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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德阳赴京喊冤的文仁贵失联

    【民声观察2020年2月26日消息】今年年初,因为“寻衅滋事罪”释放不久的四川德阳居民文仁贵,于最近第三次来到北京,计划递交为了生存生活的呼吁求救信。前两次被地方政府好言相劝主动回去,但是回去之后便不予理睬或者软禁。这次汲取了前面的经验教训,在神秘低调抵达北京后,于9月26日上午去了永定门的国家信访总局。
    陪同文仁贵一起去国家信访总局的还有,四川崇州常驻北京喊冤的访民王燕,以及新疆乌市喊冤企业家杨总,以及赶到这里与他们会合的重庆老访民危文元等多人。临近中午,文仁贵成功递交《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的呼吁信出来后,走到永定门路西街,发现被不认识的人跟踪,随后找茬拌并嘴殴打了文仁贵等随行多人。
    在一旁围观的市民群众,询问事情经过和打架原因。知道是拦截绑架上访冤民后,很多群众数落不明身份的这群人,是帮凶走狗、是助纣为虐、是坏天地良心今后要遭报应。在大家群情激奋的时候,他们几人趁此机会跳上公交车,甩掉了企图堵截绑架文仁贵的这些人。事件现场还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拍照摄影,有人去问他又是何人,结果拍照的人和不明身份的人,一起灰溜溜的离开了现场。
    此后,与文仁贵等多人便失去联系。期间曾多次尝试联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的机会。截至发稿时间,依然还是没有上述人任何可以联系的渠道和消息。
     
    附《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
    求救人:文仁贵,四川德阳罗江县御营镇玉脑村8组19号。
    1997年5月12日,我开商店做生意,进96瓶五粮液、8瓶茅台、4瓶剑兰春,总计人民币五万元。被罗江公安分局缉毒队长杨军带领六个警察抢劫一空。还不断暴力殴打,直致我昏死过去。送入医院,两天被救回来。施暴警察只交付六千块钱不管了。我自己付了两万六千块钱,我也无钱了,病没有治好,由于无钱,被逼出院。多次找政府只付四万元。由于没有及时治好落下后遗症,伤残鉴定为四级。至今不能重体力劳动。抢劫的货物不赔(内部人说私分了),造成的伤害不赔也不道歉。
    1997年9月2日,我不知道为什么,再被成都铁路公安无辜陷害关押194天 。他们赔偿五万块钱给我,威胁我不准起诉他们,也不准控告举报他们。被陷害也不给撤案决定书。最后才弄清楚,原来是成都铁路公安陷害我偷盗黄金。这次对我的陷害,对我和家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精神伤害。致我的亲朋好友远离,小孩在学校抬不起头,最终辍学。最后,终于查清我没有偷盗黄金,可是却没有道歉和恢复名誉。
    上述给我的重大伤害我实在想不通,我就层层控告直至北京。到北京举报控告后,遭到违法乱纪的贪官更加严厉的打击报复,指使黑社会在北京拦截绑架殴打我后,黑社会成员到罗江地方由政府给黑社会人两万,对我却不理不睬甚至还关押。
    2017年10月19日,我再次到北京控诉,被黑社会绑架回四川后,随即就刑事拘留。期间实行刑讯逼供,判刑两年三个月。在狱中,警察指使牢头狱霸和杀人犯无数次暴力殴打,浑身淤青疼痛难忍大口吐血。警察也怕了,赶紧送医院治疗。就这样被贪官污吏和贪官走狗警察折磨的不成人行。
    我没有违法行为却被四川贪官数次陷害殴打、关押折磨,造成伤病累累苦不堪言。
    为此,请求中央查处四川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破坏法律、残害百姓的贪官,还我公道、赔偿损害、恢复名誉!
     
    求救人:文仁贵
    2020年9月25日
  • 村民为“好人耿光旭”奔走喊冤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3日消息】2020年9月16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大坪村村民自发为“好人耿光旭”奔走喊冤。村民们认为云南曲靖案耿光旭不是黑恶势力而踏上了上访的道路。他们认为耿光旭是最好的村支书,是当地最好的企业家!他捐款1个多亿为村民修路、建学校、通水通电、帮百姓买保险、给考上大学的学生发奖金…

    如果把这样一位心里真正想着群众,真正能够为人民做事的好干部打成黑社会,老百姓实在想不通!“我们恳请省、市党委、政府、政法委、扫黑办,检察院、法院领导,要体察民情,听听我们老百姓的呼声,实事求是,公平办案。他是我们14个自然村的当家人,我们希望他早日回家,带领我们重新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们快生活不下去了,我们感觉天都塌下来了”!

    因此,村民们纷纷向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市政法委、市检察院信访部门反映耿光旭的真实情况并递交上千人的万言书,同时非常感谢各位领导耐心的听取村民们对耿光旭情况的真实反映!这样的好人不应该被冤枉!

    据悉,“云南耿氏兄弟案”是指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大坪村村支书、富源县人大代表、曲靖市人大代表耿光旭及其兄弟耿光照,两人是当地有名的民营企业家,涉足煤矿、农业、养殖业等多个行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并解决了诸多就业问题。但因为在民间放贷、收账过程中存在一些纠纷,被当地警方在扫黑除恶运动中打成黑社会。而据代理律师们称,这是“模范村支书”、“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扫黑除恶运动中被指控为黑社会。今年7月,还发生了13名辩护律师集体前往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映问题的情况。

    在全国扫黑除恶运动进行的第三年,我们发现这场运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却存在太多的问题。为完成指标上纲上线,把民营企业家打成黑社会,为罚没巨额财产不惜搞逼供信,三家内部协调,诉判一致,辩护空间被严重压缩,二审不开庭维持原判,导致很多涉黑案家属喊冤申诉。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接近尾声,这些被掩盖的问题将来会愈发突显。

    在这几年的扫黑除恶中,出现了一批被打成黑社会的民营企业家,其中难免有一些“逐利性扫黑”的现象。地方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成为打击的重点,办案机关以过去十几年里存在的一些纠纷为切入点,以涉黑的名义径行接管企业,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只要判决没有出现意外,就存在从巨额罚没中“返利”的情况,这非常可怕。

    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张明楷在接受采访时,曾经谈到“返利”机制的危害性,说这是某些办案机关的利益驱动。比如,有报道称,池州市陈氏兄弟涉黑案就是这种典型,2020年5月14日,法院进行宣判时,法庭内外哭声喊冤声不断。

    而13位知名律师为什么要跑到市检去信访,因为他们深知,涉黑案件虽然都指定在基层法院,但起决定作用的都是市检或省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以庭审为中心只是一句口号。在法庭上辩得再好,再把控方证据打得稀里哗啦,都不及上级检察院、法院和扫黑办的批示,很多结果早就是内定好的。异地管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讯逼供,查扣冻全部财产,三司内定,诉判一致,庭审走过场,顶格重判,全部罚没,二审书面审,已经成为这类案件的标准套路。

    如果大律师大教授们都通过上访而不是通过庭审辩护为被告人喊冤,我们口口声声说的法治还存在吗?有钱请律师的企业家尚且如此,无权无势无钱的草民们,蒙冤的话还有活路吗?

