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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2日消息】近日,圣约家园教案家属以及海内外公民发表了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同时敦促当局尊重宪法和国际公约规定的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落实“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的“政教分立”原则;立即释放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二位传道,并在全国范围内撤销包括本案在内的,所有基于家庭教会身份而对教牧同工追究“诈骗罪”的案件。

    2024年12月1日,圣约家园教案家属以及海内外公民发表了坚决反对以“诈骗”的名义迫害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联合声明。

    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是一间认信《威斯敏斯特信条》和大小要理问答,以及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信经、比利时信条的家庭教会,是一间秉承宗教改革之精神,延续清教徒的信仰传统,采用长老制治理的教会。

    2022年8月19日,临汾圣约家园教会的30多个大人,40多个儿童到灵石县某景区进行户外活动。突然闯入很多男子,李洁和韩晓栋第一时间被双手反扣,按在地板上。全程没有任何人说明缘由,有孩子在现场被吓哭,家长维护却被禁止说话。

    8月23日,李洁夫妇、韩晓栋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5天4夜不能睡觉,遭受体罚和羞辱。11月1日,王强因不肯放弃信仰,不肯做假见证构陷李洁、韩晓栋而被捕。在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严重刑讯逼供,7天7夜坐老虎凳不让睡觉,被拿书本打头,经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之后才变更为刑事拘留。

    2023年5月26日,临汾尧都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名义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迄今仍未开庭。

    据报道,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知的被以指控“诈骗罪”迫害的家庭教会有十三起,分别为:

    珠海王家婚礼教会案、鄂州鄂钢桥教会案、临汾金灯台教会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案、德阳青草地归正教会案、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案、西安丰盛教会案、合肥青年团契两位同工被控“诈骗”案、合肥甘泉教会案、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洛阳栾川家庭教会传道人陈利军案、广东三位基督徒参加网上祷告会案、遂宁三位女基督徒被控“诈骗”案。

    当局的指控逻辑是:家庭教会牧者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教会没有登记,所以家庭教会有奉献就是诈骗。若依据这种指控逻辑,任由其全面铺开,中国所有家庭教会的教牧同工,都将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作为基督徒,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及公民认为其中多有错谬,就此类教案表明立场,共同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教会根基于圣经,为此我们乃遵从圣经原则而进行“奉献”。

    当局认为教会没有登记就是非法教会,这是把教会的根基放错了地方。一个群体是不是教会,是根据圣经来判断,而不是根据登记与否来判断的。一个合乎圣经的教会,必然遵从圣经的教导去信仰,遵从圣经的教导去生活,包括遵从圣经的教导去奉献。

    在圣经中旧约的传统中,说到以色列民献祭敬拜神,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供给祭司和利未人。最典型的经文就是《玛拉基书》3章10节:“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在新约圣经中,主耶稣和使徒保罗都讲到,“工人得工价是应该的”,“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也是正常的。并且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这里所说的“敬奉”,特指全职或带职服侍的传道人从教会获得的供应。

    第二、教会根基于传统,教会传统与“奉献”同步成长。

    从两千年的教会历史来看,无论基督教传播到哪一种文化,哪一个民族当中,都必然教导基督徒要敬拜上帝,而奉献是敬拜的一部分。基督徒要奉献自己的身体,要奉献自己的生命,当然也包括要奉献自己的金钱服事上帝,以支持教会的需要,并且照顾穷人。

    基督教会在东方和西方都留下了许多修道院,大学,以及许多宏伟的教堂,都是当时的基督徒奉献金钱、物资和知识、时间建筑而成。更重要的是,教会从耶路撒冷开始,不断向地中海沿岸,向全世界发展和传播,都是基督徒的奉献支持着宣教的过程。

    近代以来,成千上万的宣教士在中国传福音,建学校,盖医院,开展各种福音和慈惠的事工,惠及中国千千万万的同胞,所花费的是一个天文数字。这都是由众多基督徒的奉献所支持的。

    中国家庭教会,正是在延续着这一传统而存在。坚持以基督为教会唯一的元首,在政教分立的原则中,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借着敬拜和奉献荣耀上帝。无论是传道人还是普通信徒,无论是奉献自己的一生给上帝,还是奉献自己的财物给上帝,都一起归荣耀给神,一起从神领受恩典。

