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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个判例看中共银行、国企、央企言而无信

    前些日子,八年前发生的一起储户千万存款被第三方公司从中共建设银行划走的旧案突然又在网络世界热火了几天。一审法院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竟认定银行无过错、不需赔偿储户,显而易见地偏袒中共所谓的国有银行,中 广州中级法院二审撤销原判,改判建行赔偿445万,余款由诈骗犯赔偿,给了一个五十步笑百步的修补。该案及其他涉及中共党企、央企的合同争端案件都追问着一个根本性的专制之下的诚信困境,公权力以及与公权力有天然血缘联系的中共党企、央企的诚信困境。

    案件经过:2016年4月20日,在朋友要完成存款任务以及朋友私下的高利息回报蛊惑下,李越在建行广州利雅湾支行存入1000万元,朋友欺骗她不要开通短信通知功能。2016年8月29日,李越到银行取钱,发现1000万存款在4月29日至5月3日短短五天之内被全部转走。李越与建行员工一起报案,中共公安查明,犯罪人曾祖士、王微沂通过中间人联系李越及其他被害人,以私自许诺的高利息相诱惑,骗得李越等被害人将款项存入他们指定的银行,并取得被害人开户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存款余额等信息,又伪造李越等被害人签名“同意”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划李越等人的存款。

    中共广州中级法院对李越一案作出的(2019)粤01民终21974号二审判决概括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的(2018)粤0106民初6638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天河区法院对李越一案的一审判决体现的所谓政治就是必须罔顾事实、必须踢开法律以保护建行这家国有、党有银行的利益。

    为使建行利雅湾支行逃脱对李越的赔偿责任,天河区法院使出浑身解数,只揪住所谓盖然性即大概率认定的李越泄漏了个人及账户信息,且未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却蓄意逃避利雅湾支行在接受犯罪人提交假冒李越签名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时是否充分、有效地履行了对《委托扣款授权书》及李越签名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的责任。依当时有效的中共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之原则性条款,以及《小额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第31条付款银行应当“审核无误后……办理扣款”,第33条“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应当加强查询复查管理,对有疑问……的支付业务,应当……查询查复……,并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查询”之规定,利雅湾支行必须绝对承担对犯罪人假冒李越签名的《委托扣款授权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的责任。这一审查、核实责任有两个法定的强制性来源,一是银行对李越将来存款执行扣划业务的安全性的需要,二是犯罪人提交的假冒李越签名的《委托扣款授权书》已构成对李越与利雅湾支行之间既有存款合同的重大变更,这一重大变更的真实性也必须予以审核,而这两个强制性责任都必须要求李越本人亲自前往利雅湾支行办理,即向利雅湾支行提交《委托扣款授权书》的只能是李越本人,而绝不能是任何其他人,如本案中的犯罪人,而利雅湾支行却在李越并未到场的情形下接受、认可犯罪人假冒李越签名的《委托扣款授权书》,同时还接受、认可犯罪人留下的与李越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不同的号码。利雅湾支行这些低级却又严重的违法、违规操作才是导致李越千万存款短短五天之内每天被扣划数十次、并全部盗走的终极根源,而面对每天数十次单笔5万元小额扣划的明显异常交易,利雅湾湾支行竟无动于衷,根本怠于履行法定的查询查复、及时停止扣款的责任。

    总之,即便李越被犯罪人骗取了身份证信息和储蓄卡号码,也只是其存款被盗走的辅助性条件,而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正是这份被利雅湾支行不加审核而信以为真的、功能等同于储蓄卡取款密码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明确了这一点,就完全明白了一审判决公然颠倒是非、阉割法律、炮制错误判决的底层逻辑——中共天河区法院被利雅湾支行买通,成为所谓国有、党有银行利益的私家保镖。

    从银行所吸收储户存款的性质看,在非因储户本身原因而导致存款被盗、被骗的情形下,被盗、被骗的存款应视为银行自己的资产损失,这一结论不仅能从《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之原则性规定可以推导出来,而且也被中外银行业利用储户资金发放贷款以获取利差的经营实践所证明。在银行-储户的存款合同关系中,存款是银行对储户的负债,但存款可不受客户制约而由银行自主放贷,在银行-借款人的借贷合同关系中,从储户那里吸收的存款转化为银行的贷款资产,储户存款在经营货币的银行手里具有负债和资产的双重性质,倘存款非因储户主观原因而被盗、被骗,于法于理都应视为银行自己的资产、财产损失,都应由银行承担责任,而不能视为储户的财产直接被盗、被骗,不应由储户承担损失。在李越一案中,存款被盗的刑事犯罪的受害人是利雅湾支行,而非李越,利雅湾支行对李越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本不受刑事盗窃的影响。

