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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昊诉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一案变更开庭时间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镇雄和平归正教会常昊传道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对此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原本于2025年2月7日公开开庭,但法官说该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律师和常昊传道对法院的公开开庭变为不公开开庭提出异议,最终开庭取消,变更为2025年2月25号上午九点钟开庭审理。

    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按照基督信仰几千年来的传统,云南省镇雄县家庭教会塘房聚会点为14位基督徒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及30多位弟兄姊妹被带去公安局,最终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其他弟兄姊妹都陆续被释放。

    随后,和平归正教会被取缔,教产被洗劫一空,弟兄姊妹一直被有关部门经常上门骚扰恐吓,把弟兄姊妹的手机拿来卸载圣经、诗歌本、zoom等学习软件,退出微信群,拉黑删除常昊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不许与常昊传道联系。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有关部门在常昊传道家门口、要道处安装三个监控摄像头监视他,之后又出钱请人假裝保洁员,用以监视常昊传道的一举一动。

    常昊传道不服镇雄县政保大队的行政处罚,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司法局维持原行政处罚,后常昊传道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案件原计划于2025年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

    但2025年2月7日法官说,该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律师和常昊传道对法院的公开开庭变为不公开开庭提出异议,最终开庭取消,变更为2025年2月25号上午九点钟开庭审理。

    常昊传道请求弟兄姊妹的关注与祷告!

    据悉,常昊传道曾于2023年4月14日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5月14日,常昊传道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而多次被警方传唤。

  • 人权律师谢阳被第十次变更羁押期限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2日消息】近日,在谢阳律师被超长非法羁押满3年的日子,家属收到了谢阳第十次被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

    2025年的第一天谢阳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107监室写下如下声明:宁砍头,不低头。

    2025年1月10,是谢阳律师被非法关押满三年的日子。这天,谢阳律师妻子陈桂秋收到了第十次谢阳被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从2024年11月28日——2025年2月28日。

    对此,陈桂秋表示:“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检察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简直无耻至极。

    2021年12月25日,谢阳在大雪天前往湖南湘西,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声援被精神病的李田田老师。

    2022年1月11日,谢阳律师在家中被捕,被抄家,家里的保险柜被长沙市公安局偷走,其中的全部财物都被非法扣押,他名下的房产被冻结。不能通信、被戴脚链手铐、被言语侮辱、被包夹……

    一切当局能用的酷刑手段,谢阳律师再次一遍遍经历,而709大抓捕期间,这些他都已经被折磨过并扛过来了。”

    据悉,谢阳因举牌声援湘西被关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于2022年1月1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虐待。

    其后案件经过九次延长变更羁押期限,于2024年9月2日10时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

    当日辩护律师李国蓓、李贵生参加了庭前会议,期间律师抗议审判长违法主持并有多处违法之处,之后会议被迫休庭。

    随即有法律人士归纳总结了一下,法院的违法之处竟有10条之多。

    近日,家属收到了谢阳第十次变更羁押期限的通知书。

  • 谢阳律师案件被第九次变更羁押期限

    【民生观察2024年7月26日消息】日前,长沙市公检法部门对中国人权律师谢阳的案件,发出了第九次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

    近日,谢阳律师的辩护律师拿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显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本案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

    这是谢阳律师案件的第九次延长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其中长沙市公安局1次,长沙市检察院1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7次。

    自2022年11月29日-2024年5月2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出具的7张通知书的右上角,写的都是“(湘01刑初)变字[2022]50号”。

    在2022年11月29日和2023年2月28日所出具的两张通知书的最上面,写的是“长沙市第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而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表明了长沙市公检法部门对本案不堪的违法随意和肆无忌惮地迫害谢阳律师的罪恶企图。

    据悉,2021年12月,谢阳律师前往湖南湘西,寻找遭学校开除、被官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

    2022年1月11日,谢阳律师被长沙市公安局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107监室。

