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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洪伟因公权渎职致死案之报案控告专函

    呈送: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并张忠主任:

    吉林省四平市公民郭洪伟在服刑期间意外身亡,作为受害人的父母双亲郭荫起、肖蕴苓,我们特向贵机关提出报案举报控告,要求贵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公正处理我们的诉求。我们有充分的证据、事实及理由认为,吉林省公主岭监狱、长春市城郊检察院、吉林省监狱局对郭洪伟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责任人已构成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并且结合整个事件发生的前后背景、有关方面的处置态度以及举证责任、法定职责关系上看,至今并无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受害者未遭受非法侵害,尚不能合理排除郭洪伟被故意谋杀或被蓄意伤害致死这一可能性,真相有待于进一步追查。

    事实与理由:

    1、受害人基础信息

    受害人郭洪伟,男,1964年5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220303196405162010,汉族,吉林四平市人。2016年2月1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2015)东刑公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判处郭洪伟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与此同时其母肖蕴苓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决责令二者向吉林市公安局、四平市铁东区政府退赔人民币35.3万元。受害人上诉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法院以(2016)吉03刑终58号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016年4月26日受害人被收监。嗣后,郭洪伟妹妹郭宏英于2019年4月30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2018)吉0303刑初227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受害人郭洪伟先后在吉林省镇赉监狱、宁江监狱、公主岭监狱服刑。在监狱服刑过程中,郭洪伟坚持认为自己的案件是冤假错案一直申诉控告,同时对自己在监狱中遭受的非法对待不断投诉控告。以上事实有相关司法判决、裁定、申诉控告材料、有关方面的登记、回执、批复等文件为证。

    2、死亡情况说明

    家属保存的部分送院抢救、住院医疗病例资料记录显示:在押人郭洪伟因“突发意识丧失约2小时伴频繁恶心、呕吐”于2021年4月4日晚21点左右被送院抢救,2021年4月9日10:59死亡,期间分别于2021年4月5日0时50分、4月5日19时50分实施两次开颅手术。在郭洪伟抢救期间,家属多次要求探视郭洪伟均被以种种理由拒绝,直至最后时刻获准探视郭洪伟一次(其时人已完全丧失知觉)。以上事实有死亡通知书、病例资料以及受害人家属陈述为证。

    3、事情发生后有关方面的处置态度

    受害人郭洪伟死亡后,家属多次前往监狱方面要求调取查看包括监控视频在内的相关证据信息均不予安排。家属委托律师及法律专业人士前往监狱、监狱局、检察机关依法要求查看、调取、保全封存相关证据亦不予配合,家属及代理人于2021年4月14日向有关方面正式提出关于保全、查看、复制监控视频、入狱医疗档案及调查处理结果的书面申请,有关方面至今置若罔闻不予安排,有关方面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最高检、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与此同时,家属委托的两位代理人先后遭到有关方面的干涉。以上事实有录音、委托手续、《申请书》等为证。

    4、受害人郭洪伟在诉讼及监狱期间的经历

    2015年4月9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受害人郭洪伟批捕。据郭洪伟的申诉控告材料以及庭审笔录等材料显示:郭洪伟在看守所及监狱期间遭受特殊对待,频繁遭到殴打、酷刑、迫害,在诉讼阶段、法院审结案件以前,既有郭洪伟被送往新康监狱的经历。更有甚者,2015年4月9日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便衣到四平看守所对郭洪伟宣布逮捕决定时公然向其表示:“郭洪伟,现在吉林省高院给你三千万元人民币,你还告不告龙潭区法院判你挪用公款那个案子了。”郭回答:“我向高院依法索要再审判决书,跟钱没关系!”便衣说:“就凭你现在这个态度,也不能让你和***活着出去,领导说了,能活到开庭审理那天,判你13年……”郭洪伟面对检察官、法官以及在申诉材料中多次提出要求调取2015年4月9日提讯视频录像,郭洪伟当庭以及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多次表达,自己正遭到谋杀。在审理郭洪伟期间,其委托的多位辩护律师均遭到有关方面施压不得不退出辩护。

    受害人郭洪伟及其家属因受害人身体原因先后不下十次以口头及书面方式向监狱及其上级机关依法提出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请求,有关方面均不予处理。

    郭洪伟及家属在其服刑期间就冤案及狱中遭遇一直未停止申诉、申冤、控告、反映。尤其需要指出的,在此期间,郭洪伟及其家属至少与宁江监狱发生两次重大纠纷,第一次郭及家属称,2019年狱警刘建国指使犯人殴打、迫害郭对其关禁闭等,郭及家属向监狱及监狱局两级反映,监狱及监狱局调查后在书面答复中并未采纳当事人提出的意见但嗣后调整了郭的监区及管教负责人并进行了告知。第二次郭及家属向监狱投诉郭洪伟受到监区民警卢佳讯虐待,因遭遇剥夺会见权与民警卢佳讯产生纠纷,称2020年5月22日晚9点至9:30分,值班民警卢佳讯将郭关禁闭在屋里释放过量过氧氯化剂把郭呛得不行了才推出来放到“死人床”上。卢佳讯告诉犯人,找郭洪伟闹矛盾收拾郭洪伟不收拾他们,且扬言说,整死你郭洪伟你也不知咋死的!家属投诉卢佳讯故意谋杀郭洪伟,宁江监狱受理投诉后认定卢将郭关闭在大量过氧氯乙酸房间内不符合消毒管理规定,属处置不当,对卢佳讯作出纪检谈话扣分扣奖并通报批评的处罚。当事人及家属对处理结果不服继续向吉林省监狱局复议投诉控告,此次纠纷省监狱局至今未给予答复。与此同时,郭洪伟于2020年11月26日被转至公主岭监狱,转至公主岭监狱后封闭三个月,家属对郭洪伟的情况一无所知。郭洪伟转至公主岭监狱的原因至今不得而知,假如调整监狱是接到家属投诉控告或为了给郭洪伟医疗治病而采取的积极措施,那末没有理由不告知家属。同时,根据曾与郭洪伟在公主岭同监室的杨先生证言,在公主岭监狱有病不给治还经常遭受殴打虐待就是为了收拾人的信息。尽管从官方公开宣传信息可知,公主岭监狱是吉林省绩效优秀监狱、司法部先进单位、吉林省监狱典范,软硬件设施条件优越,但另一方面众所周知,公主岭监狱也是最具封闭性管理最严格规范的监狱之一,郭被转监4个多月即发生意外死亡事件不能不令人生疑。以上事实有申诉控告材料、庭审笔录、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证人录音、信访登记表、信访申请答复、复查通知等为证。

