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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永强进京控告贪官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8日消息】去年,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实名举报陕西省委书记王兴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近日,吴永强妻子称,丈夫于2025年2月16日去北京维权控告贪官,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妻子发消息称,她丈夫于2025年2月16号去北京维权控告陕西贪官,于2月21号中午失联,直至2月24号下午6点,渭南市临谓分局通知家属过去取拘留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显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于2025年2月22日17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吴永强(性别:男,出生日期:1966年03月20日,住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渭南市临谓区看守所。

    一段网传视频显示:“我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这是我的警察证,这是我的身份证。

    多年来,我实名举报陕西省纪委和书记王兴宁充当腐败保护伞。

    我曾多次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实名举报王兴宁和杨尚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但是上述单位均不作为,不受理。

    无奈我于今年8月20日第三次到秦皇岛,向中央领导反映,杨尚伟滥用职权。

    他们命令西安市公安局6名警察绑架殴打我,将我从秦皇岛绑架回西安。

    我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中,我对我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据悉,吴永强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曾因进京向中央举报公安厅腐败遭“稳控”,网络账号频繁被封禁。

    2023年12月17日,吴永强买了进京车票,要向中央举报陕西省公安厅的腐败问题:

    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赵正永、李金柱“白手套”、陕西首富高乃则一手将纵横榆林的“黑老大”,扶植成陕西公安最大的黑社会组织“保护伞”————陕西省扫黑办主任,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培育的“八大金刚”之一————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新功,伙同其“白手套”严重违纪违法;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组建的“陕北帮”,称霸公安厅的严重违纪违法————公安厅民警人所共知,但凡由杨尚伟主持会议,给杨尚伟上烟、点烟、捶背、揉脚的“奴才”各显献媚神通,一派“舔狗”们的恶心景象————杨尚伟一副“座山雕”受用的形象。

    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榆林市公安局充当马喜元黑社会组织保护伞。2019年扣押、查封马喜元黑社会组织抢劫的财物7.65亿元,文物2300余件,至今无一返还受害人,榆林市公安局还涉嫌监守自盗,盗卖文物、向领导行贿扣押受害人文物等重大刑事犯罪。

    三、陕西省公安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对吴永强进行打击报复、迫害;公安厅公然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欺骗为他启动冤案复查程序。吴永强举报的赵正永“白手套”、“黑老大”变身的宝鸡市岐山县人大代表李峰岗的滔天罪行,李峰岗伙同宝鸡人大向公安厅诬陷吴永强诽谤,2021年12月28日,公安厅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予吴永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吴永强曾表示,现在举报腐败遭腐败者打击报复在中国已成为常态,试问谁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

    此次,吴永强再次因举报贪腐遭到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 吴永强进京举报遭稳控网络账号被封

    【民生观察2024年1月10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只因进京向中央举报公安厅腐败遭“稳控”,网络账号频繁被封禁。吴永强表示,现在举报腐败遭腐败者打击报复在中国已成为常态,试问谁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

    吴永强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民警。此前,吴永强通过治安局向厅党委发出“最后通牒”,并请假,也买了2023年12月17日进京车票,可是,12月18日,杜厅长要求他进京要有专门的请假报告,故有了这个请假报告。

    吴永强请假两周,进京坚决要向中央举报如下三点陕西省公安厅的腐败问题:

    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赵正永、李金柱“白手套”、陕西首富高乃则一手将纵横榆林的“黑老大”,扶植成陕西公安最大的黑社会组织“保护伞”————陕西省扫黑办主任,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培育的“八大金刚”之一————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新功,伙同其“白手套”严重违纪违法;举报杨尚伟在公安厅组建的“陕北帮”,称霸公安厅的严重违纪违法————公安厅民警人所共知,但凡由杨尚伟主持会议,给杨尚伟上烟、点烟、捶背、揉脚的“奴才”各显献媚神通,一派“舔狗”们的恶心景象————杨尚伟一副“座山雕”受用的形象。