    2024年5月底,家属得知谢阳律师在看守所被酷刑虐待。依据谢阳对辩护律师的陈述,家属拟对长沙公检法司以及相关违法人员一一发起控告。另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擅自违法对谢阳律师案件第六次延期,长沙市公检法司非法超长羁押谢阳。

    至2024年7月,谢阳律师已经被超期羁押了2年6个月。

    谢阳律师因关注和声援李田田老师,捍卫言论自由反倒失去自由,被长沙市公安局违法立案。


  • 聂丽娜被“寻衅滋事”案变更管辖

    【民生观察2022年9月5日消息】2022年8月26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通知聂丽娜的律师:聂丽娜被“寻衅滋事”一案,变更法院管辖,改由鄢陵县法院审判。此前,在审查起诉期间,因案发地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且案件存在严重的地方干预,律师曾向襄城县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管辖,但被拒绝。襄城县法院立案后,律师又继续向襄城县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管辖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处理。经研究后,襄城县法院将该案上报许昌市中院,中院最终决定变更法院管辖。

    聂丽娜本次被抓,距离上次刑满释放,相隔仅八个月。聂丽娜上次被抓是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她和母亲黄妙云进京上访,刚到北京就遭截访。襄城县公安局先将聂丽娜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后又将她转为刑事拘留。2019年6月13日,襄城县法院宣判聂丽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2021年3月7日,聂丽娜的刑期届满,但仍不能及时与家人团聚,又被当地政府带到外地,“强制旅游”了二十多天。

    2021年11月8日上午8点多钟,聂丽娜到国家信访局登记,刚到门口安检时就遭到警察拦截,将她的身份证扣押,不让她登记,然后把她强行抬上警车,交给襄城县地方政府接访人员。聂丽娜大声呼救,有在场的访民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发到Twitter、Youtube等境外网站,引起境外媒体关注,美国之音也曾电话采访过她。不料,这个视频和接受采访也就成了聂丽娜的本次被抓的原因。

  • 左德刚案将再审律师建议变更管辖权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将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8时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徐昕律师将出庭为其辩护。对此,律师杨超平认为,左德刚案如继续由安徽高院管辖,已然失去了其正当性。

    杨超平律师表示,左德刚案堪称传奇,两次被判死刑,一次宣告无罪,安徽高院宣告无罪42天后又经该院启动再审。经本院宣告无罪,又由本院决定再审,实践中少之又少,此为本案一奇。律师介入后,承办法官未与辩护人协商便急不可耐安排开庭,刑事案件辩护人未到庭是无法进行庭审的,作为死刑案件,安排庭审竟然不跟律师协商,此为本案二奇。

    决定启动再审时,高院已同时决定对左德刚逮捕。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错误逮捕由批准逮捕的国家机关或者做出逮捕决定的国家机关负责国家赔偿。难以想象,本案在本次再审中会被安徽高院判决为无罪,因为做出逮捕决定时,安徽高院已经是该案的利益相关方,在本案中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属于角色冲突,继续审理本案已经违背了程序正义,失去了正当性。

    决定启动再审应当是由院长提起并经审委会通过,显然院长在决定再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审判人员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死刑案件需要审委会做出最终裁判,因此院长应当认定为本案的审判人员。同时,该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的本意是在于院长涉及需要回避时,应当由上级法院提审或者指定其他同级法院管辖。

    我们的制度设计强调实事求是,并没有严格的一事不再理的终局裁判制度。理论上说,任何裁判都有被否决的可能。也正因为此,更有必要在程序适用上更倾向于保障当事人。更何况本案已经有迹象表明安徽高院已急不可耐。因此,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提审或者指定其他高级人民法院对左德刚再审一案进行审理。

    案件背景:

    左德刚11年内被阜阳中院、安徽高院5次判处死刑,最高法两次不予核准。2020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宣告左德刚故意杀人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但左德刚被释放42天后,安徽高院又离奇地突然启动再审,以同样的事实逮捕左德刚,现决定于2020年10月15日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相关报道:安徽左德刚再遭羁押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1007/20255.html

