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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财大女生坠楼身亡家属讨说法被打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28日消息】2022年11月23日,广东财经大学一名女生坠楼身亡。其父母今天在广东财经大学正门口向学校讨要说法被一群警察殴打。

    据坠楼女孩母亲反映,她的女儿徐小特于11月23日上午9点左右,在32栋宿舍楼高坠死亡。此前22日,其女儿曾向学校提出到校外就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到校后仅帮忙测量血压,没有把女儿接走。学校冷漠对待此事,没有继续跟进女儿的状况,任由她自生自灭。

    23日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第一时间与家属联系,反而是家属一个多小时后主动联系才知道孩子出事了。不仅如此,学校还第一时间用删帖、降热搜等方式来降低此事的影响。面对警察的询问,校方绝口不提22日女儿曾拨打120急救电话一事,企图淡化学生求救事实。后续面对家属所提疑问,校方频频用“学生此前一切正常”、“成年人”、“疫情防控”等理由来敷衍搪塞,从不正面回答。

    对此,家属提出质疑,好好的孩子为什么选择以极端方式结束生命?为何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没有联系家属?学生22号提出到校外就医,曾拨打120求救,为什么学校如此冷漠,不重视这一异常信号,不跟进此事?

    2022年11月28日,坠楼女孩父母来到广东财经大学门口向学校讨要说法,在门口遭到学校保安阻拦,报警后警察很快来到现场,一群警察对女孩父母进行殴打。

    据现场网友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女孩母亲在学校门口向同学和路人讲述女儿死亡的经过,并展示女儿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围观人员纷纷用手机拍摄。

    另一段视频显示,一群身穿蓝色防护服的警察,对女孩母亲进行拖拽殴打,女孩父亲被一群警察按压在地上,双手被反绑,随后被警察押走。见状,围观群众有人指责警察不该打人,而其中一名警察却驱赶群众,不允许群众拍照录像。

    据悉,坠楼女孩母亲是一名单亲妈妈,从事清洁工的工作,女孩遗体现在还在殡仪馆躺着,学校至今没给家属任何说法。

  • 荒谬防控导致呼和浩特坠楼惨剧遭民众讨伐

    11月4日晚6时左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兴光A9小区一55岁的女士坠楼,女儿在楼下撕心裂肺地呼救。但因疫情防控,当地物业不给开门救人,也不给照明,其它业主也无法下楼提供帮助,物业迟10多分钟后才开门,救护车则30多分钟才到,该女士已身亡。

    事件引发网民公愤。4日晚上,网络开始热传事件的视频、音频,该女儿在业主微信群呼喊:“赶紧把门给我打开,把大院门打开。”“求求你们把门打开。”“请把门打开,我求求你们了,我求求你们了。”音频中可以听到该女儿撞门的声音。小区业主们也在微信群中发出请求,甚至主动要求去帮助这对母女。可是这些业主因封控无法出门。业主们在微信群里请大家帮忙呼救,但是没有任何回应。

    女儿在微信中的声嘶力竭地哭喊求助及在遗体旁边痛哭哀嚎的画面在网络上热传,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百度热搜榜,引起公愤,纷纷质疑官方为何要把大楼门焊死封锁?为何实时求援却无人处理?为何救护车迟迟没有出动?舆论的质疑直接指向习近平的坚持动态清零政策导致“过度防疫致死”的悲剧不断发生。更加令民众愤怒的是,当媒体询问为何物业几十分钟内才将铁皮门打开,一名案件经办民警冷冰冰回复“无可奉告”。网民冷月幽澜讥讽说:“接电话这男的声音好冷漠,仿佛只是处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微博上民众对当局的作为进行了激烈的讨伐。网民Fiveeeee55说:“我不会再相信这个国家了。”网民Johnn-:“我们也看不下去了这社会。”网民熟读母猪产后护理180讲说:“她听从安排足不出户,甚至在坠楼的时候都戴了口罩…”网民逗货的小祖宗说:“隔着铁门的哭声内蒙的官老爷们听不到的。”

    网民er手科学家说:“事件发生后,____高度重视.____立即作出____,要求组织____,妥善处理____,迅速查清____,严肃追究____;立即组织开展____,进一步做好____,防止____.我们将会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真的是不想再听到这种话了。你们有贯彻动态清零么?有给人民放在心上么?有人民至上么?艹”

    这起荒谬防控导致的惨剧使民众的愤怒如火山爆发,呼和浩特市官方不得不出面解释,“还原案发经过”以及修正封控措施,全市拆掉楼道锁闭,试图平息民愤。但官方通报顾左右而言他,春秋笔法“焊死封控”,还暗示死者“精神异常”,网民讽刺为“总结,不赖我们不负责任,她自己有神经病。”网民徐研玲说:“一句焦虑障碍,就盖棺定论了一个生命。”网民随便想了个ID说:“精神类疾病一次又一次成为替罪羊。”