    5、初步法律责任认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罪犯的人格尊严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禁止体罚、虐待、侮辱、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等规定,结合前述事实和证据可知,郭洪伟在羁押期间意外死亡事件有关方面已构成玩忽职守等严重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犯罪。其行为无论是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健康还是放任伤害后果的发生均需承担被羁押人意外死亡之法律后果。受害人的死亡到底是由于在监禁期间遭受监管人员或其指使者的刑讯、虐待、酷刑,还是发生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需要进一步依法调查得出结论。但是由于监狱、检察以及监狱上级主管部门明知郭洪伟身患重疾具有法定保外就医的情形,在受害人及其家属多次申诉要求下仍然持续危害状态的发生足以构成玩忽职守责任。意外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本应按照举证责任倒置、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依法披露相关信息等法定程序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却对家属及委托代理人的合法诉求无故推诿、阻挠、掩盖,对事件真相调查家属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凡此种种反常表现正可窥见相关责任人知法犯法、有恃无恐的主观心态。综上,由于有关方面的失职渎职造成被羁押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家属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构成极大危害、情节十分严重,不依法严惩不足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足以挽回国家狱政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政治声誉、执法形象;不足以保障基本人权、人道底线捍卫生命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提出举报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冯刚职务吉林省监狱局局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叶鸿利职务吉林省公主岭监狱长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王永江职务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

    鉴于,冯刚作为受害人公权渎职侵权致死一案羁押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明知或者应知郭洪伟的身体明显不适之情况不依法采取措施保障其生命健康放任对其伤害状态的持续发生,对其及家属多次提出的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置若罔闻,造成受害人郭洪伟人身亡故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冯刚作为羁押单位上级负责人明知或者应知违法情形的发生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郭洪伟的生命安危置若罔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并具有明显包庇袒护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

    鉴于,叶鸿利作为羁押单位的负责人,在郭洪伟被羁押期间,不管其是否参与实施了任何对郭洪伟的人身伤害行为,仅就其在明知郭洪伟身体明显不适宜羁押的情形下继续放任郭洪伟生命健康伤害事件持续发生,导致其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其对此至少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叶鸿利作为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情形的发生仍参与或纵容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并具有明显包庇袒护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

    鉴于,王永江作为监狱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负责人明知或应知公主岭监狱发生郭洪伟羁押期间意外死亡事件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接到家属及律师报案后不予披露相关信息不依法立案调查处理该案对当事人推诿拖延,王永江作为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情形的发生却置若罔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并具有明显包庇袒护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

    上述被控告人如明知上级违法命令但出于对个人地位、利益的考量,不能坚持原则,公然配合违法,依据检察官法、警察法、公务员法之规定则具有明显的徇私枉法情节。

    本案是否另有同案犯,请受诉机关查清事实一并惩处。

    控告人恳请贵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调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惩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报案举报控告人。

    报案举报控告人:郭荫起、肖蕴苓
    委托代理人:谢燕益
    2022年4月9日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中处罚。

    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抄送: 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纪委监察委、吉林省委、吉林省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检、中纪委监察委、中央政法委、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福州9.12鞭炮冤案受害人联名控告公安迫害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8日消息】备受关注的福州9.12鞭炮冤案,随着受害人唐兆星和林应强的刑满释放,近日包括本案和“小709福州大抓捕”一案的众多福州黑司法的受害者自发联名向中央政法队伍第二批教育整顿督导组控告福州仓山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潘宣彬丧尽天良制造冤案,公器私用搞打击报复,构陷迫害冤民的犯罪行径。

    福州9.12鞭炮冤案,发生于2018年9月12日早上,来自福建省各地的30多人,自发地来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因“小709福州大抓捕”一案刑满的严心声出狱。约9点左右,当严心声刚走出看守所大门,家属就主动上前献花,当时有人拍照,也有人按福州风俗习惯在放鞭炮,以帮其祛除晦气。整个接人过程不到3分钟就结束了,正当众人散去,此时突然从通向外面的唯一去路外涌来众多警察封锁现场,不分青红皂白就径直把林应强、唐兆星、何宗旺三人先抓上车,后更是见人就抓,包括给其他在押人员寄钱送衣的无关人员。接着众人都被送到晋安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关押提审。

    本来单纯一个接人活动,现场根本无人喊口号或起哄闹事,整个过程不超过3分钟,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晋安分局警察抓人后,却由仓山分局警察来经办提审所抓的唐兆星等人。次日,唐兆星、林应强、林兰英、何宗旺、李红花、昊霖香、张华、刘合仙、熊凤莲、李良玉、陈茂妹、瘳俊、林秀英、张秀萍、林善忠、严兴声等16人被晋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施惠卿等3人被行政拘留10天,徐秀煌被行政拘留5天,郑柏榕等5人取保候审,陈气等6人当日释放。10月19日唐兆星、林应强、林兰英、何宗旺遭仓山公安变更罪名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

    本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0月12日李红花、昊霖香、张华、刘合仙、熊凤莲、李良玉、陈茂妹、瘳俊、林秀英、张秀萍、林善忠、严兴声等12人,在被刑事拘留30天时才被变更强制措施,改成行政拘留10天再释放。

    严心声作为本案主要当事人,他严正质疑警方:他刑满释放刚刚走出看守所,别人来接他,他事先不知情,在现场又没有违法行为,又被关押一个月!他何罪之有?

