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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权力失职下被拐妇女的绝望

    一个国家公权力丧失对公民生命安全的保护职责,则这个国家民众的苦难就深不见底。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欢口镇董堂村,一妇女被拴铁链,关冷屋子,先后生育八个孩子的视频引起网络高度关注。而另一相关消息说,有一女同期进该村,比“8孩母”更惨,长年光着,地上活20年,已精神失常。这些消息为中国传统万家团聚的节庆平添一份悲剧。让人看到这个所谓盛世之下民众的深重苦难。

    据网友1月28日拍摄发出的视频显示,董堂村一名女子穿着棉裤、上衣单薄,其脖子上拴着一条铁链,铁链上的锁垂在女子下巴下方。女子旁边有张床,脏乱不堪,床上还有一碗饭、一个馒头。该女子口齿不清,似乎无法与人正常交谈,无论拍摄者怎么询问,女子的回答都难以听懂。据拍摄者称,她是8个孩子的妈妈,并表示该女子冬天穿得很少,于是便给其拿了一件厚外套穿。在此视频的评论区中,有网友称村里人说孩子妈妈来的时候有学历,会说英语,是被其丈夫董某某打傻的,并表示不听话还会拔她牙齿。而在网友的另一个视频中,却听到该女子说出“这个世界不要俺了。”的绝望话语。

    2月1日,大陆前资深调查记者邓飞在微博爆料说,8个孩子的母亲所在的董堂村,还有另外一户人家的女子被铁链锁住。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子身上裹着粉色棉被,趴在地上不断摇动自己的头,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该女子所住房间十分杂乱。视频中一名男子说,“这二十多年了都是在地上生活,衣服都不能穿,就是弄条被子就这样裹着,很可怜的……”

    邓飞透露,这名女子和8孩母亲差不多时间来的,现在她已经无法行走,精神不正常。邓飞还说:“她来的时候长得很漂亮,皮肤也很白,会认字,会算账。以前老一辈人说的,她会算账。以前卖粮食不是要算账吗?所以大家就说,她很有文化。一开始的时候,她就想走,因为来的时候年龄不是很大。”

    江苏丰县连日披露出来妇女遭遇拴铁链关屋中的不幸事件,只是中国众多被拐卖妇女遭遇痛苦之冰山一角。据大陆作者谢致红和贾鲁生1989年出版的著作《古老的罪恶——全国妇女大拐卖纪实》引述官方数据指,从1986年到1989年,人贩子从全国各地拐卖到徐州市所属6个县的妇女共48100名,年龄最小的13岁。该书披露,徐州铜山县伊庄乡牛楼村几年内增加人口200多名,几乎全部是从云南、贵州和四川被拐卖来的妇女,占全村已婚青年妇女的三分之二。书中还披露了当地官方与人贩子勾结的现象,并举例说,一名贵州女子被拐到徐州,人贩子将她捆绑着招摇过市,送往买主家。该女向路过的警方求救,结果警方不但放过人贩子,还将她带给自己的堂兄弟,任其强奸并将她倒卖获利。

    2017年重庆市巫山县童养媳案件的当事人马泮艳近日在得知董堂村相关事件后,在推特上发文说:“徐州八个孩子妈妈的事,有人问为什么没人报警?为什么没人管?还以为是地方政府不知道呢!我12岁被大伯和村里人卖掉后,也经历过被拴铁链锁屋里,我把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不是没人报警,当地政府派出所都是知道的,他们就是不管!我当年那么求政府,派出所管我了吗?没有!”

    如此触目惊心的被拐卖妇女遭受虐待的事件,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公权力眼皮下,并且大量事实证明,身为维护公民生命安全的警方,有的还直接参与其中。当然,也许有人会说那是过去的事了,那么今天丰县被拴铁链妇女难道是过去的事吗?可见,今天这片土地仍然上演着种种严重虐待妇女,践踏妇女尊严与权利,残害妇女身心安全与健康的罪恶。而导致这种罪恶的根由,虽然有人贩子与购买者的人性的恶,但根本原因是负责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公权力严重失职。

    众多被拐卖遭虐待的妇女切身经历证明,当她们在痛苦绝望中向政府求救时,遭受的是漠视,甚至被警察转手再卖。这才是中国拐卖人口泛滥的根源,也是妇女遭受摧残的病症。

    中国号称崛起与强大,的确在控制公民能力上已经遥遥领先于世界。这个公权力可以随时监控到公民的一言一行,可以将上访维权民众从天涯海角拘押控制赶来,可以让任何表达对政府不满的意识消灭于萌芽状态,而对这片土地发生的妇女遭受虐待拐卖拴铁链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却视而不见。

    这些长期遭受种种非人虐待的妇女就生活在这个熙攘的社会中,就在村镇乡邻的日常生活中,在世人的众目睽睽下。政府可以控制到社会每个角落,每个毛孔,怎么可能不掌握这些被摧残得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人?这显然是公然的漠视。而一个公权力漠视公民生命遭遇危险时,这个社会公民的尊严、权利、健康就荡然无存。那种丰县女子发出“这个世界不要俺了”的绝望,就属于这片土地的每一个公民。因为这种不幸会随时降临到每个人头上。