    第三、家庭教会奉献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为国内法和国际机制所确认。

    从民法角度看,基督教的“奉献”,和其它宗教的金钱捐献一样,都属于民法中的赠与。信徒根据其个人意愿,奉献给教会的,形成教会的财产。教会供应服侍同工,是其开展崇拜、教导、牧养和传道及各种慈惠事工的基础。信徒个人无论奉献给教会,还是奉献给特定的教牧同工个人,都不改变民法中的赠与关系。

    这类宗教捐献,无论叫什么名字,基督教的“奉献”、伊斯兰教的“乜贴”、佛教的“功德”,其合法性不证自明,在现代国家立法中得到确认,是世俗政府落实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具体表现。

    从宪法及国际机制角度看,宗教或信仰自由是其它基本权利保障的试金石。宗教或信仰自由关乎言论、结社、集会自由,如果宗教或信仰自由没有得到保障,往往意味着言论、结社、集会自由权的丧失。

    《宪法》第36条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权,《世界人权宣言》(UDHR)第18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18条、《1981年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以及一般性意见22中人权理事会解释了ICCPR第18条的含义等国际机制,都强调了国家有责任尊重、保护和促进宗教或信仰自由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拥有,选择和改变宗教或信仰的自由;(2)实践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包括表示、实践和表达信仰的权利,无论是私下还是公开等;(3)免于胁迫拥有、维持或改变信仰的自由;(4)免于歧视的自由;(5)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宗教或生活立场抚养子女的自由;(6)机构自由和法律承认的权利。宗教或信仰团体有权被正式认可为社区,应被赋予法律实体地位,以便形成正式机构代表其作为社区的利益和权利。然而,进行官方登记或具备法律实体地位,绝不应是宗教或信仰团体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或决定自己事务的先决条件;(7)良心反对的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还保护人们不被迫违背良心和信仰核心而行为,特别是关于使用武器或致命武力。

    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和公民认为:

    当局违反宪法和法治原则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实际上把中国教会区分为接受政府对信仰的干预和监管而注册登记了的三自教会,和大量因抵制政府非法地干预和监管信仰而没有注册登记的家庭教会。

    当局不正义的立法,造成家庭教会没有法人资格,直接违反上面提到“应当保障宗教或信仰团体被赋予法律实体地位”的国际机制原则,但教会并不会因为世俗政府制定的恶法,而丧失其大公性和两千年传统延续而来的与普世教会在核心信仰原则上的一致性。

    无论三自教会的还是家庭教会的信徒,都有权通过“奉献”的方式见证自己的信仰,这也是所有信徒的良心义务。教会有权根据圣经原则和两千年传统收取奉献,并独立自主地使用。

    当局简单地认为家庭教会牧者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教会没有登记,信徒按圣经原则和教会两千年传统进行奉献,就指控教会教牧同工涉嫌诈骗,是对全国所有基督徒和基督教的冒犯,是对《宪法》及国际公约/机制的公然践踏。因普世的基督徒本质上都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是一家人,当局这样做,也是对全世界所有基督徒和基督教会的冒犯和伤害。

    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是一个根据圣经原则和教会传统而成立的家庭教会,当局对李洁、韩晓栋、王强(现已取保候审)等教牧同工以涉嫌“诈骗”的名义抓捕,对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使无罪之人遭受强迫失踪、任意拘留、任意逮捕,其本质是对中国《宪法》及国际机制规定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严重侵犯。

    鉴于此,圣约家园教案家属及海内外公民共同发表本联合声明,敦促当局:

    1.尊重宪法和国际公约规定的公民宗教或信仰自由权,落实“将凯撒的归给凯撒,将上帝的归给上帝”的“政教分立”原则;

    2.立即释放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二位传道,并在全国范围内撤销包括本案在内的,所有基于家庭教会身份而对教牧同工追究“诈骗罪”的案件。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声明首批联署人为:
    (按姓氏笔画为序)
    李姗姗,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陈迎,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温会娟,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张如心,圣约家园教案家属
    方县桂,法律人
    李金星(伍雷),法律人
    李大彬,法律人
    李方平,法律人
    江天勇,法律人
    吴绍平,法律人
    杨晖,法律人
    李英强,长老
    安彦魁,传道
    仰华,牧师
    吴五清,传道
    张坦,墨尔本海外华人宣教使命团主席
    郝鸣,长老
    黄小宁,牧师
    曹三强,牧师