    据林兰英、陈茂妹、张华、林应强、吴霖香、张秀萍、刘合先、施惠卿等人都强烈反映:本案公安经办人员,存在严重违法取证现象,采取威胁、恐吓,而后再诱骗“只要签字就回家”的诱供手段,让人在经办人员事先准备好的笔录上签字。

    例如陈茂妹在笔录上说:“在晋安区法院门口和林应强站在一起,手拿纸张拍照”。这证言严重背离事实,因为林应强根本就没手拿纸张和她一起组字拍照,现场照片就能印证(注:在武夷山监狱入监队,林应强判决书被偷梁换柱,原有的这一段陈茂妹所谓证言被篡改)。而且庭审时,对于陈茂妹的证言,检察官没有当庭举证及经过质证。本案庭审在所有证人未出庭作证,公诉人竟不当庭一个个举证,或播放证人作证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以印证证言的真实性,而且公然剥夺被告人质证的诉权。

    此外,本案存在选择性执法和权力干预司法。因本案获刑1年10月的林兰英指出:9月12日她患重病正在住院治疗,得知同乡严心声出狱,自发去接人,在现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法官认定她涉案2起,就被判刑!可有的人甚至涉案7起,却只是行政拘留或没事。显然,这是选择性执法,警方为了降罪于她,甚至栽赃陷害。

    更加荒唐的是作为本案主审法官的仓山区法院法官刘文锋竟不懂法,在被告人林应强当庭申请法官回避时,他竟然私自做主当庭越权直接驳回!不懂《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法官刘文锋认定林应强涉案5起,唐兆星涉案6起,且认定罪名成立,依法应适用《刑法》第293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判决。但刘文锋却是适用第一款第四项作出判决。显然,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也说明主审法官刘文锋不懂法!

  • 深圳律协不认 受害人提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9日消息】深圳律协把陈书伟列入黑名单,即只要陈书伟申请律师实习,相关责任人同时收到提示,24小时内必会动用相关力量,采用软暴力方式劝阻律师事务所解聘陈书伟,迫害陈书伟无法参加律师实习,又让陈书伟无法对深圳司-法部门的迫害提出行政复议。

    陈书伟对黑名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但深圳律协、深圳司法局、广东司法厅都不予承认该俗称“黑名单”制度的存在。陈书伟为此继续行政复议深圳律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书伟,男,汉族,1972年10月1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8层10号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红花路龙屋邮政所,邮编:518052,电话:18025308888;

    被申请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2020年9月9日作出深律字[2020]82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第三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一旦在广东省政务网上平台申请律师实习,被申请人相关责任人即时收到提醒,马上动用力量,偷偷摸摸地使用软暴力,逼使律师事务所解聘申请人,与伟大领袖毛主席所教导的要用阳谋而不耍阴谋完全背道而驰。申请人为了是何事何因把申请人列入俗称的“黑名单”中,向被申请人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申请以复制形式公开有关申请人的该“黑名单”信息。被申请人2020年9月9日作出深律字[2020]82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第三点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申请人存在该信息而坚持耍阴不公开,故依法提出复议,请求依《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请求所求。

    此致
    深圳市司法局

    申请人:陈书伟
    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 湖南新宁重大火灾事故受害人举报信

    尊敬的各上级领导您好: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2013)2.20火灾事故受害人李晓飞,遇害者江介州的母亲,身份证43052819710224****,电话:13786946368。地方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引发一场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的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家毁人亡、倾家荡产,黑恶官员又“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滥用职权”权大于法,目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强行抓人拘押,毁尸灭迹,我儿子骨灰至今下落不明,导致本冤案长达7年无人管(信访信法无任何法律书面的答复),反而历年来弄虚作假,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制造冤民签字的虚假答复意见书,欺上瞒下、官官相护不查处,县纪委(监察委)接到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将遗漏被举报人的[2018]2号渎职线索案件,纪委(监察委)明知无管辖权的案件故意遗留几年至今不移交。2019年4月我再向省委举报,由市纪委书记与主任来到新宁找我谈话,照样没有给我法律规定的书面处理或答复意见,官员们的共同攻击严重违法并将举报内容泄露,致使受害人遭到巨大的打压和精神创伤,致使我有理有据告状无门,致使本案长期得不到任何处理,期盼青天能给我公道!也给整个社会的底层百姓一个说法!让天下阳光普照!

    事由:2013年2月20日早上,邻居陈佑民的租房人夏玉龙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爆炸,早上7.30分左右失火引发爆炸爆燃,使我经营的雷士照明店铺起火,8.07分县常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称接到群众报警均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施救工作,因消防设施未按照消防要求配置及安装,唯有的消防栓也是常年不修不检,在老百姓的全力帮助下好不容易打开却无水可用。另外,公安消防大队出警的两台消防车和一台云梯车赶到现场参与施救,其中一台消防车既然忘记装水,一台参与灭火的消防车消防水带千苍百洞,从消防水带喷出枪口的水没有射程,迟迟达不到火源中心位置,云梯车赶到现场车里无破门破窗等工具,眼睁睁的看着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在不超15米高的四楼厨房窗台外大声呼救达半个多小时,没有采取及时营救的措施救人,让孩子可以看到楼下的云梯,却得不到救助被逼退回屋内活活烧成焦炭。守着还只在烟花爆竹店的招牌上燃烧的火源引发我家1-7层总高不超过25米的楼房燃烧了6个多小时,待屋内物品化灰烬才采用环卫车来增援救火,为了完成雨后送伞的任务。

    事后,新宁县堂堂的县人大常委、县人民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造成我倾家荡产、再惨无人道、毫无人性、”失职渎职,权大于法指派100余名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抢尸灭迹的事实如下:

    1、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被火活活烧死及重大财产损失近千万元。火灾后,经过新宁县物价局财产损失新价认证(2013)鉴定有残留物的结论书总额400多万(不含客户欠款账单及现金等)。