    在问答网站知乎,《呼和浩特警方坠楼通报,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的问题有3083个回答,1128万的浏览量,网民一面倒地谴责官方“反锁居民”任意牺牲民众权益的现象。

    网民长空回答说:“其实已经麻木了,因为在最近一年时间里,其他地区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只是这次不知为何,网管打盹了,纸没包住火,被更多人所知,还成了可以在知乎上被讨论的热点话题——让我们一起见证下这个帖子可以存活多久。我们担心这种帖子早晚被和谐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算了,不说了。我已经对这种担心本身感到了厌倦。我厌倦了厌倦本身。当你发现自己为这片土地的人民说话,帮他们争取权利,却反过来被骂汉奸、美分、日杂的时候,早晚也会觉得很累。因为在这些人的意识里,民主、人权、自由这些东西就天然等同于敌对势力,谁提这些谁就是恨国党,谁指出这些方面我们存在不足就是给西方势力递刀子。好吧,那就不提了呗。只不过看到这样的新闻,内心还是会很难过。”

    网民HakureyiReyimu回答说:“没想到呼市疫情一个多月了,终于上了一次热搜,却是以这种形式。因着这次事件,全市的楼道门连夜被打开了。说实在的真够讽刺的。作为省会首府,官僚主义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特别是和昨天鄂尔多斯的公告一对比,说实话我感觉呼市不配做内蒙古的首府。这里有各种投机倒把发国难财的人。高价的蔬菜包冠绝全国。这里有各种阳奉阴违,巧立名目暗度陈仓的高手,只是坑了普通老百姓。这里有各种神通广大找关系的人,通行证都能高价买到简直丧心病狂。我住在这里,我希望这里好。然而,现实却不断的令人失望。现在,开始摆烂吧。”

    网民高天流云回答说:“新冠病毒早已不再可怕,致死率甚至已经明显低于流感。可是,这种层层加码的、没有边界的防控办法却会让相当多的人受到伤害。从上半年上海的婴儿与妈妈的分离,到郑州富士康的徒步员工,再到兰州的三岁幼儿“煤气中毒”,再到新疆长达三个多月的封控……任何事情都必须有边界,权力必须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庞九林律师回答说:“无可奉告”的警察,不配“人民警察”四个字警察是人民警察。人民不是警察对立者。警方通报呼和浩特一女子坠亡中,最刺耳,最令人愤怒的,就是“无可奉告”四个字。“无可奉告!”呼市办案警察答为何物业几十分钟后才开门。稍微有点知识的朋友都知道,外交部不愿意回答敌对势力或者一些不友好媒体提问的时候,经常用“无可奉告”这四个字,外交部从来不会用这四个回答国内媒体或者友好媒体。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一个警察,竟然回答群众问题时,竟然用“无可奉告”冷冰冰这四个字,完全是忘记自己的身份,完全是把人民群众当做对立方来看待。这样的警察,不配称为“人民警察”。

    作者张滨在其微信公众号“张滨时评”发表文章《呼和浩特的寒夜里,纵身一跃的妈妈没有等来黎明》,文章说,昨夜今晨,持续静默了34天的呼和浩特各大物业群里开始此起彼伏地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社区将没有阳性病例单元门口的封闭钉子、钢筋、铁皮、门锁全部取掉,而且指示“现在就办”。很多人并不清楚的是,这道门封闭已久的门之所以瞬间被推开,其实源于兴光A9一名妈妈在12楼的纵身一跃。

    张滨的文章说,19年前,湖北青年孙志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来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19年后,呼和浩特的这名母亲能否同样用付出生命的代价唤醒一座城市?对于生活在呼和浩特的人来说,11月4日的这个晚上特别寒冷,兴光A9的一位妈妈跳楼了,直到跳下去的那一刻,她还戴着那个没人知道能不能抵挡病毒的口罩。可能在她的心目中,那只口罩真的可以抵挡病毒,能让她在黄泉路上走得更安心一些。只是,不知道这名妈妈想过没有,假如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还戴着的廉价一次性口罩能够抵御病毒,她所居住的单元楼为何又要用铁皮把单元门焊死呢?她更不会想到,正是这道薄薄的铁皮,让她跟女儿永远阴阳相隔。

