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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违宪审查申请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信春鹰主任委员:

    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向贵委提出此违宪审查申请如下,请依法处理:

    2024年4月26日,国家安全部第3号令发布并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其中第四十条关于国家安全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查验公民个人及组织的电子设备(手机、电脑)之规定明显违反宪法及立法法的规定是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贵委应立即依宪依法履行职责监督纠正!

    众所周知,在当今信息时代,手机、电脑是人脑的延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它不仅涉及个人隐私还涉及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格尊严。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国家由人组成。国家安全或政权安全(其实二者并非一回事,姑且按照官方的定义把二者混同起来看)之实现绝不是对宪法普世文明内容的阉割或僭越而是相反要不断向普世文明演进靠拢才是靠谱的。一个反人权、反人性的所谓国家安全观果真能成立吗?国家安全不能背离尊重与保障人权这一宪法规定及普世原则,换言之,以侵犯人权为代价的国家安全行政执法程序根本无法实现国家安全目标。按照现行宪法、法律规定及习惯法来看,采取技术侦查以及搜查、查看公民手机、电脑等侦查手段,只有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方可进行。

    国家安全到底是谁的安全?如果任由公权力泛滥,擅自滥用、扩大所谓国家安全之公权力的适用范围,没有边界感缺乏敬畏心,在没有任何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情况下执法,必然导致人人自危,是把所谓国家机器、执法人员置于与人民的战争状态危险当中,是取乱之道将整个社会推向动荡不迭的深渊。我们应当知晓,权力是有限的,一切权力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不仅应来自于人民的授权而且不能违背自然正义与普世文明,江山之固在德不在险,自古有之。

    申请人真的一点都不担心而今社会、人心与日俱增的变革力量,一点不怀疑一切违法势力及倒施逆行终将淹没在无可阻挡滚滚而来的时代变革大潮中,只是觉得我们这一代人不能躺平,无论体制内外还有机会在各自的位置上尽一点责任,在这场巨变的过程当中,为着尽量减少对抗与冲突、为着尽量减少人道灾难、变革的代价,并为着每个人在自己的位置上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德行善、积功累德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子孙后代而有所选择。我们应当知晓,无论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我们身处何种境地,在善恶之间,其实总会有可以选择的空间及余地。

    中国公民:谢燕益
    手机:13520232026
    2024年6月13日

    附:《国家安全行政执法程序》第四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有关个人和组织的电子设备、设施及有关程序、工具开展查验,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验通知书。
    紧急情况下,确有必要立即查验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可以当场实施查验。

  • 以国家安全名义将肆意违法侵权合法化

    ——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中共国家安全部4月26日发布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明确从发布之日正式实施,授权国家安全部门以国安安全需要名义来大肆动员民众互相监督举报,强加各单位承担监督控制公民的所谓“主体责任”,任意检查监控公民通信网络及各种活动,公然无视公民各项宪法权利,为当下已经广泛侵害公民权利的各种集中营、黑监狱、无所不在的监控等等违法侵权行径提供起了法律依据。因此,随着《规定》的实施,中共统治的大陆人权法制将进一步退化,社会民众生存环境进一步陷入互不信赖,互相伤害的恶性斗争中,中国加速回归曾经阶级斗争主导下的野蛮文革岁月。

    从《规定》无所不包的施用范围,可以看到对整个社会极其广泛而深远的控制性。《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本规定。”可以说已经囊括了社会一切单位与人群。

    《规定》的工作原则“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明确了使用一切手段,结合后面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举报奖罚等等,可以看到一种全民动员,掀起全社会抓间谍,反特务的运动目的。

    《规定》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监督管理本行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及后面进一步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情况会商、协同指导、联合督查,共同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这就对社会一切单位强加上反间谍“主体责任”时,事实就通过所谓“教育、动员、组织”、培训的责任而赋予单位对员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与强制洗脑的权力,这给业已在中共大陆泛滥的各式集中营、法教班、黑监狱提供起了法律依据,可以肯定在即将到来的大陆,过往以维护稳定为名而对上访维权群体,信教群体等等采取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径将更加肆无忌惮泛滥成灾。

    《规定》明确反间谍的举报机制及系统性奖罚机制,如第十八条“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使中国社会单位与个人在国家安全名义下被强制进入互相检举、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与互相伤害的角色,这必然严重毒化社会信赖机体,使人人自危,人人为自保而举报,如此必将使中国再度上演曾经在中国大陆疯狂的文革劫难。