    因此,天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利雅湾支行根本不对李越负民事赔偿责任,纯属厚颜无耻的袒护党有银行,是对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等私法、民法和市场契约原则和精神的赤裸裸羞辱和践踏。这一判决实在太过荒谬,以致中共广州中院自己也实在脸面挂不住,不得不改判利雅湾支行赔偿李越445万元,虽较一审判决进步了五十步,却仍认定“李越对于本案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建行利雅湾支行与李越应按各自过错承担本案损失”,而不肯判决利雅湾支行对李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种对民事法律和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虚情假意、半心半意而真心实意、十心十意的保护,是中共自毛泽东、刘少奇以来至今独有的那种为一事一人一案的眼前蝇头微利而随意踢开法律的短视机会主义策略,是导致中共虽已有比较完善的立法、却仍使得国内私有资本和国际资本缺乏安全感和稳定预期的根源,是律师代理案件却根本不敢预测案件结果的根源,是国内私有资本和国际资本争相出逃的根源,也正是著名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三十年前就忧虑、而中共必将陷入的制度性后发劣势的根源。

    天河区一审判决对诚信原则的百分之百的践踏,广州市中院对诚信原则的百分之五十的践踏,如此短视的司法擅断和对市场经济釜底抽薪的破坏,怎能不令私营资本和国际资本以及全体中国人民细思极恐?钱,还敢存到中共的国有、党有银行吗?中共的国有、党有银行原来竟与河南省众多的村镇银行一样的缺乏诚信和不足信赖!

    多年前,在中共中石化及其下属国勘公司与香港环球公司及其子公司UNI-TOP的佣金代理纠纷中,中石化及其国勘公司以及中共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就上演过比广州两级法院更加无耻N倍的活剧,索性连中石化及其国勘公司应付给环球公司及其子公司UNI-TOP的佣金分文不付。广州中院好歹还羞羞答答地残留了百分之五十的诚信原则,而中石化及其国勘公司,以及中共北京市第四中院则干脆完全不顾廉耻,百分之百地践踏、否定了诚信原则。

    2002年,在香港注册的环球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环球公司)开始从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 (Petro Kazakhstan,PK公司)进口原油,出售给中共巨型央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 )。2004年9月,环球公司获悉PK公司有意出售股权,便将此信息告知中石化。中石化即令下属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国勘公司)委托环球公司代为向PK公司转交意向书并协调收购PK公司股权,环球公司为该收购业务专门成立了项目公司UNI-TOP公司。

    2005年3月,国勘公司与UNI-TOP公司正式签订《代理协议》,约定国勘公司委托UNI-TOP公司作为排他代理人,协助其直接或通过其关联公司间接收购PK公司股权,在按国勘公司确定的价格范围完成股权收购后,国勘公司将依协议约定向UNI-TOP公司支付酬金(佣金)。

    岂料,原本仅由中石化与PK公司独家谈判的收购被半路杀出的另一家中共巨型央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搅局,最终由中共发改委协调,由中石油和中石化联合收购,事成之后中石油占所收购PK公司股权的60%、中石化占40%,后中石化放弃竞标;2005年8月-2006年7月中石油独自收购了PK公司67%的股权;2007年,又经中共发改委协调,中石油和中石化达成协议,中石油向中石化转让所持PK公司30%的资产,相当于向中石化转让PK公司20.1%的股权,但该部分股权始终未能过户给中石化,UNI-TOP公司屡屡与中石化交涉,索要佣金,中石化均以尚未获得股权为由拒绝支付佣金。2012年8月,在中石油成功收购PK公司七年之后,UNI-TOP公司被迫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申请仲裁,同年 12月,贸仲委认为酬金的支付条件尚未成熟,驳回了UNITOP公司的仲裁请求;2015年,UNI-TOP公司以中石化事实上怠于向中石油索要股权之新事实为由,再次向贸仲委提起仲裁,2017年6月30日,贸仲委第二次裁决国勘公司支付2138.01万美元酬金(佣金)等费用。然而,中石化竟以子虚乌有的所谓第二次仲裁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及仲裁裁决将导致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等法律之外的高大上的政治理由向中共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中共北京市四中院居然果真听信、认可中石化的胡言乱语,不惜以中共司法信誉为中石化背书,悍然撤销了仲裁裁决,帮助中石化赖掉了应付的佣金,保住了无耻却又冠冕堂皇的所谓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尽管这笔2138.01万美元佣金根本不够中石化时任老总陈同海等人的几次挥霍!

    2023年,一起草根储户起诉中共国有银行的存款纠纷案件同样暴露了中共及其国有、党有银行言而无信、缺乏诚信的本性。

    1989年9月19日,“六四”大屠杀之后三个半月,工商银行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支行为庆祝工行成立五周年,经州人民银行批准,推出最优利率存款产品“智力投资定期储蓄存款”,承诺存款1000元,存期15年、21年、30年,按保值贴补率和同期最高储蓄利率计息,并每年主动将利息转入本金、计算复利,15年到期本息为19000元左右,21年到期本息为62000元左右,30年到期本息为360000元左右。1989年9月29日,杨先生(杨代清?)的父母以时年19岁的杨先生的名字在延边州下属敦化市存入2000元,定期30年,到期可本息共可取出73.2万元。

    30年漫长等待之后,杨先生满怀期待,持存单到工行取出这笔巨款,岂料工行竟称当年推出这项存款之后不久就被中共人民银行总行叫停,不能按当年的承诺对杨先生还本付息,只能按活期存款计算利息,本息共计7000元。

    被工行如此戏弄,杨先生及其父母愤而诉至法院,但中共法院跟中共的国有银行必须是一伙的,怎么可能支持杨先生索回73.2万元的主张?法院也仅仅判决工行返还杨先生2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另按存款时19.26%的5年以上贷款利率予以赔偿,共计11,556元。