    张滨的文章最后说,在这个气温已经降至零度的夜晚,很多一夜无眠的呼和浩特人,可能记不住这份警情通报,但他们一定永远不会忘记,女孩子的哭声和哀求,喊不开的单元门,漠视生命的物业,咣咣作响的铁皮门……第一次觉得“把门打开”这么昂贵!呼和浩特网友的这句感悟,可能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谁也无法预料这扇门会在什么时候出现。

    作者维舟在其百家号“维舟书评人”发表文章《呼和浩特跳楼事件后,任何“反思”都必须尊重人的基本权利》,文章说,不论如何,这就是我们当下所面临的真实社会现状。人们已经不假思索地接受了防疫逻辑的大前提,即便出现问题,也只能在经验层面总结(如何在细节上完善、如何自己做好),但对信念体系的质疑则是难以做到的。当然,这绝非当下中国才如此,古往今来,类似的事比比皆是,这种心态的浮现及其顽强存在,正表明社会正在丧失其自我纠错能力。虽然长远来看,这总会过去,但就像约翰•克里在谈到越战时曾说的:“你们如何能够对一个人说,他将是最后一个死于错误的人?”

    维舟的文章说,所谓“反思”,并不一定需要多复杂抽象的思维能力,对他人处境最朴素、本能的共情就能触发。这看似很简单,在现实中却不容易见到,因为,就像上面这段对话表明的,执行人员有时就像一个机器人,丧失了对他人处境的基本共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风向不发生变化,那么身处其中的人们心态转变的唯一契机,就是自己也轮到了同样的遭遇。就像《第九区》里那个肆意对待他者的男主角威库斯一样,直到自己沦为异类,才体会到那是什么滋味——当然,那种科幻的场景在现实中并不经常发生,而且这两年的疫情也让人意识到,即便这个科幻故事的结局,其实都是乐观的。真正的反思,首先需要撇开各种话术的遮蔽,恢复我们生而为人的感觉和常识,认识到“我们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正常的社会也不是这样”。在此基础上,讨论如何恢复、重建生活才是可能的。

    维舟的文章认为,常看到网上有人说:“做个人吧!”“说人话。”这其中隐含的意思无非是说:一个人的言行算不算“正常”,取决于它是否捍卫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

    作者张3丰在其微信公众号“城市的地得”发表文章《戴口罩自杀的母亲和楼下封死的铁门》,文章说,疫情中跳楼,比平常还要悲惨。如果你认为跳楼自杀是生命中的最后一次表达,你想控诉什么,请一定再努力思考一分钟。它可能无声无息,无人知道,最多只是化为一纸通稿。悲哀的是呼市这位母亲,直到跳楼时都还戴着口罩——这说明,她在家里戴着,在卧室戴着,爬到窗台,也还是戴着。这比楼下的封控还可怕,它表明“防疫”不仅是一种思维,也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了。

    张3丰认为,在自己家室内也戴着口罩,和楼下铁门被焊死,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你交出全部,你一无所有,也很容易走上极端,因为你同时也丧失了全部的希望。我们为这位母亲悲伤的同时,也必须思考自己的命运。

  • 四川大学教授坠楼身亡其住宅遭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1月18日,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庹继光从该校一栋教学楼跳下,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生前曾发文称其两套住宅遭强拆。

     

    公开资料显示,庹继光生于1971年,文学博士,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四川师范大学251重点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新闻传播学学科唯一入选者),主要从事传播理论、文艺与传媒研究。

     

    庹继光的妻子李缨为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新闻学博士。李缨称,庹继光出事前,因房子拆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精神压力极大,处于抑郁状态,她曾安慰丈夫,但庹继光觉得非常挫败,对不起家人。

     

    李缨说,庹继光出事后,她已经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将庹继光出事前的有关情况作了反映。 关于房子拆迁问题,庹继光生前曾写下《合法房产暴力拆迁情况反映》一文,其中详细讲述了其两套住宅遭遇暴力拆除的情况和家人遭受迫害打击的情况。以下为《情况反映》全文:

     
    本人庹继光,现任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身份证号码4331011971XXXXXXXX,电话135********;妻子李缨,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电话136********。

     
    从2011年起,我们家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万年场的两套住宅先后遭遇模拟搬迁,最终在我们没有签署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成华区政府指使该区棚户区惠民改造艰涩和有限责任公司暴力拆除了我们的房屋。最近,我们知道这一情形后,心情非常愤慨,在此提出举报,希望有关方面查处他们的违纪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一、我家房屋遭遇暴力拆除的简况我们家位于青龙场、万年场的两套住房,都是我们夫妻合法购买的产权房,其中位于西南石油大学青龙校区(成华区青龙路781号)的住房系李缨在婚前购买所在工作单位的房改房、万年场住房(成华区长天路2号云祥公寓)系庹继光婚前购买商品房(部分贷款归还延续到婚后),两处房屋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房产证(万年场住房另有国土证),属于家庭的合法房产。