    无论您身在何方,如果您认同本联合声明,关心中国宗教或信仰自由,可以给我们发邮件,实名联署支持,格式为“姓名+职业”,后续我们会分批发布新的联署名单。

    联系方式:malaji310.2024@proton.me

  • 大午案就是法律名义下的另类文革

    河北企业家孙大午案是一起政治事件,或者说是一场政治运动,对中国未来走向具有重大政治指标性作用,其中假借法律名义来实施反法治、反人权、反道义的政治迫害,是其显著特点。这与曾经祸乱中国十年之久的文革浩劫本质上是相通的,那就是为了政治需要,可以不择手段,将法制、人伦、人性、道德等等一切人类有价值的东西完全抛开,彻底砸毁。

    从孙大午案庭前会议传出的消息,让人惊心看到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假惺惺而又赤裸裸地通过执法名义而蛮横违法用孙大午祭社会主义公有制大旗的行径。中共疯狂剿灭大午集团,扑杀民企带动民众富裕尝试的意图昭然若揭。从披露中共意欲给大午及相关人员定罪情况可见:中共检察院起诉书照抄公安起诉意见书,起诉九项罪名:寻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诈骗罪与孙大午无关,是个别人员的个别行为。根据各辩护人从检察机关了解的情况反馈,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极重。如孙萌(孙大午大儿子,大午集团董事长)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20年,认罪认罚16年,孙志华(孙大午二弟)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14年,认罪认罚11年。67岁的孙大午将面临顶格量刑(25年)的风险。

    中共办理孙大午案上表面走法律程序,而实质利用法律为幌子,来达成政治迫害目的。据刚刚网络发布《大午案十问十答》,从中可以看到中共文革专政式办案的实质。如在神速推进案件上:2020年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突然采取抓捕行动分两批带走了包括集团高管、子公司领导人在内的28名员工:但其中孙大午等7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直到4月21日才批捕;仅仅4天之后,2021年4月26日,大午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进入检察院环节,其中有包括孙大午妻子、儿媳在内的四名女眷被拆分另案处理;又仅仅10天后,2021年5月6日,大午案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检察院火速起诉到高磷店市法院;再仅仅10天,2021年5月17日,高碑店法院强行召开大午案庭前会议,在此之前,高碑店派专员奔赴全国各地向辩护律师索要辩护手续、送达起诉书。

    如此波及人多(达25人),被控罪多(达9项罪名)。涉案材料巨大(达348本卷材料),居然如此神速推进,使被告及委托的辩护律师根本无法全面完整而详细的阅卷,因此不可能保障程序公正,不可能保障辩护权、阅卷权及其他所有诉讼权利,庭审沦为走形式、走过场,这是公然对法律的践踏和破坏。同时,法律团队认为河北当局以及办案机关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快审重判孙大午等人。

    同时,中共还采取拆案手段,实施人质绑架。被拆分另案处理的四名女眷没有任何另案处理的理由,有律师判断,这样拆分是为了将四名女眷作为人质,以四女眷定罪量刑要挟孙大午等被告就范,配合庭审。

    中共泯灭人性,枉顾人伦、人道与道德,将孙大午五个未成年的孙子的法定监护人全部拘押狱中,使未成年的孙子完全失去亲人看护。以致孙大午绝望呼号:我已经在死亡了,我已经在处死了。这个量刑无所谓,就一定要尊重事实。我的家人都在看守所,五个孙子在家我心急如焚,我解决的了吗?

