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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吴赛英家破人亡土地被强占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4日消息】吴赛英,女,生于1972年7月20日,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三庙前乡万安村063号。身份证号:362330197207204183。

    现依法控告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利用其国家公职人员或代为行使国家公职身份,包庇或纵容黑社会人员,依仗其三庙前乡黑恶家族势力,以王新兵、王中杰等为组织领导者,以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为固定的骨干成员,进行有组织地通过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占、抢占农田、故意伤害、弄虚作假、伪造证据、颠倒黑白、大搞逼供、谋财害命、毁坏公私财物、抢劫绑架、故意制造命案至今不查,严重造成控告人吴赛英家破人亡,被非法占用农用地。

    吴赛英反映证据线索如下:

    一、1996年,在万安村村委会会计余先其和原村书记余军林的保护下,余盛举和余庆发丈势欺人借造水沟为名,霸占吴赛英2分8厘农田。

    二、2003年,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再次霸占吴赛英农田,擅自违法建房,面积特别大,在吴赛英不同意的情况下,吴赛英三翻五次的阻止,余盛举和余庆发二人叫来两家人员对吴赛英进行多次殴打,并打成重伤,天理何在。

    三、2005年,万安村原村支部书记余军林和村委会会计余先其以开发新区为由,强征霸占土地,转卖村民土地,与鄱阳县公安局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欺压、哄骗村民,2005年6月8日,余先其指使余盛举(余盛举是余先其侄子)为帮凶,拿着一张无乡镇府的公章,也无村委会的公章的通告到处宣传和造声势,将发展大道几公里田地全部霸占,以最低白菜价给村民补偿,以黄金价卖给开发商,想方设法进行贪污。吴赛英承包的农田也在其中。

    四、2017年至2018年期间,吴赛英刚满22岁的儿子余章会高中毕业后,发现家里承包的农田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侵占,母亲也多次被这三家人打伤,加上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颠倒黑白,充当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这三家人的保护伞,反将母亲吴赛英多次拷打,于是就多次到三庙前乡派出所讨个说法,想为母亲讨回公道。后又多次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理论,想帮助母亲要回他们霸占的农田和母亲被打的理由。在此期间,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多次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发生肢体冲突,余盛举、亲庆发、余三千曾多次扬言要弄死吴赛英的几子,余章会也曾经多次扬言:如果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不归还他家农田,恢复原状,早晚要与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玩命,杀一个抵一个,杀两个赚一个,至到2018年阴历9月初一晩上10点,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在家拿着一把菜刀正准备再次去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玩命时,被余章会奶奶发现,在余章会奶奶跪地求他不能带菜刀到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家的同时,余章会只好赤手空拳的走到余盛举家拼命的要农田,余章会不但未要回自家承包的农田,反被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活活打死,并将尸体扔进湖城大桥大河里,使余章会丢下性命,再也没有报仇的机会。

    五、三庙前乡派出所知道后,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之后,余章会的家属发现头部破伤,鲜血粘满了全身,根本不像三庙前乡派出所说的跳河自杀。另外,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指使不法分子将余章会的尸体捞起来不到一个小时就将余章会尸体强行带走火化了,根本不让鄱阳县公安局来验尸,也不查明余章会的死因如何,这是不是毁灭证据。

    六、2020年6月22日,吴赛英再次到余盛举家要霸占的农田时,余盛举给三庙前乡派出所打电话后,三庙前乡派出所赶到后,立即将弱势女子吴赛英反铐起来,大打出手,再次打得头部骨折,胸部骨折,全身青肿。由于三庙前乡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和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不法官员及万安村不法分子的多次迫害,使吴赛英夫离子散,家破人亡,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危机,根本没有钱住院治疗,更无钱来到医院作重点部位检查,只好在门诊作简单检查,买一些合适的药口服止痛而已,幸好有附近的外乡镇的好人送药治疗,为此留下终身后遗症,致使头部前面两岸高低不平。公安机关作出法医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很明鲜的可以看出,什么叫官官相为?什么叫警匪一家,法在哪里呀!