    中共法院的这个判决荒谬透顶!即便不完全确认存单的法律效力,也应依公平原则,按正常利率或通胀率计算1989年的2000元在30年后的未来值,即30年前的2000元在购买力上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仅从工资水准从1989年到2019年增长100倍以上的常识考虑,法院至少应当判决工商银行归还杨先生20万元。

    在上述三个荒诞案例中,我们都看到了中共国有、党有银行和巨无霸垄断央企的言而无信、缺乏诚信以及中共司法的不公和无信,还看到了中共国企、党企、央企决策并非真正遵循市场规律的自主决策,而是总夹杂着不可捉摸、飘忽不定、不可预期的高大上、反市场的政治操纵,中共的国企、党企、央企根本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而不过是戴着公司面纱的中共政权的附庸和衍生品。东西南北中全面领导的中共政权本身,恣意插手微观经济活动的中共政治强权本身,是市场经济及其诚信原则的天敌!

    中共及其国企、党企、央企一向蔑视、鄙视信用和诚信,而信用和诚信恰恰正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尤其是金融业的命根子。与中共及其国企、党企、央企蔑视、鄙视信用和诚信相反,欧美发达的真正市场经济国家及其企业界,无不视信用和诚信为生命。

    1648年5月15日,荷兰Lekdijk Bovendams(莱克河堤坝公司)的财务官约翰·范·胡根浩克(Johan van Hogenhouck)收到尼古拉斯·德·梅杰(Niclaes de Meijer)1 000荷兰盾的永续债投资款,并向尼古拉斯·德·梅杰签发了投资文件即永续债券,承诺每年两次、每次50荷兰盾向尼古拉斯·德·梅杰或任何持券人支付利息。历经近四百年,莱克河堤坝公司早已被Utrecht(乌特勒支)省的Hoogheemraadschap Stichtse Rijnlanden(莱茵河流域水务管理局)所继承,支付利息的货币也几经变化,但不变的是永续的信用和诚信,即便二战期间荷兰被纳粹德国占领而无法支付利息,二战甫一结束,乌特勒支省的莱茵河流域水务管理局就及时向债券持有人补付了利息。

    莱克河堤坝公司1648年前后发行的永续债券现仅存四份,但利息支付和契约精神却绵绵永续,不仅在早期维护了前资本主义时代言必信的贵族荣誉,又始终不渝地信守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契约精神。除非乌特勒支省的莱茵河流域水务管理局破产清算并且再无既承人,或者地球本身果真天翻地覆,这份永续债券将会像其名称一样永续传承,直至地老天荒。

    诚信传家久,中共及其国企、党企、央企它们显然是懂的,但它们更显然是不愿、不打算诚信的,只为它们自己妄想的那种万世一系的永久、永续特权利益!它们追逐的是永续的特权,而不是莱克河堤坝公司所追求的永续的公司责任和永续的诚信。中共及其国企、党企、央企心知肚明,它们的特权私利与真正的市场经济及其所要求的信用和诚信水火不容,它们深知真正的市场经济及其信用和诚信一定会动摇、排斥它们的特权私利,因而它们总是要在它们自认需要的时候踢开信用和诚信。中共及其国企、党企、央企在经济领域的这种言而无信、轻诺寡信、背信弃义,与斯大林、毛泽东、齐奥塞斯库、波尔布特、“六四”屠夫邓小平等共酋在政治领域争权夺利、铲除对手时的毫无信义、杀人如麻,乃是同一路径、同一逻辑。

  • 国企变相吸血从民众口中夺食激起舆情滔滔

    近日大量重庆市民反映燃气费高涨,成为舆论焦点。重庆多处市民的燃气费用猛增,网友在社交媒体花样吐槽,一时之间,消息冲上热搜,在社交媒体和各大平台上引发热议。当地市民抱怨,自燃气更换新气表后,家里燃气费翻了10多倍,令人不可思议。也有当地业主爆料,自家燃气费直接从上个月的463元人民币,上涨到这个月的6170.75元。另有当地网友披露,重庆居民换表时间大多集中在去年年底,也有部分是在今年2月份前后。

    事实上,从全年下半年开始,就不断有重庆居民在重庆官方网站的所谓“问政平台”反映燃气费飙涨,但当局一直没有解决问题。4月开始,相关话题更是冲上抖音的热搜。网民纷纷猜测燃气费高涨的原因。有人认为是新表被做了手脚,有人认为是燃气公司偷偷降低了燃气的浓度,还有人猜测是燃气公司调涨了燃气价格。

    对于上述市民一系列质疑,重庆燃气公司方面坚称“未发现气表存在计量失准问题”。同时与之对应的消息是,近期重庆燃气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燃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59%,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12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824%。

    事出反常必有妖。虽然官方并未提及公司营业利润暴增11倍与重庆居民燃气费猛增之间有什么必然关系,但是网民议论纷纷。网民表示,用脚后跟也能想到,市民日常的燃气费用突然集体猛增,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原因。而且,重庆燃气突然之间变得很“赚钱”,原因也不简单。