    中共所谓执法中滥施酷刑,监视居住期间,长达数月使人处于没有窗户不知日夜不见光明的黑暗中。孙大午控诉:“那种生不如死的东西,我会在庭审的时候讲给你们看。需要去勘验。这种勘验,如果让我提示一下,我三个月没有太阳,没有窗户。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已经到了极限。”该案第19名被告人纪玮莲(女)在庭前会议上:多次呕吐。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窗户,身体状态达到了极限。

    从中共河北当局办理孙大午案业已披露出来的有限信息,可以看到文革那种完全抛开法制,肆意罗织罪名,违反人性,践踏人权,摧毁人伦的行径。这本质上就是打着执法名义下的违法专政,是为了消灭私营企业政治目的的又一场文革式政治迫害运动。

    孙大午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旅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的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孙大午几十年来的努力,为中国探索贫穷落后如何走向富裕,中国农村、农民、农业如何迈入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贡献了弥足珍贵的借鉴。如此一个难能可贵的农民企业家,居然一再被中共投入大牢,且这次将被蓄意苛以25年徒刑而必老死狱中。这从法律、道义与伦常上都无法说通,而只有疯狂的文革,为了政治目的而摧毁法制、人道,才会发生这种情况。从孙大午案庭前会议业已披露出来的信息,让人真切看到中共河北当局正在假借执法名义而疯狂实施文革式政治迫害的嘴脸。这当引起全社会高度警惕!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20日

  • 以国家安全名义将肆意违法侵权合法化

    ——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中共国家安全部4月26日发布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明确从发布之日正式实施,授权国家安全部门以国安安全需要名义来大肆动员民众互相监督举报,强加各单位承担监督控制公民的所谓“主体责任”,任意检查监控公民通信网络及各种活动,公然无视公民各项宪法权利,为当下已经广泛侵害公民权利的各种集中营、黑监狱、无所不在的监控等等违法侵权行径提供起了法律依据。因此,随着《规定》的实施,中共统治的大陆人权法制将进一步退化,社会民众生存环境进一步陷入互不信赖,互相伤害的恶性斗争中,中国加速回归曾经阶级斗争主导下的野蛮文革岁月。

    从《规定》无所不包的施用范围,可以看到对整个社会极其广泛而深远的控制性。《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本规定。”可以说已经囊括了社会一切单位与人群。

    《规定》的工作原则“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明确了使用一切手段,结合后面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举报奖罚等等,可以看到一种全民动员,掀起全社会抓间谍,反特务的运动目的。

    《规定》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监督管理本行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及后面进一步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情况会商、协同指导、联合督查,共同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这就对社会一切单位强加上反间谍“主体责任”时,事实就通过所谓“教育、动员、组织”、培训的责任而赋予单位对员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与强制洗脑的权力,这给业已在中共大陆泛滥的各式集中营、法教班、黑监狱提供起了法律依据,可以肯定在即将到来的大陆,过往以维护稳定为名而对上访维权群体,信教群体等等采取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径将更加肆无忌惮泛滥成灾。

    《规定》明确反间谍的举报机制及系统性奖罚机制,如第十八条“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使中国社会单位与个人在国家安全名义下被强制进入互相检举、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与互相伤害的角色,这必然严重毒化社会信赖机体,使人人自危,人人为自保而举报,如此必将使中国再度上演曾经在中国大陆疯狂的文革劫难。

    而《规定》授权安全部门以国家安全名义对单位及个人采取的各种完全无视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使人完全可以想到接下来中国大陆单位与个人被肆意侵害的惨况。如第二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一)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调阅有关资料;(三)听取有关工作说明;(四)进入有关单位、场所实地查看;(五)查验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六)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检查方式。”以及第二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一)进入有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技术检查;(二)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三)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从中可以看到中共权力机关假国家安全为名可以肆意置公民住宅权、隐私权、通信权等等基本人权于不顾,不仅可以随意检查,监控,还可以肆意以调查名义限制人身自由及以政审名义干涉甚至剥夺公民工作权。

    由上面种种《规定》的条款,可以看到中共国安法下更进一步细化出台的《规定》,已经将过往岁月中臭名昭著的维稳制度下种种违法侵权行径,借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而冠冕堂皇地上升到法律规定,使过往维稳制度中无法可依的侵权,变成了今天维安名义下名正言顺的依法侵权。如近年发生的长沙公益组织富能案,云南王藏夫妻被拘押案,许志永、丁家喜案等等人权案件,都显示出对法律的漠视与以维护国家安全名义的无法无天。今天中共国安部门祭起了《规定》,这预示着中共统治下的大陆急速迈入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的升级版文革时期,由此可知中国社会的人权灾难将雪上加霜。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1日

