月28日出生,又名任杰,网名韩铮。山东省邹城市人,原为山东邹城中学教师,民主异议人士,中国曾押政治犯。

    曾因经常参与网上论坛的民主思想讨论,撰写“民主之路”文章,在网上谈及成立“大陆民主阵线”组织等内容,2005年5月10日被山东省济宁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16日被捕;

    2006年3月13日被济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5年5月10日,刑满释放;据悉,任自元狱中多项权利(含被探视权、接受家属寄送生活费权等)均被禁止,并曾遭遇酷刑。此前在山东省监狱服刑。

    2015年出狱后一直低调底层打工维持生计,不知何故当局又对其进行抓捕。

    在广东,2020年2月13日广东异议人士、时评家王爱忠,因批评中共防疫不力,广东遭警方约谈。王爱忠说:“今天当局有关部门找我谈话,说我不应该发那么多言论,我问他们我的言论有什么问题?并且告诉他们,他们这祥动辄把一个只是写写文章,发表点言论的读书人叫来谈话才有问题。最后告诉他们,如果因为言论就要获罪,我愿意承担这个代价,但也不要忘了,一个政权因为言论就把一个人抓起来一定也会付出代价。”

    据不完全统计,疫情爆发以来,中共当局抓捕的公民记者、异议人士就有:郭泉、陈秋实、方斌、朱欣欣、方斌、任自元等人。传唤、约谈的有异见人士卫小兵、谢文飞、庞昆律师、不同政见者石玉林、方言、王爱忠等人,电话威胁人数更是无以计数。

    下图为:任自元


  • 疫情发生后 湖北潜江的情况

    【民生观察2020年1月27日消息】湖北武汉附近共15个地域封城,潜江市是其中之一。潜江市防疫情况为,口罩脱销,酒精买不到,部分超市没有蔬菜。

    今天是大年初二,在潜江市的某个超市里,能看到有十几个人在超市购物,以购买了米与面主为。超市的蔬菜几乎售光,有一些新鲜的肉待售。在某大酒店门外,酒店员工在卖菜,因为酒店被迫停止营业。公路上几乎没有人,几辆自驾车,偶尔一辆的出租车在跑,大多数的店铺仍旧处于停业中。

    面对如此大的灾难,湖北省省长王小东的表现和中共的大多数官员一样平庸无能。在1月26日晚的湖北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直播现场,对武汉地区口罩生产数量,先说年产量108亿只,过了一会下面递上来小纸条,借口称是口误改成18亿只,然后再说口误改成108万只。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武汉肺炎。

  • 湖北石玉林因言被调查、禁行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省宜昌市不同政见者石玉林,自2019年9月6日至11月1日止,因中共需要召开夺权纪念庆典、中共四中全会,被宜昌市国保警方非法看守、禁止上网和出行长达50余天。11月3日,石玉林准备前往宁波探访被精神病人吕千荣,并且已经与吕千荣约好见面时间地点。11月4日,石玉林正在购买火车票之际突然接到国保电话,警方要求他近日不准去宁波。次日,石玉林又被宜昌市两名国保警察、一名街道办人员及仙桃市两名国保警察,传讯到仙桃市“天怡”宾馆做讯问笔录。

    警方主要讯问了石玉林近期为什么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有没有见网友?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什么看法?对中美贸易战持什么样的观点?对香港爆发的“反送中”持什么观点?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什么样的看法?等问题。