    从2011年9月开始,当时的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筹划对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的职工宿舍实施模拟搬迁,这成为我们家噩梦的开端。在这次模拟搬迁过程中,由于拆迁方给出的房屋经济补偿极端不合理,我们提出与其磋商,但他们态度蛮横,不仅拒绝我们提出的所有合理诉求,而且使用了多种下三滥手段,对我们家人进行威胁、围堵、恐吓和诽谤等,具体内容后面将详尽列举。

     

    此后,从2013年11月开始,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我们家位于云祥公寓的住宅进行模拟搬迁,一方面他们将当时只有11年房龄的云祥公寓商品楼房定性为棚户房拆迁,恶意压低评估价格,不合国家法规,另一方面我们了解到“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鉴于青龙场住宅拆迁问题尚未解决,我们拒绝与之进行协商。

     

    此后,我们家的住宅在多年里一直被拆迁方断水断电,根本无法居住,家人甚至不敢前去查看,在此过程中我们曾请朋友去青龙场的住宅处拍照,当时房屋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本来三个单元的结构被拆除了一个单元,但我们家的房子仍在。9月下旬,我们得知两套住宅已被暴力拆除后,与自称“成华区方面谈判代表”的成都成华棚户区惠民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自称其前身就是“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彻会谈,他宣称我们家住宅的拆除,都是经过成华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部署实施的。

     

    今年10月,成华区方面在网络理政中回复我们时,也毫不讳言他们在没有履行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拆除了我们的住房——

     

    庹先生: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棚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两套房屋分别于2011年、2013年启动搬迁工作,因该两套房屋长年无人居住,后经鉴定其两套房屋为D级危房,基于此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区棚改公司为了排除此危险而对该两套房屋实施了拆除。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尽管这段话看似冠冕堂皇,实际上仍承认了他们没有签署拆迁协议、没有启动征收程序、没有申请司法强拆等合法手段,而是采用暴力将我们家人从住房中赶走、然后暴力拆除的事实。

     

    二、我们遭受的迫害与打击
     

    在我们家两套住房遭遇暴力拆除的过程中,成华区一些负责拆迁的人员对我们家人大肆进行威胁、迫害、污蔑和打压等,在许多方面给我们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1、围追堵截,逼迫签约。2011年12月21日,在青龙场围攻庹继光、李缨及李缨父母,随后谎称李缨及其父亲与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恶意报警,试图借助警方的力量限制庹继光、李缨等人行动自由,达到逼迫签约的目的;在青龙警署,李缨因为出现头昏、恶心和软组织挫伤等病症,李缨母亲也因对方骚扰、惊吓导致病发,我们先后几次拨打120求助,要求前往医院检查、治疗,但均遭到成华区统建办人员极力阻拦,未能前往医院。在青龙警署调查、处理他们“报警事件”的过程中,这伙人原形毕露,现场就拿出搬迁补偿合同试图逼迫李缨父亲与他们签约,“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2、上门骚扰,家破人亡。自从青龙场房屋拆迁开始后,成华区统建办就不断组织人员上门骚扰,逼迫签约。2011年12月10日晚,他们组织近10人猛砸我们在四川师范大学校内租住房的房门,声称要与我们谈判,但当时已经是晚上9过,我家幼小的儿子已经入睡,我们只好向锦江区110报警,110警察到来后,听取了双方的情况介绍,觉得对方没有道理,要求他们离开。12月16日晚上9点过,成华区统建办部分工作人员带领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个别不明真相的住户,再度前往我们位于锦江区的住宅骚扰,他们拼命推搡我们的铁门,晃动铁锁,肆意谩骂,在大门外闹腾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惺惺而去。12月20日晚上,成华区统建办组织的人员乘黑暗用万能胶堵死了我们的门锁锁眼,我们只好再次向锦江区110报警,110警察到场后帮助我们砸开了铁锁,我们才得以正常出入。

     

    同样在2011年12月20日晚上,成华区统建办人员在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职工宿舍区内,采取砸门、断电等恶劣手段,骚扰仍居住于此的李缨父母,导致本来就患有严重的多发性硬化病症的李缨母亲旧病复发,痛苦不堪,紧急向我们求助。2011年12月21日下午,我们夫妻驾车去接李缨母亲去治疗,由于考虑到成华区统建办人员的手段卑劣,我们不敢进入学校接他们,转而委托朋友开车把他们送出来,我们在路上等候。即使如此,成华区统建办10余人仍尾随而至,竟然用两辆汽车前后夹击堵死了我们的汽车,一名周姓男子还直接上了我们的汽车,一把拔掉车钥匙阻止我们离开,恶狠狠地叫嚣“你们今天肯定走不脱”,并与其他人员一起,对李缨及其父亲进行殴打,导致李缨多处软组织挫伤。从此以后,我们家人相互提醒,再也不敢轻易踏入成华区范围内一步!