  • 当局以“组织”名义剥夺公民宪法权利

    日前,广西钦州市南区政府网站发布,钦南区二轻工业联合社11月17日发出《关于钦州市羽绒制品厂部分职工违规选举对抗组织的情况通报》称,羽绒厂原班子职工不服从联社任命决定,违反规定,另搞一套,组织职工自行选举厂长和职工代表,此行为错误严重,性质恶劣,选举无效。此则消息让人读来啼笑皆非,从中看到钦州当局的法盲本性,同时也深感中国当下权大于法,组织强奸宪法,以组织公然剥夺公民选举权、参与权及结社自由权的宪法权利的严酷现实。

    据通报称,钦州市羽绒制品厂原领导班子拒不执行巡察整改,不服从联社财务统聘统管监管,拒不配合财务审计监督。根据原班子的错误事实和不作为,联社决定调整厂领导班子,免去黄兆宝羽绒厂厂长职务。羽绒厂原班子职工不服从联社任命决定,违反规定,另搞一套,组织职工自行选举厂长和职工代表。2020年10月30日擅自发布公告,选举黄兆宝等11名退休人员、容振强等11名在职职工为职工代表;11月6日擅自发布公告,选举黄兆宝为职代会主任、容振强和陈家威为副主任,选举黄兆宝为厂长。此行为错误严重,性质恶劣,选举无效。

    从中共钦州南区政府通报可以看到,钦州羽绒制品厂职工选举自身企业的职工代表,成立职代会,并选举自己的厂长。这从职代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而言,职工代表理所当然地是职工自己选举产生,而不应该是所谓组织任命或从中操作的指定人员。钦州羽绒制品厂职工选举自己的职工代表,这于法于理于情都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竟遭致中共主导的所谓联合社否决及通报。

    要了解清楚这次羽绒厂职工自己选举代表被否决问题,就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联合社”,依照中共官网介绍:联合社主要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合作组织联合体,如某乡养鸡合作社、某县养鸡联合社,某市养鸡联合会等。联合社性质,属于合作组织联合体,一般条件:由农民发起创立等;专业条件:须由该专业的带头人发起创立等。

    从介绍可见,联合社是个行业自发性联合体,不应该是中共官方主导的权力机构,也不是管理行业内各企业的机构。

    然而,钦州二轻工业联合社的官方介绍却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自治区、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指示、决议,结合实际,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作职责: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自治区、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指示、决议,结合实际,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⑵指导二轻集体经济的发展,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监督实施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⑶负责二轻系统各类生产、技措、技改、基建、财务月、季、年度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二轻系统在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⑷负责全区二轻行业管理、指导、维护、协调和服务。⑸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由钦州二轻工业联合社的介绍可以看到,这个所谓的社已经是个受命中共统治需要的权力机构。对联合的企业具有管理权,具有对经营管理领导人任命与职工代表指定的权利,而对企业职工自己选举代表与厂长具有否决权。如此,联合社事实上就成为了主管企业一切的权力机构。这显然与联合社应有的性质相违背,而成为了行业企业的婆婆。

    从资料中可以看到,中共大陆出现的联合社始自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当时中共通过在自发名义下的强制性暴力手段,将大量民营企业收归合作社下的集体或国有。改革开放后,中共一度放松了这种权力主导下的联合社管理,但是中共党首习近平上台后,力主国进民退,叫嚣国有企业是自己人,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于是在全国强化推进对民营企业与集体企业的管控,成立了各种操控民营与集体企业的机构,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在中共大陆注册的私人合资企业也常被归于集体企业名下,如此一来中国私人合资企业就事实变成了中共管控下的集体企业。

    从中共钦州南区二轻工业联合社本次任命羽绒厂厂长与职工代表,而否决职工自己选举代表与厂长来看,联合社已经完全剥夺了职工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参与权与结社权,事实将整个企业变成了中共权力主导下的国有企业性质。

    中共为了延续自身极权统治,近年来在全国推进公私合营,将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一批民营企业强制纳入改造合营范围,事实就是再次重复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化道路,将私营经济国营化,消灭私有制。钦州当局公然以“组织”名义,通过联合社剥夺职工选举代表,成立职代会,进而选举厂长的履行宪法权利的行径,揭示着中共统治对企业强化管控,让一切企业姓党的实质。