    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举报榆林市公安局充当马喜元黑社会组织保护伞。2019年扣押、查封马喜元黑社会组织抢劫的财物7.65亿元,文物2300余件,至今无一返还受害人,榆林市公安局还涉嫌监守自盗,盗卖文物、向领导行贿扣押受害人文物等重大刑事犯罪。

    三、陕西省公安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对吴永强进行打击报复、迫害;公安厅公然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欺骗为他启动冤案复查程序。吴永强举报的赵正永“白手套”、“黑老大”变身的宝鸡市岐山县人大代表李峰岗的滔天罪行,李峰岗伙同宝鸡人大向公安厅诬陷吴永强诽谤,2021年12月28日,公安厅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予吴永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2022年7月,公安部对吴永强的冤案督办,明确要求9月底办结,最后不了了之;今年春节前,治安局领导给吴永强通知,启动他的冤案复查程序,督察总队一男一女民警和吴永强谈话后没有了结果。

    2023年6月29日,治安局领导再次通知吴永强,6月29日公安厅党委决定:启动他的冤案复查,以及他举报案件的复查;6月30日,督察总队政委高红利到治安局向吴永强宣布和治安局领导一致的公安厅党委的决定。

    可是,2023年12月16日,杜厅长带领督察总队政委高红利向吴永强反馈进展情况,高红利居然称,督察总队对吴永强的申诉、吴永强举报的案件没有复查的权利。

    至此,吴永强可是被公安厅骗了两年了。这不是公安厅这个组织应该做的,这是骗子的卑劣行径。

    吴永强依法进京向中央举报、控告、申诉是他的权利。吴永强恳请公安厅在春节前夕依纪、依规、依法予以准假!吴永强向中央举报、控告陕西省公安厅的腐败问题,需要陕西省公安厅审批同意,本来就是天大的笑话。

    吴永强表示,公安厅不批准他的请假,就是非法剥夺他举报、控告、申诉的权利!与此同时,他的网络账号频繁遭到封禁。

  • 西安民警吴永强起诉税务局不作为

    【民生观察2022年4月24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因向西安市税务局举报人大代表偷税漏税,至今两年多无果,后愤而将西安市税务局起诉至法院。近日,吴永强收到法院传票,案件将于5月底开庭。

    2020年1月7日,吴永强向西安市税务局举报中心(设在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宝鸡市、岐山县两级人大代表李峰岗,通过三个公司十余亿工程项目偷税漏税,至今两年多无果。愤而于2022年4月12日,将西安市税务局起诉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并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诉西安市税务局充当偷税漏税保护伞局长黄树民成被告》为题,微博曝光,引发轰动。

    2022年4月20日,吴永强收到法院传票,案件将于5月25日开庭。书记员电话通知吴永强,4月21日9时左右到法院谈话,领取西安市税务局《答辩状》。

    4月21日,吴永强到法院做完笔录,并领取了西安市税务局《答辩状》。

    西安市税务局在《答辩状》中称,“稽查局与答辩人(西安市税务局)分别为独立的税务部门,没有内部的隶属关系。”
    早在2020年6月11日,吴永强就向西安市税务局纪检监察举报:立案检查的税务人员渎职包庇不作为。西安市税务局纪检监察经核查,答复其举报属实。

    之后,吴永强多次向西安市税务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西安市税务局立案检查人员包庇李峰岗不作为。

    试问,西安市税务局并黄树民局长:吴永强举报了两年之久的西安市税务局不知情吗?没有隶属关系就能推卸西安市税务局渎职不作为的责任吗?西安市税务局的职责是什么?西安市税务局只是个摆设吗?占着茅坑不出粪,知道羞耻吗?

    吴永强强烈呼吁中央第七巡视组彻查税务机关蛀虫、硕鼠!