     

    这次恶性事件发生后,我们被迫安排李缨父母前往重庆亲戚家躲避了半年之久。由于重庆天气炎热,李缨母亲多年旧病愈发严重,加之被驱赶离家后心情极度苦闷、低落,返回成都后仍不能回家安居,只能在外租房栖身,导致病情迅速恶化,最终骤然离世。至此,由于成华区统建办实施的系列野蛮、无耻举动,致使我们痛失至亲,家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被迫忍受无尽的哀痛!

     

     

    2011年12月23日晚上,成华区统建办那名周姓工作人员伙同宋德军等人,驾驶“川A·B974D”长安铃木汽车,窜到我们在锦江区的租住房所在地,趁天黑之机,用匕首将我们停放在学校停车场内的东风标致307汽车右边前后轮胎均轧破,致使汽车无法行驶,停放在原地长达一年之久,该车系我们2011年6月底新购买的,他们如此野蛮损坏我们的新车,就是企图在心理上给我们制造巨大压力,迫使我们妥协。然后,这伙人借口自行解决21日晚上的纠纷,再度前往我们的住处砸门,无理谩骂,导致我儿子受到惊吓,痛哭不止。我们被迫向110报警,110警察赶到后将此事移送辖区派出所处理,派出所警察严肃批评了对方,告知此事必须按照成华区公安分局青龙警署的安排进行。2011年12月24日晚上,成华区统建办周姓工作人员伙同宋德军等人,仍然借口自行解决21日晚上的纠纷,又一次前往我们的住处砸门、谩骂,将前一个晚上的行径“重播”了一遍。我们被迫第四次向锦江区110报警。

     

     

    由于成华区统建办人员不断骚扰,我们全家老少五口(庹继光父母来成都帮忙照顾孙子)被迫分两批离开成都到湖南躲避,真正成了背井离乡、有家难归。当年春节,全家七口人只能分别在重庆、湖南等多个地方过春节,恰好当年春节李缨的弟弟一家人按照原计划从上海赶来成都探望父母,机票等已经提前预定,最终来到成都却未能见到亲人,被迫转道重庆与父母相聚,其凄凉之情景可见一斑。

     

    3、联手单位,恶毒打压。由于青龙场房屋拆迁过程中,成华区统建办与西南石油大学存在协作关系,因此成华区统建办在回复媒体报道时毫不讳言“我办搬迁工作组将会同西南石油大学继续与李缨户联系协商”,事实上成华区方面多次要求西南石油大学配合打压李缨,最终西南石油大学从2012年3月起无理停发李缨工资至今,并且无理阻挠李缨在2012年正常申报教授职称,导致李缨由此失去了在工作单位正常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权利,迄今已经8年有余,从不到40岁蹉跎到将近50岁,学术生涯彻底中断。这一切都是成华区统建办等单位联合西南石油大学恶毒打击造成的,所有后果都必须由成华区和西南石油大学共同承担。与此同时,成华区方面还通过西南石油大学等单位,向四川师范大学个别领导打招呼,企图压制庹继光。这些行为,对于庹继光的工作环境、学术发展等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失去了很多学术发展的良机。

     
    4、制造骗局,欺诈签约。成华区统建办、房管局等单位,为骗取我们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同意,在暴力威胁、骚扰和制造事端等伎俩败落后,又先后使出一系列骗局,包括在《成都日报》刊登虚假公告、前往四川师范大学向庹继光发放虚假的“征收调查决定”等形式,企图欺骗我们,使我们做出错误判断,与他们签约。

     

    5、网络诽谤,恶毒造谣。面对成华区统建办等机构的威胁、迫害等,我们坚决合法维权,通过网络披露了他们的恶行、劣迹,他们则通过在网络上造谣、污蔑等手段,对于我们的合法维权活动进行百般诋毁,例如该办信访安全科在其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颠倒黑白写道:“一是加强信息监控:石油大学青龙校区未签约户李樱的丈夫庹继光(网名:马知远)为满足其个人要求大量发帖顶帖,声称在模拟搬迁中受到威胁,并诋毁我办及我办工作人员。对此恶意炒作行为,我科及时进行研判,加强同区外宣办对接,防止事态扩大。”此外,成华区统建办还安排大批“网络水军”发帖顶帖,例如在四川新闻网发布《四川师范大学居然具有如此卑鄙无耻之教授》等帖子,无耻地对我们进行诽谤、恶毒攻击,企图败坏我们的声誉,阻碍我们的事业发展甚至正常生存。