    中共集团肆意剥夺职工宪法权利,将所有企业以组织名义强制姓党,接受极权管控,重回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老路,这必将带来中国经济重复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的崩溃命运,给国民带来毁灭性灾难。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尊重宪法,保障企业职工参与权、选举权与结社权的宪法权利,给企业以自主经营的活路,给中国经济以生机。

    民生观察 2020年11月27日

  • 王清、王聚才等被以“扫黑”名义重判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南阳著名维权人士王清、王聚才等同案4人被控“敲诈勒索罪”二审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王清获刑14年。被迫流亡至泰国的维权人士杨源林呼吁同伴无罪。

    据悉,王清2018年9月19号被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随后便被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经检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超期羁押至2019年3月,王清被“涉嫌敲诈勒索罪”才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8月,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知情人士透露,在王清被抓捕一个月后,其同案陈强也于2018年10月18日被抓捕。王聚才、韩猛则在2018年10月30日也相继被捕。同案杨源林在旅行中得知消息后到处躲藏,现流亡至泰国。

    王清、王聚才等四人被抓捕后迄今,均被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王清被抓捕后,其家属在微博爆料称,“2016年2月,王清将南阳市逸美时光咖啡店投诉到工商机关,工商机关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消法》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南阳市公安局龙升分局(王清涉案侦办机关)局长徐华远代理逸美咖啡店出面调解,其声称咖啡店是其亲属开的,让王清撤诉,因其盛气凌人,遭王清拒绝。经两次调解未成,工商机关依法对该店罚款四万五千元,2018年工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久,全国“打黑”运动开始,已经对王清威胁恐吓过的龙升分局趁势先将王清以敲诈勒索罪拘留,然后依职权到工商机关调取了“涉及”王清的全部投诉材料,然后将被投诉过、处理过,跟王清进行过民事调解赔偿部分钱款后被撤诉的违法商户,作为“受害人”逐一核实,并在微信朋友圈群聊等标注刑警队长朱岩的电话,以查清退钱为诱饵,公开让处理过的违法商户到公安局举报王清,并在公安局信息平台“平安南阳”上以及大街小巷贴满公告公开征集王清所谓的“犯罪线索”。

    在龙升分局提审王清的过程中,大队长朱岩一再的跟王清强调让他赶紧认罪说他们早就跟检察院和法院在一起研究好定过调儿了,要判他有罪!王清说这是迫害,他只是依法投诉,没有触犯法律,永远都不会认罪!

    9月6号王清案件即将在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面对已经羁押一年之久的王清和侦查机关一开始就以构陷入狱为目的,不计后果搞的轰轰烈烈响彻南阳的这样一个王清团伙案,希望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能顶住所谓的“压力”,公正办案,为了南阳清正廉明的法制环境,也为了法制中国避免再出现冤、假、错案!“

    记者多方了解到,王清1982年出生于河南南阳,十余年前因“向南阳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壮举而名震全国。

    胡温执政期间,温家宝提出“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下之下”的治理理念,在2008年5月1日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王清也因此开始了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考与实施,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的要求其依法公开本单位上年度“三公消费”信息,他曾一度被人怀疑为间谍。当时,他在官方眼中成了一个难以对付的“刁民”,却在老百姓心目中成了敢于监督政府的英雄。

    王清的朋友称,他并不在乎官方称自己为“刁民”,他说,如果“刁民”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捍卫公民的尊严与权利,我愿意做一位“刁民”。

    那时,王清似乎成了媒体的宠儿,《人民日报》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相继对其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2009年网络公布的《2009十大公民》,王清与韩寒、艾未未、钟南山齐名。

    王清、王聚才等四人到底是“敲诈勒索”的罪犯?还是因“打假”而触动了一些商家的利益被官方以“扫黑”的名义打击报复?

    为此,记者采访了王清的同案,现已流亡到泰国的杨源林。

    记者:杨先生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自己,以及你是怎么认识王清的,在你眼里他到底怎样的一个人好吗?