    而《规定》授权安全部门以国家安全名义对单位及个人采取的各种完全无视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使人完全可以想到接下来中国大陆单位与个人被肆意侵害的惨况。如第二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一)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调阅有关资料;(三)听取有关工作说明;(四)进入有关单位、场所实地查看;(五)查验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六)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检查方式。”以及第二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一)进入有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技术检查;(二)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三)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从中可以看到中共权力机关假国家安全为名可以肆意置公民住宅权、隐私权、通信权等等基本人权于不顾,不仅可以随意检查,监控,还可以肆意以调查名义限制人身自由及以政审名义干涉甚至剥夺公民工作权。

    由上面种种《规定》的条款,可以看到中共国安法下更进一步细化出台的《规定》,已经将过往岁月中臭名昭著的维稳制度下种种违法侵权行径,借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而冠冕堂皇地上升到法律规定,使过往维稳制度中无法可依的侵权,变成了今天维安名义下名正言顺的依法侵权。如近年发生的长沙公益组织富能案,云南王藏夫妻被拘押案,许志永、丁家喜案等等人权案件,都显示出对法律的漠视与以维护国家安全名义的无法无天。今天中共国安部门祭起了《规定》,这预示着中共统治下的大陆急速迈入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的升级版文革时期,由此可知中国社会的人权灾难将雪上加霜。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1日

  • 丁家喜出境受阻被指危害国家安全

    【民生观察2019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丁家喜今欲出境再次受阻,当局指其出境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丁家喜律师上一次出境受阻是在2018年5月。

    据了解,丁家喜律师是在21日(周四)上午准备由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前往香港时电脑系统发出异常提示,随后遭到罗湖海关边检人员的拦截,将丁家喜律师带离检查区。

    经边检人员再次确认后,由边检大厅值班负责人向丁家喜律师宣读限制出境的决定,当局指“因出境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因此限制其出境。而边检的限制依据是《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款。

    丁家喜律师上一次遭限制出境是在2018年5月,当时丁律师准备出境,前往美国探望妻女,遭到当局同样理由的拦截和限制。其后,丁家喜律师向公安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相关行政机构出示限制出境的理由,最终在几经推诿扯皮后,公安部以“国家机密”为由,草草敷衍了事。

    面对无故被限制出境,丁家喜律师表示,无论有没有这种限制,都会坚守在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土地上,直到夺回本属于我们却被剥夺的权利,从自由出入境的权利到自由投票的权利。

    网友刘先生表示,丁家喜律师的上述言论展示了其争取自由权利的坚定信心以及愿意坚守付出一切的决心,这一点从丁家喜律师出狱后曾顺利去到美国探望妻女最后却毅然回国可以看出其所言非虚,非常值得赞赏。

    公开消息显示,丁家喜律师于2013年4月与许志永、赵常青,李蔚、张宝成等人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最后获刑三年零六个月,于2016年刑满释放。

    相关报道:丁家喜律师被禁出境 复议遭推诿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8/0607/17571.html


  • 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包蒙蒙出境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今日下午,北京王宇律师的儿子包蒙蒙在天津机场准备搭机离境前往日本时被海关以其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拦截,宣布其护照作废,并将护照两角剪去。

    据包蒙蒙的父亲包龙军于今天下午发布的消息称,他与儿子包蒙蒙(包卓轩)计划从天津飞往日本东京旅游,下午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出境时遭到机场海关以“包蒙蒙出国后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拦截,声称包蒙蒙的护照已经作废,并将护照两角剪去。理论时海关人员告知,(拦截包蒙蒙以及作废护照)这是内蒙古国保的命令,与他们(海关)无关。

    据包龙军透露,目前刚满十八岁的包蒙蒙已经考完雅思,正在等待澳洲墨尔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次出行是孩子在紧张学习和考试后的一次放松旅游,想不到发生如此令人愤怒的情况,担心孩子的情绪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据公开消息显示,自王宇律师及丈夫包龙军因“709大抓捕”遭到拘押之后,他们的儿子包蒙蒙一直处于当局的严密监控之下,与外婆(王宇的母亲)一起生活,直到去年王宇夫妇取保候审获释。但是由于父母获释后,也一直处于被当局严密监视的生活状态之下,因此包蒙蒙也受到监控。一直到今年七月,王宇夫妇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之后,一家人才获得有限度的自由。

    有关王宇律师一家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王宇、包龙军夫妇已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23/16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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