    附:《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吴永强诉答辩人不履行行政处理职责一案,答辩人依据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作出答辩如下意见:

    一、处理税务检举并不是答辩人的法定职责,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吴永强起诉主体错误

    根据规章《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1第24号)第四条规定,市(地)及市(地)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受理、处理、管理检举材料;(二)转办、交办、督办、催办检举案件;(三)跟踪、了解、掌握检举案件的査办情况;……(七)负责本级检举奖金的发放和对检举人的答复工作。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査局。稽査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査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依照上述规定,处理税务检举及税务查处的职责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局与答辩人分别为独立的税务部门,没有内部的隶属关系。吴永强的税务检举依法应当由稽查局处理,其起诉答辩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无法律依据,起诉主体错误。

    二、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已经就吴永强的举报作出了查处及答复,吴永强起诉答辩人不履行行政处理职责无事实基础

    2020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针对吴永强的检举,向其出具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查办结果反馈单》,告知了其检举的本案涉案事项已由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立案检查,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中。

    202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又向吴永强出具了情况反馈,告知了案件的查办情况。

    从以上文件可知,吴永强明确知晓其检举的事项由稽查局处理,属于稽查局的职责范围,且稽查局也多次对其告知了检举查处的情况。在已对其进行了告知的情况下,吴永强依然罔顾事实起诉答辩人不履行职责,无事实基础。

    综上,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吴永强起诉答辩人主体错误,且其诉请也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驳回吴永强起诉。

    答辩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二0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 陕西反腐“吹哨人”吴永强遭打击报复

    【民生观察2022年1月8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因反腐遭陕西腐败强权打击报复。2021年12月28日被宣布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后,他向公安厅党委、陕西省委组织部申请申诉。期间,被公安厅人事处多次要求强行谈话,遭吴永强拒绝。

    2022年1月7日吴永强发微博称:我是一直举报陕西贪腐的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前共产党员吴永强。我遭陕西腐败强权打击报复,2021年12月28日宣布给予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之后,我依规向公安厅党委、陕西省委组织部申请申诉。

    在我申诉期间,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直工处)违反程序找我谈话,被我拒绝,而公安厅人事处多次让治安局、治安二处做我工作,要和我谈话,企图逼迫让我认可对我打击报复的处分。

    2022年1月7日15时许,治安局、治安二处领导再次劝我,被我拒绝。可是,我刚回到办公室,公安厅人事处三人便到我办公室,企图强行和我谈话,被我强硬拒绝,我提出警告并将公安厅人事处三人赶出办公室。

    我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厅人事处溢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据悉,吴永强最开始在网上发帖,因举报公安厅纪检副组长米育忠而被行政拘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而米育忠,却被“带病提拔”,官至副厅。直至今年,米育忠被中纪委留置。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位宝鸡市人大代表李峰岗。但这位宝鸡人大代表是相当有神通的一位,远胜米育忠。此人带着行政拘留十日当上岐山县、宝鸡市两级人大代表,殴打讨薪农民工,非法占用耕地500余亩违建三国小镇。其一手颠倒黑白更是让人惊讶:曾向吴永强求助发帖的农民工在开庭前为其做公证,称讨薪被打一事为吴永强捏造。然而,事实就是事实,历经举报,屹立不倒。

    吴永强本以为,米育忠之后,同样“带病”的李峰岗会被一视同仁。可是,今年在他重新举报李峰岗之后,却受到了疯狂的打击报复。米育忠苦心搜罗却未定案的所谓罪名(诸如:吴永强的生活作风、旷工、二胎等)此时却成了铁证。

    然而,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陕西反腐“吹哨人”吴永强曾网络发帖帮助西安百姓维权,得到了西安百姓的交口称赞,称他为真英雄、真警察。为此,还发生了西安群众前往公安厅给吴永强送牌匾、锦旗,却在公安厅门口遭遇了被打事件。

    吴永强电话:15319494056

  • 李刚被刑拘获释 吴永强微博被禁言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0日消息】2021年5月20日,陕西群众给公安厅民警吴永强送锦旗和牌匾,在省公安厅附近被西安警察抢夺两面锦旗、一副牌匾,当天8人被抓,其中李刚被以袭警罪刑事拘留,86岁贫困户老人陈有群在公安厅大门口被警察打倒在地,锦旗被抢,后在吴永强的多方呼吁和呐喊下,李刚于2021年6月4日获释。但对于“5.20群众送锦旗被打”事件西安警方至今没有一个说法,吴永强在微博发文将再次进京控告该事件,结果微博被禁言90天。