    杨源林:好的。

    我叫杨源林,出生于1994年9月26日,家住山东省栖霞市苏家店镇,风电专业学校毕业,曾在血汗工厂富士康工作,后转入韩国LG工作。因家庭和个人经常会买到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并且经常碰到手机乱扣费、骗人广告等,但随后越来越多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层出不穷,其中对堪称起到断代工程的假疫苗事件,更加感到震惊与愤怒。父母因身体不好,经常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一些广告,并大量购买一些所谓的“特效药、神药”结果几乎每次都上当受骗,但是这些节目不仅没有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并且愈演愈烈。这让我觉得非常可怕。我想,如果这样全民造假的现象得不到制止,现在我的父母受害,将来受害的就是我的孩子。于是我便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网上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分辨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从自己做起,拿起法律的武器,向那些危害人类健康的黑心商人发起挑战。

    后来在网上搜索河南南阳王清因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被当作间谍的新闻。看到各个媒体对王清的报道后,发现他在面对各种打击报复及被监视后,仍不屈不挠、不妥协,坚持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震撼了我,也更加坚定了我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信心。随后就通过网上公开的信息联系到了王清,希望可以向他他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王清很高兴的答应了我,因为他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推进社会的进步行列中来。

    结识王清后发现不光我一个人想向他请教学习,全国很多的人都曾跟他交流讨论过。但是王清也同时遭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经常会有人打电话恐吓、威胁他。今天有人要报复他,明天公安、检察院、纪委要调查他,后天国家巡视组也要调查他,在受到各种威胁同时,精神压力特别大,因此王清患有抑郁症。

    记者:你参与食品安全、及其他维权活动后,受到过来自于商家及官方的威胁吗?

    杨源林:我曾在南阳也受到过威胁,因为我起诉南阳工商局不作为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带着制假售假的不法商户在法院威胁恐吓我。2018年5月份曾起诉南阳交警二队行政乱作为,后法院判交警队败诉,动了当地政府和公安的奶酪(交通罚款处罚的财政收入十分惊人,而且存在乱执法等问题,实际上敛财居多,在中国有社会关系的人违法根本没人管)。交警败诉后交警队恼羞成怒,打电话威胁我,不得已我才离开南阳。并告诉他们应该通过正常的程序来处理此事。到现在此事也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

    记者:你有想到警察会抓捕王清等人吗?

    杨源林:不知道。当时南阳交警队恐吓我,我很害怕就走了,告诉他们会用邮件的方式继续起诉他们。2018年9月份在途中通过网络消息才得知王清、陈强被以所谓的举报违法广告涉嫌敲诈勒索被抓,后王聚才、韩猛等人被南阳公安抓捕。

    记者:王清他们四个被抓捕后,你作为同案南阳警方有没有找你?

    杨源林:我先跑到泰国后,得知南阳公安发公告收集我的线索。我很害怕、恐惧不敢回国,签证到期后就流亡到老挝,并在老挝找了一份工作,2019年9月24日,两个河南警察带着老挝警察去找我,他们说是通过签证查到我在这里上班。随后我就断了与外界的所有联系继续开始了流亡生活。

    记者:后来南阳警方又找你了吗?

    杨源林:后得知自称南阳公安的副局长直接去山东我家骗我父母说:他们只想搞王清,我回去按照他们说的做就没事。他们说可以让我取保候审。我知道他们是想骗我回去,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就关掉手机再也没跟任何人联系,一直在流亡中。

    记者:你对官方以“敲诈勒索”的罪名审判王清、王聚才等四人有什么看法?

    杨源林:南阳公安这是构陷!判他们有罪入狱是对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等人的迫害,这是赤裸裸的公开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

    王清、陈强、王聚才、韩猛已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非法判刑十四年、十二年、八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书显示,王清他们四个被判刑全是按照笔录,笔录里没有任何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商家的证据。判刑的理由全部是向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工商局的人都已经证实所有人的投诉举报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而且经查证后所有的投诉举报全部属实。难道王清、王聚才他们四个按照法律程序投诉就是犯罪?

    记者:你想对南阳公安办案人员说点什么吗?

    杨源林:南阳公安龙升分局徐华远局长(据说已被调离原岗位)朱岩队长,你们利用公权力迫害、构陷王清、王聚才、陈强、韩猛等人的行为是非常无耻的!你们早晚会被送到历史的审判台上得到人民的审判!请你们停止迫害,无罪释放南阳王清、王聚才、陈强、韩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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