    当运动式治理过去后,是留下一地礼花的碎屑,还是远处此起彼伏的喊冤声声?或许,历史会对我们这代人所经历的有所评判吧。

  • 成都何艾芩再去北京喊冤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3日消息】今年年初就在北京居住喊冤的成都冤民何艾芩,受疫情的影响躲过了惯例的北京“两会”,所以不受干扰的继续待在北京。但是躲了初一没有躲过十五,在延期的“两会”就要召开前夕,还是被警方暴力拦截,交由政府送回成都,软禁到两会结束之后方才得以全身自由。

    今年的5月,何艾芩在北京西城被成都警察暴力拦截,西城警察熟视无睹。转运到房山区临时非法关押地,北京警察欲索贿而为成都贪官作保护伞。何艾芩认为北京警察不仅渎职失责,违背中央一再强调“对上访人员进行保护”的政策要求,而且还蛇鼠一窝或明或暗向成都警方索要好处费。

    9月下旬,躲过成都封锁线的何艾芩再度来到北京,就管辖地北京没有依法保护她的人身安全,维护她的合法上访权,而且还存在资金索贿的腐败问题,到北京市公安局进行投诉举报反应诉求。

    工作时间抵达北京市公安局的何艾芩,遇见四川来的文仁贵,重庆来的冉崇碧,也是投诉北京丰台警方配合截访、非法羁押、存在经济上的现金交易问题。同时,她还观察到来这儿投诉反映同样问题的还有其他省市的上访冤民。

    何艾芩介绍说,遇见一位自称是国务院退休干部模样的老人,无不爱惜和痛斥的劝说引导他们“不要上访,上访是没有任何用的。现在的官员成拦路抢劫的土匪,警察变为维腐走狗,教授为兽类,处干是畜类,中国已经沦为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官员变成没有丁点人性的畜牲了,不会同情你的,只会更加残酷迫害老百姓。”

    此后,何艾芩还吃惊的目击,一位不知何故、何由、何事的活人瘫倒在市局门口,无人搭理也无人护理,只是有很多人用手机拍照。结果警察将正在拍照的一位年轻人二话不说抓进警车,还扬言继续拍照者照样不误。此话一出,吓的很多过路拍照者,纷纷转移镜头离开而走。

  • 山东胡风清喊冤无果跳楼自杀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1日消息】2020年8月11日,胡风清爬上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楼顶,高喊着:徇私枉法!在四处喊冤未果的情况下,他选择跳楼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生存的环境缺少了公平正义,那么剩下的只有以暴制暴,以恶制恶。我们相信,很多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会站在你这一边,帮你讨回公道。

    胡风清出狱以后,喊冤无门,把最后的希望寄托给了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想官官相护,说好的网络直播竟然没有记录,庭审当场也不让放大监控视频。万念俱灰之下,胡风清才爬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楼大厦,就是死也要死在法院。

    其实,在他刚被刑拘的时候,他的弟弟胡风迎就受到检察官管荣波的勒索电话,送10万块钱过来。其实事后想想,要是当时送管荣波10万块钱,胡风清就没有后来的牢狱之灾了。综合看了一下案情,这是一起黑社会和勒索钱财的官员一起酿造的冤假错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再多的理由都是强词夺理,你再多的证据都是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你没给检察官带10万块钱过来。不给钱,就盘你。

    胡风清被刑拘之前,也有被临清检察院副检察长史振顺勒索的电话,有语音为证。

    就凭这两个录音,送去中纪委,两位官爷也该革职查办蹲大牢了吧。

    山东多人杰,是孔孟之乡,又有孙子,诸葛亮,辛弃疾,李清照,张自忠,皆命世之才。可是,这两年山东聊城火了,不是出了大忠大贤之辈,而是出了震惊全国的丑闻。于欢案,陈春秀案,王丽丽案皆出于聊城,至今也没有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最近胡风清案又闹得沸沸扬扬,以至胡风清喊冤无门,准备跳楼自杀。

    胡风清,男,1981年11月出生,山东聊城人。2015年与山东临清李姗姗结婚并孕有一子。2016年1月,胡风清与妻哥(大舅子)李冬冬在临清市合伙开办了一家洗涤厂,厂址选在李冬冬家的宅基地上。双方约定,由李冬冬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搭建厂房与运营;由胡风清出资购买洗涤设备和原材料。企查公开信息显示:二人当时分别出资150万元,持股各占50%。厂子经营半年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闭。而后李冬冬向胡风清索要当初建房的费用,被拒绝。

    因此,2017年5月3日两人见面时发生了冲突。

    2017年5月3日下午2时左右,胡风清接到前妻的电话说儿子发烧,让他抓紧时间赶过去。随后,胡风清来到前妻母亲家的楼下。胡风清到小区刚想停车,就被事先等待的李冬冬开车堵在前面。随后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冲突,你推我搡有8秒钟。

    随后,胡风清就上了岳母家的楼,孩子活蹦乱跳,岳父岳母前妻都在家。但胡风清感觉事情不妙,坐了一会儿就提议要带儿子出去玩耍。胡风清抱着儿子下楼后,发现李冬冬的车还挡在自己车前面,仇世杰的车堵在后面。(仇世杰,临清公安局巡警政协委员,李冬冬的同学)

    由于李冬冬的车在前面堵着,胡风清抱着孩子拍了一下后面的车。车一拍警报就响了,他再拍车警报继续响,胡风清发现十几米远有个人不停地按遥控器。胡风清说,你再不过来我就踹了啊,那人还是不过来。于是胡就踹了后车两脚。这时李冬冬带着6个人围上来对胡风清一顿拳脚。从视频录像中可以看出,李冬冬用右手摁住胡风清的脖子,仇世杰用雨伞在胡风清身上头上乱打一通。可以清晰地看到,仇世杰用雨伞打在了按着胡清风脖子的李冬冬的右手上。