    据悉,2021年5月11日,陕西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在网上曝光陕西蓝田县86岁贫困户陈有群一家,18年以来过着没水、没电、没房、没路的窘迫生活以后,市、县、镇等扶贫领导齐聚在陈有群家,现场办公,陈有群家住房正在建,其它困难正在解决中。

    为了表达对吴永强的感激之情,多名群众准备在2021年5月20日到公安厅给他送锦旗、牌匾。可是,非法监控群众手机、微信的西安公安,多个派出所电话联系群众,威胁阻止群众表达心声(有电话录音为证)。为此,有群众网络发帖呼吁公安厅有组织的接待群众表达心声。

    2021年5月20日早上7时,西安市公安局如临大敌,调集特警、交警、便衣警察等警种,在吴永强所在的公安厅治安局、公安厅机关办公楼附近布满警力,群众给其送的牌匾(内容:反腐英雄心系百姓),在即将到达办公厅办公楼前被抢;长安区群众给其送的锦旗(内容:一身正气为民除害)在公安厅大门口被抢;陈有群和家人给吴永强送的锦旗(内容:困难之时伸援手救民水火千秋颂)在公安厅大门口被抢,86岁老人陈有群被警察打到在地晕厥,被西安市公安局事先准备好的救护车拉走,后被风城路派出所留置。当天,有多名群众被留置或非法拘禁。陈有群老人的儿子李刚被刑事拘留于高陵区看守所。期间,吴永强曾多次要求有关部门释放李刚无果。

    在2021年5月21日下班后,吴永强乘坐火车进京向中央控告陕西的腐败。当晚公安厅派治安局领导飞往北京劝阻他;5月24日,公安厅又增派领导抵京劝阻他;5月25日,吴永强着警服到公安部信访接待室,在门口遭三级警监等工作人员的下马威,吴拍桌子怒怼,公安部工作人员“温柔”接下他的反映材料,并即刻通报陕西省公安厅。

    5月26日,吴永强打算着警服到中央政法委反映后,去中南海向中央控告,遭抵京的治安局领导和同事拦截劝解。吴永强提出四项要求,在征得公安厅领导同意后,于5月27日回到西安等待解决问题。

    吴永强提出的要求,第一条就是即刻释放李刚。可李刚没有被释放。

    吴永强说,“领导就是领导,会持之以恒坚持承诺不兑现的基本原则。当我发现李刚没有释放,我又一次被领导涮了之后,我怒了——我买了6月6日进京的车票,再进京控告发生在陕西省公安厅大门口的政治事件、中央第三督导组不作为、督导不力。6月4日晚,李刚被释放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领导是需要‘提醒’的!”

    李刚于6月4日晚释放,6月9日晚才有时间和吴永强见面。李刚讲述了自己被拘留的经过,听完让人怒火中烧,想不到西安公安暗无天日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李刚说,5月20日给吴永强送牌匾,他抬着牌匾,遭到不明身份的多人抢夺,他质问对方是干什么的?对方不由分说抢了牌匾将他押上一辆面包车进行殴打,被打急了的他,抓起车上破玻璃的小锤胡乱挥舞,被控制后才发现一人头被打破,车上的两块车窗玻璃打坏。

    李刚说,他至今都不知道被他打破头的人是干什么的。

    可是,李刚却被刑事拘留了,案由是:袭警。

    李刚说,他叙述案件的关键情节办案人员根本不记录。因此,不实的笔录他拒绝签字。

    李刚说,未央区检察院办案的检察官按照他的完整叙述给他做了笔录,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他。西安经开公安分局延长对他的羁押到6月8日。

    6月4日,李刚被释放后才知道吴永强一直在为他奔走呼吁、呐喊。西安经开公安分局明显是要制造李刚袭警冤案。

    李刚说,释放他的警察告诉他,释放他是以“检察院不批捕”释放的,可是,不给释放他的法律手续。

    吴永强表示,西安公安胡作非为到了疯狂的地步!震惊全国引发热议的政治事件正在发酵。

    发生在陕西省公安厅附近的西安警察抢夺群众两面锦旗一副牌匾政治事件,当天8人被抓捕,86岁贫困户老人陈有群在公安厅大门口被西安警察打倒在地,锦旗被抢。在驻陕中央第三督导组的眼皮底下发生这样的政治事件,陕西省公安厅、中央第三督导组没有被打脸吗?