    当丰县董堂村两妇女悲惨遭遇热传于网络时,公权力在这种不幸中应该承担的角色,是政府,是社会中每个公民必须认真思考与直面的问题。如果不能从这些不幸事件中看到公权力失职的首要责任,不能真正对从村寨到乡镇到县区各级干部责任的追究,就无法扭转这种悲剧重演,就无法杜绝妇女遭遇拐卖虐待的惨剧延续。

    民生观察 2022年2月3日

  • 香港居民涉偷越国(边)境案中家属关心的问题

    作为8.23偷越国(边)境案的辩护人之一,笔者曾三次到深圳,两次到盐田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在与家属的交往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家属焦急和悲伤的心情,为了让他们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我把他们关心的几个问题写出来,供大家讨论和参考。

    一、关于管辖和移交

    根据中国海警局2020年8月27日微信公众号“中国海警”的通告,广东海警局于8月23日9时许在北纬21°54′0″,东经114°53′00″的海域查获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9月13日经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公开通报确认,该船上有12名香港居民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并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笔者查看了中国政府1996年在联合国备案的领海基线坐标声明后发现,离海警局公布的坐标点最接近的两个领海基线坐标点分别为第28号坐标点(针头岩北纬22°18′9″,东经115°07′5″)以及第29号坐标点(佳蓬列岛北纬21°48′5″,东经113°58′0″),连接28和29号坐标点的直线后,作为非专业人士,我们无法判断查获地点是在连线以内还是连线以外,如果在连线内,则属于中国领海,如果在连线外,则属于毗连区,但不管是在内还是在外,最起码应该是在毗连区内,因此,根据国际通行的司法主权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13条的概括性规定,我们认为,中国海警局在该水域可以依法行使相关职权。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我们现在并不清楚,那就是该艘快艇在越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管辖水域后,究竟是先进入了内地领海水域再驶出到毗连区水域,还是仅一直在中国毗连区水域内通过而并未进入内地实际控制的领海水域,这个事实认定将会导致案件在法律认定上产生极大的争议,对这个问题,我本人持开放讨论的态度。以目前的航海技术来看,要查清楚这个事实应该不难,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充分查阅证据之后再发表意见。

    关于管辖的第二个问题是具体的办案机关,我们发现,最先发布通告的是中国海警局,广东海警局隶属于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于2013年7月22日正式挂牌,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该决定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该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仅次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效力,赋予了海警局打击犯罪的职能。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于2020年2月20号联合印发了《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上述两份文件来看,海警局的职能具有高度概括性,弹性解释空间很大,如前所述,两份文件似乎赋予了海警局有侦查案件的权力(侦查权),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的话,本案应该由具有管辖权的海警局管辖,但是海警局在2018年转隶属于武警部队后,法理通说认为武装警察是没有侦查权的,否则就与《刑事诉讼法》发生严重冲突。因此,笔者认为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一个很容易产生管辖混乱的联合通知。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笔者猜测应该是广东海警局在海上执法过程中发现可疑船只后扣押了12位香港居民,然后将涉嫌违法的12名香港居民移交给了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进行侦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海警局移交给盐田分局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况且,2020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第6项明确规定,排除公安机关管辖海警部门管辖的案件,所以,笔者认为,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管辖本案存在法律上的巨大障碍,在没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前,盐田公安分局保险的做法应该是在查清12名香港居民的身份后将其移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处理为妥。

    关于内地和香港的移交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安排,此前都是按照个案处理,既有香港向内地移交的先例,也有内地向香港移交的情况,我相信本着“一国两制”的基本精神,在充分展现内地的胸襟和柔性政策之下,本案移交香港特区处理是完全可行的,也是智慧之举。

    二、关于罪名

    从目前盐田公安机关的通报来看,12名香港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笔者在与承办警官交流的过程中,承办警官介绍有人可能涉嫌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实际上,在内地刑法中有关此类犯罪的罪名中有三个罪名极易混淆,分别是第318条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第322条的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法释(2012)17号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有明确的规定。这几个罪名经常涉及竞合或牵连,在没有看到案卷材料和会见当事人之前,我们不能对此定性,要综合考量时间跨度、是否盈利、目的、方法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因此,笔者强烈不建议在没有仔细研究卷宗前预测罪名和刑期,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笔者想重点谈的是偷越国(边)境罪的法理,我们知道,不管是79刑法还是97刑法(97刑法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均规定有偷越国(边)境罪,之所以当时把偷越港、澳的(边)境规定为犯罪,是考虑到港、澳与内地的特殊关系,但是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后,从法理上讲,由于香港已回归中国并实行“一国两制”,不宜再将违反通行证制度往来于香港、澳门的行为认定为犯罪,原则上应以行政管理为宜,否则,逻辑上将陷入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行走都会涉嫌偷越边境犯罪的怪圈,而且在刑法理论和宪制理论上将无法自恰,因为在“一国”的原则下,这种行为已经没有社会危害性。

    三、关于《港区国安法》

    许多媒体和家属非常关注内地公安机关是否会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称港区国安法)来侦办12名香港居民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为,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该法无溯及力,根据该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只有在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才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三种情形行使管辖权,而且侦查机关必须是国安公署,因此,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本案均没有满足启动《港区国安法》的先决条件,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无权侦查12名香港居民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为。笔者认为,《港区国安法》是一部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形下通过的一部极为特殊的法律,程序和实体均应当严格解释、限制解释,任何人、任何组织和机关都不可滥用《港区国安法》,否则造成的后果,任何人都无法承担。