     

    6、凶残迫害,家人遭殃。成华区方面在拆迁过程中极端凶残,我们的家人也深受其害,李缨母亲由于拆迁方骚扰、迫害导致病发而死亡,这是最为直接的表征。此外,李缨父亲痛失相濡以沫四十多年的老伴,迄今无法走出这种晚年丧偶的痛苦,同时自己也无法住回自己的家,真正是“家破人亡、无家可归”,身心健康均遭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的孩子同样遭受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从他三岁开始就生活在暴力拆迁的阴影之下,与我们共同经历了长期的抗争和躲避,曾为躲避成华区统建办雇佣人员的骚扰而长时间滞留湖南、耽误幼儿园学习,而且多年来都只能在外租赁房屋居住,孩子希望“住自己房子”的梦想迄今仍未实现。

  • 董秀玫坠楼案的合理怀疑与排除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7日消息】六年前,黑龙江省讷河市发生一起离奇的深夜女子坠楼案,现场有七岁孩子全程目击。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应当以刑事案件立案,然后予以排除。然而,相关部门却一直没有这样做,并且不允许家属查阅卷宗,全家举报六年无果。

    2014年7月14日,36岁女子董秀玫坠楼身亡。家属认为是故意杀人,向讷河公安报案,讷河公安“不予受理”。向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申请复核,答复维持讷河公安局决定。向讷河市人民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根据讷河公安局的不予立案决定,不予受理。死者母亲苏久先六年上访未有结果。

    根据讷河市公安局提供的尸检报告和询问笔录,家属合理怀疑该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也不排除故意伤害家暴致死。

    合理怀疑一:尸检报告称:四肢、肋下、腹部外伤均不是高坠形成。腹部是钝性物体形成,那么从成伤机制上看,合理怀疑董秀玫生前遭遇了家暴,应毫无异议。

    合理怀疑二:董秀玫儿子的询问笔录称:案发当晚听到了妈妈喊他,让他过去帮忙,而且案发前每次妈妈被打都是喊他帮忙。孩子率直纯真,其笔录可信,证实董秀玫曾长期遭受家暴。

    合理怀疑三:董秀玫儿子两次询问笔录都证实了董秀玫经常遭受丈夫暴力殴打的事实,辱骂,殴打均是家暴的直接表现。

    合理怀疑四:根据律师《法律意见书》,董秀玫家窗台并没有董秀玫的指纹、脚印痕迹。难道董秀玫会飞出去?强行拖拽向窗外推下可能存在。

    合理怀疑五:根据律师阅卷现场勘查笔录,董秀玫身高157厘米,窗台距地面高85厘米,窗台宽55厘米,一个157厘米的人即使人靠近窗口,趴在窗台上,连脑袋都不能完全探出去,怎么会自己坠楼?

    合理排除自杀一:从尸检报告中可见,死者董秀玫的双手五指有外墙的墙灰,左脚底表皮缺失,墙面有95cm×50cm的擦蹭痕迹。显然,死者生前曾用力用脚蹬墙面,试图向上爬上窗台求生。在强烈求生欲望驱使下,脚底皮都蹬掉了,根本不存在想自杀的念头。

    合理排除自杀二:现场勘查室内无可助登高的物体,董秀玫攀上窗口肯定是有人用外力掐在董秀梅肋下拖拽到窗外,也就是尸检报告所说肋下的伤痕。

    合理排除自杀三:董秀玫生前曾喊“儿子帮我”,理论上不存在自杀念头。而高喊让儿子帮忙救他,不让离她最近的丈夫救他,显然正遭受丈夫施加家暴威胁。

    合理排除自杀四:如果董秀玫想要自杀,可以选择诸多方式,为什么悬在窗外还要倾力向上攀登?有强烈求生欲望的人,用脚把墙上蹬出95cm×50cm的擦蹭痕迹,脚掌皮都蹬没了。自杀有这么做的吗?