    吴永强说,该事件发生20多天了,逃脱不了干系的陕西省公安厅没有结果;中央第三督导组没有发声介入调查,太不讲政治了吧!试问:中央第三督导组能有一点作为吗?何以回京向中央复命?

    吴永强表示,2021年6月10日,是5月26日在北京,他向代表陕西省公安厅领导的治安局领导提出要求给他结果的最后期限。

    领导说谎欺骗到北京上访的群众回当地解决问题成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定律。他是治安局的民警,不能不相信随时有可能给他穿“小鞋”两拨进京拦截、“劝解”他的治安局领导。

    因此,对于6月10日的期限,他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最后通牒:“5.20”事件元凶不查处将再进京向中央控告》为题,发微博“提醒”领导。

    可是,领导却怒了。6月9日,吴永强在回复网友评论时才发现,他的微博被禁言90天。这让他充分感受到了当官有权真牛,还可以指挥新浪随意出台法律禁言他90天。

    吴永强表示,如他再次进京向中央控告,必遭陕西围追堵截,他将随时曝光陕西非法剥夺人权的罪行。故此注册新的微博账号,请关注他的朋友、打击报复他的公安机关关注!


  • 陕西吴永强举报人大代表拖欠工资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4日消息】是陕西省公安厅民警诽谤?还是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的无赖、“黑老大”成了宝鸡市、岐山县两级人大代表?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吴永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还原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我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电话:15319494056。因我敢于直面网络举报陕西腐败而小有闻名。2019年8月,有群众慕名向我反映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李峰岗通过未招投标非法手段,取得国企的杨凌城投旗下的农科地产公司杨凌西北农林大学人才公寓项目。李峰岗公司该项目拖欠西安明远劳务公司24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长达两年之久。我收集的证据确认属实后,于9月3日在多个网络论坛以《杨凌国企发包工程猫腻多 陕西泽丰拖欠巨额农民工资两年之久》(百度可搜索到)为题曝光,全国多个网站、媒体转发关注,引发强烈反响。

    有网站发帖称我造谣、诽谤。我电话询问李峰岗是否是他发帖,李峰岗不敢承认,并扬言要带警察拘留我。

    之后,通过网络的快速传播,多个劳务公司法人和负责人与我取得联系。我了解到,李峰岗在杨凌该项目拖欠有陕西旺君建筑劳务公司(法人柯先军电话:15829055678)、陕西豪远建筑劳务公司(法人张松电话:13720632360)、陕西华川建筑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小金电话:13571867991)、西安明远建筑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李进电话:15829708851)、四川华一建筑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卢开文电话:15249288805)等公司数百名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高达数千万元。并且拖欠陕西旺君建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长达八年之久;四川华一建筑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卢开文等人到岐山县蔡家坡的三国小镇向李峰岗讨要工资,遭到李峰岗带人殴打(照片一),卢开文向蔡家坡派出所报案一年多,派出所不作为,卢开文已向宝鸡市在蔡家坡的“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李峰岗殴打讨薪农民工并非第一次,在杨凌施工期间,因为殴打讨薪农民工曾被杨凌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据多个农民工说,劣迹斑斑的李峰岗还是岐山县人大代表。我拨打岐山县人大电话得到确认,李峰岗不仅是岐山县人大代表,还是宝鸡市人大代表。

    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的无赖、殴打农民工的“黑老大”、被杨凌公安机关拘留过的李峰岗如何成了宝鸡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了呢?人大代表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什么形象?