    2、地方人民政府与公安局长期“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监管不力、在县城居民密集繁华的中心地段,县城内的主要干线违规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消防设备设施严重废旧和欠缺常年成摆设,是否进行检测报备?居然明目张胆的失职渎职,离火灾现场不到200米的自来水公司,既然自来水不能用于正常使用救火,而且在附近200米内没有合格的消防栓,破烂不堪的消防水带射出的水时有时无,并给予初燃的火势增大阻燃烧力度,用来救火的水却只能在马路边洗马路,引起现场群众极大的民愤;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镇压百姓的呼声,采取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动用100余干警黑夜凌晨不出示任何证件抓人、抢灵枢、砸灵堂、抢手机和摄相机删除毁灭现场证据,强迫亲属写保证书不再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控告才放出,家属被强行关押长达17个多小时。

    3、对背景强大的肇事者夏玉龙以无财务为借口不采取强制执行该赔偿义务(因肇事者的舅舅陈振月原任新宁县日杂公司总书记,后任是县常委干部、县常委舅舅的儿子陈映佟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肇事者夏玉龙的姨妈邵阳市司法局任职、肇事者的女儿夏雨慧洞口县人民法院任职),官官相护的新宁县常委、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反而开会作出决定,指使肇事者家属连夜使用多台三轮摩托车运走放在三楼仓库未燃完的烟花爆竹销毁罪证,并且至今不见分文赔偿或愧疚,肇事者家属至今无任何人露面。

    4、新宁县党政机关干部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权大于法”、“滥用职权”将作出落井下石残忍的卑鄙手段,抢尸抓人不出示法律手续,抢走遇害者江介州的尸体也不告知去向,强制火化尸体没有通知我们家属,人民政府与公安局强行抛尸抛骨,也不归还江介州的骨灰,剥夺我们人身权及亲属对亡故亲人的悼念权。人民政府及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再“滥用职权”将遇难者江介州的骨灰又按照无名尸在亲属栏签字毁灭骨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执法》的法律依据是触犯公安执法若干条规定。

    5、火灾事故后,政府以各种网络传播虚假报道的救助谣言《通报我辖区新宁县220火灾处理函》拨出专款对受灾群众给予经济与物质上救助以及对遇难者的善后处理的谎言(实为抓人关押、抢尸灭迹),颠倒黑白编造理由,受害者至今未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6、我受害人夫妇被逼无奈于2013年7月8月、2014年2月多次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告新宁县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新宁县公安局“滥用职权”抢尸抓人的违法行为的二份行政起诉状,希望通过法院来保护民生,认为人民法院是百姓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能够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理及赔偿义务,可是被法院互相踢皮球,立案庭接到起诉状电话要行政庭庭长段嫦娥拿去材料和证据,不但得不到立案通知裁定书,至今也不给予不立案的告知意见。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成为空文,却无基层履职,官商勾结,颠倒黑白、胡言乱语假汇报。2018年和2019年受害人通过向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驻湖南省的督导组、湖南第三巡视组,湖南省委、纪委(监察委)、公安部、公安厅、市级相关等部门多次来访、上访、信访及电话举报并提交大量视频与物证、人证资料,可是,天高皇帝远的湖南新宁县,不但公检法同流合污包庇犯罪,还不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任何责任人追责。县纪委(监察委)并将新宁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移交(遗漏举报人)的[2018]2号渎职线索案卷,县纪委(监察委)明知自己没有本管辖权案子,却故意包庇、串通、泄露被举报内容信息,导致案件遗留多年卡在县纪委(监察委)案管室,不向有管辖权的机关部门移交,并且加大打压公民的合法权益,致使受害人问题至今得不到任何处理。

    8、县人民政府和公安局对我夫妇提交的申请不闻不理,上级转交的材料相互作假,并由新宁县公安局继续还在做以我受害人夫妇的身份签字为虚假答复意见,这到底隐藏着多少阴谋?

    综上所述;在依法治国,严惩不作为、乱作为、扫黑除恶的大好形势下,特恳请上级领导能为我一家人作主,依法对湖南新宁(2013)2.20重大火灾事故立案调查,督促新宁县政府返还我儿子江介州的骨灰,让我们为他入土为安,赔偿我家火灾损失及多年来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用;并依法追究违反党政纪律的犯罪行为干部的责任,还合法公民一个公道、为我弱势家庭作出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为谢!

    此致
    中共中央国家习主席

    全国各地的兄弟姐妹关注

    受害人:李晓飞
    2019年12月3日

  • 定边县警察放高利贷受害人倾家荡产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8日消息】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警察放高利贷,逼迫受害人填写借条,当地法院成了帮凶,警察亲戚(纪工委书记)滥用职权,导致受害者倾家荡产,深受司法腐败之害。

    钱永龙,男,33岁,定边县园林绿化所职工。其父做生意多年,家境殷实。

    李旭升,男,33岁,定边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民警(原刑警大队民警)。

    钱永龙和李旭升虽系战友,但平时联系不多。

    2017年5月,打油井的谢守虎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找钱永龙投资。钱永龙知道李旭升一直在放高利贷,找到李旭升给谢守虎投资。李旭升称自己是警察,不方便以自己名义投资,分35次(建行转账21笔、微信转账12笔、支付宝转账2笔)给钱永龙转款2133336元,由钱永龙转给了谢守虎。

