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四川省

  • 四川省渠县曾宪开


                    曾宪开
     

     
    姓名:曾宪开
     
     
    性别: 男
     
    年龄:
     
    籍贯:四川省渠县渠江镇
     
    受难者单位、职业
     
    生意人
     
    案件发生地
     
    渠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四川省驻京办的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多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多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汇镇精神病院(原再生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在关押期间我受到多次捆绑,威胁、殴打。医生处处虐待我,我和他们理论声音大一点就要遭捆绑、殴打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我叫曾宪开,是四川省渠县渠江镇人。前几年因深圳罗湖区在处理我受伤害的问题上极为而不公到北京维权。2009年3月9日中午,四川省驻京办的几个人来要强行押我回渠县,我说要等我的妻子邹秀峰不愿跟他们走,立即被他们五六个人毒打,他们把我捆绑起来抬到北京一家精神病院,这家医院认为我没有精神病而拒绝接收,四川驻京办的只好把我送到四川达州市渠县(我户籍所在地),到渠县后四川达州市渠县(民政办主任)谢汇渠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把我直接关进了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汇镇精神病院(原再生医院)。我二个哥哥得知情况后向医院说明我没有精神病,二次到三汇镇精神病院要求放人均被医院拒绝。在关押期间我受到多次捆绑,威胁、殴打。医生处处虐待我,我和他们理论声音大一点就要遭捆绑、殴打。 关了二个多月后,我大哥才把我从三汇镇精神病院接出来。
     
     2010年9月底我又一次被四川达州市渠县(民政办主任)谢汇渠从北京押回四川省渠县,关进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汇镇精神病院(原再生医院)长达二个月之久。在关押期间他们每天强迫我吃对身体有害的治疗精神病的药品“奋乃静 — Perphenazine”(有处方医生陈文讲开具的药单等罪证),我吃了“奋乃静”后出现肌肉僵直、肌张力增高、肌肉颤动、表情呆滞等症状。我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生不如死……。我妻子邹秀峰在深圳四处打听才知我被关押在四川达州市渠县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汇镇精神病院(原再生医院)。2010年12月7日妻子邹秀峰在女友唐某某的陪同下从深圳乘ZH/9855号航班赶到重庆,并租用重庆司机唐某出租车从重庆机场赶到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汇镇精神病院,将我救出后准备接回深圳送进医院治疗。由于我长时间没有服用专门用于治疗脑外伤的药品,而是强行服用对我身体有害的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加重了我的病情,当即在出租车上伤病发作,差点没有抢救过来。
     
     
     
    案件来源:博讯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09/201109200735.shtml
             

     
    收集时间:2011-11-27

  • 四川省宜宾市李秀英

               张秀英

     
    姓名:李秀英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四川省宜宾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812厂江南分厂
     
    案件发生地
     
    宜宾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812厂党委副书记袁玉梅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9月30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0年12月1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宜宾市二医院精神病院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性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2000年12月1日,我经过她们两个月的“治疗”,发现已患上了心脏病、胃胀、头痛、脚肿、腰也无法伸直,解大小便都非常困难并病痛难忍。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李秀英自述:
     
    因为9岁儿子罗斌和丈夫罗开清的冤死,我不断上访讨公道。
     
    2000年9月30日上午,812厂党委副书记袁玉梅以我有精神病为借口,带领医生尹洪芳和厂保卫人员,破门入室绑架我到医院。在遭我极力反抗时,他们几人就强行将我按倒在地,脱下裤子,不知打了一针什么药,我马上就晕死过去。当我醒来后,发现自己被非法囚禁。尹洪芳为了给我打毒针、吃毒药,将我双手、双脚捆绑在床上。
     
    2000年12月1日,我经过她们两个月的“治疗”,发现已患上了心脏病、胃胀、头痛、脚肿、腰也无法伸直,解大小便都非常困难并病痛难忍。为了掩盖迫害,他们进而伪造我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我被放出后,自己花5000元请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做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法技精[2003]字第023号鉴定)结论:“被鉴定人李秀英缺乏精神病的充分客观证据,故诊断偏执性精神病缺乏充分的依据。”由此可知,这伙人是多么恶毒。这都是共产党的党员、厂党委书记执政为民的杰作。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19679
             

     
    收集时间:2010-3-14

  • 四川省隆昌县高艳

    、

     
    姓名: 高艳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四川省隆昌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四川省隆昌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隆昌县610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高艳,女,四川省隆昌县法轮功学员,曾三次被强行关押精神病院迫害达130天,她从看守所被直接关进精神病院,被强行打针、灌药,注射的激素药将她折磨得头昏眼花,浑身颤抖、站立不稳,整个身体虚胖得象个痴呆儿。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i2800.htm
             

     
    收集时间:2009-12-13

  • 四川省仁寿县黄定彬(第二次收集)

              黄定彬
     

     
    姓名:黄定彬
     
    姓别: 男
     
    籍贯: 四川省仁寿县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8年9月5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仁寿县精神病医院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8年9月5日,黄定彬到四川省纪委准备向欧泽高书记交一封申诉信,问警卫战士,战士说:“到二楼纪委信访接待室会告诉您怎样交。”二楼纪委信访接待室的同志则告诉他:“市区内不收邮寄费,出门倒右手转拐就到邮局!”。可谁知黄定彬按这个指定路线下来时,就被仁寿县委组织部干部和仁寿县文林镇李明安书记及许多警察抓住带回仁寿,到仁寿后就被送到了仁寿县精神病医院。
     
    案件来源:看中国http://m.secretchina.com/node/265308
           

     
    汇编时间:2008-9

    第二次收集

     
    姓名:黄定彬
     
     
    性别:男
     
    年龄:1928年生
     
    籍贯:四川省仁寿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12军101团下属连队排长
     
    案件发生地
    四川省仁寿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文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崇兴命令七个警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8年9月5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8年10月17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仁寿县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性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吃五种药物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8年9月5日,黄定彬在成都省委信访局咨询向省纪委书记欧泽高交信事宜,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说:“交信是免费,出门左拐有邮局”。结果他刚出门口,被文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崇兴命令七个警察强行抓头发、抬四肢摔上车,以"神经病人"的理由押送回仁寿县,关入仁寿县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里,黄定彬被每天要求吃利培酮等5种不同的药物,他形容“吃了之后全身无力,完全无意识,上厕所时屎尿都不知道,除了利培酮,其余4种药物不知道是什么”。

    利培酮功能显示:适应症: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和明显的阴性症状。不良反映: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这对一个正常人长时间服用,副作用可想而知!

    2008年10月1日国庆节,这个对他具有讽刺意义的日子,他在保证书写道“给党一封信,我以党性保证不再上访”。2008年10月17日,家属也被迫签署了及其苛刻的对黄定彬监护承诺书,其中,明确说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黄定彬患偏执性精神障碍病,子女及家属、亲属自愿接回家行使医疗救治和管护工作,并保证黄外出时有子女陪同,不再危害他人及社会安全,不再上访,如有违背承诺继续上访,子女及亲属将承担上访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自动放弃监护权,由“组织”对偏执性精神障碍送院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子女及亲属承担。家属签署承诺书的17日下午,黄定彬结束了43天的精神病院生活,获得自由。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qi/2016/0916/14937.html

    收集时间: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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