    四、关于辩护权和家属的知情权

    多名内地律师持家属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前往盐田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看守所均拒绝安排会见。看守所工作人员先是以无法核实委托人与嫌疑人的亲属关系为由不予安排会见,之后待辩护律师提交委托公证书后,又以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了其他两名律师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我们认为,看守所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第一、当事人并不认识内地辩护律师,何来自行委托;第二,如果有律师接受了委托,应该向当事人家属通报平安和基本情况,但目前无一家属收到大陆律师的通报;第三,即便当事人愿意自行委托律师,作为家属委托的律师亦有权依法当面核实,以确定当事人是否受到胁迫、引诱和欺骗,在核实完成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后,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委托谁作为自己的辩护人。盐田看守所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却以各种理由妨害辩护人行使会见权,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家属关心的是,自行委托的律师究竟还有无辩护资格,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家属或者当事人明确地、自愿地、真实地表达解除委托合同之前,接受委托的律师应继续履行辩护职责。

    家属有权知道当事人的一切情况,包括基本案情、健康状况、羁押场所等,但是内地《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家属只能委托律师前往探视并了解情况,因家属委托的辩护人目前无法会见当事人,这导致家属的知情权受到实际损害,因此,除了辩护人继续据理力争之外,香港家属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维护权利,第一,香港家属可以直接向当事人写信,信的内容不要谈论案情,邮寄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永安北一街南一号深圳市盐田区看守所,当事人收到信函后,看守所应当保障其回函的权利。第二,可以向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寻求各种帮助。第三、可以直接向承办警官电话咨询当事人的情况,也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并提出合理诉求。

    五、关于案件的程序

    内地法律制度与香港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家属非常关心案件的进程,笔者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介绍。根据香港警务处从盐田公安分局接获的《港澳居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通报表》来看,12名香港居民于2020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根据内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在逮捕之前最长可被羁押37天,也就是说如果盐田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12名香港居民将在2020年10月1日前会被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如果被批准逮捕,那就意味着将会被继续羁押,而且被定罪的可能性会很大。嫌疑人被逮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之后案件会移送盐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最后起诉到盐田区法院,法院的一审期限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当然,上述期限均不包括公、检、法在各种法定情形下的延长期限和补充侦查期限。因此,2020年10月1日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请大家拭目以待。

    以上问题,并不全面,希望能解答家属的一些疑惑,也给家属一个安慰。同时,对于上面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进行理性讨论。

  • 山东良心犯张磷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被云南西双版纳当局以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刑一年的山东枣庄义人张磷2019年1月5日出狱,无锡华春辉等网友前往勐海县看守所前去迎接。

    继上个月(2018年12月25日)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二审在勐海法院开庭以来,本周四(2019年1月3日)勐海法院到看守所向张磷送达了二审终审判决书,并宣布张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罪名成立,维持原判。

    1月5日一大早,华春辉及其他网友便来到西双版纳勐海看守所等候张磷。上午9:20分,张磷略显疲惫胡子拉碴的终于走出了看守大门,时隔一年老友在此重逢不免百感交集,华春辉抢前一步与张磷相拥在一起。

    记者了解到,本周四当局为张磷送达的二审判决书一事,勐海法院并未通知其辩护律师王宗跃,而是王律师周本五主动致电勐海法院问询,才获悉其当事人张磷二审被维持原判。

    张磷,六十年代生人,籍贯山东枣庄。其性格耿直,为人热情处事低调,喜助人而不喜张扬。2009年曾因言论被湖南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劳教两年。出狱后不久便定居云南西双版纳,以送纯净水、送快递等打零工为生。

    2018年1月6日早晨,西双版纳当局指派13名警察突然闯进张磷居所将其抓捕,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并于2018年2月9日批捕。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看守所。

    张磷被关押两个多月后,家属聘请了贵州律师王宗跃为其辩护律师。3月21日,王律师成功会见了张磷。

    律师会见后得知:此次勐海当局抓捕张磷的“罪行”是,2015年有四位通过朋友介绍的人到西双版纳找他帮忙办理出境手续,张磷便带他们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证,当时有两位成功办理了出境证,另两位没有办理成功。之后张磷便与四人分开,并不知他们是否出境。时隔几年勐海当局又以此事将他抓捕,让张磷感觉莫名其妙。张磷认为带朋友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手续完全合法,此次勐海当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将他治罪实在荒谬之极。

    其后王宗跃律师先后7次到勐海会见张磷,期间,律师在正常会见张磷时曾遭遇勐海县看守所“要听从上级命令才可会见”,从西双版纳勐海看守所汇报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要汇报到云南省厅;最后要层层汇报审批至公安部才可以会见的奇葩经历。

    源于张磷拒不认罪,西双版纳当局又找不到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有效证据,在其被关押半年后的7月24日,律师再次来到勐海会见张磷,在律师的据理力争、张磷的“无罪”坚持,以及海内外网友们的关注呼吁下,张磷案已由最初的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变更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0月9日,张磷被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开庭,王宗跃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张磷亦坚称自己无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三日后,10月12日,西双版纳勐海当局宣布,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便)境罪”一案罪名成立,被判刑罚一年;张磷不服判决,并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并继续委托一审辩护律师王宗跃为其二审辩护。