    七、多年来,万安村在评低保时,为什么搞关系保,人情保,卖低保,买低保。精准扶贫为什么扶富而不扶贫?吴赛英房子还是破房怎么沒人管?吴赛英家这多年家里几个残疾人,至到现在还不知道低保是怎么领的,中央好政策到了下面就变了,完全是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共产党的优越性到了基层一点都看不到。

    八、关于吴赛英家一系列灾难,特别是人命关天,三庙前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王中杰、乡长周同才、分管政法书记吴明良、纪委书记王亮等人,身为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为什么置之不理,难道都没有责任吗?特别是王亮,身为乡政府纪委书记,不但不担当,反而还糊弄吴赛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纯属失职渎职。

    九、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曹权宝失职渎职,欺压人民群众,上下勾结,不但不给弱势群体吴赛英失地证,反而还多次对吴赛英进行威胁,使出欺骗等手段,全村村民都给了失地证,为什么不给吴赛英呢?

    十、三庙前乡派出所所长徐云龙和副所长黄逢超及外勤民警周航不但不将吴赛英的儿子余章会死亡案件报送或移交鄱阳县公安局,反而还毁灭证据,威胁吴赛英家属,加上派出所的不法警察还对吴赛英进行铐打,还打伤致残,是派出所办的案子不办,不是派出所办的案子越权违法乱办案,包庇犯罪团伙,纯属不作为,乱作为。

    十一、鄱阳县公安局失职,渎职,作为人命关天,不但不到现场验尸,反而压案不查,特别是在2020年6月22日,老案未了,新案又起,吴赛英被三庙前乡派出所打伤致残,鄱阳县公安局不但不立案查处,反而还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弄虚作假,违法乱给吴赛英作法医鉴定,明明吴赛英头部和胸部多处被打骨折,明显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后遗症,却鉴定为成轻微伤纯属徇私枉法。

    为此控告人要求:

    一、请求上级办案机关侦破此案,依法追究鄱阳县公安局、三庙前乡人民政府、三庙前乡土地管理所、万安村村民委员会、王新兵、王中杰、周同才、王亮、吴明良、徐云龙、黄逢超、周航、曹权宝、余军林、余章忠、余光佣、余先其、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及其帮凶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拆除余盛举、余庆发、余三千等人违法新建大面积的房屋。

    三、赔偿受害人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赛英电话:13694809412

  • 河北魏县村民举报土地被侵占倒卖

    国家自然资源部:

    2018年4月河北魏县北皋镇刘爱军、李水平、梁军非法强行占用北皋镇李谢庄的基本农田二十余亩,从二十户农民手中以每年每亩一千五百元的价格租来,建起了十八层的高楼,并向社会上出售(约十万平方米),造成基本农田被破坏。

    2019年8月14日在经我们举报,魏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把李水平、梁军二被告刑事拘留。当时的魏县县长范中青答应我们,马上拆除楼房,土地还给我们,而一个月后罚了李水平、梁军二千五百万元,公安局就把人给放了,十万平方米建筑一点没拆,让他们继续施工,群众意见很大,这完全是以罚代刑,我们全体群众强烈要求把犯罪分子李水平、刘爱军、梁军依法处理,还我们的土地,违章建筑楼房必须拆除,还法律公平。

    为此,根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2020年7月31日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指示,我们请求:

    1、请批转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李水平、梁军进行立案查处。
    2、请批转纪委监委对魏县县长范中青的包庇犯罪、以罚代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魏县北皋李谢庄全体群众

    代表:牛桂成
    电话:0310-30963366

  • 贵州村民土地被侵占上访遭暴打

    【民生观察2019年7月5日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访民刘哲华,因土地被非法侵占到县政府上访,结果遭到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拦截和暴打。

    刘哲华,男,汉族,小学文化,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阿戛乡仲河村元林组,身份证号520221197103054113,联系电话:15985588222。

    2016年3月份以来,南方电网公司为搞高压线路建设需占用群众的大面积土地,在占地的一切过程中,未公示、公告、公开,更没有通知被占地的群众,据初步消息是水城县阿戛乡仲河村村支部书记王礼辉与村主任王龙羽,私下将群众的承包责任地转卖给南方电网公司,在转让过程中群众却不知情。