    约半年时间,谢守虎还清了通过钱永龙的李旭升投资。钱永龙按照约定,分22次(建行转账16笔、微信转账6笔)向李旭升转款2465000元的本息。

    钱永龙出具的厚厚银行流水和微信截图,印证了钱永龙所说的事实。

    本该皆大欢喜,可欲壑难填。见谢守虎还钱快,有高利可图,李旭升直接向谢守虎转款放高利贷。

    可是,李旭升又怕向谢守虎放的高利贷承担风险,不仅要谢
    守虎向其出具借条,还要钱永龙打借条。

    李旭升没给钱永龙转过一分钱,却要钱永龙打借条,钱永龙自然不同意。李旭升便以喝农药威胁钱永龙。

    无奈,钱永龙在李旭升的胁迫下,向他不认识、且以放高利贷为业的刘培虎和温飞分别填写了317万元、100万元借条;向李旭升填写了56万元借条。

    所谓的“借条”,都是李旭升手写好的,钱永龙只是填写数字,签上名字。至今李旭升强迫钱永龙收下的空白借条还有四张。

    而钱永龙的恶梦才刚刚开始。

    荒唐的判决、法官强迫、弄虚作假的调解。

    2018年下半年,李旭升和其“亲友团”持有三张“借条”到钱永龙家里、单位要钱。钱永龙邻居和单位领导、同事人人皆知。

    不认识钱永龙,也没给钱永龙打过一分钱的温飞、刘培虎,将钱永龙起诉至定边县法院。

    温、刘二人判决十分离奇:法官只认钱永龙填写的“借条”,罔顾温、刘二人没有向钱永龙借钱的事实,判决温、刘二人共计417万元胜诉。

    而对李旭升的起诉,2018年7月2日法官不仅强迫钱永龙调解,并让钱永龙在空白打印纸上签名、按手印,用于调解笔录。钱永龙出具的录音得到证实。

    至今一年多,定边县法院调解书未送达钱永龙。法院却在执行调解的56万元。

    317万元和利息的判决,没有送达就生效;定边县纪工委书记为放高利贷的警察亲戚滥用职权。

    刘培虎诉钱永龙和钱永龙妻子的317万元“借款”和利息,定边县法院2018年7月16日做出的(2018)陕0825民初3065号判决,未向钱永龙和其妻送达。定边县法院却于8月21日将判决书送到了定边县纪委,纪委书记批示后,由李旭升姐夫的纪工委书记薛占胜持有判决书上的批示,于8月23日到钱永龙的单位——园林绿化所,兴师问罪、讨论处理钱永龙。

    定边县园林绿化所的三份会议记录显示:讨论结果给予钱永龙警告处分。而定边县监察委给予钱永龙政务记过处分。

    在单位看到县纪委书记在法院判决书的批示后,钱永龙于8月28日到定边县法院询问为何法院没有给他送达判决书,法院法官答复说,钱永龙拒签收判决书,邮寄的判决书邮局退回后就视为送达。并让钱永龙签收了判决书。

    对此,钱永龙百思不解,自己和妻子根本就没见到邮寄的判决书,何谈拒签收呢?

    钱永龙到邮局调取邮寄判决书轨迹显示:7月25日封发;8月3日退回法院。未妥投的原因是:收件人名址有误。

    随后,钱永龙从法院案卷调取的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显示:收件人一栏为空白。

    至此,定边县法院未向钱永龙送达判决书是铁的事实。317万元和利息的判决书未送达就生效更为荒唐。

    可是,钱永龙申请再审,法院还是以没有证据的“拒签收判决书”为由驳回。

    钱永龙感叹,在定边县,法律就是某些人说的话!

    执行协议显现,定边县公安局其他民警放高利贷浮出水面。

    定边县法院很快对钱永龙强制执行:二套房产被查封;两辆车被查封;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账户被冻结。

    在法院执行的以物抵债协议中,定边县公安局两民警浮出水面:李欣,刑警四中队长冯邦文妻子;王景琛,定边县公安局民警。

    法律在定边县成为冰冷、残酷的工具。

    钱永龙已是倾家荡产。因为没有财物供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11月6日,定边县法院要对钱永龙妻子拘留十五日,得知消息的钱永龙父亲愿拿出15万元,请求别拘留钱永龙的妻子,被冰冷地拒绝。

    钱永龙说,李旭升的目的是要逼迫他父亲清偿所有的法院判决“生效”债务。

    对于钱永龙的遭遇,钱永龙父亲曾向榆林市、定边县公安机关领导反映过,定边县公安局领导让找“扫黑办”,而扫黑办多为李旭升的原同事,不受理举报。

    榆林市、定边县司法乱象在陕西闻名。网络曾曝光榆林市有涉案数亿元的司法人员,但仅仅只受到党纪处分,此前定边县“塌方式”的司法腐败只是暴露出榆林市保护伞的冰山一角。

    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将至,能揭开榆林的“盖子”吗?

  • 呼吁停止打压疫苗受害家长维权

    据本网报道,中国一批被伪劣疫苗接种受害的儿童的家长,日前因到北京身披“疫苗立法,妥善处理”条幅而向中共当局提出维权诉求,结果遭到北京警方带走,并随后被转交给各地警方强制带回,进而在全国展开一系列针对疫苗受害家长维权的打压:一些家长在被带回关押几天后获得释放,但河南董俊华、刘胜利被刑事拘留;多名家长被行政拘留;上海疫苗受害者谭华从9月2日失踪,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有疫苗受害家长因带孩子到北京看病而遭到驱赶,等等。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针对疫苗受害者家长维权而采取肆意违法侵权打压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9月13日,河南籍疫苗受害家长何方美,网名“十三妹”,因带着疫苗受害孩子到北京准备治疗,在租房刚刚住下后,竟然遭到当局施压房东不出租房屋给她,而将她赶出出租房,使她购置的生活用具无处可安放,带着生病的孩子无处安生,深感无法活下去的绝望。何方美在本月3日在北京遭到警方扣押后遣返回河南关押一天,在获释后,她带着孩子到北京看病,结果竟遭到如此驱赶。

    9月3日,身披“疫苗立法、妥善处理”等字样彩带的河南疫苗受害家长董俊华、胡长杰、姜鹏、邹万里、王晓芳、刘胜利,江西代建亮、廖房升等等,在北京街头行走表达诉求,以期望引起正在北京召开中非论坛的中共领导的重视,以解决疫苗受害的问题,结果被天安门警察拦截带走,随后被转交给当地维稳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原籍拘留。现已确定河南董俊华、刘胜利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另有多人被行政拘留。

    8月24日凌晨2点,安徽徐亚萍,广东曾江、白广杨、张加兵与重庆刘洋等5名疫苗受害家长和孩子被北京洋桥派出所强行带走,随后被送往各地驻京办押回当地控制。

    从中共警方在各地展开的这一系列针对疫苗受害家长维权的打压情况来看,应该是全国统一的行动。它说明中共最高当权者拒绝正视疫苗受害问题,根本不会解决受害者的诉求,并且为了维护其权贵利益,已经准备好对疫苗受害者维权展开全局性镇压。