    在被疯狂殴打逃跑中的胡风清从车里摸了把菜刀,对着人群挥舞(现场监控及警方证实也没有伤到人)最后在被赶来劝阻的前岳父上楼时拨打了110。

    胡风清是被6个人群殴了一顿,下手无轻重,有被打死的可能。逃跑之际挥舞菜刀,也算正当防卫。胡风清被打的满身是血。我们不仅要问,在扫黑除恶的这几年,6个人包括公务员群殴一个人,是不是黑社会行为?临清市公安局是怎么扫黑除恶的?这分明是欺上瞒下,对人民群众不负责,对党不忠诚。

    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三四天之后,李冬冬告胡风清把自己手指掰断了。在被李冬冬指控胡风清掰断自己的手指之后,2017年6月16日,胡风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半个月后胡被释放。

    2017年8月18日,胡风清被列为网上逃犯。

    2018年9月3日,胡风清被临清公安机关逮捕,并开始长达一年的牢狱之灾。

    2019年4月,已在狱中的胡风清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判决书里陈述:虽然监控视频并未直接显示被告人对被害人伤害的事实,与李冬冬说的胡风清掰断自己手指的指控不符。)

    2019年8月17日,胡风清刑满出狱。

    出狱后,胡风清向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9年9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事实需进一步核实”撤销临清市人民法院前述判决,发回重审。

    2020年4月,临清市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这次判决书陈述:被害人之伤系在与被告人抓扯中形成。与李冬冬指控被胡风清掰断自己手指不符。)

    胡风清继续上诉。

    2020年8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立案开庭。胡风清和律师要求做网络审判直播,审判长胡洪建和法官均表示同意。并告知已开启和打开网络直播。但庭审结束后,胡清风方面找不到网络直播记录。审判长胡洪建相关人员含糊其辞,不能给出合理的答复。为此才有了开始胡风清准备跳楼的那一幕,大喊:徇私枉法!

    黑社会性质打人行凶的逍遥法外,被群殴的反而被判刑一年,天理难容,国法何在?!

    据临清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1、10个证人包括李冬冬的父亲,母亲,妹妹以及现场殴打胡风清的人员,全是李冬冬自己人。

    2、2017年5月17日,临清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伤者李冬冬所受损伤的形态特征,符合钝性外力所致。

    3、2020年6月24日,胡风清方委托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伤者李冬冬右环指、小指远节指骨底部骨折的成伤机制符合直接外力作用(如钝性物体打击)所致。

    同样有公安局和北京专家的意见,为什么临清法院单单采纳了2019年3月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的意见?律师也认为,该鉴定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这时离临清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只有一个月,是不是有点蹊跷?太蹊跷!

    在事发不远处有摄像头记录了发生的一切,放大仔细看看就一目了然。据胡风清反映:他曾向临清市公安局要求局部放大视频,公安局的回应是:不具备将监控视频录像放大的技术设备与能力。胡风清出狱后,找媒体放大了监控录像视频,事情发生的经过一目了然。其实,在随便一个打印店录像视频都可以放大的,这是不是临清公安的不作为,制造的冤假错案?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与勒索钱财的官员一起酿造的冤假错案。

    胡风清家属如果当初乖乖给领导把钱送去的话,绝对不会有这场牢狱之灾,这分明是栽赃陷害?我们不仅又要问,为什么又是聊城?聊城的主政者到底怎么啦?!对这样的冤假错案竟然不闻不问。

    从张玉环案到胡风清案,实在让人愤慨。如果我们的社会多一些维护正道的人士,冤假错案也不会这么多。不要说事不关己,常在街上看见被欺负的弱者,竟无一人出头,全是看客。总有一天,那个被欺负的人就是你,围观的也是看客。

    不想做看客的人们,有公平正义感的人们,都转发一下吧,愿这样的冤假错案尽量不要再发生。愿国泰民安,人民富强,天下太平!

  • 成都新老冤民驻京喊冤月余无人答复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9日消息】2020年8月底,成都一些新老拆迁户,携手结伴赶赴北京,就自己多年反应要求的强征问题没有解决,还又新增“非法关押”和“寻衅滋事”等政府滥用司法等行为,再一次来到北京,走访北京相关各部门,投诉举报居住地政府“不作为和滥用司法”等新的违法乱纪事实,给群众造成新的伤害和新的矛盾。

    这次群体去北京上访的群众中,有被“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刚刚服刑届满的陈仁秀、严塔凤等。地方政府对她们既不按照服刑刑满人员给与生活关照,更不管过去违法拆迁给她们造成的各种伤害予以处理。而是继续全当这些人、这些事并不存在一样,不理不问不管不说。

    在北京的20多天中,除了政府的节假日,或者是每周二、周四下午的不接待日,她们一行数人每天朝出晚归,行走在北京中央各大机关的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他们携手相约群进群出,轮番出现在国家信访总局、中共央纪委监察委、中共组织部、中国公安部、国务院农业部、国家土地自然资源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举报投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腐败和对抗中央精神的各类问题。接待官员客气文明,但是对问题的处理却唯唯诺诺不予解答。

    他们几人驻点北京,把上访走访中遇到的政府疑问,和自己的需要间又产生的新问题,将北京作为据点蹲守在这里,再追问成都官员对部委提出的要求和质疑的话语,用连线的方式要求当地政府,马上作出解答或者回复,再把当地政府的回应及时反馈给部委的信访接待处,用这种现场倒逼的方式,督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要推诿责任,采取面对、及时、认真的态度,处理上访中暴露出不负责任,敷衍上访人员的惯用恶习。

    20多天以来,虽然很辛苦,成本也很高,效果也不明显。但是在成都、北京和上访者之间,架起了面对面、实打实,若说空话、假话马上验证当面对质的监督和戳穿政府的抗争效应。让两地的行政部门和接办官员,同时感到棘手、心烦,但又不能简单粗暴的尴尬局面。

    由于每年一度的大假即将来临,他们还是没有放弃驻京抗争的想法,依然乐此不疲的行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争取着法律赋予每个个体的基本权益。

  • 为夫喊冤却遭法官拍桌怒斥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9日消息】2019年12月27日,安徽葛林林一审被判构成“领导黑社会”,获刑22年,其家人一直喊冤。2020年5月13日,妻子唐洁带着一家人来到法院门口喊冤,遭到法警驱赶。随后唐洁被带进接待室,称有领导来见,却遭法官拍桌怒斥:“小心点,我们死刑判的很多!”