    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30分,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审在西双版纳勐海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磷依旧被戴重刑械具(手铐与脚镣)出庭,王宗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华春辉等网友到庭旁听,法庭未当庭宣判。

    一个礼拜后,进入到2019年1月3日,张磷被跨年宣判,勐海法院到看守所送达了二审判决书,判其“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罪名成立,维持原判,获刑一年。

    据今天(1月5日)前去迎接张磷的华春辉说,虽然张磷出来时略显疲惫憔悴,但带他去洗了澡理了发,换上为他买的新衣鞋袜,立马显得精神多了。

    张磷表示,在里面他始终没有认罪,感谢一年来朋友们对他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近期将会先休整一段时间,多陪伴一下日夜担忧牵挂他的家人。

    随着张磷的出狱,至此,被西双版纳当局一手炮制的、将张磷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莫须有罪名治罪获刑一年的案件暂告一段落。


  • 山东张磷案二审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30分,山东枣庄良心人士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审在西双版纳勐海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磷依旧被戴重刑械具(手铐与脚镣)出庭,王宗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华春辉等网友到庭旁听。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磷的辩护律师王宗跃于12月24日平安夜便抵达西双版纳,25日上午开庭前夕到勐海县看守所会见了张磷,对庭审辩护意见进行了交流。

    下午三时许,在西双版纳避冬的无锡华春辉与两位朋友恰遇张磷开庭,便即兴参与了旁听。

    据华春辉透露,旁听张磷案,勐海法院的安检程序之严格前所未见,不准带手机手表眼镜以及包、外套进去,胸背都是从头到脚扫过,而且还要脱鞋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旁听张磷案人员一共九个人,除华春辉与两位朋友以外,其他六名参与旁听人员疑似是州、勐海的国保。

    据华春辉说,张磷在法庭上思路清晰,应对得当,坚持无罪,要求无罪释放。王宗跃律师也为张磷做了无罪辩护。

    但令人不能理解并很气愤的是,张磷此次进法庭时与一审一样,又被带了重刑械具(手铐脚镣)出庭,审判长指示法警将张磷的手铐解除,但脚镣却没解,为此,王宗跃律师当庭表示抗议,但合议庭最终还是没同意解除。

    华春辉说:“张磷的精神状况还可以。休庭后武警带张磷出去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朋友们只能默默地向他点头示意。望着他带着沉重的脚镣转身那一刻,不由一阵心酸,五味陈杂”。

    记者了解到,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庭审历时一个小时零10分,从下午15:30开始,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于16:40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完毕,缘于王宗跃律师匆忙赶时间登机回家,记者没有得到其庭审消息。

    对于西双版纳当局将张磷案选择在圣诞节开庭,一位关心关注张磷案的人士表示“圣诞节是西方国家的节日,西双版纳当局将张磷案选择在今天开庭,无非是想趁西方人权官员放假,在这个时间点审判张磷,意为可以起到减少关注度的作用,中共当局做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并且乐此不彼屡用不爽,但它们的丑恶也只能掩盖一时”。

    推友王译今天发推文称:圣诞节这天,在西双版纳勐海法庭的审判台上,良心与正义将会再次被戴上镣铐,接受野蛮而又无耻的审判!无一例外,良心与正义将会被判有罪⋯我们无力拯救张磷,但我们可以共同来见证,在这个独裁国度权力的傲慢与无耻!敬请关注被西双版纳当局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获刑罚的义士#张磷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案情进展。

  • 武汉王云国被截访打伤却无钱医治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硚口区长丰街访民王云国,于5月12日上午在硚口区长丰街办事处被十几个不明身份人员绑架打伤,现伤势严重已送医治疗。

    据王云国妻子蔡莲对本网讲述,她家因遭遇强拆夫妇俩多次进京上访维权,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5月11日丈夫王云国再次进京上访反映述求,希望自家房屋问题能早日解决。不料在北京上访时,遭到武汉驻京办截访,并雇佣黑保安将王云国强行绑架后押回武汉。

    5月12日早上8点车子到达武汉,随后直接开进硚口区长丰街派出所院内,大约停留两个多小时后,押送丈夫回汉车辆前后进出派出所大院两次,最后丈夫被强行押到硚口区长丰街办事处,这时开来3辆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这些人将王云国双手反绑,头上套上黑头套准备带往黑监狱关押,过程中因丈夫拼命抵抗,被暴徒用刀具将左手腕割断两根血管,一瞬间鲜血直流,用毛巾衣服都无法止住伤口。

    之后,十几个彪形大汉强行把丈夫抬上了车,准备送去黑监狱关押,但看见其伤势严重,鲜血不停的冒,害怕出人命,慌忙开车把快昏迷的丈夫送到了韩家墩派出所,韩家墩派出所值班民警见伤口太深,裸露断裂好几条筋,连忙叫人开车送到武汉同济医院治疗。经急诊科医生诊断:肌筋断裂两根,横行切口裸露在外。可当时已经昏迷的丈夫却被派出所民警丢弃在医院抢救室内,就这样,在无人交手术费的情况下,医院没有对丈夫进行手术治疗。因受伤严重丈夫一度昏迷几个小时,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当她得知丈夫情况时,马上赶到武汉同济医院。可面对8000元手术费她欲哭无泪,由于她夫妻俩都无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连两个年幼孩子都无法养活,长期靠亲戚借钱度日。面临无钱医治的情况,她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无赖之下只有不停拨打市长热线、110、信访局局长电话求助,求求他们救救丈夫的命,可是无人问津。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丈夫在医院抢救室等死,武汉的维权朋友们得知消息后,纷纷赶到医院才借钱给丈夫动了手术。目前,丈夫暂时脱离危险,但因失血过多,还是不间断地出现昏迷,目前急需住院治疗。