    合理排除自杀五:四肢、腋下、腹部外伤不是高坠形成,高坠也不能形成。案发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外伤是怎么形成的?成伤机制原因,都无法证明董秀玫是自杀。@封面新闻

    讷河公安、讷河检察院应该研究合理怀疑和合理排除而决定是否立案刑事侦查。用《刑事侦查学》《法医学》《法鉴痕迹学》的理论,结合案发现场勘察及尸体检验报告,死者儿子的询问笔录,如能否定这些合理怀疑和合理排除,那么“不立案”和“不立案监督”就是正确的。反之公安机关应当必须立即立案,检察机关必须应当实施监督。

    附:董秀玫医学鉴定书

    黑龙江讷河市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齐公(刑技)鉴法病字(2014)83号鉴定书内容

    四肢:右肩部在12.5cm×9.0cm范围内可见多处点片状皮下出血,最大为7.0cm×5.0cm。

    右侧肱骨上侧骨折。

    右侧腋窝定点向下7.0cm处可见3.5cm×2.0cm陈旧性皮下出血,皮肤呈黄褐色。

    右上臂腋窝定点向下5.0cm可见6.5cm×4.0cm皮下出血伴部分表皮脱落,大小为4.0cm×0.7cm。

    右前臂中段内侧有8.0cm×4.5cm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表皮剥脱方向由内上向外下,此表皮剥脱上缘至右手食指远端指间关节长27cm。

    右手食指第二指节内侧有0.6cm×0.5cm皮肤表浅创口,形成0.5cm×0.5cm皮瓣向上翻转。

    右尺桡骨远端骨折。

    左上臂背部13.0cm×3.5cm范围内多处点片状皮下出血,最大2.2cm×2.0cm。

    左前臂内侧可见点片状皮下出血伴表皮剥脱,大小为10.5cm×5.0cm,表皮剥脱为5.0cm×1.0cm,此皮肤上缘终点至左手食指远端指尖关节长28.0cm。

    左侧尺桡骨远端骨折。

    左前臂内侧腕部2.0cm处可见一皮肤创口大小为4.3cm×1.2cm,创腔内可见桡骨骨折断端向外支出。

    左手掌内侧及腕部在15.0cm×7.5cm范围内可见多处点片状皮下出血,最大为4.5cm×2.0cm,两手掌指尖远端可见白色墙灰样物粘附。

    左大腿上段可见6.0cm×1.4cm表皮剥脱,生活反应不明显。

    左髌骨上缘向上4.0cm可见一皮肤创口大小为5.2cm×1.6cm,创口内可触及股骨骨折断端。

    左髌骨下缘向下5.6cm可见3.2cmx2.1cm表皮剥脱,方向由下向上。

    左髌骨周围在10.0cmX7.5cm范围内可见多处点片状皮下出血,其间伴有部分表皮剥脱,大小为2.0cmX1.0cm,方向由下至上。

    左小腿中段前侧可见1.4cmX1.2cm皮下出血。

    左踝关节前侧可见3.2cmX0.3cm表皮剥脱伴有皮下出血。

    右髌骨上缘向下1.2cm可见一创口,大小为5.5cmX0.5cm,创腔内可见股骨骨折断端向外支出。

    右膝关节内缘向后4.0cm可见5.7cmX4.0cm表皮剥脱伴有皮下出血,方向由左至右,其间伴有1.3cmX0.7cm皮肤创口。

    右膝关节周围连同右小腿中段在23.0cmX11.0cm范围内多处点片状皮下出血,最大为4.5cmX2.3cm。

    右踝关节前侧可见1.0cmX0.6cm皮肤创口,左足跟有6.0cmX5.0cm皮下出血,左脚掌前侧有4.0cmX1.5cm皮下出血,两处皮下出血外伤间距14.0cm,两处脚趾均粘附白色墙灰样物。

    左足底第1—5脚趾连同脚掌内侧前段可见表皮缺失,在8.2cmX6.0cm范围内可见大量不规则表皮缺失,其间伴有红色物质,两足跟及趾骨未触及骨折。

  • 中兴坠楼员工同学:死者被公司领导宣称有精神病史

    近日,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信科技”)要进行大规模裁员,并且是中兴通讯勒令网信科技缩减编制。根据工商备案信息显示,网信科技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是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12月10日,中兴通讯大楼发生了42岁员工欧某坠亡的事件。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欧某的妻子丁女士透露,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欧某被直属领导王某某谈话,并提出劝退的意思。坠楼事发当天,欧某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

    但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进行了澄清,指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家属:死者因“宫斗”被离职

    12月10日,网信科技的一位欧姓员工从南山区高新南四道中兴通讯大楼坠亡。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近一步调查中。

    不过,在欧某坠亡后,欧某的妻子丁女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某是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才被离职的。她在网上发布的求助帖中透露:

    “欧某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县的一个农村家庭,今年42岁。毕业后曾在深圳华为公司工作8年,于2011年跳槽到网信科技,劳动合同显示,欧某与网信科技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欧某的直属领导王某某找他谈话,流露出劝退的意思。随后,人事部刘某和张某找欧某沟通,提出了N+1的补偿方案。”