    以下是唐洁讲述的事情经过:

    我清楚的记得,5月13号那天,我们一家人站在法院门口喊冤,希望法官能听到我丈夫葛林林案的冤情,洗清我丈夫的冤屈,还阜阳法治清白。

    然而,三个法警跑过来,不容分说,硬是不让我们在法院门口待。我们一家人,除了我,老的老小的小,哪里比得过强壮的法警?

    正当我们万念俱灰之际,法警或许是接到了上级指令,让我去接待室,称有领导来见。我安顿好家人后,赶忙进了法院。

    一进接待室,就见里面坐着一名法官(下称法官A)和一名书记员。

    还没等我开口,法官A就悠悠道,你家已经有人进去过,不要在网上给我们施加压力,小心你们家两个人都进去……我们院里面判死刑的很多,不要以为施加压力后我们就不判了……

    听完此番话,我心都凉了半截。法官A显然不是我丈夫葛林林案一审合议庭法官,甚至不知他有没有仔细看过案卷,为何就如此笃定我丈夫的冤案会被判重刑?

    而对于我合法公开喊冤一事,竟要我小心“进去”?

    我虽对法律一窍不通,但我深知,我国宪法一定会保障我喊冤的权利,我国的法治绝不会让我丈夫蒙冤。

    尽管刚才遭到不小的打击,但一想到如果我好好反映问题,或许我蒙冤三年的丈夫就能迎来一丝转机。

    于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攥着纸质材料的手有些发抖,音量也逐渐大了起来,我开始倒豆子般说起了我丈夫葛林林案一审严重程序违法、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等冤情,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开庭公正审理。

    哪曾想,法官A却皱起了眉头,脸色越来越难看。我正说着,他突然一挥手,厉声问道,说完没有?

    这一吼,我完全懵了,此前好不容易重塑起的信心又突然被打垮。但我不想就此放弃,不想失去任何一次可以喊冤的机会。

    哪怕提前一秒钟将冤情反映出来,我丈夫就能早一秒钟重获自由!每分每秒,我都百倍珍惜。

    于是我急忙追问:“那你们接访不听取意见、也不让反映违法情况,我什么时候能反映?我到底该找谁反映啊?”

    法官A低下了头,仿佛对我磕磕绊绊的语句置若罔闻。我不由得想起5月初,律师们来法院,院长副院长专门让本该出差的法官B来接见律师,他专门负责审理我丈夫葛林林案。

    见法官A没有一点反应,我继续试探着问道,“那能不能把我的联系方式留给法官B,等他方便时再联系我也行……”

    未曾想,我话音未落,法官A便厉声打断,呵斥道,说完了没有?我们什么工作都不做,来接见这么多家属,按你的想法,我们就不要工作了!上次这么多律师来,我会都没开成!

    见法官A突然如此愤怒,我有些不知所措,不能向眼前这位法官反映,向分管葛林林案的法官B反映也不行吗?

    见我还杵在办公室一动不动,法官A便径自拿来接访笔录,示意让我签字。

    我走近一看,接访笔录上干干净净,赫然只有两行字。

    我之前反映的种种问题,仿佛一阵烟,随风飘散了。我当场明确表达了不同意,等待我的却是法官A的呵斥。

    我吓坏了,懵着脑袋签了字。这下,法官A才脸色稍霁。

    见法官A态度转晴,我心里提着的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但我还是不想放弃这次当面喊冤的机会,继续问道:“请问法官B什么时候……”

    这次,甚至还没等我把话说明白,法官A旋即站起来,椅子被迫向后移,同时发出一道极度刺耳的声音,接着,啪!啪!啪!啪!啪!

    法官A连续五次急促拍打桌子,大声吼道,我们凭什么要接见你!

    声量之大,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大脑一片空白。

    这五声拍桌反倒把外面的法警吸引过来了。三个法警闻声迅速赶来,估计还以为是信访人员闹事。

    法官A见法警赶来,沉着脸走出办公室,强行停止了此次接见。

    而那五次骇人的拍桌子声,我至今难忘。

    我仍然对我国法治充满希望,阜阳不听,就去安徽,安徽不听,就去北京。我完不成,就让我的儿子女儿继续喊冤,至死方休。

    尽管丈夫蒙冤,但我仍然教育我的儿子女儿相信法治的力量。我真的不信,在法治国家,吃顿饭能吃出黑社会领导者,200万能买别人坐20年牢?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我常常一个人在被窝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起初,我骗儿子说:“爸爸去美国了,只要你乖乖的,很快就能回来。”

    随着疫情不断变化,这个如肥皂泡般脆弱的谎言也不戳自破了。在以前,如果我骗了他,儿子反倒要拿狼来了的故事“教育”我,我会连声道歉。这次,6岁的儿子却格外的懂事,一句埋怨的话都没有,他知道我已经足够辛苦。

    慢慢地,儿子自己开始往存钱罐默默投硬币,有时一块,有时一角,都是我给他下楼买零食的钱省出来的。

    我曾问他将来想拿存的钱来干什么?

    儿子低头,抱着存钱罐,嗫嚅道:“我想存钱请个大英雄来救救我爸爸。我保证会乖乖的……”

    尽管眼眶发酸,我却不敢搭话,生怕情绪失控。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已经被羁押三年的丈夫何时才能守得云开见天明。

    但我必须撑住,我已经是儿子女儿唯一的依靠了。

    前段时间,张玉环案宣告无罪让我更加坚定了信念。我和宋小女一样,带着两个孩子,为丈夫喊冤。他们家庭团聚的景象令人动容,更让我羡慕。

    葛林林,你一定要好好的,相信我国的法治,总有一天你会清清白白地出来!我和儿子女儿等着你回家!