    多年来,中共在生产疫苗上监管严重缺失,同时权力与金钱高度媾合,致使伪劣疫苗泛滥成灾,严重危害着儿童的生命安全,导致全国各地因伪劣疫苗受害家庭数以千万计。

    虽然有媒体良心人士从2010年就奋起调查披露伪劣疫苗害人问题,但遭到中共权贵统治集团的打压,使揭露问题疫苗者被逼离职,甚至有的还面临生命危险。在如此官商勾结下,数以千万计的伪劣疫苗公然流入市场,祸害国人。

    大量受害儿童家长本着完善中国疫苗监管,阻止伪劣疫苗入市,保障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愿望,计划于今年8月底在北京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议,在遭到阻止后,又推迟到9月初,结果仍然被中共当局阻止。疫苗受害家长在新闻发布会无法举行情况下,被迫披挂彩带上街步行,以期促进中国疫苗立法,促使当局对疫苗受害儿童采取妥善救治方式,从而达成从长远奠定疫苗法治的根基,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隐患的目的。这应该说目的是正义的,采取的方式是温和合法理性的。结果,却仍招致中共当局的镇压。由此显明,中共权贵集团枉顾公民生命安全,为了掠夺民财,不惜牺牲公民的生命的残酷的现实。虽然在问题疫苗披露后,中共当局迫于舆论压力,而处理了几名省部级官僚,但在面对受害民众提出疫苗立法与妥善处理问题上,却拒不采纳,并且疯狂镇压。

    中共当局拘押疫苗受害家长的行径,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在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等条款;同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还违反中国《信访条例》的相关条款,也与中国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停止打压疫苗受害家长维权,释放一切被拘押的维权家长,对一切疫苗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

    二、成立包括社会法律人士、人权捍卫者、疫苗受害家长在内的专门疫苗问题调查组,理清各方权责,制订针对疫苗受害儿童的详细救治方案;

    三、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疫苗监管机制。

    民生观察 2018年9月15日

  • 律师认为董俊华呼吁疫苗立法不构成犯罪

    【民生观察2018年9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辩护律师向有相关部门表达法律意见,表示十天前因于北京天安门附近身披印有“疫苗立法利国利民”字样绶带而被指”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河南“问题疫苗”受害家属董俊华不构成犯罪不应当批捕,该案检察官表示,需要研究后再答复律师。

    据悉,河南郑州知名律师常伯阳及张晓丽律师受董俊华妻子单如艳的委托担任董俊华的辩护律师。2018年9月13日上午,常张两位律师去到郸城看守所成功会见了董俊华。据其透露,郸城县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人员刚刚在律师会见前已对其提审。律师由此推断警方已经向检察院提请逮捕董俊华。

    为了确认郸城县警方是否给董俊华定罪的事实,常伯阳律师联系负责该案的王姓民警。据称警方指控董俊华的“犯罪事实”就是2018年9月3日早上六点在天安门广场东公交车站站牌附近身披印有“疫苗立法利国利民”字样绶带的事情。不过最后,该王姓民警称这个事(案)不由其负责,要律师找郸城县公安局领导询问。

    当日中午前,为了防止检察机关草率批捕董俊华,常张两位律师立即赶到郸城县检察院准备与负责批捕的检察官沟通,得知该名刘姓检察官已下班,最后律师在当日下午三点多联系并进行沟通。律师向刘姓检察官表达了董俊华不构成犯罪不应当批捕的法律意见,并留下书面意见,请案管中心转交。刘姓检察官表示,检察院与公安局会在研究之后答复律师。

    相关报道:呼吁疫苗立法董俊华被刑拘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909/17942.html

  • 浙江八九受害人薛振标到北京进行学术交流却被暴力遣返软禁

    [民生观察3月2日消息]3月2日傍晚,据八九受害者薛振标通过多种途径艰难发出的消息说:(2月)28日我去北京,带着重大的物理学研究成果和国内一流的专家交流。在北京新大地车站,被北京公安扣留。公安局告诉我,(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政府诬陷我去北京是搞破坏的。结果我被浙江驻京办暴力遣送回龙港,现被软禁在龙港礼品城的宏城宾馆。我的手机被抢走了,这是临时的手机。同事拿手机给我受批评。北京的公安公开对我说,相信我绝对不会搞破坏,是龙港镇在诬陷我,我是苦心研究学术的人,是可以相信的。现在每天有几十个人轮流看着我。

     
     附:
    浙江八九受害者薛振标为争取科研报国权利致习近平主席公开信
     
     习近平主席:你好!

    由于关系到人类的命运和国家的未来,不得不打扰你了,我是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热衷于科学的研究,对社会政治问题本来毫无兴趣,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收留了一个因参与“六四”事件而被通缉的大学同学受到了牵连,几十年来政府官员以“六四”事件为借口公然贪污了我的工资,剥夺了我正常工作的权利,还专门派人跟踪监控我,我无论做什么事都百般刁难。很多人对我退避三舍,我被这个社会彻底隔离了,这也许是苍生不幸哲人幸,让我静下心来从事物理学的研究。

    我在夜晚仰望星空的时候无不感慨宇宙的浩瀚,天体之间的距离达几百亿光年甚至更远,就是以光速传播也得走几百亿年,不禁要问“上苍”是如何管理宇宙万物的?如何应对瞬息万变的大千世界?总不能用一个“上苍”是“万能”的,就把所有疑问都推掉了,“上苍”也是要讲道理的,“上苍”又是靠什么来传达他的旨意?