    9月15日,我在网络论坛以《公安厅民警举报拖欠巨额农民工资“黑老大”成为宝鸡人大代表》(可百度搜索到)为题发帖,对李峰岗的人大代表身份提出质疑。

    9月16日,我向陕西省纪委、陕西省人大举报李峰岗。可是,陕西省纪委和人大均称,对李峰岗的举报不属他们管。

    10月6日,在网络论坛发帖《公安厅民警举报“黑老大”的宝鸡人大代表 省纪委和省人大都不管》(百度可搜索到)引发轰动。陕西省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明朗做出重要批示。

    10月8日,国庆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公安厅“扫黑办”找我核实情况,可我提供被李峰岗带人殴打的四川农民工卢开文电话,公安厅“扫黑办”工作人员不要;我电话告知卢开文公安厅“扫黑办”在核实情况,卢开文于10月10日从四川到西安,拨打公安厅“扫黑办”电话,工作人员让卢开文向宝鸡举报;在我曝光李峰岗后,蔡家坡派出所两次打电话让卢开文到蔡家坡处理被李峰岗殴打案,10月10日卢开文到蔡家坡后,派出所让卢开文次日到派出所处理,可是,10月11日,卢开文按约定时间到派出所后发现,李峰岗根本就没到派出所。

    卢开文无奈向宝鸡市在蔡家坡的“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

    陕西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的批示,就这样悄无声息了!

    李峰岗的消息来了。10月23日,李峰岗起诉我诽谤名誉侵权的岐山县法院传票来了(照片二)。李峰岗的起诉书振振有词——我在诽谤他(照片三、四)!

    试问这是什么世道?!还有黑白是非吗?!

    在这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李峰岗横行霸道的宝鸡市、岐山县,法律能有公正吗?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该案,给吴永强一个公道,给农民工一个公道!!!

  • 民警吴永强因举报贪官遭打压

    【民生观察2019年5月13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因实名举报陕西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涉黑涉恶等问题,遭到打击报复被给予党政纪行政处分。

    据悉,吴永强,52岁,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2018年10月25日由公安厅国保总队调至公安厅治安局),一级警督,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

    因举报被誉为“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集装箱”的陕西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米育忠,从而和米育忠并驾齐驱闻名于全国公安。

    早在2017年11月吴永强就将米育忠的问题上报陕西省纪委,中纪委批示陕西省纪委查处,然而,陕西省纪委至今不查处。

    吴永强曾四次进京,十二次着警服到中南海向中央控告米育忠贪污腐败问题,但陕西省纪委却不作为。

    实名举报的结果是,吴永强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天。其提起的行政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二审已判决他败诉。

    陕西省纪委因此在全国率先创造出“先调查处理举报人(吴永强),再调查被举报人(米育忠)”的执纪规则。

    而更让人彻底颠覆“三观”的是,由被举报人(米育忠)指挥,不惜付出财力、人力、穷尽一切手段,对举报人吴永强进行翻天覆地的调查。

    更为猖獗的是,米育忠假借“扫黑除恶”之名,调集西安高新区“扫黑办”和高新区公安,欲加罪吴永强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然而,令米育忠搜肠刮肚而失望的是,强加给吴永强的“罪名”只有两条:进京上访、网络发帖。

    米育忠违反组织程序,早在2018年7月,就“先判后审”要给予吴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随着陕西省委巡视组进驻公安厅,吴永强向巡视组举报米育忠,米育忠的如意算盘胎死腹中。

    尽管吴永强专门为揭露米育忠注册的三个公众号“提携玉龙”、“又见提携玉龙”、“还见提携玉龙”,已无法计算的多个网络账号在米育忠指挥下,被删帖封号,仅有不到百分之三十对米育忠曝光的帖子,在百度中也可谓铺天盖地。

    吴永强表示,米育忠罪孽深重,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文字叙述篇幅过长,以往贴文多有记述,不再赘述。

    在此,只对米育忠罪恶之路上三位“贵人”的镜头回放。

    第一、郭伯雄,任军委副期间,米育忠因和其同系礼泉人,米称与郭为亲戚关系,郭之子郭正钢与其是表兄弟关系,米育忠因此称霸于杨凌;

    第二、赵正永,任陕西省长、省委书记期间,米育忠任驻京办副主任,成为赵的爪牙,劣迹斑斑的米育忠调任公安厅纪委副书记、案件室主任,赵成为米育忠横行霸道陕西公安、炫耀的资本;