    案件背景

    2014年,32岁的葛林林在阜阳也算事业有成,儿子出生的当天恰好也是他的生日,自此他一直感叹这是上天眷顾。

    然而,三年后的一场巨变,他就再也没能见上儿子。

    2016年,葛林林去酒吧接妻子唐洁回家时与当地开发商褚安江发生了口角。已经有了儿子的他沉稳了很多,很快在朋友们的劝阻下回了家。

    当时在场的人说,“褚安江感觉被冒犯丢了面子,坐在那气得厉害。”

    事后,褚安江在阜阳发出“悬赏令”,“咱有的是钱,我花2000万买他20年牢。只要想搞你,有事没事都得进去。”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启动。这本是一场为了增强人民幸福感的行动,在许刚的手中渐渐沦为获取政绩和报复私仇的工具。

    同年,褚安江通过行贿等手段与时任安徽扫黑办主任许刚勾结,以敲诈勒索之名将葛林林带走。酒吧里两人间发生的口角此时直接被上升为寻衅滋事。

    在此之前,2015年的时候葛林林家曾经有一块墓地处在褚安江的开发范围内。

    褚安江以此为契机,虚构自己彼时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笔转账实为付给葛林林的敲诈费用。

    6秒,转账与取款之间仅仅相隔6秒。

    欠葛林林不少钱没还的高占、褚安江自己公司的总经理王某、承包褚安江工程的负责人王某某等有利于褚安江的证人都纷纷作证敲诈的存在。

    而被构陷为率人堵门的葛林林这边甚至无一人被警方询问。

    褚安江一方曾有证人提到“三子”与葛林林一起参与堵门。

    而当“三子”在别的案件中检举立功后被警方问及是否认识葛林林时,他简单的回答道:“我和他不熟”

    在一个又一个毫无关联的证据中,荒谬的案件产生了。

    2018年4月,在褚安江的安排下,安徽扫黑办主任许刚成立专案组以敲诈勒索为由将葛林林带走。

    同年10月,专案组办案人员程广超在索贿30万后,将葛林林从敲诈勒索案升级作为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例大肆宣传以便进一步索贿,然而得手后的程广超没有停下,其妻子在借卖房索贿190万元未果后恼羞成怒。

    2018年11月19日,葛林林被作为黑社会组织的“黑老二”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27日,葛林林一审被判构成“领导黑社会”,获刑22年。其家人一直在为他奔走喊冤。

  • 喊冤27年终平反张玉环家人的感谢信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

    我们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蒙冤近27载的张玉环的家人。此时此刻,已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们的心情。9778个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在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玉环无罪。

    这一天,我们等了27年,张玉环从26岁等到了53岁。回想这27年来的艰辛伸冤历程,我们不禁怆然涕下。

    1993年10月27日,26岁的张玉环被抓走,犹如天塌,留下妻儿老小,艰难度日。27年来,耄耋之年的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因极度悲痛导致长期体弱多病,“我的儿子不可能杀人,我相信他,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要看到我被冤枉的儿子出来!”如今,冤案终得昭雪,家人重聚。

    我们深知张玉环能得以无罪平反,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们怀着最诚挚的心,表示感恩、感谢。

    感谢王飞律师、尚满庆律师、冷克林律师、罗金寿律师、张维玉律师、张进华律师、燕薪律师、程广鑫律师等人不辞辛苦的无私付出,是坚定的你们将张玉环从绝望的深渊中救出。

    感谢张幼玲医生、梨视频的曹映兰老师帮我们联系到好律师,感谢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红星新闻、今日头条、潇湘晨报、上游新闻等众多媒体朋友们,是你们伏案疾书的一篇篇报道将这起创纪录的重大冤假错案推向世人,引起关注。

    感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为张玉环案的沉冤昭雪所做的努力,终于在27年后还张玉环清白,还我们清白。但是,没有宣告张玉环绝对无罪,仍然是一大遗憾。作为家人,我们坚信张玉环没有杀人,应当是事实清楚的无罪,而不是疑罪从无。

    感谢那些证人,是你们坚持说真话才使得真相被还原。还要感谢众多说不上名字的朋友,你们的关注和鼓励,给了我们莫大的信心与力量。

    同时,我们向那些还在坚持奔走伸冤的蒙冤者及家属说一声:要坚定,要清醒,永远不要失去希望,有冤就要伸,有冤就要喊。有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蒙冤者守望相助,一起加油!

    接下来,我们会陪在张玉环身边,照顾、帮助他尽快适应社会,还会坚决支持他对冤案制造者追责,让制造冤案的人付出代价。

    最后,衷心祝愿社会各界朋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你们,辛苦了!

    张玉环家人
    2020年8月5日

  • 山西“毒杀仇家祖孙”案主犯喊冤十五年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9日消息】2005年山西壶关县下内村发生一起“毒杀仇家祖孙”案,主犯靳金保被控故意杀人罪,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理,最终于2012年3月5日,被山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有罪判决。案发十五年后,如今在下内村仍有很多人认为该案疑点重重,而主犯靳金保始终否认作案也没有认罪,一直喊冤。

    据澎湃新闻报道,2005年7月24日,山西省壶关县龙泉镇下内村发生一起投毒案,造成两人死亡多人中毒。案发后,下内村一名青年郎前庭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到案后交代,他曾两次潜入靳茂林家中,将农药倒入水缸及食物中,两次均是受到同村村民靳金保指使。

    但郎前庭交代的作案细节多处与事实不符。郎前庭称第一次下毒时,他在砖厂遇到了靳金保,随后靳金保回家途中将他追上,并带到家中指使他前往靳茂林家中投毒。今年7月5日,案发当年曾和靳金保同砖厂上班的一位下内村村民表示,“那天靳金保根本不可能在家。他凌晨5点就到砖厂上工了,因为机器坏了他一直在修机器,没有离开过。”

    案卷资料显示,郎前庭在多次供述中,所交代的犯罪事实前后矛盾,南辕北辙,就连他投放农药的水缸是在屋内还是屋外也说不清楚。

    2006年12月22日,长治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金保死刑,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理,两次被山西高院以“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等为由发回重审。长治中院在没有物证补充的情况下,又两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金保死缓。2012年3月5日,山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有罪判决。

    案发十五年后,在下内村仍有很多人认为该案疑点重重。一名村干部称,案发那年靳金保就要退休了,觉得他犯不着非要杀死靳茂林。

    被指雇凶杀人,两次下毒致两死

    2005年7月24日中午,山西省壶关县下内村发生一起投毒案,村民靳茂林吃过午饭后突觉腹部疼痛难忍,很快家中5人均出现中毒症状。最终,靳茂林与他不到10个月的孙子中毒身亡。

    下内村距离县城约十几分钟车程,救护车赶到时靳茂林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据一名村民回忆称,案发当天下内村过庙会,有戏班在村里唱大戏,附近村庄的村民也有很多人赶了过来。救护车径直开向靳茂林家所在位置,引起了许多村民的讨论,有人回想起,就在十几天前,曾发生过相似的一幕。

    随着靳茂林和孙子的死讯在村子里传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起7月12日靳茂林家第一次“集体中毒”时的情形,“谋杀”一说随之不胫而走。