    2016年9月21日。苏之讯、刘哲华发现自己承包地种的金果梨遭严重破坏,报警后无人理会。于11月8日向水城县政府反映时,只见阿戛乡政府工作人员刘道忠、严万志等人通过同县信访局电话联系,来县政府拦访。当苏刘两人拒绝拦访人员一起吃饭,坚持去水城县国土局反映不到四分钟,竞被两个陌生人各持一根木棒一顿暴打成重伤,报警后约一小时才见水城县滥坝派出所将受伤人拉到该所,叫伤者自行去医院包扎治疗,说等抓到凶手会通知苏、刘两人。

    由于伤势严重转到安居医院治疗,两人坚持要调看监控。黄思贵就是不答应,于是只好向县公安局纪检局长陈纪军反映。后经滥坝派出所长叫来黄思贵只由刘哲华看到而不准苏之讯知情的高请监控视频,显示两人被暴徒打击。

    农民合法土地被非法强占,政府部门非但不管,反而涉嫌幕后指使带黑社会性质的人打击迫害访民,天理何在?

    2017年11月1日,苏、刘向贵州省国土厅厅长朱立军电话反映问题,对方表示会责令并告知了六盘水市国土局长曾晓芳的电话(13312396461)。刘哲华按此电话打通反映问题,曾局长安排肖凯等人到达现场,答应处理好再施工。

    2017年11月3日,刘哲华等村民看到自己的合法承包土地上又有人在违法侵犯施工,于是打曾晓芳和朱立军电话,但对方不接,在报警无效的情况下,便要求施工领导走合法渠道。而阿戛派出所副所长白辉清带领十几个警察强行支持非法施工,并将陆续赶来维权的村民刘哲娥逼上了高压电,不由分说将村民刘哲华、白思尧、苏之讯拷走并搜身,搜走手机、U盘举报材料等物品及三人现金分别173元、1233元、74元。

    2017年11月9日,村民刘大富、鄢进学、王世贤、赵庆高等人找到水城公安局长龙兴、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长曾晓芳问他们为什么不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曾局长当时表面答应查处,但至今对此违法行为不查处。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文规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而上述行为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没有和土地承包人签订合同允许,便进行强占公民不动产土地承包权,纯属非法侵犯活动。

    对此,刘哲华提出如下诉求:

    一、确认并立案严肃查处阿戛乡派出所以副所长白辉清为首涉嫌“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法纪责任,依法追究相关主管领导法纪责任。
    二、请求依法追回刘哲华被非法搜查随身物品皮带一根、火机一个、遵义牌香烟半包多、现金173元、U盘一个。
    三、责令副所长白辉清书面赔礼道歉且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 湖南麻阳村民张青香婆媳捍卫自家土地被打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7日湖南消息】本网获悉,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大力林村村民张青香与儿媳妇一起维护自家土地权益,阻止开发商在强占的自家土地上进行施工,结果被彭姓开发商指使保安打伤入院。

    据公开消息显示,张青香一家本来家境殷实,拥有多栋小楼,后在没有签字和赔偿的情况下被政府强拆房屋和强占土地。为此一家人进行土地和房屋维权已达七年之久,七年里全家被打无数次,被拘留被判刑,甚至连九十多岁的老奶奶也被政府人员虐打致死,至今遗体还存放在殡仪馆。

    据悉,6月4日下午四点左右,张青香和儿媳妇看到开发商正在自家土地上施工,张青香以土地属强征自家并未签字和获得赔偿为由上前阻止对方施工,彭姓开发商称该地块的征收已经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同意,双方理论时,彭姓开发商指使多名保安殴打张青香和其儿媳妇,致使张一度倒地昏厥,其儿媳妇呕吐不止。

    本网联络了张青香的女儿黄雨霞,她称,彭姓开发商一看打伤了人,立马就带着保安和工人逃跑了,后来张青香被120送入医院,经检查,其头部多处受伤,眼部被打肿,左手手指被骨折。报警后,派出所以张青香婆媳无理阻扰施工为由,对被打受伤不予理会。