    对此许多自媒体直言国企“抢钱”。根据网民爆料,燃气费暴涨的不止重庆市。网传一张燃气费账单显示,四川省某地一个小区业主的燃气费高达17,290元。有自媒体人指出,上海的自来水已经涨价20%,甚至超过50%,“因为自来水是国有控制的,可以弥补财政收入。下一步就是电价、通讯及网络费、火车以及地铁票价的上调了。”中国“基础物价通胀期”已经开始。有媒体人认为,当局在财政紧张压力下,将大幅提高水电等基础物价。

    在滔滔舆情之下,重庆燃气集团两度就此事作出回应。4月10日,重庆燃气集团回应市民称,收到个别客户反映燃气费用高、怀疑气表计量不准的情况,“对此,我们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逐一核实情况,及时回复处置,得到了用户的认可。”4月12日,重庆燃气集团又发布《澄清公告》,称该公司“新更换的气表均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具有检定合格的标识”,且“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未发现已复核气表存在计量失准问题”。

    民众对燃气集团所谓的“得到认可”“未发现问题”的说法纷纷质疑。如果燃气公司对于“个别客户”反映的情况都核实过了,而复核过的气表都没有问题,那么之前用户反映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发生的?难道是用户自己操作不当?如果是这样的话,类似问题如此普遍,是不是也应该科普提醒一下居民正确的用表方法,避免大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吧。没有具体的核查情况,也没有查明的真凭实据,此两纸通告,很难让民众信服。

    随后,更多市民开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燃气表计数异常的情况,燃气集团的澄清公告也被删除。有网友表示,出现此类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垄断。燃气仅此一家,既是选手又是裁判,消费者即时发现问题,恐怕也“投诉无门”。而这次事件即使群情激奋,依然对其无可奈何。网民嘲讽:“明明可以靠抢,为什么还要弄得这么复杂呢?”在民众质疑声中,4月13日晚,当地宣布成立包含公安等在内的联合调查组,进驻相关重点燃气企业,就该事件展开彻底调查。

    4月17日,微博网友反馈,经过相关部门的协商,重庆的燃气表竟然“自行”减缓了运转速度,这验证了一位自媒体博主“木木”的爆料。木木的爆料说:“据内部人士爆料,燃气公司并没有在表上做手脚,而是在燃气里面做了手脚。它在燃气里面加了工业氮气。工业氮气物美价廉,一方只要三角钱。但是加入了工业氮气以后,天然气里面的燃值会降低,所以要加压。”

    中国的水、电、燃气、网络都是由中共国企垄断。网民总结“五大小偷”,嘲讽中共当局压榨百姓:中国最近民间小偷是少了,可是官方小偷暴增,五大官偷横行无忌,1.气表偷气2.油表偷油3.水表偷水4.电表偷电5.手机偷流量。

    在知乎,《川渝多地被指换新表后燃气费异常》专题吸引了6600多条讨论,1100多万浏览量。其中《如何看待重庆燃气第四季度利润暴增倍,调查组进驻倒查3年》的问题就有1200多条回答,显示民众对国企垄断下民生日艰的关切。

    商业Y观点回答说:“据我所知,深圳很多小区更换了燃气表后,费用都有了成倍增加。这是深圳去年底发生的事情,此次重庆和成都也发生了一摸一样的情况。其实大概率不用倒查3年,就查查此次燃气表发生了些什么巨大变化就好。因为真正的差异不是3年陆续提高的,而就是更换燃气表前后发生的,而且是巨大的变化。老百姓是没钱,不是没智商,不是傻。不用推测都知道设备出了问题。”

    北府小兵回答说:“财富不能共享,债务必须均摊。一百多万亿的城投债、地方债不会凭空消失,总要找人买单。自从全国统一换了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指针读数怎么跳动就不受控制了,周围的人都感觉到费用增加了很多。去年是电费、自来水费、汽油价上涨,今年开始了燃气费上涨,与老百姓生活有关的必需品都会迎来一波价格上涨,就跟古代盐铁专卖一个道理。如果是温水煮青蛙,慢慢涨价,估计老百姓也就忍了。但是,重庆作为试点城市没有把控好节奏,干的有点猛了,步子迈大了扯着蛋,搞的全国都知道了。”

    追光者回答说:“不受监管的权力,远比所谓的资本要可怕。”阳光明媚回答说:“核子事件可以说明,只要后山够高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鼠头鸭脖事件可以看出:鼠头也可以鉴定为鸭脖的!云梦泽可以告诉你:他们很随意,你却很难过,法律无奈何!你说我该如何看待?”