    现在,她希望硚口区政府相关人员出面负责,尽快想办法救人,王云国目前生命危急,武汉市维权朋友都在关注此事进展,希望硚口区政府不要将时态扩大化。

    据悉,2014年3月28日,王云国、蔡莲夫妇位于武汉市新墩二村66号的两栋楼房,被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建荣商社”派来的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给暴力强拆了,自此,他们一家人所依靠的房屋出租收入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困境。暴力强拆发生后,他们层层上访、逐级举报,但当地政府非但不积极纠错化解矛盾,反而是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政府以他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没收并处罚款”为由,对他们夫妇进行打击报复,两人多次遭到截访、非法拘禁、关黑监狱、殴打、拘留等等迫害。

    蔡莲电话:13667155271,18207129174

  • 山东张磷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批捕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贵州律师王宗跃昨日(3月21日)成功会见了在云南西双版纳失踪两个多月的山东良心人士张磷。张磷今年一月在西双版纳失踪。经多方寻找,得知已被西双版纳勐海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逮捕。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看守所。

    张磷,六十年代生人,籍贯山东枣庄。其性格耿直,为人低调。2009年曾因言论被湖南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劳教两年。出狱后不久便定居云南西双版纳,以送纯净水、送快递等打零工为生。

    今年1月6日早晨七时许,西双版纳当局指派13名警察突然闯进张磷居所将其抓捕,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并于上个月(2月9日)批捕。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看守所。

    张磷被关押两个多月后,家属聘请了贵州律师王宗跃为其辩护律师。3月21日,王律师成功会见了张磷。其间亦有张磷的朋友前往勐海县看守所为他存钱及衣物。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看守所里的张磷略显憔悴,但精神状态还可以。

    据悉,此次勐海当局抓捕张磷的“罪行”是,2015年有四位通过朋友介绍的人到西双版纳找他帮忙办理出境手续,张磷便带他们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证,当时有两位成功办理了出境证,另两位没有办理成功。之后张磷便与四人分开,并不知他们是否出境。时隔几年勐海当局又以此事将他抓捕,让张磷感觉莫名其妙。张磷认为带朋友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手续完全合法,此次勐海当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将他治罪实在荒谬之极。

    张磷在山东的父母都八十多岁,疾患缠身;他在版纳的爱人也同样体弱多病。以往张磷两边兼顾,哪边都离不开。如今身陷囹圄,张磷深感焦虑。鉴于张磷家庭情况,王宗跃律师到勐海县公安局找办案单位为张磷欲提交“取保候审”手续,但找遍了刑警大队均称没有张磷的名字。几番周折,最后得知抓捕张磷的办案单位是勐海县国保大队。



  • 良心人士张磷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界罪批捕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贵州律师王宗跃昨日(3月21日)成功会见了在云南西双版纳失踪两个多月的山东良心人士张磷。张磷今年一月在西双版纳失踪。经多方寻找,得知已被西双版纳勐海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逮捕。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看守所。
    
    张磷,六十年代生人,籍贯山东枣庄。其性格耿直,为人低调。2009年曾因言论被湖南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劳教两年。出狱后不久便定居云南西双版纳,以送纯净水、送快递等打零工为生。
    
    今年1月6日早晨七时许,西双版纳当局指派13名警察突然闯进张磷居所将其抓捕,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并于上个月(2月9日)批捕。现被关押在西双版纳勐海县看守所。
    
    张磷被关押两个多月后,家属聘请了贵州律师王宗跃为其辩护律师。3月21日,王律师成功会见了张磷。
    
    其间亦有张磷的朋友前往勐海县看守所为他存钱及衣物。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看守所里的张磷略显憔悴,但精神状态还可以。
    
    据悉,此次勐海当局抓捕张磷的“罪行”是,2015年有四位通过朋友介绍的人到西双版纳找他帮忙办理出境手续,张磷便带他们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证,当时有两位成功办理了出境证,另两位没有办理成功。之后张磷便与四人分开,并不知他们是否出境。时隔几年勐海当局又以此事将他抓捕,让张磷感觉莫名其妙。张磷认为带朋友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手续完全合法,此次勐海当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将他治罪实在荒谬之极。
    
    张磷在山东的父母都八十多岁,疾患缠身;他在版纳的爱人也同样体弱多病。以往张磷两边兼顾,哪边都离不开。如今身陷囹圄,张磷深感焦虑。鉴于张磷家庭情况,王宗跃律师到勐海县公安局找办案单位为张磷欲提交“取保候审”手续,但找遍了刑警大队均称没有张磷的名字。几番周折,最后得知抓捕张磷的办案单位是勐海县国保大队。
    
