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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三)

    我坚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办理好了委托手续、会见手续之后,我又前往长沙。

    在长沙,根据朋友的推荐,委托了湖南源美律师事务所的丁敏律师,作为我儿子的另一个辩护人。

    之所以还要在长沙另委托一名辩护人,是出于随时可以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也是随时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需要,进行会见的方便。

    这天,和程渊的妻子,施明磊为程渊聘请的律师庞琨律师一起吃了晚饭。施明磊因为从自己的卡上,转汇了一些钱给程渊,也被办案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但因小孩没有人照顾,所以暂时她被监视居住六个月。

    谈到施明磊因转汇款给自己的丈夫而被列为共同犯罪时,我和庞琨律师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事情确实就是这样!

    第二天,施明磊的辩护律师常伯阳来也到了长沙。我和他一起约好了在办案单位的门口见。

    到了办案单位的门口,通过电话和办案人员进行了联系。在门卫处等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出来一位办案人员。

    这位办案人员姓林,叫林圣新还是什么的,名字不是很清楚。先是常伯阳律师去进去,要他先和办案人员交流完后,我才能进去。

    在门卫室等待期间,我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这个即没有门牌号码,也不挂单位牌子,甚至连百度和百度地图都无法查找到的神秘的办案单位。不禁想起了儿子之前的有关事情。

    吴葛健雄大学毕业到了长沙后,居然很喜欢这种公益活动。为此,很也很少回家。甚至有一次在杭州带着一些残障人士开展活动的时候,我问他:你不回家看看吗?

    他回答说:没时间,我要陪着他们。

    他们,就是他和程渊组织来杭州的那些残障人士。

    那个时候,天气很冷,他居然冷得瑟瑟发抖,我也居然不知道给他买一件衣服——这孩子,自己也没有学会照顾自己,他也不知道跑到街上去给自己买一件。

    想起他喜欢公益活动,这可能真的是天生的。

    在很小的时候,有人捡了一只小鸟。是那种毛也有长出来,肉肉的那种。我就把它要过来,天天喂养。弄些小虫子什么的给它吃。慢慢的,这小鸟儿也有些懂事了,只要看到我过来,它就张着大嘴,喳喳向着我叫。

    我把这只小鸟带回家,让我妻子去养。一方面是因为我没那么多时间,另一方面也是让我儿子有个玩的。不幸的是,一段时间之后,这小鸟居然病死了。小鸟死后,我儿子一直不让我们把它丢掉。他总说,它只是睡着了,还会活过来的。后来,趁着他去幼儿园了,才把它埋了。他回来之后,为此哭了半天,说:

    “我还不知道,就是你们把它埋了!”

    实在没办法,想起之前,妻子在挖菜地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吃的一种小孩零食,叫华华丹的,埋在地里,说是以后会长出好多的华华丹。

    于是,我们告诉他:不是埋了,只种在地里了,明年,就会长出好多好多的小鸟。

    听了这话,他半信半疑,但终究是不那么伤心了。

    来到杭州后,在小学,也会组织一些陪着小孩商业能力的活动。也就是学生们都会从家里拿些东西,到校园里卖,大概是让小孩从小学会交易吧。

    我儿子也把家里那些他之前看过的动画影片光盘,搜索出来,厚厚地一叠,放在书包里背着去了学校。

    晚上回来的时候,我问他:那些东西卖掉没有?

    他得意地说,他的东西最跑火,一块钱一张,一下就卖掉了。

    卖了多少钱?我问。

    卖了二十块钱,他说。

    钱呢?我问。

    全部捐掉了,老师说,还有许多边远地方贫困的同学,连饭都没有吃,希望大家把卖东西得来的钱,捐一点给他们。于是,我就全部捐了,放在那些捐款的小木箱里。

    高中的时候,我们每周会给他一点零花钱。有一次,他告诉我,他身上没钱了。原来,他在放学回家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个人,对他说:他是从外地来打工的,现在工作也找不到,想回家,身上又没钱,想向他借买一张回去车票的钱。并且还掏出身份证给他看,证明他确实是外地人。

    于是,我儿子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专门陪着这个人跑到汽车站,为他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

    其实,这样的事情,有一段时间在小区门口经常会遇到,但大多数是骗子。我也遇到过,也给过钱,或五十或一百的。

    儿子做这样的事,我并不责怪他。

    人可以上点小当,但不必为此而丧失自己最基本的同情心。

    有一年过年,许多买不到车票的人,就睡在地址过道里。

    我儿子看到了,问我怎么能帮助他们。我说,给钱,我们没有那么多,就做点力所能及的吧。冬天的过道里很冷,特别是夜里。我从家里捡了些旧大衣什么的东西,让他送给那些需要的人。

    结果,转了一圈,一样也没送出去,说是过道的那些人,一个也不见了。

    估计,那些人,都被城管清理干净了……

    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暑假,因为要带回家的东西比较多,我就开车去接他。他居然抱起一只小猫,还拿起什么猫粮、猫砂,让我们一起带回家。

    到家之后,我问他,怎么在学校还养起猫来了呢?