    波多野猫叔回答说:“捂不住了才会说这儿有问题,那儿有问题。以后这种事越来越是常态。可问题矛盾出在哪了呢?个人认为1、可能跟税源不足有关;2、本身企业的窟窿太大,突然有人查了,做账是来不及也不能瞎做了。”

    无志青年回答说:“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从2022年开始国内很多社会热点背后的底层逻辑只有一个:谁来替代土地出让金成为新的开源方式?稅利债费,你总要有一个拿出来,不然有多少人要跟着喝西北风。信不信无所谓,因为我们从来都没得选。”

    作者我是葱哥在其微信公众号“非虚构故事”发表文章《这简直就是入室抢劫》评论道,“一边是居民燃气费用出乎异常地翻倍,一边是涉事企业大赚特赚,天然气却没多卖多少,这种巧合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文章表示重庆燃气事件的发酵过程说明,“光靠燃气公司自查自纠,或让市民和燃气公司来回扯皮,解决不了问题”。尤其燃气、自来水、电力等都是直接关乎民生问题,这样的公司公然作假“从群众口中夺食”,已经触碰了社会的底线。

    作者老粉1974在微信公众号“凤羽财经”发表文章《重庆燃气利润暴增8倍,重庆人不干了……》,文章认为,这些基础民生的,是肯定要涨价的,不过不会像重庆燃气这个涨法就是了。要怎么涨呢?要像油价,涨涨跌跌,不要急,不知不觉的。国际原油价150的时候,油价6块多,国际油价80的时候,这不也92号8块多了嘛…青蛙,要用温水煮。

    作者燕子女侠在微信公众号“燕七公子”发表文章《重庆燃气耍流氓,就这么算了?》,文章说,燃气集团的回应很有意思。群众问的是:“为什么大范围的用户反映近期的燃气费用出现比往常高,甚至翻倍的情况?”而对方回答的是:“我们的燃气表没有问题!我们的计量方式也没有问题!如果你们觉得我们的表有问题,可以把燃气表送至官方的第三方机构检测!”

    燕子女侠的文章说,这就很像我们去问为什么某个劣迹斑斑、或者根本不符合资格的人会担任要职一样,对方不会说提拔他的原因是什么,他的优势具体在于哪里。而是会说:“任用流程符合规定,不信的话可以查。”又像我们追问为什么建一个雕塑就要几百万,对方不会把明细给你,也不会明确告诉你它到底贵在哪里。而是会说:“招投标符合流程规定,不信的话可以查。”请记住,在切实利益面前,一切顾其左右而言它的回答都是耍流氓。而用“符合流程”和“符合规定”来搪塞质疑,把调查责任甩给举报群众的行为,则更是流氓中的流氓头子。那他们为什么不敢正面回答呢?原因显而易见,老百姓只是穷点,但并不是傻。

    网易号“慎独赢”发表文章《这次闹大了》,文章说,燃气表没有问题,才是更严重的问题。随着重庆燃气事件不断扩大,人们才突然发现,行业垄断实在太可怕了,因为不仅是燃气,也不仅是重庆地区,全国各地区都出现过燃气和水电费突然飙升的情况,虽然每次都有居民反映,可最后也都不了了之了。经过三年疫情,钱是越来越难赚,可各种生活成本却越来越高,当专家们一次又一次高喊着要刺激消费的时候,百姓想的却是,我拿什么消费?消费以后我的养老、住房、看病、子女教育等等,谁来管?消费很容易,难的是赚钱。当人们的生活成本在不断增加的时候,活着都已经很不容易了。

    网易号“历史总在押韵”发表文章《嘲笑欧洲人用不起天然气的回旋镖飞回来了》,文章说,仗着自己垄断经营,就敢明目张胆的在用户气表上做手脚,这是在消耗公信力。重庆燃气利润突增八倍,这都是在吸老百姓的血。试问,如此操作真把老百姓当傻子吗?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以前是柴排在首位,现在天然气取代了柴,可见这是民生保障,在这上面动心思,虽能割到所有人的韭菜,但失掉的是民心。

    历史总在押韵的文章说,除了川渝地区,全国很多地方的人都在反应气表可能存在问题。其实除了气表,电表就没问题吗?用电量比发电量还多,是怎么做到的?水表就没有问题吗?油表就没有问题吗?只是有的东西不能明目张胆的涨价,特别是现在国际气价还跌倒谷底,更没理由涨价,只能变相缺斤少两来增加收费。这些国企变相吸血,这不是成了一种“苛捐杂税”吗?

  • 安徽反腐名额除异己 原国企厂长遭酷刑胁迫认罪

    中国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反腐行动中,有地方当局被曝光为摊派“腐败名额”制造冤案假案。中国中青报的报道显示,因“贪腐铁案”被一审判6年徒刑的原芜湖卷烟厂厂长王龙明案被指,被告在被拘押期间遭受酷刑,编造自己受贿的情节;检方证据漏洞百出;行贿人在同步录音录像中称“扯了谎”。案件被发回重审,5月11 号开庭。王龙明的妻子要求法院公开重审王龙明案。

    原芜湖卷烟厂厂长王龙明去年8月被控受贿121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6年。但王龙明坚持自己是因为受到酷刑而编造了受贿的情节,同时,该案因多处证据不清,所有贿金无一查获,及一审法官拒绝播发显示定罪证据漏洞要害的录像等问题,引发许多关注和质疑。

    本周四(5月11日),该案将在原一审法院芜湖市镜湖区法院重审,尽管有许多人关注案件,但当局只发了三张旁听证。

    一直为丈夫喊冤的王龙明的妻子邹菁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称,当局为了把该案办成铁案,对丈夫实施虐待和酷刑,并以家人安全相威胁,还把姐夫逼疯:

