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11消息:今天上午,湖北省吉首市访民黄光生因为被“训诫”一事到北京市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信息公开遭拒。
北京市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一位穿着便装的张姓工作人员说:给你们搞信息公开了你们好告我们?就因为上次有一位访民拿着我们给她的信息公开到法院起诉了我们,最后我们败诉了。所以上面交待下来一律不准在给你们办理信息公开了。
据悉,黄光生是因为2015年12月19日到北京市中南海附近时被北京警方抓获,随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制作了训诫书交给地方政府带回,黄光生因此被吉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因黄光生不知被训诫一事,只好到西城分局要求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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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首市访民黄光生要求北京西城分局信息公开遭拒
吉首市审结首宗不负刑责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
8日上午,笔者从吉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市首宗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审结完毕,决定对被申请人予以强制医疗。这也是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明确把强制医疗纳入与追究刑事犯罪相同的司法诉讼程序以来,该市审结的首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
强制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案件中,被申请人陈某因将杨某两个月大的女儿杀死,涉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吉首市检察院审核鉴定,确定陈某为精神分裂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陈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依照刑诉法规定,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明确把强制医疗纳入与追究刑事犯罪相同的司法诉讼程序,此案也是吉首市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而该法的实施,既能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吉首站http://hn.rednet.cn/c/2013/10/09/3163061.htm)湖南省吉首市张治(第二次收集)
张治第一次收集
姓名:张治
性别: 女
年龄:出生于1972年10月20日
籍贯:湖南省吉首市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寨村
受难者单位、职业湖南省吉首市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寨村人,农民,曾用名张志娥。
案件发生地湖南省吉首市花垣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当地政府及相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第一次,2004年3月29日,团结镇镇长石维东(原)强制性的带领张治到吉首市永顺县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鉴定。从此,被精神病的可怕梦魇就一直追随着张治。
第二次,2005年元月9日,团结镇政府在花垣县领导的授意下,强行将张治送吉首市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治疗”了四个月。
第三次,2005年11月21日,花垣县信访办又将在北京上访的张治截回并送进荣复医院,此次强制时间长达一年零两个月。
第四次,此次距上次强制被精神病时间间距较长,是在2010年的9月18日,花垣县政府将从北京接回的张治送到荣复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时间为一个多月。
第五次,2012年3月9日,花垣县政府将在北京上访的张治再次截回后,送到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了两个月之久。
第六次,2012年10月31日,为了十八大维稳需要,花垣县政府再次将张治接回后,又指使团结镇政府将张治送进了荣复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直到2013年2月6日下午两点,在被强制三个月零六天后,张治被接出恢复自由。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见上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吉首市永顺县精神病院;吉首市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强行打针吃药,张治:以前给我打电针,不允许我说正常话,我说正常话他不听。以前还打我,现在不打了。三个多月来,每天就在这个走廊里走动,从未出过这个铁门。你们来,我是三个月来头一次走出这个铁门。以前不允许家人探望,现在允许了。花垣县政府将我送来的,政府送来就送来了,没有家属签字,他(医院)就错在这里。
有否联络方式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0年,因家庭分户要求镇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自家住房被镇政府保护的矿主强占等问题而上访。2004年起,先后六次被县、镇两级政府送进精神病院。
第一次,2004年3月29日,团结镇镇长石维东(原)强制性的带领张治到吉首市永顺县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鉴定。从此,被精神病的可怕梦魇就一直追随着张治。
第二次,2005年元月9日,团结镇政府在花垣县领导的授意下,强行将张治送吉首市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治疗”了四个月。
第三次,2005年11月21日,花垣县信访办又将在北京上访的张治截回并送进荣复医院,此次强制时间长达一年零两个月。
第四次,此次距上次强制被精神病时间间距较长,是在2010年的9月18日,花垣县政府将从北京接回的张治送到荣复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时间为一个多月。
第五次,2012年3月9日,花垣县政府将在北京上访的张治再次截回后,送到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了两个月之久。
第六次,2012年10月31日,为了十八大维稳需要,花垣县政府再次将张治接回后,又指使团结镇政府将张治送进了荣复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直到2013年2月6日下午两点,在被强制三个月零六天后,张治被接出恢复自由。
案件来源:《中国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江河第二次收集
姓名:张治
性别:女
年龄:
籍贯:湖南湘西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塞村一组
案件发生地
湘西自治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镇委书记马继国、副镇长龙治刚(音)麻镇长等,还有二名自称是派出所的警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3年10月25日上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4年1月初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湘西自治州荣复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塞村一组村民张治给弟弟种完菜回家正做午饭,团结镇镇长麻清龙等人来到她家说,要带她去选新房子的地址。张治就跟着麻镇长等出了门,可走到半路上时突然有七、八个人将张治堵住强行塞进一辆小汽车中。就在这时,张治发现团结镇镇委书记马继国、副镇长龙治刚(音)等多名镇干部在场,其中还有二名自称是派出所的警察。在车上,张治被戴上了手铐。除了张治这辆车外,当时还有另一辆猎豹小汽车载着这些不干人事的官员们。
二辆小车上了高速公路,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张治发现她被带到一个她很熟悉的地方——湘西自治州荣复精神病院,她以前曾多次在这里被关押过。到医院后,医生发现又是张治这个上访人员,刚开始不肯收,说需要家属签字。但最终,在官员们的攻势之下,张治还是于当天被收入了这家精神病院。
张治出院后,她得知她弟弟后来确实签了字,导致她这次在精神病院中被关了二个多月。出院后张治质问她弟弟为什么要签字,弟弟哭着说他没别办法。原来就在张治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五天后的10月30日,龙治刚(音)带领许多人闯入张治弟弟家中,张治弟弟说他见到这场面都吓着了,官员们又一再“做工作”进行威逼利诱,说不签字的话就找他打工的公司老板,让他干不成。在这种情况下,张治的弟弟被迫签了字,将亲姐姐送入了精神病院。张治还说她弟弟当天是被带到湘西自治州荣复精神病院签的字。签字时为了不让他们姐弟见面,张治从该院住院部四楼(这里还有医生办公区)转到五楼病房。
进医院后,张治于11月3日开始被强迫吃一种叫氯丙嗪的药,不过由于医生护士都知道她的情况,倒是逼得不是太紧,许多情况下张治将药吐掉了。临出院的一个月前,张治完全没再被强迫吃药了。张治说11月14日,湘西自治州州长来医院检查,她再次被从住院部四楼转到了五楼,生怕她惹了事。在精神病院的二个多月中,张治的父亲、弟弟都未获准看望过她一次。
进入2014年1月年关来临,天气越来越冷,张治入院那套衣服已穿了二个多月了,她冷得受不了,要求送衣服来。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也传来了,张治的父亲患上了肝癌,她弟弟实在照顾不了,就四处哀求释放她姐姐。在这种情况下,当局同意张治回家。当时是张治的弟弟来接的她,一见到弟弟,张治就斥责他为什么签字,她弟弟当时流着泪进行了解释。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jiuqi/2014/0207/9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