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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被告人徐秦各项辩护权利的辩护意见

    扬州市中级法院:

    受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指派,徐秦本人的委托,我担任被告人徐秦的辩护人。

    徐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2020年4月24日由扬州市检察院院向你院提起公诉。但直接现在为止,你院也没有对本案作出开庭的安排。甚至,到现在为止,合议庭成员的组成也没有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你院一方面对于被告人持续羁押,一方面拖延审判,已经背离了审判机关审理案件的职能。你院拖延审判已经严重地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会见徐秦后,徐秦本人有如下要求:

    1、程海,是被告人的朋友,徐秦已经签署委托书,委托程海作为她的另一位辩护人。这一委托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程海已经向你院递交了委托手续,你院应当立即安排程海作为辩护人阅卷、会见被告人,以使程海及时完成庭审准备工作。这一委托是被告人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人不能枉顾。

    2、保障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通信权。辩护人在会见时了解到,徐秦写给辩护律师的信函都被看守所扣押,看守所负责人说已经转交你院案件承办人。被告人与辩护人的通信权利,受法律保护。你院案件承办人隐匿相关信件,这是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希望你院立即做出解释,并尽快将截留隐匿的信件交给辩护人。

    3、你院应当提供法律书籍及其他便利保障徐秦的辩护权。你院在逮捕被告人的时候,没有提前告知徐秦。因此,被告人所有的案件材料、所有的法律书籍都没有带在身边。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无法准备好庭审。你院既然执意要对被告人进行羁押,就应该为他提供准备诉讼的条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书籍你院应当与看守所联系,为她提供。

    4、你院在辩护律师会见的时候,不应该加以阻碍。辩护人在会见的时候,发现电脑中徐秦的资料中附加了会见需要办案单位同意的备注。看守所说,这个备注是你院加上去的,并告知辩护人需要会见,要拿你院的会见批准手续,才可安排。2月16日,辩护人会见的时候,就此事与你院承办人员进行了交涉。辩护人希望你院注意到,这是公然违法的行为。希望你院查明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杜绝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5、辩护人接到了你院第六次《审理期限延长通知书》。审限从2022年1月24日延至2022年4月24日,落款通知时间是2022年2月10日。你院通知辩护人的时间比上次审限到期日迟了16天。这是为什么?由于你院存在超期羁押、办案的可能,辩护人希望你院立即向被告人、辩护人出示最高法院延长审限批准的原件,并说明延期审理的原因所在。

    法院的职责是公正审理案件,而不是拖延案件,以看守所的羁押环境折磨被告人更是为人所不耻。本案涉嫌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犯罪,辩护人认为对国家政权安全最可能构成威胁的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践踏。你院目前的程序违法,已经构成了对我国法律体系的破坏。辩护人希望,这样的破坏立即停止。

    被告人与辩护人将依照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进行辩护活动,你院应当理解,并为辩护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而不是设置阻碍。国家政权的安全与否,在于国家制定的法律能否够在各个层面正确实施!为此,辩护人和被告人愿意共同守卫。

    此致

    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
    纪中久律师
    2022年3月10日

  • 余文生律师各项权利至今无法保障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3日消息】2021年7月13日,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已经提前预约了核酸检测,预计于7月20日前往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目前余文生律师的各项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生病无法就医,不让打亲情电话,保外就医申请至今没有回复等。

    许艳表示,今天她已提前6天预约了核酸检测,感觉是早了点,她担心到时忘了约,或者约不上,耽误了探视。上次余文生律师为这个月40天才能探视,觉得时间很久。许艳告诉余文生律师,她每个月都会去探视他,如果耽误了不让探视,余文生律师一定很担心,所以她提前6天先约好。

    7月20日,许艳将一个人去南京监狱探视余文生律师,她非常担心在这40天里,余文生律师有没有因为南京天气闷热,没有空调而中暑?也担心这40天,在南京监狱有没有遭到酷刑虐待?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残疾的程度?牙齿有没有安装新牙?其他的身体疾病高血压,脊椎,肾结石有没有得到治疗?有没有好?为什么至今不让打亲情电话?保外就医申请为什么至今没有书面答复?

    这些法律权利如果继续得不到保障,许艳将考虑,向南京监狱的上级部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申请监督、纠正与处理。

    许艳请求南京监狱和有关部门领导,从人道主义出发依法保障余文生律师的以上法律权利。依法及人道的对待余文生律师,减轻这个家庭所遭受的不公。

    简介:余文生(1967年11月11日)北京商务律师,曾代理多起法轮功学员辩护案件、代理“709大抓捕”多位被捕维权律师等案。

    1999年通过律师考试,2002年起执业一直从事商业诉讼。在被捕之前,余文生大多时间是商业律师,但2014年在当局监狱官员拒绝让他会见一名被控支持香港雨伞运动的当事人后,他大胆进行一次公开抗议活动。2014年10月他被当局抓捕,羁押99天,期间被关进死刑犯监牢61天,被提讯近200次,不能见律师,遭当局谩骂酷刑,承受17小时审讯和身体虐待,导致他小肠疝气。过程中,他被迫签下“不要律师辩护”等声明,但拒绝屈服警方强逼“交代(栽赃出卖)别人的事情”。他还见证了死牢重刑犯行贿减刑的事。出狱后,余文生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控告北京大兴公安分局等部门违法。

    余文生曾加入“中国人权律师团”,代理了多起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案件、王全璋律师等案。他曾表示“法轮功群体遭受到的迫害,是当下中国最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

    2014年,余文生代理了河北三河市法轮功辩护案、王成诉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案(律师权)等著名案件。此外诸如:北京通州赵勇案(拆迁)、浙江朱瑛娣案(维权人士)、北京李华民案(维权人士)、吉林辽源市王春梅案(拆迁)、湖北襄阳的何斌、徐彩虹案(访民维权)、北京陈兆志案(知识产权)、江苏启东夏薇案(受害者申诉)等。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后,他致力帮助被当局打压的维权律师,例如王全璋等人。

    2015年7月30日,余文生发文控告中共公安部及部长违法拘捕公民。8月6日晚,公安撬锁破门强入他家,当着他妻儿面前,将他背铐带走24小时,10小时背铐,14小时正铐,进行变相的酷刑。

    2018年1月余文生被当局注销律师证。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会时发表修宪公民建议书,提出删除宪法序言等政治改革建议。隔天就被当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家属委任律师要会见余,都遭当局拒绝。中国民间、香港团体、台湾团体都发起声援活动。国际特赦组织也呼吁中共立即放人,称余文生是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遭当局拘留。

    妻子许艳为其持续奔走争取会见,获国际关注,包括美、德、荷兰、瑞典等国驻北京使馆,均曾派员探视许艳,并呼吁中共执政当局释放余文生。德国总理默克尔于2018年5月24日访问中国,曾会见余妻。

    2018年4月1日,许艳在家门口被当局依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数小时后获释。她透露,警方希望她不要发声。4月14日许艳应约到江苏徐州市公安分局,准备和被羁押的余文生视讯会面,但警方却突然改口拒绝。

    余文生在被关押3个月后,于2018年4月19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妨害公务罪批捕。妻子许艳2月带儿子准备前往香港,被当局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通关。

    2020年6月17日,据德国之声报导,余文生被徐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余文生当庭提出上诉,其代表律师于8月14日成功与余文生见面并查阅法庭文件。12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2月余文生获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

    2021年5月9日,妻子许艳带同儿子到南京监狱探望,是余文生被捕后一家人首次见面。许艳表示丈夫有4只牙齿被拔走或脱落,但至今仍未获医治,右手残疾的药物已服完,仍未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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