  • 许志永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日消息】因涉及“厦门聚会案”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公盟创始人许志永证实已被批准逮捕,家属在几日前才收到通知书,而辩护律师马卫在收到通知书后随即为许志永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会见,但均遭到拒绝。

    从律师提供的两份申请的回复文件显示,许志永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目前的办案单位为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羁押地址为临沂市辖临沭县看守所,之前已被证实批捕的丁家喜亦被羁押该处,怀疑二人为同案。不过由于案件尚未到送检阶段,因此二人是否会被分开处理则不得而知。

    本网曾于6月19日在有关报道中提到许志永的相关情况,当时该案有四名“厦门案”涉案人被取保候审,分别是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及李翘楚,而同时有消息称,许志永已由羁押地北京被押送到山东,由山东警方接手办案,其后由许志永二姐证实,许志永案已被山东临沂警方接办。

    几日前,许志永的哥哥正式收到山东临沂警方的批捕通知书,显示许志永已于6月19日被临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与丁家喜羁押同处。据称,许志永的通知书并非邮寄,而是由河南当地国保送到许的哥哥手中,并警告不准将案件有关情况向外透露公开。

    许志永辩护人马卫律师在家属收到批捕通知后随即作出反应,向办案单位临沂市公安局递交两份申请,分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申请会见当事人,但遭到临沂警方拒绝。

    临沂市公安局就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回复称,“许志永有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危害社会”,因此拒绝变更强制措施。而至于律师的会见申请,临沂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因许志永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因此亦拒绝会见。

    2019年12月26日,“厦门案”抓捕行动开始后,许志永随即外出躲藏,至2020年2月15日在广州被找到,翌日即遭刑拘并带回北京羁押,6月19日被山东临沂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北京带至临沂市临沭县看守所羁押。

  • 河北访民李会民被捕 警方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9消息:近日,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威达,为被刑拘批捕的河北固安县访民李会民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昨日,李威达律师收到固安县公安局的回复,内称李会民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李会民是7月11日被固安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5日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办理此案的高警官告诉其家属,是信访局梳理着李会民构成犯罪了移交他们处理的。李会民家属称,李会民已经1年多不上访了,从去年的3、4月份便回黑龙江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直至今年7月1日才返回河北固安的家,期间直到被抓都没有上访行为。高警官对此解释为,其犯罪行为还在追诉期。

    李会民是因为自己承包地里的树木被村民偷偷砍伐,并在其承包地里盖房,李会民报警警方不出警处理反说她女人多事而上访,上访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被多次拘留,还曾被劳教1年。从去年开始,李会民所在的固安县刘园村实施旧城改造,许多村民被迫搬迁,只留下10几户村民因未于开发商达成协议没有搬迁,其中就有李会民家。

    7月1日,在官方的催促下,李会民只好雇人照顾生病的父亲自己专程回来谈拆迁的事,没想到回家的第二天派出所便找上门问她打算怎么办,开发商也派人几次上门,因拆迁补偿未达成共识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李会民于7月11日遭数十警力上门抓捕。

    附:李威达律师书写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李威达,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18832534991 18903377119

    申请事项: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我是李会民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律师李威达,系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将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阐述如下,望重视并采纳:

    1、等候审判的人一般不受羁押是国际人权公约和国内法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原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和法律精神是,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以逮捕羁押为例外。所以,对李会民这样因上访而涉案的人,根本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羁押。