    第三、……(此处省略若干字。)罪大恶极的米育忠成为“不倒翁”,还在陕西公安一片骂声中升迁的权贵,陕西公安人人皆知。

    在举报米育忠的违法犯罪迟迟得不到查处的情况下,吴永强于陕西“两会”期间的2019年1月28日,着警服、带材料到“两会”的陕西宾馆举报,引发陕西省某领导震怒,批示要给吴永强处分。

    米育忠赤膊上阵,督促公安厅各级组织给吴永强处分。

    2019年3月22日,吴永强被宣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已申诉,将直向中央申诉);2019年5月8日,宣布给予吴永强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此,吴永强表示他将申诉到底。

    那么,米育忠到底是何方圣神,竟有如此通天的本领呢?

    据多方信息收集得知,米育忠斗大的字不识几箩筐,文化程度不详;曾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协警,何时转干不详;2000年左右至2009年曾任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车管所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因其给走私车挂牌、卖驾照等违法行为,敛财款额巨大;2006年杨凌农高会期间,担任农高会安保的西安市公安局部分特警和杨凌交警发生纠纷,时任杨凌交警支队队长的米育忠,纠集30余名交警和协警殴打西安特警,造成数千群众围观,影响极为恶劣,公安厅多位领导当场表示严肃查处,因米育忠背景复杂,后不了了之;飞扬跋扈、民愤极大的米育忠被杨凌公安局民警多人举报,从而被清除出公安队伍;2009年前后调到陕西省驻京办,在驻京办期间,米育忠巴结上了赵正永和另一权贵,劣迹斑斑的米育忠,摇身一变成了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

    米育忠从驻京办调到公安厅任纪检组副组长(书记),地球人都知道,米育忠的调动需要多大的领导签字才能实现。

    当上了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后,不识党纪国法的米育忠,最擅长的手段是以纪委的“大帽子”吓唬人;大会小会以“收拾人”而著称;更是以滥用职权闻名于陕西公安。

    不受监督的米育忠权力大如脱缰的野马,从民警到厅领导,米育忠心血来潮想查谁就查谁。米育忠曾神气活现的对他人说:“纪委立案从来不要立案手续。”(有录音)

    吴永强说,2018年3月11日,米育忠非法动用户县(现鄠邑区)公安蒋村派出所,非法传唤辖区村民温某某对他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之一是米育忠私自调集手机号13700207170(咸阳号段)持有者孙X朋,微信名为“王伟献”。并滥用侦查手段对他和家人进行监控,同时将监控到的手机截图、其家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用于对他进行威胁。

    2018年5月30日,他在京控告期间,其新浪微博“追责到底”账号被封;《华商论坛》实名举报米育忠等人打击报复、腐败的帖子被删除。

    2019年2月14日,他在多个网络论坛账号实名举报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的帖子均被审核不能通过;在新浪微博的发帖被秒屏;只有在公众号“提携玉龙”以《陕西省公安厅民警再举报纪检副组长米育忠充当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题的帖子发送成功(2月20日15时许被删除,当晚重发)。

    该贴发送后,引发强烈关注,全国各地网友纷纷打来电话表示关注和支持,其中不乏记者和网络大V。

    更有陕西无数警察打来电话,向他诉说米育忠的横行霸道、飞扬跋扈;遭受米育忠的霸凌;并提供米育忠的“黑”与“恶”线索、证据。

    吴永强说,陕西民警向他的爆料很多,现要曝光的是米育忠的贪污腐败和堕落问题,其涉黑涉恶问题将适时曝光。

    据已退休的原西安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以下简称杨凌公安局)交警支队D警官说,其十多年一直实名举报米育忠任杨凌公安局车管所所长和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的腐败问题。

    D警官十余年前就举报米育忠,此事从公安厅、杨凌公安局多民警处得到印证。

    据多名民警说,米育忠听到D警官的名字就尿裤子。

    虽然夸张,米育忠惧怕D警官是不争的事实。因为D警官掌握着米育忠腐败和堕落的有力证据。

    据D警官说,米育忠任车管所所长和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给走私车挂牌、卖驾照敛财数额巨大,仅杨陵区检察院查证落实的米育忠贪污达370多万元;近两千万元通过某公司财务人员做假账就做了半年之久。

    腐败官员养情人已是司空见惯的事,雄性激素超乎常人、精力旺盛的米育忠尽情的放纵着自己的骚情!