    此外,欧某还是公司持有股权的老员工,因此,12月7日,部门负责人郭某某开始与欧某谈谈股份转让的事情。当时,郭某某提出以2元一股的价格回购欧某的股份,但据欧某了解,去年离职员工的股份转让价为4块多,因此坚称不卖。

    周日(12月10日)上午九点多,在家休息的欧某对丁女士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但令丁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1点,一个陌生电话通知了她欧某坠楼死亡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某跳楼的前一天(12月9日上午),其还就股权问题与金融行业从业的同学进行讨论。“他最近给我打了两次电话,分别是7号和9号,两次通话的主要内容都是讨论股权的问题”,欧某的同学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他持有中兴的股份,离职的时候(公司领导)要求他以很低的价格转出来,所以他找我帮他评估一下价格是不是很不合理。当时,我想要了解一下他公司的财务情况,因此找了工商以及上市公司的报表披露,但均没有网信科技的财务说明。欧某也曾向公司提出看财报的要求,但公司拒绝了。”

    对于欧某跳楼一事,李先生表示非常震惊,“很难受,我们认识了9年,期间一直密切沟通,他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几乎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激烈的冲突才导致他最后跳楼了。”

    网信科技:无裁员,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外,李先生还表示,在欧某跳楼后,有一位就职中兴通讯的朋友向他询问事件的来龙去脉,因为当时中兴通讯内部一位领导口头宣称“欧某有精神病史,经常怀疑有人跟踪他”。

    对此,丁女士进行了否认。“欧某的精神没有问题,即使被劝退,他的情绪也还可以,以他的资历找工作应该不难,他还给9岁的儿子读英语,给2岁的女儿讲故事。”而李某也称,两次电话沟通都聊了7-8分钟,欧某思路清晰,整个过程中,情绪还是比较平静的。

    对于欧某是否有精神病史一事,记者于12月15日上午联系中兴通讯方面核实并了解情况。中兴方面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过程中,已经确认死者为网信科技的员工,因此后续的事情都是网信那边去处理。而关于精神病史一事,中兴方面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我再说一遍,有什么问题都是网信科技在后续处理,沟通员工也应该是网信沟通,发生这种事情,各种流言和道听途说会非常多,但大家还是要理性些。”

    15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网信科技方面,公司回应称:“确实有员工坠楼,公司对该员工的不幸离世表示深切哀悼,对其家属疼失亲人深表同情。网信在第一时间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安排专人对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安排好家属一行的住宿及饮食,此后一直保持与家属的密切沟通,积极做好安抚工作。目前,深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员工坠楼事件,更多的信息请等待警方的结论。”

    与此同时,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也进行了澄清,并指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丁女士表示,虽然网信科技已经派人来慰问,但家属更需要的是真相,是一个说法。“我们看了监控,从欧某10点多进入公司到跳楼期间,公司的监控有20分钟是没有拍到他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有消息会通知我。”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又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话,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员工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获取股权的员工,在离职时,除非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股东依据合同可以进行回购,否则员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持有,或者选择以某种条件转让。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回购的价格过低,员工完全可以拒绝接受。

    关于中兴员工跳楼案的“罗生门”,每日经济新闻将进一步追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2-16/1172162.html 2017-12-16)

  • 江苏苏州艺术高中一学生坠楼 家长盼真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29消息:今天,本工作室接到江苏苏州艺术高中(第六中学)美术学生周伟翔妈妈长叶女士的投诉说,周伟翔前天从学校教学楼坠下,现生命垂危,正在苏州市立医院东区重症监护室抢救。
     
    据叶女士介绍,6月27日上午8:15分,周伟翔和其它同学开始上美术课,教室当时在学校名为佩文楼的教学楼二楼,就在上此课期间,周伟翔坠落到了一楼,送到医院后发现头部受到重创,至今昏迷不醒。
     
    事情发生后,叶女士和家人立即赶到学校了解情况,可当天下午周伟翔所在年纪学生都进行了放假。找到学校和老师,当时的美术老师称当时是上美术自习课,他因要找资料,曾离开过教室二次,后返回。学校则对周伟翔是跳楼还是摔下说不清楚。
     
    调出当天的录像后,叶女士和家人发现周伟翔当时从二楼上到了三楼,然后就是坠落的画面,至于在三楼发生了什么、是否还有其它人员,录像中并没有画面。
     
    现在叶女士和家人已报案,警方还未给出一个说法。今天医生明确告诉叶女士,她儿子不行了,最多能靠仪器维持半个月,而叶女士和家人在悲伤之余,急切地盼望学校和警方能给出事情的真相和说法。
     
    以下是正在重症监护室的周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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