    根据黄雨霞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整个打人过程清晰可见,与当事人叙述内容基本一致,目前派出所以“正在调查”回复查询。

    有关麻阳张青香一家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湖南麻阳黄雨霞一家抗暴七年当地政府继续施暴
    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7/0330/15643.html



  • 河北保定涞水县土地局办假证,我家的土地被侵占

    我叫杨淑霞,家住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义安镇庄町村112线冲之大街29号路北。我反映的是我的国有土地被西边邻居杨志国(我村党支部委员)侵占并盖上楼房,多年向各级政府反映,至今无人处理的问题。

    2012年9月,我在自家国有土地上盖楼房,遭到西边邻居杨志国的阻止,后来才知道杨志国侵占了我留有的墙外60公分滴水,并将这60公分量入他的国有土地本中,但是杨志国在办理国有土地本时并未让我方签字,国土局经笔迹鉴定杨志国的国有土地本中签字是他自己所为!

    杨志国的后盾是涞水县委人民政府、他弟杨志刚是县政协委员!杨志国身为共产党员,仗着县里有当官的亲属为其撑腰,利用社会黑恶势力强占我的土地,有关单位也因以上原因徇私枉法一直不给我解决!

    我多次找到相关领导,相关领导当时承诺说尽快给我解决,但事情已经过了2年多了,至今未解决。

    2014年5月份,我在我楼房外装修,杨志国一家阻挠我,不让我施工,当时我也找到相关领导给我解决,相关领导说到现场解决,至今都没来!

    2015年1月7日,杨志国在侵占我土地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时又强行施工!

    杨志国,身为庄町村支部干部,乱搭乱建,侵占我土地。他们独霸一方,钱权勾结!镇政府、国土局相关领导在县委政府的授意下左右庇护、欺上瞒下、目无法纪,置国法党纪于不顾!

    在上级督办我的信访件时,在我完全不知、没在任何回复上签过字、没有任何人找到我的情况下,涞水县政府对上级的督办进行了结案答复!如果我不向上反映时被告知可能还被蒙在鼓里!

    在党中央反腐强力“打虎除蝇”的大形势下,涞水县的腐败黑暗就没人管?

    我多次找相关部门没人管,为此我网上发文,希望网友们帮忙转帖呼吁!,更希望引起上级领导关注!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彻查此事,把杨志国强占我的国土还给我!对杨志国给予党纪国法的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惩!

    杨淑霞电话:18233322099

  • 四川农民王大英新疆承包2万亩土地被侵占 损失上千万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消息: 王大英女士于2005年在新疆阿克苏市承包了2万亩荒地,先后投资了508多万元进行开垦。2007年,王大英所承包的2万亩土地被有背景的一家公司强行侵占。

    现年50岁的王大英女士是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早年通过做汽车运输生意积累了一些资金后于2005年在阿克苏市拉塔镇承包了2万亩荒地,开垦两年后收到当地发改委认定为非法开荒毁地,被从所承包土地里驱赶。王大英说,她十几岁的儿子王超杰在现场看到一批带枪的公安后受惊吓,变成精神病人。

    王大英称,是新疆天海绿洲有限公司的法人李志民通过买通阿克苏市市委书记的方式,将她的公司从承包地里驱赶出去,并且她所开垦出的8751亩土地后来被天海绿洲占有经营。

    王大英从此起上了上访之路,从阿克苏到乌鲁木齐再到北京,多次上访后,2008年政府方面协调赔偿她80万元,另划4000亩荒地由她承包。在这4000亩荒地开垦过程中,因政府方面未能协调好土地的问题,一位当地维族人称这块地是他的,阻挠土地开发,因此这4000亩地至今无法耕种。

    王大英目前仍带着患有精神病人的儿子在北京上访,她要求政府及天海绿洲赔偿她损失的508万元以及利息,并赔偿她这几年来没种上地的损失428万元。

    下图是王大英女士与她儿子王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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