  • 重庆刘刚再被国保网监威胁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5日消息】今天下午,重庆不同政见者刘刚致电本网观察员说,今天重庆荣昌区国保和网监警察再次找到他,威胁会将他再次关进精神病院整治。

    据刘刚介绍,他是一个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年轻人,他希望自己拥有“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他反对政权垄断、新闻封锁,他追求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制度,所以他常年翻墙浏览国际媒体,但是他却因此被重庆荣昌国保多次传唤及关进精神病院整肃。

    如2004年还在上中学的他,经过联系收到了美国之音寄来的宣传品,因这件事被重庆荣昌县国宝约谈,高三下学期正值高考的冲刺期,他被就读的荣昌安富中学给开除了;2008年11月,刘刚在网上转发了“九评共产党”“中国策划暴力转嫁危机”的消息,被重庆荣昌公安局行政拘留七天,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2009年初,刘刚因为重庆荣昌公安局囯保大队行政拘留一事去县政府信访办上访,结果被信访办的向主任通知了国保队,县国保大队的雷天明、杨恩培、颜春和安富派出所的郑益民及沙河村干部刘国成强制把他送入荣昌医院精神科迫害两个月多月,刘刚说“在荣昌永荣医院精神科被强制住院期间吃得很差,那饭菜就跟猪食差不多,天天都是白萝卜,而且还用绳子绑着,每天早晚都被强迫吃药 ,在里面无耻的医生尹和护士艾奇贵给我注射了很多破坏人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害得我差点虚脱而死。”。送进去的时候恰逢农历腊月二十几了,所以导致刘刚春节也在荣昌永荣医院精神科里度过。刘刚说是政府部门用欺骗和胁迫的方法逼他姑姑签字的,关押两个多月后,身体虚弱到难以支撑了,当地政府和警方才通知刘刚的姑姑和爸爸把他接了出来。

    2009年刘刚从永荣医院精神科出院后,在安富调养身体期间,正值南京大学教授郭泉组建新民党被抓时期,刘刚因在网上声援郭泉,南京国安局的人专门到安富找他约谈了一次 。2010年3月3日,刘刚在网上看到“有黑恶势力斥巨资雇凶杀王立军”的消息后,就到重庆人民广场用公共电话打110询问,是否真有此事。刘刚说“我就用公话打110询问这件事。结果说来说去就变成我要杀王立军了”。就因为这句话,当天晚上,他在学田湾的一家网吧上网时,被渝中区分局警察张伟等人抓住。被带到大溪沟派出所做笔录,又被送进李子坝看守所羁押了一个月,涉嫌的罪名是“散布恐怖信息罪”。至4月3日晚上,又被送到六甸子拘留所关了5天。2010年4月9日,刘刚被送到西山坪九大队劳教两年,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到7月8日,他通过保外就医,才得以离开西山坪。

    离开看守所,刘刚来到父母打工地广州,养身其间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了他所遭遇的一切迫害,并在网上发布了出来,这个举动触动了重庆警方的神经,他们不远千里南下广州抓捕刘刚。刘刚说“2010年秋,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的熊警官等四人来到广州番禺区,他们逼着我父母二老签的字,然后就把我强制带回了重庆,送进了解放军324医院精神科关了三个多月,出来时也是腊月二十几了。” 在324医院,没打针,只是早晚吃药!里面的伙食比荣昌好点! ”出院后并没有获得自由,他又被荣昌安富派出所的陈安东警官强制送入永荣医院精神科折磨两个多月,过完年后,安富镇政府的两个工作人员叫上刘刚的姑妈才把他从医院里接了出来。

    2013年5月末,因“六·四”纪念日将近,刘刚在微博上号召大家在六四那天学王立军去闯各地美国驻华使领馆鸣冤,结果于30日晚,广州番禺区国保大队联同石基镇派出所突然闯入到刘刚居住的位于石基官南永工业区的出租屋,将正在上网的刘刚强制带到了石基派出所,并剪断网线。逼迫其母亲签字,他被再次送入精神病院。

    2017年7月15日,重庆市荣昌派出所的郑国刚(音)谢玉强(音)以及一名政府管财务的张姓人员等三人,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刘刚的租住地找到他,说他在又在网上说错了话,之后就把他从广州番禺绑架回重庆荣昌,而后就直接送进了荣昌精神病院关押了5个多月,时间是从2017年7月15日开始,一直关押到2017年12月29日。

    今天(2018年2月25日)重庆荣昌区国保和网监警察再次找到他,威胁会将他再次关进精神病院整治,理由是刘刚近期又多次翻墙浏览境外网站。目前,刘刚非常害怕,他已经不敢留在自己的家中,生怕警察再次将他关进精神病院折磨。

    重庆市荣昌区异议人士刘刚联系电话:15215162002;重庆荣昌国保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雷天明手机:13983970975 座机:023 46736002;荣昌网监支队长刘潜手机:18623036627;重庆荣昌安富派出所监管刘刚警员电话:17338114461。

    相关报道:重庆荣昌“被精神病”者刘刚访谈实录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liuqi/2018/0125/16964.html



  • 重庆刘刚再被国保网监威胁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5日消息】今天下午,重庆不同政见者刘刚致电本网观察员说,今天重庆荣昌区国保和网监警察再次找到他,威胁会将他再次关进精神病院整治。

