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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荆陵太太汪艳芳、刘四仿、徐琳等人因聚餐被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19日消息:1月18日,唐荆陵太太汪艳芳、刘四仿、徐琳等广州同城活动人士分别遭到警方传唤。
     
    据汪艳芳讲述,18日上午十点,他被几名国保人员带到辖区派出所进行传唤,警方拿出两张12月15日和12月27日广州同城聚餐时的合影照片,询问汪艳芳关于聚餐的情况,谁组织谁发起的等等,至中午才放她出来。
     
    活动人士刘四仿也被带去派出所问了几个小时,18日下午5时许才获释,也是关于聚餐的事。
     
    另一位广州活动人士徐琳18日上午十点则被绑架到辖区派出所,被警方询问关于12月27日聚餐的情况,还问他有没有在聚餐时演唱歌曲《民主大潮》,最后又要抢徐琳的手机,导致手机摔坏,徐琳于18日晚间6点多才回到家中。
     
    据悉,12月27日广州异议人士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同城聚餐活动,共有四十多人参加,合影时举起三根手指,代表希望、自由、抗争,声援狱中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此外多数朋友穿起了寻找隋牧青律师的文化衫,本次聚餐的合影曾被bbc中文网等著名媒体刊登,引发强烈关注。

  • 欧阳经华等三人声援唐荆陵遭拘留 郭永峰被国保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21消息:湖南75岁民运老人欧阳经华,6月19日因到广州中院围观声援广州 “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嫌煽颠案时,被广州越秀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决定拘留5天,后免于执行。
    欧阳经华老人称,他被国保警察非法带到越秀体育场,大概下午13:00许,被放出后又被带到广州市北京路派出所,做笔录,之后,广州越秀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决定对他行政拘留五天,因他年过七十岁,被免于执行。和他一同在广州中院声援的广西谭爱军、湖北的吴清运被抓后送越秀区拘留所执行拘留,拘留期限也是5天。
    据悉,广州警方指控欧阳经华老人19日上午在广州中院附近穿印有唐荆陵头像及“唐荆陵无罪”的文化衫与拉横幅,引起众人围观,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谭爱军、吴清运也是以同样的理由被拘留。
    昨天,被免予执行拘留的欧阳经华老人和张恩广等人又赶到深圳,看望维权人士郭永峰,深圳公安局国宝获悉后,把郭永峰从家中带走看管,阻挠他和欧阳经华等人见面,今天下午欧阳经华等人离开后,深圳国宝才把郭永峰释放回家。


     

  •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立刻无罪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

    今天(6月19日)上午,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局以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为由,不许家属及公民前往旁听,并以软禁、强迫旅游等形式限制大批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前往声援三君子案。案件审理中存在诸多违反现行司法程序的方面,最后当事人当庭解聘代理律师,使庭审无法继续,法院作出休庭与择日再审的决定。“民生观察”对广东当局以言治罪,迫害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予以严正谴责。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被广州国保从家中带走并抄家,后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他们,关押于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三人被警方变更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几度退回补充侦查。当局指控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从2006年开始非法组织聚会,宣传推广印度甘地精神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策划公民参与赎回选票行动,“四 二九”前往苏州举行林昭纪念日等公民不合作抗命行动。但对侦察阶段警方指控唐荆陵律师等人推动的捍卫农民权益普惠制养老金行动,五八三劳工权益行动,疫苗受害者行动等则只字不提。起诉书中特别对唐袁王三人大规模印刷与传播吉恩夏普等人的五本(《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思考》、《粉碎邪恶轴心》、《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行动战略规化指南》)关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书籍,归纳198种公民运动的抗争方法,从策略和理论方法上提高与指导公民社会运动,显得极为忌恨,而将这些理论与思想传播作为指控的主要罪证。
     
    唐荆陵1971年12月出生于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199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分配到广东工作后,获得了律师资格,投身于人权事业,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致力于通过非暴力行动改变中国,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2004年7月,唐荆陵介入东莞兴昂劳工骚乱案件。在唐的努力下,案件中被羁押超过9个月的10名劳工被告全部被缓刑释放并取得“人道补助”;2005年8月,唐荆陵介入著名的太石村罢免事件。担任因参与罢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同年11月,唐荆陵所在律师所在政治压力下解除了律师聘用合同,随后广东司法当局还吊销了唐荆陵的律师执照;2006年,唐荆陵发起中国公民不合作——赎回选票行动,正式提出“选票里面出政权”的理念,倡导通过非暴力行动改变中国;2007年4月,唐荆陵发起六四静思节行动,倡议中国公民或者支持人士通过自行接受“六四”为个人纪念日,并努力通过各种必要和合宜的方法推广该行动直到“六四”成为国家的纪念日为止;2010年6月旅行国内多地,动员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为发起“我要直选行动”做准备;2010年8月和一些劳工维权人士和机构发起“我的583行动”(即一周五天工作,每天八小时,每月最低工资三千元),以推动提高劳工待遇和自组织水平;2006-2009年,代理新会疫苗受害儿童追究相关生产单位和疫苗分配部门的产品责任,协助受害家长提出建立疫苗受害家庭的救济和保障机制的倡议;2009年10月1日,发起5千天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2010年底中东地区茉莉花革命兴起,中国国内人权活动者被当局大规模拘禁。唐荆陵于2011年2月22日被当局带走,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拘押,受到酷刑迫害,至同年8月被当局强送回湖北老家。期间,唐荆陵夫人亦被当局非法软禁在家至8月;2011年12月16日,唐荆陵赴乌坎观摩和学习当地村民抗争行动,回广州后再度被当局传讯。之后几年,唐荆陵奔波于中国维权第一线,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法治的进步。
     