    几十年来我带着这些疑问潜心研究,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物理学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我运用物理学的基本定律和数学方法建立了光的传播模型—《光是以正负光子对互动的模式传播》,并在这光的传播模型的基础上推导出由驻波光子对构建的粒子模型。

    根据光的传播模型传播轨迹上无数来回运动的正负光子对把光的传播起点和终点链接在一起,光的传播轨迹永远被记录在特定的时空中。如果通过传播轨迹上的正负光子对可以实现遥远的星际之间能量和信息的同步传输;它揭开了被爱因斯坦称为“幽灵”的“量子纠缠”之谜,“量子纠缠”现象是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的理论依据。它揭示出每一个光子都同步占据整个宇宙,这说明整个宇宙是全息的。这意味着现在和“过去”可以同步对话可以解读“过去”的一切。它也告诉我们当前最时髦的词汇“正能量”的提法没有错,倒是作为标量的“能量”的定义需要修改了,对称性是宇宙的最基本原理,有“正能量”就有“负能量”,宇宙的发展是正负能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在这光的传播模型的基础上推导出由驻波光子对构建的粒子模型,它揭开了宇宙中能量合成物质之谜,验证了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根据这个粒子模型就可以设法打开粒子释放出光子,这个能量就相当于同等质量铀235裂变释放能量的1057倍,因为任何物质都包含粒子都可以被打开释放出光子,那么人类将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了,世界上再无能源战争了,这将彻底改变世界的地缘政治格局。

    这两个模型的继续推演将向我们展示出一幅美妙的宇宙起源图景:宇宙在开始的时候是没有任何能量和物质的,它的温度为-2730,即绝对零度,用易经的说法那是馄饨阴阳未分。在太空中存在电磁场的微小波动,即分离出极其微小的正负光子,光子在传播过程中感应出负光子陪伴同行,同样负光子在传播过程中感应出光子陪伴同行,它们的轨迹都是两条对称的锯齿波,它们分别形成了正负能量的空间,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正负光子向各自的能量中心移动,在正负能量空间的临界面上正负光子对不断地自发产生,在正负光子的聚集的过程中万有引力做功使得它们的能量不断增强产生光的蓝移,在能量中心两个传播方向相反的光子相碰形成驻波就合成了粒子,由大量的粒子通过同轴错位叠加形成了黑洞,黑洞就是一个把能量合成物质的“工厂”,正反光子对源源不断进入黑洞后都生成粒子最后叠加成中子,中子衰变释放出电子在黑洞的两极喷出导致黑洞的旋转,中子和四中子获取能量后在黑洞两极喷出,它们再衰变为氢核和氦核获得巨大的动能冲向太空,所谓大爆炸的背景辐射乃是黑洞碰撞产生的背景辐射,黑洞碰撞释放出各种原子核,这些原子核再和电子结合生成氢、氦及其他各种原子,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这些原子重新聚集在一起产生核聚变反应,通过释放部分能量生成了恒星,行星、卫星等宇宙天体,这些天体组成了星系。这样又把无序的粒子逐渐演变为有序的美妙的物质世界。同样负光子也聚集在一起形成负黑洞,也演变出负星系。负星系的存在揭开暗能量和暗物质之谜,在宇宙的太空中正负星系交错分布,每个负星系周边都包围着星系,同样每一个星系的周边也包围着负星系,正负星系之间的互相排斥推动宇宙加速膨胀,这和哈勃定律完全相吻合,它否定了宇宙大爆炸理论。

    从宇宙起源看万物的发展都是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再到分散,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新的事物都是以旧的事物为母本进行复制和重新组合而成的,新事物都是在继承过去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光的传播过程是正负光子互动的结果,光始终处于一个运动的状态,这说明只有正反两方力量的系统是没法进入一个稳定的状态;而由正反光子对合成粒子后,每个粒子由四个光子组成,这时系统内的四个光子既有传播方向相反的又有传播方向一致的,既有互相对抗的又有互相依赖的,这时粒子就可以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这说明一个稳定的系统至少包含四种力量的平衡,如果在这个稳定的系统内加上一个具有智能的力量,那么这个系统就成为一个稳定的智能系统,这就符合“五行”循环的原理,譬如很多动物都有一个大脑协调四肢运动的平衡。

    根据粒子模型每一个粒子由四个光子组成,它就是一个单元的信息存储器,无数的粒子通过有机的编排就可以构成一个信息处理器,每一个原子、分子都可以看成是一个信息存储器,这些信息存储器经过有机的编排就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功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万物有灵。每一个星系核中心的黑洞包含巨量的粒子,它就是一个超级量子计算机,因此黑洞等大型天体都具有智慧,整个宇宙充满无数的正负黑洞,这些正负黑洞通过传播轨迹上的正负光子对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通过无数正负光子对连接着宇宙万物,操控宇宙万物的发展进程,这就是宇宙整体的智慧决定任何局部的发展,即宇宙整体先有智慧然后万物才有智慧。

    宇宙万物的发展就是在整个宇宙全息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宇宙任何局部的演变都体现整个宇宙的智慧,任何局部演变过程产生的智慧经过宇宙的提炼升华又传送给宇宙万物,万物都拥有了这个智慧。各个局部的渐变的累积导致整个宇宙的突变,宇宙万物的发展是渐变和突变的统一,譬如从地质年代表看,生物代际之差很是明显,这种变化显然不是连续的,而是跳跃的,就如人类的出现是一个突变的事件,至今还没有发现从类人猿逐渐演变为人类证据,人类的出现是聚集全宇宙的智慧整体重新设计的结果,即全息集优的结果。因为宇宙的全息集优发展才有今天五彩缤纷的自然界。

    从古至今人类都相信“上苍”在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推天道以明人事”是我们中华民族历代哲人们的思维方式,人类社会的一切制度都认为是遵循“上苍”的旨意,即使是一伙啸聚山林的强盗也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任何理论思想都认为自己的学说是遵从自然规律,或者说来自“上苍”的旨意,究其根源还是来自宇宙,人类的智慧和宇宙相比还是很渺小的,人类能创造的机器无论多精美都无法和生物相匹敌,我们连自身的东西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创造生物那就更不用谈了。任何理论思想都有其局限性,在特定的时空中是真理的东西,到另外的时空里可能就是谬论,真理和谬论只是相对的,没有永恒的谬论也没有永恒的真理,对现有理论的误用给人类自身带来莫大的灾难。因此与其深受各种理论被误用之苦,不如直接从源头开始来揭开宇宙之谜,让宇宙思想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古人无法直接探测到宇宙起源的信息,但他们是用心去把握这个宇宙的,就是坚信宇宙必然以自身的构建模式传给由其自身演变出来的万物,因此万物不管经过多少次进化、演变,其模式必然包含其自身演变过程和源头的一切信息,即他们相信整个宇宙万物存在同构的关系。

    这两个模型的意义犹如重建一座物理学大厦,它不仅仅颠覆了现代物理学的一些观点,也颠覆了现有的哲学思想,它将冲击整个人类社会的思想体系,对现有的一切社会制度的演变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必将导致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诞生。

    人类认识宇宙的目的就是为模仿宇宙的构建模式,参照宇宙管理万物的模式管理社会,这就是遵“天道”,推行这个“天道”的就是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这就是老子说的“执大象,天下往”!