    据刘刚介绍,他是一个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年轻人,他希望自己拥有“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他反对政权垄断、新闻封锁,他追求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制度,所以他常年翻墙浏览国际媒体,但是他却因此被重庆荣昌国保多次传唤及关进精神病院整肃。

    如2004年还在上中学的他,经过联系收到了美国之音寄来的宣传品,因这件事被重庆荣昌县国宝约谈,高三下学期正值高考的冲刺期,他被就读的荣昌安富中学给开除了;2008年11月,刘刚在网上转发了“九评共产党”“中国策划暴力转嫁危机”的消息,被重庆荣昌公安局行政拘留七天,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2009年初,刘刚因为重庆荣昌公安局囯保大队行政拘留一事去县政府信访办上访,结果被信访办的向主任通知了国保队,县国保大队的雷天明、杨恩培、颜春和安富派出所的郑益民及沙河村干部刘国成强制把他送入荣昌医院精神科迫害两个月多月,刘刚说“在荣昌永荣医院精神科被强制住院期间吃得很差,那饭菜就跟猪食差不多,天天都是白萝卜,而且还用绳子绑着,每天早晚都被强迫吃药 ,在里面无耻的医生尹和护士艾奇贵给我注射了很多破坏人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害得我差点虚脱而死。”。送进去的时候恰逢农历腊月二十几了,所以导致刘刚春节也在荣昌永荣医院精神科里度过。刘刚说是政府部门用欺骗和胁迫的方法逼他姑姑签字的,关押两个多月后,身体虚弱到难以支撑了,当地政府和警方才通知刘刚的姑姑和爸爸把他接了出来。

    2009年刘刚从永荣医院精神科出院后,在安富调养身体期间,正值南京大学教授郭泉组建新民党被抓时期,刘刚因在网上声援郭泉,南京国安局的人专门到安富找他约谈了一次 。2010年3月3日,刘刚在网上看到“有黑恶势力斥巨资雇凶杀王立军”的消息后,就到重庆人民广场用公共电话打110询问,是否真有此事。刘刚说“我就用公话打110询问这件事。结果说来说去就变成我要杀王立军了”。就因为这句话,当天晚上,他在学田湾的一家网吧上网时,被渝中区分局警察张伟等人抓住。被带到大溪沟派出所做笔录,又被送进李子坝看守所羁押了一个月,涉嫌的罪名是“散布恐怖信息罪”。至4月3日晚上,又被送到六甸子拘留所关了5天。2010年4月9日,刘刚被送到西山坪九大队劳教两年,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到7月8日,他通过保外就医,才得以离开西山坪。

    离开看守所,刘刚来到父母打工地广州,养身其间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了他所遭遇的一切迫害,并在网上发布了出来,这个举动触动了重庆警方的神经,他们不远千里南下广州抓捕刘刚。刘刚说“2010年秋,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的熊警官等四人来到广州番禺区,他们逼着我父母二老签的字,然后就把我强制带回了重庆,送进了解放军324医院精神科关了三个多月,出来时也是腊月二十几了。” 在324医院,没打针,只是早晚吃药!里面的伙食比荣昌好点! ”出院后并没有获得自由,他又被荣昌安富派出所的陈安东警官强制送入永荣医院精神科折磨两个多月,过完年后,安富镇政府的两个工作人员叫上刘刚的姑妈才把他从医院里接了出来。

    2013年5月末,因“六·四”纪念日将近,刘刚在微博上号召大家在六四那天学王立军去闯各地美国驻华使领馆鸣冤,结果于30日晚,广州番禺区国保大队联同石基镇派出所突然闯入到刘刚居住的位于石基官南永工业区的出租屋,将正在上网的刘刚强制带到了石基派出所,并剪断网线。逼迫其母亲签字,他被再次送入精神病院。

    2017年7月15日,重庆市荣昌派出所的郑国刚(音)谢玉强(音)以及一名政府管财务的张姓人员等三人,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刘刚的租住地找到他,说他在又在网上说错了话,之后就把他从广州番禺绑架回重庆荣昌,而后就直接送进了荣昌精神病院关押了5个多月,时间是从2017年7月15日开始,一直关押到2017年12月29日。

    今天(2018年2月25日)重庆荣昌区国保和网监警察再次找到他,威胁会将他再次关进精神病院整治,理由是刘刚近期又多次翻墙浏览境外网站。目前,刘刚非常害怕,他已经不敢留在自己的家中,生怕警察再次将他关进精神病院折磨。

    重庆市荣昌区异议人士刘刚联系电话:15215162002;重庆荣昌国保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雷天明手机:13983970975 座机:023 46736002;荣昌网监支队长刘潜手机:18623036627;重庆荣昌安富派出所监管刘刚警员电话:17338114461。

    相关报道:重庆荣昌“被精神病”者刘刚访谈实录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liuqi/2018/0125/16964.html



  • 湖北武汉强拆户王云国夫妇被日夜围困

    【民生观察2018年2月4日消息】昨天,湖北武汉被强拆的王云国、蔡莲夫妇告诉本网,他们夫妇因遭遇强拆而多年上访,近期他们被辖区街道办派来的11名社会闲杂人员围困在家中,不许出门。他们多次报警,但是警方却说:“只有把人打伤了他们才会处理。”