    石玉林毫不避讳的一一作答,其中,“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什么看法?”石玉林表示,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已经表述。大意如下:国家是大家的、全民的;执政岗位也是大家的、全民共有的,不是哪一个谠独有、专有的。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参与执政岗位的竞选,通过公平竞争上岗参政执政。如果国家只有一个执症谠,那么必然会有人反对,而有人反对就有执症谠镇压,这是国家的重大祸患,虽然可能一时镇压下去,但不服的潜力总在生长,假以时日必然积累爆发,这就是国家动荡祸起萧墙的根源。所谓的“一党统治才能国家稳定”,这绝对是一个伪命题,一党专权下的稳定是靠镇压得来的,不是公平竞争心服口服的得来的契约社会,不是真正的自发稳定。自发的稳定一定是建立在公平公正、权利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只有人人参政议政、执政机会平等,公平竞争上岗,人们才能心服口服的保持社会本质上的稳定,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石玉林认为,当你的国家被一个垄断党霸占(无论它如何吹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民你有权利和义务站出来抗议!为公平正义,为子孙后代的自由民主而抗争!

    再有,垄断集团都必须说谎,以延续他们的侵权特权利益。谎言之一:在坚持某个党的领导下,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以大幅提高,国富民强。事实是:只有大幅减少党的领导,简政放权,限权限政,遏制党治人治,禁止党领导立法、司法,废黜党高于法、党大于法、权大于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才能制约权力,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去……惟其如此,才能让国民获得更多的资源与自由及秩序的保障,才能民福国强。

    当垄断集团被大幅减少了领导权力与资源后,民间的自由市场才能茁壮成长起来,也只有民间的私有产权与自由扩大了,国民的生产积极性、创新创造力才能大幅激增。与此同时,也只有减少了谠的领导才能让市场的力量生长起来,并且逐步取代谠的领导,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就是“让民间自治在国家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不是谠的领导起决定性作用”,换言之,也就是只有取缔谠的领导,打破权力垄断,限制政府集权集资,还权于民,还产于民,才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大发展,根源就在于不断的简政放权,不断的减少党的领导所致。经济理论与实践反复证实: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领导),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哪里的权力领导越少,哪里的市场就越强大,资源配置就越合理。党政插手市场、领导干扰市场,是对自发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最大伤害,是导致国弱民穷的罪魁祸首。

    资源与权力是有限的,垄断党掌握的多一点,民间就掌握的少一点;减少党的领导,打破它的垄断,减少它掌控的资源与权力,国民才能获得更多的财产、自由与公民权利。苏联的败落、东德归入西德、毛中国的经济崩溃、朝鲜、古巴的穷困……这些主要都是“加强垄断党的领导”所致。开放党禁,打破权力垄断,让权力充分竞争,让国民“渔翁得利”;充分限制权力,让权力相互制衡,才能遏制滥权,实现法治,保障国民的生命、自由与产权,也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民间市场的成为领导主力,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权力在资源配置中起次要性作用”的科学目标。政府在国家发展中只是维护秩序的“裁判员、守夜人”,是后勤保安而不是英明领导,国民的自由配置资源权利才是国家发展的主导力量。因此,国家的良好发展不是谠领导的结果,相反恰恰是减少、限制谠的领导的结果。无数的理论与事实证明:减少、限制、直至禁止谠的领导,才是国富民强的不二途径!

    对中美贸易战持什么样的观点?石玉林回答,中美贸易战看似经济问题,实质却是社会制度问题、是政治问题,是中共施行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严重扰乱了自由市场,侵害了国资本主义国际经贸体系。由此才引发了美国的不满、欧盟多国的不满所致。因此,中国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逐步实现限权宪政,与国际政治、经贸体系全面接轨。

    对香港爆发的“反送中”持什么观点?石玉林回答,首先我个人是反对暴力袭击的,但是我坚决支持香港市民的和平集会、示威、游行的合法权利的;我也反对“送中条例”因为中国是一个党领导法、党大于法、权大于法的人治社会,不能把在港人士送到这样一个没有法治的国家里处置。

    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什么样的看法?石玉林回答,毛泽东是一个暴君。有资料可查,他的反右、“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运动,整死了数千万中国人民。