    “陈树隆贪腐团伙把王龙明关了54天,让他生不如死,不让吃饭、睡觉、死亡威胁。王龙明54天爆瘦40余斤,还告诉他,已经把家人全部抓起来了,如果再不承认的话就抓他的女儿。王龙明为了保家人,不得不编造自己受贿的情节。还把王龙明的姐夫逼疯,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丈夫被抓期间,芜湖市纪委强迫邹菁换上指定的衣服和裤子拍摄录像,后来邹菁得知这是为了让丈夫看到,认为家人已经被抓了起来,威胁他认罪。

    据中国媒体的报道,在检察院向法院移交的案卷和同步录音录像里,邹菁和律师发现,所有贿金无一查获;指控称王龙明在家受贿,但出入境记录显示,其中至少有两笔受贿发生时,王龙明其人在罗马尼亚。更为蹊跷的是,同步录音录像里,一名行贿人在做完笔录后,与办案人员聊天,称之前所言是“扯谎”。他既没送过钱,也没在王龙明那儿落得好处。

    邹菁引述律师指,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每一项指控所依托的证据都形不成严密的证据链:

    “最后得出来的所谓证据全部都是假的。如时光穿越,王龙明人在罗马尼亚和习主席在一起合影,结果他们就说,在那个时间点他在安徽芜湖受贿。连出入境纪录都显示王龙明在罗马尼亚。还有一个穿帮录像,行贿人跟检察官说,我没有给钱,我撒谎。检察官说这很正常。所有的证据全部都是无一查获,全是点对点的口供,矛盾重重。”

    去年11月,主办王龙明案的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该案才浮出水面,其后又陆续有人揭露陈树隆炮制了多起贪腐冤案。

    安徽另一反腐冤案的受害人家属吴风华告诉本台记者,反腐已经成为官场利益集团清除异己的工具:

    “芜湖市纪委一向办案就是如此,都是陈树隆的团伙。他在主政芜湖的时候,就是利用芜湖市纪委来清除异己。王龙明的案子,就是利用老百姓仇官仇富的心态,不管这个官员冤枉不冤枉,反正被打到了,你是腐败分子了。老百姓都是很高兴的,他们不会去追究这个人是真冤枉,还是不冤枉。纪委的人他们非常猖狂,把你搞死了,你也是畏罪自杀,我们反腐反正老百姓欢迎。至于我们怎么样去做,老百姓也不知道了。他纪委的录像也不会拿过来的。”

    (来源:自由亚洲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zhengzhi/xl2-05102017110155.html  2017-05-10)

  • 关于辽宁省丹东国企相关国家公务人员涉嫌贪腐及拖欠工资的举

    我们是辽宁省丹东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原东港市水产局)下属国有企业职工,由于1995年东港市水产局成立了一个与日本的合资企业-东宇水产有限公司,通过正式招工和从东港市水产局下属的其他国有企业调转的方式,组成了有十一个人(现剩九人)的公司员工队伍后,专门从事水产局下属企业:国营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和东港市滩涂贝类管理站所生产的杂色蛤出口到日本的业务,由当时的东港市水产局局长杨吉良任公司董事长,水产局的几个中层干部任公司董事,最初给职工定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480元,两三年后涨到每人工资580元,据我们职工的模糊记忆当时公司每年的净利润为三百万至五百多万之间,杨局长给我们职工们开会时说:之所以给大家工资定的不高,是考虑到大家都是国企员工,要细水长流,这些钱都是单位的,如果以后公司没有业务开展了,那么公司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可以保证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直到正式退休。

    可事实后来并非如此,到2003年五月公司没有业务时,据说公司账面还剩四百多万元左右,但我们职工所知道的公司费用的支出,就是十一个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买了一块工业用地花了五十万元,再无其他,那么其余的巨额资金怎么会消失了呢?钱去哪儿了呢?没有人说明,只是还继续给职工们开着580元的工资。

    到了2003年左右换了新任局长雷天国后,职工们的工资逐渐就不能按时发放了。我们找到了当时主管我们的水产局副局长冯忠堂后才知道,公司仅剩的这点钱又被局长借给贝类示范养殖场用于经营了,至于数额多少不清楚,大约近两百万元吧。(注:这里需要声明的是,此时东港市贝类示范养殖场已被私人承包了,而承包的企业主竟然是水产局在任的另一位副局长)又借给了水产局供热站四十万左右(注:声明一下,当时供热站站长竟然同时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剩余的钱不知哪去了,反正账面是没有钱了(再次声明下,所谓借出去的款项至今也无人知道是否收回)至于那么多公司的巨额资金为什么没有了,他也不知道。风传杨局长拿走了多少百万,雷局长买车用了几百万,雷局长妻子开饭店专供水产局人员每天午餐的费用也是从这里出的等等,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因为无从知道。能清楚帐目的会计不知如何让局长给弄成了公务员,担任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

    因为开不了工资生活无望,职工们找到了雷局长,雷局长态度非常好,表示鉴于职工反映工资太低,不足以维持生活,局长决定给大伙月工资再涨一百元,以后局里保证职工的生活工资,请大家放心,不要再来找了。