    他告诉我,这是一只瞎眼猫生的小猫。一次他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大家围观这只瞎眼猫生的一群小猫的时候,他也去围观了。想不到,这只瞎了眼的猫妈妈,竟然把自己的小孩往他身边推,意思大概是希望有人领养它的小孩。于是,他就抱一只回宿舍来养了。这只小猫咪就成了全宿舍人的宠物。现在放暑假了,得把猫带回家。

    于是,这只小猫咪就来到我家了。正好我家还养了一只边牧和一只苏牧,大概因为这只小猫特别受宠的缘故,时不时就在两只比它个体大得多的狗狗面前充起老大来。苏牧小丑和边牧帅帅,也都特别地惯着它,任由它把的自己的尾巴和耳朵当成玩具。

    开学时,我儿子又把这只猫咪抱回了学校。

    人的善良与正义,大概是天生的,否则,我无法解释我儿子这种善良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常伯阳律师出来了,林警官让我和他一起进入他们的办公区域。

    我有些激动,因为,终于可以得到一点有关儿子的信息了!

    我会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呢?从这位貌似很和善的林警官的嘴里?

  • 北京李学惠终会见律师 坚信行为艺术无罪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自从被刑拘到批准逮捕一直不获律师会见,11月17日当局终于批准李学惠辩护律师马纲权会见当事人,李学惠坚信自己只是表达行为艺术,不构成犯罪。

    据悉,17日下午,马纲权律师受李学惠家属委托,前往北京石景山区看守所,出乎意料地被获准会见。作为李学惠的辩护律师,马纲权律师曾带同李学惠留下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去到石景山区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遭到所方拒绝,理由是马纲权律师并非李学惠家属所委托的代理人。随后,马纲权律师找到家属,并获得家属的委托书。

    会见后,据李学惠介绍,2017年9月20日凌晨两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和八角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到李学惠位于杨装中区11号楼的住所,在出示啦传唤证和搜查证后,对其住所搜查,将摄像机、照相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光盘、硬盘以及三部手机等物品予以扣押,并要求李学惠在扣押清单上签字。随后,李学惠被带至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至中午宣布对李学惠作刑事拘留处理,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羁押于石景山区看守所。

    李学惠告诉马纲权律师,10月19日,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宣称经石景山区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当时距离李学惠被刑拘刚好三十天。自从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对其提讯十余次,主要围绕“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有关名为“敲钟”的行为艺术视频以及《我烧党旗为上访》的文章是谁策划并上传至网上一事,李学惠承认此事由其策划并一对一发给其他网友,但并未直接上传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

    马纲权律师引述李学惠原话表示,此事只不过是一种行为艺术,坚信自己有表达的权利,在中央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行为艺术本身不是犯错,更不构成所谓的“寻衅滋事罪”。

    有关李学惠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因帮王秀英老人拍摄行为艺术 北京李学惠已失踪多日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7/16463.html

  • 媒体爆江天勇将开庭受审 金变玲坚信丈夫无罪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9日消息】今日上午,江天勇妻子金变玲于推特发消息称,香港《明报》新闻报道称:江天勇案将会于8月22日(星期二)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经本网查证后证实确有关于此事的报道,结合昨日江天勇父母被警方带走失踪的情况,加上警方准备带走江妹和孩子时所讲的一番说话(指国务院下令,由于江天勇认罪态度好,将带江父母及江妹前往长沙会见江天勇),但明报新闻并未就开庭消息的来源作出说明,而且对开庭消息仅仅只是简单一句文字,并无其他详情,令人很难判断消息的真实性。

    另外,本网查询了长沙市交警支队网站,显示近期并未有交通管制的通告,特别是长沙中院附近路段(上次谢阳案开庭时曾出现以“道路整修工程”为名的交通管制)。以下为《明报》新闻链接: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819/s00013/1503079953092。

    今天下午三点,江天勇妻子金变玲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当局的无耻行径,声明“坚信江天勇无罪”,即使江天勇在法庭上认罪,那肯定是受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酷刑,并誓言“势必为江天勇维权到底”。声明得到了其他“709”家属的联署签名支持。

    附金变玲声明全文:

    【金变玲对江天勇开庭一事的严正声明】

    今天忽然看到《明报》的新闻,说:江天勇会在8月22日,在长沙中院开庭!想着江天勇的父母昨天被国保强制带走,至今处于失联状态,不难猜测官方的意图。

    江天勇在2016年11月21日被失踪,后来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多次被官媒抹黑,被酷刑折磨至腿脚不能站立!更甚的是当局还对家人进行株连,限制江父江母的人身自由。在江天勇指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初,当局强行让江天勇解聘家属聘请的律师,并强行給江天勇指定官派律师。而且当局至今不告诉家属官派律师的姓名、单位。我虽然身在美国,也有人试图对我进行恐吓和欺骗。所有的这些都是709案官方的非法操作手法,无耻地践踏中国的法治。

    无论当局使出怎样卑鄙下流的非法手段,我坚信我的丈夫无罪,而且绝不妥协。所以我再次发出声明,我们坚信江天勇无罪,即使江天勇在法庭上认罪,那肯定是受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酷刑!我们势必为江天勇维权到底!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
    支持者:
    李文足(王全璋律师妻子)
    徐孝顺(吴 淦先生父亲)
    王全秀(王全璋律师姐姐)
    王峭岭(李和平律师妻子)
    原珊珊(谢燕益律师妻子)
    刘二敏(翟岩民先生妻子)
    樊丽丽(勾洪国先生妻子)
    陈桂秋(谢阳律师妻子)
    2017年8月19日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家属被骚扰 其父母遭强制带走失踪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18/16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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