    讯问笔录做完后,警方让石玉林签字画押。最后,警方非法要求石玉林在11月20日前不得擅自出城,即便准备与妻儿一起到北京去,也得由警方陪同(监视)前往。

  • 辩护人质疑余文生解聘书的真实性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4日消息】最近江苏徐州警方以持有的一份声称来自余文生本人亲笔签署的声明为由,拒绝余案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及谢阳律师的会见申请。今日,两位律师联合发布声明,就警方所称的由余文生亲笔签署的所谓解聘书提出质疑。同时,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向徐州当局邮寄多份信息公开申请,以尽可能了解已被羁押三个月且尚未有律师会见的丈夫余文生的具体情况。

    据悉,两位辩护人常伯阳及谢阳律师曾连续两日(4月17/18日)申请要求会见当时处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当事人余文生律师,但均遭到徐州警方的无理由拒绝。4月18日,两位律师正在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区分局了解余案的进展情况时,两名分别姚姓和陈姓的办案民警向两位辩护人出示并宣读了一份声称由余文生律师亲笔签署的声明(解聘书)。声明中称:(因)辩护人不能保护其诉讼权利,决定解聘。据此,办案单位铜山区公安分局当场宣布两位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及谢阳律师丧失辩护资格,办案单位表示以后将不再安排接待。

    为此,两位辩护律师于今日发出声明,要求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面向当事人确认解除委托关系,在律师未见到余文生之前,无法确认该“声明”的真实性,因此辩护人不能接受;同时,辩护人敦促徐州警方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辩护人了解案情提供便利;最后,两位辩护人以余文生被拘捕以来一直未获律师会见为由表示忧虑,要求办案单位保留当事人“监视居住”及羁押看守所期间不间断、多维度的完整视频,并对以断电、设备故障、内存不够等为由,拒绝提供24小时全方位视频的现象表示不接受。

    据公开信息显示,余文生律师于2015年5月10日在当时自由状态下曾录制过一个声明视频,余文生在声明中强调:“在我失去自由的时候,在我的律师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我所签署或自书的笔录、声明、供词、保证书、悔过书等一切文字形式表述的任何东西,均不是我真实意思的示……”视频链接:http://meipai.com/media/98499347(来源:许艳女士)

    另外,辩护律师在4月18日被警方以余文生亲笔签署的解聘书宣布解聘后,翌日,余文生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今日,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用邮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看守所申请信息公开,包括当事人入所体检、健康情况、监室情况、日常生活管理制度、提审提讯制度、手铐脚镣使用详情及看守所被羁押人员给养费和修缮费标准等十个内容的信息公开。

    附辩护人声明原文:

    【余文生律师案件进展情况】

    辩护人声明
    ——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018年4月18日,辩护人来到办案单位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当面向铜山区公安局了解余文生案件的进展情况。在会谈的过程中,办案单位向我们宣读了一份自称是余文生亲笔签名的声明。声明中称:辩护人不能保护其诉讼权利,决定解聘。然后说新的辩护人由其自己另行聘请等等。最后,办案单位当场宣布辩护人丧失辩护资格,办案单位不再安排接待。据此,辩护人发表如下声明:

    1、该《声明》不对辩护人产生法律上约束力;辩护人将一如既往地履行辩护职责。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在我们未能见到余文生之前,我们无法确认该《声明》的真实性。一份真实性缺乏保障的《声明》,辩护人不能接受。

    2、鉴于本案的管辖权已经变更为徐州市公安局,恳请徐州市公安局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辩护人了解案情提供便利。任何人为地制造障碍,阻挠律师依法履职的行为,辩护人不能接受。

    3、在未能见到余文生以前,我们对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深表忧虑。我们要求办案单位保留其拘留、指定监视居住、看守所等阶段不间断、多维度的完整视频。如果以断电、设备故障、内存不够等为理由,拒绝提供24小时全方位的视频。辩护人不能接受!
    声明人:常伯阳律师 谢阳律师

    2018年4月24日凌晨

    相关报道:余文生律师强迫失踪三个月后被批捕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8/0421/17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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