    袁新亭,1971年5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因长期参与推动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工作多次被警方施压而解除,租住处受到骚扰,本人经常被监控、软禁、传唤、拘押。
     
    王清营,1982年3月1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基督徒,大学教师。2006起与唐荆陵等人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事业。2008年,参与NGO组织汶川地震救灾救援工作。2009年,王清营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授经济学,并担任厚德部班主任、教师。因在《零八宪章》上签字,及其曾与唐荆陵以及广东资深网络评论人士北风、中文笔会广州会员野渡等人,一起穿上印有“一党独裁、遍地是灾”,“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文字,配有自由女神图像的文化衫一同出游爬白云山,遭到警方扣押。此后国保屡次找学校调查,学校害怕而要求王辞职。房东亦受居委会打招呼,赶王离开。王清营长期来投身于中国公民运动第一线,成为南方推动中国人权民主运动的街头行动派的主要成员,也因此多年来经常遭到当地警方的监控、软禁、传唤、拘押。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多年来在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上具体从事了如下一系列工作:反暴力方面,对强拆房屋、强征土地、强制计生、强行火化、城管施暴等进行声讨、研究与法援;倡导六四静思节行动,即以静思方式纪念六四;发起网络MZ行动,即网名以MZ标注代表民主;组织赎回选票行动;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即预设中国专制政权还能维持十年,然后不断倒计时,在网络上一天天地数;自由民主文化衫行动,即将宣传自由民主的口号印在衣服上,穿着上街; 429林昭纪念日悼念 ,即4.29日集体到林昭墓前悼念;583行动,即要求工人5天8小时月薪3000元待遇;民心片行动,即向政治犯寄送明信片;普惠制基本养老金;废除户籍隔离;平等待遇,即军转、民师、下岗、同工同酬;关注疫苗安全、精神病强制收治滥用;反奴工蓝丝带行动;清除洗脑教育;废除退休双轨制;接力签名救援行动,即黄丝带行动;模拟公投、五区公投(香港);反岐视(乙肝、残疾、妇女权益等);反盘剥(出租车、公营事业、乱收费);反垄断(开放投资);土房运动;非暴力普选八条;宣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等等。三君子在人权民主方面的努力,促进了中国公民运动的发展,壮大了公民社会,活跃了南方街头行动。因此,招致广东当局的长期的打压迫害。最后,广东司法当局居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三君子拘押。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为推动中国人权民主法治进步所做的工作,是完全符合中华民族发展需要,符合人类历史进步,是合法、合理而正义的事业,广东当局对三君子的拘押指控与审判是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1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 5 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 和平聚会或集会”;第 6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 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并且违反中共新领导集团宣示的尊重宪法、建设法治国家,落实“四个全面”,要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与反对腐败、保障人权等的精神。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君子”,对他们遭到的迫害给予国家赔偿。追究那些制造这次人权侵害事件的有关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以惩戒那些无视人权、践踏人权的行径;
     
    二、清理全国冤假错案,释放所有因践行宪法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公民,切实落实依法治国;
     
    三、开启以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实现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的梦想。
     
    2015年6月19日
     

  • 唐荆陵等三君子煽颠案开庭 多名家属和声援公民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9消息:今天上午9点半,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嫌煽颠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公民被广州警方包围,数十人被带走,还阻挠记者采访,抢夺其设备。
      据今天到场的湖南维权人士覃事文介绍,今天有外国使节和唐荆陵爱人汪艳芳,袁新亭父母以及王清营的爱人等200多人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仓边路28号)。广州派出大量警察、警车和国保、法官、法警围在该院周围,并用铁栏堵拦公民旁听和声援,并且动用暴力抓捕多名公民到北京派出所,唐荆陵爱人汪艳芳和王清营的爱人及多名家属也被抓走,更嚣张的是还抢夺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摄像设备,在大家抗议下才没有得逞,不让任何人旁听。
    11:30分时,代理律师常伯阳,张雪忠,刘正清等律师从法院出来,在接受采访中说,既然是涉嫌煽动颠覆中共政权,就得是非中共党员法官担任审判,而他们提出的要求该院不采纳。这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是对公民的迫害,因此他们强烈要求法官回避,遭法庭拒绝。 因为没有公平,六名律师全部被当事人解除代理。
    在场公民表示,中共认为公民维权和自由言论挑战中共执政权威和地位就是犯罪,这是对人民的迫害,希望每个公民行动起来,共同维护人权。