    据靳茂林的三儿子靳安堂讲,2005年7月12日发生在其家里的情况与当年7月24日如出一辙,一家人吃完午饭后,父亲靳茂林、母亲平原香及大嫂盖小珍等4人中毒,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家人以为是普通的食物中毒,吃坏了肚子,并未多想,也没有报警。

    直到7月24日第二次中毒事件中靳茂林与孙子被毒杀,家人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报警后,警方在提取的检验物中检测到一种名为“1605”的农药成分。

    一时间,这起致两人死亡的投毒杀人案,打破了这个人口仅1200余人小山村的宁静。两次下毒,不死不休,就连不满10个月的婴儿也没能幸免,凶手的凶残程度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但之后十余天里,警方的侦查一直没有进展。靳安堂表示,2005年8月中旬的一天,就在家人将父亲及儿子安葬后不久,母亲平原香在家门前的巷子里遇到了同村青年郎前庭,她打了一声招呼,但对方却拔腿就跑,平原香觉得可疑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办案民警。

    郎前庭被传唤到案后,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他向民警供述称,靳茂林及家人两次中毒都是他所为,第一次将农药投入水缸中,因未能毒死靳茂林,又第二次在面粉及猪肉中投毒。郎前庭称,他之所以下毒是受到同村村民靳金保指使。受害人靳茂林家的水缸摆放在院内,其子称案发时母亲做饭的位置也在院子。

    按照郎前庭的供述,靳金保因与靳茂林有过节,在他两次投毒前,靳金保都曾请他到家中喝酒,并给他香烟,许诺帮他介绍对象,请他帮忙在靳茂林家中投毒。2005年8月15日,靳金保被公安机关从家中带走,同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

    靳金保被刑拘后第三天,上党晚报曾以《雇凶报复毒杀两命壶关县警方攻克重大投毒案》为题,对该案进行报道称,靳某(靳金保)因六七年前的小事与乡邻结怨,用烟酒雇凶投毒,将仇家5口人放倒,其中两人不治身亡。

    上述报道称,警方经过突审,犯罪嫌疑人郎某(郎前庭)供述了其受靳某指使,两次投毒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经过10余天的“巧妙审讯”终于击垮了靳某的心理防线,他如实交待了雇凶投毒的犯罪经过。

    口供矛盾,律师称物证没有排他性

    上述报道中所称的“六七年前的小事”,如今在下内村已经少有人记得,人们在提及靳金保和靳茂林时均表示二人有宿怨。下内村一名村干部表示,在案发前几年,两家人曾打过架,“但当时是靳茂林受了伤,按理来说,就算因此结了怨,寻仇的也应该是靳茂林而不是靳金保。”

    这件小事最终成为靳金保的作案动机。2006年6月1日,长治市检察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靳金保及郎前庭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靳金保因琐事与靳茂林发生纠纷后,便对靳茂林怀恨在心,2005年7月12日上午,靳金保以给郎前庭介绍对象和给其几盒烟为诱饵,与郎前庭合谋对靳茂林家实施投毒报复,并提供给郎前庭有机磷农药“1605”。郎前庭趁靳茂林家中无人将农药投入靳茂林家院中的水缸内,造成4人中毒,后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此后,郎前庭于2005年7月24日9时许再次拿着农药“1605”窜入靳茂林家中,将农药倒在案板上切好的猪肉内和案板下的面粉中,造成靳茂林家多人中毒,其中靳茂林及孙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12月22日,长治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我们注意到,这份判决书中罗列了郎前庭到案后的历次供述内容,其中有多处内容相互矛盾。郎前庭在2005年8月15日的第一次供述中曾对公安机关称,第一次投毒前他在靳金保家门前遇到靳金保,被叫到家中喝了一顿酒。随后靳金保从家中立柜底下取出一个玻璃瓶,给他倒了一小瓶“1605”,他去靳茂林家中,见门没锁家里也没人,就把农药倒在了水缸里。

    这些细节在之后的供述中陆续发生了变化,二人见面的位置从靳金保家门前变成了靳金保上班的砖厂,许诺的好处从烟酒变成了介绍对象,取农药的位置从屋内的大立柜变成了厨房的柜子,而投毒的水缸也从屋内“变”到了院子。郎前庭供述的靳金保存放农药的位置经几次修改最终从大立柜变成了厨房的柜子。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定罪的核心物证,即投毒时使用的白色药瓶,及靳金保家中装农药的玻璃瓶,都存在瑕疵。

    根据郎前庭的供述,他两次投毒前,靳金保都曾给过他一个白色的小药瓶盛药。他曾带民警在靳茂林家附近的垃圾沟里指认了3个白色药瓶,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否认,称作案时使用的药瓶已经烧掉,警方提取的3个白色药瓶是因遭到刑讯逼供,“被侦察人员打得不行了说了假话”。

    据靳金保家属介绍,他家使用的农药并非“1605”,而是另一种名为“氯氰菊脂”的农药,定罪的药瓶碎片是警方“事后根据靳金保供述”在其家附近的山上找到的,并据此认定是靳金保在案发后将药瓶扔至山上。但靳金保在庭审中表示其遭到刑讯逼供和诱供,其辩护律师也指出,这一证物不具备排他性。警方发现农药瓶玻璃碎片的山坡距离靳金保家直线距离不到50米。

    六次审判仍存疑,有同食者未中毒

    在长治中院2006年12月2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公诉机关共举出53组证据,这些证据中除去户籍信息、尸检报告、物证检验报告、住院病历等之外,有41组证据均为证人证言及两名被告人供述。

    我们注意到,在41组证人证言中,没有一人在靳金保及郎前庭有罪供述的相关时间点见到过二人在一起投毒或商议投毒事宜。郎前庭所称他与靳金保会面时曾遇到的相关人员在证词中对这一情况均予以否认。

    蹊跷的是,根据郎前庭供述,他在第二次投毒时,将农药分别倒入靳茂林家案板上切好的猪肉及案板下的面粉里。靳茂林的妻子平原香在证词中称,她将肉炒好后,大儿媳和三儿媳分别往各自家中端了一些。但靳茂林的大儿媳盖小珍却称,当天中午她与家人吃的菜里有从婆婆处取来的少半碗猪肉,她与母亲、女儿、儿子吃完后都没事。

    对于口供及物证中存在的瑕疵及疑点,长治中院经审理认为,郎前庭称作案时使用的白色药瓶已经焚烧,但侦查人员是在其指认下提取的药瓶,且在其中一只小瓶中检出“1605”成分,充分认证此前供述的真实性;侦查人员根据靳金保供述,在他家院子东面的山坡上提取了含有“1605”农药的浅绿色玻璃碎片,先供后证的情节充分印证了二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