    据蔡莲介绍,2014年3月28日,他们夫妇位于武汉市新墩二村66号的两栋楼房,被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建荣商社”派来的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给暴力强拆了,自此,他们一家人所依靠的房屋出租收入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困境。暴力强拆发生后,他们层层上访、逐级举报,但当地政府非但不积极纠错化解矛盾,反而是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政府以他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没收并处罚款”为由,对他们夫妇进行打击报复,多次殴打、拘留、非法拘禁他们,最长的一次非法拘禁了177天之久。

    2016年9月间,他丈夫王云国与另外5位访民在北京上访,9月20日凌晨2点,他们入住的宾馆客房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将他们唔嘴、勒脖子,绑架到一辆车牌号为:京E44918(有相片为证)的黑车上拳打脚踢,致使他们伤痕累累。2017年5月中旬,他们又进京上访,但是又被武汉市硚口区驻京办买通北京黑保安,将他们非法绑架,并长时间的限制人身自由。

    2017年10月间,她丈夫王云国在“十九大”之前被维稳失踪。2017年11月3日,她获悉王云国被武汉桥口区工作人员龙道斌,从武汉市江夏区“鲁湖垂钓宾馆”的非法关押地,转移到了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下甸村老枣山庄继续关押。11月8日上午9点,龙道斌以谈话为由将王云国带出房间,然后指使四名黑道人员将王云国打伤,在被四个帮凶追杀之际,王云国被逼跳进了冰冷的河塘中,报警求助后,急救中心将他送到黄陂人民医院抢救。事发之后,武汉多名维权朋友自发为其捐款并赶往医院探望。期间,蔡莲向朋友们透露,11月7日晚上9点,硚口区长丰街主任龙道斌叫人带话给自己和王云国称:“只有两条路走!要么,你们按政府的方案签字签约;要么就等着死人!政府什么都不怕,拿一个人顶着就是了!”结果,第二天王云国就出了事。

    近期,可能是因为各级两会召开,当地政府怕他们再次出门上访,就派出了11名维稳人员整日整夜的把他们围堵在家中,不让出门。昨天,她试图出门买菜,但却被围堵人员生拉硬拽的推回到屋内。为了获得人身自由,他们多次报警,但警察却对他们却说“只有把人打伤了他们才会处理”。截止今天,那11名维稳人员还盘踞在他们租住的房前,严防死守的围困着他们夫妇,禁止他们出门。

    蔡莲联系电话:13667155271,18207129174。

    【附一】蔡莲诉二诉讼状

    原告:蔡莲,女,1970年6月15日出生,现住址:武汉市硚口区云鹤小区214栋2单元701号。身份证号:420123197006156947。
    第一被告: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法定代表人,张晓红,职务:局长。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19号。
    第二被上诉人:武汉市公安局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88号法定代表人:李义龙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撒销武汉市公安局:武公复决字(2017)82号行政复议决定;依法确认硚口公安分局: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违法,并予以撤销。
    2.公开赔理道歉,恢复名誉,销出不良记录。
    3.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7年5月17日15时许,原告因强拆当地派出所不立案在府右街邮局寄送信件,无任何违法行为。被民警盘查身份后送往久敬庄分流中心,没有受到训诫的行政处罚。18时许,被武汉市硚口区驻京办买通北京黑保安非法绑架限制人身自由强押到被告处,同日被告1作出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425号,将原告行政拘留十天。
    原告不服,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武公复决字〔2017〕52号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7年7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不再执行。

    原告认为:
    1.原告寄信举报第一被告执法不公,符合法律规定,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2.第一被告原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撤销后,作出相同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3.公(韩)行决字〔2017〕425及硚公(韩)行罚决字〔2017〕720实体和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4.第一被告执法行为的实质是为违法拆迁行为保驾护航,打击报复信访人。
    终上所述,被告1在原告没有违法行为及违法实事的情况下,给原告实施行政处罚,属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了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一〉、〈二〉、〈三〉项规定;第二被告不认真调查,歪曲事实,并滥用职权,包庇第一被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合法诉求。

    此敬
    人民法院

    诉讼人:蔡莲

    附: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硚公(韩)〔2017〕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3.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4.武公复决字〔2017〕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5.武公复决字〔2017〕8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附二】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蔡莲,女,1970年6月15日出生,户口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六指石牛湾3号。现居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云鹤三村7号207栋一单元1楼101号。联系电话:13667155271
    被申请人: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事实与理由:
    2017年5月17日15时许,申请人因拆迁补偿矛盾在府右街邮局寄送信件,无任何违法行为。被民警盘查身份后送往久敬庄分流中心,没有受到训诫的行政处罚。18时许,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押回被申请人处,同日被申请人作出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号,将申请人行政拘留十天。
    申请人不服,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武公复决字〔2017〕52号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7年7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不再执行。

    申请人认为:
    1.申请人寄信举报被申请人执法不公,符合法律规定,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2.被申请人原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撤销后,作出相同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3.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及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实体和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4.被申请人执法行为的实质是为违法拆迁行为保驾护航,打击报复信访人。
    十八大的主体是依法治国,在这一届的任期内,申请人将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没有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此致
    硚口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蔡莲
    2017年8月5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硚公(韩)行决字〔2017〕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3.硚公(韩)行决字〔2017〕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
    4.武公复决字〔2017〕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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