    以下是抓人时的图片:

  • 唐荆陵案将开庭 辩解意见成防范对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9消息:昨天下午,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刘正清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唐荆陵,因一审开庭时间(6月19日)临近,当局为防范他将其辩解意见与律师交换意见(此举严重违法),竟在会见前让唐荆陵将原衣服全部换掉,穿他们提供的衣服。
     
    唐荆陵向律师介绍说,现在书仍然送不进,唐欲跟所长交涉但所长一直不跟他见面,他跟主管讲,主管却说此事要由上面决定,说是领导不同意。本周一唐给本案主办公诉人侯向东写了一封信,希望他来收其辩解材料,但现在仍无回音,案子就要开庭了,法院也不来听取其辩解意见和收取辩解材料。
     
     

  • 快讯:唐荆陵案将于“六四”之后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6 消息:本工作室志愿者员刚刚收到唐荆陵案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发来的留言表示, 他刚刚接到来电显示号码为02083210235广州市中级法院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唐荆陵案将于2015年6月19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 唐荆陵涉嫌“煽颠案”第二次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16日消息:经人权律师张雪忠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确认,中国著名的非暴力不合作倡导者唐荆陵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于3月12日再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在家中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逮捕,随后被抄家。同一天,唐的好友袁新亭和王清营也遭到抓捕。6月20日,三人遭当局逮捕。
     
    2014年11月24日,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拿到了检方的起诉意见书,当局起诉书指控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从2006年开始非法组织聚会,宣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策划公民选举赎票行动;“4.29”林昭纪念日;“六四”静思节等公民抗命行动。三人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14年11月19日下午,唐荆陵的辩护律师刘正清接到广州国保通知,唐案已呈送检察院,律师可以去办理会见手续了。12月31日,被广州市检察院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唐荆陵早年以优异成绩从湖北考入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后,他改学法律,并成为一名杰出的维权律师。唐律师秉承甘地与马丁-路德-金的奋斗理念,一直致力于以非暴力手段推动中国的政治转型。

  • 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案 广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案)广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穗公预案字(20143第0476号

        犯罪嫌疑人唐荆陵,男,1971年10月28日出生于湖北省江陵县,公民身份证号码:422421197110282519,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户籍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龙湖丽日庄西区32幢606房,捕前经常居住地: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岗南路1号404房。2014年5月16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我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同日被我局执行逮捕,同年8月18日、9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二个月,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律师刘正清,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执业证编号:14401200110810581。

        犯罪嫌疑人袁朝阳,化名袁新亭,男,1971年5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公民身份证号码:510902197105067716,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户籍住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南北街上段26号,捕前经常居住地: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岗贝路107号501房。2014年5月16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我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同日被我局执行逮捕,同年8月18日、9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二个月,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律师葛文秀,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执业证编号:14401200010382605。

        犯罪嫌疑人王清营,男,1982年3月1日出生于河南省社旗县,公民身份证号码:411329198203013155,汉族,文化程度研究生,户籍住址: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郝寨镇民族路,捕前经常居住地:广州市番禺区石暮镇小龙大街2 5号。2 01 4年5月1 6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我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同日被我局执行逮捕,同年8月18日、9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二个月,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由我局白云区分局移送至我局。我局白云区分局于2014年4月23日受理此案,并于同日对此案立案侦查,2014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10日此案移交我局审理。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
        从2006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唐荆陵出于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受境外自由思想的影响,萌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想法,由此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从2006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唐荆陵先后与犯罪嫌疑人袁朝阳、王清营等人互相勾结,通过网络、聚会等方式进行“4.29”林昭纪念日、“六四”静思节、“八毛钱赎回选票行动”、“五千天告别专制倒计时行为’’、“公民不合作运动筹款”、“民心片行动’’、签署“08宪章”等非法活动,公开煽动鼓吹他人参与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并在网上发布《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的文章,宣称“请与我一起推动公民不作合运动,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2014年4月,为了聚会方便,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还共同出资,由犯罪嫌疑人王清营出面租赁了本市白云区永泰致和街143号3006房作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非法交流场所,进行学习“公民不合作运动”系列丛书《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为了扩大影响,2014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唐荆陵私自编辑,并委托他人非法印制了“公民不合作运动”系列丛书《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自我解放》等书籍约500本及宣传单张、宣扬“公民不合作运动’’的书签6000张、小旗50面,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一起邮寄上述书籍、宣传单张给全国各地有危害国家安全前科的人员尹正安、陈建芳等人进行传播,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还向其他在广州参与聚会的所谓民主人士派发书签、小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对“草根群众组织”、“非暴力抗争”的舆论发动、对抗策略、行动方略、组织实施进行了理论探讨和规划指导,将中国分类为“共产主义独裁者”,党的最高领导人是“共产主义政党的独裁者’’,这样中国也就成了“真正的邪恶轴心”,必须坚决推翻之等,并附录了“各种游行’’、“公开集会”、“罢工示威’’等198种颠覆措施和手段。