    到了2009年左右,又一新任局长张旭到任之后,工资开了一段时间就又停掉了,职工们的生活又陷入了困顿之中,只好又多次找张局长,期间得到的两个说法:一是你们是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资企业解体了你们就该回家,当我们据事实讲明我们的职工身份是拿着水产局开具的调令来的而且调令交给了水产局的行政办公室这一情况后,张局长表示认同,但随之而来的说法是:你们这块现在没钱,以前的事儿他也不知道,但他本人将想尽办法,就算是去借也要给职工们发放生活工资,同时还提醒我们不要往上面找了:你们的目的是为了开工资,把谁弄个好歹的都不好,反正不管怎样都是开工资嘛,我给你们开就是了。

    在张局长的努力下,我们的工资就断断续续地发放着,从此形成了一个可笑又极为可悲的局面,由于这点儿活命的钱不能按时发放我们一次一次地去找张局长,找了就发,不找就不发,这期间张局长对我们说:筹钱给职工开工资的目的,他在咨询、运作出售公司那块而工业用地之事,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区区这几个生活费始终没有发放,直到2014年中秋节过后9月15日我们无奈地找到了张局长,张局长表示,按理说他是应该管我们职工的,他本人也通过局委会研究,鉴于你们工资太低,从今年6月份开始再给职工月工资涨一百元,可是没钱发呀,他也知道我们几个月没开工资了,但就是筹不到钱了,因为给你们开工资已经到外面借款二十多万元了,真没办法了,工资是开不了了,这就是我们得到的答复,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发放生活工资。
    我们愕然了,大家现在都是四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的年纪,作为国企员工,最长的工龄已经三十四五年了,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们大部分都在上学,我们如何生活下去呀?难道我们为国家贡献了大半生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国企,到最后上了年纪就换来这样的下场?况且,就现如今水产局也不是没有国企,个别的时候还在用人招工,可我们为国企贡献了数十年的职工,怎么就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了呢?

    还有我们的待遇问题,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若干年前就停交了,我们现在连得病的权利都没有了,只能祈求老天保佑,别让我们生病,否则拿什么治病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可笑又可气的事情,最初杨吉良局长在任时,给所有职工办了医保卡,可从办卡开始到现在,这张医保卡里从来就没有一分钱,始终是空卡,这就让我们想不通了,为什么要办这张卡,空卡我们如何治病?国家要求全民医疗保险,大病有钱治有人管,怎么到了我们普通百姓这儿就享受不到党的阳光了呢?是我们不是中国人?还是我们压根就不是人?他们这些“人民公仆”就是这样的待遇吗?

    我们普通百姓是不会算那些花里胡哨的帐的,况且真实的账人家也不会让职工知道,但仨多俩儿少我们还是能看明白的,就以我们公司的利润及全体职工的收入而言,这些年来就算是本金不动,光是公司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就足够足够我们几个职工开工资的了,怎么就没钱了呢?钱到底去哪儿了呢?总得有个清楚的来龙去脉吧?这可是堂堂正正的国有资产呐!就算你把这些钱拿去救济了非洲难民也总得有一个清楚的公布吧?让我们知道后感觉脸上有光,虽然我们自己的生活无法保障。

    在就那个所谓的借出钱的问题,在广大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公司的钱借出给私人经营用,本公司又没有收益,这到底算是借?还是算挪用公款?还是算别的什么?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个公司从成立开始,公司的会计一职就由水产局里一位女性人物担任着,当公司没有业务发展时,人家又能同时担任水产局所属的供热站的站长,供热站与水产局脱钩解体后人家又高就在水产局的党办,现在更是高就成为水产局中层干部-渔政科的科长,同时我们公司的事人家还参与着,不过人家可是置身事外,按着这位女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身在合资企业就是合资人,合同终止了,你们就该回家,我们对这一说法搞不懂,就在会上给这些领导们打了个比方:说中美友好建交,中国派大使去美国履行国家职责,假如有一天中美关系恶化,双方断交那么按领导的逻辑中国政府所派出的大使就应该在美国就地下岗回家?也可能还回不了中国的家了,因为按领导的逻辑大使身在美国,就是美国人,怎么能回到中国呢?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以此女人物的精明能不懂?如果真的不懂,这样的水平是如何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的?而且还是个领导?这不是误国嘛!如果是懂,那为什么要昧着良心说话呢?为什么要急着把我们这帮人赶尽杀绝呢?这不是误民嘛?其次这位女人物怎么不按这个逻辑来办呢?你是合资人还是国家公务人?我们职工搞不明白,企业兴旺有钱是肥肉时,人家是企业管钱的,当企业挪空后,人家又安然出任国家公务员,真是左右逢源呐!扑克牌里面的是“混儿”不过如此吧?为什么历任局长对这位女人物赏识有加大力提拔呢?是这个人真有能力?还是因为人家的丈夫时任东港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局长?现任东港市检察院反渎职犯罪负责人?