    长治中院在判决书中对靳茂林大儿媳一家吃过含毒猪肉未中毒的情况没有进行解释,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和郎前庭死刑及死缓。

    案件上诉至山西高院后,该院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不清,需进一步核实,于2008年8月22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宣判后,山西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需进一步核实,裁定发回重审。

    2009年11月2日,长治中院经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郎前庭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的刑罚。与撤销的原审判决相比,此次判决书中增加了一份郎前庭“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另新增了一名农药经销门市部老板提供证言称,其主要卖“1605”及“氯氰菊酯”等农药,但不知道靳金保是否来买过农药。

    这份判决书中对此前判决中存在的疑点仍未作出解释,靳金保上诉后,山西高院于2010年8月31日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靳金保和郎前庭犯故意杀人罪“尚有部分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长治中院重审后,山西高院依然认为案件部分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

    2010年12月1日,长治中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和郎前庭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份判决中增加了一份壶关县公安局答复函称,由于靳金保翻供,对提取的大瓶子碎片的辨认无法进行;该局侦察人员是根据郎前庭的供述在郎前庭指认下提取的三个疑似小药瓶,自然系作案时使用的工具;该局已做过多次说明,可以肯定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24小时连续讯问不能认定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

    这份判决中对案件物证的瑕疵仅由公安机关作出书面答复,没有新的物证补充,靳金保再次上诉,2012年3月5日,山西高院经过书面审理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检察院抗诉又撤回,家属申诉多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案件第一次被发回重审,长治中院将靳金保及郎前庭的刑罚由死刑和死缓改判为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后,长治市检察院曾针对此次判决提出抗诉,认为量刑过轻,但很快山西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山西高院撤回抗诉,山西高院于2010年6月27日准许撤回。

    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判,对于靳茂林大儿媳一家食用“含毒猪肉”未中毒一事始终未作出合理解释。而口供、证词上的矛盾以及物证上的瑕疵也让靳金保及家属不能信服,多年来一直在申诉。

    靳金保的儿子靳魏霖表示,终审宣判后,他先后向山西高院、山西省检及最高检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山西高院曾两次认定该案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两次发回重审后,只补充了郎前庭的精神鉴定和公安机关的答复意见,证据就充足了?没有补充客观证据我始终无法信服。”

    在靳金保家东面的山坡上,到处散落着一些生活垃圾,警方当年发现药瓶玻璃碎片的位置距离靳金保家的院子直线距离约50米。靳魏霖说,这处山坡并非自家所有,任何人都可以来,警方找到碎片时,并未带父亲靳金保指认,“到底是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很难说清楚。”

    靳魏霖认为,郎前庭在村里评价不好,事后又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从他前后供述中的多处矛盾及靳茂林大儿媳等食用猪肉没有中毒的情况来看,郎前庭根本就不清楚靳金保家和靳茂林家的摆设及布局,“甚至连农药到底是不是下在猪肉里也是个未知数。”

    时隔多年后,当初发生在靳茂林家里的命案对于下内村的许多村民来说,仍记忆犹新,但已很少有人提及。一些村民在谈及此事时,认为靳金保在案发当年就能领退休金享清福了,不至于为了六七年前的小事杀人,靳茂林的三儿子靳安堂在面对案件的种种疑点时称,“是公安局说是他干的,跟我们没关系。”

    也有人认为郎前庭供述的作案经过没说实话。郎前庭称第一次下毒时,他在砖厂遇到靳金保,随后靳金保在回家途中,将他追上并带到家中指使他前往靳茂林家中投毒。但案发当年曾和靳金保同砖厂上班的一位下内村村民说,“那天靳金保一直在砖厂根本没有离开过。”

    该村民回忆,靳茂林家第一次中毒当天,靳金保凌晨五时左右就到了砖厂上工,当天上午,砖厂机器出现故障,靳金保一直在砖厂修机器,直到吃午饭前,他跟其他几个人去买零件时,靳金保一直都在砖厂。

    而在那个时间段,靳茂林一家已经中毒。

    靳魏霖说,父亲靳金保被抓后始终否认指使郎前庭投毒,尽管期间曾做过有罪供述,但在审查起诉时就已经表明是因受到逼供、诱供所致,此后,他始终否认作案也没有认罪,一直喊冤,“案件确实存在很多疑点,不管是不是他做的,最起码应该查明真相。”

  • 池慎芳为兄喊冤被拘律师提供法援

    【民生观察2020年6月30日消息】池慎芳,一位身患癌症为兄池慎刚喊冤的女子,一位曾与尊敬的彭老师互换礼物的女子,只因庭审期间发帖喊冤,还没喊几句,就被浙江湖州吴兴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

    喊冤是底线人权,猪被杀前都得叫几声吧。实在看不下去了,徐昕律师决定为池慎芳提供法律援助!池慎芳是他的前委托人,去年湖州公检法威胁池慎刚解除了对他的委托(相关文章:徐昕:我被解除委托的那些事)。而一经徐昕律师提议,就有几十名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实在令人感动。

    据知名律师袭祥栋、仝宗锦教授,发布池慎刚案的庭审,前所未见的惨烈:分案、头盔、视频审、只要有生命迹象就不顾死活强行推进、庭审期间拘留家属……屠宰式审判走向巅峰(相关文章:浙江惊现黑屏杀猪式审判,被告人被戴头盔、摁着头,喊冤晕倒后多次抢救)。

    池慎芳是否散布了与庭审不符的虚假信息,是否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否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旁听庭审、调取先前庭审录像等方式,依法为池慎芳寻求正义。

    请湖州有关部门立即自行审查池慎芳喊冤被拘留案,尽早恢复其人身自由。

    请中央和浙江有关部门,立即封存先前的庭审录像,请湖州吴兴区法院立即对池慎刚案进行庭审直播,或不再限制旁听,允许辩护律师或社会公众旁听。

    依法治国,从实现个案正义开始,让我们共同努力!

    愿池慎芳案,成为遏制公安机关随意拘留、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起点!