        2014年5月16日我局对犯罪嫌疑人租赁的本市白云区永泰致和街143号3006房及各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当场缴获了书名为《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自我解放》等部分书籍,加上我局从陈建芳等人处追回的部分书籍,一共缴获了上述书籍231本(经鉴定为有严重政治错误的非法出版物)。并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扣押书名为《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自我解放》等书籍及宣传单张等物品证实缴获了赃物。

        二、书证。1、扣押书名为《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自我解放》等书籍的证实其有严重政治错误。2、调取的快递单及便笺纸证实犯罪嫌疑人唐荆陵寄书的情况。3、房屋租赁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租赁本市白云区永泰致和街143栋3006房的情况。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自然入主体身份。

        三、证人证言。1、证人刘玉兰、钟淡华等人的证言证实犯罪嫌疑人唐荆陵等人制作“公民不合作运动”宣传书签、小旗等情况。2、证人姚春芳的证言证实本市白云区永泰致和街143栋3006房的租赁情况。3、证人詹树铭、熊道广的证言证实犯罪嫌疑人唐荆陵等人印刷《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的情况。4、证人李维忠、梁彪、邓义碧、张维等人的证言证实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等人非法聚会,邮寄《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的供述及辩解证实他们宣传、参与过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印刷、搬运、邮寄过《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
      
    五、鉴定意见。1、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圆通速递(详情单)》寄件人信息栏等填写的字迹及便笺纸上书写的字迹与唐荆陵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2、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审读意见证实《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自我解放》等5种出版物为有严重政治错误的非法出版物。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1、对各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主机、移动硬盘等进行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证实犯罪嫌疑人从事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情况。2、证人张卫红、罗向阳、余其元、赵红伟、李勇、陈开频等人对唐荆陵、袁朝阳等人辨认证实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3、远程勘验工作记录证实对犯罪嫌疑入网上活动情况。
      
    七、视听资料。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品胜图文设计店等单位提供的视频资料证实犯罪嫌疑人印书、搬书及寄书等具体行为。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故意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侵犯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谢晓丹

    附:
    1、本案预审卷宗A、B卷共拾叁册;
    2、缴获的书籍及电脑等物品建议提请法院依法判处(详见卷宗的扣押清单);
    3、附电子勘验、视频监控等刻录光盘共拾柒张。

  • 湖北公民因穿”声援唐荆陵”文化衫被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6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多,湖北公民李高因穿“声援唐荆陵”字样的文化衫和举牌声援唐荆陵,被辖区所在地湖北洪湖市螺山镇派出所进行传唤,也未出示相关法律文书。
     
    上午9点,李高来到螺山镇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事宜,被派出所借机传唤,并作了笔录,并查询了李高在网上所做的事情,还询问李高为什么要这样做,李高回答”我呼吁的就是关注良心犯”。所长要求李高最近少发贴,李高以发帖事关个人言论自由拒绝该要求,传唤一个多小时后结束。

  • 广州人权律师唐荆陵被刑事拘留 维权人士袁新亭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16消息:今日上午,广州人权律师唐荆陵妻子汪艳芳收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公安分局出具的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唐律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于白云区看守所。
    汪艳芳上午在网络上说“唐荆陵被刑事拘留,家被搜查,带走两台电脑”。她向本工作室志愿者表示,已委托刘正清律师接下来去会见唐荆陵律师。汪艳芳说,上午十点左右,白云公安分局一国保敲门说派出所要找唐荆陵,唐荆陵打开家门后一下涌进来了七、八名警察。这些警察进屋后即说他们有手续,出示了搜查证,并不许唐荆陵夫妇接、打电话。在抄家约二个小时后,警察扣押了二部电脑、二部手机、一个照相机和通讯录等物品,并现场填写了对唐荆陵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随后唐荆陵被带走。
    此外,广州维权人士袁新亭亦于今日上午失去联系。袁先生上午10点左右在微信上发出一条消息“派出所和几个警察来找我,警号030428”。中午时分,本工作室志愿者多次拨打他的手机,手机显示关机。
    目前尚不清楚唐律师被刑拘以及袁新亭被警察找继而失联的具体原因。
    下图是唐荆陵律师被刑拘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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