    2、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辩护人曾两次会见李会民,向其了解了相关案情,辩护人了解到,李会民只是有多次上访的行为,没有其他犯罪行为。7月29日,辩护人也向办案单位了解了李会民涉案情况。辩护人认为,就李会民涉嫌的罪名寻衅滋事来看,也属于轻罪案件,不是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所以,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侦查机关已对李会民多次讯问,关于本案的相关案情和证据材料已被侦查机关掌握,不可能发生隐匿证据的情况,对李会民取保候审,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4、李会民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甲状腺病和肺病等,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住院治疗,这也是公安机关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5、据李会民讲,她所在的刘家园村正在被拆迁,目前仅有十几户还未谈妥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她是其中之一。辩护人认为,李会民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她无法与拆迁单位就其名下的房屋、院落和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等,与拆迁单位谈判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辩护人认为,为不影响政府和开发商的拆迁工作,建议对李会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有机会与拆迁单位直接沟通拆迁事宜,这也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基于上述理由,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为李会民申请取保候审。

    此致
    固安县公安局

    申请人:李威达
    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8月3日


  • 湖北宜昌刘家财再被变更罪名 因举牌网上转文被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9消息:昨天下午,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在湖北省宜昌市看守所内会见了因为参与民主维权活动而被捕数月之久的宜昌维权人刘家财。
    据了解,刘家财现在被指控的罪名又由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改为了涉嫌“寻衅滋事”。刘家财是于今年8月3日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以其在网上转发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发出的《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为由行政拘留十天,在他行政拘留期满后又被宜昌警方以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9月18日,被刑拘一个多月的刘家财被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过所。不过,此时刘家财的涉嫌罪名已由刑拘时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改为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9月24日,刘家财的律师张科科在看守所会见了刘家财。昨天,刘家财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谢燕益到达宜昌市会见了刘家财,律师从宜昌警方处获悉,刘家财被控“罪名”又改为了涉嫌“寻衅滋事”,并且,该案已由宜昌市伍家岗检察院转到了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负责。
     
    据谢律师告知本本工作室,刘家财在看守所内很乐观,精神状态尚可。另外,刘家财因为有心脏病,现在与近20名左右的在押人员同居一室,休息不太好,他希望看守所方面能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他调换一间略微安静一点的房间。今天上午,谢燕益律师在办理完刘家财的相关事宜后离宜。据悉,此次宜昌当局对就家财的主要指控有:在网上转发“境外敌对势力”人员李一平所著《变局策略》一文;与宜昌市石玉林、熊元钟等人预谋为“南周事件”举牌;多次参与“公民同城饭醉”;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举牌维权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在网上转发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发出的《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等。
     
    刘家财简介:刘家财先生是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集团公司人士,2002年他曾在宜昌市葛洲坝集团发起组建独立工会,以及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为此,他曾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两年,其所在的葛洲坝集团也因此将他的公职开除。出狱后,刘家财先生自谋生路,先后从事过多种个体生意,在多番辗转之后,他应聘到一个他专业对口的心仪工作(工程监理工程师)。近年来,他被派驻到云南省昭通市的一家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刘家财先生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赢得了广泛的良好口碑,企业领导也对他信任有加,多次让他介绍相关人才进入企业工作。这些年来,刘家财先生在工作的同时,仍念念不忘中国的民主事业,在工作之余不断的参与各种网络民主运动。为此,他多次被云南省警方约谈警告,并且,还多次被警方扣押他的笔记本电脑。最后,终于在2012年底,被其所在单位以:单位由于无法承受云南“有关方面”的施压,决定给予刘家财先生规劝辞退。刘家财被劝辞后,到全国多地走访了一些民运人士与当年春节前夕回到宜昌市定居。在宜昌市,他与宜昌市的其他关心社会的民主维权人士广泛联系,并积极参与了本地的“公民同城饭醉“活动。2013年8月3日,刘家财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以其在网上转发山东维权人士李向阳发出的《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为由行政拘留十天;2013年8月13日,在刘家财行政拘留期满后又被宜昌警方以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2013年9月18日,被刑拘一个多月的刘家财被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批准逮捕,关押于宜昌市第一看过所。2013-11-19,刘家财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谢燕益到达宜昌市会见了刘家财,律师从宜昌警方处获悉,刘家财被控“罪名”又改为了涉嫌“寻衅滋事”。

    刘家财

    刘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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