    因此政府发布任何政令都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吸取各方的精华,接受各方的批评指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我们的社会制度,如果把政府发布的政令看成是“正能量”,那么这些和政府对抗的意见就可以看成是“负能量”,正负能量的共同作用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因此要把“负能量”要用在合适的地方而不能一味地打压,这好比生物界有天敌的存在反而有利于生物个体的发展。

    我这两个模型从2013年初搞出来至今,已让很多国内外同行评判过,在评判的过程中我的理论得到不断充实和完善,去年也让中科院下的物理学报、物理杂志的编辑们忙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请了很多同行的专家为其审核,他们肯定了我的物理和数学的推导,认为和现有的物理学理论有冲突而不敢下结论,这些专家们建议我继续找更权威的专家看看,向更专业期刊投稿,而我就是因为质疑现有的理论而投稿的,我把光的传播模型和粒子模型这两篇论文发给北大物理系李新章教授、航天科工集团付子平教授、浙大物理系潘柏良教授,他们都给予很高的评价,也发给浙大的同学和老师及国内外的一些同行,他们中很多人既给予我很大的支持也担心和现有的理论冲突不敢下结论。重新投稿到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后,他们给我很大鼓励和支持,邀请我参加一系列高层次学术研讨会,也得到很多同行专家的肯定,由于它颠覆了现有的物理学理论,使得很多专家不敢下结论,我和参与“墨子号”卫星研究的专家们交流中发现他们仍然不明白“量子纠缠”的机理,我把稿件发给了我的学长王建宇院士、山西大学彭堃墀院士、科大的潘建伟院士、清华大学的龙桂鲁院士,从他们的回信看,由于和现有的理论产生冲突,仍然没有一个人敢下一个确定的结论,都认为还需要更多的实验继续验证,但是它是根据最基本的物理学定律运用数学方法推导出来的,它能和许多实验数据相吻合,能很好地解释很多用现有物理学理论难以解释的物理现象,它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令我感到困惑的是那些起先还很认真和我交流的专家后来都变得吞吞吐吐说不出话了,到底是科学家们缺乏担当?还是因为政治的原因选择回避?几十年来我所有的“罪行”加起来也就是给逃难的同学几顿饭吃,政府官员就以此为借口贪污了我几十年的工资,现在靠谎言在耍赖,我每次参加这些学术研讨会政府都要派多人一路跟踪监控。我希望中央不要因为政治的原因一味对我的学术研究进行打压,能组织国内一流的理论物理学家审核我的稿件,欢迎有更多的同行专家参与讨论,并对我的论文提出批评和指正,这两篇论文是我研究宇宙起源的一系列文章中一部分,我希望早日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造福人类,让我有机会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拜托了!

      薛振标

    2018年 2月5日

    单位: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社会发展局,家庭地址:龙港镇沿江路445号,电话:13115779376。
     
    附:稿件邮箱地址:lanhaiyang2018@sina.com  密码:lhy198964819。
     

  • 数百涉法涉诉案件受害人将继续集体维权

    [访民之声2017/8/21消息] 今天,数百访民聚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要求对涉法涉诉案件依法做出处理,对随意做出不立案驳回通知书的违法违纪工作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在场访民表示,今天到最高检集体访的有2百人左右,上午在最高检集体访完后,下午到三骗子胡同对面,等上班时间到后去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上访,不过检察院和人大并没有认真对待,简单登记过后便要求我们离开。

    据悉,涉法涉诉案件受害人在各处维权均遭到推诿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了集体维权的策略,但尽管他们集体维权多次,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为此他们决定明天继续集体到其他部门上访。

    相关报道:数百名涉法涉诉案件受害者最高检维权未果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_24.html



  • “森耀律所诈骗案”受害人维权不果反遭拘留

    [访民之声2017/2/21消息] 2月16日,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诈骗案受害者聚集在哈尔滨市司法局进行抗议活动,在此期间黑龙江受害人张嘉桐被哈尔滨道里公安分局安和派出所传唤并拘留。

    据知情人介绍,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诈骗案事发于2016年,受骗人数多达5000余人。就在事发的当年,森耀律师事务所诈骗案的上千名受害者到黑龙江省各个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结果,后被迫进京上访被遣返,还遭到截访人员殴打。

    2月16日上午8点多,他们300多人再次到哈尔滨市司法局维权,警察和特警在场维护秩序。一直等到下午3点多的时间司法局也只是推诿,说让等着公安局办,这话说了一年多,至今案件没有进展任何。

    张嘉桐是黑龙江哈尔滨市人,她的父亲张晓峰曾是黑龙江著名律师。因为20年前哈尔滨警方在四川成都机场将她的父亲绑架,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118天后死亡,为了查清父亲的死亡真相,张嘉桐轻信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的虚假宣传,让其代理父亲案件也被骗去巨额的律师费。

    2月16日,张嘉桐在维权现场接到哈尔滨道里公安分局安和派出所电话,要她去派出所,随后张嘉桐赶往派出所,不想被拘留。知情人称,拘留张嘉桐是打击报复,拘留她的理由是砸碎了自己家的玻璃,构成扰乱社会治安,被拘留10天。

    经了解得知,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坐落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星光街12号,成立之初便开始用多钟方式做虚假广告宣传,鼓吹 “官司不赢,分文不收!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并有黑龙江省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为其代言做广告宣传。这种虚假宣传吸引了不少蒙冤负屈的群众,被骗金额多达数亿元。为了讨还公道,森耀律师事务所诈骗案受害者表示近日将进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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