    附:援助律师名单
    1.周云昌,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2.徐昕,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3.杨超平,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4.黄梦奇,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5.王飞,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
    6.刘斌,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7.曾庆鸿,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
    8.罗金寿,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9.陈继旋,福建永普律师事务所
    10.苗继军,广东信良兆诚律师事务所
    11.吴莉,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12.郝孝伟,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13.周小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14.李开云,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15.杨志朋律师,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
    16.范辰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7.方园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18.杨易律师,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
    19.王春丽,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20.杨永伟,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
    21.徐晓明,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
    22.符惠清,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23.姚文乾,律师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24.黄军明,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25.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26.杨建国,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27.何剑俊,广西万科律师事务所。
    28.赵达军,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29.刘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30.王以龙,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31.张晋宏,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32.许俊平,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
    33.王兴启,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34.张凯,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
    35.颜毅豪,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
    36.赵庆,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
    37.张鑫麒,重庆千品律师事务所
    38.王刚,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
    39.张翼飞,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
    40.赵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41.李志忠,广西仁清律师事务所
    42.刘良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43.冯延强,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44.卢方,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45.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46.吴柏达,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47.金宏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
    48.童陈,君奥律师事务所
    49.行江,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50.方庆,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51.杨卫华,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52.陈小丽(实习律师),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
    53.邓树林,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
    54.苏劲今(实习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55.叶俊民,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56.王振江,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
    57.殷志浩,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58.徐月,、辽宁汇侓律师事务所
    59.赵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60.刘录,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
    61.伍志锐,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62.雷幸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63.张晓丽,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
    64.方县桂,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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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池慎刚案,湖州当地曾以死刑相威胁,强迫解除徐昕律师,甚至还说,要抓了另一位辩护人沈律师。

    因池慎刚的基本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对法庭违法分案审理的方式不能接受,池慎刚强烈抗议法庭违法推进庭审。

    2020年6月22日开始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池慎刚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天是第三天。

    从前两天的庭审情况来看,吴兴区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具体作法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引发了池慎刚本人及其他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一致抵触和反对。

    但吴兴区法院一意孤行,连法律这个遮羞布也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肆意裸奔,导致审理中的怪现象频出,令人喟然长叹不已。

    先是吴兴区法院违反公开审理原则,非法限制旁听,任由你如何交涉说理,视刑诉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为废纸,从院领导到审判长再到法警均无言以对,但是就是无动以衷。

    接着,在审理之中法庭宣布对本案五被告人实行分案审理,除池慎刚之外的其他被告人由于认罪认罚另行审理。(详见文章:“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湖州池慎刚案)

    如此则本应合并审理的案件被硬生生地分到湖州市的长兴区、吴兴区、德清区、南浔区四个区的法院审理。

    同一案件共同审理,此乃查清案件事实和司法效率之必然选择,除非由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共同审理、必须分案审理的除外。

    就本案而言,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控方指控的全案进行否定作无罪辩护,指控池慎刚构成犯的客观证据几乎没有,唯有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在这些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之中也是存在诸多矛盾和无法查实之处,根本无法通过这些证据进行逻辑归纳并得出池慎刚犯有被指控之罪的结论。

    更何况,其池慎刚和同案的池行翔(池慎刚儿子)陈述,本案在侦查阶段存在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有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已经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之申请,但公诉方和法庭拒不配合。

    如此重大疑难案件,公诉方居然称没有同步录音录像!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基本审理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法庭认定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而不是依据审判人员的主观臆断,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就是裁判原则的具体体现。

    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在现代司法文明史具有重要意义,把原始落后的神明裁判彻底抛入垃圾箱,代表现代司法对事实认定方式的重要进步。

    对于池慎刚一案,似乎有一只手在操作着整个案件的运行。从侦查开始,本应回避的侦查机关未依法回避,移送审查时将案件硬生生分割。

    审判时,对本案其他被告人进行威逼、利诱,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强大的司法机关面前弱不禁风、秋风扫落叶似的退却,纷纷选择在歪曲事实前提下的认罪认罚,为了换得刑罚受领上的从轻。

    但是,这些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所作的非客观陈述,将成为指控池慎刚的直接证据。

    于是,一些建立在未能经过严格查明的其他被告人的陈述将成为推定池慎刚构成犯罪的事实基础。

    这在刑事推定制度中本不成立,但是当案件是由一个显失公正的法庭、显失公正法官在主持时,即使基础事实的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本不应当作推定的前提,也会被恶意应用,作为冤狱的重要素材。

    由于认识到分案审理的弊端和不利,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分案审理的作法坚决提出了质疑(甚至是被分案审理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不妥和异议),但年青的审判长代表法庭不置可否,继续按原来的剧本推进分案审理。

    在抗议无效、法庭对辩护权无视的情形之下,辩护律师无奈退庭。

    前天,池慎刚在退庭的过程中一头撞向卫生间墙角,以死抗争!

    吴兴区法院的这一幕,注定要被写入中国司法史。有关人员操纵案件,暗箱操作,相信终会得到公认,唯一需要的是时间!

  • 江苏瞿华天安门喊冤竟被失踪

    【民生观察2019年5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南通开发区居民瞿华,因家中房屋遭政府强拆于2019年5月18日到北京上访。2019年5月26日,瞿华一家4口来到天安门城楼下喊冤,后被巡逻警察盘查带走。截止今天,瞿华一家4口仍处于失踪状态。

    知情人纪竹芳介绍,瞿华一家是江苏南通开发区居民。2018年8月17日,南通市政府组织400多人在台风天、在狂风暴雨中,将瞿华的父亲张武公家的所有房屋违法强拆,屋内所有财产被毁,老父亲张武功在强拆后含恨去世。

    之所以说政府是违法强拆,是因为南通市政府在没有任何公共利益项目的情况下就要强拆征地,瞿华在接到强拆通知后把政府告上了法庭,2018年6月21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对张武公房屋强拆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强拆)程序”裁定,也就是不予强制执行拆除张武公家的房屋。然而,南通市政府完全不执行法院裁定,在一个半月后的8月17日,突然组织400多人在台风中,将张武公家的所有房屋暴力强拆。

    强拆后,瞿华一家依法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南通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政府却与法院沟通决定不予立案。2018年12月,瞿华又向江苏省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至今已经六个多月了,仍没有任何音讯。

    2019年5月18日,瞿华一家认为在江苏省内无法伸冤,就一起来到北京信访。2019年5月26日,瞿华一家4口来到天安门城楼下喊冤,后被巡逻警察盘查带走,之后就一直处于失踪状态。

    纪竹芳分析,据以往经验判断,瞿华一家很可能是被关进了北京“马家楼”或“久敬庄”的黑监狱中,之后他们就会户籍地警方进京押解返程。强制遣返后,他们很可能会被辖区警方拘留,或者非法拘禁稳控,因为以前很多进京访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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