    协警王某是米育忠固定的情人之一,杨凌公安人所共知。

    “兔子不吃窝边草。”米育忠活脱脱一只“懒兔子”。

    成了米育忠的情人,王某收获颇丰。米育忠不仅为王某买车、买房、还通过关系将王某转为正式警察。

    据D警官说,包括米育忠为情人买房、买车等上述事实是经杨陵区检察院查证的事实。

    米育忠案的案卷保存在不如最高人民法院戒备森严的杨陵区检察院,但是,依然保存完整没有被盗。

    然而,D警官和杨凌多位民警举报米育忠的结果,只是给了米育忠处分;将米育忠清理出公安队伍。

    在杨凌,领导的指示远远大于法律!

    之后,米育忠从杨凌交警支队调到陕西省驻京办。

    杨凌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副处级,被请退出公安机关的米育忠,调到驻京办“空中飞”成了正处级主任。

    米育忠没进牢房,反倒提了一级,这样的事在我们这个国家屡见不鲜。

    到陕西驻京办后,善于投机钻营的米育忠,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迅速、高调成为赵正永和另一权贵的红人。

    几年之后,热衷于警察权力,或者是运用警察权力敛财得心应手,尝到甜头的米育忠调到了公安厅。

    再次穿上警服的米育忠今非昔比,鸟枪换炮——当上了公安厅纪检组案件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

    米育忠演绎着公安机关纪检机关腐败的神话!

    有了赵正永和另一权贵做靠山,米育忠架空着公安厅纪检组长,飞扬跋扈于陕西公安,并充当着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米育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将适时曝光)。

    D警官一直执着的举报着米育忠,从公安厅、陕西省、到中央。

    D警官向中央的举报材料曾被米育忠截获,米育忠通过各种关系劝阻D警官举报。

    D警官向中央巡视组的举报,被批转到陕西省纪委,省纪委约谈D警官。

    在省纪委办案的软包房内,省纪委工作人员先让医务人员给D警官量了血压。

    D警官气愤的说:“我是举报人,省纪委把我当成了被举报人。”

    省纪委工作人员向D警官核实着米育忠不疼不痒的问题。

    公安厅纪检组(委)也曾向D警官核实米育忠的问题。“明显是形式!”D警官说。

    D警官曾和米育忠相约到公安局长办公室,让局长见证,假如自己举报米育忠的问题不实,自己从公安局的办公楼跳下去;假如举报米育忠的问题是事实,只要米育忠从局长的办公室爬出去。

    “如果谁不守承诺……”D警官发着毒誓!

    结果,米育忠不敢和D警官去见局长。

    ……

    十年磨一剑,不仅锋利,而且光亮!D警官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十多年没有结果!

    “唉!……米育忠的后台太硬!”D警官一声长叹总结着十多年举报米育忠的无奈。

    赵正永进去了,米育忠另一权贵靠山还在!

    遭陕西公安千人骂的米育忠却要从正处提拔到副厅。

    “年前有人到杨凌调查米育忠了,可能是米育忠要提拔副厅的走过程!”D警官说。

    2月21日,陕西公布人事任命,米育忠被提拔为副厅级!

    试问,西安杨陵区检察院查证落实的米育忠涉案370万元、给情人王某买房、买车的钱不构成犯罪吗?D警官举报米育忠的问题和近二千万的假账何时查处?米育忠这样的腐败分子适合担任纪检工作吗?

    D警官举报米育忠十多年,吴永强举报米育忠两年多,却没有任何调查结论,反而是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吴永强感叹,陕西的官场已经黑暗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再此,他强烈要求陕西省委组织部对米育忠进行全面的核实调查,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吴永强电话:1531949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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