    基于上述情况,在我们无法生活的状态下,被逼无奈,我们分别与2014年9月22日和2014年11月19日给民心网和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实名反映了情况,民心网方面至今没给任何正式答复,国家信访局方面经过省市县信访部门层层转发,又把问题转给了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的书记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找到我们,给了我们一份关于《东港市某单位不给职工发工资及公司资金不明的问题的答复意见书》就别无下文了,也没有说明我们的生活工资怎么解决。

    对于这份意见书我们认为极不负责,有推脱,掩盖,欺下瞒上,包庇,混淆是非,不作为,官样文章之嫌。
    原因有

    (1)该书只是说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对多年来公司资金的来龙去脉丝毫没有提及,而且说出了公司还有几十万元钱,与前面给我们开会时说的不仅没钱反倒欠别人二十多万元钱形成了反差。

    (2)职工身份问题,答复意见书上说:不管以前是什么身份,自调入之日或招工之日起,上述人员便失去原身份,成为合资企业职工,其工资待遇及各方面都按照法律和合资企业章程执行,这让我们大感意外,没想到朗朗乾坤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什么时候告诉我们调入起就失去原身份?你若告诉我们,我们会到这儿挣月工资480元?有这样的法律?我们可是手持海洋与渔业局的调令,从你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国有的企业调来的,调令是交给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办公室的,退一万步说:若要失去原有身份,身为海洋与渔业局的局长的董事长和身为海洋与渔业局中层干部的科长们怎么不失去公务员身份?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的呢?国家法律法规三令五申不准国家公务人员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为什么国家公务员的局长科长们还兼任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呢?你们怎么不按法律法规办了呢?他们为什么还继续当着公务员,还高升了呢?这又是哪家的法律规定呢?难道中国的法律只是针对着普通百姓吗?难道中国的法律是为保护公务员和当官的而制定的吗?对老百姓正常的维权推三阻四讲法律,对你们这些人民公仆怎么就不讲法律了?明摆着的猫腻儿,脑袋进水了的人都知道里面的文章,你们怎么就装聋作哑?在保护谁?捂住什么?还讲法律?现如今国家三令五申不准拖欠民工工资,你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海洋与渔业局公然违背国家法规拖欠我们职工工资至今,你不违反法律吗?你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法规呢?是因为我们还不如民工吗?合资公司的会计,同时兼任海洋与渔业局供热站的站长,最后升职为海洋与渔业局的渔政科长,公司的钱还要借给供热站,至今未还,供热站还解体了,钱哪去了不知道,这又是哪家法律规定的?对这位女人物给了公务员身份,对我们普通百姓连仅有的国企身份都要剥夺,这是为什么呢?如此一来让我们不禁猜测,这到底是权利的力量还是金钱的力量呢?我们公司如此的巨额国家资金到底去哪儿了让我们浮想连篇了。

    (3)该答复意见书,我们认定为地地道道的“官人股”文章,整个意见书里到处充斥着“完善的制度”“严密规范”“合法可查”“法律规定”“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积极引导”等等文字秀,就是不办一点儿实事儿,我们从2014年6月至今没领到一分钱生活费,这个意见书还大言不惭地在谈“依法处理”“确保职工利益”。这是不是有点太耍戏老百姓了?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养活着这样一些不接地气而且睁着眼睛说瞎话官官相护的官僚?

    (4)我们也不禁对国家信访局的办事程序有点看不懂了,让海洋与渔业局这帮官僚们来处理他们自己所做的事,无疑与让杀人犯来调查处理该案件一样,能有个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这份意见书还登在了国家信访局的处理结果上,由于我们不满意此答复意见书,又与2015年1月27日写了申诉材料投到了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中心,我们每天都跟踪关注处理过程,只见到国家信访局于2015年1月28日将此件转到了辽宁省信访局后便无下文,我们开始还天真的以为可能因为要开两会的原因,领导比较忙,我们可以等等,可两会已结束多日了,还是老样子,我们实在等不起了,毕竟“民以食为天”嘛,我们也找过当地的信访局和东港市政府办主管民心网的领导答复都是:我们的情况他们深表同情,但他们的职责范围只能到此为止,建议我们寻求别的途径解决。

    (5)无奈,我们又来东港市纪委举报中心,举报我们单位国有资金失踪问题。纪委举报中心的一们接待人员答复说:国有资金流失问题不归他们管,建议我们找别的部门或途径。至于我们反映的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等国家公务人员同时担任合资企业董事长和董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等违纪和涉嫌贪污、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该接待人答复说:国家在2014年前是充许国家公务人员兼职商业经营的,是在2014年开始禁止的,你们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们所兼职经营商业活动的事儿是发生在2014年以前,所以他们不违纪,也不违法。

    我们迷惘了辽宁省东港市的事儿就这么难办吗?他们这些掌握权力的人,随心所欲地解释国家法律法规,只要对他们这些当官的有利。他们在捂什么呢?是官官相护还是利益攸关?

    我们是最普通的百姓,不想争也争不过人家,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没有掌握别人命运的刀把子,更没有背景,现在的遭遇让我们生活无望,更无法忍受如此的环境,如今报纸电视宣传的政风清明的大气候又让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所以才写了这封信,我们想弄明白的是,这件如此明了简单的事,为什么就不能有个清晰的说法?非得闹成群体事件才能有结果吗?非得把规规矩矩按程序办事的百姓逼成进京上访者他们才高兴吗?我们希望媒体记者帮我们公开此事,让天下百姓和仁人志仕来评判一下,还我们这些为国企效力大半生的百姓一个公道,没有非分之想,只想让我们有一个生存下去的权利和环境,享有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生存权,不管怎样,只要能让我们生活下去,别无他求!

    举报人:张俊秋 13352177699

    联署人:张海波 杜建军 马远泉 赵厚平 辛延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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